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50-2015)
史上最最完整版AQ规范
即将实施的AQ:
通用类AQ
其他类AQ
石油行业类AQ
化工类AQ
金属非金属矿山类AQ
烟花爆竹类AQ
煤矿类AQ
2015年9月1日即将实施的AQ
AQ/T 9009-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AQ 3051-2015 液氯钢瓶充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要求AQ/T 3052-2015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
AQ 3053-201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T 3054-2015 保护层分析(LOPA)方法应用导则
AQ 5217-2015 木器涂装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AQ 4241-2015 纺织工业除尘设备防爆技术规范
AQ 4242-2015 纺织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43-2015 石棉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44-2015 造纸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45-2015 卷烟制造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46-2015 建材物流业防尘技术规范
AQ/T 4247-2015 水泥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48-2015 钢铁企业烧结球团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T 4249-2015 制鞋企业防毒防尘技术规范
AQ 4250-2015 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51-2015 木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 4252-2015 黄金开采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AQ/T 4253-2015 箱包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 4254-2015 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
AQ/T 4255-2015 制药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史上最最完整版AQ规范
即将实施的AQ:
通用类AQ
其他类AQ
石油行业类AQ
化工类AQ
金属非金属矿山类AQ
烟花爆竹类AQ
煤矿类AQ
2015年9月1日即将实施的AQ
AQ/T 9009-2015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
AQ 3051-2015 液氯钢瓶充装自动化控制系统技术要求AQ/T 3052-2015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
AQ 3053-2015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AQ/T 3054-2015 保护层分析(LOPA)方法应用导则
AQ 5217-2015 木器涂装职业安全健康要求
AQ 4241-2015 纺织工业除尘设备防爆技术规范
AQ 4242-2015 纺织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43-2015 石棉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44-2015 造纸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45-2015 卷烟制造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 4246-2015 建材物流业防尘技术规范
AQ/T 4247-2015 水泥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48-2015 钢铁企业烧结球团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T 4249-2015 制鞋企业防毒防尘技术规范
AQ 4250-2015 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51-2015 木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T 4252-2015 黄金开采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AQ/T 4253-2015 箱包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AQ 4254-2015 涂料生产企业职业健康技术规范
AQ/T 4255-2015 制药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50-2015)
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AQ4250-2015)
ICS 13.100
C 70
备案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4250-2015
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dust and poisoning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electroplating process
(报批稿)
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工艺的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有电镀工艺的企业、车间及工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电镀排放标准
电镀排放标准
我国对电镀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排放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废水排放标准:根据《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了电镀废水的排放限值,包括总铜、总锌、总镍、总铬、六价铬、总氰化物、总铅、总镉等指标。
2. 废气排放标准:根据《电镀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规定了电镀废气的排放限值,包括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氟化物等指标。
3. 固体废物排放标准: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规定了电镀固体废物的鉴别方法和排放限值。
以上是我国对电镀行业的主要排放标准,具体的标准数值可以参考相关的国家标准文件。同时,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还会有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企业需要按照当地的要求进行排放。
1
AQT 4255-2015制药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AQ/T 4255-2015制药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药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药品生产、加工的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GB2893 安全色
GB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7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T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9 工作场所空气有害物质检测的采样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制药企业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s
