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深基坑支护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技术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深基坑支护工程是指为了实施各类地下工程施工,对坑壁进行支护处理的工程。
第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进行。
第五条深基坑支护工程应当具备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技术人员,并经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第七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规定进行质量管理。
第八条深基坑支护工程应当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安全措施。
第九条深基坑支护工程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技术管理应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可检验性、可追溯性和可评估性。
第二章设计管理
第十一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
第十二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应当进行科学合理的地质勘查、工程测量和力学计算。
第十三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应当有相应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
第十四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编制规范详细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
第十五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盖章。
第十六条深基坑支护工程的设计文件应当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一、引言
深基坑工程是指在地下开挖较大深度的基坑,并在其中进行建筑施工的一种工程形式。由于深基坑施工具有风险大、技术难度高等特点,对施工安全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保障深基坑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制定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是必不可少的。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1. 总体方案编制
在深基坑施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总体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队伍组织、物资准备等内容,确保施工有条不紊地进行。
2. 地质勘察
深基坑施工前,必须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工作,了解地层情况,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安全操作规程,掌握相应的施工技能。
三、深基坑开挖阶段的安全管理
1. 深基坑开挖前的准备工作
在深基坑开挖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水位勘测,确定地下水位的高低,制定相应的排水措施。
2. 地下水的排除与防护
深基坑开挖过程中,地下水的排除措施必不可少。同时,在开挖过程中要注意地下水及时回填及防护工作,以防止地下水突然涌入并对施工现场造成危险。
3. 开挖施工的安全操作
深基坑开挖施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操作措施,遵守开挖坑面支护、排水、导流、监控等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四、基坑支护阶段的安全管理
1. 基坑支护的选择与施工
深基坑施工中,基坑支护是确保施工安全的重要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基坑支护方式,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支护方案进行施工。
2. 支护体的监控与检测
在基坑支护过程中,必须对支护体进行监控与检测,及时发现支护体的位移和变形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补充和加固措施。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是指地下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较深的基坑,一般用于承载建筑物或其他结构的基础。为了确保深基坑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需要遵守一些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深基坑管理规定:
1. 设计阶段管理:在深基坑的设计阶段,需要按照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确保基坑的稳定性、土方开挖的安全性和周围环境的保护。
2. 施工方案编制:深基坑施工前,需要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地下水控制、土方开挖、支护结构、施工监测等内容,并进行专家评审,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 安全监测和监控:在深基坑的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安全监测和监控,包括对地下水位、土体位移、支护结构变形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4. 施工安全措施:深基坑施工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施工工地的封闭和通道的设置、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等。
5. 环境保护:深基坑施工过程中需要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的环境,包括对施工污水的处理、施工噪音的控制、土壤和地下水的保护等。
6. 施工监理:深基坑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监理,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深基坑的管理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工程类型而有所不同,具体的管理规定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制定和执行。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在进行深基坑施工过程中,为保障工人和施工现场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 施工前应做好工地勘察和风险评估,确定施工方案,并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
2. 深基坑施工应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必须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施工,并有足够的资质和经验。
3. 在深基坑周围设立安全防护围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所有从事深基坑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效证件,严禁未经培训和未持证人员进行施工。
5.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完善,如安全通道、安全警示标志、紧急疏散通道等。
6. 安排专人监测基坑周边地质环境,定期检测基坑的变形和变化情况,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7. 严格遵守现场安全作业规程,如使用安全帽、防护鞋、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8.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确保能及时处理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
9. 确保施工现场的供水、供电、排水等基础设施安全可靠。
10.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会根据当地法规、标准和工程特点进行具体制定和执行。以上仅为常见的一些规定,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进一步制定。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深基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深基坑施工的各个环节,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
第三条深基坑施工指的是土方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10米的开挖工程。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有合法的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必须有合法的监理资质,具备相应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
第二章设计要求
第七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合理确定开挖深度和土方切削坡度。
第八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地质灾害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第九条深基坑的施工方案必须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协作下制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深基坑的设计必须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包括抗震要求、抗滑要求等。
第三章施工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备案。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改变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和施工人员。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管理。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和分工。
