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由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任务、地位、组成、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编制,以及有关行政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及其职务上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范所组成。
行政组织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行政组织和公务员问题。
关于行政组织法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两说。
狭义的行政组织法,仅指有关规定行政机关的结构、组成、权限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中国,狭义的行政组织法就是指行政机关组织法。
而在有的国家如日本,这个意义上的行政组织法可以区分为国家行政组织法、地方公共团体组织法及其他的公共团体组织法。
广义的行政组织法,除了行政机关组织法外,还包括构成行政组织的人的要素即国家公务员的法和供行政目的使用的物的要素即公物的法。
在中国,有学者认为,行政组织法大致由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机关编制法和公务员法构成,即为传统上广义的行政组织法。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国家行政机关与自治行政机关
2.中央政府(联邦政府和成员国政府)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
3.独任制行政机关、合议制行政机关与混合制行政机关
4.常设行政机关与临时行政机关
5.一般行政机关与特殊行政机关。
行政组织法范例范文
行政组织法范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宪法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管理的科学、民主、有效,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乡、村行政机构的设立、调整和管理。
第三条行政机构应当遵循服务人民、科学决策、公正行使权力、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效能。
第四条行政机构应当依法行使执法权、监督权、审批权、核准权等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行政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第六条行政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共利益。
第七条行政机构应当加强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八条国家组织法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地方组织法制定和修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第二章行政机构的设立第九条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十条行政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职能权限,保障行政管理的协调、高效。
第十一条行政机构的设立应当依法确定组织形式、职能任务、人员编制和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行政机构设立或者调整,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机构设立或者调整,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行政机构的组织第十三条行政机构应当根据职能任务,合理划分内设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结构。
第十四条行政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内设机构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第十五条行政机构应当依法设立机构编制,明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行政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机构运行和人员管理。
第四章行政机构的管理第十七条行政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行政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
行政组织法一般原理
行政组织法一般原理行政组织法是指国家为了有效管理和行使行政职能而设立的行政组织的法律规定。
它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职权划分、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规范。
本文将从行政组织的概念、原则以及影响行政组织法一般原理的因素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行政组织的概念行政组织是指为了有效管理国家事务和实施行政行为而设立的具有行政职能的机构。
它是行政法中最为基础和核心的要素之一。
行政组织的设置与运作直接影响国家行政效率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因此,行政组织法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组织法的一般原理2.1 法定性原则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划分等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法定性原则是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要求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立与职权行使必须基于法律的授权,遵循法定的程序和要求。
法定性原则保障了行政组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任意行使行政权力。
2.2 独立性原则行政组织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应保持独立性。
独立性原则要求行政组织在决策和行动上能够独立于其他权力机关,自主地处理和解决公共事务。
行政组织的独立性不仅涉及其内部组织结构和权力划分,还包括对外的独立性,即行政组织在执行行政行为时要独立于社会团体、个人等的影响和干预。
2.3 透明性原则行政组织的行政活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的监督。
透明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行政组织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确保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透明性原则有助于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民众对行政组织的信任。
2.4 协调性原则行政组织应当在行使职权时与其他组织协调配合。
协调性原则要求不同行政组织之间在职权划分、行政行为等方面应进行协调,避免产生重复行为或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行政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冲突与纠纷,更好地实现国家行政目标。
三、影响行政组织法一般原理的因素行政组织法的制定和实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引言概述行政组织法作为行政法的一个重要领域,具有多样的功能。
通过规范和管理行政组织的设置、职权和运行,行政组织法能够有效地促进行政效能、保障公共利益、维护行政公正、实现行政自由、推动社会发展。
本文将分析并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正文内容一、提高行政效能1.建立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行政组织法可以规范行政机构的设置和职责,通过科学合理的行政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能。
2.明确行政职权和责任:行政组织法能够确立行政机构的职权范围和行使程序,明确责任,从而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众利益。
