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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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4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4试题及答案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4试题及答案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知识产权法》形考任务3-4试题及答案第三次形成性考核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5题,共20分)题目1 著作权答: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题目2 作品合理使用答: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题目3 作品答: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题目4 信息网络传播权答: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题目5 邻接权答: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即作品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10题,共40分)题目6 李某设计的计算机软件,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其著作权保护期为()选择一项:A. 20年B. 25年C. 10年D. 50年题目7 作者署名权的保护期限()选择一项:A. 为20年B. 不受限制C. 为50年D. 为10年题目8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选择一项:A.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20年B.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30年C.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D.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40年题目9 创作,是指()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选择一项:A. 直接B. 指导C. 间接D. 参与题目10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之日起产生选择一项:A. 发表并登记注册B. 创作完成C. 发表D. 登记注册题目11 发行权,即以()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选择一项:A. 出售或者赠与B. 买卖C. 出售D. 批发题目12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享有选择一项:A. 制片者B. 编剧C. 导演D. 电影公司题目13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著作权法》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享有选择一项:A. 作者B.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C. 作者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有D. 双方约定题目14 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权利的保护期为()年选择一项:A. 25B. 50C. 10D. 20 题目15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选择一项:A. 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B. 出版者C. 国家D. 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三、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10题,共40分)题目16 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应当具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 新颖性B. 独创性C. 可复制性D. 实用性题目17 不适于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时事新闻B. 工程设计图纸C. 口述作品D. 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题目18 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选择一项或多项:A. 公开赔礼道歉B. 赔偿损失C. 停止侵害D. 消除影响题目19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报纸刊登其他报纸期刊已经发表的时事性文章B. 为介绍某一作品在作品中全文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 C.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D. 为科学研究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科研人员使用题目20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B. 讲我国公民已经发表的汉语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C. 为学校课堂教学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使用 D.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题目21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的发表权的保护期为()选择一项或多项:A. 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B. 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C.不受限制D. 作品发表后五十年题目22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但()选择一项或多项:A. 应当支付报酬B. 不支付报酬C.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D. 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题目23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依法禁止()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选择一项或多项:A. 传播B. 宣传C. 出版D. 刊登题目24 作品的构成条件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可复制性B. 独创性C. 范围有限性D. 可感知性题目25 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利主要包括()选择一项或多项:A. 保护作品完整权B. 署名权C. 修改权D. 发表权第四次形成性考核考核内容:应用能力,案例分析(第二、三、四、五编)故宫博物院为组织活动于1994年起组织人员从院藏文物中精选900多套国家一、二级珍贵文物进行摄影、测量、编写说明文字。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我国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完善

我 国 著 作 权 合 理 使 用 制 度 的 完 善
张 芳
郑州 4 19 ) 5 1 1 ( 州大 学升 达 经贸 管理 学 院 ,河 南 郑
【 摘 要 】合理使 用制度是著作权领域 中一个 非常重要而又容 易E起争议的制度,各 国著作权 法关于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不 同。需要依据国际条约并借鉴其他 ’ 国家的著作权法,完善我 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增加一些新的合理使用情形 ,将部分合理 使用行为转变为法定许可,并建立健全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 【 关键词】著作权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完善
著作 权合 理使 用 制度 是著 作权 领 域 中一个 非 常重要 而又 容 易引起 争议 的制度 。各 国著作权 法中都有关于 合理使用制度 的规 定,但对于什 么是合理使用 、哪些情况下使 用算作合理使 用 、如何判断某一 使用 作 品的行 为是否合理使用 ,国际条约和 各 国的规定必不相 同。特别是在 网络技术迅猛发 展的今天 ,合 理使用 面临一些新 的挑 战,如何完 善著作权合理使用 制度值得 认真探讨 。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概述 合理使用制度指在 非营利 的条件下 ,法律允许他 人 自由使 用享 有著作权 的作 品而不必征得 著作权人的 同意 ,也不必 向著 作权 人支付报酬 的制度 。设立合 理使用制度 的作 用在 于合理地 消除作品创作者 、作品传播者 、作品使用者之 间的冲 突 ,力 图 实现 在维护作者权益基 础上 的三者利 益的均衡 ,从 而促进作 品 的广泛传播和文化的繁荣进步。 我国在著作权合 理使用方面存在 以下弊端第 一,对于使用 的数 量没有做 出规 定;第二 ,对 “ 国家机关 ” “ 执行 公务 ”的 行 为和 “ 合理范 围”没有作 出具 体限定 ;第三 ,对 改写 、续写

著作权权能限制的各种具体情形

著作权权能限制的各种具体情形

著作权权能限制的各种具体情形其实我们大家对于知识产权中的版权已经使用权关系的话都是不太了解的,包括还有著作权的话拿更加不了解了,其实在大家生活中是可以见到的,所以大家对于这方面的知识要加强学习。

那么,著作权权能限制的各种具体情形?下面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著作权权能限制的各种具体情形著作权的时间限制著作权的时间限制,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

