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
申论作文农民保障素材
申论作文农民保障素材近年来,农业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农民保障成为了社会热点话题。
农民作为我们国家基层社会的主体力量,其利益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农民保障问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首先,农民在土地保障方面面临诸多困境。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但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被征收和转用的现象愈发普遍,导致农民失去土地并丧失了自己的生存基础。
在此背景下,加强农村土地所有权保障,破解土地流转问题,确保农民土地权益成为保障农民利益的首要任务。
其次,农民在收入保障方面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农村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农民劳动所得占家庭收入比例较小,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农业转移人口的就业问题也亟待解决,他们在城市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往往不尽如人意。
因此,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民的劳动报酬,实现农民收入稳定增长迫在眉睫。
另外,农民在社会保障方面面临一系列难题。
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农民普遍缺乏社会保险,遇到个人特殊困难时缺乏相应的救济渠道。
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医疗保险体系,加强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此外,农民在环境保护方面也需要得到有效的保障。
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然而一些农业生产活动往往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和破坏。
因此,加强农业环保监管和技术支持,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保障农民生产环境的良好状态是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农民保障问题存在着土地保障、收入保障、社会保障和环境保障这些方面的困境。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政策,完善制度,提高保障力度,推动农民保障工作的顺利发展。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给予农民更多的保障,让农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的红利。
公务员申论:2020年国考申论考试热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
公务员申论:2020年国考申论考试热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一、背景:经济转型期,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向城市转移,农民工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金融危机压力下,农民工问题更为凸显,如何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种种侵犯农民权益的问题,也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而且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公正与和谐所以,无疑这也就成为国考申论命题的一个重点所在。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做出专门规定,并且提出了更高要求。
理解《决定》的基本精神,要求我们以更高的站位来对待农民工问题。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决定》对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第一,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逐步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
要抓住工资和劳动保护等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加强政府引导、依法监管,增强企业以人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对维护农民工权利的作用。
加大清理工资拖欠工作力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引导和促进形成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
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
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劳动合同法切实贯彻实施。
第二,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
农民工与户籍人口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地位平等的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都应该依照同样的法律规范享受公共服务。
流入地要转变观念,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把进城农民工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将农民工各项公共服务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有计划地扩大农民工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的项目和范围。
【申论热点范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doc
【范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3年09月,《【范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本文是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频道(/gongwuyuan/)为您提供的经典,希望对您的公考有所帮助,想阅读更多更优秀的,欢迎您登录我们的专题,建议您收藏本网站,我们的范文每天都有更新哦!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1年12月5日,在贵州省遵义市打工的4名农民工因急于赶往火车站返家,无奈接受遵义10路公交车司乘人员开出的“议价”车票:原本1元坐全程的票价,因为他们提了四个大旅行包,车票变成了30块钱。
此事被微博网友称为“史上最贵公交车”,并引来多位遵义市民自发代为讨要说法。
2011年底,关于农民工讨薪问题呈现了两个画面:一是某县一个工地,3名男子讨薪未果爬上塔吊准备跳楼,最终被消防员救下;二是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的田绍清等21名农民工被欠薪6.9万元久拖不结,河南省高院院长一经过问,欠款者立时兑现。
请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主题写一篇文章。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最根本的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即公民权。
在我国,公民权主要包括:经济性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社会福利权等;社会性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子女平等受教育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政治性权益,有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
农民工劳动权益屡遭侵害:第一表现就是就业受限制。
长期以来的城乡二元体制使城市劳动力市场被人为地分割为正式市场和非正式市场。
绝大多数进城务工的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粗、险”的工作。
