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1.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答:①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
②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③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
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2.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范围和对象有哪些?答: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范围为本市境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国有单位及其职工。
3.实行新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有哪些好处?答:①建立了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合理负担的医疗经费筹措机制和稳定的医疗费用来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的基本医疗有了可靠的保障,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②建立了对个人和医疗单位的相应制约机制,可以减少卫生资源的浪费,使有限的医疗经费和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服务。
③扩大了医疗保障的覆盖面和提高了社会化管理的程度,发挥了社会保险的互济性作用,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经济发展。
4.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有卿些?是怎样分工的?答:①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医管办),负责医疗保险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②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简称医疗保险机构)是医疗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营运和管理。
5.我市开展了哪几个层次的职工医疗保险?如何缴费?答: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比例为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9%.其中用人单位7%,个人2%,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二是住院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每人每月25元的标准缴纳住院医疗保险费,职工不建立个人医疗帐户。
三是补充医疗保险,缴费率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4%,由用人单位缴纳.所缴基金的30%划入个人帐户,其余划入补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6.参保职工基本医疗待遇有哪些?答: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使用完后由本人自付。
医保考试题及答案
医保考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A. 按照个人工资收入B. 按照企业平均工资收入C. 按照地区平均工资收入D. 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答案:C2. 以下哪项不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群?A. 城镇非从业居民B. 农村居民C. 企业在职职工D. 未成年人答案:C3. 关于医保药品目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所有药品均可报销B. 只有甲类药品可报销C. 甲类和乙类药品均可报销D. 无药品可报销答案:C4. 医保报销比例的高低通常与以下哪个因素有关?A. 药品种类B. 医疗机构等级C. 患者年龄D. 缴费年限答案:B5.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A. 患者必须在当地有固定住所B. 患者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缴纳医保C. 患者所在参保地与就医地签订了协议D. 患者必须自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答案:C二、判断题1.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是完全相同的两种保险制度。
(错)2. 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非医疗费用的开支。
(错)3. 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其中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较高。
(对)4. 医保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单位缴费和政府补助三部分组成。
(对)5.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为了减轻因大病导致的经济负担而设立的。
(对)三、简答题1. 请简述医保的基本原则。
答:医保的基本原则包括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和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广覆盖原则要求医保制度覆盖所有人群,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保基本原则意味着医保主要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对于一些特殊或高端的医疗服务不予保障;可持续原则强调医保基金的长期稳定运行,确保医保制度能够长期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则要求医保制度在保障公平的同时,也要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效率。
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何区别?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针对城镇在职和退休人员,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费,保障水平相对较高。
山东枣庄市职工医疗保险政策问答_20xx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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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答:下列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①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所有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和按国发[1978] 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
②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答:单位以所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个人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失业后退休人员、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按市政府专纪字[20xx]29号和[20xx]10号规定执行;困难企业按照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60%的4%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照上年度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的4%缴纳。
个人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低于60%的按60%缴纳。
最高缴费基数不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高于300%的按300%缴纳。
单位缴费基数总额不得低于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哪两个部分?答: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
4、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如何计算的?答: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于20xx年1月1日调整。
在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2%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本人缴费基数的0.5%划入;个人账户随缴费基数的调整而变动。
5、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如何计算的?答:退休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3%划入,个人账户随基本养老金的调整而变动。
16、参保职工住院时,统筹基金支付标准是怎样的?答:在一个年度内,第一次在一、二、三级医院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600元、800元,第二、三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减半,第四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医保政策测试题(一)含答案
医保政策测试题(一)含答案一、单选(每小题4分,共16分)1、《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甲”类为目录内可直接统筹使用药品,“乙”类”为应先自付10%后再纳入医保统筹的药品,“特类”为应先自付20%后再纳入医保统筹的药品。
2、医保病人门诊用药规定为:普通疾病不得超过3天量,一般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量,特殊慢性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得超过15天量。
3、因急病需办理住院而未带医疗保险卡的医保患者,可在1日内到住院登记处补办医保登记手续。
4、因肺部感染办理入院,在院期间并发胸膜炎,嘱其出院办理二次入院申请。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4分)1、以下属于医保限制用药的是:A.依达拉奉B.人血白蛋白(限抢救及工伤保险)C.人免疫球蛋白D.虫草菌发酵剂(限器官移植抗排异及肾功能衰竭和肺纤维化)。
2、医保病人诊治中需掌握的原则是:A.首诊负责制B.因病施治原则C.检查按梯次原则D.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3、在诊治中,做法正确的是:A.合理检查、用药,不行无指征的检查、治疗;B.参保人员要求使用某自费药品时,向其做出解释工作,并签订自费知情同意书;C.本可行B超检查,但由于参保人员提出做磁共振检查能更放心,依照参保人员要求开出磁共振检查;D.发现病人就诊时有院外近期相关检查结果,可以参照,不需重复检查,所以不再做,但在病历中有注明。
4、参保人发生伤病后,以下哪些情形基本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A.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B.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负责的;C.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所致伤病的;D.工伤。
