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课复习知识点(二)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法理学部分 (2)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3)法理学部分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1.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答案】A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考点分析】权利是指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作某种行为以及要求国家和其他公民作或者不作某种行为。
义务是指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某种法律责任。
公民的权利是否行使,取决于公民个人的意愿,公民既可以享受,也可以放弃。
公民对义务的履行不得取舍,国家以强制力保障公民对国家或社会以及他人履行自己的义务。
所以,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权利体现自主性,义务体现强制性。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简述法的指引作用的种类。
【答案要点】指引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起到导向、引路作用。
其对象是每人自己的行为。
法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它不同于个别指引。
个别指引是通过一个具体指示就具体的人和情况进行指引,个别指引虽然针对性强、很具体,但完全依赖于个别指引,则存在这样一些缺点:在时间、精力和经济上会带来浪费;不适应系统化的社会管理需要;偶然性、个别性因素太大,缺乏统一性;缺乏确定性、安全感,因而容易导致人们的不稳定心理,等等。
规范指引虽然很抽象,存在针对性弱的一面,但是它能克服个别指引的上述缺点。
它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率的优势,是建立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条件和手段。
法的指引根据不同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法的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根据国家权力行为的权限幅度可以将法的指引作用分为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根据法律的构成要素,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等。
2.简述法律制定的特征。
【答案要点】法律制定,也称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4)宪法学部分 (2)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4)宪法学部分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
每小题1分,共13分)1.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是( )。
A.英国B.法国C.德国D.美国【答案】A【考点分析】英国被称为宪政之母,美国是第一个公布成文宪法的国家。
所以第1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法国是欧洲大陆第一个公布成文宪法的国家,时间是1791年,这也是法国的第一部宪法。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制度B.社会主义制度C.无产阶级专政制度D.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答案】B【考点分析】宪法第1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所以第2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
与根本制度类似的一个概念是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二、多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1分,共9分)14.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各级人大代表应对( )。
A.选民负责B.公民负责C.原选举单位负责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答案】AC【考点分析】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对选民负责,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对原选举单位负责。
所以第1项和第3项是正确的。
【考生注意】公民在具有选举资格参加选举时就是选民,注意这两个概念的区别。
1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的职务有( )。
A.自治区主席B.自治州州长C.自治县县长D.民族乡乡长【答案】ABC【考点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17条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所以只有第4项是错误的。
【考生注意】在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由少数民族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这与行政机关是不同的。
16.依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国公民的诉愿权包括( )。
学科门类深度解析(分专业) 法硕(非法学)
法硕(非法学)专业深度分析考研产品部专业课教研中心第1页共1页目录一法硕(非法学)专业解析 (2)1.1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介 (2)1.2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择业 (2)二法硕(非法学)专业全国知名院校历年复试分数线深度分析 (3)三法硕(非法学)专业全国知名院校历年报名录取比例分析 (6)四法硕(非法学)专业全国知名院校参考书目分析 (8)五法硕(非法学)专业全国知名院校复试分析 (10)六法硕(非法学)专业全国知名院校专业课考试难度与投入时间分析 (21)法硕(非法学)专业深度分析一法硕(非法学)专业解析1.1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简介“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专业学位的一种,是在借鉴美国、欧洲等国家培养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和教育实际而建立起来的。
目前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类似于美国的J.D(Juris·Doctor),但两者在内涵和层次上又不同,美国的J.D主要是培养律师的,而且在层次上属于Doctor(博士);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的对象比较宽泛,涉及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和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专门人才,在层次上属于Master(硕士)。