具体来说,时间限制是对著作财产权和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限制,而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没有时间限制。

在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内,著作权人享有相对完全的著作权;期限届满后,受限制部分的著作权就丧失,不再受法律保护。

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对不同类型的作品保护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一)公民的作品保护期限公民的作品保护期限,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截至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则截至于最后一个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限,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三)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限.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保护期限相同。

(四)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限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保护期限,发表权和财产的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作者的身份明确后,则适用于公民的作品保护期限的规定。

著作权的地域限制著作权法是国内法,只能在本国有效,即在本国所创作完成的作品,只能受到本国法律的保护,其他国家不予保护。

这就是著作权的地域限制。

但知识产权的国际化趋势使得著作权保护已跨越国境。

论合理使用制度在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保护中的作用

论合理使用制度在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保护中的作用
馆 应 加 以利 用 。
律制 度 , 即合 理 使 用 、 定 许 町 和 授 权 许 法 可 。 文 重 点 就“ 理 使 用 ” 度 在 数 字 图 本 合 制
用 的方法 、 标准 、 具体 指标 等都 存在 或大 或 小的差异 。因此 , 建基本 公共服 务评 构 价 指标体 系还 需要 结合 实 际 ,不断地 探 索、 实践和 分析 , 以期使 评价 体 系真 正将
理 论 中 , 作 权 许 可使 用 有 3种 不 同 的 法 著
紧密地 结合各 地 区、 各群 体实 际 , 因人不
同 , 地 不 同 , 重 理 论 分 析 就 不 能 明 确 因 注 的 界 定 这 些 概 念 。其 次 , 数 据 模 型 的 运 对 用 显 得 比 较 欠 缺 。第 三 , 本 公 共 服 务 均 基 等 化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设 计 显 然 还 不 成 熟 , 表 现 为 在 这 些 研 究 中 '计 体 系 所 采 攻

论 合 理 使 用 制 度 在 数 字 图 书 馆 著 作 权 保 护 中 的 作 用
口杜 惠
( 南司法警 官职业 学院图书馆, 南 湖 湖 长沙 403) 1 1 1
些 地 方 采 用 多 种 方 式 广 泛 开 展 公 民评
议活动 ,但 总体 上还 处于 探索 和试 点阶 段 , 要 存 在 五 个 方 面 的 矛 盾 和 问题 , t 封 闭 性 、 秘 性 较 强 , 明 度 、 开 化 还 不 神 透 公 够, 乏必要 的社会 监督和制 约 。 缺 综 上 所 述 , 从 现 有 的 国 内外 研 究 成 果 来 看 , 对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均 等 化 的 讨 论 主 要 集 中 在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应 该 包 括 的 范 围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均 等 化 的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这 些 研 究 成 果 为 我 们 进 一 步 研 究 和 探 索 甘 肃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均 等 化 的 路 径 提

高考作文汇编的著作权保护探析

高考作文汇编的著作权保护探析



性。高考作文是在特定的场合、特定的时间内完成 的,这在形式上得以与一般的学生作文 区别开来。 高考作文是考 生在教育考试 院规定的考点、指定考 场的指定座位 ,在每年 高考语文考试 的两个半小时 时间内完成的作品,即在时间和空间上是特定的。 () 3 高考 作文的内容是相对限定 的。写作高 考作文的考生往往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写作,而是 要根据题 目 对高考作文的提示性要求,比如:文字 材料 、漫 画,甚至几何 图形 ,进行命题、半命题或 自 拟题 目作文,而命题作文则只 能根据规定的作文 题 目进行写作 ,这就使得该高考作文的 内容被 限定 在题 目要 求上 。 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为作品, 中华人 民 共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规定:作品,是指文学、 艺术和科学领域 内具有独创性并 能以某种有形形式 复制的智力成果,即成为作 品必须符合 以下条件: () 1 应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 )直接产 生文 2 字、艺术和科学作 品的智力活动; ( )作 品的形 3 式符合法律 的规定。高考作文的创作虽然具有特殊 性,但其为考生在考场独立创作并未借助任何帮助, 并且是 书写在纸上的文字组合 ,即高考作文具有独 创性和可复制性;而 著作权法 排除的不适用情 形 ,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 、命 令 和 其他 具有 立法 、行 政 、司法 性质 的文 件 ,及其 官方正式译文 ,时事新 闻和历法 、通用数表、通用 表格和公式。显然,高考作文亦不在其中;而作文 这一命题要求注定要以文字为具体表达形 式,属于 著作权法》第三条中的文字作 品。综上分析,笔 者认为,尽管高考作文在很多方面都有其特殊性 , 只要考 生创作 时没有抄袭,其仍然属于我国 著作 权法》中的作品,应列为 著作权法 的保护对象。 二 、高 考作 文的 著作权 归属 高考作文作为作 品一经创作 出来 ,在形 式上就 具有完整的表现形式,而其著作权的取得 ,也要满 足实质条件和形 式条件。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 品

