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画协会章程.doc(新)
书画协会社团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团名称为“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宗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提高会员的书画艺术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书画艺术的交流与发展。
第三条本协会性质:书画协会是在学校团委指导下,由热爱书画艺术的在校师生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
第四条本协会活动范围:校内外的书画展览、比赛、讲座、培训、创作交流等活动。
第五条本协会接受学校团委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及若干理事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职权:(一)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解散和清算;(六)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各部部长若干名。
第十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职责:(一)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全面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对理事会负责;(二)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协会各部门,对会长负责;(三)秘书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协会的财务、档案、对外联络等工作;(四)各部部长: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计划,对会长负责。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凡热爱书画艺术,承认本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本协会活动的在校师生,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三)优先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比赛等活动;(四)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有关书画艺术资料;(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三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二)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完成本协会交办的任务。
第四章活动与经费第十四条本协会活动经费来源:(一)会员缴纳的会费;(二)学校团委、有关部门的资助;(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学校书画协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书画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情趣和艺术素养,特成立学校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协会以“弘扬书画艺术,传承文化精髓,丰富校园生活,促进交流合作”为宗旨,致力于推动我校书画艺术的普及与发展。
第三条协会接受学校团委、学生会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协会下设以下部门:1. 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文件管理、活动策划与组织等。
2. 宣传部:负责协会的宣传工作,包括海报设计、网络宣传、新闻发布等。
3. 组织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组织协调、场地安排、物资筹备等。
4. 外联部:负责协会与外校、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交流合作。
5. 技术部:负责协会书画作品的创作、辅导、展览等。
6. 成员部:负责协会会员的管理、活动参与、作品收集等工作。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七条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第八条普通会员:1. 凡我校在校学生,对书画艺术有浓厚兴趣者,均可申请加入协会。
2. 会员需遵守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3. 会员享有参加协会活动、使用协会资源、参与评选等权利。
4. 会员需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荣誉会员:1. 对我校书画艺术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可授予荣誉会员称号。
2. 荣誉会员享有普通会员的权利,并享有参与协会重大决策、推荐优秀会员等特权。
第四章活动制度第十条协会定期举办以下活动:1. 书法、国画、篆刻、素描等书画作品的创作、展览和比赛。
2. 邀请知名书画家、学者举办讲座、研讨会等。
3. 组织会员外出写生、采风、交流等活动。
4. 开展书画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第十一条协会活动需提前制定详细计划,经会长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财务制度第十二条协会财务由秘书处负责管理。
第十三条协会经费来源:1. 学校团委、学生会拨款。
2. 会员会费。
3. 社会捐赠。
4. 活动收入。
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书画协会内部管理,促进会员间良好合作,营造艺术创作氛围,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书画协会内部管理事务,并具有引导和规范性质。
第三条书画协会是由一批对书法、绘画感兴趣的人员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书画艺术的交流、研究和发展。
第四条书画协会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助的原则,尊重会员的意见、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书画协会的宗旨是:弘扬传统书画艺术,培养书画爱好者,提高会员的书画艺术水平,推动书画艺术的发展。
第六条书画协会的标志是XXXXXXXX(书画协会标志)。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书画协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第八条主席团是书画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策和领导协会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由书画协会的理事组成,负责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条监事会由书画协会的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一条书画协会设办公室,办公室由书画协会秘书处承担,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二条书画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资深会员、荣誉会员。
第十三条书画协会接受对书法、绘画感兴趣的人员申请入会,经主席团审批通过后,成为会员。
第十四条书画协会会员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书画协会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遵守会员纪律,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第十六条书画协会会员应当保护协会形象,不得损害协会利益,不得有搞违法活动的行为。