5、肺癌患者入院后住院费用较高,医生因费用问题嘱其办理出院后次日再办理二次入院。
6、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时,医保办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对其进行身份核实。
7、所有参保人因病住院治疗时,均不得超过规定的住院天数。
1、城镇职工慢性病病种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恶性肿瘤等。
新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新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2011-11-20医疗保险基金是如何筹集与管理的?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双方共同缴纳。
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保险费,在职职工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参保单位按退休人员养老金(退休金)的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职工必需参加大病医疗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保单位缴纳50元,参保人员含在职职工、退休人员)缴纳50元。
金的征收由财政和地税部门负责,基金征收后存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专款专用,实行收支理。
医疗保险基金是如何划分的?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分为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除按比例计入个人账户外,全部作为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住院医疗费用和门疗费用的支出。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一年最高支付限额为五万元。
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个人账户中的本金和保个人所有,可以结转试用和依法继承,不得提取现金和挪作他用。
≤35周岁36—44岁≥45周岁退休人员缴纳部分(2%)2% 2% 2% —缴纳部分1% 1.4% 2.4% 7% 计3% 3.4% 4.4% 7%病医疗救助基金,用于支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五万元)以上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一年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参保后如何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参保人员持本人的有效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医疗保险卡,可以到新沂市任何一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可直接购买,处方药应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购买。
购药费用刷卡结算,药品目录范围以外或乙类药需先行自负10%的药品费,应由个人现金支付。
4、参保后如何到定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持本人的有效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医疗保险卡,可以到新沂市任何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医疗知识】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医疗保险知识问答1、我国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目标:“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也就是“低水平,广覆盖”。
原则: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属地参保原则,统筹原则,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分担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
其核心内容是建立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医疗费用由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形式?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参加的统账结合(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医疗保险,也包括困难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参加的单建统筹医疗保险(没有个人账户)。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金制度。
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还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4、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参加本地医保,中央、省驻毫单位、市直属单位参加市直医疗保险,县、区所属单位参加县区医疗保险。
参保提供资料: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及工资花名册,用人单位财务报表或工资报表。
5、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如何参保?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合同后,应及时办理保险接续手续,也可以选择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加单建统筹医疗保险。
如果重新就业的,由新的用人单位缴纳费用。
6、职工调动时医疗保险怎么办?职工在本市调入、调出时,可以凭调动证明到市医保中心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调出市外的,个人帐户随同转移。
程序:先在调入地办理参保手续,然后提供调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基金帐号,到调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账手续,不能提取现金。
7、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怎么办?职工退休时,凭退休证明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变更手续,职工退休后,个人不再缴纳费用(退休前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除外)。
医保政策考试题库及答案
医保政策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1.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类型主要包括哪两种?A.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B.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C.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D2.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需要先支付多少比例的医疗费用?A. 10%B. 20%C. 30%D. 50%答案:B3. 以下哪项不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A. 门诊费用B. 住院费用C. 特殊药品费用D. 体检费用答案:D4. 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哪些费用?A. 个人门诊费用B. 个人住院费用C. 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A5.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A. 异地就医备案B. 转诊手续C. 医疗费用报销D. 所有以上选项答案:A二、多选题6. 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A. 参保人员的年龄B. 医疗费用的金额C. 医疗机构的等级D. 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答案:B, C7. 参保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A. 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B. 因意外伤害需要门诊治疗C. 因慢性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D. 因体检需要门诊检查答案:A, B, C8. 以下哪些行为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违规行为?A. 伪造医疗票据B. 虚报医疗费用C. 重复报销D. 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非医疗消费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9. 参保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
()答案:错误。
参保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且符合报销条件。
10. 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自由支配,用于任何消费。
()答案:错误。
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支付医疗费用。
四、简答题11. 简述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答案: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通常包括: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先自行支付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就医结束后,携带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报销申请;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比例和范围进行报销。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医疗保险政策问答1、什么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依法对职工的基本医疗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
与养老保险一样,它是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障的一个基本险种。
2、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筹集比例是多少?答: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缴费率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7%缴纳,在职职工缴费率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3、如何为参保职工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答、参保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和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总额的划入部分组成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4、如何办理住院备案手续?答、参保人员须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由接诊医师填写备案表交医院医保科审查同意,患者所在单位盖章后报县医保中心备案后办理住院手续。