浅谈我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浅谈我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浅 谈 我 国 的 著 作 权 合 理 使 用 制 度
董翔翔 漆海 峰
( 上海交通大学
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上海
2 04 ) 0 2 0 文章编号 :0 8 9 5 (0 1 - 0 5 0 1 0 — 2 X 2 1 )2 0 3 - 2 1
夯妾- :一 一 一 gD - 9
文献标 识码 : A
摘要 : 合理使 用是对著作权 的 最重要 的限制制度 函为各 国所普遍确认 , 对于 平衡公众 与著作权人之 阃的 利益冲 突、 它 促进作 品 的传播与使用 而带 动社会 文化事业的 发展与繁 荣起 到了 重要 的作用 。由于各种原因 我国的著作 权舍理使 l 制度还很 不 进 用
完善 因此 。 何 科 学 理 性地 完 善 我 国 的 合理 使 用制 度 。 定相 关 的判 断规 则意 义 重 犬 。 如 制 关 键 词 : 理使 用 制 度 完善 合 著 作 权 合 理 使 用 的 含 义 ( ) 作 权合 理使 用 的含 义 一 著
绘画 、 摄影 、 录像 ; ( 一 ) 中 国公 民 、 人 或者 其 他 组 织 已经 发 表 的以 汉语 言 十 将 法 文 字创 作 的作 品 翻译 成 少 数 民族 语 言 文 字作 品在 国 内 出版 发 行 ; ( 十二 ) 将已经发 表的作 品改成盲文 出版 。 前 款 规 定适 用 于对 出版 者 、 演者 、 音 录像 制作 者 、 播 电 表 录 广 台、 电视 台 的权 利 的限 制 。 这 1 情 形 被 认 为 是 我 国《 作 权 法 》 立 的 合 理 使 用 方 2种 著 确 式 。 为 了规 范使 用 者 的合 理 使 用 行 为 , 防止 著 作 权 人 的权 益 受 到 不 应 有 的损 害 , 国《 作 权 法 实 施 条 例 》 20 我 著 (0 2年 9月 1 日施 5

知识产权 名词解释 简答 期末

知识产权 名词解释 简答 期末

1.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总称.2.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著作权即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4作者权作者的概念:所谓作者就是指设计并完成即创作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人。

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事实上的作者。

5.著作权法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利用和支配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

7署名权,指作者在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

8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9.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放、利用、保护等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0.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专有权利。

11.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2.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13.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在自己的商品上使用的用于区别其他商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商品的一种专用标志。

14许诺销售权(offering for sale):禁止他人进行销售前的推销或促销的权利。

15驰名商标是指知名度较高,众所周知的商标。

按国际条约规定,驰名商标需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届认定的驰名商标有“霞飞”、“凤凰”等10个16.著作权的主体也叫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及国家。

17.法人作品,是指特定条件下,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而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即为法人作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1996.12.09•【字号】京高法发字[1995]192号•【施行日期】1996.12.09•【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字[1995]192号)一般规定1、如何认定作品的独创性?答:独创性是著作权法所称作品应具备的条件,独创性也称原创作或初创作,是指一部作品是经作者独立创作产生的,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而不是对已有作品的抄袭。

判断作品是否有独创性,应看作者是否付出了创造性劳动。

作品的独创性并不要求作品必须具备较高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价值,即作品的独创性与作品的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大小无关。

作品的独创性也不要求作品必须是首创的、前所未有的,即使该作品与已有作品相似,只要该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产生的,也具备独创性。

2、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保护的是什么?答: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其保护的不是作品所体现的主题、思想、情感以及科学原理等,而是作者对这些主题、思想、情感或科学原理的表达或表现。

其次,著作权法保护的表达或表现不仅指文字、图形等最终形式,当作品的内容成为作者表达思想、主题的表现形式时,作品的内容亦受著作权法保护;当这种表达是公知的,或者是惟一的形式时,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3、作品中人物的称谓是否有著作权?答:作品必须表达一定的思想、情感,传达一定的信息。

简单的某一个人物的称谓如果没有其他材料配合,是难于表达出什么思想、情感,传达出信息的,人们也难于看出它所包含的意义,因此一般情况下不宜作为作品给予保护。

但是,人物的称谓具有独创性的,则可以构成作品,产生著作权。

4、如何认定“作品创作完成”?答: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所谓“作品创作完成”,不仅仅指整部作品的创作已全部完工,还指作品的局部的创作完工,只要作者的某一思想或某一构思已经完整地以某种形式表达出来了,即使这只是他全部构思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是非主要的组成部分),也应视为作品在一定阶段上的完成。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著作权法)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著作权法)

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著作权法)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试题库(著作权法)三、著作权法(一)判断题 1、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中国公民的作品发表后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第1题答案错。

2、通用表格和公式不适用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

第2题答案对。

3、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3题答案对。

4、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第4题答案错。

5、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放映权,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5题答案对。