随着近年来城市下岗工人的增多,城市就业压力加大,对原来不愿意做的一些工作,现在城市人也开始加入竞争的行列中来,一些城市又从保护本地人就业的角度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第二表现在于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遭到侵害。
申论评析及范文(14):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
⼀、现象罗列 1、按国家规定,职⼯⽉平均⼯作167.4个⼩时,加班应加钱,但河北省调查的20家实⾏计件⼯资制的民营企业中,职⼯⼯作时间普遍较长,⽽企业不⽀付或规避⽀付加班费。
有⼀家企业为减少⽀出,实⾏两班倒,每天⼯作12个⼩时,民⼯每⽉超出标准⼯作时达162个⼩时之多,仅加班费⼀项就应得626.29元,但⽉平均⼯资却只有750元。
国家规定⽉⼯资是指扣除公休⽇以外的有效⼯作时间的⼯资标准,但在餐饮、服务⾏业,企业实际上执⾏的是劳动者全⽉劳动标准,缺⼀天勤扣⼀天⽇平均⼯资,农民⼯劳动报酬实际上低于当地最低⼯资。
2、2005年8⽉2⽇,西安市⾼新区⼀⼯地内,40多位农民⼯为讨薪召开新闻发布会,不料就在记者采访结束仅9个⼩时后,这群“讨薪农民⼯”中的⼀部分⼈在⼯地的⼆层办公楼内遭遇暴⼒袭击。
当晚11时许,⼯地的院⼦内突然传来⼀阵叮叮当当的声响,像是有很多⼈在翻动钢管钢筋,还有很多⼈在嚷嚷,场⾯很杂乱。
⽽当时彭钦全等留守的13⼈正与呼经理就⼯资问题在⼯地⼆层办公楼内进⾏交涉。
紧接着约有30多⼈⼿持钢管、钢筋冲进办公室,不分青红皂⽩对着农民⼯就开始抽打。
彭钦全躲避不及,背部、头部受伤较为严重,⽽农民⼯刘近堂头部多处也遭到了重创。
抽打⼗⼏分钟后,这群⼈迅速散去,待⼤家回过神来时,经理呼永平也不知去向,⽽他的“别克”车也不知何时被⼈开⾛。
据悉,遭遇这次袭击,农民⼯中有6⼈受伤,两⼈伤势较重被120接⾛救治。
3、⼀位⼭东籍包⼯头近⽇在北京⼯地上向记者讲述了⼀些拖⽋内幕。
他坦⾔,许多施⼯企业事实上将拖⽋部分民⼯⼯资当成了⼀种“经营策略”。
这位包⼯头透露,⽬前市场上的施⼯单位有相当部分是⼤型建筑集团的中⼩型企业,的⽅式有多种,⽬的主要是利⽤⼤集团的品牌和资质,便于承揽⼯程。
这些中⼩施⼯企业普遍流⾏“⼗⼀投⼊⽐”的⾏业潜规则,即⾃有资⾦只有100万元,即敢于⼤包⼤揽地承接上千万元的⼯程。
实际操作中,还要⼤于这个⽐例。
申论热点:社会公平正义与农民工问题
申论热点:社会公平正义与农民工问题户籍及其相关制度使农民即便在进城务工的情况下,仍然受到种种权利上的限制与歧视。
和谐社会要求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农民工权益问题自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1.农民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农民工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和顺利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2.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
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3. 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
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普遍趋势,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力将逐渐转移出来,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
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申论材料科学发展观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
申论材料科学发展观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第一篇:申论材料科学发展观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科学发展观与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农民工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和谐社会的构造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而现实中他们的权益却没有受到应有的保障,特别是劳动权。
现阶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主要表现在就业权受限、劳动报酬权受损、休息休假权受损、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安全缺失、社会保障权缺失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大批涌向城市务工,形成中国特色的“民工潮”。
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获得了更多的收入,但另一方面,农民进城务工遭到了很多困难。
农民工的权利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特别是劳动权益。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2]以人为本要求我们处处为民着想,以服务人民为己任,关心并改善人民的生活,保障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贯彻科学发展观。
近年来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相关部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另一方面,农民工的权益受损现象却并未消失,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矛盾愈演愈烈。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受损现状(一)就业权受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论年龄、性别、身份,都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但现实生活中仍有相当多的农民工的就业权受限。
(二)劳动报酬权受损劳动报酬权是公民通过合法劳动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然而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并没有受到应有的保护。
这具体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
二是农民工被拖欠或拒付工资.(三)休息休假权受损休息休假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休息休假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周末及法定假日的休息的权利;二是生病、妇女怀孕休假的权利。
(四)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安全缺失劳动安全权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时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五)社会保障权缺失社会保障权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时有获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
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 从劳动⼒市场看,由于我国劳动⼒将长期处于供⼤于求的状况,2000年,农村富余劳动⼒已达两亿⼈,⽽且每年还新增劳动⼒约1000万,其中700万在农村,⽽这当中每年还会有100万⼈加⼊到农民⼯⼤军中。
因此,城市农民⼯市场供⼤于求的现象会长期存在,这就决定了农民⼯在劳动⼒市场上的廉价地位。
从社会因素看,劳动⼒市场雇佣双⽅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农民⼯处于不利的、软弱的境地。
由于没有城市户⼝,农民⼯普遍默认⾃⼰的⼯资⽐城市⼯低,更不敢奢求城市⼯所享有的住房、医疗、⼦⼥受教育等待遇。
从雇主⼀⽅来看,他们之所以愿意雇⽤农民⼯,重要的原因是可以⼤⼤降低劳动⼒的使⽤成本。
针对农民⼯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的种种问题及原因,应采取以下对策: ⼀、加快建⽴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完善保护农民⼯权益的法律法规。
建⽴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法律法规是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根本所在。