急诊可先住院,3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住院未经批准,按自费处理。
5、参保人员患病转诊、转院手续如何办理?还要注意哪些问题?答:因统筹地区内定点医院医疗条件和技术力量所限,参保人员确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诊治的,由统筹地区内定点医院出具证明,经医保中心备案后方可转院。
转外住院发生的医药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增加5%。
未经批准私自转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出院后,由本人凭转外住院备案表、住院医疗费用明细表、病历复印件、医疗费单据等到县医保中心报销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
参保人员转院治疗时还应注意所用药品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采用的治疗项目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发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负担。
6、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其用药、诊疗检查有什么规定?答:参保人员住院期间,采用的药品参照《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西药和中成药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
“甲类目录”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效果好,比同类药品价格低的常用药;“乙类目录”是可供临床治疗选择、疗效好,同类药物中比“甲类目录”的药品价格略高的药物。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解答一、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是指用人单位、个人、集体组织和政府等,按规定缴纳(筹措)资金,形成医疗保险基金,在参保人员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就医诊疗时,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其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而缓解和减少参保人员因患病引起的经济风险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单位参保范围?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三、用人单位职工在什么地方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手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
用人单位的职工(含退休人员)在单位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局办理参保手续。
四、用人单位的职工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的时间?用人单位应从与职工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之月起,为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职工的缴费金额如何确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实行按月缴费,职工个人应缴纳的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
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其中: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 的,按300% 确定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 的,按60% 确定月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的月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的月缴费基数之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个人的缴费费率为2%,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为8.5% ;大额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 元/ 月,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 1.5%。
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个人缴费部分按月从其划拨的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多少?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男应满30年、女应满25 年,其中本人在我市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满10 年,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知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政策知识一、什么是门诊统筹?基本医疗保险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以下简称“职工门诊统筹”),是指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后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达到一定起付标准、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予补助的制度。
二、门诊统筹基金如何筹集?1、城镇职工自2013年4月1日起,按照统账结合方式缴费(即按10%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个人不再另外缴费。
按照单建统筹方式缴费(即按5.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于每个医疗年度初次缴费时一次性缴纳全年180元;2、城镇居民自2013年4月1日起,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含大学生),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后,个人不再缴费。
三、参保人员如何签约?参保职工每年4月份、参保居民每年1月份与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签约。
签约采取单位集中签约、个人签约、网上签约相结合的方式,自签约后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一是参保人员到单位集中办理签约。
二是本人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的,可持身份证)直接到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签约。
三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中办理签约。
参保人员办理签约手续后,原则上一年内不得变更。
到期如需变更,参保居民、参保职工可分别于次年1月份、4月份到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签约手续。
如不办理变更手续,则原定点约定自动延续生效。
四、参保人员如何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暂无社会保障卡的,可持身份证)到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结算时只需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并在门诊统筹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主动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并配合医护人员核对身份,就诊时应自觉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各项规定,不得要求医护人员违规变造、更改医疗文书和各种病情证明材料,不得多开药或重复开药。
五、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城镇职工正常缴费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人员,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门诊费用,每次超过20元以上部分,由门诊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实际支付限额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分别为800元、900元。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基本医疗保险是指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机构代扣代缴、财政补贴等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目前,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下文将为大家介绍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养老金制度和个人账户制度分别是什么?基本医疗保险的养老金制度是指,参保人员在退休时,可以领取由医保部门发放的一笔养老金,来补充其退休后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而个人账户制度则是指,参保人员每年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会被划入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报销医疗费用。
同时,个人账户里的余额还可以产生利息,这些利息也可以作为医疗保障使用。
二、能否同时参加多种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同时参加多种基本医疗保险,但需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每种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标准;2.每种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限不冲突;3.多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用不重复。
三、医保基金是由谁负责管理?医保基金是由政府和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共同管理的。
其中,政府主要负责医保基金的筹措和分配,社保基金管理机构则负责医保基金的投资管理和使用。
四、医保报销的费用如何确定?医保报销的费用根据医保目录和费用标准来确定。
医保目录是一份列举了可以报销的医疗项目和费用标准的清单,参保人员在就医前需要先了解自己所参加的医保的目录清单和相关报销比例。
五、就医时如何使用医保报销?在就医时,需要先查看医疗机构是否具有与自己参加的医保相符合的药品和服务,然后在就医过程中,需要向医生出示自己的医保证件,并确认可以报销的项目和比例。
就医后,需妥善保留有关证明和单据,准备好报销申请材料,然后前往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报销申请。