6、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第6题答案对。

7、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原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

()第7题答案错。

8、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不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第8题答案错。

9、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共同享有。

()第9题答案错。

10、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影作品中的音乐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10题答案对。

11、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均由作者享有。

()第11题答案错。

12、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委托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委托合同的,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委托人。

()第12题答案错。

13、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第13题答案错。

14、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作者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14题答案错。

15、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著作权法22条十二种合理使用情况概述

著作权法22条十二种合理使用情况概述

著作权法22条十二种合理使用情况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释义】本条是关于合理使用著作权的规定。

原著作权法也是在第二十二条对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作了限制性规定,本次修改在原条文的基础上作了部分修改。

本条规定的权利限制,指的是在一定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即合理使用。

各国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都有规定。

例如,美国在版权法第一百零七条中规定:在任何特定情况下,确定对一部作品的使用是否是合理使用,要考虑的因素应当包括:(1)要看有关使用行为的目的,即看是否为商业目的而使用;(2)要看享有版权的作品的性质,不同类型作品的版权利用形式不同,合理与否的界限也不同,比如,仅复制一份有版权的文章,可能被视为合理使用,按照其他人独创建筑物再造一座建筑物,就不能被视为合理使用;(3)要看所使用的作品中,被使用部分与整个作品的比例是否适当,比例失当则不能视为合理;(4)要看有关的使用行为对作品潜在的市场价值有无重大不利影响,有这种影响,就不能算合理。

基于立法视角的古籍整理著作权问题分析——关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思考

基于立法视角的古籍整理著作权问题分析——关于《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思考

1 9 9 9 年6 月发生的 “ 李全 华 诉 岳 麓 书社 著 作权 纠 纷 案 ”是 涉 及 古 籍 整 理 著 作 权 问 题 的一 个 标 志 性 事 件 。在 该 案 中 ,原 告 、被 告 就 古 籍 “ 标 点 ” 是否 是 著 作 权 客 体 ,是 否 得 到 著 作 权 保 护 的 问题 展 开 激 烈 辩
中 ,不乏对古籍整理著作权 问题的关 注。本文就古籍 整理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变革谈点感想与认识。
1 古籍 整 理 之权 利博 弈 古籍 是指 1 9 1 1 年 以前 的 文 献 。许 多 人 认 为 ,古 籍 “ 无 著作权” ,属 于 公 共 财 产 。但 是 ,这 种 认 识 的
( 修 改草 案 ) 的 意 见 与建 议 1 5 6 0份 ,国家 版 权 局 和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网 站 对 修 法 征 求 意 见 的 浏 览 量 统 计 共 2 4 5 6 7人 次 ,百 度 的 相 关 搜 索 结 果 有 1 4 0多 万 条 ,新 浪微 博 “ 著作权法”的搜索结果有 2 6万 多 条 。 因 为
论 ,各 执 己见 ,互 不 退让 ,一 审 法 院 在 “ 吃 不 准 ” 的
[ 文章编号]1 0 0 5 —8 2 1 4 ( 2 0 1 3 ) 0 3 -0 0 0 5 -0 5 2 0 1 1 年 ,是 我国 《 著作权法》 实施 2 0周年 ,而
排在 当年 “ 中国版 权 十件 大 事 ”之 首 的就是 于 7月 1 3 日正 式 启 动 的 “ 《 著 作 权 法》 第 三 次 修 改 ” 。与 2 0 0 1 年 、2 0 1 0 年 第 一次 、第 二次 《 著作 权 法》 修 改 不 同 的
因为别问题而更特殊的还在于考量被告的行为是否属于近年来层出不穷的古籍整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遇到了法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七款所规定的国家律适用瓶颈所以在本次著作权法修订大讨论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中不乏对古籍整理著作权问题的关注

著作权法_暨南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著作权法_暨南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

著作权法_暨南大学中国大学mooc课后章节答案期末考试题库2023年1.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同因权利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其起算点不同。

答案:2.著作人身权具有不得转让、不得继承等一般人身权的共同属性。

答案:正确3.改编权属于著作权人身权的一种。

答案:错误4.因作品署名顺序发生纠纷的,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作者姓氏笔画确定署名顺序。

答案:错误5.下列说法正确的有:答案: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来自于法律的明确规定;_针对同一种类型,不存在两个以上竞争性的集体管理组织。

6.著作权人为避免自己的作品“被管理”的情况发生,可以书面声明不得对其作品进行集体管理。

答案:正确7.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遵循“自愿原则”。

答案:正确8.著作权“一揽子许可”的延伸管理制度有利于解决大规模许可授权产生的交易成本问题,既避免使用人侵权,又可以使权利人获利。

答案:正确9.新著作权法新增了哪项受广播权控制的行为:答案:以有线方式直播作品的行为;10.以下侵犯表演权的行为有:答案:酒吧驻唱歌手演唱歌曲《送你一朵小红花》;11.下列著作权财产权中属于演绎权的是:答案:摄制权12.常见的数字复制行为有哪些?答案:通过百度网盘下载他人放置在电脑“共享区”里的文件;_将数字作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特定用户。

