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乳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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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审查
申请材料审核与乳品新审查细则 相关内容介绍
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 1、申请材料审核(13个方面的内容,涉及22个项目) 2、生产场所核查(5个方面的内容,涉及15个项目)
1.3 管理职责
1、申请人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等情况的管理制度。 2、申请人应当制定对不符合情况的管理办法,对企业出现的各种不符合情况
1.8 采购文件
----应制定主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 购合同等,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应具有主要原辅材料产品标 准。
1.9 采购验证制度
----申请人应制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以及外协加工品进行检验或验 证的制度。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
人员患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学习培训记录。
1.5 技术标准
1、申请人应具备审查细则中规定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 准。
2、明示的企业标准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纳入 受控文件管理。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3、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审核内容: (1)附件1所列的相关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文本;
a、制定清洁消毒的计划,有效实施做好记录; b、清洁区空间的消毒:紫外灯的照射、臭氧杀菌、药物薰蒸、空气的过滤、 消毒水擦地等;
1.10 过程管理
c、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CIP、热水消毒、紫外灯照射、含氯的 消毒剂浸泡; d、人员的消毒:75%的酒精、含氯的消毒液浸泡等; e、在需干式作业的清洁作业区应尽量避免式清洁,制定清洗(或清 洁)和消毒的周期表,保证清洁人员的数量并明确每个人的责任,确 保清洁和消毒方案的适用性做好清洗和消毒记录。 (4)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每星期均需对清洁区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并应采用GB23790中附录A监控和评价措施,确保生产婴幼儿配方乳 粉的清洁区的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和其他肠杆菌得到有效控制。 (婴幼儿配方乳粉审查细则要求)。
及时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1.4 人员要求
1、申请人应规定生产管理者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生产管理者的 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2、申请人应规定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质量管理 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审查细则(五)人员核查:
1、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 ——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经国家有关 部门职能培训后的合格人员担任,至少在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岗位具有3年 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验。应掌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涉及的质量法 规,了解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并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专门质量保证人员,负责质 量管理体系的执行、原料验收及产品检验。
1.4 人员要求
4、申请人应规定生产操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生产操作 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审查细则(五)人员核查: 3、生产操作人员
——生产操作人员的数量应适应企业规模、工艺、设备水平。具有一定的 技术经验,掌握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按照技术文件进行生产,熟练操作生 产设备。 ——特殊岗位的生产操作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4、接触婴乳制品和/或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的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4.企业采购制度审核内容: (2)进货验收制度; (3)采购制度应保证原料、辅料符合的规定; (4)生乳和原料乳粉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 (5)收购的生乳应符合GB19301《生乳》的规定; (6)确保维生素及微量元素产品质量。
1.10 过程管理
---申请人应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5.过程管理核查内容: (1)进入清洁作业区的人员体表微生物检查; (2)清洁作业区的员工工衣要求; (3)所有设备和工器具清洗或消毒要求。
1.6 工艺文件
——申请人应具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工艺文件。产品配方中使用食品添加剂规范、合理。
1.7 采购制度
----应制定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企业如有外协加工或委托服 务项目,也应制定相应的采购管理办法(制度)。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4.企业采购制度审核内容: (1)有原辅料供应商评价办法
1.12 产品防护
2.申请人应制定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 损坏或变质的制度。有冷藏、冷冻运输要求的,申请人必须满足冷链运输 要求。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6.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审核内容: (2)确保采购的不合格原辅材料、加工中发现的风险因素、出厂检验发现的
不安全食品等情况得到有效控制;能根据购入原辅料的实际情况,对使用 的所有原辅材料中可能出现的掺杂使假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 (3)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 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1.4 人员要求
审查时还需关注: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 2.人员要求管理制度审核内容: (1) 技术、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办法; (2) 重要工段设定相适应的生产、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及岗位责任; (3)进行定期乳制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教育的培训计划; (4) 生产加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当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加工
1.4 人员要求
3、申请人应规定技术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技术人员资格 应符合有关规定。
源自文库审查细则(五)人员核查/ 2、技术人员
——企业生产、检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乳制品和/或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检验的专业知识。 ——企业检验人员应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的能力,获得食品检 验职业资格证书。检验人员中有三聚氰胺独立检验能力的至少2人以上。
1.11 质量控制
----申请人应根据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 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
1.12 产品防护
1.申请人应制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 度。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6.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审核内容: (1)有效防止生产加工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
