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述职答辩的通知1_20111021153843222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06.04•【字号】浙教办人〔2011〕88号•【施行日期】2011.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1〕88号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省级有关部门:为做好2011年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教师职务聘用制改革为契机,以建设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为目标,严格把握推荐评审质量关,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十二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评审工作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
二、政策导向(一)坚持以德为先。
师德是教师素质的核心。
要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
在教师职称评审中,实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通过评审,促使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新时期师德规范,严谨笃学,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不做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的事,努力展示新时期教师的良好形象,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突出教学中心地位。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要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注重日常教育教学方法和艺术,引导中小学教师努力追求“轻负高质”;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和实绩,注重工作能力和教书育人实绩,切实改变过分强调科研的倾向。
(三)继续向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
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是我省推进教育均衡化的难点和重点,各地在确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制定评审条件等政策时,要继续为长期在偏远农村和欠发达地区任教教师的晋升积极创造条件。
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2011年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1〕22号各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中专学校: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5号)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我省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中专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中等专业学校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教师、与中等专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教师以及在我省中等专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教师。
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在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实习指导教师、与中等职业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根据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5〕35号)有关规定,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离退休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可通过现聘用单位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资格作为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评价,不作为提高退休费及福利待遇等的依据。
对申报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人员,只评资格,不再聘任。
二、岗位设置和管理各地、各校要根据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转发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发〔2009〕9号)精神,在《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规定的结构比例限额内,结合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需要,科学设置岗位,加强岗位管理。
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学校须在政府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出结构比例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其中,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数不超过学校副高级职数的5%,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岗位数不超过学校中级职数的10%。
三、评审标准中专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4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执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5号)。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第一篇:2.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1〕12号各高等学校,各市教育局,有关高校主管部门: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1年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口径(一)关于评审条件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和高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从今年起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本科院校艺术学科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4个文件的通知》(苏职称〔2009〕15号)规定条件。
其他人员仍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等138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号)规定条件。
(二)关于岗位数额各校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要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改革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申报岗位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原则。
1.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对象为专职辅导员,即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的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2.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含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因工作需要,现聘用在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并一直承担部分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仍可申报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但其岗位仍为管理岗位或专职辅导员岗位。
首次聘用期结束后,须按照所聘岗位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四)关于同级转评1.对于聘用在教师岗位、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同级转评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方可申报本岗位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同级转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1年以上;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需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
2011年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答辩通知
2011年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答辩通知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建立以业绩、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答辩考核工作,实现我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全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答辩考核对象凡2011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且申报材料经遵义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附后)。
二、答辩考核的目的加深评委对申报人所教学科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全面了解,有利于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所申报学科的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
三、答辩考核的内容1、所申报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2、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业务知识。
四、答辩考核方式采取抽题说课并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全面了解申报人所申报学科的综合素质。
五、答辩考核程序1、参加答辩的人员自备申报学科所教年级教材,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2011年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答辩时间表》上规定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迟到20分钟视作自动放弃答辩);抽取答辩题目后准备15分钟,由工作人员带到答辩现场进行答辩,答辩完后立即离开答辩现场,不得无故逗留。
