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72课时教学大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本科72课时)教学大纲
《反不正当竞争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LA3152、课程名称(中文):反不正当竞争法课程名称(英文):Unfair Competition Law3、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4、先修课程:民法原理、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5、面向对象:知识产权法本科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7、教材、教学参考书:教材:《竞争法教程》邵建东编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版主要教学参考书:《反不正当竞争案例实录与解析精要》叶必丰、徐晨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其他主要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属于知识产权法学本科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
本课程由竞争法理论和制度(6学时)与各种不正当行为(30学时)两个部分组成组成,是知识产权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我国经济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课堂学习,使学生了解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内容,掌握解决相关法律问题的技术方法,进而提高法学整体的分析和研究能力。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学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对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教学要求。
具体教学内容如下(括号中的数字为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第一章竞争法总论(2)1.竞争法的产生及其原因2.竞争法的发展及趋势3.竞争法的主要内容4.竞争法的地位与作用5.我国竞争法的产生与现状要求:理解竞争和竞争法的概念,了解竞争的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掌握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内容。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编码:022109B中文名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英文名称: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课程类别:专业基础及核心课程(必修)总学时:64总学分:4适用专业:法学本科先选修课:法理学、宪法学二、课程的性质、目标与任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是法学本科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及核心课程。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与讲授,使学生能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法律制度,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三、课程教学基本要求通过学习本课程,要求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限制公权力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熟悉各种行政法基本理论、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规范,正确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明确行政行为的基本规则及行政诉讼相关的规定,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课程教学内容及要求第一章行政法概述(8学时)【教学目标与要求】1、教学目标:正确理解行政法上的行政,使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法学有个系统全面的认识和把握。
2、教学要求: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学生了解行政的涵义和分类、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以及行政法的历史发展;理解行政法特征、地位与作用以及行政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的条件;掌握行政及行政法的含义及特点、行政法渊源与分类、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行政法律关系的相关内容,为系统学习行政法打下坚实基础。
【教学重点与难点】1、教学重点(1)行政法概念(2)行政法基本原则2、教学难点行政主体【教学内容】第一节行政与行政法(2学时)一、行政法的基本范畴——行政(一)行政的含义(了解)(二)行政的特征(理解)(三)行政的分类(了解)二、行政法(一)行政法的概念(重点)(掌握)(二)行政法的特征(理解)(三)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掌握)第二节行政法的渊源与分类(2学时)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渊源(掌握)二、行政法的不成文法渊源(掌握)三、行政法的分类(了解)第三节行政法律关系(2学时)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掌握)二、行政法律关系特征(一)行政主体(难点)(掌握)(二)行政相对人(掌握)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掌握)四、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理解)五、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理解)第四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学时)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了解)二、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合法性原则(重点)(掌握)(二)行政合理性原则(重点)(掌握)(三)程序正当原则(重点)(掌握)(四)高效便民原则(掌握)(重点)(五)诚实守信原则(重点)(掌握)(六)权责统一原则(掌握)(重点)【本章思考题】1、何谓行政法?2、行政法有哪些渊源?3、我国行政法原则包括哪些?4、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第二章行政组织法(6学时)【教学目标与要求】1、教学目标: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行政组织法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概念行政特征概述概念和体系任务行政法法律渊源和相邻领域的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指引功能功能解释功能补充功能基本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内容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第三章行政主体概念辨析概念和判断权判断标准名责行政主体行政机关、行政机构类型被授权组织相关问题行政授权行政委托第四章公务员公务员的范围概述公务员的分类任职条件职务的取得任职方式兼任职务考核、奖励、处分公务员职务的履行交流回避辞职职务的丧失辞退退休纠纷解决申诉制度人事仲裁第五章行政行为行政性概念和特征法律性外部性抽象与具体单方与双方依职权和依申请行政行为分类羁束与裁量授益与负担要式与不要式成立成立、效力与合法效力合法行政法规的制定制定问题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制定和其他效力等级批准行政立法监督备案撤销与改变相同机关制定的立法冲突与适用规则不同机关制定、效力等级不同的立法不同机关制定、效力等级相同的立法第七章行政许可性质概述特征分类设定的范围设定设定的权限设定的程序行政许可实施的主体实施的一般程序实施实施的特殊程序实施的特别程序责令改正监督检查撤销许可注销许可撤回许可性质概述特征种类设定创设规定行政处罚实施的主体实施实施的规则实施的程序自觉履行执行强制执行第九章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概述行政强制执行法院的非诉执行种类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实施主体实施的一般程序实施的特殊程序行政强制方式设定行政强制执行实施主体实施的一般程序实施的特殊程序申请法院的非诉执行受理审查和裁定裁执分离制度行政程序概述