_将歌曲固定在DVD、CD、U盘上;13.所谓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人通过中间组织对外发放著作权使用许可、收取许可费报酬并向著作权人进行分配、甚至发动侵权诉讼。

答案:正确14.以下放映行为应该获得制片人的放映权授权许可的有:答案:15.“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的三个要件:答案:16.常见的数字复制行为有哪些?答案:17.以下放映行为应该获得制片人的放映权授权许可的有:答案:电影院放映电影_酒店电影点播服务_学校礼堂公开放映电影18.甲公司经乙许可,将其创作的小说改编并拍摄成电影,甲公司聘请了流行歌手丙为电影创作插曲,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答案:19.排除他人未经许可以特定方式利用作品是著作财产权的核心功能,著作财产权主要是一种“排他权”,而不是“自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0.09.07•【文号】主席令第31号•【施行日期】1991.06.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著作权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990年9月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1990年9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论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论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终 审法 院认为 , 珠海市 监察 局在其 网页上转 载涉案 作品 的行 人 合法权 益下 做 出。
为 构成 合理 使用 , 国家机 关 为执行 公 务通 过 信息 网络 , 在 合理 范
第 一条 , “ 使用 某作 品必 须符 合一定 的特 例情 况才 为合适 ” 。
围内 向公众 提供 已经 发表 的作 品 , 可 以不经 著作权 人许 可 , 不向 这 是一般 性 原则 , 但 是从 国际与 各 国版权 立法 综合 考察看 , 传统
{ 鼻 l 】 占缸 会 2 0 1 3・l O ( 下)
◆社会 观察
论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摘 要

我 国著作 权 法 中规 定 的 国家机关 可 以时作 品进 行合理 使 用的制度 在运 作过程 中 出现 不 少矛盾之 处 。本文将 以 实
际案例分析本法的内涵, 并通过国际通用的《 美国版权法》 的“ 四步检验法” 和《 伯尔尼公约》 的“ 三步检验法” 进行对比, 分析
使用 是否 构 成合 理使用 的 4个考 虑 因素 。第 一条 , “ 使 用 的 目的 对于权 利被损 害人 的损害 最小 的, 这些 问题可 以讨论 的空 间也是
与特 性 , 包括 是否 具有 商业性 质 , 或 是否为 了营 利 的教学 目的。 ” 相 当大 的。
即使 行 为 的 目的是 为 了公众 的利 益并 不能 否认使 用者 珠海 市 监
文 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1 0 - 1 6 9 - 0 2 “ 实质性 使用” , 在合 理 使用 中 的要 求应 该 更加 的严格 。第 四条 ,

2019民法强化讲义-第38节 知识产权法(2)-曹兴明

2019民法强化讲义-第38节 知识产权法(2)-曹兴明

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控制其作品的使用并获取财产收益的权利,主要内容包括:①复制权,即通过印刷、拓印等方式将作品复制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②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③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④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

⑤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权利。

(包括活表演与机械表演,如播放CD)⑥放映权,即通过各种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等作品的权利。

⑦广播权,即以无线、有线或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其他设备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⑧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无线或有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⑨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将作品固定在有关载体上的权利。

⑩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⑪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⑫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⑬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例11】甲、乙、丙、丁相约勤工俭学。

下列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他人受保护作品的哪一行为没有侵犯著作权?(2015-3-17,单选)1A.甲临摹知名绘画作品后廉价出售给路人B.乙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C.丙购买一批正版录音制品后廉价出租给同学D.丁购买正版音乐CD后在自己开设的小餐馆播放【例12】下列哪些出租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2009-3-64,多选)2A.甲购买正版畅销图书用于出租B.乙购买正版杀毒软件用于出租C.丙购买正版唱片用于出租D.丁购买正宗专利产品用于出租【例13】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2022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2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2年重庆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招聘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毕业院校: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考场: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一、选择题1.在纸张普遍使用之后,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中国古代的图书装帧最终定格为统一的()形式。

A、包背装B、线装C、蝴蝶装D、卷轴装答案:B解析:中国古代的图书装帧,在纸张普遍使用以后,从当初的卷轴装,到经折装,到旋风装,到蝴蝶装,到包背装,经过千余年的历史演变,最终定格为统一的线装形式。

西方造纸技术和装订机械的引进,使图书可以双面印刷,出现了精装、平装的样式。

2.下列选项中属于收益定价策略的是()。

A、声望定价策略B、分级定价策略C、渗透定价策略D、整数定价策略答案:C解析:价格策略是出版物市场营销组合中非常重要并且独具特色的组成部分,体现了科学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价格策略包括收益价格策略、心理定价策略。

