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考研知识点基础大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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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联考民法必知的知识点整理

法硕联考民法必知的知识点整理

法硕联考民法必知的知识点整理在法硕联考中,民法是一门重要且内容丰富的学科。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备考,以下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民法必知的知识点。

一、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它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则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应当具备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

客体主要有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权利。

物需要具备客观物质性、可支配性和有用性等特征。

内容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其成立要件包括当事人、意思表示和标的。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等条件。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等。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情形。

三、代理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度。

代理分为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四、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法律硕士考研法学基础知识总结

法律硕士考研法学基础知识总结

法律硕士考研法学基础知识总结法学作为一门广泛而深奥的学科,是法律硕士考研中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在考试中,对法学基础知识的掌握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法律硕士考研法学基础知识进行总结与概述,旨在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民法学1. 民法学的概念与分类民法学是研究民事关系和民事法律规则的学科,包括各种常见的法律关系,如财产关系、合同关系和侵权责任等。

根据研究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民法学分为总论、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和家庭法等。

2. 合同法合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合同法是研究合同法律规范的专门法律学科。

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和变更等。

在考研中,重点掌握民法总则、合同法以及经济合同法等方面的知识。

3. 物权法物权是指对特定的物体享有的权益,物权法即研究物权关系和物权法律规则的学科。

主要内容包括不动产权、动产权以及他物权等。

重点掌握物权法的基本概念、物权的取得和转让以及动产担保等方面的知识。

二、刑法学1. 刑法的概念与分类刑法是研究刑事关系和刑法规范的学科,包括犯罪行为与刑罚等。

根据研究内容的不同,可以将刑法分为总论、特殊部分和刑诉法等。

在考研中,需要重点关注刑法总则、行为人刑事责任、刑罚以及辩护等方面的知识。

2. 刑事侦查学刑事侦查学是研究刑事侦查活动的学科,旨在揭示犯罪行为及其相关线索的获取、固定、鉴定和破案等过程。

重点掌握刑事侦查的程序和技巧、侦查方法和证据保护等方面的知识。

3.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研究刑事诉讼活动的学科,包括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起诉、审判、上诉和执行等过程。

重点关注刑事诉讼的程序规定、证据收集和辩护等方面的知识。

三、宪法学1. 宪法的概念与分类宪法是国家最高法律,是研究国家组织和功能的学科。

根据研究内容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学分为宪法理论、宪法法学和宪政学。

在考研中,需要掌握宪法基本原则、宪法的制定和修正以及宪法的解释与适用等方面的知识。

2. 行政法行政法是研究行政活动的学科,包括行政权的划分与行使、行政行为和行政组织等。

考研法律复习要点重点知识梳理和解析

考研法律复习要点重点知识梳理和解析

考研法律复习要点重点知识梳理和解析一、概述考研法律专业是对法学基础知识进行系统、全面的考核和评价,是法律研究生申请进入法学硕士、法学博士、法律硕士等研究生专业的重要途径。

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备考,以下将对考研法律复习的要点和重点知识进行梳理和解析。

二、民法与合同法民法是法律学科中的重要分支,而合同法则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考生在复习过程中应重点关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效力和履行等方面的知识。

1.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具有以下基本原则:自由原则、平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有偿原则、有形原则、效力原则、廉洁原则等。

考生要深入理解这些原则的内涵和具体应用。

2. 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要件包括:意思表示要素、内容要素和形式要素。

考生需要熟悉这些要素的含义和适用条件,并能够灵活运用。

3.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解除合同等。

考生需要掌握各种情况下的效力产生和影响因素,以及相应的法律规定。

4. 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的履行和违约是合同法中的核心内容。

考生需要了解履行的方式、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知识,并能够运用到具体案例中进行分析和解答。

三、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刑法是法学中的重要学科,其基本原理和规定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而刑事诉讼法则是刑事审判活动的基本规范。

考生应该重点关注刑法的分类、构成要件和刑法适用、刑事诉讼法的程序要求等方面的知识。

1. 刑法的分类刑法主要分为普通刑法和特殊刑法。

普通刑法包括刑法总则和各分则,特殊刑法包括国家安全法、经济犯罪法等。

考生需要熟悉各个分类的基本概念和规定。

2. 刑法的构成要件和刑法适用刑事犯罪行为的构成有一定的法定要件。

考生需要了解各类犯罪的构成要件,以及刑法的适用原则和依据。

3.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程序刑事诉讼法包括诉讼程序和非诉讼程序两个方面。

诉讼程序主要包括公诉阶段、审判阶段和执行阶段。

考生需熟悉各个程序的基本要求和程序特点。

法硕考研基础阶段的知识点小结

法硕考研基础阶段的知识点小结

法硕考研基础阶段的知识点小结一、法学基础知识1.法学基本概念:法的定义、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与习俗的关系等。