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的启动调查与证据告知与陈述申辩决定行政程序一般行政程序时限制度送达与费用案卷制度行政程序的简化与变通行政决策的听证行政听证行政决定的听证书面听证第十一章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关公开体制主管部门公开主体工作机构绝对不公开的信息相对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方式公开方式与场所公开的场所主动公开的程序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年度报告监督检查制度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案范围(审什么)管辖制度(谁来审)主要参加人(审谁)行政诉讼法诉讼程序(怎么审)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用什么审)裁判和执行(审理结果及其实现)主体标准受案标准行为标准结果标准法律明确列举的案件受案范围受理的案件学理解释扩充的案件单行法补充的案件法律明确排除的案件不受理的案件其他应当排除的案件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的管辖基层法院管辖级别管辖中级法院管辖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管辖具体的审判组织地域管辖的原则地域管辖的例外管辖制度地域管辖跨区域管辖共同管辖及其选择移送管辖裁定管辖指定管辖移转管辖管辖异议制度第十四章行政诉讼的参加人一般确认规则原告特殊情况一般确认规则诉讼参加人被告特殊情况第三人其他参加人代表人代理人第十五章行政诉讼的程序起诉条件起诉起诉期限起诉方式受理方式立案不予受理的救济驳回起诉书面答辩应诉出庭应诉一审普通程序一审简易程序诉讼程序审理二审程序再审程序共同诉讼与合并审理自愿撤诉撤诉不愿撤诉视为撤诉与缺席判决对民事纠纷的处理对其他争议的处理对刑事犯罪的处理对行政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证据规则的特点概述证据的种类和形式要求举证责任举证举证时限第三人举证证据调取行政诉讼证据证据调取和保全证据保全质证的对象质证对几类特殊证据的质证对不同形式证据的质证对证据真实性的认定认证对证据关联性的认定对证据合法性的认定第十七章行政诉讼的裁判与执行法律、法规的适用行政规章的适用裁判的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司法解释的适用驳回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一审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赔偿判决裁判与执行对复议决定的判决对行政协议的判决二审裁判再审裁判裁定其他问题决定裁判结果的公开对裁判文书的执行执行制度行政行为在诉讼和复议期间的执行先予执行第十八章行政复议主体标准受案范围行为标准结果标准条块管辖复议管辖条条管辖自我管辖复议转送复议参加人申请人等被申请人申请复议程序受理行政复议审理证据规则与法律适用证据规则法律适用结案的期限不作出复议决定结案结案与执行作出复议决定结案结案后的后续处理措施复议决定的执行复议诉讼自由选择复议前置但不终局复议和诉讼的衔接关系复诉自由但复议终局复议前置且终局主体要件行为要件构成要件结果要件因果要件法律要件《国家赔偿法》修订前的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国家赔偿法》修订后的归责原则行政赔偿范围请求人资格的确定请求权行使的时效行政赔偿请求人一般情况行政赔偿共同侵权案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侵权机关被撤销的案件行政复议加重案件上下级交办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行政事实行为侵权的赔偿程序行政追偿程序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方式和计算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方式和计算国家赔偿的方式和计算侵害财产权的赔偿方式和计算精神损害的赔偿方式国家赔偿金的支付人身损害赔偿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民事与行政司法赔偿赔偿请求人赔偿关系赔偿义务机关的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后置原则司法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复议程序赔偿程序赔偿委员会处理程序赔偿委员会重审程序司法追偿程序精神损害赔偿问题赔偿方式和标准的完善可得利益的赔偿问题惩罚性赔偿问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_ (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教学大纲二、课程简介(不超过300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法学专业16门主干课之一,为我校法学专业的必修课。
开设本课程,旨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根据高等教育的要求,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及实际应用的教授,使学生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法律制度,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该课程既具理论性又具实践性,通过教学,学生应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制度,了解我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和树立学生的法制观念和意识,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知识点(一)基本知识点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行政法的法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历史发展;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国家行政机关概述,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与体制,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行政职务关系;被授权的组织,被委托的组织;行政相对方概述,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行政法制监督概述,行政法制监督主体的监督。
行政行为的涵义,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行政行为的成立及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行政立法概述,行政立法主体,行政立法的程序,对行政立法的监督;行政许可制度概述,行政许可的程序;行政强制概述,行政强制执行,即时强制;行政合同概述,行政合同的种类,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行政指导概述,行政指导的种类,行政指导的地位、意义和作用,行政指导中的行政救济;行政处罚概述,行政处罚的原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管辖与适用,行政处罚的程序,行政处罚的执行;行政监督概述,一般行政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行政责任。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适用专业:法律事务适用层次:高起专适用教育形式: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考核形式:考试所属学院:法学院一、课程简介本课程是高等学校法学学科基础必修课。
二、课程学习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期望达到如下目的:第一、使学生初步掌握行政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能够初步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所授一般原理解决社会生活中遇到的行政法问题;第二、引导学生反思当下法治建设进程中与“权力制约”、“权利保障”的相关现象,让学生学会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方法,引导学生对法学真正感兴趣并为中国法治水平的提高贡献心力。
三、本课程与相关课程的关系先修课程:法理学、宪法学等后续课程:国家赔偿法学、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等四、课程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前言:行政法学的一般介绍『知识点』1、行政法学的源与流。
2、当代主要的行政法学参考书目。
3、当代主要行政法学家。
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知识点』1、行政行政及行政国的定义、公行政的含义。
2、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控制与规范行政权、难以制定统一法典的法。
3、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是研究行政法的科学。