要把农民⼯对就业服务、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和住房、⼦⼥上学等需求纳⼊城市公共服务的范畴,积极探索适⽤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建⽴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
要完善与《劳动法》相配套的有关法律法规,从同⼯同酬、⼯资⽀付、劳动监察、社会保障、安全⽣产等⽅⾯规范⽤⼈单位的⾏为。
在积极完善劳动⽴法的同时,在制定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时要尽可能考虑农民⼯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对农民⼯适当作出特别规定,还可以制定适⽤于农民⼯的单项条例、地⽅性法规和⾏业性、区域性劳动标准。
⼆、加强组织保障⼒度。
切实解决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明确责任、形成合⼒。
建议政府成⽴农民⼯进城务⼯⼯作领导⼩组,建⽴相关部门和地区间合作⼯作机制,统筹协调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民⼯权益问题。
⽐如,建⽴农民进城务⼯⼯作联席会议制度,劳动与社会保障、卫⽣、公安、教育、⼯商、新闻、司法、城建、安全⽣产等部门以及⼯青妇等群众组织应参加统筹协调农民⼯规划、劳动管理及权益保障⼯作,确保中央关于农民进城务⼯的各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民工荒
公务员考试申论最新热点之“民工荒及农民工权益”近两年来,从珠三角开始的民工荒问题渐趋延伸,引起各界关注.民工荒现象所折射出的,除了表层上的劳资关系纠缠不清外,还有深层的体制问题.这样一个从微观到宏观都意味深长的问题,无疑会成为近年公务员申论考试的热点.其考查点可能包括民工荒现象产生的原因,解决民工荒及农民工权益问题的对策方案,最有可能出的题是要求考生针对民工荒现象所反映出来的社会问题进行评析,各位注意,该问题的核心在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如果要进一步作深层的发挥,我们可以在城乡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上做文章.我们先看看原因.民工荒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民工无法得到有效保障,以及城乡二元传统体制所造成的种种身份歧视,其具体原因包括:一、由于全球化浪潮的推进而趋向于世界人力资源一体化,作为中国,很大程度上的优势就是廉价劳动力,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承担着世界加工厂的角色,世界对于中国的劳动力需求进一步增长而劳动力的生产速度远远慢于投资热潮所带来的用工发展速度的变化。
二、中国的人口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尤其是老龄化的趋势以及人口出生率的逐年下降,与经济发展过程中劳动力需求的变化呈反方向发展。
这是“民工荒”出现的必然。
三、随着年轻一代的成长,中国的教育制度以及就业观念的变化, 愿意做一线工人的人员比例必然减少。
新生代的民工有着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心理需求和行为特征,无论是对工资还是对权利的要求,无论是以离职还是谈判的方式,都发出了强烈的信号―――他们更期望以平等而有尊严的方式成为劳动者,而非仅仅是生产线上的一环。
五、政府部门在政策与管理上的短视与限制。
管理部门在民工潮期间常常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了便于管理民工,时有歧视性条款出现,令民工缺乏归宿感,缺乏安全感,甚至产生一种心理上的怨恨。
长期下来,必然使外地民工望而却步,甚至掉头而返。
六、人力资源管理的战略性观念十分淡薄,从政府部门到用人单位只注意到高层人才的吸引,却忽视了一线与基层工人的重要作用,这样,势必会影响民工的流向。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
2021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如何保障农民工权益做好加法,就是要提升农民工的收入。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
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农民工属于弱势群体,从事的是低技术的体力劳动,向其他高附加值行业突破阻力比较大,以至于收入排在垫底的位置。
而且,有部分企业还拖欠他们本就少得可怜的工资,迫使他们采用自残的方式引起社会的注意,才能要到工资,这不利于国家治理和扩大消费需求,也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所以,政府理应做好加法,提升农民工收入。
做好减法,就是要减少对农民工的歧视。
歧视是社会分裂和仇恨的毒瘤,歧视农民工会导致社会的分裂和仇恨。
所以,理应增强宣传舆论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做好乘法,就是要提升农民工的技能素质。
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对提升其就业的层次和社会地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要提升农民工的就业层次和社会地位,就必须增强对农民工的培训,以切实提升农民工素质。
所以,政府应大幅度增加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同时丰富培训内容,把职业技能培训和非技能综合素质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提升农民工转移就业水平和融入现代文明的水平。
做好除法,就是要除掉防碍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户籍制度。
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时代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继续发展和农民工融入城市的障碍。
户籍制度不但使农民工的孩子无法接受高质量教育,还使他们无法享受社会保障。
俗话说:“制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所以,理应改革户籍制度,破除防碍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藩篱,以使他们能在自己的国家里自由的迁徙和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致理之要,惟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察其疾苦而已。
”农民工在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做出了重大贡献,保障农民工权益是得民心、顺民意、遂民愿的大事。
我们必须抓住治本之策做好加减乘除法以保障农民工权益,从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申论高分范文(五十三)——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构建和谐社会
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享天下之利者,任天下之患;居天下之乐者,同天下之忧”。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做好民生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要求,我们要牢记在心,落实在行。
(中政申论批改中心老师评语:这一部分内容的衔接不当。
建议将其改为“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省成立25周年的海南视察重要讲话中指出‘享天下之利者,任天下之患;居天下之乐者,同天下之忧。
’做好民生工作……。
”这样的衔接更恰当,引出的论点说服力也更强。
)然而,在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却频频出现农民工讨薪难,农民工露宿街头,看病就医难等问题。
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新时期,必须重视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救助和权益保障。
当前,由于我国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不够完善,同时缺少相应监管体系,缺少社会救助保障组织机构等都是造成农民工权益得到保障的原因,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埋下深层隐患。