2.法律体系:法律的种类、法律的层级关系等。

3.法律科目: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

4.法律思维方式:法律逻辑、法律推理、法律研究方法等。

二、法学专业知识1.标准法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

2.法学理论:法的属性、法律关系、法律权利与义务等。

3.法律案例:根据法律案例进行法律分析与判断的能力。

4.法律历史:法律的起源、发展过程等。

三、法学英语1.法学英语读写能力:理解英文法律文献、撰写英文法律文书等。

2.法学英语词汇:常用的法律术语和短语。

3.法律英语听说能力:能够听懂和表达法律英语的意思。

四、法学数学1.法律经济学:了解经济学在法律领域的应用,如法律成本、法律效用等。

2.统计学:用于分析法律数据、案例等。

3.计量经济学:用于测量法律的经济效应、考察法律政策的合理性等。

五、逻辑1.演绎推理:根据给定的事实和前提,进行逻辑推理,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

2.归纳推理:通过观察和分析,得出普遍性的结论。

3.排除错误选项:识别和排除错误选项的能力。

在法硕考研的基础阶段,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知识点的学习和巩固:1.阅读法学教材和参考书籍:法学教材是学习法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主要材料,可以选择权威的法学教材进行学习。

2.刷题和解析:刷题可以帮助检验对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并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解析过程中可以注意查漏补缺,了解错误答案的原因,从而提高解题的能力。

3.做笔记:将学习过程中的重点知识点和难点进行总结和归纳,形成自己的复习资料,方便日后的复习和查阅。

4.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考试大纲和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学习和复习。

综上所述,法硕考研基础阶段的知识点主要包括法学基础知识、法学专业知识、法学英语、法学数学和逻辑。

学生可以通过系统性学习法学基本概念、法学科目、法学理论和案例等知识点,并结合刷题、做笔记和制定学习计划等方式进行巩固和复习。

考研《法学硕士》重要知识点整理

考研《法学硕士》重要知识点整理

考研《法学硕士》重要知识点整理法学硕士是研究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研究生学位。

考研法学硕士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以下是法学硕士考研的重要知识点整理:一、法学基础知识点:1.科学社会主义法治理论2.法律哲学基本原理3.宪法学基本原理4.行政法学基本原理5.刑法学基本原理6.民法学基本原理7.经济法学基本原理8.环境法学基本原理9.劳动法学基本原理10.民事诉讼法学基本原理二、法学专业知识点:1.宪法学-宪法的起源、性质和功能-宪法的主要内容和组织结构-宪法的解释和修订2.行政法学-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行政法的制度和行政行为-行政法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诉讼3.刑法学-刑法的基本原理和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犯罪和刑事责任-刑法的刑罚和刑事诉讼4.民法学-民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关系-民法的民事权利和法人关系-民法的家庭法和继承法5.经济法学-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发展趋势-经济法的市场经济和竞争法-经济法的金融法和税法6.环境法学-环境法的基本原理和立法原则-环境法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法的环境责任和环境诉讼7.劳动法学-劳动法的基本原理和劳动关系-劳动法的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劳动法的工资保险和劳动保护三、法学研究方法:1.法学文献检索和研究方法-法学文献的分类和检索工具-法学文献研究的方法和技巧-法学论文的写作和表达能力2.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途径-法学研究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法学研究的比较和历史研究-法学研究的调查和实践研究3.法律实务和判例分析-法律实务的基本原则和规范-判例分析和法律论证方法-法律实务和判例的解释和应用以上内容是法学硕士考研的重要知识点整理,希望能帮助你更好地了解和备考法学专业。

当然,还有许多具体的内容和案例需要深入学习和研究,这只是一个大致的概括。

祝你顺利通过考研,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学硕士。

法硕背书知识点总结

法硕背书知识点总结

法硕背书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法学基础知识1. 法学基础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法律制度,法学包括法律学、法理学、法史学和比较法学等多个学科。

2. 法律的概念、特征和功能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具有客观约束性、综合性、强制性和权威性。

其功能包括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合法权益和解决社会矛盾等。

3. 法的来源和形成过程法的来源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和社会主义法律等多个渠道,法的形成过程包括法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多种途径。

4. 法的有效性和适用法的有效性包括法律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实施性,法的适用包括法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适用方法等。

