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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合规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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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合规知识竞赛题库一、填空题1.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和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危害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上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 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3.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异议,应当按照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对相关信息作出存在异议的标注,自收到异议之日起20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并将结果书面答复异议人。

4.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者其他主体提供信贷信息,应当事先取得信息主体的书面同意,并适用本条例关于信息提供者的规定。

5.征信相关信息系统的检查或调整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合法证件和检查、调查通知书。

6.征信服务中心认为有关商业银行报送的信息可疑时,应当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及时向该商业银行发出复核通知。

商业银行应当在收到复核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7.商业银行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时应当取得被查询人的书面授权。

8.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应当根据操作规程,为得到相关授权的人员创建相应用户。

管理员用户不得直接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9.商业银行管理员用户、数据上报用户和查询用户须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和征信服务中心备案。

10.数据报送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文报送后,应及时通知征信服务中心,同时提交“报文报送明细单”11.个人征信系统涉及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汽车金融公司、村镇银行等)可以分为三类:数据报送机构、信息查询机构和业务发生机构。

12.各类机构管理、使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用户,包括管理员用户、报送用户、查询用户、异议处理用户。

13.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保管期限为三年,到期可对档案资料进行销毁。

14.对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异议处理相关档案资料的借阅应严格限定范围。

无业务主管书面审批,任何人不得擅自查询、借阅和复制档案资料。

15.征信中心、征信分中心应在接收异议信息之日起20日内,向个人或代理人提供《个人征信异议回复函》。

备案申请书

备案申请书

备案申请书一、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名称:XXXXX组织形式:X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证件号码):XXXX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二、备案主体信息备案主体类型:(请选择)□个人(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社会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内容分发网络服务提供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互联网数据中心(名称):□其他(请注明主体类型):三、备案内容及范畴备案内容简介:(请简要描述备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应用程序、域名、服务器等)备案范畴:(请选择备案范畴)□个人网站□企事业单位网站、应用程序等□网络游戏□互联网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服务□工业领域互联网应用□其他(请注明备案范畴):四、备案相关材料请根据备案要求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整理:1.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原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原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原件;4. 备案主体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如有)。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姓名:XXXXX联系电话:XXXXX联系地址:XXXXX六、申报时间要求请根据备案机构规定的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七、其他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说明,请在此处填写。

八、申请人签名申请人确认已填写的备案信息准确无误,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开检验检测机构备案信息及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开检验检测机构备案信息及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关于公开检验检测机构备案信息及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19.11.13•【文号】装备中心〔2019〕882号•【施行日期】2019.1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关于公开检验检测机构备案信息及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装备中心〔2019〕882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装备中心”)承担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我中心制定了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并已开展相关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承担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以下简称“《公告》”)检验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二、检验检测机构备案信息公开装备中心向社会公开已完成备案的检验检测机构及相关信息(见附件2),查询网址为:http://gonggao.miit-:18082/CCP/Jsp/jcmanage/jcdl.jsp;三、检验检测机构应通过《公告》申报系统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上传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应符合相关编码规则要求(见附件3)。

四、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未备案的检验检测机构不能再承担《公告》检验工作,已开展的检验工作应在2020年1月1日前完成报告上传。

五、联系方式:系统开通工作:周坤,胡葳;电话:************(首次申请系统用户开通时,应提供单位委托函及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备案管理工作:王佳良,姚勇;电话************。

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公告》检验检测机构备案信息(第一批)3.《公告》检验报告编码规则及说明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2019年11月13日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0号)文件要求,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关于委托开展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备案管理的函》(工装函[2019]392号)的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新一代数据中心备案流程

新一代数据中心备案流程

进入“会员中心”点“网站备案”页面上端出现:点中间红色字"新添加ICP备案信息"。

按照下面格式填写资料:↑图a (这里基本上是按照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填写)注意:所提交的这7份资料除了照片需要日期外,所有填写日期的地方均不需要填写。

图1 ↓这个就是公司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图2↓这个就是主办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图3 ↓这个不是*的,不是必须填的内容。