各县(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市直有关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务必通知参加答辩的人员按时参加答辩。
未参加答辩者,取消评审资格。
2、分学科答辩,答辩考核组(学科评议组)评委3-5人。
申报人员说课内容和回答问题时间应在15分钟内完成。
3、答辩学科组的评委可根据答辩人的说课情况提问,但所提内容不得超过答辩人所申报的学科内容。
4、答辩成绩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件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职改发〔2011〕3号关于做好2011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州直各主管单位、各系列职改办:为认真做好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改办的部署与要求,建立以职业分类为基础的职称框架体系,完善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紧密结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坚持条件、突出业绩、科学评价、确保质量,为更好地加强我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一)今年的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要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先岗位设置后申报职称评审。
企业的职称评审按原办法实行。
(二)已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可开展职称申报评审;未完成岗位设置的事业单位,暂缓职称申报。
(三)为配合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今年我州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范围以在11月底前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的单位进行。
三、申报评审要求(一)1、在11月底前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且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事业单位,按照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应岗位(专业)申报的原则,要充分考虑(专业)学科结构比例和业务工作需要,由州直各单位、县市将州职改办《2011年度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情况汇总表》(附表1、附表5以下所有表格须附Excel 电子文档)、《2011年度事业单位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申报表》(附表2、附表6)报州职改办。
高、中级申报表(附1- 7表)各一式两份分开填报。
2、省州职改办核准高、中级职数后,由各申报单位在符合本岗位(专业)条件的人员中公开、公正推荐申报对象,进行公示后,由县市职改办或州直主管部门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到州职改办。
3、各申报单位在申报高、中级岗位职数表时,须将本单位经人社部门批准的岗位设置审核表复印件附后与申报表一并上报。
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全州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恩施州职改办〔2011〕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8号)精神,为了做好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二、工作任务及对象范围(一)2011年职称评审的工作任务为2010年度、2011年度两个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任务。
(二)对象范围:1、国有事企业单位、非国有单位中2010年度和2011年度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中从事会计、审计、统计、档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3、社会流动专业技术人才;4、已退休,现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上述人员中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退休人员评审通过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只作为对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评价标致,不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三、申报条件(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基本条件1、外语(1)凡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外语可免试:②晋升副高级职称时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级职称时外语要求属同一级别的。
⑩同级申报转换系列(专业)人员,晋升前一职称时已参加与现职称级别要求相同的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
2、计算机(1)申报职称的人员,须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培训考试,申报高级的,参加中级计算机水平培训考试,申报中、初级的,参加初级计算机水平培训考试,考试成绩合格。
县以下农村基层和部分艰苦、特殊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并合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计算机: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参加人社部组织的计算机软件考试合格的;同级别转评的;3、水平能力测试:凡晋升(转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要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有效期为三年。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我市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水平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价的范围列入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的中小学教师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教师。
二、评价的标准及方法评价标准和方法原则上按照《关于印发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潍人字[2009]155号〕的规定执行。
另外经请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同意,今年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评审,市级教学能手称号不做为必备条件。
正高级教师评审根据省厅的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它要求1、各县市区、市直各学校〔单位〕要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岗位评聘计划内进行岗位竞争推荐。
2、竞争推荐由取得相应资格待聘人员和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一起竞争,待聘人员竞争成功可直接办理岗位聘用手续,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竞争成功需参加职称评审通过后再予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3、时间要求:分解岗位竞争推荐计划、组织岗位竞争推荐、公示、填报评审材料等各项工作要于2012年3月底前完成。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潍人字[2009]155号文件潍坊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二)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标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正确、分明的是非观与荣辱观,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四)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
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学院(部)、有关处级单位: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精神(晋人社职字[2011]42号),结合我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1年度我校教师、实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必须是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在我校任教的教师。
申报实验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者,须符合附件二和附件三中评审范围的相关规定。
根据省人社厅晋人社职字[2011]31号文件,从今年起省教育厅不再组织评审高校图书系列职务。
图书资料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文化厅组织的山西省图书资料评委会评审。
申报评审中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造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
二、申报评审要求今年的推荐申报,我校将根据省人社厅批复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按照“按需设岗、优化结构、保证重点”的原则从严掌握,严格按照我校实际空缺职数申报,没有空缺岗位或不在岗的人员不予推荐申报。
严禁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职数。
1、学历要求。
凡申报教师、实验、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国民教育学历。
教师晋升讲师职务须取得研究生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证书(两证齐全)。
正常晋升教师高级职务:42岁(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副教授、47岁(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申报教授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以取得与所从事学科一致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为准)。
对于教学或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不受此限制。
教学业绩突出指:任现职以来,具备高于正常晋升教授、副教授应备条件规定的条件;或获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或获省教育工会和省教育厅联合举办的中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记功者称号;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模范(优秀)教师。