根据这种情况,为了叫法上的方便和国际交流的需要,借鉴MBA的做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对应名称为Juris·Master,简称JM。
1.2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毕业择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均应当具备法律专业硕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
另外,有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后,考取了法学博士研究生。
因此,对于广大非法律专业考生来说,考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在高起点上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的最佳选择。
2019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经验,专业课复习方法
2019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研经验,专业课复习方法写下这篇经验贴,一是为了给学弟学妹们提供一些可借鉴的经验,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理想;二是感谢在我考研期间给予我指导帮助老师和学长学姐,希望可以把这份正能量传递下去。
一、法硕和法考能否同时准备认为绝大多数战友都不适合法硕和司考一起准备,因为知识点冲突、时间冲突。
知识点冲突:法硕刑法的犯罪构成是四要件传统理论,而司考却是二阶层理论,一些司考老师天天抨击法硕的四要件,但是,咱们法硕就是要四要件。
司考的宪法、法理、法制史占比很少,而在法硕考试中,这三门可是专业课半壁江山。
时间冲突:鉴于法考的改革,由一次考试改为两次考试,司考时间跨度太长,客观题时间在九月二十号左右,主观题考试结束后十月份二十号左右,如果你司考结束之后在准备考研,时间肯定来不及。
现在法硕竞争越来越激烈,如果你想考一个还不错的学校,建议你一心一意准备。
如果你想准备法考,那建议你就不要分精力到法硕上了。
哪怕你是二战或者是法本的同学,我也如此建议。
法考通过率,在法硕考生当中是非常高的,且法考客观题全国通过率50%左右,主观题通过率也在30%以上。
二、专业课复习第一轮学习注重的是对知识点的细化,在听老师讲课之前我们应当将考试分析上的内容看一遍,但是不建议自己胡乱勾画,这样可能导致自己勾画的重点混乱影响后期的背诵。
第一遍阅读考试分析主要是对书上本章内容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不要求完全将书上内容看懂,因为之前没有学习过法律,所以阅读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疑难问题,在自己不懂的地方旁边做一个小小的记号提醒自己听课的时候在这个知识点上多留心一些,多听一下老师举的例子。
第一遍听课不建议将老师的语速调的过快,边听的过程要边思考,对于老师举出的例子要自己的脑海里先做反应,而不是等着老师讲答案。
学习新的法律知识的过程其实是一个很有趣的过程,要当作老师就在自己面前,学会思维上与老师产生互动。
并且在此过程要多记笔记,勾画讲义上的内容。
法硕非法学民法背诵版
第一章绪论1.民法概念特征4 渊源2 4/12.民法的解释概念内容3方法7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34.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45.民法基本原则5意义46.自愿原则37.公平原则28.诚实信用原则3 功能29.禁止权力滥用原则2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10.民事法律关系概念特征2分类311.财产法律关系vs人身法律关系212.民事权利概念内容3 分类5 保护213.民事义务概念内容314.物的分类415.民事法律事实概念分类2第三章自然人16.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概念法律特征4★★★17.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法律特征3★★★18.监护人未成年3 精神病人519.监护人的职责320.宣告失踪概念条件3★★21.宣告死亡概念条件3★★22.个体工商户概念法律特征523.农村承包经营户概念法律特征424.个人合伙概念特征6★★第四章法人与非法人组织25.法人概念法律特征4 分类4★设立原则4 成立条件4★★★26.社团法人vs财团法人6★★★27.法人vs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主要区别3★★★28.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特征3★★★29.法人的变更4 终止430.非法人组织概念特征5★★3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5★★32.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8★★33.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事项6★★第五章民事法律行为34.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2★★分类6★★形式235.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条件4★★★★36.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点★★37.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特征3 类型6★★★38.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类型2★★39.显失公平概念特点3★★★40.无效民事行为vs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3★★★41.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3★★42.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3第六章代理43.代理概念法律特征4★★★适用范围2 种类344.代理权行使规则3★★45.表见代理概念构成条件4 ★★★★常见情形3★★46.委托代理的终止347.法定、指定代理的终止348.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行为仍然有效4★★★第七章诉讼时效49.诉讼时效vs除斥期间3★★★50.短期诉讼时效4 长期诉讼时效351.诉讼时效中断2 中止2★★第八章物权的一般原理52.物权概念内容4 特征6★★★分类45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3★★54.不动产物权的变动355.动产物权的变动456.物权的保护5第九章所有权57.所有权概念特征6★★权能4 限制4★★58.所有权原始取得6★★继受取得4★59.善意取得概念条件3★★★第十章共有60.共有概念特征4★★61.按份共有概念特征62.按份共有人的权利5★★63.共同共有概念特征3★★64.共同共有人的权利2第十一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65.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念特征4★★★内容3 第十二章相邻关系66.