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验收暨移交生产签证书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完工、工程启动试运、工程移交生产及工程竣工四个阶段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场项目新(扩)建工程的验收,5MW以下的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的验收可参照执行。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50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6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 14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与验收规范GBJ 14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4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33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666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DL/T500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总则1.为指导和规范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的验收,确保质量和安全,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应执行本标准。
2.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应通过各单位工程完工、工程启动试运、工程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的全面检查验收。
3. 在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过程中,各施工阶段应进行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对关键工序及隐蔽工程的每道工序也应进行检验和记录。
启动验收签证书--线路标准版(终版)
输电线路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工程名称: XXX 500kV输电线路工程 XXX标段验收机构:启动验收委员会验收日期:年月日总部建设部(签字/盖章):总部生产技术部(签字/盖章):质监中心站(签字/盖章):生产运行管理单位(签字/公司盖章):建设管理单位(签字/公司盖章):运行维护单位(签字/公司盖章):监理单位(签字/公司盖章):设计单位(签字/公司盖章):施工单位(签字/公司盖章):填写说明一、本证书系根据《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 /T 782—2001和《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 /T 968—2005的有关内容编制形成,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的跨区电网输电线路工程,按施工标段编制并签署意见。
二、本证书是启动验收委员会对工程的总体评价性资料,也是工程各标段基建移交生产的交接签证,也是国家电网公司对工程的总体性评价和鉴定资料。
三、本证书采用A4纸版式、仿宋_GB2312字体打印,封面采用白色,不允许塑封;本证书办理后,一套提交国家电网公司直流、交流建设分公司集中归档,其他单位的分发及份数由建设管理单位商有关单位后自行明确。
四、在本证书的办理过程中,有关填写要求如下:(一)全线综合性资料,由建设管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填写。
1、工程简介和建设情况:此部分应包含线路工程的建设意义、建设地点、规模、形象面貌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程特点、建设情况(包括标段划分、参建单位、设计及施工概况、工期安排等)等进行简要介绍。
2、工程验收范围:鉴于线路工程的共性,示例中的内容可保留。
3、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及竣工验收组名单: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印发的启委会成立文件录入。
4、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代表名单:在工程投运前由建设管理单位负责汇总、提供。
5、工程移交有关单位代表名单:由建设管理单位负责统一,内容应包括运行、施工、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
6、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系基建向生产运行的移交签证手续,应由建设管理单位与生产运行管理单位办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验收投产及移交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Q/CSG213004-2012基建项目验收投产及移交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基建项目验收投产及移交管理办法 (1)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3)5管理内容与方法 (4)6附则 (9)I基建项目验收投产及移交管理办法1总则1.1为加强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验收、投产、移交及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建设(业主项目部)、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单位(以下简称参建单位)及运行、调度单位的管理行为,明确管理责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1.2公司基建项目建设以“零缺陷”为目标,实行全过程质量缺陷验收管理。
工程项目必须经阶段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未经启动验收合格及质量监督许可的,禁止启动投产。
1.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10kV~800kV新建、改扩建(含技改)交、直流电网工程、水电工程和小型基建工程的全过程验收、投产、移交及档案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110 千伏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DL/T 782-200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0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1〕26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71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01)3术语和定义3.1自检:施工班组、施工项目部以及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的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模板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模板1. 引言为规范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沟通程,提高设备安全性和生产效率,订立本制度模板。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
3. 相关定义•设备:指企业使用的各类生产设备、工艺设备和辅佑襄助设备等。
•安装调试:指设备的安装、连接、校验和调试等操作。
•验收移交:指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经过验收合格后移交给生产部门。
4. 管理标准4.1 设备安装调试流程1.设备安装调试由设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需要与相关部门(生产部门、工程部门等)紧密搭配。
2.设备部门在安装调试前,应准备认真的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包含但不限于设备安装位置、连接线路、校验标准和调试步骤等。
3.安装调试过程中,设备部门必需遵守相关的安全作业规范,防止事故的发生。
4.安装调试结束后,设备部门应进行设备功能的测试和调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安装调试记录应认真、准确,包含设备各项参数、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6.安装调试结束后,设备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安装调试结果,并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
4.2 设备验收移沟通程1.设备部门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邀请相关部门进行设备的验收。
2.验收参加部门应依照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包含设备外观、设备功能、设备性能等方面。
3.若设备不符合验收标准,设备部门应及时整改并重新进行安装调试,直至实现标准要求。
4.验收移交过程中,设备部门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设备操作、维护和故障排出等培训,确保相关部门熟识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5.验收结束后,设备部门应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并将设备交由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交接手续。