二、保障公共利益1.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组织法可以制定相关规则,确保行政机构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保护公共资源和环境:行政组织法能够确保行政机构正确行使职权,合理有效地管理和保护公共资源和环境。
三、维护行政公正1.平衡行政权力:行政组织法可以通过建立权力分立和相互制约的机制,确保行政机构行使职权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提供司法救济途径:行政组织法可以确立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提供公众对不公正行政行为的救济途径。
四、实现行政自由1.促进行政机构内部管理的规范:行政组织法可以确立行政机构内部管理的原则和规则,促进行政机构的自由决策和管理。
2.保障行政机构的独立性:行政组织法可以制定相关规则,确保行政机构的独立性,避免政治干预和利益纠缠。
五、推动社会发展1.促进行政机构与社会的互动:行政组织法能够规范行政机构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促进行政机构更好地服务公众,实现社会发展。
2.促进政府改革和创新:行政组织法可以为政府改革和创新提供法律支持和政策导向,推动政府提高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总结行政组织法作为行政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共利益、维护行政公正、实现行政自由和推动社会发展等多种功能。
通过合理规范和管理行政组织的结构、职权和运行,行政组织法能够有效地促进行政效能、保障公共利益、维护行政公正、实现行政自由、推动社会发展的目标的实现。
行政组织法是什么(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是什么引言概述:行政组织法是一门法律学科,研究的是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能分工、权责制衡、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行政组织法对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运作、保障行政公平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内容。
正文内容:一、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1.行政机关的分类a.行政机关的类别和主体性质b.行政机关的层级和地位2.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与机构设置a.行政机关的直接管理形式和间接管理形式b.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原则和程序二、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1.行政机关的权力机关与职能机关划分a.行政机关的权力机关和职能机关的定义和特点b.行政机关的权力机关与职能机关的划分原则和程序2.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原则a.行政机关的专一性原则和分工合作原则b.行政机关的集中与分散原则三、行政机关的权责制衡1.行政机关的权力制约a.行政机关的内部权责制衡机制b.行政机关的外部制约机制2.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a.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责任b.行政机关的过错责任四、行政程序1.行政手续的合法性要求a.行政手续的公开与公正性b.行政手续的合理与便民性2.行政处罚程序a.行政处罚的立案和听证程序b.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程序五、行政组织法的发展与展望1.行政组织法的历史演进a.行政组织法的起源和发展b.行政组织法的重大改革和变革2.行政组织法的前景与挑战a.技术革新与行政组织法的应对b.行政组织法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挑战总结:行政组织法以其对行政机关组织结构、职能分工、权责制衡、行政程序等方面的规范,为行政机关的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原则。
在未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行政组织法将面临更多挑战和机遇。
因此,持续研究和完善行政组织法,提高其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推动行政机关的公平与效率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 讲行政主体
4、(被)授权的组织
(1)行政机构 第一,内部机构。如商标评审委员会、专利复审委 员会、交警大队、航政机构等。 第二,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等,区分派出机关。 派出机构与派出机关区别: 设立机关不同。 职能范围不同。 主体资格不同。 第三,临时机构
(2)企业
公用企业 、金融企业、专业公司 。
(三)受委托组织
1、含义 委托需法律依据, 如《行政处罚法》§18: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 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 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 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 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 实施行政处罚。
3、授权对象
第一,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行政处罚法第17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 事务职能的组织可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 罚。” 以往授权存在对企业组织授权现象。 如铁路法第3条第2款:“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 律、行政法规授予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二,被授权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责任能力 主要是行政机构(派出机构和内设机构)、事业单 位(证监会和高等院校等)和社会团体(注册会计 师协会等) 。
1、授权的形式
授权应当以法律、法规的形式。 《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由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行政处罚法》第17条和《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 款第3项:授权应当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 《行政复议条例》第28条第3款曾规定,规章也可以 进行授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3款和第21条也规 定,规章可以进行授权。 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形式作出授权规定或授权 规定不明确,认定为行政委托。
第四章行政组织法的一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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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己更加强大,更加专业,这才能 让自己 更好。2020年11月下 午3时25分20.11.1515:25November 15, 2020
❖ 作者运用的比较:国外的情况控制政府 规模的手段有立法控制与预算控制。
❖ 作者认为我国存在的问题:此种控制手 段导致失控
❖ 作者观点:采用立法控制。
三、中央行政组织法的完善P83
❖ 现状:我国中央行政组织法由三部分组成:
《宪法》中的规定;法律的规定;行政法规 的规定。
❖ 作者认为存在问题:从总体上说现行内容欠 缺不完整,且规定过于原则。
第四节 其他行政组织法P89-90
❖ 其他行政组织法——确认、规范和保障 国家和地方组织以外的公共行政组织的 法律规范之总称
❖ 公务组织法 ❖ 社会自治法 ❖ 委托行政法
第六章 公务员法(不建议看书)
❖ 参见公务员法专版PPT
总
结
❖ 本讲重点掌握理论:行政主体