2011年职称评审通知(文件)
人才字[2011]1号关于2011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申报2011年度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1年中国科学院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参评人员、参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报送材料。
春季职称评审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4月10日、秋季职称评审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除法定节假日外,人才培训部在工作日内均受理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
评审范围:计算机工程、软(硬)件研发、网络及多媒体技术、电子工程、自动控制、光学工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见附件二)。
二、凡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见附件一)者,持存档证明或用人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外语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来我中心报名。
三、申报人应认真准备业务自传及填报相关材料,如实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状况,不得虚报和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并查实,即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请于报名时一并提交,同时,需提交护照专用的无边框彩色浅底证件照1张(33mm×48mm)及评审费。
四、评审及答辩结束后,申报人可分别于6月15日及11月15后在“中科人才网”查询评审结果。
获得资格者,分别于6月底及11月底可领取由“中国科学院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联系电话:62555170联系人:马晓辉(maxiaohui_2009@)网址:地址: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5-2号中科院人才中心204室附件:1.关于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说明2.评审(系列)专业二○一一年一月四日主题词:工程技术职称评审通知附件一:关于申报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一、评审范围1.京区院属企业及委托中国科学院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人事关系、在工程技术岗位从事研发、技术应用、维修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者,可申请工程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
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代表作送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代表作送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系(部)、处室、中心、馆、科、所: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代表作送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146号,下称《通知》)文件精神,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即日开始。
此次评审工作在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了适度调整,现将《通知》(见附件一)文件转发各部门,请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参加2011年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教师于2010年12月31日上午9:00集中综合楼515会议室开会,听取传达省教育厅职称工作有关精神和学院职称工作安排。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意愿参加2011年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教师于2011年1月10日前准备好代表作送审材料,并将材料一式两袋整理好,送交人事处,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送审代表作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版权页等,一式两份); 2、送审代表作所登载学术刊物电子检索(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检索页)和论文、著作电子检索(中国知网论文检索页); 3、《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一式两份,A4双面打印,见附件二); 4、《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教师科研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福建省高等学校申报社会科学(教育管理)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代表作送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按申报项目需要选择表格填写,电子版直接发送至691762733@邮箱(请注明姓名); 5、以上材料分别装成两袋(袋子由人事处统一提供,一人两个),在袋面上粘贴《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代表作送审目录》(见附件五),注明申报学校、申报姓名、申报职称、申报学科、研究方向和代表作题目等。
三、其他评审材料送交时间拟定于2011年2月底,具体时间请大家及时关注校园网站。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正文:----------------------------------------------------------------------------------------------------------------------------------------------------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1〕53号)各区、市教育(体)局,市直有关单位,局属有关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根据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岛市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11]157号)要求,现就我市2011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评审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报对象须是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学、教研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在职在岗人员。
2011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能参加今年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2.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要求的教师资格。
3.符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1号)、《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112号)、《关于印发幼儿园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教职改字[1987]9号)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4.符合《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通过继续教育取得后学历的教师,须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任教3年以上。
5.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水平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申报程序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要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办理。
关于做好2011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亭教发【2011】73号关于做好2011年亭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学校: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的通知》(盐教职称…2011‟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通知如下:一、评审的范围和对象: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室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学校教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通过人才市场申报。
已办理退休手续和申报之日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教师不属于申报范围。
2010年参加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人员,在原学校申报。
其学生满意度测评在交流学校进行,测评对象为现任教学生;交流期间的师德考核与综合考核情况由现所在学校考核后,将考核意见书面反馈到原校。
根据《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规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成人教育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职业教育教研人员参加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系列的评审,不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范围。
二、推荐评审的基本原则1.坚持按照空余岗位申报的原则:各学校的职称岗位要严格按《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管理的通知》(苏职称…2003‟1号)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关于调整核定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通知》(亭编办…2009‟7号)进行测算,经核定后,在空余岗位数内进行推荐申报。
为做好过渡工作,对有空岗的学校,按不超过空岗数60%的比例推荐申报;对无空岗或空岗数较少的学校,从严控制,推荐申报中、高级职称人数不得超过三年内同级职称的自然减员人数;小中高的申报人数不超过现有已聘小学高级教师总数的2%。
对获得市名教师以上荣誉称号、省“333”和“111”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省级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以上的优秀教师,推荐时可不受学校目前岗位限制。
关于2011职称评定的通知
附:烦请各位组长通知本组教师,谢谢!