在收益定价策略中,根据预期收益水平的不同,常用的收益定价策略有三种:①撇脂定价策略;②渗透定价策略;③满意定价策略。

3.国内外大多数出版单位保存电子文档的主流格式是()。

A、PDF格式B、XPS格式C、CEBX格式D、ePub格式答案:A解析:PDF(PortableDocumentFormat)文件格式因其能够再现原稿的字符、颜色和图像,且有使用易于传输储存的工业标准压缩算法、包含重要结构的定位信息等特点,成为国内外大多数出版单位保存电子文档的主流格式。

4.任何个人和组织未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经营出版物的业务,这种()是出版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内容,任何个人和组织都必须遵守。

A、保证制度B、审批制度C、备案制度D、登记制度答案:B解析:对出版单位的设立,我国实行审批制,实行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制度,即由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出版主管部门审批。

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有哪些

著作权法对“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有哪些

著作权法对“合理使⽤”制度的修改有哪些著作权法的修订草案对于“合理使⽤”的开放式做出了相关的修改,“合理使⽤”制度即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在特定情形下不经著作权⼈许可的使⽤可以不向其⽀付报酬,那么在哪些特定的情形下可以“合理使⽤”呢?下⾯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家阅读。

著作权合理使⽤是著作权限制制度的⼀种,其⽬的就是在于防⽌著作权⼈权利的滥⽤,损害他⼈的学习、欣赏、创作的⾃由,妨碍社会科学⽂化技术的进步。

合理使⽤制度在防⽌著作权⼈权利滥⽤的过程中发挥的作⽤主要体现在:合理使⽤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创作⾃由。

创作活动是⼀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建⽴在前⼈智慧的基础之上,没有前⼈作品的启⽰和借鉴,创作就如⽆源之⽔,⽆⼟之⽊。

关于著作权“合理使⽤”制度所谓“合理使⽤”,是指他⼈在特定情形下使⽤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许可,并不向其⽀付报酬,但必须指明作品来源或者出处的制度。

“合理使⽤”制度是相关国际条约以及各国和地区著作权法中的基本制度。

本次修改,主要作了以下调整:(1)增加“合理使⽤”的开放式规定——其他情形,同时将原草案第三⼗九条并⼊新草案第四⼗⼆条作为第⼆款限制所有的⼗三类“合理使⽤”情形;(2)明确为个⼈学习、研究使⽤他⼈作品的情形为复制⽂字作品的⽚段;(3)增加关于引⽤他⼈作品不得构成引⽤⼈作品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的规定;(4)在相关情形中增加“信息⽹络”媒体的规定;(5)增加关于对室外艺术作品进⾏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后形成的成果后续使⽤的规定。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合理使⽤,强调由《著作权法》直接规定他⼈可以使⽤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不必征得著作权⼈的许可,并且也⽆须⽀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同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合理使⽤主要体现在:(⼀)为个⼈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他⼈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作品或者说明某⼀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他⼈已经发表的作品;(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已经发表的作品;(四)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五)报纸、期刊、⼴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员使⽤,但不得出版发⾏;(七)国家机关为执⾏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也未向表演者⽀付报酬;(⼗)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中国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出版。

著作权合理利用情形

著作权合理利用情形

著作权合理利用情形著作权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那么你知道著作权合理利用情形有哪些吗?下满跟随我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著作权合理利用情形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此种情况是指纯粹为了个人所用,并没有对外公开展出的目的。

例如,为了更好地研究某个历史课题,而采用了一些考古学家的笔记内容。

但是如果为了让别人欣赏自己喜欢的作品而特意在自己经营的咖啡馆展出,则是不允许的。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例如。

为了点评一个大卫的雕塑作品,采用了当代诗人对力量与美的诗句。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真实性,还原事情的真相,所以必须刊载真实有效信息,因此不免使用到已经发表的作品内容,但是在合理使用的范围内。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这种情况是指纯粹是为了教学和研究的需要,例如为了了解某一作者的创作过程,而在课堂上展出其作品集来学习。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这种免费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既不向公众收取费用,也不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类似“义演”。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二、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价值1、公平。

知识是在不断累积中更新和发展,文化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创作活动不可能离开对已有作品的借鉴和利用,没有人能说他的作品与前人的积累完全无关。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基础练习题-第八章著作权-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基础练习题-第八章著作权-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

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基础练习题-第八章著作权-第三节著作权的内容[单选题]1.在我国,相声演员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称为()。

A.表演权B.表演者权C.肖像权D.演绎权参考答(江南博哥)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表演者权。

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对其表演所享有的一项邻接权。

[单选题]2.在著作权法上,对作品之外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被称为()。

A.改编权B.表演权C.发行权D.邻接权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对作品之外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被称为邻接权。

[单选题]3.改编作品的著作权由()。

A.改编者享有B.改编者和原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C.原作品的作者和出版者共同享有D.改编者、原作品的作者和出版者共同享有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改编作品也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因此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改编者。