❖ 本讲需掌握记忆法条涉及:《宪法》 《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民 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 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务 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公 务员法》《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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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15:25:0515:25:0515:2511/15/2020 3:2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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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0. 11.1515 :25:051 5:25No v-2015 -No v-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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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的努力只为成就美好的明天 。15:25:0515:25:0515:25Sunday, November 15, 2020
可参阅书目
❖ 应松年、薛刚凌《行政组织法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行政组织法17
一、行政组织法概述1.行政组织法及其功能行政组织法,指的是规范行政的组织过程和控制行政组织的法律制度,具有如下功能:第一,为公共行政的组织提供法律支撑。
现代公共行政复杂艰巨,需要法律支持。
行政主体制度、行政委托制度、行政分权制度、公务员制度等都离不开法律的确认、规范和保障。
第二,保障行政组织的民主、理性和公正。
行政的组织,涉及行政的基本组织形式、行政权的范围、行政组织的规模等重大问题,关涉到广大民众的自由、权利和义务,为此应当保障行政组织的民主、理性和公正。
行政组织法既可以保障公民对行政组织过程的直接参与,也可以保障行政组织过程的理性和公正,还可以保障行政组织结果的理性和公正。
第三,合理设定行政权。
具体表现在:第一,合理创设行政权力。
规定行政权的首先是宪法,但宪法的规定往往比较原则和抽象,需要行政组织法加以具体化。
第二,合理分配行政权力。
包括纵向的中央和地方权力的分配,横向的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分配。
第三,合理调整行政权力。
包括赋予行政组织新的权力,也包括取消原有的权力,还包括对行政权力的重新分配。
第四,规范行政组织的设置。
具体表现在:第一,可以确定行政组织的合理结构。
第二,可以明确行政机关的设置标准。
第三,可以明确行政机关的设置程序。
第五,控制行政组织的规模。
由于现代社会行政事务日增,而行政组织又缺乏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因此,在整体规模上,行政组织有自我膨胀的趋势。
行政组织整体规模的失控不仅增加公民的负担,而且导致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
行政组织法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行政组织的规模进行控制。
2.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第一,依法组织原则。
其具体要求是:第一,重要的行政组织问题要由宪法和法律加以规范;第二,行政组织法必须公开、明确、稳定;第三,行政组织法必须切实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第四,违反行政组织法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行政分权原则。
行政分权原则是指采用分散的方式组织行政,行政权分别由不同组织体或不同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法之行政组织法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备考:行政法之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是关于行政组织的职能和权限、设置权和编制权、公务员录用权和管理权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行政组织(行政机关和非政府公共组织)和公务员两大部分。
行政组织法的表现形式,一是规定行政组织基本制度和基本职权的行政组织基本法;二是规定具体行政机关组织事项和具体职权的单行法。
目前关于行政组织和人员的基本立法,是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组织法是行政组织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机关是由依法设立、行使行政职权,掌管行政事务的机构。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机关划分为不同种类:(1)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它反映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行政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2)一般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机关。
一般行政机关是指与人民代表大会相对应的一级人民政府,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专门行政机关则是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如国务院的各部委,地方政府的厅、局。
(3)正式行政机关和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正式行政机关是由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并独立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是正式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机构,行使设立机关和相关立法赋予的职权。
行政机关组织法的主要内容有: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组成,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行政机关的设置和编制管理,行政机关的决策制度和工作规则,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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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中的地位
汇报人:
CON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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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法的 基本概念
行政组织法在 行政法体系中 的位置
行政组织法的 功能和作用
行政组织法的 制定和实施
行政组织法的 发展趋势和未 来展望
PART ONE
PART TWO
行政组织法是调整行政组织关系的 法律规范
原则: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公正 公平、高效便民等
PART THREE
行政组织法是行政 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组织法规定了 行政机关的设立、 职责、权限等
行政组织法对行政 机关的行为进行规 范和约束
行政组织法与行政 法其他部分相互关 联,共同构成行政 法的完整体系
行政组织法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组织法对行政机关的设立、职责、权限、程序等方面进行规定 行政组织法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基础和依据 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连接着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
行政组织法是行政法的重要组成部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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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行政机关的设立、变更、撤销、 合并等