通知
2011年职务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仔细阅读,并根据条件申报。
一、任职资格
学历及资历条件
外语水平要求
计算机水平要求
班主任年限要求
高级
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需持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C级合格证书。(关于破格请咨询人事室)
初级
本科毕业,见习1年期满;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具有教师资格证
备注
调入人员须在五中工作2年方可申报。
二、时间安排:
1、4月2日:申报人员到人事室报名(也可电话或飞鸽报名)并领取申报表(可索要电子稿),由杨燕进行登记。按要求填写、准备相关材料。
2。
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须持有全国计算机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四个模块考试合格证
取得中学一级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
中级
本科或专科毕业后,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满4年。
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师,须持有全国计算机能力或北京市计算机应用水平三个模块考试合格证
取得中学二级任职资格后,担任班主任工作满2年
2011年度职评工作补充通知
2011年度中小学教师职评工作补充通知
各有关学校:
现对2011年度职评工作作如下补充,请各校认真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有关工作:
1、因推荐指标减少,调整职评材料的送审时间(见附表),如调整原因无法按时送审的,中学中初级资料可在9月26日补送。
2、关于继续教育学分,2011年度按半年计算。
3、评审表内教研组意见、学校考核组评价意见和学校意见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4、在送审纸质材料的同时,所有申报对象都要进行网上申报。
5、评审费不变。
6、2011学年度聘任文件仍按原格式,暂不用聘用合同。
7、所有晋升中高级申报对象(含硕士学位初定中级)须提供《2011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记录表》。
8、材料分类要求
初定职务的送审材料仅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一式2份)。
晋升初级职务的送审材料为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公共课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评审表(一式2本)和年度考核表原件。
晋升中级职务人员的送审材料为:(1)评审表2本;(2)综合表原件1张,复印件16张;(3)继续教育手册1本;(4)汇编资料1本。
晋升高级职务人员的送审材料为:(1)评审表3本;(2)综合表原件1张,复印件25张;(3)继续教育手册1本;(4)汇编资料1本;(5)送审论文刊物原件或获奖证书原件加文稿单独装袋;(6)信息表1张。
附件:2011年度教师职评资料送审时间安排。
关于201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校人字…2011‟11号关于二〇一一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高校、中专、中小学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1‟218号)、省文化厅《关于报送2011年度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通知》(黔文人…2011‟28号)及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1‟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1年职评工作有关事宜及工作日程通知如下,请各部门认真传达,并遵照执行。
一、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政策依据今年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均严格按照黔人社厅通…2011‟199号及我校院发…2010‟12号文件规定执行。
1.高校教师系列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黔教人发﹝2011﹞218号文件规定执行;图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黔文人…20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
2.高等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黔人通﹝2006﹞79号文件规定执行;实验技术人员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黔人通﹝2006﹞77号文件规定执行;图书资料系列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黔人通﹝2006﹞8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对已完成岗位设臵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实施工作的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空岗情况,以及申报人员是否符合送评条件等要求,严格把关,严格程序,有计划、有比例地推荐送评。
鉴于今年要完成岗位设臵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实施工作,对已无空岗的全额和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暂停推荐送评,但对2012年9月30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推荐送评。
4.今年,高校教师、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自然科学研究、卫生、工程、农业、图书等系列继续推行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度。
年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关于2011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各中小学、单位、幼儿园:根据省市教师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11年全区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11年全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9月下旬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15日前,完成教师职务评审的宣传工作。
区教育体育局召开职称工作会议,各学校根据区上会议精神,健全组织机构,安排部署本辖区内的职评工作。
第二阶段:8月1日前,各学校确定推荐上报人员并进行公示,完善职评相关材料。
第三阶段:8月10日前,各职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局人事科进行初审。
第四阶段:8月15日前,区上召开评审会,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
第五阶段:9月30日前,各职评单位组织拟晋升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教师人员上示范课。
二、上报材料(一)个人申报材料的种类。
每一位申报教师职务的人员,均应报送下列材料: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高级一式三份,初级一式二份)。
填写中应注意将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包括个人专著、教研教改成果、主要教学内容及成绩等)逐年逐项载明。
2、《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
3、《教学人员任课情况登记表》一份。