[单选题]4.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行为中构成合理使用的是()。

A.数学教师汪某复印了《黄冈密卷》并发放给三年级的全体学生以供复习B.汪某未经许可临摹陈列在户外的雕塑《奔》C.某国家机关未经许可在其官网上使用了李某拍摄的并未发表过的照片D.甲杂志转载林某在乙杂志上发表且声明不得转载的一篇论文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著作权法》,以下情形均构成合理使用:①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②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③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④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单选题]5.下列行为属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是()。

A.作家甲将已经发表的汉字作品翻译成蒙文在日本出版发行B.乙电视台的主持人因录制节目需要向观众诵读了甲已经发表的文章C.丙饭店购买正版DVD在餐厅播放D.丁老师复印了一篇已经发表的文章,要求学生写读后感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著作权法》,以下情形构成合理使用:①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②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③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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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作者:邓洋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30期摘要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对作品进行合理使用的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出现不少矛盾之处。

本文将以实际案例分析本法的内涵,并通过国际通用的《美国版权法》的“四步检验法”和《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进行对比,分析此法的合理性。

最后借鉴国外经验,对比得出此法之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国家机关合理使用作品作者简介:邓洋,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0-169-02一、问题的提出“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这一合理使用制度已在中国实施二十余年。

随着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发展,这一制度逐渐在诸多的案件中暴露出其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也掣肘公正裁判。

为了暴露其主要问题,试举一实例:原告《忠诚卫士》一文的合法著作权人。

2009年被告珠海市监察局在其官方网页上转载了涉案作品,同时注明了出处和作者,但是并未提前获得原告同意并且支付报酬。

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认定被告此做法侵犯其著作财产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赔偿稿费损失。

终审法院认为,珠海市监察局在其网页上转载涉案作品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通过信息网络,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因此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豍二、案例中判决依据的国际通用标准分析《美国版权法》中对于特定个案中是否构成合理使用情况给出四个考虑因素作为法官衡量的依据,是国际公认的判断合理使用存在与否的标准,为世界多国所沿用。

《美国版权法》第107条规定了在特定案件中判断对作品的使用是否构成合理使用的4个考虑因素。

第一条,“使用的目的与特性,包括是否具有商业性质,或是否为了营利的教学目的。

”即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并不能否认使用者珠海市监察局在此转载行为上所获得的利益。

学者吴汉东提出“在合理使用的认定中,使用者是否获得实质性利益或是否具有商业动机,与公众是否从这种使用取得利益无关”。

豎作为一个网站,点击量是可以转化为相当的商业价值的。

因此,本案珠海市监察局在其网页上转载作品的行为确为其带来了实质性利益。

第二条,“版权作品的性质”。

作为一部纪实类作品,考察其本身的性质需要结合其他因素考量其使用的正当性。

豏第三条,“所使用的部分的质与量与作为整体的版权作品的关系”。

显然,本案中珠海市监察局全文转载原告的作品《忠诚卫士》,显然构成“实质性使用”,在合理使用中的要求应该更加的严格。

第四条,“使用对版权作品之潜在市场或价值所产生的影响”。

被告珠海市监察局是在网上无偿转载此作品,使得此作品与公众的接触量加大。

同时被告作为一个官方网站,存在一定数量的同质读者。

由此可见,被告对于作品《忠诚卫士》的使用行为对于作品本身的市场存在了较大的消极影响。

另外,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应当履行“三步检验标准”的国际义务。

这三个国际条约均允许成员国对著作权中的“专有权利”规定限制和例外,但是要求这样的例外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做出,与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以及没有无理损害权利人合法权益下做出。

第一条,“使用某作品必须符合一定的特例情况才为合适”。

这是一般性原则,但是从国际与各国版权立法综合考察看,传统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包括个人合理使用和出于文化教育或其他公共利益目的的合理使用。

豐本案中,珠海市监察局的转载使用是出于文化教育目的,但是否全部仅为文化教育目的则不得而知。

第三条,“不得不合理地损害权利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其中合理性(reasonable)要件通说要求的是“成比例的”。

要达到被告所称之目的,是否必要全文引用,这样的行为是否是达到此目的对于权利被损害人的损害最小的,这些问题可以讨论的空间也是相当大的。

综上,在本案中,珠海市监察局的转载使用行为未必符合“三步检验法”的要求。

三、国家机关合理使用著作权制度的完善通过《美国版权法》的“四步检验法”和《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的分析,可得本案中珠海市监察局的转载使用行为未必构成合理使用。

然而通过适用我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的合理使用的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却认定珠海市监察局构成合理使用。

结论的不同,原因在此适用的合理使用制度本身。

著作权利专属著作权人所有,是为了鼓励和促进人们的创作积极性,保护这些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但是另一方面,为了实现公共管理的职能,部分国家机关合理使用著作权,是必要且合理的同时,对著作权的使用也应符合《美国版权法》的“四步检验法”和《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的要求。