相邻关系概念特征3★★★处理原则2第十三章用益物权67.用益物权概念特征3★★★种类68.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登记对抗>概念特征5★★★承包人权利3 义务469.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生效>概念特征5★★★使用权人权利4 义务470.出让、转让vs行政划拨5 ★★★71.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特征4★★★内容372.地役权<登记对抗>概念特征6★★★★地役权人权利3 义务273.地役权vs相邻关系4★★★★第十四章担保物权74.担保物权概念特征4★★★登记生效不动产、不动产权利、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登记对抗动产75.抵押权概念特征3★★76.可抵押财产7 不可抵押财产677.抵押人权利1 义务3★78.抵押权人权利3 义务1★79.质权概念特征3★★80.质权人权利4 义务3★81.出质人权利5 义务2★82.权利质权7 123交付设立 456登记设立83.留置权概念特征3 成立要件4★★★84.留置权人权利5 义务3★第十五章占有85.占有类型3第十六章债权86.债概念特征487.债权概念特征5★★★88.债的分类689.债的发生根据590.债务转移的要件4★91.债的消灭692.抵消概念法定抵消要件4★★93.提存概念条件3★★94.不当得利概念构成要件4★★★95.无因管理概念构成要件3★★★第十七章合同95.合同概念特征3★★种类596.要约概念条件4★★★ vs要约邀请2/3★★★97.承诺概念条件4★★★98.格式条款概念特殊要求3★★99.缔约过失责任概念适用情况3★★★构成要件4★★★100.无效合同5可变更、可撤销合同3效力待定2★★101.全面履行原则6★★102.同时履行抗辩权概念构成要件4★★103.先履行抗辩权概念构成要件4★★104.不安抗辩权概念构成要件3★★★105.债权人的代位权概念成立条件4★★★106.债权人的撤销权概念成立条件3★★★107.保证概念特征3 设定4★★★★108.定金概念特征4★★109.违约定金效力3 vs预付款3★★110.合同解除概念特征4★★法定条件5★★★111.违约责任概念特征5★★构成要件3★★承担方式4★★第十八章人身权112.人身权概念特征3★★113.人格权vs身份权4★★114.名誉vs荣誉4★★第十九章知识产权115.知识产权概念特征3★★116.著作权vs邻接权3★117.邻接权内容4118.著作权的合理使用12119.授予专利权的实体条件3★★120.不属于授予专利权的范围6121.专利权无效 5★122.专利权的强制许可3★★123.不是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5★★124.商标权内容3★撤销5125.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5126.侵犯商业秘密的手段3第二十章婚姻家庭与继承127.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2 基本原则5128.结婚的实质要件5129.婚姻无效的情形4130.夫妻人身关系3 财产关系3131.夫妻共有财产5 个人财产5★132.感情却已破裂的判断标准5(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4)133.离婚时的救济方式3134.一般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4135.特殊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3136.继承概念特征4★★分类3137.继承权概念特征4★★★丧失4★★138.继承法的基本原则4★★★139.法定继承概念特征4★★适用情形5140.法定继承人的顺序2(精神病人宣告死亡)141.代位继承概念条件4★★★142.转继承概念特征2143.代位继承vs转继承4★★★144.遗嘱概念特征4★★形式5 有效要件4★★无效情形5★★145.遗嘱继承概念特征4★★适用条件3★★146.遗赠概念 vs遗嘱继承4★★★147.遗赠抚养协议概念特征4★★★148.遗赠抚养协议vs遗赠4★★149.遗产概念特征4 范围7150.遗嘱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2★★★151.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6★★★152.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4★★★第二十一章侵权责任153.侵权责任概念特征4★★154.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4155.侵权责任的方式8156.精神损害赔偿4★★157.侵权责任抗辩事由要件3★★158.作为抗辩事由的正当理由5★★外来原因4★★159.共同侵权行为概念构成要件4★★★160.共同危险行为概念构成要件4★★★161.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4 162.承担按份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多数人侵权3。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民法学必背知识点(2)汇总
2017法硕(非法学)考研民法学必背知识点(2)2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22、退伙,是指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3、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5、社团法人,以人的组合作为法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6、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财产的设定作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7、企业法人,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盈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的营利性社会经济组织。
28、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29、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30、社团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
31、法人的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或法人章程的规定,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个人或集体。
32、法人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部分,它是法人在某一区域设置的完成法人部分职能的业务活动机构。
33、法人的变更,是指在法人的存续期间内,法人在组织机构、性质、活动范围、财产或者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重要事项上发生的变动。
34、法人的清算,是指法人消灭时,由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依据其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
35、物,是指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