为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我们应从以下几方面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首先,发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前提。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加强重视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所面临的问题,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和保障组织机构建设,通过互助组织,提高农民工互助能力,能够在第一时间对出现困难,生病等问题的农民工提供帮助。
其次,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监管体系是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根本。
(中政申论批改中心老师评语:注重分论点形式的一致性。
这个分论点与其他两个分论点是不一致的。
建议你将分论点二改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与保障制度是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根本。
”以增强行文的逻辑性与层次性。
)加快推进社会福利保障体制建设,推进医疗体制不断完善。
建立起有效救助制度,实现对出现危急情况的弱势群体“先行救治”等方式,建立有效防范拖欠工资机制,实现由解决拖欠向预防拖欠转变,加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建设、公安、国资、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联合行动,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各方面问题,保障农民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08公考申论热点(42)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对策
08公考申论热点(42)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措施对策一、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一,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
第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做到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监控农民工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
对发生过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
第三,切实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
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对重点监控的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起到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
第四,规范农民工工资管理,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
用人单位不得以实行计件工资为由拒绝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不得利用提高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工资水平。
二、加强农民工招用合同管理第一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必须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权责明确的劳动关系。
第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不得滥用试用期侵犯农民工权益。
第三,劳动保障部门要制定和推行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
三、加强劳动劳动安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规程及标准,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权益。
发生重大职业安全事故,除惩处直接责任人和企业领导人外,还要追究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四、加大解决农民工医保问题的力度一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农民工最紧迫的社会保障需求,坚持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优先解决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障问题,逐步解决养老保障问题。
二要兼顾农民工工资收入偏低的实际情况,实行低标准进入、渐进式过渡,调动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
申论大作文和管综大作文
申论大作文和管综大作文申论大作文:尊重和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性当前,我国农民工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尽管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改善农民工的待遇,但是一些现实问题仍然存在。
因此,更加尊重和保护农民工权益是当务之急。
首先,农民工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作为劳动力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的权益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福祉息息相关。
只有当农民工能够获得合理的收入和工作条件时,他们才能更好地参与城市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另外,尊重和保护农民工权益也有助于减少社会不公和阶级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尊重和保护农民工权益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国已经颁布了一系列涉及劳动力保护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农民工的权益和利益。
然而,由于执行不力和缺乏监管,一些用人单位存在欺压和剥削农民工的情况。
政府需要增加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并加强法规的执行,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
再次,尊重和保护农民工权益涉及道德和社会责任。
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力量,我们应该理解和尊重农民工的辛勤付出。
他们离开家乡,背井离乡到城市打工,为的是给家人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
因此,我们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尊严和自由。
最后,尊重和保护农民工权益也需要加强社会教育和观念倡导。
通过加强教育,可以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同时,还需要加强公众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农民工权益问题,形成社会共识和合力。
总之,尊重和保护农民工权益对于实现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同时,社会各界也要提高关注度,并加强教育和观念倡导,共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3安徽省考申论范文:做好加减乘除法 保障农民工权益
2023安徽省考申论范文:做好加减乘除法保障农民工权益2023安徽省考申论范文:做好加减乘除法保障农民工权益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这背后离不开亿万农民工的辛勤付出。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的问题,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依然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