行政组织法对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职 责进行规定和限制
定义:行政组织法是调整行政组织 关系的法律规范
内容:包括行政组织的设立、变更、 撤销、合并、分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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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等
法律体系完善:行政组织法将更加完善,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
法治化进程加快:行政组织法将更加注重法治化,更加注重保障公民权利
信息化建设:行政组织法将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设,更加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行 政效率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三、派出机关
定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 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一定区域内设立派出机 关。派出机关是人民政府派出的国家行政机关,具备行政 主体资格。我国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主要有三种类型: (1)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行政公署; (2)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批准设立的区公所;(3)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 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
(二)派出机构 设立机关
公安局、公安分局 (区里设) 工商局、工商分局
类别
派出所 工商所
职能
警告、500块以下的罚款 (1)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 (2)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但 不包括吊销执照。 2000元以下的罚款。
税务局、税务分局
税务所
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设立方式不同,内设机构往往பைடு நூலகம்有独立的职
接受总理委托来 负责某个专门事 务,如孟建柱国 务委员负责公安
负责国务 院的日常 工作
(2)国务院所属的工作部门
国务院
工作部门 (27): 各部、委、 审计署和中 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直属机构(19): 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等; 国务院办事机构(4): 如侨务办、法制办等。
直属事业单位 (14):银监会、 证监会、新华社、 中科院、社科院、 气象局等。
派出机关
设立机关(上一级)
批准机关(再上一级, 有例外) 国务院
地区行政行政公署
省、自治区政府
区公所
县、自治县政府
省级政府
街道办事处
市辖区、县级市政府
上一级政府
地区行政公署:相当于省里的一个厅。
区公所:相当于县里的一个局,与县里的局不同在于县里的
行政组织法
一.行政组织法概述定义和内容:行政组织法,一般来说是指关于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管理管理者的法。
在学者眼中应当包括行政任务的规定,行政组织的设置、运作、财政设置、人员编制、行政监督、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等内容。
行政组织法的功能:行政组织法之所以被学者所推崇,主要还是在其重要的功能上面。
行政组织法的功能表现在:1.促进依法行政理念的贯彻到行政机关,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提供合理性依据与合法性的依据。
2.限制行政机关权力的恶性膨胀,制约行政权力,以达到权力之间的制约和协调。
只有置于法律调整下的权力才是人民主权和民主理念下的权力应有形态 3.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政府职能效率要求|服务职能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给政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政府的职能建设关乎到对整个经济的“反作用”力4.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必要依据和保障,脱离法律的肆意性改革是不可取的,其陷入人治而不是法治。
无论是政府提出的大部制改革和政府编制改革,都需要法律的指引作用和保障作用,推进改革的顺利实施。
5.巩固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制化的需要。
文字是保存信息的最可靠的方式,而法律规范则是保持改革成果稳定性、长久性的必然手段。
改革的优秀成果,只有转化为法律规范,才更易保持和执行.6.规范行政组织的设置,控制行政组织的规模,保障行政组织的民主、理性与公正,提高行政效能。
行政机关开支的庞大、冗员严重已经一大诟病,如何完善行政组织设置、财政、民主等问题需要组织法的界定。
7.行政组织法中的应有的法律处罚措施,必将会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主动性。
在内在依法行政未能确立之前,行政组织法可以在给予行政机关“外在的、表面上的”依法行政。
二.行政组织法的立法现状1.从法律规范的数量的角度分析:我国目前关于行政组织法的专门规范,包括两个主要的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两部基本法律和一些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行政组织的规定。
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二)2024
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二)引言概述:行政组织法是一部具有重要功能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以及行政管理的程序规范等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组织法的功能十分明显,它既能够保障公共权力的合法行使,又能够提高行政效能,还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详细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一、规范行政机关组织结构与职权划分1. 设立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实现行政权力的分层控制2. 制定具体的行政机关组织结构,明确职权职责范围3. 确定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和协调机制,提升行政效能二、规范行政管理的程序规范1. 确定行政行为的程序要求,保障公众参与的合法性和公正性2. 确立行政机关决策的程序要求,减少决策的随意性和主观性3. 设定行政机关行为的信息公开要求,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度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1. 规定行政机关对公民的权利和利益进行保护的法定任务2. 设定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依法合理、公正、公开的要求3. 确定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四、提高行政效能1. 确定高效的行政机关组织结构和职权划分,提高决策效率2. 确立规范的行政管理程序,加快行政决策的效率3. 强化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行政工作的效能五、促进行政法治建设1. 设置行政机关的法定任务和责任,推动行政法治的实施2. 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和任意为所欲为3. 建立行政管理的法治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总结:行政组织法作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多种功能。
它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和行政管理的程序规范,保障公共权力的合法行使,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促进行政法治建设。