第二章宪法和行政法1.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修正和宪法的解释等内容。

2.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行政法是国家管理和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具有行政法的对象、主体和程序等要素。

3. 行政权的行使和监督行政权的行使包括行政权的基本原则、行政权的行使程序和行政权的运用等方面,行政权的监督包括监察机关和公民监督等内容。

4. 政府职能和公务员制度政府职能包括政府职能的性质、内容和创新,公务员制度包括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1.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刑法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包括刑法的适用原则、犯罪的构成和刑罚的科学等要素。

2. 犯罪和刑事责任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的行为,刑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刑事责任的适用和限制等内容。

3. 刑事诉讼的程序和程序权利刑事诉讼包括刑事诉讼的程序、程序权利和程序保护等方面,涉及到公诉、自诉和抗诉等多个方面。

4. 刑罚的种类和执行刑罚包括刑罚的种类、刑罚的适用和刑罚的执行等要素,其中包括死刑的适用、死刑的执行和死刑的特殊情形等内容。

第四章民法和民事诉讼法1.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民法是调整公民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涉及到民法的依法原则、法律适用和分则规定等方面。

法硕(非法学)考研科目知识点总结

法硕(非法学)考研科目知识点总结

法硕(非法学)考研科目知识点总结一、民法学对于学生来说,民法学学习的时候看《指南》是主要的,但理解的成分较之法理学要多得多,也相对容易的多,要系统理解各种民事法律制度。

但是民法理论性较强,仅仅看书很难理解一些东西,比如善意取得,原始取得,抗辩权,缔约过失、预期违约、无过错原则、效力待定合同、定金原则、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生活中不常见的概念与制度,需要结合一些案例来加深理解。

要学好民法,在看书理解的前提下,要多分析案例题,并且把案例与具体的制度和理论结合起来,平时需要多看看民法的一些经典小案例,多观察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对学习这科都有很大帮助。

二、刑法学刑法的学习可以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总则(刑法理论部分)与分则(中国刑法具体罪名剖析)复习方法也不同。

总则对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非常明显,没有总则的整体把握分则就很容易断章取义,分则对总则具体化使得理论性较强的总则更容易理解,设计出来的法硕题目都既要用到总则的理论分析,又要用到分则的具体罪名的4大犯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考试题目不仅要求牢记分则法条,而且要求能灵活运用总则的刑法理论,缺一不可。

另外,刑法案例题目大量的强化训练也是必不可少的,二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不断理解,修正原有的错误思维,三可以通过网络收集一些相关资料与案例,加深理解与辨析。

三、法制史学生在学习的时候,要学会记忆重点知识点知识点多而杂,要有耐心,最好自己整理、对比。

法制史看的可以迟一些,因为主要是记忆,记得早也会忘记的。

而且看得迟些,你的法律知识基础更好些,理解法制史难度会小很多。

关键知道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没有什么理论性,可以借助辅导书知道。

对于几个重要朝代的法律制度要加强理解,重点比较集中:秦朝法治;唐朝法律;特有法律制度的首次引入等等。

四、法理学学法理,以看《指南》为主,难在多选题与案例题,学好了法理学可指导民、刑、宪三个部门法的学习,一般先复习。

反过来,学好了民法、刑法、宪法,也可以更好的有助于你理解抽象而枯燥的法理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法律基础知识大综合(法硕入门必看)

法律基础知识大综合(法硕入门必看)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1: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决定性因素: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它的决定性因素:第一:是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第二:是奴隶制的出现。

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第一: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第二: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第三: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第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第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法律的特征:第一: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第二: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

第三: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第四: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第五: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4:成文法定义:是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行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5:法律与道德的区别:第一:存在的时间不同。

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第二: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第三:实施方法不同。

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第四:表现形式不同。

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第五: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第一: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确定契约自由。

第三: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第四:确定法制原则。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第一: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第二: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第三: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师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第一:从实际出发。

2023年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归纳法律推理

2023年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归纳法律推理

2023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归纳: 法律推理2023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已经启动, 下面整顿总结法理学基础知识点, 协助大家更好旳复习!2023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 法律推理一、法律推理旳涵义所谓法律推理, 指法律人从一定旳前提推导出法律决定旳过程中所必须遵照旳规则。

二、法律推理旳特点1.法律推理是以法律及法学中旳“理”为基础旳。

2.法律推理受现行法律旳约束。

现行法律是法律推理旳前提和制约法律推理旳条件, 法律旳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都可以成为法律推理旳理由。