(如果上面填写的主办单位负责人不是真正的法人,就要公司真正法人来填下这个授权书)图4 ↓信息安全管理协议书参照下图(下面不要写日期)图5 ↓真实性核验单参照下面(下面不要写日期)图6 ↓如果你的域名注册时填写的域名所有者是你自己公司,那直接提交域名证书。

不然就需要域名授权书图7 ↓这里传的就是照相啦。

那个《说明下载》是叫你看看怎么个照相,可以不用管。

相片是800x600的JPG格式,模板如下:注意时间也要有上面现场照相图片现在大家都烦恼的事情,可以说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提供几个方法给大家。

1、自己过来我们机房进行拍照,外地的还可以顺便旅游。

拍得不好有专业摄影师设计发型,保证有型。

2、我们免费提供背景图原版,尺寸跟我们公司现场一样(联系我索取),客户自己晒图一张一样(大小1600mm×1600mm)的背景用于代理商下面客户备案或自己备案拍照用。

3、如果你是PS高手,直接下载上面的《备案拍照背景图》,把你的相片P进去瞒天过海。

必须技术高看不出才行哦。

除了电子档资料,各省通管局(湖南除外)还要求邮寄两份纸质的真实性核验单,核验单上同时也不需要写上日期,邮寄地址:公司名称:广东金万邦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一代数据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91号国际银行中心17楼邮编:510180收件人:网监部收电话:-4好了,麻烦的东西搞掂填写网站备案的信息:。

系统备案承诺书

系统备案承诺书

附件3:
系统备案承诺书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我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滁州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服务系统中统一格式和相关要求,认真如实录入企业状况信息,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师)信息、企业业绩、信誉等,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内容,服从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和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等单位的管理,若有提供虚假材料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我单位将接受相关处罚并二年内不得参与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备案单位(盖章)
年月日。

医保备案材料申请书模板

医保备案材料申请书模板

医保备案材料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医保中心:
我是XXX,现在要申请医保备案。

以下是我提供的相关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我已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我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2. 社保卡:我已经持有江苏省社保卡,可以证明我在江苏省参加医疗保险。

3. 户口本:我已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以证明我的户籍信息真实有效。

4. 居住证:我已经办理了居住证,可以证明我长期居住在异地。

5. 居住证回执:我已提供居住证回执复印件,以证明我已获得居住证。

6. 居住地开具的能证明长期居住的证明:我已经获得了居住地开具的能证明长期
居住的证明,以证明我长期居住在异地。

7.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相关材料:如果我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我将提供相关材料,如江苏省社保卡、户口本或本人房产证等,以证明我已安置在异地。

8.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的相关材料:如果我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我将提供相关材料,如江苏省社保卡、户口本或居住证等,以证明我长期居住在异地。

以上是我提供的相关材料,希望能够得到医保备案的批准。

如果需要更多信息,我愿意随时提供。

谢谢。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本(3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本(3篇)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及其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信息系统安全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信息系统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与义务,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操作机制,加强保密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置机制,维护信息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第四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防止事故为重点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坚持依法治理,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安全保护制度;(二)建立科学合理的信息安全目标与策略,以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三)保护国家、商业及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四)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确保信息系统安全控制的有效性和切实可行性;(五)加强人员保密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意识和技能;(六)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置机制,及时处置安全事故,防止信息泄露和被攻击。

第三章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组织架构应当包括以下部门或岗位:(一)指导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政策法规,并对安全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技术支持和保密培训等工作;(三)技术保障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四)保密保障部门:负责对信息系统进行保密审查和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五)监察检查部门:负责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的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置工作。

第四章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的内容第七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保密责任:明确保密责任的主体和范围,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有效开展;(二)保密保障措施:包括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逻辑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的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三)信息系统审计: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审计制度,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发现隐患并及时处理;(四)保密培训:加强对信息系统使用人员的保密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和技能;(五)信息系统维护:制定信息系统的维护计划和操作规程,保证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维护;(六)安全事故的处置:建立安全事故的报告、处置和追究责任的机制,及时处置安全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化;(七)保密监督检查:建立保密监督检查制度,对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4.01.18•【文号】•【施行日期】2024.01.18•【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子信息正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200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公布,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

