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由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任务、地位、组成、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编制,以及有关行政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及其职务上的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范所组成。
行政组织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行政组织和公务员问题。
关于行政组织法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两说。
狭义的行政组织法,仅指有关规定行政机关的结构、组成、权限等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中国,狭义的行政组织法就是指行政机关组织法。
而在有的国家如日本,这个意义上的行政组织法可以区分为国家行政组织法、地方公共团体组织法及其他的公共团体组织法。
广义的行政组织法,除了行政机关组织法外,还包括构成行政组织的人的要素即国家公务员的法和供行政目的使用的物的要素即公物的法。
在中国,有学者认为,行政组织法大致由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机关编制法和公务员法构成,即为传统上广义的行政组织法。
行政机关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
1.国家行政机关与自治行政机关
2.中央政府(联邦政府和成员国政府)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
3.独任制行政机关、合议制行政机关与混合制行政机关
4.常设行政机关与临时行政机关
5.一般行政机关与特殊行政机关。
行政组织法范例范文
行政组织法范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宪法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管理的科学、民主、有效,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县、乡、村行政机构的设立、调整和管理。
第三条行政机构应当遵循服务人民、科学决策、公正行使权力、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效能。
第四条行政机构应当依法行使执法权、监督权、审批权、核准权等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行政机构应当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第六条行政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共利益。
第七条行政机构应当加强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监督,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八条国家组织法制定和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地方组织法制定和修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第二章行政机构的设立第九条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地方行政机构的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十条行政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职能权限,保障行政管理的协调、高效。
第十一条行政机构的设立应当依法确定组织形式、职能任务、人员编制和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国家行政机构设立或者调整,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机构设立或者调整,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行政机构的组织第十三条行政机构应当根据职能任务,合理划分内设机构,建立科学、高效的组织结构。
第十四条行政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内设机构之间的协作与配合。
第十五条行政机构应当依法设立机构编制,明确内设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六条行政机构应当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机构运行和人员管理。
第四章行政机构的管理第十七条行政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行政机构应当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3章 行政组织法
▪ 三、社会行政组织制度 ▪ (一)基层自治制度 ▪ (二)公益事业单位的自治管理 ▪ (三)社会自治制度
▪ 四、行政编制制度 ▪ (一)编制、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容
第三节 行政主体
▪ 一、行政主体的界定 ▪ 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独立对外进行管理的组织。 ▪ 1、行政主体是组织,不是个人; ▪ 2、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职能的组织; ▪ 3、行政主体有权代表国家和社会组织独立行使职权; ▪ 4、行政主体能够独立参加行政诉讼。 ▪ 行政主体不同于行政组织。行政组织是承担公共职能的行政机关的集合体。而行政
▪ 四、行政组织法的地位与功能 ▪ (一)行政组织法的地位 ▪ 在行政法体系中,行政组织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 行政组织法与行政行为法及行政救济法共同构成行政法的整体,但比较而言
,行政组织法与行政管理自身联系最为密切。 ▪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行政组织系统来支持公共行政的开展和有效运行。 ▪ 就外部行政而言,行政组织法外部行政权力的运行提供了正当性的支持. ▪ 行政组织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
▪ 法律要件是指作为行政主体,在法律上应具备 的资格条件。
▪ 四、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 (一)行政授权
▪ 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的 名义对外管理,并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
▪ (二)行政委托
▪ 行政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依法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 实施行政行为,其后果属于委托的行政机关。有两种 形式,依法委托和自行委托。
主体是则是具有独立对外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概称。行政 主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政组织中承担公共事务的基本组织体。行政 机关是一个法律术语,而行政主体为法学概念,是对依法能独立对外管理的组织的 抽象概括。
行政组织法是什么(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是什么引言概述:行政组织法是一门法律学科,研究的是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能分工、权责制衡、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原则。
行政组织法对于规范行政机关的运作、保障行政公平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详细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内容。