36、动产,是指能在空间上移动而不会损害其经济价值的物。
37、不动产,是指在空间上占有一定位置,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
38、货币,是物的一种,是可以用票面金额来表现其价值的一种特殊的物。
法律硕士知识点总结非法学
一罪处罚
侮辱罪遗弃罪不属于本罪犯
强奸致人重伤死亡的
暴力胁迫抢劫公私财产的
数个危害行为犯不同种数罪其中以行为吸收其他行不实行数罪并罚按吸收罪处吸收必经阶段的行为吸收组成部分的行为吸收当然结果的行为入室抢劫为开假发票而伪造公章非法制造枪支或盗窃枪支
实质一罪:貌似数罪,实际上一罪。★★★
种类
概念及特征
处断原则
其他
事例
继续犯
概念:是指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到实施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同步状态。
非法拘禁罪
想象竞合犯
概念:行为人实施一犯罪同时触犯数个罪名。
特征:①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②行为人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
从一重罪处罚
偷盗通信设施的
暴力抗法伤害公务人员的
既没有经营许可证又销售假冒为例产品的
结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加重犯
概念:实施了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同时又造成一个基本犯罪构成以外的结果,刑法规定对其加重处罚。
特征:①一个犯罪故意②侵犯同一种客体③犯罪行为能对客体造成持续不间断的侵害④犯罪完成不法状态后使客体遭受持续侵害
不实行数罪并罚
1类型:I持有型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II不作为犯:遗弃罪,逃兵罪侵犯III人身自由罪:绑架罪,拐卖儿童妇女罪。
2追诉时效: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正当防卫之时。
犯罪期间其他人参与的视为共犯
25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解析
2025考研|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解析:初试科目、课程内容、就业方向、考试题型、分数线、参考书1.法硕(非法学)是什么?①专业概况:法律硕士(非法学),代码035101,主要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②要求本科不是法学专业同学报考,专业课全国联考,统一命题。
③法学硕士(即法硕),初试专业课是对应院校自主命题;法律硕士(即专硕),又可分为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初试专业课为全国统一命题。
2.法硕(非法学)考什么?初试一共包含4门科目:分别是政治、外语、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
都是全国统考,法硕(非法学)两门专业课又称为法硕联考。
复试则是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分值均为150分,分别是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和498法硕联考综合。
3.两门课程包含内容及分值:①398法硕联考(非法学):专业考核民法和刑法的知识点,民法、刑法分值各占一半,均为75分。
②498法硕联考(非法学):专业攻宪法、法理学和法制史的知识点,其中分值法理学60分左右,宪法学50分左右,法制史40分左右。
4.哪些人适合考法硕(非法学)?①跨考生(本科主修非法学生)②不想考高数,相对擅长背诵记忆③将来有考公考编想法,或想从事法律相关的职业④对法学知识有需求,希望能够在自己已有的专业的基础上融合法学专业知识提高薪资⑤不喜欢本专业,想跨考,想毕业之后薪资待遇还可以5.法硕(非法学)的就业方向有哪些?①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②律师;③公司法务人员;④供职于政府的法律事务部门;⑤复合型: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师、证券业人员、环境评估、司法鉴定、职业中介、房地产咨询等;6.考试题型①398专业基础课联考(非法本):满分150分考试科目:民法75分;刑法75分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法条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②498专业综合课联考满分:150分考试科目:法理学60分;宪法50分;法制史40分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分析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7.近五年国家线8.教材类《考试分析》《刑法一本通》《民法一本全》《宪法一本通》《法制史一本通》《基础配套练习》《历年真题》9.学习任务①了解考情,熟悉法律术语②全面了解考试内容,初步建立法律思维③形成学科完整知识框架形成知识导图④配合相关的课程学习,结合历年真题及课程拓展内容⑤将抽象内容具体化,把知识转化为解题能力,全真模拟,查缺补漏10.考研院校梯队院校具体复试要求可见研晟考研官网。
非法学考研知识点总结
非法学考研知识点总结一、法学概论1.1 法学的基本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包括法律的理论、历史、制度、实践和应用等内容。
它是一门关于社会规范和社会秩序的学科,涉及法律的起源、发展、影响力和实践应用等方面。
1.2 法学的发展历程法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自古代的法家学说到现代法学理论的发展,法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程。
现代法学包括了西方法学以及东方法学等多种学派和理论。
1.3 法学的学科性质和学科特点法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涉及了多种学科内容,包括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
它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其必须具备综合性、系统性和深度性。
1.4 法学的基本理论法学的基本理论包括了法的概念、法的分类、法的本质、法律的创制、法律的解释和适用等内容。
这些基本理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也是法学考研的重要内容。
二、刑法学2.1 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刑法学是研究刑事法律的学科,主要研究刑事法律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应用等内容。
它是一门重要的法学分支学科,包括了刑法的基本理论和刑事政策等内容。
2.2 刑法学的基本原则刑法学的基本原则包括了刑法的适用原则、法律责任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权利保护原则等。
这些基本原则是刑法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学考研的重点内容。
2.3 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包括了罪刑法定理论、刑责能力理论、刑法的功能理论、刑法的适用理论等内容。
这些基本理论是刑法学研究的基础,也是法学考研的必考内容。