4.3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考核标准1.设备部门的安装调试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书或经过培训合格。
2.安装调试过程中,设备部门应依照设备安装、连接、校验和调试方案进行操作。
3.安装调试记录应完整、准确、清楚,包含设备参数、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4.设备的验收应符合相关验收标准,且验收报告应认真、准确。
工程竣工验收与投产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竣工验收与投产管理实施细则大唐多伦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竣工验收与投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范围第一条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大唐多伦新能源有限公司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与投产的管理机构及职责、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报告和记录等内容。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公司新、扩建风场(包括变电所、送出线路、集电线路、风机、风机变)工程项目。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第三条下列实施细则包含的条文,通过本实施细则的引用而构成本实施细则的条文,实施细则与上级(国家、自治区、电网公司)有关验收规程相抵触时按照上级有关验收规程执行。
(一)35kV 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二)110kV 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三)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四)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五)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六)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七)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三章职责第四条主管部门及协作部门(一)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新、扩建风场工程验收归口管理部门。
(二)安全监察部、综合管理部、计划部、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部门是工程竣工验收与投产管理的协作部门。
(三)协作部门配合主管部门完成输变电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移交生产工作。
第五条验收管理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验收管理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基建副总经理成员:由安全生产部、安全监察部、综合管理部、工程部、计划部、财务部及其他部门负责人、技术专工组成。
(二)验收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协调各级验收工作,审定验收分级、验收组织机构组成成员和验收管理制度。
(三)验收小组内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具体分工如下:1.总经理:是验收管理工作的领导者,负责批准验收项目分级和一级验收组织机构成员名单、验收计划方案、验收管理制度;担任一级验收负责人。
批准一级验收启动试运行方案。
2.生产副总经理:是基建工程验收管理工作的直接领导者,负责核定验收项目分级和一级验收组织机构成员名单、验收计划方案、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pdf
序号:
代表签名
建 设 单 位: 生 产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调 试 单 位: 试 运总指 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依据 建设规模 总包单位 生产单位 主体设计单位 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调试单位
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
表格编号 :KG-G106-J7
建 设 单 位: 生 产 单 位: 监 理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调 试 单 位:
移交生产日期 :
年
月
日
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
机组编号 工程地点
建设规模
机组试生产日期
年 月 日 时至
年月 日 时
形成额定生产能力
机组试生产概况和主要问题
工程名称:
表格编号 : KG-G106-J6
序号:
机组编号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续前表 验收交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正式开工日期
年月日
机组移交试生产日期
年月 日
机组整套启动日期年月日形成额定发电能力
机组试生产概况及主要问题:
启动验收委员会意见:
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
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遵义110kV颜村变电站新建工程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2015年11月20日目次1工程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2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 (2)3工程移交生产接书 (9)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4)5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 (16)工程规模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1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鉴定书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于2013年7月25日对遵义110kV苏州变电站新建工程进行了调试、试运行,并对工程全部设施的质量进行了验收检查,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认为工程启动、调试和24小时试运行正常、性能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达到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工程质量总评为级,启动和竣工验收工作符合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要求。
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认定,本工程已具备交接验收条件,同意交付生产运行单位,可以正式投入运行。
工程遗留问题按清单要求限期完成。
附件:1 启动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2 工程启动试运指挥组成员名单3 验收检查组成员名单4 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5 工程永久问题清单6 工程建设有关单位代表名单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签字):年月日附件:1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委员名单表22启动试运指挥组成员名单3验收检查员名单表44工程遗留问题清单表55工程永久问题清单6建设有关单位代表名单表7工程移交生产交接书遵义110kV苏州变新建已于2013年7月25日经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认定已具备交接验收条件,交接双方同意办理正式交接,自即日起,按移交的范围和内容由移交单位交付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使用并负责保管和维护。
遗留问题按启动验收委员会的决定由移交单位负责,按清单所列的内容、负责单位和日期的要求按时完成。
2013年7月25日附件:1 移交工程范围2 移交专用工器具清单3 移交备品备件清单4 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资料清单附件:1移交工程范围2移交专用工器具清单3移交备品备件清单4向生产运行单位移交技术资料清单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遗留问题处理清单。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
附件6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
前言(简述工程投产验收主持单位、参加单位、验收时间与地点等。
)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位置
(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工程批准文件、规模、总投资、投资来源。
(三)工程建设有关单位
(四)工程建设和完成情况
包括工程开工及完工日期、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文明施工及工程设档和综合管理等情况。
二、生产准备及试运行情况
包括设备运行、运行维护人员上岗培训情况等
三、自检和缺陷整改情况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五、对今后运营管理的建议
六、验收结论
七、验收委员会成员签字
八、交接单位代表签字
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验收委员会主任(签字):