正文内容:一、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1.行政机关的分类a.行政机关的类别和主体性质b.行政机关的层级和地位2.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与机构设置a.行政机关的直接管理形式和间接管理形式b.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原则和程序二、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1.行政机关的权力机关与职能机关划分a.行政机关的权力机关和职能机关的定义和特点b.行政机关的权力机关与职能机关的划分原则和程序2.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原则a.行政机关的专一性原则和分工合作原则b.行政机关的集中与分散原则三、行政机关的权责制衡1.行政机关的权力制约a.行政机关的内部权责制衡机制b.行政机关的外部制约机制2.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a.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责任b.行政机关的过错责任四、行政程序1.行政手续的合法性要求a.行政手续的公开与公正性b.行政手续的合理与便民性2.行政处罚程序a.行政处罚的立案和听证程序b.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程序五、行政组织法的发展与展望1.行政组织法的历史演进a.行政组织法的起源和发展b.行政组织法的重大改革和变革2.行政组织法的前景与挑战a.技术革新与行政组织法的应对b.行政组织法在促进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挑战总结:行政组织法以其对行政机关组织结构、职能分工、权责制衡、行政程序等方面的规范,为行政机关的运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原则。
在未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革,行政组织法将面临更多挑战和机遇。
因此,持续研究和完善行政组织法,提高其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推动行政机关的公平与效率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行政组织法(PPT39页).pptx
2.组织结构体系要合理 3.行政组织的职能划分要合理 4.行政组织的程序设计要合理 (1)行政组织程序包括:行政组织的设立程序、变更程序。 (2)合理的行政组织程序至少应包含两个环节:一是论证 环节;二是民主参与环节 三、民主参与原则 民主参与原则的要求: (一)加强人大对行政组织过程的监督 (二)培养民众积极参与的意识
(二)以工作性质和作用为标准对行政组织的分类
1.领导机关。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首脑机关。
2.职能机关,又称本部机关或实行机构。国务院各部、委、 办以及直属国家总局,地方政府所属厅、局、处、科等。
3.直属机关。是为了主办各项专门事务,为领导机关直接
管辖的单独机构。它不是领导机关的组成部门,级别低于 职能部门。如国务院下属的国家气象局、专利局等。
(三)以行政活动程序为标准对行政组织的分类
1.决策机关。与领导机关基本一致。
2.执行机关。 3.咨询机关。 4.信息机关。如统计机关。 5.监察机关。 (1)对行政系统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门机关,如国家行政监 察机关。 (2)对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 督检查的机关,如国家技术监督机关、安监局、质监局等。
3.行政组织法是规定行政组织法律责任的法。 4.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过程和控制行政组织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三、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一)为公共行政的组织提供法律支撑
1.设定权力 纵向分配
(二)权力配置的功能 2.分配权力 横向分配
3.调整权力
(三)规范、管理职能 1.可以确定行政组织的合理结构 2.可以明确行政机关的设置标准 3.可以规范行政机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三)单行法律中关于行政权和行政组织的规定。如《立 法法》第71条;《行政处罚法》第16条。 (四)行政法规关于行政权与行政组织的规定。如《公务 员法》第14条。
行政机关组织法
行政机关组织法行政机关组织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机关的组织和职责,保障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加强行政管理能力,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是依法行使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
第三条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应当依法保持政令畅通,确保公正执法,加强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众对行政机关的满意度。
第四条行政机关根据从事的具体工作分为国家级行政机关、省级行政机关、市级行政机关、县级行政机关等。
第五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职责和工作需要,合理确定机构设置,并报请上级机关批准。
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确保权责清晰、层级分明。
第七条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内设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配备专业化、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提高行政工作水平。
第九条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信息采集、整理、分析和利用。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应当提高办事效率,简化行政程序,便利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行政机关的设置和职责第十二条国家级行政机关由国务院设立,负责各项国家政务。
第十三条省级行政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四条市级行政机关由市、地区政府设立,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五条县级行政机关由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政府设立,负责所辖地区的行政事务。
第十六条行政机关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实施有关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二)制定和实施公共服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行政管理法规、规章制度;(四)提供公共服务并保障公共利益。
第十七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配备专门机构,负责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监察工作等。
第三章行政机关的组织第十八条行政机关的组织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同作战、扁平高效的原则。
第四章行政组织法的一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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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自己更加强大,更加专业,这才能 让自己 更好。2020年11月下 午3时25分20.11.1515:25November 15, 2020
❖ 作者运用的比较:国外的情况控制政府 规模的手段有立法控制与预算控制。
❖ 作者认为我国存在的问题:此种控制手 段导致失控
❖ 作者观点:采用立法控制。
三、中央行政组织法的完善P83
❖ 现状:我国中央行政组织法由三部分组成:
《宪法》中的规定;法律的规定;行政法规 的规定。
❖ 作者认为存在问题:从总体上说现行内容欠 缺不完整,且规定过于原则。
第四节 其他行政组织法P89-90
❖ 其他行政组织法——确认、规范和保障 国家和地方组织以外的公共行政组织的 法律规范之总称
❖ 公务组织法 ❖ 社会自治法 ❖ 委托行政法
第六章 公务员法(不建议看书)
❖ 参见公务员法专版PPT
总
结
❖ 本讲重点掌握理论:行政主体
❖ 本讲需掌握记忆法条涉及:《宪法》 《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民 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 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务 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公 务员法》《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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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15:25:0515:25:0515:2511/15/2020 3:25: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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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0. 11.1515 :25:051 5:25No v-2015 -No v-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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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复一日的努力只为成就美好的明天 。15:25:0515:25:0515:25Sunday, November 15, 2020
可参阅书目
❖ 应松年、薛刚凌《行政组织法研究》, 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第二编行政组织法
1 信息机关 如统计机关 5 监察机关 1对行政系统进行监督检查的专门机关;如国家行政监察机 关 2对社会组织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是否遵纪守法进行监督检 查的机关;如国家技术监督机关 安监局 质监局等
二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 一广义与狭义的行政组织法
1 设定权力 纵向分配
二权力配置的功能 2 分配权力 横向分配
3 调整权力
三规范 管理职能 1 可以确定行政组织的合理结构 2 可以明确行政机关的设置标准 3 可以规范行政机关的外部管理主体形式
四保障功能 1 保障公民行政参与权的实现 2 保障行政组织过程符合客观规律 3 保障行政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控制功能 1 行政组织法是控制行政组织规模的有力依据
行政主体的基本特征: 1 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 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国家行政职权的组织 3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4 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1 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 行政组织侧重于对行政组织系统的机关构成机制与行政效 率问题的研究;以静态上的行政组织的职能和权限为主要
三行政组织过程应有民众的直接参与 四为民众直接参与提供畅通的渠道
第三节 行政组织法的内容与体系
一 行政组织法的内容
一关于行政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的规定 宪法第85条;
地方组织法第54 55条
二关于国家行政组织设立的规定;包括设立原则和设立程序
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 11条; 地方组织法第64条
三关于国家行政组织构成的规定;包括行政组织的组成与结
二以工作性质和作用为标准对行政组织的分类
1 领导机关 指中央和地方的行政首脑机关
2 职能机关;又称本部机关或实行机构 国务院各部 委 办 以及直属国家总局;地方政府所属厅 局 处 科等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公务员介绍
行政组织法的概念引言概述:行政组织法是一门研究行政机关组织设置、职能划分、权责关系等问题的法律学科。
它主要通过对行政机构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进行法律规范,以达到确保公共事务高效运行、保障公民权益的目的。
本文将从概念、公务员介绍等方面详细阐述行政组织法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一、行政组织法的概念与重要性1.行政组织法的概念行政组织法是指研究行政机关组织结构、职能划分、权责关系等法律规范的学科。
它涉及到行政机关组织的建立与改革,对行政机关的职能进行规定,对行政机关的权责进行明确等。
2.行政组织法的重要性行政组织法确保了行政机关职能的运行有效性,保障了公共事务的高效推进。
它通过规定行政机关的职能权限、决策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确保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合法合理,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升。
二、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与原则具体内容1.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必须有法律依据。
(2)适当性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应当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全面性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应当综合考虑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4)合理性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应当合理并能够发挥其所应该具备的功能。
(5)公平性原则:行政机关的组织设置和职能应当公平对待各方利益,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2.行政组织法的原则具体内容(1)行政机关的组织原则:包括行政机关分级、分立、分支和分设等原则。
(2)行政机关的职能划分原则:包括专业性原则、地域性原则、层级性原则等。
(3)行政机关的权责关系原则:包括上下级关系原则、协调关系原则等。
(4)行政机关的协作原则:包括内部协作原则、跨区域协作原则等。
(5)行政机关的改革原则:包括灵活性原则、效率性原则、激励机制原则等。
三、行政组织法与公务员制度的关系1.公务员制度的介绍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设立的为履行行政职能而招录的专门人员。
其为行政组织法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主体和操作者。
2.行政组织法对公务员制度的规范作用(1)行政组织法规范了公务员的职位设置和职能分工,保障了公务员的职业特点和专业化水平。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行政组织的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循的一系列准则和规定。
这些基本原则的确立旨在确保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效率性和透明度。
一、法定原则: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法定原则。
根据法定原则,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范围、权限和行使方式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行政组织不得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权力,也不得随意变更法律规定的职权。