然而,我国国家机关合理使用著作权制度过于模糊,难以统一,下文则使从多方面归纳此制度的内涵。

(一)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国家机关的范围与目的要件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严格界定国家机关的定义。

在世界范围内看,为了实现公共管理的目的而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国家机关通常有立法议会机构(《英国版权法》45条,为议会或司法程序之目的所实施的任何行为皆不侵犯版权豑);司法裁判机构(《德国著作权法》45条,为法院、仲裁机构或者执法部门的法律程序的使用,本法允许制造或者让人制造著作权的个别复制件豒);部分行政机关(《意大利著作权保护法》67条,为了公共安全的目的,在行政程序中可以复制部分或者全部作品,但是应当载明出处。

)豓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为了达到公共管理良好运作的目的,我国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中国家机关即使无法在现有的法规中严格界定,其内涵结合世界各国的经验,理应囊括我国的立法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司法机关(法院以及仲裁组织)、部分行政机关。

我国著作权法中规定,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其中执行公务是国家机关合理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的目的性要件。

豔而相关的法律规范并没有对于此目的性要件明确的定义解释。

豖总体而言,执行公务的目的性要件,一般可分为两类。

其一,实现公共安全的需要。

著作权的产生和发展都源自公共利益豗,要保护公共利益就必须确保公共安全,而这部分的职能一般由行政强制机关如公安机关、和部分司法强制机关承担。

如公安机关张贴或在网络中分发的通缉令中使用犯罪人的照片或画像,为了向公众宣告犯罪嫌疑人的长相,该行为则属于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对于著作权的合理限制。

豘其二,为了实现法律授权的行政管理性行为。

国家机关实现公关管理的行政行为很多,其中有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的特定公务性工作中可能无法避免使用受保护的作品。

如全国高考语文考试对于作品的引用。

豙还有的是为了保证法定授权的行政程序的进行,如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裁决,具有一定司法性质的行政行为。

这类行政活动在一定情况下会对部分受保护的作品进行复制或公开。

在其他国家,也有诸如类似的行政活动允许对著作权合理使用。

综上,国家机关对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目的性要件——执行公务应包括以上三部分要素,其中保障公共安全是国家机关特别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首要职能,而其他行政服务性行为的目的性要件则应该由法律授权。

(二)国家机关使用著作权在合理范围的考虑因素合理使用著作权和非法使用著作权的界限难以用清晰的法条表述,因为通常在判断这种情况的时候需要综合许多实际案件中的事实情况。

豛但无可否认的是,一些公认的考量标准和原则是应该作为国家机关是否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判断依据,此类考察因素结合《美国版权法》的“四步检验法”和《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通常应考虑两项内容。

第一项则是被使用作品的性质。

首先,被使用的作品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应该是已发表的作品,此规定已获得世界各国包括我国的普遍承认。

其次,《美国版权法》的“合理使用”情形应考虑“作品是具有高度原创性的还是包含大量公有领域的材料”。

显然,包含大量共有领域的材料的作品,如实时性报道文章,此类作品相较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其作品的专属性应该相对更少。

第二项则是被使用作品的使用环境,是在网络虚拟环境还是实体传播环境。

此处必须提到,受到网络时代的冲击,作品以数字化形式存储,使得作品的复制速度,向公众传播的速度发生质的变化,在此情况下,国内许多学者都建议网络合理使用制度应该适当向法定许可模式转变。

豜但是,我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六条第四款“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向公众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此规定并没有与著作权法中的国家机关合理使用著作权相区分,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笼统的套用著作权中的相关规定。

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出于互联网上开放的作品,会更容易无偿获得。

在网络环境下,国家机关对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必须更加谨慎。

综上,国家机关使用已发表的作品的合理范围考量因素,首先应该在特定的个案中结合《美国版权法》的“四步检验法”和《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进行审查。

其次,根据国家机关使用作品本身所独有的行政司法特点,综合考虑使用作品的性质、使用作品的使用环境、使用作品的使用方式等因素。

注释:2011珠中法民初字第23号.吴汉东.美国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合理性”判断标准.外国法译评.1997(3).WilliamF.Patray.TheFairUsePrivilegeinCopyrightLaw.1986.419.邓晶晶.“三步检验法”可以判定微博转发是否侵权.中国知识产权报.2011.Copyright.DesignsandPatentsAct1988:Copyrightis not infringed by anything done for the purposes of parliamentary or judicial proceedings.《十二国著作权法》翻译组.十二国著作权法.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6.Jonathan Band.The Fair Use/Fair Dealing Handbook.Policybandwidth.2013.郑成思.知识产权研究(第一卷).北京:中国法律出版社.1995.胡康生.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释义.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G Davies.Copyright and the Public Interest.2002.王迁.知识产权法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26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7)海民初字16761号,法院认为,教育部考试中心是国家机关授权单位,同时因为高考保密的严格要求,事先征询相关作者的修改意见变得不具有可行性,是为确保通过高考可以选拔出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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