第十七条书画协会会员有权利申请退会,但必须经书画协会主席团审核同意。
第十八条书画协会会员有权利申请披露协会相关资料,但必须经书画协会主席团审核同意。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九条书画协会的财务收支纳入公开透明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书画协会的财务由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一条书画协会进行大额支出项目前必须经主席团审批通过,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第五章纪律约束第二十二条书画协会会员应当遵守协会章程,遵守协会规章,尊重其他会员的权益。
书画协会章程
书画协会章程总则书画协会是一个积极地、自发组织的,以普及书画知识为中心的大学生社团组织,是以学生为主题的交流学习性的社团,受系科学生会领导监督和管理。
本协会的活动原则是:入有所获,学而有得。
宗旨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书画知识,掌握更多的书画技能。
2、社团本着互相监督,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注重实践的精神努力学习、敢于刻苦、勇于进取、勇于钻研,以提高书画水平。
3、普及书画知识,丰富多彩校园文化。
组织框架1、本协会社会长1人,常务副会长3人,下设办公室,外联部、筹划部、宣传部、技能部、后勤部。
2、协会各部门及负责人职责如下:(1)会长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策划与人员管理。
(2)常务副会长协助会长负责指导和协调各部们工作。
(3)办公室负责记录和保存协会各种资料,保存和随时更新协会会员的资料。
(4)外联部主要负责协会与本校和外校其他协会或组织部门的联系,协会运作资金的筹集。
(5)筹划部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与组织工作,协会大型活动的运作。
(6)宣传部负责协会活动的宣传任务,并提出宣传方案。
(7)技能部要拥有特定的主题,提高协会会员的技术水平。
(8)后勤部负责社团组织的一切比赛活动的协助。
工作制度1、协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度,由会长召集副会长和各部门部长,研究讨论,布置工作。
2、各部门的工作,由各部门的部长安排会员完成,副部长负责监督和协助。
3、各个部门应按规定时间,提交工作计划,由组织部审批,开展活动,并在主要部门的领导下协调实施,整体前进。
4、各部门负责人应尽责,服从领导安排,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5、举办活动均须除书面计划和申请,经过领导批准后方可开展。
6、活动完毕后,必须由相应的部门做出书面总结,上交办公室整理保管。
入会要求1、凡阜宁高等师范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愿意加入并参加通过协会审核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能按照协会章程积极工作者。
3、申请入会批准后缴纳10元会费方可成为会员。
4、每年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有限。
书画协会规章制度[修改版]
第一篇:书画协会规章制度红土画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一、画会全称:红土画会二、画会性质:本协会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是根据会员的兴趣和爱好自主参与的、为弘扬绘画艺术事业而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学术性与艺术性并重的社团组织。
三、画会宗旨:弘扬民族文化传统,培养会员的绘画艺术兴趣,提高绘画艺术水平和鉴赏能力,丰富业余生活。
四、画会精神:善于学习、开拓进取,精益求精、止于至美。
五、画会风格:师于造化,得之心源。
第二章会员六、入会条件1.爱好绘画有一定绘画基础的各阶层人士;2.能承认本画会章程,遵守本画会相关规章制度,履行本画会宗旨;3.切实履行会员的义务,行使会员的权利。
第三章组织机构七、学会设顾问、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理事等职务;1、.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会员大会由本会全体会员组成,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每年召开一次,亦可视情况而定。
大会的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民主表决方式。
2、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部、财务部、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及协会会员组成。
理事会(本协会干事级别以上组成)是协会的最高人事机构,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各部门负责人。
本协会在理事会和会长的领导下,由各部门部长联络和处理本协会各项事物进行领导,组织会员进行定期的交流学习,对本协会内外各项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八、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等组成常委会,常委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要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其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2、制订发展纲要和工作计划;3、筹备召开会员大会;4、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5、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状况。
6、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7、领导本会开展工作。
8、制定内部管理制度;9、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画会主要工作1、管理和发展会员队伍;2、为会员提供学习、创作的机会;3、适时邀请绘画专家为会员进行讲座指导;4、开展绘画展览、笔会等交流活动;5、组织并指导会员参加协会之外的各项相关展赛活动;6、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书画协会章程
绿墨诗文书画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协会是由全院广大有共同诗文书画兴趣的同学自愿组建的有组织,有纪律的学生艺术团体。
由学校领导,独立完成工作,受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二条本会以‘繁荣绿色文化,宣传环保思想’为宗旨,本着一刻热衷于环保事业和热爱诗文书画艺术的心,团结和组织会内外的同学共同学习,交流经验,达到在宣传环保知识的实践中提高自己的诗文书画欣赏水平和创作能力的目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本会邀请老师一名,对本会进行事务指导。
第四条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任期为一年。
第五条本会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两名,由个人自荐全体会员选举产生,书记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任期为一年可以兼任。
第六条本会设理事会,外联部,创作部,招新部,实践组织部。
分别设部长和副社长。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凡对诗文书画有兴趣并有一定基础的同学,经本会审批,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 1 )会员有入会退会的自由。
( 2 )会员优先参见本会举行的交流会、诗文书画讲座、社会实践和比赛等活动。
( 3 )会员有权保障自己的权益,有对本会组织机构成员进行监督并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 4 )会员有就本会的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的权利。