从事药品生产、加工的企业。也就是使原料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新的医药类产品,即通常所说的中药、西药等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制造企业(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血液及血浆制品、放射药品制剂、兽药及生物制品企业除外)。
4基本要求
4.1 制药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持续改进职业卫生条件,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4.2 制药企业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在设计时应符合GBZ1、GB50019和GB50073的要求。
电镀行业职业卫生实训教案
附件3
电镀行业职业卫生实训教案
电镀工艺是利用电解作用使金属或其他材料制件的表面附着一层金属膜的电化学工艺。其将金属工件作为阴极,所镀金属或合金作为阳极,在含金属盐的电解质溶液中,借助直流电源,在金属工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单质金属或合金沉积层。按行业类别其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将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列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
一、电镀生产工艺
常见的电镀工艺为电镀单金属与电镀合金等。按照镀层组成,可分为以下类型:
1、镀铜:打底用,增进电镀层附着能力,及抗蚀能力。
2、镀银:打底用或做外观,增进抗蚀能力及耐磨能力。
3、镀辂:镀密层具有良好的化学稳定性,在碱、硫化物、硝酸和大多数有机酸中均不发生作用,但能溶于氢氯酸(如盐酸)和热的硫酸中。
4、镀金:改善导电接触阻抗,增进信号传输。
5、镀锡铅:增进焊接能力,因含铅快被其他替物取代,现大部分改为镀亮锡及雾锡。
6、镀银:改善导电接触阻抗,增进信号传输。
7、镀锌:在金属、合金或者其它材料的表面镀一层锌以起美观、防锈等作用。主要采用的方法是热镀锌。
8、镀铜锌:又称冷镀锌,就是利用电解,在制件表面形成均匀、 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沉积层的过程。属低值防蚀电镀层,被 广泛用于保护钢铁件,特别是防止大气腐蚀,并用于装饰。
9、镀纪银:改善导电接触阻抗,增进信号传输,耐磨性高于金。
(一)生产工艺流程
电镀加工工艺的基本工序包括工件上料(挂)、前处理、电镀、 后道处理、成品包装等。部分电镀加工工艺前处理还包括喷砂、磨光、 抛光等工序,以提高零件的平整度,提高电镀质量。
电镀行业要求规范条件2015
附件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
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相关项目的要求,为加快电镀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水平,推动节能减排,控制重金属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纳入本规范条件管理的包括从事各种材料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企业(车间)及电镀集中区。
一、产业布局
(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行业发展。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二)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相关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运营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逐步退出。
(三)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通
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在已有电镀集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集中区。企业各类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规定。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电镀企业规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电镀生产环节包括清洗槽在内的槽液总量不少于30000升。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指对电镀工艺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中的污染物排
放进行限制和规范的标准。电镀工艺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一种表面处理工艺,通过在金属表面镀上一层金属或非金属的薄层,以提高金属的抗腐蚀性、耐磨性和美观性。然而,电镀工艺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有机物和其他有害物质,如果排放不加限制,将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针对电镀废水的排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规定废水中重金属、有
机物、酸碱度等指标的限制要求。对于重金属的限制,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确定每种重金属的排放浓度限值,确保排放的废水不会对水体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对于有机物的限制,可以采用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等指标来限制有机物的排放浓度,以确保废水经过处理后能够达到国家
规定的排放标准。此外,还应当规定废水排放的酸碱度范围,避免过酸或过碱的废水对环境造成腐蚀和污染。
其次,对于电镀废气的排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规定废气中有害气体和
颗粒物的排放限制。有害气体如硫化氢、氰化氢、氮氧化物等对人体健康和大气环境都具有危害性,应当严格限制其排放浓度。颗粒物则包括固体颗粒和液体颗粒,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应当规定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粒径范围。此外,还应当规定废气排放的温度范围,避免高温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热污染。
最后,对于电镀废渣的处理和处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规定废渣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要求。废渣中含有大量的金属离子和有机物,如果随意丢弃或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将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应当规定废渣的分类和收集方式,将不同性质的废渣进行分类收集,并采取密闭运输和安全处置的方式,确保废渣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ISO 各体系与IATF 16949 各体系法律法规清单
ISO各体系与IATF 16949各体系法律法规清单汇总明细(截至2019-11-25)
ISO9001法律法规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二十一、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二十二、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14001法律法规清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条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六、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七、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八、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