根据2024年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8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规范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及备案管理,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履行备案手续,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全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省通信管理局”)具体实施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备案管理工作。

拟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当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手续。

第四条省通信管理局在备案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供便民、优质、高效的服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

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本办法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组织或个人利用通过互联网域名访问的网站或者利用仅能通过互联网IP地址访问的网站,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六条省通信管理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采用网上备案方式进行备案管理。

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操作手册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 (开发端) 操作说明 (V1.0) 信息中心编制目录4一、登录 4二、首页 52.1开发端功能 6三、信息添加63.1项目信息添加 83.2栋信息添加 103.3房屋信息添加 12四、上报预登记124.1 房屋上报预登记 124.1.1 项目信息列表 144.1.2 栋信息列表 154.1.3 房屋信息列表 16五、建立样本合同 165.1 建立样本合同 175.1.1 项目信息列表175.1.2 栋信息列表 185.1.3 房屋信息列表 195.1.4 模板管理 20六、网上签约206.1 网上签约216.1.1 项目信息列表 226.1.2 栋信息列表 226.1.3 房屋信息列表236.2 购买人信息 246.2.1信息添加 256.2.2承诺书 266.2.3 结果记录表266.3 网上签约 266.3.1网上签约 28七、修改网上签约信息297.1修改网上签约信息 297.1.1 项目信息列表 307.1.2 栋信息列表317.1.3 房屋信息列表 32八、作废网上签约 328.1作废网上签约328.1.1 项目信息列表 338.1.2 栋信息列表 348.1.3 房屋信息列表34九、上报合同备案 349.1上报合同备案 359.1.1 项目信息列表369.1.2 栋信息列表 379.1.3 项目信息统计 379.1.4 房屋信息列表389.1.5 栋信息统计 39十、综合查询 3910.1综合查询 4010.1.1 项目信息列表 4110.1.2 栋信息列表 4110.1.3 项目信息统计4110.1.4 房屋信息列表 4210.1.5 栋信息统计 42十一、上报实测面积4211.1 上报实测面积 44十二、上报合同备案清册 4412.1 上报合同备案清册4412.1.1 项目信息 4512.1.2 栋信息 46十三、合同备案注销申请 4613.1 合同备案注销申请 47十四、合同备案修改申请4714.1 合同备案修改申请 48十五、合同打印 4915.1合同打印4915.1.1 项目信息列表 5015.1.2 栋信息列表 5015.1.3 房屋信息列表5115.1.4 合同打印 52十六、系统管理 5216.1修改密码 5316.2 操作说明下载 5316.3 添加人员 54十七特别说明 5417.1 合同模板5617.2 合同打印调整一、登录登录地址: 用户名:用户账号。

体检中心备案制度模板

体检中心备案制度模板

体检中心备案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检中心备案工作,加强体检中心备案管理,保障体检中心备案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体检中心备案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检中心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体检中心应当依法进行备案,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诊疗活动。

二、备案范围和条件第五条体检中心备案范围包括: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专项体检等。

第六条体检中心备案条件:(一)具有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场所和设施;(二)具有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床位;(三)具有与其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具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备案程序第七条体检中心应当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医疗机构备案申请表;(二)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简历;(三)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四)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文件;(五)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六)医疗机构床位设置证明;(七)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

第九条体检中心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当依法进行登记,取得医疗机构代码和医疗机构信用代码。

四、备案管理第十条体检中心应当严格按照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擅自扩大诊疗科目范围。

第十一条体检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体检中心应当依法履行医疗机构法定义务,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体检中心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备案信息,并及时更新。

阿里云个人网站备案承诺书模

阿里云个人网站备案承诺书模

阿里云个人网站备案承诺书模亲爱的客户:感谢您选择阿里云作为您的个人网站备案服务提供商。

为了确保您的网站顺利备案,我们需要您填写并提交以下的个人网站备案承诺书模板:个人网站备案承诺书备案主体信息:备案主体类型:个人备案主体名称:备案主体证件类型:备案主体证件号码: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联系人邮箱:备案信息:网站性质:网站名称:网站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规定,备案主体应当提交个人网站备案承诺书。