通过不断完善和贯彻行政组织法,行政管理将更加规范、高效和公正。
行政组织法包括哪些
引言概述行政组织法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行政机构的组织及其职能、权限、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组织法对于确保政府机构运行的规范化、高效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机构的组织形式、职权划分、程序规则等方面。
正文内容一、行政组织形式1.集中式行政组织形式:介绍集中行政机构的特点和优势,如国家级行政机构和中央部门的设置。
2.分权式行政组织形式:介绍分权行政机构的特点和优势,如地方行政机构和地方部门的设置。
二、行政职权划分1.行政职权的划分原则:介绍行政职权划分的基本原则,如专属原则、职能原则等。
2.行政职权的层级划分:介绍行政职权在中央和地方的层级划分,如国家级、省级、县级行政机构的职权划分。
3.行政职权的领域划分:介绍行政职权在各个具体管理领域的划分,如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环境管理等。
三、行政程序规则1.行政决策程序:介绍行政机构进行决策的程序,包括信息收集、意见征询、决策程序等。
2.监督与问责程序:介绍对行政机构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的程序,包括申诉和投诉的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等。
3.行政争议解决程序:介绍行政机构与公民、法人等之间发生争议时的解决程序,包括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等。
四、行政机构内部管理1.人事管理:介绍行政机构内部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选拔、培训、晋升等。
2.财务管理:介绍行政机构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
3.绩效管理:介绍行政机构内部的绩效管理制度,包括目标设定、绩效评估、激励机制等。
五、行政组织法的保障机制1.法律保障:介绍行政组织法在法律层面的保障机制,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资源分配法等。
2.监督机制:介绍行政组织法在监督层面的保障机制,包括国家监察体系、社会监督机制等。
总结行政组织法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规范行政机构的组织形式、职权划分和程序规则等方面,保证了政府的正常运行和公民权益的保护。
行政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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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组织法的概念 (一)广义与狭义的行政组织法
广义的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机关编制法和 国家公务员法。 狭义的行政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 (二)行政组织法的界定 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和控制行政组织的法。 分析:1.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设立的法。(最基本) 2.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活动或控制行政组织的法。 (最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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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结构体系要合理 3.行政组织的职能划分要合理 4.行政组织的程序设计要合理 (1)行政组织程序包括:行政组织的设立程序、变更程序。 (2)合理的行政组织程序至少应包含两个环节:一是论证 环节;二是民主参与环节 三、民主参与原则 民主参与原则的要求: (一)加强人大对行政组织过程的监督 (二)培养民众积极参与的意识
第三章 行政组织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与功能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组织法的内容与体系 行政主体 公务员 行政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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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与功能
一、行政组织 (一)行政组织的涵义
行政组织是指担当行政事务、享有行政权的各级人民政府 及其设置的行政机关的综合体。 1.行政组织是行政机关的组合体,是行政机关组成的有机 系统。 2.行政组织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设置的行政机关组成。 3.行政组织是担当行政事务,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二)行政组织的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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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组织法是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责任的法。 4.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过程和控制行政组织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三、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一)为公共行政的组织提供法律支撑
1.设定权力 纵向分配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公务员介绍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引言概述:行政组织法是一门研究行政机关组织设置、职能划分、权责关系等问题的法律学科。
它主要通过对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进行法律规范,以达到确保公共事务高效运行、保障公民权益的目的。
本文将从概念、公务员介绍等方面详细阐述行政组织法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一、行政组织法的概念与重要性1.行政组织法的概念行政组织法是指研究行政机关组织结构、职能划分、权责关系等法律规范的学科。
它涉及到行政机关组织的建立与改革,对行政机关的职能进行规定,对行政机关的权责进行明确等。
2.行政组织法的重要性行政组织法确保了行政机关职能的运行有效性,保障了公共事务的高效推进。
它通过规定行政机关的职能权限、决策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合法合理,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升。
二、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与原则具体内容1.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必须有法律依据。
(2)适当性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应当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全面性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应当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4)合理性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应当合理并能够发挥其所应该具备的功能。
(5)公平性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应当公平对待各方利益,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行政组织法的原则具体内容(1)行政机关的组织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分级、分立、分支和分设等原则。
(2)行政机关的职能划分原则:包括专业性原则、地域性原则、层级性原则等。