( 5 )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严守校规校纪。
( 2 )认真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分配的任务。
( 3 )会员有发展新会员的义务。
( 4 )积极参加和协助本会开展的活动,向本会提供信息。
( 5)各个会员之间要加强交流合作,互相监督。
第四章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各种诗文书画艺术讲座(二)组织书画爱好者参观艺术展览,开阔视野。
(三)举办各种诗文书画展览和比赛。
(四)组织书画爱好者参加校内外书画展览及比赛。
(五)加强与校外诗文书画社团的联系和交流。
(六)以诗文书画形式在社会上宣传环保知识。
书画协会章程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书画协会章程书法、绘画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书写一手好字,欣赏一幅好画,是许多人的心愿,为了继承传统,传承文明,同时也为了圆大多数人的心愿,我院于2003年成立书画协会,她的成立将为大家提供一个练字、绘画的大好平台。
为了更好的建设本社,我们制定了本社的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书画协会规章制度1、本社面向全院招收社员。
2、申请入社的人员必须行为端正,热爱唐山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并且有上进心。
3、申请入社的同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成为本协会正式会员。
4、社员必须爱护社团的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挪用公款。
5、社员必须按时参加协会召开的会议以及组织的各项活动,两次无故不到者,三次连续请假者,经多次劝导不遵守纪律者,取消社员资格,其他视情节严重性给予相应处理。
(三次迟到算一次旷会,特殊情况除外)6、如中途有人要求退出本社,必须写一份书面申请,上交社长或副社长,经同意方可退出本社。
7、其他会员毕业后自行退出本社。
第二条:书画协会机构组成本协会设有社长1人,副社长1人,理事长1人,秘书3人,组长4人,部长5人,并设有硬笔组、软笔组、绘画组、剪纸组、外联部、策划部、自律部、宣传部、才艺部。
副社长、理事长、秘书和组长、部长协助社长处理各种事务。
社长负责召集和主持例行会议,负责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对外代表本社团。
社长不在时,由理事长代理社长主持日常工作。
秘书负责管理社团经费、申请教室、会议记录并整理社团资料、协助组长部长外出采购社团所需物品。
注:社长、秘书、组长、部长全为社团理事会成员,除他们之外另选举出若干名优秀社员担任理事共同组成本社团理事会。
第三条:书画协会具体活动1、不定期请有特长的同学或外校专业老师进行理论知识的讲解,并组织大家进行书法、绘画练习。
2、不定期组织学院、各系及本系的学生进行书法、绘画比赛。
3、不定期组织书画艺术类展览。
4、组织社员参加学校或社会公益活动。
5、组织或参与学院其他社团组织的文化活动第四条:书画协会宗旨本社宗旨:发展特长,培养兴趣,提高涵养,美育心灵。
中国人民书画家协会章程
中国人民书画家协会章程第一章协会总则第一条名称:中国人民书画家协会第二条性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广泛团结书画艺术家和书画工作者,为建设“文化中国”,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为建设文化艺术强国服务;为发展书画艺术事业服务;为促进全国书画艺术繁荣服务;为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及优秀的人民群众文化艺术而共同努力。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中国人民书画家协会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了联系人民群众开展、普及文化艺术活动的桥梁作用,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第二章协会宗旨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和倡导党的文艺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团结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以中国人民书画家协会为平台,为振兴中华民族书画艺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永听党指挥,为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文化部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中国人民书画家协会的会址在北京市朝阳区。
第三章协会组成第五条管理机构:中国人民书画家协会由协会、分会二级管理机构组成,二级管理机构分别管理所属会员单位和会员。
第六条负责人组成:1、协会:荣誉会长、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组成;2、分会:分会名誉会长、分会会长、分会副会长、分会秘书长,分会副秘书长、分会办公室主任组成;第四章业务范围(一)组织书画艺术普及、书画艺术市场、书画艺术推广、书画艺术宣传、书画艺术发展、书画艺术交流以及书画收藏等活动,努力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二)鼓励和组织所属单位和会员积极开展各种书画艺术活动,不断创新,繁荣社会主义书画艺术,促进书画艺术的繁荣和发展;(三)开展书画互动活动,积极组织各种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四)组织书画艺术笔会、展览和学术与经验交流会等;(五)根据本协会的发展和开展活动的要求,不定期的编辑出版刊物和相关画报与资料;(六)收集整理国内书画名家的作品和信息,促进协会和分会的发展;(七)组织全国性的书画艺术比赛、评比活动,对优秀的创作、理论研究成果,予以大力表彰、奖励和推介;(八)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法人、自然人委托的书画艺术学科体系中的科研题目和调研活动及咨询服务;(九)组织对优秀的书画艺术研究成果(含调查报告)的评奖活动;第五章关于分会、会员单位和会员第七条入会程序(一)经介绍或推荐并提交入会申请书;(二)协会召开会长会议审核批准;(三)由会长会议授权办公室颁发会员证;第八条申请成为分会、会员单位和会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法规、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合法经营。
书画协会章程
书画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书画协会的宗旨:弘扬民族传统书画文化、提高艺术欣赏水平、内塑自身文化修养、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为书画爱好者搭建展示自我的舞台,服务全院师生。
第二条协会性质:学院领导下的全院性属于艺术类型的学生团体。
第三条协会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严格遵守《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学院各项规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二章会员权利及义务第四条会员权利:(1)入、退会的自由权。
(2)协会各项活动的参与权。
(3)选举与被选举权。
(4)对协会活动,发展,会长、干事提出建议的权利。
(5)对会费使用情况的了解权。
第五条协会成员义务(1)有与协会同甘共苦、荣辱与共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2)严格遵守协会章程与管理条例。
(3)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4)关心协会发展、积极为协会发展献言献计,维护协会荣誉。
(5)公平公正地选举协会会长、干事。
(6)不得以协会名义进行有损学院、有损协会名誉的活动。
第三章活动范围及方式第六条活动以书法讲座,书画大赛,书法培训课,书画联谊会,书画展览,书法视频、影视欣赏等方式展开,以严谨工作为基本态度,以遵守法律、院规为基本准则,以学院内部为主要活动范围,旨在展现书画风采,丰富课余生活,提高素养,培养综合能力,促使协会成员与广大的学生在文化追求方面全面协调发展。
第四章经费的管理第七条协会的活动经费实行自筹与资助相结合的原则,本着节约原则合理使用。