二、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行政组织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平、无偏见,并且应当依法公开、公示执法行政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行政组织在处理案件、办理事务时,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客观、公正的裁决,不得歧视或者偏袒任何一方。
三、透明原则:透明原则要求行政组织的活动应当对公众透明、可查。
行政组织应提供详尽的信息,使公众了解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工作方式、政策依据等。
行政组织还应当尽可能公开行政文书、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四、效率原则:效率原则要求行政组织在行使职权时应高效、及时地办理事务,减少时间和资源的浪费。
行政组织应简化行政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服务。
五、权责明确原则:行政组织应当明确规定各级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职责。
权责明确原则可以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责任的推诿,也可以增加行政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六、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追究原则要求行政组织在行使职权时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行政组织的工作人员应守法行事,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滥用职权应当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
附件:1. 行政组织法的相关法律文件2. 行政组织机构图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定原则: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范围、权限和行使方式必须以法律为依据。
2. 公正原则:行政组织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平、无偏见。
3. 透明原则:行政组织的活动应当对公众透明、可查。
4. 效率原则:行政组织应高效、及时地办理事务,减少时间和资源的浪费。
5. 权责明确原则:各级行政组织的职权范围和工作职责应当明确规定。
行政组织法包括哪些
引言概述行政组织法是指以法律形式规定行政机构的组织及其职能、权限、程序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组织法对于确保政府机构运行的规范化、高效化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机构的组织形式、职权划分、程序规则等方面。
正文内容一、行政组织形式1.集中式行政组织形式:介绍集中行政机构的特点和优势,如国家级行政机构和中央部门的设置。
2.分权式行政组织形式:介绍分权行政机构的特点和优势,如地方行政机构和地方部门的设置。
二、行政职权划分1.行政职权的划分原则:介绍行政职权划分的基本原则,如专属原则、职能原则等。
2.行政职权的层级划分:介绍行政职权在中央和地方的层级划分,如国家级、省级、县级行政机构的职权划分。
3.行政职权的领域划分:介绍行政职权在各个具体管理领域的划分,如经济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环境管理等。
三、行政程序规则1.行政决策程序:介绍行政机构进行决策的程序,包括信息收集、意见征询、决策程序等。
2.监督与问责程序:介绍对行政机构行为进行监督和问责的程序,包括申诉和投诉的程序、行政复议程序等。
3.行政争议解决程序:介绍行政机构与公民、法人等之间发生争议时的解决程序,包括行政诉讼程序、行政裁决程序等。
四、行政机构内部管理1.人事管理:介绍行政机构内部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选拔、培训、晋升等。
2.财务管理:介绍行政机构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审计监督等。
3.绩效管理:介绍行政机构内部的绩效管理制度,包括目标设定、绩效评估、激励机制等。
五、行政组织法的保障机制1.法律保障:介绍行政组织法在法律层面的保障机制,包括行政诉讼法、行政资源分配法等。
2.监督机制:介绍行政组织法在监督层面的保障机制,包括国家监察体系、社会监督机制等。
总结行政组织法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规范行政机构的组织形式、职权划分和程序规则等方面,保证了政府的正常运行和公民权益的保护。
行政组织法17
一、行政组织法概述1.行政组织法及其功能行政组织法,指的是规范行政的组织过程和控制行政组织的法律制度,具有如下功能:第一,为公共行政的组织提供法律支撑。
现代公共行政复杂艰巨,需要法律支持。
行政主体制度、行政委托制度、行政分权制度、公务员制度等都离不开法律的确认、规范和保障。
第二,保障行政组织的民主、理性和公正。
行政的组织,涉及行政的基本组织形式、行政权的范围、行政组织的规模等重大问题,关涉到广大民众的自由、权利和义务,为此应当保障行政组织的民主、理性和公正。
行政组织法既可以保障公民对行政组织过程的直接参与,也可以保障行政组织过程的理性和公正,还可以保障行政组织结果的理性和公正。
第三,合理设定行政权。
具体表现在:第一,合理创设行政权力。
规定行政权的首先是宪法,但宪法的规定往往比较原则和抽象,需要行政组织法加以具体化。
第二,合理分配行政权力。
包括纵向的中央和地方权力的分配,横向的行政机关之间的权力分配。
第三,合理调整行政权力。
包括赋予行政组织新的权力,也包括取消原有的权力,还包括对行政权力的重新分配。
第四,规范行政组织的设置。
具体表现在:第一,可以确定行政组织的合理结构。
第二,可以明确行政机关的设置标准。
第三,可以明确行政机关的设置程序。
第五,控制行政组织的规模。
由于现代社会行政事务日增,而行政组织又缺乏内在的自我约束机制,因此,在整体规模上,行政组织有自我膨胀的趋势。
行政组织整体规模的失控不仅增加公民的负担,而且导致人浮于事,行政效率低下。
行政组织法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行政组织的规模进行控制。
2.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项:第一,依法组织原则。
其具体要求是:第一,重要的行政组织问题要由宪法和法律加以规范;第二,行政组织法必须公开、明确、稳定;第三,行政组织法必须切实保障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第四,违反行政组织法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行政分权原则。
行政分权原则是指采用分散的方式组织行政,行政权分别由不同组织体或不同行政机关承担。
行政法之行政组织法
2020长春市事业单位备考:行政法之行政组织法
行政组织法是关于行政组织的职能和权限、设置权和编制权、公务员录用权和管理权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行政组织(行政机关和非政府公共组织)和公务员两大部分。
行政组织法的表现形式,一是规定行政组织基本制度和基本职权的行政组织基本法;二是规定具体行政机关组织事项和具体职权的单行法。
目前关于行政组织和人员的基本立法,是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行政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公务员法。
行政机关组织法是行政组织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机关是由依法设立、行使行政职权,掌管行政事务的机构。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行政机关划分为不同种类:(1)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它反映以行政区划为基础的行政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2)一般行政机关和专门行政机关。