申请材料审核与乳品新审查细则 相关内容介绍
对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规定条件审查记录表 1、申请材料审核(13个方面的内容,涉及22个项目) 2、生产场所核查(5个方面的内容,涉及15个项目)
1.3 管理职责
1、申请人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安全职责、权限等情况的管理制度。 2、申请人应当制定对不符合情况的管理办法,对企业出现的各种不符合情况
1.8 采购文件
----应制定主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 购合同等,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应具有主要原辅材料产品标 准。
1.9 采购验证制度
----申请人应制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以及外协加工品进行检验或验 证的制度。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
人员患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调离原工作岗位。 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学习培训记录。
1.5 技术标准
1、申请人应具备审查细则中规定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 准。
2、明示的企业标准应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纳入 受控文件管理。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3、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审核内容: (1)附件1所列的相关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文本;
a、制定清洁消毒的计划,有效实施做好记录; b、清洁区空间的消毒:紫外灯的照射、臭氧杀菌、药物薰蒸、空气的过滤、 消毒水擦地等;
1.10 过程管理
c、设备工器具的清洗消毒:CIP、热水消毒、紫外灯照射、含氯的 消毒剂浸泡; d、人员的消毒:75%的酒精、含氯的消毒液浸泡等; e、在需干式作业的清洁作业区应尽量避免式清洁,制定清洗(或清 洁)和消毒的周期表,保证清洁人员的数量并明确每个人的责任,确 保清洁和消毒方案的适用性做好清洗和消毒记录。 (4)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每星期均需对清洁区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 并应采用GB23790中附录A监控和评价措施,确保生产婴幼儿配方乳 粉的清洁区的沙门氏菌、阪崎肠杆菌和其他肠杆菌得到有效控制。 (婴幼儿配方乳粉审查细则要求)。
及时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1.4 人员要求
1、申请人应规定生产管理者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生产管理者的 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2、申请人应规定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质量管理 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审查细则(五)人员核查:
1、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 ——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应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经国家有关 部门职能培训后的合格人员担任,至少在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岗位具有3年 以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验。应掌握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涉及的质量法 规,了解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并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和专门质量保证人员,负责质 量管理体系的执行、原料验收及产品检验。
1.4 人员要求
4、申请人应规定生产操作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生产操作 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审查细则(五)人员核查: 3、生产操作人员
——生产操作人员的数量应适应企业规模、工艺、设备水平。具有一定的 技术经验,掌握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按照技术文件进行生产,熟练操作生 产设备。 ——特殊岗位的生产操作人员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4、接触婴乳制品和/或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的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4.企业采购制度审核内容: (2)进货验收制度; (3)采购制度应保证原料、辅料符合的规定; (4)生乳和原料乳粉批批进行三聚氰胺检验; (5)收购的生乳应符合GB19301《生乳》的规定; (6)确保维生素及微量元素产品质量。
1.10 过程管理
---申请人应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5.过程管理核查内容: (1)进入清洁作业区的人员体表微生物检查; (2)清洁作业区的员工工衣要求; (3)所有设备和工器具清洗或消毒要求。
1.6 工艺文件
——申请人应具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产品配方、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 工艺文件。产品配方中使用食品添加剂规范、合理。
1.7 采购制度
----应制定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企业如有外协加工或委托服 务项目,也应制定相应的采购管理办法(制度)。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4.企业采购制度审核内容: (1)有原辅料供应商评价办法
1.12 产品防护
2.申请人应制定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 损坏或变质的制度。有冷藏、冷冻运输要求的,申请人必须满足冷链运输 要求。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6.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审核内容: (2)确保采购的不合格原辅材料、加工中发现的风险因素、出厂检验发现的
不安全食品等情况得到有效控制;能根据购入原辅料的实际情况,对使用 的所有原辅材料中可能出现的掺杂使假物质进行必要的检测。 (3)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和国家发布的与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 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1.4 人员要求
审查时还需关注: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 2.人员要求管理制度审核内容: (1) 技术、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办法; (2) 重要工段设定相适应的生产、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及岗位责任; (3)进行定期乳制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教育的培训计划; (4) 生产加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当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加工
1.4 人员要求
3、申请人应规定技术人员的职责,明确其责任、权力和义务。技术人员资格 应符合有关规定。
源自文库审查细则(五)人员核查/ 2、技术人员
——企业生产、检验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关大专以上学历,掌握乳制品和/或 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检验的专业知识。 ——企业检验人员应达到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要求的能力,获得食品检 验职业资格证书。检验人员中有三聚氰胺独立检验能力的至少2人以上。
1.11 质量控制
----申请人应根据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 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
1.12 产品防护
1.申请人应制定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 度。
审查细则(一)管理制度审查 6.产品防护管理制度审核内容: (1)有效防止生产加工中婴幼儿配方乳粉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