主持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DL/T 782—2001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ICS27.100F22备案号:9382—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82—2001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Code of start-up &completion acceptance for power transmission&distribution project of 110kV and above2001-10-08 发布2002-0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本规程是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部根据目前我国送变电工程启动验收的需要,由国家经贸委《关于确认:1999年电力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下达了本规程的修订编制任务,由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原《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进行修订而成。
自本规程发布实施之日起,原《110kV及以上送变电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83)水电基字第4号作废。
本规程的实施是对送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和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的最终检验。
本规程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附录B是提示的附录。
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程起草单位: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部、中国超高压输变电建设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黑龙江电力开发建设集团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翁孟生、李绍曾、李学明、陈文寿、朱伟、卢元荣、梁旭明。
本规程由国家电力公司电网建设部负责解释。
目次前言1 适用范围2 总体要求3 启动及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和职责4 工程竣工验收检查5 工程带电启动应具备的条件6 工程的带电启动调试和试运行7 工程的移交附录A(标准的附录) 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范本)附录B(提示的附录) 工程档案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 782—2001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Code of start-up & completion acceptance for power transmission &distribution project of 110kV and above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1-10-08批准2002-02-01实施1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110kV及以上的各类新建送变电工程的启动及竣工验收。
风力发电工程验收规程
5.4 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5.4.1 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 筹建。 5.4.2 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 员若干名。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电力行业相关 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单位、生产单位、银行(贷 款项目)、审计、环境保护、消防、质量监督等 行政主管部门及投资方等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 成。 5.4.3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作为被 验收单位不参加验收委员会,但应列席验收委员 会会议,负责解答验收委员会的质疑。
4) 冷却装置运行正常,散热器及风扇齐全。 5) 主要表计、显示部件完好准确,熔丝保护,防爆装置和信号装 置等部件应完好、动作可靠。 6) 一次回路设备绝缘及运行情况良好。 7) 变压器本身及周围环境整洁、无渗油,照明良好,标志齐全。 7 防雷接地网。 1) 防雷接地网的埋设、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连接处焊接牢靠、接地网引出处应符合要求,且标志明显。 3) 接地网接地电阻应符合风力发电机组设计要求。
5.3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蛆组虚及职责
5.3.1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由项目法人单位筹建。 5.3.2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可设组 长1名、副组长2名、组员若干名。其成员由项目法人单 位、生产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投资方有关人员 组成。 5.3.3 设计单位、各施工单位、调试单位和制造厂列席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 5.3.4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职责。 1 主持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工作。 2 审查工程移交生产条件,对遗留问题责成有关 单位限期处理。 3 办理交接签证手续。
5.5.8 监理单位职责。
1 应按合同进行工程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 为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提供工程监理报告。 5.5.9 电网调度部门职责。 1 应及时提供归其管辖的主设备和继电保护装置 整定值。 2 核查并网机组的通讯、远动、保护、自动化和 运行方式等实施情况。 3 审批并网请求与电网运行相关的试验方案。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3篇)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1.重要生产设备和特种动能设备:(1)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并经矿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与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2)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有质量检查员(或技术人员)做好现场原始数据的详细记录,以便汇总成正式安装调试资料供验收后存档。
(3)设备安装竣工后,由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安装部门、使用部门及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空载、半载、全负荷试运行来通过全面验收,发现问题当场处理不好的以书面记录限期处理,直至使用单位满意,在安装、调试验收凭据上签字后方能正式移交生产。
2.一般生产设备:(1)凡一般机电设备的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安装单位到安装地点开现场会,介绍现场具体情况。
(2)为保证安装工程按期按质完工,对安装场所、峒室、巷道运输条件必须首先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安装施工要求的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
(3)安装部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要求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必须进行空载、半载和全负荷试运行,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安装、使用及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使用单位正式使用,并办好正式移交生产手续。
(5)一般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移交生产后由机电部门和使用单位及时建立图牌板、卡片和各种管理制度。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2)是为了确保设备在安装调试过程中能够按照设备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施工、检查和验收,并最终完成移交生产的工作。
该制度明确了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步骤、责任和要求,以保证设备能够安全、稳定地投入生产使用。
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备安装调试责任和安全要求:明确设备安装调试的责任方及其职责,包括设备供应商、设备安装人员、设备调试人员和相关部门等。
同时,制度中还包括对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如安全操作规范、设备环境要求等。
2. 安装调试过程的管理要求:明确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管理要求,包括工作流程、工作计划、工程进度、材料准备、工具使用等。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三篇)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一、引言设备安装调试是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进行生产的重要环节。