六、医保可以报销哪些医疗费用?医保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1.门诊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等;2.住院费用,包括住院押金、医疗费、药品费、诊疗费等;3.特殊人群的医疗费用,如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4.一些特定的医疗项目费用,如大病救助、门诊慢性病管理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的宣传问答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的宣传问答根据《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泰政规〔2011〕18号)和《靖江市政府关于调整和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靖政规〔2013〕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从2013年7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将进行调整。
现就有关调整政策做如下解答:一、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医保缴费年限应有多少年?答:从2013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应不低于25年,女性不低于20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应不少于15年。
【例】张女士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其医保保龄累计为18年,其中视同缴费5年,实际缴费13年。
对照政策,张女士达不到“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的要求,需一次性补缴2年的医保费用,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二、什么是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答:视同缴费年限为参保人员按国家和省规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与我市2000年7月1日实行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之和。
2000年7月1日后补(追)缴的2000年7月1日前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得作为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的计算,男性最长不超过10年,女性最长不超过5年。
【例】王先生1984年4月参加工作,合同制工人,1987年4月参加职工养老保险,2000年7月1日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费至退休年龄。
其1984年4月至1987年3月这3年为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1987年4月为我市开始实施企业养老保险时间),1987年4月至2000年6月这13年3个月为养老实际缴费年限,合计16年3个月,在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区间内,但根据男性医保视同缴费年限规定,王先生医保视同缴费年限为10年。
【例】李女士1996年参加工作,2003年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后根据有关政策,追缴了1996年至2003年的职工养老保险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2、困难单位参加住院医疗费统筹(不建立个人帐 户),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4.5%比例缴纳基本医 疗保险费,工资总额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年均 工资60%,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作 为缴费基数。
3、滞纳金:参保单位逾期未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除补缴欠缴数额外,应按日加收欠缴金额的2‰滞纳 金。对欠费单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从欠费次月1日 起停止支付。停止支付期间的医疗费暂由本人垫付, 待用人单位补缴欠费后,按规定予以审核支付基本 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 下列比例按月划入:在职职工以本人缴费工资为 基数,按年龄段按比例划入:45周岁以下(含45 周岁)按3%(含个人缴费部分)划入;45周岁以 上按3.5%(含个人缴费部分)划入;退休人员按 本人退休金总额的4%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本金 和利息归参保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二)参保范围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以下用人单位 及其人员: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 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3、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4、中、省市直及外地驻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 其职工; 5、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中符合国家规 定的退休人员。
(4)转外就医报销
① 经批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职工,转院 后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患者出 院后一个月内必须持住院医疗费明细单,住院疾 病诊断书,住院病历和医嘱复印件、IC卡复印件、 医疗保险证复印件及有效报销单据,到医保中心 申报审核。
② 恶性肿瘤放、化疗属于一个治疗周期的只需在 第一转院时办理转院审批,余下疗程只需到医 保监督科备案。只收一次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在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关乎民生福祉的重要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了医疗保障和安心。
然而,对于这一政策,您可能存在许多疑问。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通过问答的形式,对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详细的了解。
一、什么是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由政府组织实施,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为城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其目的是减轻居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日照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具有日照市城镇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2、在日照市长期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三、如何办理参保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社区、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对于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 6 个月办理参保手续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缴费标准是怎样的?缴费标准会根据不同的年份和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
一般来说,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补助,个人缴费部分也会有相应的标准。
居民可以通过银行代扣、网上缴费、税务窗口缴费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
五、参保后能享受哪些医疗待遇?1、门诊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报销。
2、住院待遇参保居民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3、大病保险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金额的部分,可以享受大病保险补偿。
六、报销的比例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1、报销比例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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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疗保险的组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一,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遭受经济损失而建立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承受的经济风险。
第一、本地转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如何办理?答: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到张店区医保处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张店区医保处为参保人开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参保人将《参保凭证》交至新参保地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给张店区医保处,张店区医保处将《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寄回新参保地经办机构。
第二、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答: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第三、公务员补助缴费标准是多少?答:享受公务员补助机关、事业单位,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和退休金工资总额的3%缴纳公务员补助费用。
第四、个体劳动者缴费标准是多少?答:个体劳动者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5%的比例缴纳。
正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按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
第五、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缴费标准是多少?答:年初按168元标准缴费。
以后年度根据基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具体调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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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一、哪些单位和人员应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是怎样确定的?