一般行政机关是指与人民代表大会相对应的一级人民政府,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专门行政机关则是一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如国务院的各部委,地方政府的厅、局。
(3)正式行政机关和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
正式行政机关是由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并独立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派出机关与派出机构是正式行政机关的派出机关和机构,行使设立机关和相关立法赋予的职权。
行政机关组织法的主要内容有: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组成,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行政机关的设置和编制管理,行政机关的决策制度和工作规则,行政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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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二)2024
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二)引言概述:行政组织法是一部具有重要功能的法律法规,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以及行政管理的程序规范等内容。
在现代社会中,行政组织法的功能十分明显,它既能够保障公共权力的合法行使,又能够提高行政效能,还可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详细阐述行政组织法的功能。
一、规范行政机关组织结构与职权划分1. 设立不同层级的行政机关,实现行政权力的分层控制2. 制定具体的行政机关组织结构,明确职权职责范围3. 确定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和协调机制,提升行政效能二、规范行政管理的程序规范1. 确定行政行为的程序要求,保障公众参与的合法性和公正性2. 确立行政机关决策的程序要求,减少决策的随意性和主观性3. 设定行政机关行为的信息公开要求,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度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1. 规定行政机关对公民的权利和利益进行保护的法定任务2. 设定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依法合理、公正、公开的要求3. 确定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责任四、提高行政效能1. 确定高效的行政机关组织结构和职权划分,提高决策效率2. 确立规范的行政管理程序,加快行政决策的效率3. 强化行政机关之间的协调机制,提高行政工作的效能五、促进行政法治建设1. 设置行政机关的法定任务和责任,推动行政法治的实施2. 规范行政机关的行为,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和任意为所欲为3. 建立行政管理的法治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总结:行政组织法作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多种功能。
它规范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划分和行政管理的程序规范,保障公共权力的合法行使,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促进行政法治建设。
通过不断完善和贯彻行政组织法,行政管理将更加规范、高效和公正。
行政组织法
一.行政组织法概述定义和内容:行政组织法,一般来说是指关于行政机关和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管理管理者的法。
在学者眼中应当包括行政任务的规定,行政组织的设置、运作、财政设置、人员编制、行政监督、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等内容。
行政组织法的功能:行政组织法之所以被学者所推崇,主要还是在其重要的功能上面。
行政组织法的功能表现在:1.促进依法行政理念的贯彻到行政机关,为行政机关的行政提供合理性依据与合法性的依据。
2.限制行政机关权力的恶性膨胀,制约行政权力,以达到权力之间的制约和协调。
只有置于法律调整下的权力才是人民主权和民主理念下的权力应有形态 3.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对政府职能效率要求|服务职能的需要。
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给政府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政府的职能建设关乎到对整个经济的“反作用”力4.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的必要依据和保障,脱离法律的肆意性改革是不可取的,其陷入人治而不是法治。
无论是政府提出的大部制改革和政府编制改革,都需要法律的指引作用和保障作用,推进改革的顺利实施。
5.巩固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制化的需要。
文字是保存信息的最可靠的方式,而法律规范则是保持改革成果稳定性、长久性的必然手段。
改革的优秀成果,只有转化为法律规范,才更易保持和执行.6.规范行政组织的设置,控制行政组织的规模,保障行政组织的民主、理性与公正,提高行政效能。
行政机关开支的庞大、冗员严重已经一大诟病,如何完善行政组织设置、财政、民主等问题需要组织法的界定。
7.行政组织法中的应有的法律处罚措施,必将会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主动性。
在内在依法行政未能确立之前,行政组织法可以在给予行政机关“外在的、表面上的”依法行政。
二.行政组织法的立法现状1.从法律规范的数量的角度分析:我国目前关于行政组织法的专门规范,包括两个主要的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两部基本法律和一些散见于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行政组织的规定。
行政组织法
一、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控制行政组织的法。
从现行有效的《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来看,行政组织法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设置、性质、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工作原则以及职务设置等内容。
总的来说,现行组织法是从管理的角度而不是从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保障相对人权益的这一角度来加以规定的,对行政组织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还有许多没有规定。
从应然状态看,行政组织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行政组织的权限随着现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行政组织的权限呈扩张趋势,其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的行政性,而不断向立法与司法领域渗透。
对行政组织的权限,行政组织法应当就以下两个方面作出规定:1.行政权的范围。
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对国家的行政事务进行组织、指挥和调控的权力。
行政权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对某类事务的管辖权,或者叫做事权,如国家对教育、卫生方面的管理权;二是对某类事务进行管理时的具体权限,例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都存在着国家对经济的管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机关主要有计划权、审批权、分配权等。
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机关主要享有许可权,检查权,以及处罚权等。