在我国,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是法律推理旳前提。

在缺乏明确旳法律规定旳状况下, 法律原则、政策、法理和习惯都会成为法律推理旳前提。

在英美法系国家, 来自于判例之中旳法律规则, 也是法律推理旳前提。

3.法律推理是一种寻求合法性证明旳推理。

法律推理旳关键重要是为行为规范或人旳行为与否对旳或妥当提供合法理由。

法律推理所要回答旳问题是: 规则旳对旳涵义及其有效性与否合法旳问题, 当事人与否拥有权利、与否应有义务、与否应付法律责任等问题。

三、法律推理旳种类(一)演绎推理1.演绎推理旳涵义演绎推理也叫三段论旳推理方式, 是从一种共同概念联络着旳两个性质旳判断(大、小前提)出发, 推论出另一种性质旳判断(结论)在成文法国家, 法律合用一般被认为属于演绎推理旳运用。

法律规范是大前提, 法庭认定旳案件事实是小前提, 小前提所导致旳法律后果是结论。

如: 大前提: 杀人者死;小前提: 张三故意杀人;结论: 张三应当被处死。

2.演绎推理过程中应遵照旳规则①在一种有效旳三段论必须恰好包括了三个词, 并且每个词在整个推论中都是在一种意义下被使用旳。

②在一种有效旳三段论中, 至少要有一种前提中旳词是周延旳。

③在一种有效旳三段论中, 在前提中不周延旳词, 在结论中也不会是周延旳。

④没有任何拥有否认前提旳三段论推论是有效旳。

⑤假如一种有效旳三段论中, 有一种前提与否认旳, 那么其结论必然与否认旳。

考研法律学专业复习重点总结

考研法律学专业复习重点总结

考研法律学专业复习重点总结一、概述考研法律学专业是很多学子进入法律行业的首要选择之一。

法律学专业复习工作的重点是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对法律案例分析的运用能力。

本文将从法学基础、法律专业课、法律实务等方面总结考研法律学专业的重点内容。

二、法学基础1. 法学史对于法学学科的起源、发展和演变过程进行了解,掌握不同法律思潮和法典法系的特点和影响。

2. 法律哲学了解法律哲学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流派,包括自然法学、实证法学和法律实用主义等,以及与道德、伦理等相关的问题。

3. 法律社会学对法律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包括法律的功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与社会变迁等内容。

三、法律专业课1. 法理学了解基本的法律概念和理论,包括法律的性质、法律的关系、法律的源泉等内容。

2. 宪法学掌握宪法的基本原理和体系,包括国家机构的构成和职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等,重点关注宪法修正案和相关裁判文书。

3. 行政法学了解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规范,在此基础上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契约、行政争议等相关内容。

4. 民商法学熟悉我国民法和商法的基本规定,理解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等领域的重点问题,掌握相关案例分析方法。

5. 刑法学了解刑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罪名,理解刑事责任和刑罚,研究刑法修正案及案例。

6. 民诉法学研究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原则,包括立案、举证、调解、判决等程序环节,关注重大民事诉讼案例。

7. 刑事诉讼法学熟悉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原则,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等程序环节,重点关注重大刑事案件的诉讼流程。

8. 经济法学了解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规范,包括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关系、国际经济法等内容。

四、法律实务1. 司法制度与立法了解司法组织的构成和职能,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职权范围和运作机制,熟悉我国的立法程序和法律法规体系。

2. 法律逻辑与辩证法掌握法律推理的基本逻辑和辩证思维方法,分析、提炼和解决具体法律问题。

法硕备考知识点总结

法硕备考知识点总结

法硕备考知识点总结一、法学理论基础1. 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有关社会公共利益的准则或规则。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和保护作用。

2. 法律的特征法律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直接性、具体性、强制性和公正性等特征。

3. 法学的基本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起源、发展、内容、适用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相互关系的学科。

4. 法学研究的目的法学的研究目的是要揭示法律的本质、规律和特点,为法治建设和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撑和指导。

5.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国际法等不同层次法规在内的、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整体协调的法律规范系统。

6.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规定不溯及以前、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以及面向未来的原则。

7. 法学研究方法法学研究的方法包括历史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逻辑分析方法以及实证研究方法。

二、法律基本知识1. 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它是规定国家政治组织形式和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法律,具有排他性和基础性。

宪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元首、国家权力机关、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2. 行政法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主要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许可、行政处分、行政裁量等内容。

3. 民法民法是调整人们在日常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婚姻家庭制度、继承等内容。

4. 刑法刑法是规范、约束人们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罪与刑的基本原则、犯罪行为和刑事责任、刑事程序等内容。

5. 商法商法是调整商业活动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商业契约、公司服务规定、票据法等内容。