答: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主要来源于两个部分:一是个人缴费全部划给本人;二是医疗保险机构从参保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划出一部分,用于建立参保人员门诊个人账户。
门诊账户金额=计费基数×2%+计费基数×系数×本人年龄。
在职职工以缴费工资为计费基数,退休人员以养老金为计费基数(最低为1100元/月)。
在职职工计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计费基数。
系数为50岁以上人员0.03,50岁以下人员0.02。
三、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答:报销比例=基本比例+本人年龄×0.25%。
基本比例为:当地医院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78%;转外地医院在职人员70%,退休人员73%。
最高报销比例为100%。
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哪些规定?
答:一是必须在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前提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按照单位与个人的合并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三是初次参保人员须在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才能报销住院费用;四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应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不够的须一次性补足相差年限。
五、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年限如何规定?
答:2004年12月31日前,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辞职人员和原国有、集体企业破产(改制)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35周岁,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应满10年(含)以上;男年满40周岁、女年满30周岁人员连续缴费年限应满15年(含)以上;男未满40周岁、女未满30周岁人员连续缴费年限应满20年(含)以上。
六、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及封顶金额是多少?
答: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转外地医院1400元;退休人员的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降低100元;参保人员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住院起依次下降100元。
起付标准最低不低于200元。
从2011年起,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5万元/年。
七、乙类药品和部分支付费用诊疗项目个人负担比例是多少?
答:(一)乙类药品个人负担比例为15%;
(二)部分支付费用诊疗项目个人负担比例为15%;
(三)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患者,使用乙类药品或部分支付费用诊疗项目的个人负担比例为10%;
(四)理疗项目(针灸除外)个人负担比例为30%。
八、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范围和标准是多少?
答:(一)甲类特殊疾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
门诊放化疗按照住院费用有关规定报销。
(二)乙类特殊疾病:精神病、帕金森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胰岛素依赖。
报销比例为70%,最高报销标准为200元/月。
(三)丙类特殊疾病:2级以上高血压病、糖尿病、结核病、肝硬化失代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脑出血后全瘫或偏瘫、扩大性心肌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硬皮病。
报销比例为70%,最高报销50元/月。
甲类特殊疾病按规定实行定点医疗、定点购药,乙、丙类特殊疾病可在门诊特殊疾病定点药店和医疗机构前端结算。
九、工资收入变化后门诊个人账户如何划入?
答: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或养老金发生变动时,所在单位应及时申报;从单位申报增减变动的次月起,调整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计算基数;单位申报增减变动之前发生的补发工资或补发养老金不作为医疗保险基金征费基数,也不补记门诊个人账户。
十、单位参保人员如何实行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
答:(一)2007年7月1日前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10年;2007年7月1日后参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二)单位参保在2007年7月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再补缴医疗保险费;以后办理退休的人员,按规定一次性补缴相差年限医疗保险费。
单位参保人员补缴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参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缴纳。
补缴相差年限医疗保险费不补记门诊个人账户。
(三)单位为参保人员补缴相差年限的医疗保险费,按以下办法计算:补费人员退休时医疗保险月缴费工资×缴费费率9%×相差缴费月数。
(四)参保单位改制、破产、撤销、合并或重组时,所在单位应以本市上年度退休人员平均医疗费为标准,为退休人员一次性清算缴纳10年的医疗保险费。
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本人已经达到参保缴费最低年限,或已经一次性补缴相差年限医疗保险费的,纳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后,不再清算医疗保险费。
十一、在外地参加医疗保险算不算参保年限?
答:(一)在我市境外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保,参加医疗保险后,无免责期,原参保年限按统一政策规定执行。
(二)在我市各县(市、区)和市本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本市内调动的,其参保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三)军人退出现役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在军队参加军人医疗保险时间连续计算为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年限。
十二、单位参保补缴医疗费过渡办法有哪些规定?
答:凡是医疗保险机构支付单位参保人员上年度医疗费(包括门诊个人
账户、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和住院医疗费用)总额,超过该单位上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的部分,由该单位补缴50%。
逾期未缴清的医疗保险机构暂停支付单位医疗费用,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由该单位自行解决。
已经一次性补缴相差年限医疗保险费的退休人员,纳入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社会化管理后,不再纳入补缴医疗费过渡办法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