第四章施工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在深基坑周围设置合理的围护结构,确保土方的稳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各有关单位:为了加强深基坑工程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我委制定了《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管理部门。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市内四区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深基坑工程(深度小于10米)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以上两级组织评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评审。
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深基坑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所进行的深开挖作业,通常用于
地下建筑物的施工,如地下车库、地下商场、地铁站等。由于深基坑
工程存在着高风险和复杂性,因此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
工程的安全进行。本文将对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进行讨论。
1. 工程前期准备
在进行深基坑工程前,工作单位应充分了解工程地质、地下水位、
周边环境等情况,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分析。同时,还需编制详细的
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2. 安全防护措施
(1)围护结构:在进行深基坑开挖时,需要采取合适的围护结构,如钢支撑、成桩围护等,以防止土体塌方和坍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
产损失。
(2)通风和氧气供应:深基坑工程空间狭小,通风不畅,容易造
成有害气体积聚和缺氧情况,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通风和氧气供应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3)防滑措施:深基坑工程中常涉及到湿滑的施工环境,因此需
要进行防滑处理,如铺设防滑胶垫、设置防滑栏杆等,以防止人员滑倒。
3. 警示标志和安全教育
(1)警示标志:在深基坑工程现场,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如“危险作业区域”、“禁止通行”等,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和遵守规定,避免发生事故。
(2)安全教育:在进行深基坑工程前,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包括工作人员、施工队伍以及周边居民等,使其了解工程的危险性和安全操作规范,并掌握相应的急救知识。
4. 现场管理和监测
(1)施工现场管理:深基坑工程现场应设立专人进行管理,负责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性,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装备,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工程施工深基坑管理规范
工程施工深基坑管理规范
一、前言
深基坑是指在地下开挖深度较大的坑道,通常用于建筑物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业等工程项目中。深基坑的施工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周边环境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深基坑施工管理十分重要。为确保深基坑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提出以下深基坑施工管理规范。
二、深基坑前期准备工作
1. 前期调查
在开挖深基坑之前,需进行深入的前期调查工作,包括地质勘察、环境影响评价、现场勘察等。根据调查情况,确定开挖深度、设计方案、支护方案等。
2. 危险源评估
对深基坑施工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 设计方案审查
对深基坑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合理、安全可行。
4. 施工方案编制
制定详细的深基坑施工方案,包括开挖顺序、支护措施、施工工艺等内容。
5. 材料设备准备
准备必要的施工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需要。
三、深基坑施工过程管理
1. 施工队伍管理
组织专业施工队伍,确保施工人员熟悉工艺流程和安全规范。
2. 施工监督
设立专门的施工监督机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 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规范,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4. 质量管理
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5. 进度管理
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监督施工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6. 人员管理
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注重员工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
7. 环境保护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四、深基坑施工后期管理
上海市深基坑管理规定(3篇)
上海市深基坑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市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保障施工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市容市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
第三条深基坑工程是指地下建筑物或地下构筑物施工过程中,为开挖地下空间时所进行的一系列工程活动。
第四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遵循安全、经济、环保的原则,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标准和施工技术要求。
第五条深基坑工程施工许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参加工程质量评定。
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深基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完善安全、质量、环保和监控等制度。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第八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不得擅自修改。
第九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保护施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施工人员的社会保障。
第二章设计与勘察
第十一条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满足工程的功能和经济性。
第十二条深基坑工程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地下水位、地下水渗流、地质构造、周边建筑物等因素,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深基坑工程的勘察应当准确获取地质、地下水、地下结构等相关资料,为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第十四条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选择适宜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深基坑的开挖顺序、支护结构、降水设施等进行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中,为了满足建筑物的功能要求以及地下空间的利用需要,采用深挖和暂时支护的方式在地下挖掘形成的大型坑体。深基坑的施工与管理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以确保施工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以下是深基坑管理的一些相关规定:
一、设计规定
1.深基坑设计应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根据坑体的深度、土质工程性质、下部建筑物情况等因素确定挖掘方式和支护措施。
2.深基坑设计应满足土质条件、地下水位等要求,具备良好的排水和防渗能力。
3.深基坑设计应考虑周边建筑物的影响和变形控制要求,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
二、施工规定
1.深基坑施工需进行前期调查勘察,确定土层情况、地下水位以及周边建筑物和管线情况,确定施工方案和支护措施。
2.深基坑施工需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法和步骤,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3.深基坑施工应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包括设置围栏、警示标识等。
4.深基坑施工应确保工地的环境卫生,妥善处理废弃物和废水,防止污染环境。
三、监督管理
1.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接受监督和检查机构的监督。
2.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配备专门的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及时发现、处理问题。
3.深基坑施工需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施工进展和问题,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安全管理
1.深基坑施工应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深基坑施工应做好有效的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深基坑管理规定范本(2篇)