2.4 刑法学的专业知识刑法学的专业知识包括了刑法学的起源、发展历程、学派流派、刑法学的基本概念、原则和理论,以及刑法学的实践应用等内容。
这些专业知识是法学考研的重点内容。
三、民商法学3.1 民商法学的基本概念民商法学是研究民商事法律的学科,主要包括了民法、商法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应用等内容。
它是法学的重要分支学科,涉及了多方面的学科内容。
3.2 民商法学的基本原则民商法学的基本原则包括了民商法的适用原则、民商法的保护原则、合同自由原则、产权保护原则等内容。
法硕非法学必背知识点
法硕非法学必背知识点第一章正当防卫1.简述正当防卫的概念与成立条件?1.概念: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的行为。
2.成立条件①起因条件:存在具有社会危害、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
★具体表现:1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违法行为、犯罪行为3侵害现实存在4侵害通常是人所实施。
★侵害行为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
②时间条件: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侵害之时,不能是事前或事后防卫。
★不法侵害已经终止:1不法侵害已经结束2不法侵害人自动中止侵害3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4不法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
③对象条件: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不能及于第三者。
④主观条件:主观出于正当防卫目的,为使有关财产、人身、其他利益免受进行的侵害。
⑤限度条件: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必要限度:1客观需要说2基本适应说3相当说较合理。
3. .防卫过当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间接故意或者过失。
①防卫过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客观上实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主观上对过当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罪过,且罪过形式只能是间接故意、过失。
②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应当减轻、免除处罚与避险过当一致。
★影响量刑因素:1防卫目的2过当程度3罪过形式4权益性质4. 无过当防卫权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2.简述紧急避险概念与成立要件?1.概念: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用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2.成立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限制条件、限度条件。
2021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
2021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基础课真题及解析(2)民法学部分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2022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非法学):专业基础课的真题与分析(2)民法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指()。
a、由立法程序系统汇编的民法B.民法专家编写的著作c.最高司法机关关于民法的解释性文件d.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百科【答案】a【考点分析】这个问题的知识点是对民法的理解,主要是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在民法领域,为了更好地确定民法体系,理解民法规范,民法分为形式民法和实体民法。
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通过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
其特点是以民法命名,通过立法程序和系统的规范性文件;从本质上讲,民法是指所有规范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民法典》。
其特点体现在具体的民法渊源上,如宪法、行政法、经济法、司法解释、国际条约等。
只有涉及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才是民法。
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远比形式意义上的民法广泛。
过去和现在,中国只有实体意义上的民法,没有形式意义上的民法。
a项符合正式民法的特点,是正确答案;民法专家第二项著作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属于民法范畴。
其民法理论能够解释民法;C项属于实体民法;D项是出版物。
因此,不选择后三项。
[考生须知]题目是一个理论问题。
正确理解民法概念,有助于构建民法体系,引导学习观念。
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意义上的民法,即民法典。
民法通则只具有准民法典的性质。
民法典以外的所有法律都是实质意义上的民法,如《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民法规定。
还有一些超出相关民法调整范围的法律不能纳入民法范围,如金融法、行政许可法等。
理解民法的概念是学习民法的开始。
★2.单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
a、民事法律行为的一方当事人只有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只有权利。
法硕(法学、非法学)重点、难点及核心考点汇总笔记系列之法理学
法硕(法学、非法学)高分宝典考试重点及难点问题汇总笔记之法理学考试类型:法硕(法学、非法学)科目类别:法理学适用人群:法硕、司考等目录一、绪论 (3)二、法的特征与本质 (5)三、法的起源与演进 (7)四、法的作用与法的价值 (11)五、法律渊源、效力及分类 (17)六、法律要素及法律体系 (22)七、立法 (28)八、法律实施 (31)九、法律职业与法律方法 (38)十、法律关系 (45)十一、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48)十二、法治 (51)十三、法与社会 (55)法理学一、绪论1.法学的概念及性质法学又称为法律科学,是一门以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
性质:法学是一种存在于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知识形态(法学不是自然科学)。
1.社会科学: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研究法的内部联系和调整机制,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作用,因此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