(3)行政机关的权责关系原则:包括上下级关系原则、协调关系原则等。
(4)行政机关的协作原则:包括内部协作原则、跨区域协作原则等。
(5)行政机关的改革原则:包括灵活性原则、效率性原则、激励机制原则等。
三、行政组织法与公务员制度的关系1.公务员制度的介绍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设立的为履行行政职能而招录的专门人员。
其为行政组织法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主体和操作者。
2.行政组织法对公务员制度的规范作用(1)行政组织法规范了公务员的职位设置和职能分工,保障了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和专业化水平。
行政机关组织法
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责,保障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加强行政管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是依法行使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应当依法保持政令畅通,确保公正执法,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对行政机关的满意度。
第四条行政机关根据从事的具体工作分为国家级行政机关、省级行政机关、市级行政机关、县级行政机关等。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机构设置,并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确保权责清晰、层级分明。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内设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化、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提高行政工作水平。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和利用。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提高办事效率,简化行政程序,便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行政机关的设置和职责第十二条国家级行政机关由国务院设立,负责各项国家政务。
第十三条省级行政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四条市级行政机关由市、地区政府设立,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五条县级行政机关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政府设立,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有关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制定和实施公共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四)提供公共服务并保障公共利益。
第十七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配备专门机构,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监察工作等。
第三章行政机关的组织第十八条行政机关的组织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作战、扁平高效的原则。
行政组织法
一、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控制行政组织的法。
从现行有效的《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来看,行政组织法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设置、性质、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工作原则以及职务设置等内容。
总的来说,现行组织法是从管理的角度而不是从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保障相对人权益的这一角度来加以规定的,对行政组织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还有许多没有规定。
从应然状态看,行政组织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行政组织的权限随着现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行政组织的权限呈扩张趋势,其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的行政性,而不断向立法与司法领域渗透。
对行政组织的权限,行政组织法应当就以下两个方面作出规定:1.行政权的范围。
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对国家的行政事务进行组织、指挥和调控的权力。
行政权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对某类事务的管辖权,或者叫做事权,如国家对教育、卫生方面的管理权;二是对某类事务进行管理时的具体权限,例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都存在着国家对经济的管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机关主要有计划权、审批权、分配权等。
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机关主要享有许可权,检查权,以及处罚权等。
行政权的范围是指事权和具体权限之和,究竟哪些事权和具体权限可授予行政组织,哪些不能授予,应当在法律上予以明确。
2.行政组织享有的其他权力。
在我国,行政组织除享有行政权外,部分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构还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行政组织法需要对行政机关立法的事项、具体权限以及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范围、权限等作出原则规定,为其它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
行政组织的权限之所以需要行政组织法设定,主要是由人民主权理论以及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所决定。
在我国,行政组织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行政组织一定的权力,法律没有赋予的权力,行政组织不得行使,当然行政组织更不得自行授权。
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全文)
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全文)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第一章概述一、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组织法是指国家和地方依法设立、管理、运行的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是行政法的基础和核心内容之一。
行政组织法的制定与完善,旨在规范行政组织的设置、职权、职责和运行机制,确保政府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行政工作。
二、依法行政概述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法,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实现国家目标和人民利益提供服务和保障的活动。
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是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管理合法性和效率。
第二章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一、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职责等必须依法合法设立,并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2. 决策程序公开和公正原则:行政组织的决策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保障决策的公正性。