因此,如何做好加减乘除法,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必须做好“加法”。
加强农民工权益的宣传教育,让他们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权益。
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倡导媒体广泛宣传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相关政策,并在农民工集中的地方设置公示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普及,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如何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我们要做好“减法”。
减少农民工权益保障中的不合理成本。
当前,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成本过高成为一个突出问题。
一方面,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追求高额利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无视农民工的权益。
另一方面,一些中介机构以及农民工维权组织也存在乱收费、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
因此,我们必须依法打击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减少农民工权益保障中的不合理成本。
再次,我们要做好“乘法”。
加强组织建设,形成合力。
权益保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才能取得较好效果。
政府应该主动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起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工作机制。
同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也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积极参与其中,形成合力。
最后,我们要做好“除法”。
依法惩治违法行为,形成震慑。
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最终目标是让农民工不再成为弱势群体,不再遭受不公正待遇。
为此,我们必须坚决惩治那些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严惩违法者,形成强力震慑。
同时,也要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得到真正落实。
总之,做好加减乘除法,保障农民工权益是一个重要的任务。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每一个公民,都要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才能够让农民工真正享受到平等、公正、依法保障的权益,为实现全面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国考申论写作阅读: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与对策
国考申论写作阅读: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与对策公务员考试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的科目,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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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
党的十七大以来,各地各部门以扩大就业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民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农民工群体不断扩大、结构不断变化,其就业和维权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高度重视、积极应对。
问题农民工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就业是民生之本。
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使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多,但现行的就业制度设计并没有把农民工群体充分考虑进来,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尚未形成;企业用工谨慎,就业岗位有限;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低,技能专业性不强,就业领域狭小。
农民工权益屡遭侵害。
以工资待遇难以保障为主要特点的侵害农民工权益事件时有发生,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工资、欠薪逃匿的现象大量存在。
在一些地方和企业,农民工很少有节假日,经常加班加点却得不到相应报酬。
部分企业对农民工的劳动保护重视不够,很多农民工从事高危行业而没有必要的防护措施,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
同时,由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等原因,农民工发生职业病和工伤后很难获得及时、足额补偿。
农民工社会保障程度不高。
有关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规范性文件层次较低,处罚力度不够,缺乏法律强制力,难以有效保障农民工权益。
农民工参加各类社会保障的绝对数量尽管逐年递增,但相对数量仍然较低。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工在输入地就医报销难,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又费用较高,导致尚有部分农民工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农民工社会保障.doc
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之农民工社会保障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新的世纪,一个又一个躁动的身影,告别“H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模式,义无反顾地闯进陌生的城镇,汇聚成让人叹为观止的农民丁大军。
他们建设城市,创造财富,提供税收,己成为我们实现城市化、工业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坚。
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他们的生存状况:“我们流浪,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又一个世纪。
我们见证这个城市日新月异,但这万家灯火却离我们很远。
”这是农民工酸楚的心声,他们的社会保障已成为我们必须严肃血对的当务之急。
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农民工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滞后。
虽然《劳动法》实施后,进入城镇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原则上也同样适用该法,应当参加法定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
但实际上,因为我国至今尚无一部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全国性专门法规,更多农民工游离于制度之外。
二是农民工社会保险建设滞后。
日前社保覆盖血仍然比较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
截至2009年底,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丁养老保险的比例分别只有24%、19%、12%左右。
此外,农民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缺失也不容忽视。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建设滞后的原因一是农民丁就业状态不稳定导致参保困难。
在城镇就业的大多数农民工没有稳定工,频繁流动。
这一方血使经办的工作最倍增:另一方面,在农民工社保关系不便转移的情况下,增加了管理难度。
此外,高流动性还导致单位和木人都缺乏参保积极性,也给劳动保障部门缴费基数核定及监察执法等工作带來困难。