我/我们,备案主体,特此声明和承诺如下:1. 网站内容合法合规:我/我们保证所提供的网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规定,不会包含任何违法、淫秽、暴力、色情、赌博、封建迷信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内容。

2. 网站信息真实准确:我/我们保证所提供的备案主体信息和网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情况,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网站信息保密:我/我们将严格保护备案主体的隐私信息,不会非法收集、使用、泄露备案主体及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

4. 主体责任落实:我/我们将全面履行备案主体的主体责任,保证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数据备案审核工作。

5. 合法权益维护:我/们将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如果在运营网站中涉及他人的权益,将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删除或进行授权使用。

6. 信息安全保护:我/我们将采取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护备案主体的网站信息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篡改和泄露。

7. 法律法规遵守:我/我们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8. 意见反馈和配合核查:我/我们将积极听取和接受阿里云和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并按要求配合备案相关的核查工作。

特此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湖州市公共物流信息中心(湖州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湖州市12328智慧交通信息服务中心)章程

湖州市公共物流信息中心(湖州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湖州市12328智慧交通信息服务中心)章程

湖州市公共物流信息中心(湖州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湖州市12328智慧交通信息服务中心)章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日期】2022.09.21•【字号】•【施行日期】2022.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湖州市公共物流信息中心(湖州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湖州市12328智慧交通信息服务中心)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现代治理机制,规范单位运行与管理,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单位名称为湖州市公共物流信息中心(湖州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湖州市12328智慧交通信息服务中心),住所为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2008号浙北高速指挥中心1601、1603室。

第三条本单位是经中共湖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由湖州市交通运输局举办的事业单位。

第四条开办资金10万元,由湖州市交通运输局出资,经费来源是财政全额补助。

第五条本单位宗旨:组织拟订和承担全市公共物流信息、智慧交通、交通运输应急等发展规划、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业务范围:1.组织拟订全市公共物流信息发展规划。

指导物流行业信息化建设、科研项目和技术攻关。

承担国家和省物流通用软件和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

2.承担相关技术标准、基础交换网络的建设工作。

3.拟订全市智慧交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指导智慧交通建设、科研项目及技术攻关。

4.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和建设规划。

指导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等工作。

5.承担全市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控、预测预警和调度指挥工作。

承担重大节假日、恶劣天气和Ⅲ级及以上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应急联动总协调工作。

6.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信息收集整理、汇总编报工作。

7.承担本地区“12328”电话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相关制度拟订、电话接听、受理、交办、回复等工作。

数据中心备案申请书

数据中心备案申请书

一、备案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公司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地址:[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二、备案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数据中心名称]项目地址:[数据中心具体地址]建设规模:[数据中心占地面积、机房面积等]建设内容:[数据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如机房、配套设施、安全系统等]建设周期:[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额]三、备案依据及理由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提高数据中心服务质量,现申请进行数据中心备案。

2. 我单位建设的[数据中心名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具备以下优势:(1)区位优势:项目位于[数据中心地址],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有利于降低运营成本。

(2)技术优势:项目采用先进的数据中心技术,确保数据传输、存储、处理等方面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安全优势:项目注重安全防护,设置完善的安全系统,确保数据中心安全稳定运行。

(4)服务优势: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提升客户满意度。

四、备案项目相关证明材料1.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4. 项目节能评估报告5. 项目安全评估报告6. 项目消防验收合格证明7.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8. 项目运营维护方案9. 项目团队介绍10.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五、备案承诺1. 我单位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我单位承诺,在数据中心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数据安全、稳定、可靠。

3. 我单位承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及时报告项目运营情况。

敬请审核批准,感谢支持![公司全称][年月日]。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部门单位分工一、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10分)1.制度措施(5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制度、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各1分。

证明材料:提交以上制度规定文件复印件(***、文档室提供)及文件发布网址链接(信息中心提供)。

2.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落实(5分)具体规定1分,公文审签单设公开属性栏、标注公开属性各2分。