3. 独立性原则:行政组织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定地位,自主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4. 职权分工和合作原则:行政组织的职权应当明确分工,相互合作,确保行政工作有序高效。
5. 职权有效性原则:行政组织的职权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
二、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1. 行政组织的设立程序和权限划分行政组织的设立需经法律规定的程序,明确其职权、职责和权限范围。
2. 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规定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应当符合行政工作需要,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职能。
3. 行政组织的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行政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运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4. 行政组织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对于违法失职的行政组织和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1. 法定程序原则:行政行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行政组织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
这些基本原则的确立旨在确保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和透明度。
一、法定原则: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定原则。
根据法定原则,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范围、权限和行使方式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行政组织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权力,也不得随意变更法律规定的职权。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组织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平、无偏见,并且应当依法公开、公示执法行政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行政组织在处理案件、办理事务时,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客观、公正的裁决,不得歧视或者偏袒任何一方。
三、透明原则:透明原则要求行政组织的活动应当对公众透明、可查。
行政组织应提供详尽的信息,使公众了解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工作方式、政策依据等。
行政组织还应当尽可能公开行政文书、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四、效率原则:效率原则要求行政组织在行使职权时应高效、及时地办理事务,减少时间和资源的浪费。
行政组织应简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五、权责明确原则:行政组织应当明确规定各级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职责。
权责明确原则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责任的推诿,也可以增加行政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六、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组织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行政组织的工作人员应守法行事,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滥用职权应当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附件:1. 行政组织法的相关法律文件2. 行政组织机构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定原则: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范围、权限和行使方式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2. 公正原则:行政组织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平、无偏见。
3. 透明原则:行政组织的活动应当对公众透明、可查。
4. 效率原则:行政组织应高效、及时地办理事务,减少时间和资源的浪费。
5. 权责明确原则:各级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职责应当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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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学一.单项选择题1.以明文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成员具有正式分工关系的组织是(正式组织);2.组织内若干成员由于相互接触、感情交流、情趣相近、利害一致,未经认为的设计而产生交互行为和意识,并由此自然形成一种人际关系,此种组织为(非正式组织);3.以镇压、暴力等控制手段作为控制和管理下属的主要方式,此种类型的组织为(强制性组织);5.以组织的参与者或成员为主要的受惠对象,组织的目的在于维护及促进组织成员所追求的利益,此种类型的组织为(互利性组织);6.行政组织是追求(公共利益的组织);7.(泰勒)是科学管理运动的先驱者,被誉为“科学管理之父”;8.1911年,泰勒发表了《科学管理原理》一书,掀起了一场科学管理的革命;9.行政管理学派的代表人物(法约尔)被誉为“管理理论之父”;10.德国著名的社会学家韦伯在《社会和经济组织理论》一书中,提出了理想型官僚组织理论;11.在霍桑实验的基础上,奥梅于1933年出版了《工业文明中的人的问题》一书,系统地阐述了与古典管理理论截然不同的一些观点;12.阿吉里斯在《个性与组织》一书中提出了(成熟与不成熟理论);13.(锡盟)由于在决策理论研究方面的贡献而荣获197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14.马斯洛在其代表作《人类动机的理论》和《激励与个人》中,提出了著名的(需求层次理论);15.美国学者巴纳德在1938年出版的《经理人员的职能》这本书中,系统地提出了(动态平衡组织)理论;17.社会系统组织理论的创始者为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18.(邓肯)将组织环境分为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19.(卡斯特和罗森茨韦克)将影响一切组织的一般环境特征划分为文化特征、技术特征、教育特征、政治特征、法制特征、自然资源特征、人口特征、社会特征、经济特征等几个方面;20.存在于组织边界之外,对组织的总体或局部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诸要素为(组织环境);21.组织界限以内与组织的个体决策行为直接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被称为组织的(内部环境);22.组织界限之外和组织内个体决策直接相关的自然和社会因素称为组织的(外部环境);23.组织结构垂直分化的结果与表现形式为组织结构的(层级化);24.行政组织结构横向分化的结果与表现形式为组织结构的(分部化);25.领导机关或管理人员能够直接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下属人员或单位的数目称谓(管理幅度);26.在单位和人数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的关系为(反比例关系);27.在一个组织结构体系中,为完成一定的任务或使命,设置不同的上下层级机关,使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处理事务,不受上级机关干涉的组织结构体系为(分权制);28.在一个组织结构体系中,上级机关或单位完全掌握组织的决策权和控制权,下级或派出机关处理时无须完全秉承上级或中枢机关的意志行事的组织结构体系为(集权制);28.20世纪60年代,钱德勒出版了一本专著,提出了组织结构的设计要跟随战略变化的观点,此书为(战略与组织结构);29.国务院是由(全国人大)组织产生;30.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31.秦朝的裙县制奠定了以(中央集权)为特征的行政建制;32.我国地方各级政府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33.省级政府每届任期(5年);34.中国当前的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分为(4)各层次;35.市级政府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国务院)的统一领导;36.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37.在影响组织的各种因素中,(人)的因素是最重要的。