6. 经济法经济法是对国民经济活动进行调整和约束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市场经济法、国有经济法、私有经济法等内容。

7. 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资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劳动争议解决等内容。

法学考研知识点速记总结

法学考研知识点速记总结

法学考研知识点速记总结第一章:宪法学宪法的作用和地位1.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

2. 宪法的作用:宪法的主要作用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规范国家机构的职权、职责和行使方式,保障国家的政治制度和组织形式,确立国家的根本法律地位。

3. 宪法的地位: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各种规范都必须和宪法相协调一致。

宪法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所有公民、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享有最高的国家权力,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和方式是选举和罢免国家机关,以及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民主制度。

3. 分权原则:国家权力依法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个基本权力,三种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

4. 民主原则: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民主制度,要求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行使权力,接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

5.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宪法规定了人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不得以种族、性别、宗教、地域、财产、身份等因素违法对待其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宪法的修改1. 宪法的修改程序:根据《宪法》第88条规定,对《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议员投票通过,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即可成为新的《宪法》。

宪法的解释1. 宪法的解释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宪法解释权,解释权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权力,负责解释《宪法》的问题。

2. 宪法解释的种类:宪法解释主要包括文字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实践解释和比较解释等。

第二章:行政法学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1. 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对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规定和限制。

2. 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具有行政性、专门性、灵活性、公共性、强制性等特征。

法硕考研知识点基础大汇总

法硕考研知识点基础大汇总

法硕考研知识点基础大汇总一、法理学1.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2.法的定义及法的特征3.法的分类及其特点4.法的有效性和合法性5.法的解释和法的适用6.法律的价值及其实现途径7.法律规范的结构和特点8.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实质9.公正正义的概念及其实现途径二、法律史1.法律史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2.古代法律史在中国的发展及主要阶段3.古代法律的演变过程及其特点4.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及其影响5.近代法律史在中国的发展及主要阶段6.近代法律制度的建设和转型7.世界法律史的发展和国家法律制度的形成三、宪法学1.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2.宪法的概念和主要特征3.宪法的分类及其特点5.宪法的解释和适用6.宪法的修正和宪法的保卫7.宪法的权威和宪法的效力8.宪法的保障机制和宪法的实施四、行政法学1.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对象2.行政法的发展和演变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理论4.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和特征5.行政权力的性质和行使限制6.行政裁量权和裁量标准7.行政过程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保障8.行政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处理五、刑法学1.刑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2.刑法的发展和演变3.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4.刑法的分类及其特点5.刑罚的种类和主要特点6.刑法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刑事故意7.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和客体8.刑事责任和刑事程序的保障六、民法学1.民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2.民法的发展和演变3.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4.民事权利的产生和行使5.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和效力6.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要件7.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和客体8.民事权利的保护和民事程序的保障七、商法学1.商法学的概念和研究对象2.商法的发展和演变3.商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4.商事主体的构成和权能5.商法法人和商业公司的概念及其特点6.商法权利的产生和行使7.商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8.商事法律关系的保护和商事争议的解决八、经济法学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2.经济法的发展和演变3.经济法概念和基本原则4.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和市场经济规则5.经济法主体的构成和经济自由的保护6.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和调整7.经济组织的构建和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8.经济法理念和经济法律责任的规制以上是法硕考研的基础知识点的大致概括,这些知识点包括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分支学科的基本原理。

法硕考研专业课的知识要点

法硕考研专业课的知识要点

法硕考研专业课的知识要点法硕考研专业课的知识要点考研初试中,专业课占据很大比重,在冲刺复习阶段,考研生们需要掌握好知识要点。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收集的法硕考研专业课的知识要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硕考研专业课的知识要点篇1一、无权代理的概念无权代理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民事行为。

无权代理,其根本特征在于行为人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没有代理权。

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形:(1)行为人根本没有代理权却从事代理活动。

(2)行为人享有代理权,但却超越代理权限从事了本不该由其进行的代理活动。

(3)行为人原本享有代理权,但其代理权已经终止,行为人仍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代理活动。

二、无权代理的效力1.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无权代理是无效行为,被代理人对所谓的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

但如果被代理人对此行为予以追认,则会使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就应当对该代理行为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的,视为其同意他人代理。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拒绝承认的形成权,该拒绝的意思表示一经作出即产生无权代理对被代理人无效的法律后果。

2.第三人的催告权和撤销权在无权代理中,相对人(第三人)对代理行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催告权是指第三人告知被代理人在一定期限内就是否行使追认权予以明确答复的权利。