为确保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的内容和要点。
二、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目的和原则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目的是确保设备安装调试的质量和效果,保障设备正常投产和安全运行。
具体的原则包括:1. 严格按照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安装调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2.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3. 做好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底,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4. 安装调试和验收移交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全面和专业。
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程序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程序包括:1. 设备准备阶段:a. 制定设备安装调试计划和方案;b. 采购相关设备和工具;c. 做好设备基础工作(如地基、地脚螺栓等);d. 做好设备运输和搬运的准备工作。
2. 设备安装调试阶段:a. 按照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进行安装;b. 使用专用工具和设备进行设备调试;c. 开展设备联调和系统集成测试;d. 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并进行初步验收。
3. 设备验收移交阶段:a. 制定设备验收移交计划;b. 开展设备性能和质量验收;c. 进行设备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底;d. 完成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并编制相应的移交文件。
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责任和要求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的责任和要求包括:1. 设备安装调试责任:a. 设备安装调试由专门的工程师或技术人员负责,确保安装调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b. 做好设备基础工作,保证设备的安装质量;c. 按照设备安装调试方案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 设备验收移交责任:a. 设备验收移交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负责,确保工作的全面和专业;b. 完成设备性能和质量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c. 做好设备使用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交底,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d. 编制相应的移交文件和资料,做好后续的运维工作。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3篇)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1.重要生产设备和特种动能设备:(1)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并经矿机电总工程师审批,安装部门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与设计图纸要求进行安装调试。
(2)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有质量检查员(或技术人员)做好现场原始数据的详细记录,以便汇总成正式安装调试资料供验收后存档。
(3)设备安装竣工后,由矿机电总工程师组织安装部门、使用部门及有关单位到现场进行空载、半载、全负荷试运行来通过全面验收,发现问题当场处理不好的以书面记录限期处理,直至使用单位满意,在安装、调试验收凭据上签字后方能正式移交生产。
2.一般生产设备:(1)凡一般机电设备的安装,必须有设计有计划,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有关安装单位到安装地点开现场会,介绍现场具体情况。
(2)为保证安装工程按期按质完工,对安装场所、峒室、巷道运输条件必须首先进行检查验收,符合安装施工要求的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
(3)安装部门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设计要求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进行安装调试。
(4)安装调试完毕,必须进行空载、半载和全负荷试运行,由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安装、使用及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交使用单位正式使用,并办好正式移交生产手续。
(5)一般机电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移交生产后由机电部门和使用单位及时建立图牌板、卡片和各种管理制度。
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制度范文(2)I.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生产的各项工作,确保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按照标准化流程进行,以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从而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
II. 设备安装调试前的准备工作1. 设备管理部门或项目经理负责向设备安装团队提供设备的详细安装调试要求和计划,包括设备安装位置、连接方式、供电要求等。
2. 设备安装团队在收到安装调试要求和计划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保设备安装位置的合理性,并制定详细的安装调试方案。
3. 设备安装团队按照安装调试方案,提前准备所需的工具、器材和材料,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确保安装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光伏发电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规范
光伏发电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规范1.1一般规定1.1.1工程启动验收完成并具备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申请。
1.1.2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1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组建,由建设、监理、调试、生产运行、设计等有关单位组成。
2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组主要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1)应组织建设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生产运行单位编制工程试运大纲。
2)应审议施工单位的试运准备情况,核查工程试运大纲。
全面负责试运的现场指挥和具体协调工作。
3)应主持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交接工作。
4)应审查工程移交生产条件,对遗留问题责成有关单位限期处理。
5)应办理交接签证手续,签署符合本规范附录E要求的“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鉴定书”。
1.2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1.2.1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光伏发电工程单位工程和启动验收应均已合格,并且工程试运大纲经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组批准。
2与公共电网连接处的电能质量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3设备及系统调试,宜在天气晴朗,太阳辐射强度不低于400W/m2的条件下进行。
4生产区内的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应已验收合格。
5运行维护和操作规程管理维护文档应完整齐备。
6光伏发电工程经调试后,从工程启动开始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时间不应少于光伏组件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的时间。
7光伏发电工程主要设备(光伏组件、并网逆变器和变压器等)各项试验应全部完成且合格,记录齐全完整。
8生产准备工作应已完成。
9运行人员应取得上岗资格。
1.2.2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验收主要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1应审查工程设计、施工、设备调试、生产准备、监理、质量监督等总结报告。
2应检查工程投人试运行的安全保护设施的措施是否完善。
3应检查监控和数据采集系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4应检查光伏组件面接收总辐射量累计达60kW·h/m2的时间内无故障连续并网运行记录是否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