第八条经费必须建立明细、公开的账本,负责人不定期地对其进行检查,积极主动配合团委社团部进行账目调查工作。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私用、挪用会费,一经查实,开除出协会并偿还所用公款。
第五章管理条例第十条为使协会能有条不紊地发展,方便协会财物的管理,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同时能让本协会的书籍、资料、物件和其它相关文件能得到充分利用,特制定此制度,便于有序的管理协会。
书画协会章程
第一章社团简介第一条本社团的名称:《兰州城市学院疾风书画协会》第二条本社团的性质:以书画为主,创造性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辅的大学生社团。
第三条第三条本社团的宗旨:为有书画特长、充满激情、创造思维敏捷的同学提供一个展现自我的舞台,一个挥洒青春的天地,为推动学生社团向规范化、多元化、持续化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构建和谐校园贡献自己的力量,让社团活动体现出同学们魅力四射,激情无限, 求实创新,绽放青春的精神风貌,使学生活动成为我校的一大亮点,一道美丽的风景线,真正做到为成员和同学们服务。
(本社团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校团委的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愿受老师们、同学们的监督指导)第四条本社团是兰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兰州城市学院党委宣传部的领导,接受兰州城市学院团委的监督,接受社团联合会的指导。
第二章本社团的机构构成第五条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
第六条直属独立机构:书法爱好组、绘画爱好组、篆刻爱好组、硬笔爱好组。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社团的活动范围:(一)面向全校所有注册在籍学生;(二)兰州城市学院三个校区;(三)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活动区域;(四)其他政策规定可去的区域,场所。
第四章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社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兰州城市学院正式学籍(二)承认本社团章程(三)无不良嗜好,踏实,认真,负有责任心。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出入会申请,填写申请表格(二)由社团委员会审核(三)若审核通过由社团委员会发成员证,填写成员档案。
第十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社团的活动(三)获得本社团活动的优先权(四)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对社团活动发表个人看法和建议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原则上参与社团每次活动和会议,但每学期不得请假超过活动和社团会议总数的三分之一。
书画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 广告协会、、八早程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 月第1页共11页社团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
会训:心历三境(天境、心境、意境)处身三然(自然、泰然、淡然)会风:以书会友、以画抒情、真心互助、心手相连、挚友热情、友情互通、文理兼备、德艺双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以下简称:书协)是由具有书画兴趣的_________________ 大学 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在校学生自发形成的学术性团体。
第二条 本协会隶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学 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无独立的法人资格,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特点开展团内工作第四条本协会人员依照协会章程享受权利并履行义务。
第二章 宗旨第五条 协会坚持以“传承中华书画文化,弘扬中华书画精神”为己任;以“推进静态艺术在工 科院校的影响力,提高协会成员书画功底和艺术鉴赏能力”为宗旨。
第六条以“练字练功练意境,学书学画学神韵”的理念,集理论、实践、艺术、审美、创作为一 体。
具有倡导以兴趣为主,淡化入会时书画水平要求的特点。
第三章 会员/成员第七条 会员指的是承认本章程并由本人提岀申请,并填写个人资料,取得加入书协资格的 大学 学院在校学生。
为非盈利 按自身第八条 成员指的是会员提岀申请并且通过面试并参 与到协会运行和管理的大学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在校学生。
第九条本协会员/成员除享有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管理规定》中的相应权利。
第十条本协会员/成员除履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会管理规定》中的相应义务。
书画爱好者协会章程
茨榆坨油区书画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以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激发员工对书画艺术的兴趣,扩大员工对书画艺术的影响,提升员工的文化生活品位和对书画艺术的欣赏水平及创作能力,搭建员工展示自我的平台,展现油区员工多姿多彩的生活风貌为宗旨。
它的最终目标,是让会员得以培养书法、绘画、篆刻才能,在书法、绘画以及篆刻方面有一技之才。
书法、绘画、篆刻艺术,自古以来受到人们的重视和青睐。
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它们仍然是评价一个人素质能力的要素。
书法爱好者协会针对在书法、绘画、篆刻上有一定基础并有极其浓厚兴趣的员工,定期开展书法、绘画的讲座、创作、比赛等交流活动。
以会员自练、参赛为主、聘请老师传授经验为辅的方针,把这些员工团结在爱好者协会这个集体之下,为书法、绘画、篆刻爱好者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乐园,提高自我的天地。
第二章会员第二条,凡是对书法、绘画和篆刻艺术有着浓厚兴趣,愿意入会接受艺术挖掘和进一步发展,并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服从协会管理,执行协会决议的,可以申请加入书画协会,成为会员。
第三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有关书画、篆刻艺术的知识技巧,努力提高自己的书画、篆刻艺术创作能力和鉴赏水平;(二)积极参加协会各类活动,服从领导,配合工作,严格遵照协会章程。
(三)团结每一位会员,互帮互助,有好的建议和技巧提出来大家研究学习。
不对他人的作品讥讽嘲笑,积极认真接受别人的批评或意见。
第四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协会有关会议活动,阅读有关资料、资询、文件,接受协会的培训及教育。
(二)在活动讲座讨论会上,参加关于书法、绘画和篆刻有关方面的讨论,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三)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对协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协会提出。
(五)会员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在公平、自愿、平等的前提下,会员有选举其他会员或者自己成为协会领导者,会员也有被其他会员和自己选举成为协会领导。
书画家协会章程
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章程章程1、本协会中文名称: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英文名称:CHINA INTERNATIONAL ARTIST ASSOCIATION2、协会的宗旨是:文化促经济,经济促文化。
促进我国书画事业的繁荣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是协助书画艺术家服务于社会,走向国际市场的桥梁和纽带,联姻港、澳、台及海外华人书画家,为建设经济文化大国作出贡献。