行政权的范围是指事权和具体权限之和,究竟哪些事权和具体权限可授予行政组织,哪些不能授予,应当在法律上予以明确。
2.行政组织享有的其他权力。
在我国,行政组织除享有行政权外,部分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构还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行政组织法需要对行政机关立法的事项、具体权限以及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范围、权限等作出原则规定,为其它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
行政组织的权限之所以需要行政组织法设定,主要是由人民主权理论以及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所决定。
在我国,行政组织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行政组织一定的权力,法律没有赋予的权力,行政组织不得行使,当然行政组织更不得自行授权。
3.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3.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法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分类行政主体是指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机关,包括国家机关、地方机关和其他依法设立的机构。
根据行政主体的性质和职能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国家行政主体:如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等,是行使全国范围内行政权力的机关。
国家行政主体根据履行的职能不同,可以进一步细分为行政机关、行政部门等。
2. 地方行政主体:如省级、市级、县级等地方政府机关,是行使地方行政权力的机关。
地方行政主体根据行政区域划分,可以进一步细分为地方政府、地方部门等。
3. 其他行政主体: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依法设立并行使行政权力的机关。
这些机关通常是为了特定的行政管理目的而设立,例如公安机关、教育机构等。
二、行政主体的成立与组织1. 行政主体的成立:行政主体的成立普通需要有法律依据,例如宪法、行政法等。
宪法规定了国家行政主体的性质和职能,行政法规定了地方行政主体和其他行政主体的设立和职权范围。
2. 行政主体的组织:行政主体的组织普通包括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两个方面。
机构设置是指行政主体内部各个部门或者单位的设立和组织关系,人员编制是指行政主体内部人员的配备和管理。
行政主体的组织结构应当合理、科学,并且符合行政管理的需要。
三、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行政行为1. 行政职权: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行政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权力范围。
行政职权包括法定职权和裁量职权两种。
法定职权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必须行使的职权,裁量职权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行使以及如何行使的职权。
2.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力所表现出的具体行为称为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包括命令、决定、批准、许可、认定等。
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不得违法、滥用职权。
四、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行政组织法是研究行政主体的组织建设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法律学科,其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定原则:行政组织应当依法设立,行使职权也必须有法可依。
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全文)
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全文)行政组织法与依法行政第一章概述一、行政组织法概述行政组织法是指国家和地方依法设立、管理、运行的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是行政法的基础和核心内容之一。
行政组织法的制定与完善,旨在规范行政组织的设置、职权、职责和运行机制,确保政府有序高效地开展各项行政工作。
二、依法行政概述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方法,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实现国家目标和人民利益提供服务和保障的活动。
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是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事,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管理合法性和效率。
第二章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一、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职责等必须依法合法设立,并在法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2. 决策程序公开和公正原则:行政组织的决策程序应当公开透明,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保障决策的公正性。
3. 独立性原则:行政组织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定地位,自主行使职权,不受其他机关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4. 职权分工和合作原则:行政组织的职权应当明确分工,相互合作,确保行政工作有序高效。
5. 职权有效性原则:行政组织的职权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
二、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1. 行政组织的设立程序和权限划分行政组织的设立需经法律规定的程序,明确其职权、职责和权限范围。
2. 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和职能规定行政组织的机构设置应当符合行政工作需要,明确各机构的职责和职能。
3. 行政组织的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行政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运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4. 行政组织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对于违法失职的行政组织和工作人员,应当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1. 法定程序原则:行政行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
1、国务院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它的法律性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 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当然几倍行政主体资格。国务院是最 重要的国家行政机关,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有很大不同。它可以代表 国家处理外交、国防事务,领导全国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和全国性行政 工作。 (1)国务院的组成人员(八大金刚)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 计长、行长、