2.人文科学:法律要解决不同民族、不同国度人们面临的问题,要为在规则下生活的人们提供精神导向,因此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
2.法学体系的概念及分类法学体系是一个由互不相同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1)从法律的制定到实施:立法学、司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2)从认识论角度:理论法学、应用法学;①理论法学:主要研究法律的基础理论、发展历史等,属于大的框架,法官一般不能引用。
比如:法理学、比较法学、法社会学、法律思想史等。
②应用法学:即常见的各种法律学科,有具体的法条内容,可以被法官直接引用。
比如:宪法学、民商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等。
(3)从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角度:法学本科、法学交叉学科。
①法学本科:只研究法律这一门科目的内容,比较专一。
比如: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国际法学等。
②法学交叉学科:除了法律本身的内容之外,还会和其他学科的内容相结合。
比如:法经济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医学等。
3.现代西方法学的主要流派①自然法学派(古典自然法学派,17-18世纪)以昭示着宇宙和谐秩序的自然法为正义的标准,坚持正义的绝对性,认为真正的法是体现正义的自然法,而非由人们的协议产生的规则(自然法大于人定法)本身的法学学派。
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备考指导
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备考指导一、备考指导综述法律硕士的复习过程就是法律思维构建的过程,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有意识的养成用法学知识思考问题的习惯。
其次,任何成功的考试结果都是由充足的时间与学习技巧相结合的。
所以,在复习过程中一定要保障学习时间,同时还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
最后,就是心态的调整,长时间的做一件事肯定会让人感觉压抑,特别是在这种前途未卜的情况下,所以,要时刻鼓励自己,保持良好的复习心态。
(一)复习资料1、法条以下法条是必备的:《刑法》及其立法解释、重要的司法解释;《民法通则》及其《适用意见》、《婚姻法》、《继承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解释等以及重要的司法解释;《宪法典》、《立法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人大、政府组织法》、《代表法》、《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宪法性法律。
基本的法条是必备的,特别是刑法、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宪法典等,往往原题就出现在法条之中。
但是我们不要求大家去通读枯燥的法条,大家只要能把重点的法条理解记忆了就可以。
2、教材由于是全国统考,所以,教材就比较统一。
总的来说,复习教材有《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分析》、《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法律硕士联考重要法条解释》《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必备经典案例分析》、《全国法律硕士联考历年真题及答案详解》、《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模拟试题及解析》当然,凯程教育考研团队也会出版自己的辅导教材,整理自己的一套讲义。
(二)复习方法指导1、明确目标。
具体表现为给自己定短期、中期、长期目标,并时刻的提醒自己,只要自己努力过了,就能达到目标。
2、坚持不懈。
任何目标的达成都是坚持不懈的结果,所以,在学习累了、厌了、想要放弃的时候,告诫自己,坚持下去就能有成功的希望。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及复习参考书目介绍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及复习参考书目介绍一、法律硕士基础知识1.什么是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是一个全国统考的专业,由有资格招收法律硕士的高校联合出题并统一阅卷,法律硕士专业课部分考查法律专业课(法律硕士基础课150分,刑法学和民法学各75分;法律硕士综合课150分,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各课分值分别为60分,50分,40分)。
政治和英语这两门公共课是全国统一的,和其他任何考研专业是一样的,政治英语满分各100分。
2.法律硕士就业法律硕士毕业后就业范围广,公务员、法检系统、大型企业都需要法律人才,如果过了司法考试,也可以去当律师。
总之,法律硕士毕业生不会像工科毕业生找工作那样严重受自己专业限制。
二、法律硕士复习参考书目首先说明一点,法律硕士复习千万不能在书籍上贪多贪全,否则考完试之后就追悔莫及。
目前市面上法律硕士相关的书籍非常杂乱,万学网校法硕考研辅导张老师为同学们推荐以下必买书籍,专业课复习买下这些书籍就足够了,当然,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再买其他的书籍。
1.法硕指南,全称“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第X版”2011年的是第11版。
此书内容详细,方便考生打基础,特别适合法学零基础的考生。
本书内容涵盖了法硕专业课考试的所有五门课程,初学的同学必须通过法硕指南快速掌握法律知识。
本书变化不是很大,如果有最近两年的,可以不买最新的。
同时法硕指南一般都是在每年8月份以后出新书,所以大家只能看前一年的书籍,否则从准备考研到新书出来,有小半年的时间浪费掉了。
法硕指南只有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目前市面上有打着指南的旗号乱出书的现象,万学网校法硕考研辅导老师特别提醒同学们在买书的时1 / 2候要认准出版社,谨防上当受骗。
2.考试分析,全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分析”,每年也都有更新版本。
此书权威性高于指南,因为考试分析的编辑单位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而这个中心就是负责出题的单位,他们掌握考生的命运。
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二章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需要两个法律事实才能产生的是()。
[2016年真题] A.抵押关系B.遗嘱继承关系C.侵权赔偿关系D.婚姻关系【答案】B【解析】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
A项,抵押关系包括动产抵押和不动产抵押,其中,动产抵押只需要抵押合同生效即可,不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B项,遗嘱继承关系需要被继承人立有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这两个法律事实的发生才能产生。
C项,侵权赔偿关系的产生只需要存在侵权行为这一法律事实。
D项,婚姻关系的产生只需要一个法律事实,即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