二是农民工、用人单位和地方政府各有顾虑。
农民工对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信任,对自己以后能否享受养老待遇心存疑虑和担心。
用人单位主观上也不愿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担心会因此影响本企业的市场竟争力和经济效益。
一些地方政府对推进农民工参保也有顾虑,主要担心缴费会影响本地的投资环境,,从而影响本地的经济发展和为官一任的政绩。
三是社保制度门槛髙、转移难,导致农民工权益难以保障。
申论高分范文(四十二)——以完善社会保障为主导 促进农民工权益保障
以完善社会保障为主导促进农民工权益保障资料来源:中政申论在线备考平台最近的调查显示,我国农民工呈现出总量大、增长快的特点。
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主要流动人口和主要劳动力,广泛分布与我国各项产业,并做出巨大贡献。
但是,随着外来人口的增多,我国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上暴露出诸多问题。
解决农民工困难,保障其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务之急。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强文化培养,提高法律意识。
我国教育虽然发展迅速,但如今还是存在许多文盲、半文盲,因此文化素质偏低。
所以应该组织开展有政府牵头,各部门、各团体配合的文化讲座、法律宣传等等。
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的提高,不是一蹴而就,政府在开展的时候切忌形象工程和心浮气躁。
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不仅可以缓解犯罪问题,还可以为农民工在自身权益保障上升起一盏指路灯。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其次要完善社会保障、健全法律法规。
我国的社会福利覆盖面还比较狭窄,对许多困难户的帮助作用也不明显,因此提高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的经济扶助标准,对子女上学难、看病难的人群加大关注,切实解决其基本需求,同时,对无视法律,钻法律空子的企业,要加大惩罚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完善社会保障、健全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农民工生活水平,解决农民工生活需要,还可以惩处钻法律空子,侵害农民工权益的“黑企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最后要完善政府管理、实现公平管理。
一个国家、一个政府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个国家是否繁荣、是否幸福。
所以,在农民工的管理上应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总结失败措施的教训,再联系地方实际,实行“具体问题具体处理”的多样化管理模式。
“老乡管老乡”之所以一些地方成功,而另一些地方失败,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因为没有联系地方实际,盲目跟从的后果。
完善政府管理、实现公平管理不仅可以让农民工在客乡感受到家乡情,还可以确保农民工不受歧视,不被区别对待。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申论: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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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进城的农民工有1.26亿人),农民工群体成为中国主力的生产大军,所从事的行业有加工制造业、建筑业和第三产业等等,他们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廉价劳动力;拉动了城市消费,改变城市消费的规模;推动了城市的建设和小城镇的建设等等。
可以看出,农民工对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却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必将阻碍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
本文综合大量的研究资料,在联系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对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探寻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
【关键字】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对策一、引言近年来,农民工收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逐渐政府的重视、社会各界的重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就提出要“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稳妥的解决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这都说明政府已重视农民工社会保障的完善和发展。
如何完善和发展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保障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是政府和社会各界现阶段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这关系到国民经济的稳步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二、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队伍迅速壮大,日益成为产业工人的主要力量。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万人(进城的农民工有1.26亿人),占产业工人队伍的2/3,占建筑工人的90%,煤矿采煤业的80%,纺织服装业的60%,以及一般服务业的50%。
申论: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与解决办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民工问题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农民工是指在城市工作、但户籍仍为农村的劳动者。
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他们也面临着许多困境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农民工问题的存在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
首先,户籍制度的限制导致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无法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
其次,农民工普遍缺乏技能和教育背景,限制了他们在城市就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
此外,农民工的工作条件常常艰苦、危险,缺乏合理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制度,容易遭受剥削和欺压。
最后,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居住条件也较为困难,高昂的房租和低收入使得他们难以获得体面的生活环境。
针对农民工问题,我们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采取相应的解决办法。
首先,应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现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平等待遇。
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增加他们在城市就业的机会。
此外,应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劳动权益。
最后,应积极引导投资者和企业注重社会责任,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薪酬待遇,改善农民工的生活条件。