深基坑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深基坑的管理,确保工程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深基坑相关的建设、施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1. 深基坑:指在建筑或土木工程中,为了进行基础施工而挖掘的较深的坑洞。
2. 施工单位:指承担深基坑建设施工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3. 监理单位: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深基坑建设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机构或个人。
第四条法律法规依据
深基坑的建设、施工和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施工许可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在深基坑开工前,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申请施工许可的材料应包括:
1. 深基坑设计图纸及计算书;
2. 施工方案及安全预案;
3. 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4. 监理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第七条行政部门应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申请材料后,依法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审批决定。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在取得施工许可后,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进行施工,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第三章施工管理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设立专门的施工管理团队,负责深基坑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深基坑的施工进展和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深基坑的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水、支护和排水措施,确保基坑的安全稳定。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保持与监理单位的良好沟通,及时报告深基坑施工的情况,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指导。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深基坑工程项目,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
第三条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是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对深基坑施工的各个
环节进行统一规范和管理。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安全措施、责任分工、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于深基坑工
程项目具体情况和特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通和补充。
第五条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是全过程、全要素的管理,要求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共同维护深基坑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进行,通过持续不断的管理、监督,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规章制度
第七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需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包括设计审查、施工方案审查等,未经
批准不得开工。
第八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勘察和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和隐患做出合理的预防措施。
第九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条深基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和警戒线,保障工人和施工设
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必须有专业的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负责监督和指导安
全生产。
第十二条深基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
能够及时处置。
第十三条深基坑工程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四条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相关程序通报上级主管部门,配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了深基坑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深基坑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深基坑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深基坑工程管理,确保相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设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秦皇岛市行政区域内建筑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检)测及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建筑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以及开挖深度虽未达到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相邻设施”是指深基坑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到的相邻在建和已建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
第四条建筑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区所辖区内建筑深基坑工程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工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深基坑工程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工作。并且应当对建筑深基坑工程的评审资料、专家意见、修改内容、日常技术支持等相关资料归档保存,进行跟踪服务。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深基坑施工安全,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深基坑施工单位,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
第三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
第六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基坑施工的安全状况。
第十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事故和紧急情况。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措施
第十一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和使用各种安全设施,包括防护栏杆、防护网、警示标识等。
第十二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第十三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包括限制作业高度、禁止超负荷作业等。
第十四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监测,包括土质监测、水位监测、气体监测等。
第四章事故防控
第十五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预测和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深基坑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上海市深基坑管理规定
上海市深基坑管理规定
一、背景和目的
深基坑是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利用中常见的工程形式,其施工与管理对于保障人员安全、维护城市地下设施的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上海市深基坑的施工与管理,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城市建设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1. 深基坑:指挖掘深度超过5米的临时施工工程。
2. 基坑施工单位:指承担深基坑施工任务的责任主体。
3. 设计单位:指根据施工要求和相关规范,对深基坑的设计进行编制和审核的单位。
4. 监理单位:指监督和检查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合规性和质量的机构。
三、工程前期准备
1. 深基坑工程应事先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按规定提交给监理单位进行备案。
2. 施工单位应进行充分的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并将结果报告给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3. 深基坑的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影响安全和工程质量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解决。
四、施工管理要求