2.甲16周岁,无业,依靠父母生活。
某日,甲向朋友乙借款2万元,用其中的1万元买了名牌包送给男友丙,用200元为自己的手机充值,用余款购买了一张美发店的消费卡。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2015年真题]A.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B.甲与丙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C.甲为手机充值的行为可撤销D.甲购买消费卡的行为效力待定【答案】D【解析】本题中,甲16岁并且无业,依靠父母生活,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ABD 三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而又未经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同意的合同,其行为效力待定。
此种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
据此,甲与乙订立的借款合同、甲与丙订立的赠与合同以及甲购买大额消费卡的行为效力待定。
C 项,甲能够认知充值200元的行为性质,且交易额不大,因此甲为手机充值200元的行为有效。
3.下列民事权利中,属于支配权的是()。
[2015年真题]A.甲对无权代理的追认权B.乙对自身肖像的使用权C.丙因受欺诈享有的撤销合同的权利D.丁被他人打伤享有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答案】B【解析】支配权是指可以对权利的客体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如物权。
2024法硕非法学考纲
2024法硕非法学考纲2024年法硕非法学考纲大纲将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内容:一、法律基础知识1.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包括国家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基础理论知识。
2.法学研究方法:包括法律逻辑、法学调研、法学论文写作等方法技能。
二、法律专业知识1.刑法:包括刑法基本原理、刑法各项罪名、刑法适用等内容。
2.民商法:包括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各项权利义务、合同法、侵权法等内容。
3.行政法:包括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管理制度、行政法律关系等内容。
4.经济法:包括经济法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关系等内容。
5.劳动法:包括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法律制度、劳动法律关系等内容。
6.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如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婚姻家庭法等。
三、法律实务能力1.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包括法律文书的写作规范、逻辑性和准确性要求等。
2.法律论证能力:包括对案例和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归纳、推理、判断等法律论证能力。
3.司法实践能力:包括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诉讼等司法实践能力。
4.法律咨询能力:包括对法律问题的咨询、答疑等法律咨询能力。
四、法律伦理与职业道德1.法律伦理:包括律师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道德等法律伦理要求。
2.职业道德:包括律师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检察官职业道德等职业道德要求。
以上是2024年法硕非法学考纲的大致内容,考生需要针对这些内容进行系统性的学习和掌握。
通过深入研究法律基础知识,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培养法律实务能力以及遵守法律伦理与职业道德,才能在法学领域中有所作为。
此外,考生还应注重提高自己的法律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通过实践和研究积累法学经验,以应对复杂的法学问题与挑战。
24非法学法硕大纲
24非法学法硕大纲第一章绪论1. 研究背景和意义1.1 非法学法硕的历史渊源1.2 非法学法硕的研究意义和社会需求2. 研究目的和内容概述2.1 研究目的2.2 研究内容概述3.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3.1 研究方法3.2 论文结构安排第二章非法学法硕的课程设置与教学安排1. 课程设置原则1.1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的发展动态1.2 非法学法硕的课程设置原则2. 课程体系与课程模块2.1 课程体系构建2.2 课程模块设计3. 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3.1 非法学法硕的教学方法选择3.2 教学手段的多样性与有效性第三章非法学法硕的考核与评价体系1. 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原则1.1 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1.2 多元化、全面性的原则2. 考核方式与评价方法2.1 成绩考核方式2.2 学术评价方法3. 考核与评价体系建设3.1 考核标准的确定与完善3.2 评价体系的建设要点第四章非法学法硕的学术研究与论文撰写1. 学术研究方法与技巧1.1 文献资料的收集与综合利用1.2 调查研究的设计与实施2. 学术论文的结构与写作技巧2.1 论文结构安排2.2 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与技巧3. 学术研究的道德准则与规范3.1 学术诚信的重要性与要求3.2 学术研究操守的基本规范第五章非法学法硕的实践环节与综合能力培养1. 实践环节的设置与实施1.1 实践环节的类型与安排1.2 实践环节的实施要点2. 综合能力培养的策略与路径2.1 学科综合知识与能力培养2.2 社会实践与专业素养培养第六章非法学法硕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1. 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原则1.1 多层次、完备性原则1.2 阶段性、循序渐进原则2. 质量保障手段与方法2.1 质量监控与评估方法2.2 质量保障体系的持续改进第七章结论与展望1. 结论总结2. 研究不足与展望2.1 研究不足的主要问题2.2 未来非法学法硕发展的方向附录参考文献。
2023法硕非法学简答题
简答题:
1. 简述法律硕士的性质和特点。
答:法律硕士是专业学位之一,它是一种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专业学位。
法律硕士具有以下特点:
(1)针对性强:法律硕士针对法律职业领域的人才需求,旨在培养具备法律实务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
(2)实践性高:法律硕士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课程设置、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多种方式,使学生掌握法律实务的技能和方法。