九、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十三、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十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十六、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
71项职业健康领域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清单
32
造纸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44-2015
WS/T 732-2015
33
水泥生产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T 4247-2015
WS/T 733-2015
34
制鞋企业防毒防尘技术规范
AQ/T 4249-2015
WS/T 734-2015
35
木材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AQ/T 4263-2015
WS/T 745-2015
46
石棉制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
AQ/T 4264-2015
WS/T 746-2015
47
木制家具制造业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
AQ/T 4265-2015
WS/T 747-2015
48
木制家具制造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细则
AQ/T 4266-2015
AQ/T 4251-2015
WS/T 735-2015
36
黄金开采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AQ/T 4252-2015
WS/T 736-2015
37
箱包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AQ/T 4253-2015
WS/T 737-2015
38
制药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AQ/T 4255-2015
各体系法律法规清单最新汇总版(201911)
各体系法律法规清单最新汇总版(201911)
ISO9001法律法规清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1.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22.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ISO14001法律法规清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相关条款)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6.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
7.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8. 关于积极发展环境保护产业的若干意见
9.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
10. 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试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13.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14.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
AQ/T 4255-2015制药企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4
AQ/T 4256-2015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AQ/T 4257-2015宝石加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AQ/T 4258-2015玻璃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规范 AQ/T 4259-2015石棉矿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 AQ/T 4260-2015石棉矿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AQ/T 4261-2015石棉矿山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细则 AQ/T 4262-2015石棉制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AQ/T 4263-2015石棉制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细则 AQ/T 4264-2015石棉制品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 AQ/T 4265-2015木制家具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细则 AQ/T 4266-2015木制家具制造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细则 AQ/T 4267-2015木制家具制造业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细则 AQ/T 4268-201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快速检测方法——光散射法 AQ/T 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AQ/T 4270-201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 AQ/T 4271-2015通风除尘系统运行监测与评估技术规范
9
ຫໍສະໝຸດ Baidu
二、现状评价导则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5 评价依据 6 评价范围和内容 7 评价方法 8 评价程序7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收集的资料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的章节与
印刷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印刷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篇一:AQ4225-2012印刷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AQ4225-2012 印刷企业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企业的防尘防毒的技术要求、措施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书、报、刊印刷,本册印制,包装装潢等印刷企业(以下简称印刷企业)的防尘防毒的设计、布局和管理,也适用于职业危害监督管理部门对印刷企业的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T1648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
GB/T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AQ/T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3 总则
3.1 印刷企业生产过程防尘防毒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选择尘毒危害小的工艺和设备,积极采用无毒或低毒原(辅)料,以无毒代替有毒、以低毒代替高毒,并对尘毒危害进行综合治理。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2015资料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2015资料
