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理论目的性原则与商业广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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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月

yu yan wen zi tan suo

语言文字探索

功能理论目的性原则与商业广告翻译

孙秀芬

魏朝晖益文杰

要:德国功能理论(skopos theory )认为,翻译的

实质是一项有目的的跨文化交际行为,翻译的优劣取决于译文在译语文化中功能的实现,即目的性原则。广告翻译作为目的性极强的商业行为,也应遵循这一原则,实现其赢得异国消费者的目的。本文旨在探究广告翻译目的性实现策略。

关键词:目的性原则;广告;翻译策略一、功能理论目的性原则

德国的莱斯(K.Reiss ),费米尔(H ·J ·Vermeer )和诺德(Christiane Nord )是功能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认为,翻译是一项有目的的(intentional,skopos for Reiss

and Vermeer )的交际行为,翻译的目的大致可分为三种:

“the general purpose aimed at by the translator in the

translation process (perhaps to earn a living);the commu -nicative purpose aimed at by the target situation (perhaps to instruct the reader)and the purpose aimed at by a par -ticular translation strategy or procedure .”(Cf.Vermeer

1989A:100)也就是说,译者的目的即译文在译语文化

中的交际目的以及某种翻译方法或策略所要达到的目的。然而通常情况下,目的性原则指的是第二种,即译文在译语文化背景中所要达到的目的。Vermeer 在《翻译理论基础概论》中对这一原则进行了深入阐释,指出译者在整个翻译过程中的参照不应是“对等”理论所注重的原文及其功能,而应是译文在译语语言和文化环境中所预期达到的功能。因此,功能理论评价译文优劣的标准,是译文在译语文化中预期目的的实现程度。

Reiss 和Vermeer 将其概括为:“the ends justifies the means ”(只要目的正确,可以不择手段)。功能理论的目

的性原则恰好为商业广告翻译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广告翻译目的

目前业内人普遍认可的广告定义是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 )的界定:“广告是由特定的出资者(即广告主),通常以付费方式,通过各种传播媒体,对商品、劳务或观念等所做的任何形式的非人员介绍及推广”(何修猛,2003:4)。由此可以看出:广告不仅是一种传播方式,更是一种推销手段,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就商业广告而言,其目的就是以消费者为中心,发挥“劝说”“诱导”功势,促成其购买行为,简而言之就是“促购促销”。商业广告翻译的目的是要在译语文化中争取尽可能多的消费者。广告翻译的目的性,也就是广告的目的性,只是宣传对象发生变化。因此在翻译的过程中应根据消费者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跳出传统语意对等的樊篱,灵活变通地进行译介。

艺术家所处的是一种自由的境地,他把自己的审美理想、审美情感融注在艺术的内容和形式中,以尽可能完美的艺术形式去表现完美的艺术内容,创造美的艺术形象,歌颂美的事物,批判丑的事物。

如举案齐眉这一成语,出自《后汉书·逸民列传》,书中说:“遂至吴,依大家卑伯通,居庑下,为人赁春。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仰视,举案齐眉。卑伯通察而异之,曰:‘彼佣能使其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案,是有脚的托盘。齐眉举案的原意,是说把盛有食品的托盘,举到齐眉那么高,表示尊重、敬爱,也称举案齐眉。后人便用这句成语形容夫妻之间互相敬重。曹雪芹先生在《红楼梦》一书中抓住这一词的内涵,将这一成语演绎的淋漓尽致。其中有这样一首小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形容宝玉和宝钗结合在一起后的生活状况,暗指出宝玉和宝钗仅仅维持着夫妻相敬如宾的表面虚礼,实在是一种讽刺,是对封建婚姻制度这一丑陋制度无情的嘲讽。这一反语的描写手法,给读者很深的视觉及心理观赏感,实实在在的创造了艺术美。

参考文献:

[1]《中国成语大辞典》,王

涛等编写[M]上海辞

书出版社1996.5

[2]《中华成语故事》,《书立方》编委会编,重庆出版

2010.4

[3]《成语典故文选》,李毓芙选注,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7.10

[4]《美学原理》(第三版),杨辛、甘霖著,北京大学

出版社2004.2

[5]《美学与艺术鉴赏》,金元浦主编,首都师范大学

出版社1999.9

[6]《写作学教程》(第三版),段轩如、杨杰主编,中

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9

[7]《现代汉语》(增订四版),黄伯荣、廖序东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6

[8]《红楼梦》,(清)曹雪芹、高鄂著,北京燕山出版

社2007.7.4

(作者单位: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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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成语·