3国务院直属机构局有两种一种是与各部委一样一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预防腐败局设立撤销合并的批准机关只能是国务院
行政编制法
被委托组织 公务员身份
公务员 公民身份
行政组织法:关于行政组织法的含义,有狭义和广义两说。狭义
的行政组织法,仅指有关规定行政机关的结构、组成、权限等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广义的行政组织法,除了行政机关组织法外,还包括构 成行政组织的人的要素即国家公务员的法和供行政目的使用的物的要 素即公物的法。在中国,有学者认为,行政组织法大致由行政机关组 织法、行政机关编制法和公务员法构成,即为传统上广义的行政组织 法。 行政组织: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和社会公共事
四、行政机构
(一)内设机构(部:司、处、科、办公室) 系指独立机构的内部组织,又称内部机构。内设机构 一般不能单独用本机构的名义对外行使职权,通过所从属 的独立机构的名义来行使所赋予的职权。 注意:国务院工作部门(外交部、财政部等)内设的 司的设立、撤销与合并,由国务院批准。县级以上地方政 府工作部门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不分处、科、 室),由本级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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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行政组织法是规范行政组织、控制行政组织的法。
从现行有效的《国务院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来看,行政组织法主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设置、性质、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工作原则以及职务设置等内容。
总的来说,现行组织法是从管理的角度而不是从规范和控制行政权、保障相对人权益的这一角度来加以规定的,对行政组织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还有许多没有规定。
从应然状态看,行政组织法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行政组织的权限随着现代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行政组织的权限呈扩张趋势,其范围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的行政性,而不断向立法与司法领域渗透。
对行政组织的权限,行政组织法应当就以下两个方面作出规定:1.行政权的范围。
行政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对国家的行政事务进行组织、指挥和调控的权力。
行政权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对某类事务的管辖权,或者叫做事权,如国家对教育、卫生方面的管理权;二是对某类事务进行管理时的具体权限,例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都存在着国家对经济的管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机关主要有计划权、审批权、分配权等。
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机关主要享有许可权,检查权,以及处罚权等。
行政权的范围是指事权和具体权限之和,究竟哪些事权和具体权限可授予行政组织,哪些不能授予,应当在法律上予以明确。
2.行政组织享有的其他权力。
在我国,行政组织除享有行政权外,部分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构还享有一定的立法权和司法权。
行政组织法需要对行政机关立法的事项、具体权限以及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范围、权限等作出原则规定,为其它法律法规的制定提供依据。
行政组织的权限之所以需要行政组织法设定,主要是由人民主权理论以及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所决定。
在我国,行政组织的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人民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行政组织一定的权力,法律没有赋予的权力,行政组织不得行使,当然行政组织更不得自行授权。
(二)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及相互关系建国以来我国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权力基本集中在中央,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推行的行政分权制,如实行财政分级包干、下放地方固定资产项目审批权等没有从根本上逾越集权制的模式,而行政分权制本身所固有的不稳定性,在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分配上的非均衡性以及人为因素已导致中央调控能力的严重减弱、地方短期行为的加剧、国家的产业结构的失调。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中央宏观调控能力,用法律来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明确中央和地方各自的权限并加以制衡是十分必要的。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向地方分权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而且,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及相互关系都以法律加以规定,从而排除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随意性、无约束力等弊病。
三)行政机构的设置按照宪法的规定,我国的行政机关是指中央和地方的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是指行政机关下设的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等。
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下属行政机构的设置,原则上宜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确定,中央只是在整体规模上加以控制。
中央行政机构的设置应通过制定各行政机构设置法来加以规范。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很多。
例如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种类比较复杂,缺乏统一标准。
国务院下设有部、委员会、办公厅、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部委归口管理的国家局,还有许多非常设性机构。
虽然国务院已于1997年8月3日颁布了《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并于颁布之日起施行,但该条例仅从程序上规定了如何设置行政机构,没有解决实体问题,如各行政机构之间的权限分工、事权和具体权限等都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另外,由国务院自身来规范其行政机构的设置是否合理也是有待探讨的。
为规范行政机构的设置、合理配置权力,并确保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行政组织法中有必要明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原则,并制定各行政机构设置法对各行政机构的事权和具体权限明确加以规定。
(四)行政编制管理制度行政编制一般是指行政机构内部的数量定额、人员结构比例和领导职数。
从宏观上看,我们认为行政编制还可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指政府的行政机构数、人员总数及结构比例等。