证明材料:提交近期文件审签单复印件。

(***提供)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43分)3.公开指南(2分)指南内容齐全1分,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及时更新1分。

以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不记分。

证明材料:提交指南文本打印件(***提供)及公开网址链接并标注最后的更新时间(信息中心提供)。

4.公开目录(2分)目录内容齐全1分,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及时更新1分。

以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不记分。

证明材料:提交目录截图及最后的更新时间。

(信息中心提供)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3分)年度报告内容齐全、图文并茂、按时发布各1分。

年度报告内容齐全1分,包括内容:(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不予公开的应当列明各种具体情形;(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4)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6)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图文并茂、按时发布各1分。

要求有图表解释和数据统计表,每年3月31日前在网站上发布。

以2014年年度报告为2015年考核对象。

证明材料:提供年度报告截图及网址链接,并注明发布时间。

信息化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信息化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一、文件使用单位:XXXXXX有限公司各中心、各子公司。

二、签批形式:■OA工作流□纸质三、编制/修订记录:1.目的为规范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项目投资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实现年度信息化工作目标,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使用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参股分公司参照执行。

3.术语与定义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项目,是指公司单独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及包含在其他工程中的信息化建设内容。

各分公司对信息化项目进行单列,并上报信息中心备案。

信息化项目分为公司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各业务部门所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及公司标准化管理中分公司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

本办法主要对信息化项目立项管理、立项流程梳理、审批、信息化项目投资的跟踪与监督、后评估等工作进行规定。

4.职责信息化项目立项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总裁办、信息中心、业务需求部门、协助参与部门。

4.1总裁办是信息化项目立项管理的决策层,主要负责:4.1.1以董事会办公会的形式审批投资金额大于2万元的信息化项目;4.1.2以总裁办办公会的形式审批投资金额小于2万元的信息化项目;4.2公司信息中心是信息化项目立项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4.2.1项目内部立项;4.2.2协助需求分析调研;4.2.3立项后的系统规划、设计及开发;4.2.4协助招标外包工作;4.2.5组织项目验收、交付、培训工作;4.2.4系统运维服务及监督、跟踪信息化项目执行情况。

4.3业务需求部门是信息化项目立项发起部门,主要职责:公司立项、过总裁会、整理需求(信息可以协助)、招标(信息中心协助)、签订合同、申请资金、付款4.3.1进行公司项目立项申请;4.3.2组织、跟踪落实总裁办公会(董事会)的项目立项审批;4.3.3组织、整理立项项目需求分析;4.3.4主持项目招标外包须先上总裁办公会;4.3.5招标外包、签订合同;4.3.6跟踪落实合同资金、付款事宜。

4.4公司其他部门是信息化项目立项工作的参与部门,从专业角度协同业务需求部门、信息中心完成信息化项目立项管理工作。

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09.09•【字号】•【施行日期】2020.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区房管部门,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市房产信息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规〔2018〕12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要求,全面规范和优化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新建商品房认购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屋后应当在3日内通过“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备案系统”)上报房屋预签约信息,主要包括认购人身份信息、认购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认购房号、约定《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时间等。

上报后,网签备案系统即时完成房屋预签约信息备案。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房屋交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注销房屋预签约信息备案。

备案注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重新将房屋对社会公开销售。

二、提升合同网签备案效率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通过网签备案系统提取预签约备案信息,录入合同内容,并打印《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缴款通知书》。

买受人凭通知书将房款直接存入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双方打印合同文本并签订。

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传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章页后,系统即时完成合同备案。

不纳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项目,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上传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章页,系统即时完成合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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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收到事业 单位 《事业单位 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一份。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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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公开方式填写网络、广播、电视、报刊、办事大厅、公开栏或其他方式。 2、公开位置应填写信息公开的具体位置,能够据此直接查询到信息。例如:网络 公开填写网址,报刊公开填写报刊名称、时间、版面,广播、电视公开填写台名、时间。 3、公开内容应填写信息名称和具体内容,可附页填写。 4、本备案书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一份留登记管理机关,一份留事业单 位。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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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将 我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信息形成时间: 公开时间: 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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