撤销权则是指善意第三人在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之前,解除与无权代理人所为民事行为的权利。

三、表见代理(一)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此种代理即为表见代理。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构成表见代理须具备以下条件:1.代理人无代理权。

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并无本人的授权,或虽有授权,但并未授权其可实施超出特定授权范围的行为。

河南省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复习资料民法与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河南省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复习资料民法与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

河南省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复习资料民法与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一、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1. 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自主自治原则、有偿原则、损害赔偿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民事关系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保障了公民的权益。

2.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民事关系中实施的意思表示,分为合同行为和非合同行为。

合同行为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非合同行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

3. 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权利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而民事义务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履行的责任或义务,包括支付义务、保密义务等。

4.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在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的法律后果。

主要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等。

5. 继承与遗赠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将其财产依法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行为。

遗赠是自然人在存续期间通过遗嘱等方式对个人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

二、刑法重要知识点总结1.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犯罪与刑罚的关系原则、罪责划分与衔接原则等。

这些原则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2. 犯罪与刑罚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具备犯罪的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等要素。

刑罚是对犯罪行为所实施的法定处罚措施,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3. 犯罪构成与刑罚犯罪构成是指犯罪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

犯罪构成包括主观方面的犯罪故意和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

刑罚是对犯罪行为形成的结果所进行的处罚措施。

4. 刑法责任与刑事责任刑法责任是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犯罪人应承担的刑罚。

刑事责任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追究犯罪人刑法责任的过程。

5. 刑法适用与惩罚原则刑法的适用是根据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对犯罪人进行惩罚的决定。

惩罚原则包括刑罚的必要性原则、比例原则、人道主义原则等。

法硕知识点总结

法硕知识点总结

法硕知识点总结一、法学基础知识1. 法学的概念和基本内容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的学科,它是由法律学、法理学、法律史和比较法学等分支学科构成的。

法学的基本内容包括法的本质、法的功能和作用、法的历史演变、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的适用。

2. 法律哲学法律哲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它主要研究法的本质、法的根源、法律的存在和法的价值等问题。

法律哲学的基本内容包括法的定义、法的分类、法的目的和价值、法律权利和义务、法律责任和法律正义等。

3. 法律史法律史是研究法律发展演变和法律制度变迁的学科,它主要研究古代法律制度、近代法律制度和现代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演变和发展。

法律史的基本内容包括法律的起源和发展、法律的传统和革新、法律的影响和作用等。

4. 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逻辑结构和逻辑关系的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律规范的形式、内容和逻辑关系,分析法律规范的法律逻辑和法律推理,探讨法律规范的适用和解释。

二、法学专业知识1. 法律理论法律理论是研究法学基本理论和法学方法的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律原理、法律体系和法律规范的理论基础,分析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和法律逻辑,探讨法律科学的特点和规律。

2. 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是研究法律制度与法律实践的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律制度的构成、法律制度的变迁和实践,分析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作用,探讨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3. 法律实务法律实务是研究法律实践和法律应用的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实践的方法和技巧,分析法律实践的问题和难点,探讨法律实践的规范和标准。

4. 法学研究法学研究是研究法律学科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的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技巧,分析法学研究的问题和难点,探讨法学研究的规范和标准。

三、法学专业能力1. 法学人才要求法学人才要求应具备一定的法学基础知识、法学专业知识和法学专业能力,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法律实践中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法学创新和法学研究能力。

法硕考研:必背民法学63个核心考点

法硕考研:必背民法学63个核心考点

法硕考研:必背民法学63个核心考点在法硕考研的征程中,民法学无疑是一座必须攀登的高峰。

掌握核心考点,就如同拥有了攀登高峰的关键绳索。

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深入探索这 63 个必背的民法学核心考点。

首先,我们来谈谈民事法律关系。

这是民法学的基石,包括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主体如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要清楚他们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界定。

客体涵盖物、行为、智力成果等,而内容则是指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是另一个重要考点。

要明白其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的区别,比如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等。

还有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以及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代理制度也不容忽视。

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以及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认定和法律效果。

物权方面,物权的种类和效力是基础。

像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自具有独特的特点和规则。

比如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用益物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要掌握其设立、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它们的实现方式和优先受偿顺序都需要牢记。

债权也是重点之一。

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和不当得利之债,各自的构成要件和法律规定都要清晰。

特别是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存在诸多细节需要把握。

知识产权同样是常考的内容。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保护对象、权利内容、保护期限以及侵权责任等,都是需要重点记忆的。

人格权也是近年来的热门考点。

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内涵和法律保护措施,要理解透彻。

婚姻家庭与继承方面,婚姻的成立与解除、夫妻财产制度、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规则等,都是核心要点。