此外,政府还应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鼓励农民就近就业,减少外出务工的需求。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教育和医疗水平,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福利待遇,降低他们外出打工的动力。
同时,要建立起农民工就业信息平台,加强农民工群体的信息交流和组织。
综上所述,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是一个复杂而严峻的挑战。
解决农民工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改革制度、提供更多的机会和保障、加强技能培训和改善生活条件等综合手段,才能更好地解决农民工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这将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进步与共同发展。
公考申论热点:三农问题
公考申论热点:三农问题一、农人工问题(一)进城务工人员存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1.一些地方在农人工务工就业的职业、工种等方面,设置了许多不合理限制。
2.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很不规范。
3.劳动职位极不稳固,报酬难以有效保证。
4.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
5.社会大体保险普遍缺失。
(二)进城务工人员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1.许多人观念上有错误,以农人来定位“进城务工人员”。
2.社会保障不完善。
(三)解决农人工问题的对策1.解决好雇佣者对进城务工人员随意克扣工钱和拖欠工资等问题2.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健康保障。
3.增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其技术和素质。
4.确立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伤保险制度。
5.确立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分派办法。
6.帮忙成立一个具体的进城务工人员组织。
二、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一)问题的原因1.一些地方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一些房地产项目资金来源不落实,是造成拖欠的重要原因。
2.部份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动工。
3.施工企业垫资施工,致使总包单位无力垫资又要求分包单位垫资施工的恶性循环,进而造成民工工资的拖欠。
4.包领班为了自身利益多赚利润,故意拖欠。
5.包领班不与民工签定劳动合同,致使民工投诉时缺乏法律依据;另外,不按时发工资也是造成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原因之一。
(二)解决民工工资拖欠的对策1.充分熟悉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重要性。
第一,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对于保护人民利益,保护社会稳固大局,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证国民经济健康进展的重要举措。
第三,是树立和落实科学的进展观,制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要求。
2.要采取有力办法,完善相关制度。
第一,应该成立一个认定拖欠民工工资的制度。
国家应该制定统一的《民工拖欠工资管理条例》,而不是各地自弄一套。
第二,要成立民工任职的资质人定,以此遏制我国由于民工进城没有管理造成的庞大浪费。
申论:如何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保障农民工的权益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以下是几点措施可以帮助实现这一目标:
1. 法律保障: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体系的建设,制定更加详细、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民工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2.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对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民工薪酬、工时、住房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3. 提高信息透明度:建立农民工权益保护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农民工公布用工单位、工资水平、待遇福利等信息,使其了解自身权益和合法权益的维护方式。
4. 改善劳动条件:推动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改善,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与城市工人相同的劳动权益。
5. 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其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为农民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社会流动。
6.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农民工的权益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知晓自己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7. 强化责任落实:要求用工单位和中介机构承担起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责任,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总结起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培训教育等综合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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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
2009-11-18来源:国家公务员网
【字体:大中小】
一、背景:
经济转型期,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向城市转移,农民工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
金融危机压力下,农民工问题更为凸显,如何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种种侵犯农民权益的问题,也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解决好农民工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而且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公正与和谐所以,无疑这也就成为国考申论命题的一个重点所在。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做出专门规定,并且提出了更高要求。
理解《决定》的基本精神,要求我们以更高的站位来对待农民工问题。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等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统筹城乡社会管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使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
《决定》对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一,加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逐步实行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
要抓住工资和劳动保护等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加强政府引导、依法监管,增强企业以人为本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维权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对维护农民工权利的作用。