第一篇:电镀行业规范条件2015资料
附件
电镀行业规范条件
根据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严格限制排放重金属相关项目的要求,为加快电镀行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水平,推动节能减排,控制重金属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范条件。
纳入本规范条件管理的包括从事各种材料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企业(车间)及电镀集中区。
一、产业布局
(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行业发展。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要求。
(二)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相关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运营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逐步退出。
(三)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通
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在已有电镀集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集中区。企业各类污染物(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厂界噪声)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标准的规定。
二、规模、工艺和装备
(一)电镀企业规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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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1.5含有氰化物等有毒液体及腐蚀性液体的工作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设施。
8.2应急处置
8.2.1当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引起化学性皮肤烧灼伤时,应迅速将患者移离现场,脱去被化学物污染的衣服、手套、鞋袜等,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AQ/T 900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 17915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3.4
有机溶剂脱脂 degreasing by organic solvent
利用有机溶剂清除工件表面油污的过程。
4 基本要求
4.1企业防尘防毒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强对粉尘与毒物防治工作的管理,推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并对本单位的尘毒危害治理承担责任。
4.2企业选址、总体布局与厂房设计应符合GB50187与GBZ1的规定。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电镀工艺项目及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电镀工艺项目时,应根据所产生的尘毒种类和特点,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电镀工艺防尘防毒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并同时投入使用。
8.2.2当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引起化学性眼部烧灼伤时,应立即就近仔细冲洗眼部,去除残留化学物。
8.2.3对氰化物中毒者,现场紧急处置后应及时就医。
8.2.4企业应与具有应急救援能力的医疗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并建立合作关系,以便发生急性尘毒危害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
6.6电镀工序所在车间和剧毒化学品仓库外应设置更衣室及存放作业人员工作服的专用间。接触剧毒化学品人员的工作服应在更衣室更换,集中放置在更衣室指定位置,不应将工作中受污染、沾毒的工作服带入生活区。工作服应每周清洗一次。
6.7对剧毒品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
a)剧毒品储存和使用场所的建筑结构应完整,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剧毒品储存场所应设防盗报警装置。
目 次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的4、5.1.2、5.1.3、5.1.4、5.1.5、5.1.7、5.2.1、5.2.2、5.2.4、5.3.1、5.3.2、5.3.5、5.4.1、5.4.3、6.2、6.4、6.6、6.7、6.12、7.2、7.3、7.4、8.1、8.3、9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
5.2.3使用有机溶剂脱脂时应采用局部通风设施。在满足工艺要求的情况下,宜采用水基溶液脱脂及低温脱脂工艺。
5.2.4酸洗除锈槽应设置局部通风设施。
5.3电镀过程防毒
5.3.1在使用含氰或含铬的溶液时应防止溶液接触皮肤。
5.3.2挂装与取下电镀工件应佩戴耐酸耐碱手套,不应直接接触工件。
5.3.3落入镀槽的铁制工件宜用磁铁取出,而非铁质工件宜用带有长柄的撮铲或夹具取出。
4.5企业应改进电镀工艺,采用无毒代替有毒或低毒代替高毒的原则选用材料;电镀工艺应优先采用机械化、连续化、密闭化及自动控制设备。
4.6产生尘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工艺过程、设备设施在设计(或选址)时应符合GB 5083 、GBZ 1、GB/T 12801、GBZ/T 194的要求,排风罩的设计应符合GB/T 16758的要求,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应符合GBZ 2.1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有电镀工艺的企业、车间及工段。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 化学有害因素
7.7不应在工作场所吸烟、饮水或进食。
8
8.1应急设备设施
8.1.1在使用剧毒品的场所,应配备消毒设施和消毒溶液。
8.1.2凡接触酸、碱等腐蚀性化学品,或因事故可能发生化学性烧灼伤,以及可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的工作场所,应设有盥洗、冲洗眼睛、紧急事故淋浴设施,并设置不断水的供水设备。
8.1.3在电镀车间附近应设立急救点,配备与有毒物品性质相适应的急救药箱及个人防护用品。急救药箱内药品的配备及用途可参考附录A,急救人员应熟知各种急救药品的用法及用量。
b)剧毒品应单独存放在专用仓库内,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的“五双”制度。
c)领用的剧毒品应全部加入溶液中,不应在工作现场存放。
d)使用剧毒品的岗位应设置标明剧毒品的种类、危害、可能造成的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的中文警示说明。
e)剧毒品的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消毒后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存放应符合GB 15603的要求。
6.8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化学品,不应在同一库房贮存。
6.9存放有毒化学品、腐蚀性试剂的包装袋及玻璃器皿等,用完后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或集中销毁。
6.10企业应对电镀生产车间、剧毒品库房等进行尘毒浓度监测,并及时公布监测结果。监测点的采样应符合GBZ 159的要求。