行政编制的管理在行政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其好坏直接影响到行政组织的整体结构及功能的发挥,并对行政效率产生重大的影响。
(五)公务员管理制度公务员管理制度,简称为公务员制度,是指国家遵循民主、平等、公平、优化等原则,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整套公务员的考试、录用、任免、培训、晋升、奖惩、退休退职等制度。
公务员制度的推行自然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因此,公务员法的制定势在必行。
从性质上说,公务员法也属于行政组织法的范畴,因为公务员法的目的在于建立一支优秀、稳定的公务员队伍,以确保行政组织处于最佳运转状态。
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制度并不局限于对公务员的内部管理,公务员的考试录用就是一个面向广大公民的外部管理制度。
(六)对行政管理的主体形式行政管理以其管理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外部管理与内部管理.内部管理采用层级节制原则,上一级行政机关有权管理下一级行政机关。
外部管理应当由行政机关及其行政机构亲自进行,国家设立行政机关以及行政机构,并赋予他们行政权力的目的就是为了对社会的各类事务进行组织、管理。
但由于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广泛性、某些行政事务的特殊性,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在对外行政管理上也存在着其他主体形式,如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等,这都需要法律加以规定。
行政组织法应当就行政机关及行政机构对外管理的资格要件;行政授权的主体、对象、标准;行政委托的条件、标准以及行政协助的方式、责任、条件等问题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
二、行政组织法的功能行政组织法的功能是指完备的行政组织法可以发挥的作用。
在很大程度上,行政组织法的功能是由基本内容和法律固有的规范性、强制性等特点所决定的。
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功能:(一)权力配置的功能权力配置功能表现在:第一,设定权力。
即行政组织法可以对行政组织的权限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
从法治的角度说,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予,并通过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授予的权力,行政机关不得擅自行使。
第二,分配权力。
即行政组织法可以通过其第二级立法,如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法》、《国务院组织法》、中央各行政机构设置法等对行政组织的权限合理进行分配。
这里的权力分配既包括纵向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也包括横向的中央各行政机构之间的合理分配。
第三,调整权力,即行政组织法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职能的转变,赋予行政组织新的权力,或取消原有的一些权力,还可以对行政权重新进行分配。
调整权力与设定权力、分配权力有相通的一面,但又有独特的意义,尤其表现在取消力方面,因为行政机关一旦享有某种权力很难自动放弃,对行政权的调整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
行政组织法的权力配置功能是其他法律所不具备的,虽然与行政管理有关的单行的法律法规中也可规定行政机关及行政机构的权力,但只能就事论事、个别地、分散地规定,缺乏统一性和完整性。
此外,在中央和地方权力的分配上以及中央行政机构权力的分工上,任何法律也无法取代行政组织法的作用。
(二)规范管理功能首先,有利于有关行政组织方面的术语的统一和明确,例如,何谓行政组织、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公务员、行政编制等,都需组织法统一加以规定。
从实际情况来看,行政机关及行政机构缺乏明确界定,一个组织是不是国家行政机构,不是取决于它的性质,即是否行使行政权,而是按其所使用经费的不同加以确定。
有些组织明明是为行使行政权而设,却人为地将其列为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经费。
不管这种做法的目的为何,其结果不利于行政组织的系统管理,并使得行政组织对外管理的主体形式复杂化。
因此,从性质上来界定行政机关及行政机构实属必要。
第二,有利于规范行政机构的设置。
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规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但实际上,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置由国务院决定,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只不过是走形式,因为既没有设置的标准,而且与职权的分工无关,因而不可能对其进行实质性的论证。
行政组织法可以对行政机构的设置规定统一标准,确立行政机构设置法定原则,以真正起到约束的作用。
第三,规范行政机关的外部管理主体形式,如行政授权、行政委托、行政协助等。
第四,有利于规范行政编制管理及公务员管理。
行政编制管理与公务员管理,如果没有法律的保障,很难取得实质性进展。
规范性是所有法律具有的共同功能,在行政组织的内部及对外管理中尤具有重要意义。
从现行制度上看,行政组织的内部及外部管理呈现出无序化,缺乏统一界定、统一规范、统一标准,非合理性的因素较多,长官意志、随意性较大,较为混乱。
我们认为只有加强行政组织法建设,才能变无序为有序,使行政组织的管理步入法治化的轨道。
三)保障功能第一,保障公民行政参与权的实现,例如通过公开竞争考试参加到公务员序列进行管理;在行政机构的设置过程中以及在确定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参与自己的意见。
第二,保障对行政组织的管理符合客观规律,行政组织法可以将行政学研究的成果、实践中好的经验肯定下来,如公务员制度,管理层次、管理幅度与行政效率的关系等。
第三,保障行政机构的设置、权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行政组织立法要从客观上对市场经济中所涉及的行政事项进行分解、汇总,并合理分工,以真正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第四,保障行政改革的顺利进行。
行政改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仅指政府行政体制和机构的改革,广义的除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外,还包括行政方式方法以及重大行政原则的变革。
行政改革的目标就是要使行政组织发挥最大效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控制功能第一,行政组织法可以控制行政组织权力的自我膨胀。
第二,有利于控制行政机构的总数以及内部机构、公务员的规模。
三、行政组织法在依法行政中的地位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丰富的内涵,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加以把握,一是在理念上要强调行政领域的法治化,即以法治完全取代人治;二是在现实中行政管理的一切方面和各个环节都要有法律的规范,行政机关要依法进行管理。
依法行政与行政组织法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行政组织法在依法行政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一)行政组织法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法律保障之一依法行政,从其实质上看,就是要使行政管理进入法治状态。
首先,行政组织的自身管理要法治化。
无论是行政组织的权限,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还是行政机构的设置、行政编制管理都要以法律为依据,排除个人意志的非理性干预。
其次,行政组织的对外管理要法治化,行政组织对外管理的主体形式,行政机关及行政机构行使行政权的条件、规则以及程序等要依法设定,行政机关及行政机构必须严格依法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