加大清理工资拖欠工作力度,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引导和促进形成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
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保障生产安全。
加大劳动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劳动合同法切实贯彻实施。
第二,逐步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
农民工与户籍人口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地位平等的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享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都应该依照同样的法律规范享受公共服务。
流入地要转变观念,以开放和包容的胸襟,把进城农民工作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消除对流动人口的歧视性政策,创新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制,将农民工各项公共服务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有计划地扩大农民工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公共服务的项目和范围。
健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制度,确保农民工
子女平等享受教育资源。
健全农民工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制度。
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向农民工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农民工文化活动是群众性文化活动,应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的体系。
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第三,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目前,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取得较快进展,相关法律法规趋向健全。
要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尽快实现工伤保险对农民工全覆盖。
要健全农民工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好农民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要抓紧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制定和实施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确保农民工在流动就业中的社会保障权利。
农民工的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方面的权益,有报酬权、收益权、同工同酬权、就业机会均等权、社会保障权和社会福利权等;二是社会方面的权益,有自由择业权、劳动安全保护权、职业技能培训权、劳动争议处理权、休息权、休假权等;三是政治方面的权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格权、人身自由权、参与社会管理权等方面。
二、存在的问题:
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就业歧视。
用人单位视农民工为“二等公民”,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时,同工不能同权。
2. 就业环境条件差,缺乏应有的劳动保护。
农民工群发性的职业病或中毒事故频繁发生。
资方又忽视安全生产,以致工伤事故不断,农民工在如此条件下劳动,身体健康权受到严重损害。
3. 劳动报酬权利得不到保障。
被收押金、扣证件,工资被拖欠、克扣是司空见惯。
4.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没有建立起来。
农民工长时间被排除在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之外,直至今日,才逐渐有一些强制要求为农民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文件出台,但在执行中这些文件还不能完全落实到位。
5. 休息休假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超强度加班成为“正常”现象。
6. 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
老板或管理人员对农民工搜身搜包,殴打、体罚农民工的事充斥着媒体,强迫农民工下跪、吞食异物的事也时有耳闻。
三、农民工权益受侵害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民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导致农民工在就业中无序竞争。
2. 农民工从业的随意性和松散性,造成农民工权益维护困难。
3. 农民工文化程度偏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
4. 保障制度难以落实
四、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对策
法律救济方面:
1.认真落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对农民工权益保护的规定。
2.在涉及农民工权益的具体司法实践中,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向农民工一方实行“司法倾斜”,对侵害农民工权益者实施更严厉的惩处,对施害者起到警示惩戒作用。
3.简化解决纠纷的法律程序,为农民工提供一条维权的“便捷通道”。
4.建立专门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无偿法律救助机构,鼓励法律志愿者积极参与,解决农民工的疑难问题,帮助农民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进行诉讼,以维护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
社会救济方面:
1.重视发挥新闻舆论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导向和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妇联、教育、工商等部门的积极参与,开辟多种农民工维权渠道。
3.开辟维权热线,使农民工的权利及时得到维护。
4.建立维权监督、举报制度,使农民工权益受损的情况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
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为流出地的责任:
1.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整体素质。
2.改变农村教育模式,培养适合农村及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
3.加大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
4.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法律知识的培训。
流入地主要应从以下方面努力:
1. 加大对农民工岗前或其他职业技能的培训。
2. 是为农民工接受继续教育提供便利。
3. 是为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五、政府责任
1.政府拥有宏观调控的权力,可以界定产权、配置资源、调整结构;
2.政府握有行政法规制定权,可以依据宪法的原则不断完善针对农民工的各种法规,约束对农民工的政策歧视和待遇不公,尽可能地使农民工享有公民和居民待遇;
3.政府有权通过各种手段(经济的、法律的)对于拖欠克扣工资、劳动条件恶劣、无劳动安全保障措施的企业进行治理;
4.政府可以推动针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
5.政府可以进行保护农民权益的宣传,扩大影响;
6.政府可以支持组建农民工维权组织;
7.政府可以在就业信息的发布、市场培育等方面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
8.政府可以开展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