3、本协会是在党的领导下,由全国(含港、澳、台)及海外各国华人书画家及书画理论研究和美术教育界专家教授自愿组成的专业性、学术性民间团体。
本协会联合全国(含港、澳、台)及海外华人书画艺术家,促进社会向良性方向发展。
4、尊重和维护书画家的创作自由和评论自由,鼓励会员深入生活,提高书画家自我价值观念。
解放思想,加强修养,提高技巧,勇于创新,为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的书画艺术而努力。
业务范围:1、中国国际书画家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和各项法律及国际规则。
按照协会自身特点,开拓国际水平书画流通渠道,举办国家、国际级书画展览,交流学术研讨等方面的工作。
做好各个经济领域与广大书画家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繁荣我国书画艺术事业及文化产业而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2、积极开展书画理论研究和培训,为推动我国书画事业向国际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繁荣书画艺术创作,鼓励多出人才多出作品,扶持精品力作的产生,是本协会的重点。
积极帮助会员深入生活,走向社会,走向大自然,在艺术创作中努力反映民族、民俗、民风等特色。
3、着眼世界文化的前沿,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书画艺术,借鉴世界各国优秀画派、画风,举办各种形式的国际书画展览和评选、评奖活动,征集作品,为会员出版画集,积极为国际展览推荐作品,支持鼓励会员举办作品展。
4、努力加强书画艺术理论建设,积极开展书画评论,为中国书画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正确导向。
5、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书画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的思想水平;发现和培养书画创作、理论、教育、组织等方面的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会员队伍。
书画协会章程
书画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中文名称为:****协会,英文名称为:***,缩写:**。
本团体的宗旨为“真诚、沟通、协作、发展”第二条本团体是由****自发、自愿组成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是为********,或志愿成为****的个人,以及****部门,提供一个沟通、发展的平台,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各项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市市南区人事局和****市市南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通过因特网、本团体住所及各种其他途径,向会员提供人力资源行业最新的知识和信息。
本团体的英特网网址为:****.(二)组织各种联谊活动,为广大****提供一个和谐融洽的交流环境;(三)举办、协办、承办、参与各种人力资源咨询和企业相关管理培训活动;(四)进行对外交往,加强与其他同类组织的联系和合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包括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两种。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制度健全,依法登记、依法活动的团体。
第九条会员入会/退会的程序是:入会、退会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一)可以通过网络报名和书面报名两种形式进行会员资格的申请;(二)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人员审查申请书材料真实性和申请人资格后通过;如果存在故意隐瞒和资料不属实,申请人员将无法获得会员资格,现有会员将被剥夺会员资格;(三)按年缴纳会费,由会员管理部发给相关级别会员证;(四)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五)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凡已退会的前会员,其任何行为与本会无关。
第十条会员分级(一)根据会员资历,会员分为普通会员、高级会员、理事会员、常务理事会员、特约嘉宾、特约顾问。
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简介及章程
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协会简介协会办公室协会贵宾接待室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是经国家批准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秘书处,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最具有广泛影响的社会团体之一。
协会始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
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文艺工作方针和路线,坚持书画艺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团结、组织全国各民族书画艺术家,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致力于繁荣社会主义书画艺术文化事业,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的宗旨:以弘扬祖国书画艺术文化为目的,团结书画艺术工作者、爱好者和学者,联合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举办书画艺术展、海内外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出版书画艺术专刊、学术研究、咨询等一系列工作;并竭诚服务于书画艺术教育事业,培养和挖掘书画艺术人才等事业。
协会机构设置:顾问委员会、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下设有会员服务部、对外联络部、组织部、财务部、网络信息部、培训部、艺术品创作部、后勤管理部、艺术品交易中心、全国诚信认证中心、北京东方展宇文化交流中心等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中国书画艺术家主席团成员:原全国侨联主席庄炎林原海军航空兵司令员马炳芝中将原武警总部萧星华将军原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原焘原文化部副部长高运甲原国家航天部乌可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王书平中国书画艺术家协会秘书处:韦政岳秘书长兼法人代表举办国家大型活动:2012年10月,在国家图书馆隆重举办“喜迎十八大——永远跟党走”全国名家书画邀请展。
书画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书画协会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
第二条:协会的指导思想: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结合。
走自我完善,健康,发展之路。
第三条:协会宗旨:继承,发展,精益求精。
第四条:协会目的: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共同进步。
第五条:协会任务:在校团委的领导下,认真、积极地落实校团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组织会员进行交流,学习。
并请指导老师进行技法讲座,努力提高会员的艺术水平。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申请加入协会,应具备的条件:1. 凡是具有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籍的学生。
2. 思想进步,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3. 具有书画艺术爱好的学生。