(3)综合性广:法律硕士涵盖了法律领域的各个方向,包括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等,学生需要掌握广泛的法律基础知识。
(4)职业导向性强:法律硕士的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等领域,因此,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以满足职业需求为导向的。
2. 简述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方向的特点和培养目标。
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方向是针对非法律专业人士开设的,旨在培养具备跨学科背景和复合型知识的法律人才。
该专业方向的特点包括:
(1)跨学科性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学员通常来自不同学科背景,学员需要掌握相关的学科知识,如经济、管理、国际关系等,以便更好地适应法律职业领域的需要。
(2)实践性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案例分析、模拟谈判、法律文书写作等多种方式,使学生掌握法律实务的技能和方法。
(3)职业导向性强: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主要就业于外资企业、跨国公司、涉外律师事务所等涉外法律领域,因此,该专业的培养目标是以满足职业需求为导向的。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广泛的跨学科知识,掌握法律实务的技能和方法,能够适应涉外法律领域职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
以上是关于2023法硕非法学简答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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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课复习知
识点(二)
8、先请
两汉时期,多次颁布贵族官员有罪先请的诏令,规定公候及其嗣子和官员三百石以上者在法律上皆享受有罪先请的特权,凡经上请,一般都可以减刑或免刑。
先请制度确立于西汉,并为后世封建帝王所沿袭。
它体现了儒家思想中亲亲原则的要求,也是刑不上大夫刑罚原则的体现。
9、亲属相隐
指在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谋反、大逆外,均可互相隐匿犯罪行为,而且减免刑罚。
最早提出这一原则的是孔子。
他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汉代儒家思想定为一尊后,亲属相隐便成为汉律中定罪量刑的一项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卑幼首匿尊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卑幼,除死罪上请减免外,其他也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原则为此后封建法典所继承。
10、乞鞫
乞鞫是汉代复审制度,汉律有有故乞鞫的规定,就是说对原司法机关的判决不服,允许当事人上书,向上级司法机关请求复审。
复审期限是三个月,过了三个月,便不得请求复审。
汉律关于乞鞫的规定,是汉代统治者出于慎刑考虑,并企图缓和阶级矛盾,同时通过这项制度,对司法官吏执行法律的情况能起到检查的作用。
11、六条问事
汉武帝为刺史监察地方而制定的监察法规,是刺史用以行使监察权的依据。
六条的内容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五条,二千石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
其中一条规定监察强宗豪右,五条规定监察郡国守相。
主要是防止地方豪强与郡国守相相勾结,形成地方割据势力,威胁中央集权统治。
(考|研教育网整理)
12、汉代的主要法律形式及其相互关系
汉代的主要法律形式是律、令、比、《春秋》经及法律注释著作。
律是国家的常规法典,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普遍的适用性;令是皇帝随时颁布的诏令,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令的法律效力高于律,它可以代替、更改甚至取消律的有关规定,也可以弥补律的不足。
比是指典型的案例,在律无正条的情况下,采用可以比照判决的典型案例进行司法审判,它也是较律更为灵活的一种法律形式。
法律注释著作是对律的一种解释,使有关律文合乎儒家的道德精神,通常这种解释之作在得到皇帝认可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春秋》经是汉代的宪法,具有凌驾于各种法律之上的最高法律效力。
汉代的科只不过是寓于律、令、比中的事条项目,而不是一种独立的法律形式。
真正作为独立法律形式的科,是在三国曹魏时出现的。
13、西汉刑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汉文帝适应形势的需要,于公元前167年下诏废肉刑,进行刑制改革。
具体是:把黥(脸上刻墨并服无期刑)改为髡钳城旦(有期刑附加头发剃光脖子上套铁圈),把(割鼻子并服无期刑)改为笞三百(有期徒刑附加打三百板子),把斩左趾(斩去左脚并服无期刑)改为笞五百(有期徒刑附加打五百板子),把斩右趾(斩去右脚并服无期刑)改为弃市(死刑)。
这样传统的墨、、剕等刑罚制度至此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即把斩右趾改为弃市,实是扩大了死刑的范围,另外以笞刑代替刑、斩左趾刑,结果导致受刑者多被打死。
景帝即
位后,在文帝的基础上对肉刑制度作进一步改革,曾两次下诏减少笞数,第一次是把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第二次把笞三百改为笞二百,笞二百改为笞一百,并颁布《菙令》,规定笞杖尺寸,以竹板制成,削平竹节,以及行刑不得换人等等。
这样减轻了笞刑对身体的伤害程度,也减少了受笞刑而死者的数量。
汉文帝刑制改革的另外一项内容就是明确规定了刑期,以前的刑罚均为无期刑,经文帝改革,无期刑终于变为有期刑。
此外,文帝还废除了收孥相坐律令以及诽谤罪等。
总之,西汉文景帝的刑罚改革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比较重大的意义,它使刑罚从野蛮走向相对文明,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劳动力,从而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另外,刑罚改革还为后来确定封建制五刑打下了基础。
法律硕士越来越热门,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
相信通过上面法律硕士关于法制史的知识点。
在考研的过程中应该制定一个详细的复习计划,按规划完成复习任务,也能节省很多时间。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
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
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凯程简介: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1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索玉柱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