1. 深基坑的开挖和支护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严禁违反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对基坑的支护结构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汇报给监理单位。
3. 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地下水的排泄和控制,确保基坑施工的安全进行。
4.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并严禁违规操作。
五、质量验收和评估
1. 深基坑施工完成后,应组织相关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2. 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工程进行综合评估,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管理规定
深基坑,也称为深基坑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中需要挖掘超过10米深度的地下空腔。深基坑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许可与申请:深基坑施工前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和许可。施工单位需要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施工许可。
2. 周边环境保护:深基坑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例如降噪、防尘、减振等。
3. 安全管理:深基坑施工需严格遵守安全规范,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保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现场施工安全监督。
4. 设备和材料使用:深基坑施工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经过检验合格。施工单位需要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5. 环境监测与治理:深基坑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地下水位监测、土壤监测、气体监测等,确保施工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需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 施工期限与交付:深基坑施工必须按照规定的施工期限进行施工,并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工程。施工单位需及时修复基坑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地面沉降和破坏。
总之,深基坑管理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工程品质达到相关标准。不同地区和国家可能存在不同的管理规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遵守当地的法规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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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工程管理规
定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现将《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青建管字[ ]36号)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评审前,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
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派相关人员参加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以了解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情况。
二、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分别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安全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整个深基坑监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规范、规程及设计要求对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质量检测和验收及工程技术资料进行监督管理。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检测、监测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分别控制好实体质量和安全,并将相关资料留存工程档案。同时必须积极配合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当发生深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严重威胁周边环境安全时,各方必须及时按要求向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报告。当地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应组织评审专家马上到现场参与调查处理,根据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确定具体由质量或安全监督部门牵头处理深基坑工程事故。
五、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10月30日
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地下管线的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青岛市建设委员会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管理部门。
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深基坑工程的管理工作。
青岛市勘察设计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市内四区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深基坑工程(深度小于10米)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以上两级组织评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组织评审。
各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五条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承发包有关管理规定,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深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单位。
第六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组评审报告、市勘察设计协会或各市(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设计方案复核证明、加盖评审专用章的图纸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勘察前对深基坑附近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现
状,以及同期施工的相邻建设工程施工情况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及时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单位。
第九条前期调查时,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情况,以基坑顶边线起向外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为宜。
第十条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邀请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并作好记录。
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单位(产权人)签订书面协议,并应当委托房屋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
第四章深基坑工程地质勘察
第一节勘察准备及服务第十一条勘察单位应当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了解工程建设地域及周边环境的地质情况,为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规范、设计要求和工程实际制定勘察方案,并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后进行勘察工作。
第十三条勘察单位应当作好勘察报告提交后的服务工作。深基坑围护结构设计单位若认为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应提出补充勘察要求。深基坑工程施工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勘察单位应当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节勘察范围与深度
第十四条勘察单位在对深基坑工程建设地域进行勘察时,其勘察范围、勘察深度、勘探点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第十五条勘查范围在基坑顶边线外水平方向宜为基坑开挖深度的2倍。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察点时,应经过调查取得相关资料。
第十六条勘察深度宜为基坑深度的2~3倍。当在此深度遇到厚层坚硬粘性土、碎石土及岩层时,可根据岩土类别及支护要求适当减少勘察深度。
第三节勘察地质报告
第十七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报告,其内容必须满足深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的需要。
第十八条勘察单位在地质报告中,对围护结构的选型、地下水控制方法、水位变化对围护结构和基坑周边环境的影响、现场监测的项目、开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防治措施等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