第七条:凡申请入会者,先认真填写会员登记表,并签发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的权利:1. 会员有权参加会员大会,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会员可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合理意见、建议和批评。
3. 会员有权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4. 会员有退出协会的权利。
第九条:会员的义务1. 会员要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2. 会员要交纳会费。
(10元)3. 会员有义务参加协会内的各项活动。
4. 会员平时活动由秘书处进行记录总结,该记录作为年度评选优秀会员的重要标准。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能第十条:协会机构设置:由常务理事会、书法组、绘画组组成。
第十一条: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宣传部长、组织部长、书法组长、绘画组长组成。
其职能为:理事会:是协会的领导核心,连接上级领导与下级会员的作用。
制定协会具体管理制度、纪律、修正协会章程。
决定会员的去留、考察与吸收新会员。
推荐换届候选人,有接受校团委安排的各项活动义务。
会长:主要负责协会平时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好各项活动。
决定本届协会的重点工作方向,起草工作计划,并对工作进行总结与汇报。
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负责对协会会员活动,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秘书长:负责对会员档案管理,做好各项活动的记录、存档。
协助会长做好财务管理。
书法组组长:负责书法组的各项活动考勤。
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书画协会的组织行为,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转,促进书画艺术的繁荣发展。
第二条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热爱书画艺术的广大师生自愿结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条协会宗旨:普及书画知识,提高会员书画技艺,促进书画艺术交流,繁荣校园文化。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组成。
第六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一名。
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七条协会设立各部门,各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各部门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如:书法部、国画部、篆刻部、绘画部等。
第八条协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协会面向全校师生吸收会员,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理事会员、常务理事会员。
第十条普通会员:热爱书画艺术,愿意参加协会活动的在校师生。
理事会员:在书画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绩,愿意为协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会员。
常务理事会员:在书画艺术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对协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力的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获得协会提供的书画艺术培训和交流机会;(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五)自愿加入和退出协会。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维护协会声誉;(三)按时交纳会费;(四)服从协会管理,遵守协会纪律。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三条协会定期组织书画培训、讲座、展览、比赛等活动,提高会员的书画技艺和艺术素养。
第十四条协会鼓励会员参加校内外书画比赛和展览,为会员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书法协会章程
书法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提高书法爱好者的艺术修养,增进书法爱好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特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书法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泛博书法爱好者,倡导书法艺术,推动书法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加、平等互助、公开透明、非营利性。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本协会为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依法注册成立。
第六条本协会的组织形式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
第七条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协会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形式可以是线上或者线下。
第八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九条秘书处是本协会的具体工作机构,由秘书长领导,负责协会的日常运营和组织管理。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本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
第十一条普通会员是指对书法艺术有兴趣并愿意参预本协会活动的个人或者团体。
普通会员享有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荣誉会员是指在书法艺术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的个人或者团体。
荣誉会员由理事会推荐并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十三条会员加入本协会需要填写入会申请表,并缴纳一定的会费。
第十四条会员有权利参预本协会的各项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权参预协会的决策。
第十五条会员有义务遵守本章程和本协会的各项规定,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六条本协会可以组织书法比赛、展览、讲座、培训等各类活动,以提高会员的书法水平和艺术修养。
第十七条本协会可以与其他书法组织、文化机构等进行合作,共同举办书法艺术活动。
第十八条本协会可以邀请知名书法家、艺术家等进行交流和指导,提升会员的艺术水平。
第十九条本协会可以组织会员参观书法名家的作品,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二十条本协会的财务收支以会费、赞助款、捐赠款等形式为主。
社区书画协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书画协会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协会健康发展,提高会员的书画艺术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协会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艺术素养为宗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社区书画协会的所有会员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热爱书画艺术,具备一定书画基础,自愿加入本协会的社区居民,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优先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展览、比赛;(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获得本协会提供的有关书画艺术方面的资料和资讯。