语言美感及其它

·

张祖利孙秀芬等

三、广告翻译策略

3.1转换商品文化形象

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人们对相同的事物会产生截然相反的联想,因此广告翻译要实现其目的,译者必须熟悉掌握译语文化,翻译时发挥译语的文化优势,转换商品所承载的负面意义。

例如,我国有种口红品牌叫“芳芳”。中国人一看到这两个字,就能联想起漂亮、优雅、青春的女性形象。然而如果直译成“Fang Fang ”,就将这种商品推向国外,商品定会无人问津。因为“fang ”在英语里是一个固定的单词,其意义为①a long,sharp tooth of a dog;②a snake ’s

poison-tooth.一看到这两个字,外国人头脑中浮现的是

一头“青面獠牙”的怪兽,或恶毒蛇。“Fang Fang ”的译法,忽略宣传对象的变化,一味直译,使得“美少女”形象变成“怪兽”或“毒蛇”。这种口红涂上会变成丑八怪,哪里还会有人敢买!如果译为“Fragrance ”商品立刻会使外国人联想到时尚,漂亮,香水味十足的女孩,而受到异国消费者的青睐。

同理下面这则广告则充分发挥了译语的文化优势,成功地转换了商品的形象。红玫相机新奉献

My

love ’s like a Red Rose

这则广告的英译借用了彭斯(Robert Burns )的著名爱情诗“My love ’s like a red,red rose ”,使“红玫”相机这一无感情色彩的商品,转换成西方人喜闻乐见,深入心中的“Red Rose ”形象。形象的转换引起了西方消费者情感的共鸣,让人一见如故,使外国消费者油然而生喜爱之情。

3.2创造性译法

广告翻译为了实现获得更多异国消费者的目的,译者必须在译语环境里找到能调动和激发消费者产生购买欲的语言、文化手段,这时广告翻译已显而易见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转换,而是一种创造性工作。

Lacov 乐口福(饮料品牌)

Lacov 在原语中是杜撰的词汇,没有任何意义。译

者充分发挥了想象力和创造力,结合语音译为“乐口福”。这种译法即传达了信息功能(饮料)又实现了劝说功能(乐.福),符合广告的AIDMA 原则。一看到这个牌子,中国人就能感到此饮料,味道可口,有益健康,使人福气临门。这么好的饮料,怎能不尝一尝?

Poison 百爱神(香水品牌)

Poison 一词本意是“毒药”或“毒物”,那些令人憎恶

的东西。但一旦用作香水品牌,就不能直译了。“国外的市场专家分析研究发现,一些女性追求一种野性,粗鄙的异国风情,为迎合其口味,精心设计poison 香水,受到了不少外国女性的青睐,开拓了商品销售市场”(三友,李静)。这种香水介绍到我国,译者要充分考虑我国女性娴淑,温柔的特点,运用逆向思维,创造性译介。译者的创造性产物“百爱神”香水,一下子受到中国女士的欢迎,打开了中国市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用了“百爱神”香水,人见人爱,何乐而不为呢?

4结语

综上所述,译者应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灵活处理广告翻译的实践。商品广告翻译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极具挑战性,对译者有很高要求。译者要不断丰富充实自己,锤炼双语能力,广泛涉略异国文化风俗,增强文化敏感度,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译者还要注重培养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性地“移植”源广告语。成功的广告翻译扣人心弦,诱使异国消费者购买,能赢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和外销市场。

参考文献:

[1]Christiane Nord.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 -tivity.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2]王佐良.广告英语[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7

[3]刘宓庆.文体与翻译[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8

[4]贾文波.汉英时文翻译[M].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

司,2000

[5]三友、李静.广告翻译中的文化形象转换[J].中国

科技翻译,2006

本文系2011年度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研究成果。课题名称:功能理论在商业广告中的应用性研究。项目编号:S2011602

(作者单位:承德医学院外语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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