38.个体心理主要包括个性倾向性和(个性心理特征)两方面的内容。
39.人的行为首先是在一定的刺激下产生内在的愿望与冲动,即产生(需要)40.在马洛斯的需要层次理论中,最高层次的需要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41.赫茨伯格的双因素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
42.期望理论中的激励力量取决于目标价值和(期望概率)的综合作用。
43.根据群体的成因分类,可把群体分为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
44.群体凝聚力是一个(中性)的概念。
45.(决策)是领导者最基本的职能。
47.从某种意义上讲权力是一种(影响力)。
48.领导影响力的一个重要基础是领导者个人的品德修养和(人格魅力)。
49.领导心理方面的研究主要体现为(领导素质理论)的研究。
50.管理方格理论有(5种)代表性的领导类型。
51.行政组织决策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
52.行政组织决策是以(公共权力)为后盾。
53.风险型决策的决策后果(可以预测,需要冒一定风险)。
54.(发现问题)是行政组织进行决策的起点。
55.(调查研究)是行政组织决策科学化的基础。
56.(中枢系统)是行政组织决策的中心。
57.(选择方案)是决策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
58.在决策理论研究领域,杜鲁门提出了(团体决策模型)。
59.冲突属于(高对抗)性行为。
60.现代观点认为,冲突(既具有建设性又具有破坏性)。
61.(冲突分析)是管理冲突的基础。
62.组织中最佳的冲突状态是(适度冲突)。
63.解决冲突最基本的策略是(正视策略)。
64.合作意向都很高,宁可牺牲自己的利益而使对方达到目的的冲突处理模式为(克制型)。
65.缓解策略比回避策略更(进一步)。
66.通过组织明文规定的原则、渠道所进行的信息传递和交流,此种形式的信息沟通为(正式沟通)。
67.信息的发送者与接收者以写实、会谈、讨论的方式进行的交流与信息反馈,直到双方共同了解为止,这种沟通形式为(双向沟通)。
68.组织中的成员、群体通过一定的渠道与决策层进行的信息交流,如下级向上级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工作,进行情况或问题的反映等,这种沟通形式为(上行沟通)。
69.组织中自上而下进行的信息传递和沟通,如上级意见、文件、政策的下达等,这种沟通形式我们称之为(下行沟通)。
70.组织系统中处于相同层次的人、群体、职能部门之间进行的信息传递和交流为(平行沟通)。
71.20世纪90年代(陈国权)开始研究组织学习和学习型组织,并提出了组织学习系统理论OLST。
72.行政组织学习的分类是在(阿吉里斯)关于组织学习方式分类的基础上提出的。
73.组织学习的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
74.行政组织文化研究的兴起源于(人类文化学)和组织文化研究的影响。
76.行政组织文化主要包括行政制度文化和(行政精神文化),但是受行政物质文化的客观影响。
77.根据行政组织文化产生的时间,行政组织文化可以分为传统行政组织文化和(当代行政组织文化)。
78.行政组织文化具有多种功能,它能把组织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汇合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我们把这种功能称为(凝聚功能)。
79.行政组织文化相比于正式的组织规章制度的控制作用,它具有(软约束性)的特性。
80.经济性指标一般指行政组织投入到管理中的资源,其关心的是行政组织的(投入)。
81.效果通常是指公共服务符合政策目标的程度,其关心的是(质量)。
82.效率就是指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例,力求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其关心的是(手段)问题。
83.1954年,(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出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
84.哈佛大学教授格雷纳1967年在《组织变革模式》一书中提出(按权力来划分组织变革模式)。
85.组织发展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的调查反馈方法和实验室培训运动,它的先驱是法国心理学家(烈文)。
86.1957年麦格雷戈应邀到联合碳化公司与公司人事部门联合成立顾问小组,把实验室训练的技术系统地在公司使用。
这个小组后被称之为(组织发展小组)。
87.作为一套极有系统的组织方案,格道式发展模式的目的在于使组织达到一种最佳状态。
此模式创立者为(布莱克和默顿)。
88.系统变革模式认为,组织是一个系统,是由技术、人员、结构和任务四个因素组成,任何一个因素的变化都会牵动和引起系统的变化。
系统变革模式的创始人为(利维特)。
89.美国心理学家埃德加在其《组织心理学》一书中提出了(适应性变革循环模式)。
90.罗宾斯特克兹认为,组织变革的方式取决于组织成员的技术能力和人际关系能力的组合,提出了(情景变革模式)。
二、多单项选择题1、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和方法去透视组织,给予不同的定义,目前学界对组织界定的取向,主要有以下几种:(静态的组织观,动态的组织观,生态的组织观,精神的组织观)。
2、管理学家W。
理查德。
斯格特在其《组织理论》一书中,认为组织的基本构成要素为(社会结构、参与者、目标、技术、环境)3、按组织内部是否有正式的分工关系,人们把组织分为(正式组织、非正式组织)。
4、美国学者艾桑尼以组织中人员对上级的服从程度、上级对下级权力的运用关系,将组织划分为(强制性组织、功利性组织、规范性组织)。
5、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交换学派的代表布劳及史考特,根据组织目标和受益者的关系,把组织分为(互利组织、服务组织、企业组织、公益组织)。
6、从系统理论的角度看,任何一种社会组织大体都发挥三种功能:(“聚合”功能、“转换”功能、“释放”功能)。
7、组织是一个纵横交错的权责体系,构成组织权责体系的三大要素为(职务、职权、职责)。
8、世界银行在其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以下几项基础性的任务处于每个政府使命的核心地位,这些使命是(建立法律基础、保持非扭曲的政策环境、投资于基本的社会服务与基础设施)。
9、古典组织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有(泰勒、法约尔、韦伯)。
10、韦伯对行政组织的建构是从权力分析开始的,认为存在着三种纯粹形态的合法权力,它们是(理性—法律的权力、传统的权力、超凡的权力)。
11、美国行为科学家赫茨伯格在其《工作的推力》和《工作与人性》等著作中,提出影响人的积极性的因素主要有(激励因素、保健因素)。
12、西蒙把决策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找到一个需要工作决策的时机、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根据当时的情况及对未来的预测在可供选择的方案中选择一个方案)。
13、西蒙指出,决策有(程序化决策、非程序化决策)两种极端类型。
14、里格斯指出,棱柱型社会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异质性、形式主义、重叠性)。
15、里格斯在他创立的“棱柱模式理论”中,将社会形态划分为(农业社会、棱柱社会、工业社会)。
16、邓肯将组织环境分为(内部环境、外部环境)。
17、邓肯从(简单迂夫子)和(动态与静态)两个维度对影响组织的环境因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18、根据学者们的研究,组织的环境分析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基本阶段:(环境扫盲、环境监视、环境预测、环境评价)。
19、伯恩斯和斯塔克将组织结构划分为(机械式组织结构、有机式组织结构)。
20、行政组织环境的基本特点为(环境构成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罕见的白花和环境的被动性、行政组织环境的差异性、行政组织环境的互相作用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