第六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协会形象,为协会的发展贡献力量;(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门部长等职务。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协会的重大决策。
第九条会长主持理事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第十条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各部门部长负责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活动与培训第十一条本协会定期举办各类书画展览、比赛、讲座等活动,提高会员的书画水平。
第十二条协会邀请知名书画家、艺术教育专家为会员进行培训,提高会员的艺术素养。
第十三条会员可根据自身需求,报名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课程。
第五章会费与财务管理第十四条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逾期未缴纳者,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活动开展、场地租赁、资料印刷、专家邀请等费用。
第十六条协会设立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费收支透明、合理。
第六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七条会员违反本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会员资格等处罚。
第十八条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除名:(一)严重违反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二)一年内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三)长期拖欠会费。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由社区书画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书画联盟协会章程
书画联盟协会章程第一篇:书画联盟协会章程书画联盟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社团名称:书画联盟协会第二条社团性质:书画联盟协会是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社团,接受院团委的监督与指导第三条社团宗旨: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志达高远第四条社团目标:创造一个标准的、现代化的精品社团第五条社团精神: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第六条社团目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自身素质,培养各种能力,拓展知识领域,调整知识结构,挖掘潜能,发展兴趣,提升校园文化品位第七条社团机构设置:理事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为常务机构,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团支部书记组成.社团下设秘书处、书画部、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共五大部门,分管社团事务第八条社团运作方式:社团在团委的领导下,实行理事会负责制与部门分管制.对于会员交纳的会费,实行民主集中管理第九条社团理念:社团在工作中本着遵守山东协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原则,力争将书画联盟协会建设成为山东协和学院的一流社团第二章协会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第十条成为协会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在协和学院注册的学生2热爱协会文化,对书画有浓厚的兴趣3志愿加入协会,且按时缴纳会费4自觉履行本协会的各项会员义务第十一条入会程序:对于协会纳新期入会的会员,在协会纳新时登记并按规定登记交纳社费即可;非纳新期加入的社员,应向本协会理事会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获准后办理登记交费手续.同时,为了存档,应交两张一寸照片第十二条协会会员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协会的日常活动、协会举办的培训课程与其他活动 2参加协会大会,发表自己的意见3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协会干部、优秀会员4对协会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5会员有退会的自由第十三条会员的除名:1会员毕业时,自动退出本协会,但保留原注册信息作为协会历史依据2根据本人自愿的原则,本人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以退出协会3违法乱纪或破坏学院声誉、触犯法律、违反校纪的协会成员,以及违反工作制度或有严重损害社团声誉的成员,将被立即除名4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积极的会员,经理事会开会研究可以将其开除第三章社团干部第十四条协会管理阶层设置:协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团支部书记各一名,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团支部书记组成.秘书处设立秘书长,书画部、宣传部、组织部、外联部四部各设部长一名,视情况变化可在各部增设副部长具体部门职责如下:1社长1】制定、审核协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2】主持理事会及常委会会议3】管理协会会员,负责会员的思想状况与协会发展相关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活动2副社长1】协助社长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2】管理协会的活动策划和档案管理3团支部书记1】管理外联、宣传事务2】与秘书长一起管理四部部长4秘书长、秘书处1】整个协会的人事档案管理,各种报表和工作简报,做好与各部门的沟通2】负责将协会各阶段书画作品存档整理3】将各个活动的活动策划书、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做好书写工作,存档4】负责协会的政治思想工作5】负责对本协会各部长的任职审定,监督工作6】负责召开各种相关会议7】为协会撰写重要的工作材料5书画部1】全面负责书画类的特色活动2】丰富协会文化盛会3】定期向同学征集书画稿件6宣传部1】利用多种丰富形式(海报、横幅等)来扩大本社团的影响2】方便内外联系3】保证会员信息的畅通7组织部1】负责加强与其他社团的联系2】开展一些有利于协会会员及全校同学的发展、有利于扩大协会影响的活动8外联部1】寻求社会赞助,支持协会活动2】加强与其他组织的联系第十五条协会会长、副会长产生的条件与秩序:1思想进步,积极向上2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有一定书画基础3有较为融洽的协会人际关系4会长、副会长的产生本会前任推荐人选,经部门负责人会议提交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全体成员会议到会者应在半数以上且2/3成员赞成,表决才能通过】为本会正式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其他部门部长的产生,采取自由竞选的方式提交全体成员表决通过【全体成员会议到会者应在半数以上且2/3成员赞成,表决才能通过】为其竞选部门正式负责人,任期为一年.第十六条凡协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罢免: 1累计三次理事会会议无故不到会早退者2以协会名义作出重大违反校纪、校规,违反法律者3作出重大损害协会利益或声誉的行为4不恪尽职守,渎职或乱用职权者第四章协会的主要活动内容第十七条协会的主要活动如下:1例会:时间:每周二下午五点地点:东合堂一楼团委活动室2书画交流会:时间:每周五下午地点:欧式办公楼三楼书画联盟协会办公室3每学期举办若干次书画展,邀请老师讲授书画知识,传授书画技艺4每学期举办两次会员优秀作品展览活动,展示会员创作水平,繁荣学院文化5在学校举办书画征稿比赛,促进各专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第五章其他第十八条经费来源:主要来源于会员交纳的会费,同时也有原则的接受社会团体的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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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协会章程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