侵权责任法中,归责原则如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以及各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方式,都是必考的知识点。

法硕考研各学科复习要点总结

法硕考研各学科复习要点总结

法硕考研各学科复习要点总结1.法学原理与法国宪法学-法学原理:法的含义、法的属性、法的形式等。

-法源学:国家法和国际法的相关概念,以及它们的法律规范、法律原理等。

-法律适用与司法解释:法律适用和司法解释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法律责任与行为能力: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以及行为能力的相关概念。

2.国际公法-主权与国际法:国际法中的主权原则与国家主权的限制、主权等概念。

-国际法律制定:国际法在国际社会中的发展与制定。

-外交行为与国际法律关系:国家间的外交行为与国际法律关系。

-区域国际组织与国际法:区域间的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与作用。

3.国际私法-国际私法的基本法则:国际私法的主要法律制度,涉及国际私法法的适用和主体的法律关系等。

-跨境法律关系:跨境法律关系的适用与解决。

-司法互助与国际私法:国际私法中的司法互助与跨境诉讼等。

4.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经济法的主要原则与基本建设,如公平竞争原则、国民待遇原则等。

-跨境经济活动: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跨境经济活动的相关法律原则。

-跨境经济合作:国际间经济合作的相关法律制度。

5.国际货币法-国际货币体系:国际货币体系的概念与历史发展。

-国际货币制度:国际货币制度相关的法律制度与原则。

-国际汇兑与支付:国际汇兑与支付相关的法律规定与实践。

6.国际商法-国际商事法的规则与制度:国际商事法的相关规则与制度,如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运输等。

-跨境商贸纠纷解决:跨境商贸纠纷解决的相关法律制度。

7.国际投资法-国际投资的法律规制:国际投资活动的法律规制与投资保护等。

-跨境投资争端解决:跨境投资争端解决的相关法律制度。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法的相关法律原则与基本概念。

-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与实践。

-资源保护与利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规范与制度。

以上是对法硕考研各学科复习要点的大致总结,具体复习内容还需根据各个学科教材为准。

法硕考研法理学核心考点38个

法硕考研法理学核心考点38个

法硕考研法理学核心考点38个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对于法硕考研来说至关重要。

以下为您梳理了 38 个核心考点,帮助您更好地掌握这门学科。

考点 1: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需要理解法学研究的法律现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考点 2: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了解法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特点,以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等。

考点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以及其对现代法学的重要意义。

考点 4: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考点 5: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考点 6: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等。

考点 7: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社会作用则体现在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

考点 8:法的价值如秩序、自由、平等、正义等,理解它们的内涵和相互关系。

考点 9: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掌握不同价值之间冲突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如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等。

考点 10:法的渊源包括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考点 11: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要明确各种正式渊源的效力层次和适用规则。

考点 12: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考点 13:法律部门理解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主要的法律部门。

考点 14:法律体系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的构成和特点。

考点 15:法律关系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以及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考点 16:法律责任明确法律责任的构成、种类和归结原则。

考点 17:法律制裁掌握法律制裁的种类和与法律责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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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知识点基础大汇总近年来,法律硕士成为考研热门专业,但是想要成功成为一名法律硕士还是挺难的一件事,所以在备考中要多加努力和用心。

法律属于偏文科性质的知识点,因此知识点又多又难记,今天为大家整理了法硕考研的基础知识点。

►保证一、保证的概念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二、保证的特征保证具有以下特征:(1)保证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方式。

(2)保证属于人的担保。

(3)保证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确的目的性。

主合同不成立或者无效,保证合同当然不成立或者无效。

三、保证的设定保证的设定条件包括:1.须保证人符合法定条件国家机关原则上不得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而进行转贷。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也不得担任保证人。

但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以担任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可以提供保证。

2.须保证人与债权人达成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意思必须明确具体,而且必须是其本人的真实意图,而不是受欺诈或受胁迫的结果。

3.须主合同合法有效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随之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无过错的,亦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保证人有过错的,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4.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依保证合同而设立。

保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1)被保证酌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间。

(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属于从合同,除须具备主合同的有效成立前提条件外,保证合同本身还须具备合同的有效条件才能成立。

四、保证的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权利。

采用何种方式,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存续期间,亦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

保证期间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六、保证的效力保证有效成立后,其效力体现在:(1)在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

债权人在履行期限届至时,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保证人则享有主债务人享有的一切抗辩权。

同时,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还享有先诉抗辩权。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赋予法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仅包括法人为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也包括承担民事责任的责任能力。