6.11企业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取得有关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尘毒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现状评价。对尘毒浓度不符合GBZ 2.1要求的工作场所,应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治理措施。
6.3企业应设置或指定防尘防毒管理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6.4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防尘防毒知识;作业人员上岗前应熟知所在岗位有毒有害物质的毒性、化学特性、预防办法及应急救援措施,并定期对其进行防尘防毒知识培训。
6.5对有尘毒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警示标识应按照GB 2894和GBZ 158的要求设置。
5.1.3粉尘、酸雾和有毒气体应经净化或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排放气体应符合GB 16297要求。
5.1.4氰化物或含氰液的存放场所应远离酸性物质(如含氰镀槽应远离酸性溶液槽),并通风良好;含氰化物的污水应单独处置;废弃的氰化物溶液,应通过分析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站。
5.1.5工件表面的酸性物质应清洗干净后再放入含氰镀槽;工件在用氰化物电解液电镀后,应在专用的水洗槽内用清水冲洗干净。
3.2
镀前处理 treatment before electroplating
施镀前修整工件表面,除掉工件上的油污、氧化皮、毛刺等物质,以裸露出基体材料新鲜、干净的表面,为后续镀层的沉积提供所需的电镀表面的过程。
3.3
镀后处理treatment after electroplating
为使镀层增强防护性能,提高装饰性能及其它特殊目的而进行的处理,如钝化、封闭或除氢等。
4.3厂区应按照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电镀零部件储存区、电镀用原料的储存仓库等)以及非生产区(办公区)进行合理布局,建筑物结构应符合GBZ 1的要求。
4.4厂房和化学品库房应与职工宿舍、食堂等生活场所保持安全距离;高毒有害工作场所与低毒无害工作场所宜分开布置,化学品的贮存条件应符合GB 15603、GB 17915及GB 17916的要求。
5.4.5氰化物溶液槽使用后应将槽盖盖严。
6 管理措施
6.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防尘防毒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制度、防尘防毒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尘毒定期检测和日常监测制度等。
6.2企业应针对不同工序,制定相应的防尘防毒作业指导书。
7.3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前,应正确使用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a)在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场所,应穿戴防护服、防护镜或防毒面具等;
b)在配制、调整、运输和使用酸碱溶液的场所,应穿戴长胶裙、耐酸耐碱手套以及护目镜等;
c)设备维护过程中,清洗阳极板时应戴耐酸耐碱手套;
d)毒物可经皮肤吸收时,应穿橡皮制服、戴橡胶手套等;
e)接触强酸的作业人员,应佩戴耐酸手套、耐酸防护服、耐酸套鞋、防护镜及口罩等;接触发烟硫酸或硝酸时,应使用防毒面具或专用口罩。
7.4在清洗有毒的电解液镀槽时,应戴防毒面具,并开启局部通风装置。
7.5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按规定定期更换。
7.6作业人员班后应将人体接触工作环境的部位清洗干净。
4.7作业人员发现尘毒危害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企业有关部门报告。
5 技术措施
5.1一般要求
5.1.1电镀槽边应安装局部排风设施,并定期检查通风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含氰化物工序的局部通风设施应单独设置,含铬工序的局部通风设施宜单独设置。
5.1.2操作前,应打开通风设备;停止作业时,应后关闭通风设备;若通风设备出现故障应停止操作。
5.4.2配制和调整溶液时,应将固体化学药品在槽外溶解后再慢慢加入槽内,不应将固体化学药品直接投入槽液中。
5.4.3向槽内加入有毒化学药品时,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并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
5.4.4氰化物电镀用的阳极宜采用冲洗的方式,不应擦拭。清洗阳极棒和阴极棒的时候,应将其从槽上取下后再清洗,不应直接洗擦。
5.1.6产生酸雾的液面宜放置酸雾抑制剂。
5.1.7作业人员有外伤时,不应继续工作。伤口未愈的人员,不应接触氰化物、铬酸酐等剧毒品。
5.2镀前处理与镀后处理的防尘防毒
5.2.1采用干法喷砂清理工件表面时,应采用密闭式喷砂工艺。
5.2.2机械抛光与打磨等工序应设有吸尘装置或局部通风设施,吸尘装置或局部通风设施应及时维护。
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加以解决。评估报告应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7 个体防护
7.1企业应按照GB/T 11651、GB/T 18664与GBZ/T 225的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7.2作业人员应具有正确选择及使用与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相适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的能力,熟知个人防护用品的适用性和局限性。
6.12企业应每年对电镀工艺的防尘防毒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评估应包括下列内容:
a)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
b)尘毒防护设Hale Waihona Puke Baidu的配备和运行情况;
c)尘毒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情况;
d)防尘防毒知识培训情况;
e)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f)尘毒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情况;
g)应急救援设施配备情况;
h)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状况、健康监护执行情况以及职业病的发病情况。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8/SC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东莞市同远鑫模具电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秋生、孙贵磊、孟燕华、王起全、张保同。
电镀工艺防尘防毒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工艺的防尘防毒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内容。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17916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镀 electroplating
在含有金属盐的电解质溶液中,根据电化学的基本原理,以被镀覆金属作为阳极(或用不溶性阳极),欲镀覆金属的工件作为阴极,借助直流电源,在工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单质金属或合金沉积层的过程。
5.3.4工件进出溶液的速度应缓慢,防止液体飞溅。若采用人工放置,特别是带有深盲孔的工件,应使工件有一定倾斜角度,并缓慢进行。
5.3.5电镀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作温度和电流密度。
5.4其他措施
5.4.1盛装及运送氰化物的器具应专用,称量及盛装应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并在明显位置标注剧毒标记。器具使用完毕后,应作消毒处理,并用水冲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