本表由学校统一填写,教导主任、校长签字(如申报晋升职务者系校长的,还须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学校盖章后方可视为完整、4、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教学情况记录表(9月20前上交)。
5、推荐晋升人员校内公示证明(一人一份,注明公示时间、范围、反映,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6、申报人如系初中、完小正副校长,须同时附送中小学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
7、申报人已发表或交流的最高层次论文1—4篇(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不予认可。
具体篇数和论文要求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教研单位人员至少报送4篇)。
可增加报送能代表个人教育教学与研究成果,包括个人主持、独立或参与完成的课改、教育教学研究、多媒体课件等。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度教学系列
安徽医科大学文件校人字…2011‟59号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度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各单位(部门)、附属医院:为做好我校2011年度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1‟8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做好2011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原则1、评聘一致,对岗申报、职岗一致的原则。
学校根据省人社厅审批的岗位设臵方案,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在核准的岗位职数限额内开展评聘工作,并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所从事的工作与申报的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评聘。
严禁超岗位职数、混岗推荐、评审和聘任,严禁非教学人员挤占教学人员岗位。
2、坚持岗位职数科学管理、统筹规划的原则。
各单位在推荐时要充分体现结构调整的思想,向优势特色学科专业和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倾斜,向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专业倾斜。
坚持从长计议、留有余地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剩余岗位职数使用计划,做到分年合理使用,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3、坚持标准、竞争择优的原则。
推荐与评聘工作必须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既重教学又重科研,既重数量更重质量,既重学识更重师德,坚持标准,认真评议推荐,做到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参加评审。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推荐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1号)文件。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推荐和评审程序按照省教育厅教人…2010‟1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执行。
教师评职称述职报告及答辩
教师评职称述职报告及答辩尊敬的评审专家,大家好!我是XXX,现就我申请的XXX岗位述职报告向各位评审专家做一简要汇报。
首先,我对自己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分析。
在过去的三年里,我一直积极投入工作,努力学习各种教学方法和理论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特别是在实践教学中,我不断探索创新,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
同时,我也积极参加各种教学研讨会和培训课程,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
其次,我还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工作,担任班主任和各类学生组织的指导老师,积极参与学校的各种活动和社会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在工作中,我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核心,努力引导学生发展健康的心理和习惯,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课程设计,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我将在评审专家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努力进取,争取更好的发展。
谢谢!评审专家:谢谢XXX老师的汇报。
我有几个问题想要向您询问一下。
首先,您在实践教学中有没有遇到一些挑战?可以谈谈您的应对方法和心得体会吗?XXX老师:感谢评审专家的提问。
在实践教学中,我遇到的最大的挑战是如何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
针对这一挑战,我采取了多种方法,例如设计一些富有挑战性的课题和项目,鼓励学生多思考、多交流、多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
同时,我也注重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创新精神,鼓励他们敢于尝试、勇于创新。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我发现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这也是我工作的一大收获。
评审专家:非常感谢XXX老师的分享。
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继续保持进取的精神,勇攀高峰。
祝您早日获得更高的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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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科技大学院处函件
人事发[2011]99号
关于2011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述职答辩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陕人发[2008]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校职改领导小组决定,2011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述职答辩及申报讲师人员述职的安排如下:
一、答辩述职时间及地点
二、人员范围
申请晋升高级职称人员(含转系列)述职答辩、晋升讲师(含转系列)述职,博硕士毕业初次认定职称人员不述职。
三、要求
1.晋升高级职称(含转系列)述职答辩时间每人不超过15分钟,其中个人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晋升讲师(含转系列)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3分钟,请各位参评人员严格遵守时间。
2.凡今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需述职答辩的人员,请于10月22日(星期六)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在临潼校区行政楼第二会议室等候;请各学院(部)务必将此安排通知到每位参评人员,不参加答辩和述职的人员将取消参评资格。
西安科技大学职改办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