总则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书画协会由对书画艺术有兴趣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由校团委直接领导,独立完成工作,受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的监督。
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的要求,为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建设成为一所具有学院特色的发展目标要求,在院团委的领导下,我书画协会坚持"有专业特色"、"有南方特色"之青年特点、时代特点两大特色,为活跃我院的第二课堂、开拓我院校园文化生活新局面,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与社会进步,建设四有合格人才的需要。
本协会的宗旨:弘扬书画艺术,提升自身修养,活跃校园文化。
第一章组织
第一条协会的机构
(一)本协会设理事会机构,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学术部长一名,理事若干(不超过四名)。
名单报校团委备案。
(二)本协会制定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骋请相关课程指导老师,报院团委备案。
(三)本协会理事会成员产生条件:
1.思想品质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校规、校纪。
2.具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感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学习成绩良好,全面发展,有一定书画专长,有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和影响力。
第二条本协会理事会成员产生办法
(一)新旧会长更换,由旧会长推荐三位临时候选人上报校团委社团联合会,经考察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再经全体会员选举2/3人数以上通过的,得票最多的当选。
新当选的会长上报院团委备案。
(二)副会长及理事产生由会长提名,经全体会员2/3人数以上通过或从全体会员中竞选产生,报院团委社团部备案。
第三条理事会成员的职责
(一)会长:负责本协会的主要组织管理工作,处理本协会主要内部事务,为本协会与其它组织联系时的全权代表。
(二)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日常工作,会长缺席时暂时行使会长职权。
(三)秘书长:负责新会员的报告、注册,会员证的发放及补办工作,档案管理,负责本会的财务经费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四)学术部长:负责本协会的学术活动组织与开展,定期向理事会作工作报告。
(五)理事:协助理事会的工作及本协会举办的活动,并在所属院系年级积极发展会员,扩大本协会在广大同学中的影响。
(六)每月至少要开一次理事会,各理事成员不得缺席,理事会会议必须在各理事到齐后再开始。
(七)协会开设小组时,各组长必须做好该组的点名、请假、卫生等组内的事务。
第四条会员
本协会在保证会员素质的前提下独立招收新会员。
凡具有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协会。
第五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协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可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有批评和监督本协会各部门工作的权利。
(四)有询问和监督本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
(五)有退出协会的自由(向理事会提出)。
第六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章和各项规定。
(二)接受本协会的领导,按期交纳一定会费,积极参加本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认真学习协会指导老师传授的知识。
(四)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在广大同学中扩大协会的影响。
(五)邀请校外团体来本校参加活动,须经理事会讨论及校团委批准。
第二章活动
第七条
协会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为原则,开展与本协会密切相关、有利于培养学生个性与特长,有利于提出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氛围,有利于”学风--专风--学风”一体化建设的活动。
第八条
协会组织各项全校性及涉校外活动,须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递交详细活动项目方案及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协会出版内部刊物须经校团委社团联合会备案批准。
第十条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各种书画艺术讲座
(二)组织书画爱好者参观艺术展览,开阔视野。
(三)举办各种书画展览和比赛。
(四)组织书画爱好者参加校内外书画比赛。
(五)加强与校外书画社团的联系和交流。
(六)出版书画艺术刊物。
第十一条财务、经费
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会员交纳的会员费,院团委拔款及正当的社会资助。
协会经费由秘书长负责管理,会员费、院团委拔款、其它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支出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以便团委随时监督检查。
协会必须向全体会员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二条附则
本章程由协会理事会制定并负责修改,解释权归属本协会理事会。
本章程经报校团委审批后公布,并自审批即日起生效。
书画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为了健全我协会管理体制,完善内部建设,合日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协会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1.会员应按时交纳会费,以作协会活动之用。
2.会员应按时出席协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有事要向理事会正式请假,无故缺席达两次者作自动退出协会处理。
3.会员应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协会规定参加的大型活动,会员都要出席,无故缺席达两次者作自动退出协会处理。
4.每次协会举办的大型书画展,会员都应按要求交作品,长期不交作品者作自动退出协会处理。
5.会员借阅协会图书时,要自觉爱护图资料,并及时归还,若发现对图书有故意损坏的,将在会员大会上公开批评。
6.协会将详细记录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并且客观地评价会员表现,会员有资格参加"优秀社员"的评选活动。
此制度经理事会讨论制定,此制度自公布日起施行。
院社团联合会书画协会
200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