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1)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A.当法人具备相应的成立条件,并经由设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后,即开始享有权利能力,也同时开始具备行为能力。

当法人被撤销或解散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随之终止。

B.而自然人从出生之时起即享有权利能力,但行为能力则是要达到一定年龄并且精神健康方可完全具备。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要到其死亡时才终止,但行为能力却有可能在此之前因精神失常而暂时中止。

(2)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机关或者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

A.法人机关的行为,视同法人的行为。

法人机关还可以委托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法人的代理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B.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由自然人自己完成,也可由其他人代理。

3、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产生和消灭(1)法人自依法成立时,其民事行为能力产生。

(2)法人被依法终止时,其民事行为能力消灭。

►法人的变更1、概念法人的变更是指在法人的存续期间内,法人在组织机构、性质、活动范围、财产或者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重要事项上发生的变动。

2、法人的变更,包括以下类型(1)法人组织机构的变更,包括:A.法人的合并。

a、兼并、吸收合并:A.B→A;b、新设合并:A.B→C;分立与合并导致解散的,不需要清算,因为债权债务有人承担B.法人的分立。

a、派生分立:A→A.B;b、新设分立:A→B.C;(2)组织形式的变更如将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

(3)法人性质、活动范围、财产、名称、住所、隶属关系等的变更法人变更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变更登记,并以一定的方式公告。

►法人的登记1、登记的概念法人登记是行政主管机关对法人成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进行登录,以为公示的制度。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均适用法人登记。

法人登记在我国还有公法上管理的职能,但在民法上其制度价值主要在于公示,以便于利害关系人了解法人变动的事实。

所以,在民法上,法人成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仅仅存在,尚不足以发生相应的法律效果,只有经过登记方可发生该事实的法律效力。

2、登记的类型根据法人变动的类型,登记相应有法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终止登记三类。

(1)设立登记。

法人设立登记的登记机关,是由法律规定的,例如负责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登记的是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通常是各级国家机构编制管理机关,负责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的则是各级民政部门。

设立登记的义务人,是法人设立人。

(2)变更登记。

变更登记的机关,与该法人设立登记机关相同,但变更登记义务人是法人代表。

变更登记的事项包括法人合并与分立以及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名称、营业范围、增减分支机构等事项的变动。

(3)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机关也与法人设立登记机关相同,但登记义务人是清算组。

法人自注销登记完成时终止。

►法人联营一、概念联营是企业之间或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的联合经营,它是法人参加横向经济联合的主要形式。

在联营中,联营各方的地位平等,主要通过章程或者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分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的形式包括:1、法人型联营(多个联营主体共同组成新的经济实体,联营主体有法人资格);2、合伙型联营(多个联营主体共同组成新的经济实体,是合伙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3、合同型联营(多个联营主体按照合同约定独立经营,没有组成新的经济实体)三、在联营中主要应当注意两个问题1、保底条款:指联营一方参与投资、经者管理,分享盈利,但不承担亏损―――在联营体亏损时,仍要收回投资及固定利润的条款。

其效力为:(1)该条款无效;(2)联营体亏损时保底方已取回的固定利润应退回;(3)该条款无软不影响联营合同中其他条款的效力。

2、名为联营,实为借贷(1)该条款指一方虽投资,但不参与经营管理也不承担风险,不论亏盈均按期回收固定利润。

(2)该条款属《民法通则》第58条第(七)项及《合同法》第52条第(三)项所列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条款,即“隐匿条款,绝对无效”(3)不仅该条款无效,而且整个“联营合同”均归无效。

因为联营是假,借贷是真。

非金融机构之间的企业资金拆借行为历来为我国法所不允许。

(4)具体处理有3点:A.本金返还给出资方;B.出资方利息没收;C.对另一方处以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罚款。

►物权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可见我国明确规定了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1)物权种类法定。

即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种类的物权。

如我国的担保物权就只能是抵押、质押和留置三种。

(2)物权内容法定。

即物权的方式、效力等内容都由法律明文规定,当事人不得在物权中自由创设新的内容。

如法律规定动产质押必须移转占有,当事人就不能创设不移转占有的动产质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物权法定,但是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物权的法律关系本身完全可以是意定的。

2、一物一权原则(1)一物一权原则包括以下几项内容:A.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

根据一物一权原则,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所有权的客体,而应为多个所有权的客体。

B.一个独立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

所有权是一种最终支配权,这就要求一物之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是多重所有。

但是一物之上的所有人可以为多人,多人对一物享有所有权,并非多重所有权,所有权仍然是一个,只不过主体为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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