『重点』行政法的含义及其研究内容。
『难点』行政法的研究内容。
『基本要求』1、识记:行政、行政法、行政法学。
2、领会:行政法的基本特点。
3、简单应用:能对我国行政法的发展脉络进行说明。
4、综合应用:无。
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知识点』1、概述法源的涵义、行政法的一般法源。
2、我国行政法的法源宪法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法律解释,条约与协定。
『重点』我国行政法法源的位阶。
『难点』我国行政法法源位阶的判断。
『基本要求』1、识记:我国行政法法律渊源的表现形式。
2、领会:我国行政法法律渊源。
3、简单应用:能对具体的行政法规范性文件判断位阶。
4、综合应用:无。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知识点』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涵义2、行政法的一般基本原则依法行政原则,越权无效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开放教育行政管理本科一门必修课,,5学分,90学时。
二、学习材料本课程的学习材料包括:1、《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皮纯协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2、《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习指导书》,杨毅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学习目的与要求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是使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及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培养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学习内容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合同;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责任;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等。
五、大纲:第一编导论第一章行政法概论重点掌握:1、行政法的概念2、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点3、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4、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5、行政法的法源与特点一般掌握:1、行政的涵义2、行政法的分类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重点掌握:1、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特点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求3、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和具体要就一般掌握:1、自由裁量权的含义第二编行政法上的主体第三章行政主体概述重点掌握:1、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职权的含义、内容与特征3、行政职责的含义与内容一般掌握:1、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关系2、行政优先权、行政受益权的含义与内容第四章行政机关重点掌握:1、国家行政机关的概念与特征2、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3、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4、能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一般掌握:1、行政机关的种类2、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3、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调整及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第五章公务员重点掌握:1、公务员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2、行政职务关系的含义和内容3、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一般掌握:1、公务员的两种法律身份的划分2、公务标志及其意义第六章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的组织重点掌握:1、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2、被授权组织的类型与法律地位3、行政委托的概念与特征4、被委托组织的法律地位5、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一般掌握:1、行政委托条件第七章行政相对方重点掌握:1、行政向对方的概念2、行政相对方的法律地位一般掌握:1、行政相对方的分类第八章行政法制监督主体重点掌握:1、行政法制监督的含义2、行政法制监督的构成3、行政法制监督的监督方式第三编行政行为第九章行政行为概论重点掌握:1、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行为的内容和效力3、行政行为的成立及合法要件一般掌握:1、行政行为的分类2、行政行为的五小、撤销和废止第十章行政立法重点掌握:1、行政立法的概念、特点与基本原则2、行政立法主体3、行政立法的基本程序一般掌握:1、行政立法的分类2、对行政立法的监督第十一章行政许可重点掌握:1、行政许可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许可的意义3、行政许可的程序一般掌握:1、行政许可的分类第十二章行政强制重点掌握:1、行政强制的含义与特征2、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特征与性质3、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4、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般掌握:1、行政强制的种类2、行政强制执行与其他概念的区别3、行政强制执行的原则4、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5、即时强制的含义、种类和条件第十三章行政合同重点掌握:1、行政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作用2、行政合同履行原则3、行政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一般掌握:1、行政合同的种类2、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和解除第十四章行政指导重点掌握:1、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指导的种类一般掌握:1、行政指导与相关概念的关系2、行政指导的意义和作用第十五章行政处罚重点掌握:1、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处罚的原则3、行政处罚的种类4、行政处罚的设定5、行政处罚的主体6、行政处罚的使用条件7、行政处罚的程序一般掌握:1、行政处罚与相关概念的区别2、行政处罚管辖的确定3、行政处罚的执行第十六章行政监督重点掌握:1、行政监督的概念及其与监督行为的关系2、一般行政监督的概念、种类和方式3、行政监督的概念和特征4、监察机关的任务、职责及权限5、审计监督的概念及其要素6、审计机关的职责与权限一般掌握:1、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意义和作用2、行政监察的程序3、审计监督的种类4、审计监督的程序第十七章行政责任重点掌握:1、行政违法、行政不当的概念及行政违法的特征2、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一般掌握:1、行政责任的追究2、行政责任的承担第四编行政救济第十八章行政救济概述重点掌握:1、行政救济的概念与特征一般掌握:1、行政救济的途径第十九章行政复议重点掌握:1、行政复议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复议的原则和作用3、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范围4、行政复议的范围5、行政复议的管辖一般掌握:1、行政复议的基本程序第二十章行政赔偿重点掌握:1、行政赔偿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3、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4、行政赔偿的范围5、行政赔偿责任的例外6、行政赔偿请求人的资格与范围7、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掌握:1、行政赔偿的程序2、行政追偿的概念、要件及追偿人与被追偿人3、我国国家赔偿方式第五编行政诉讼第二十一章行政诉讼概述重点掌握:1、行政诉讼的概念与特征2、行政诉讼的构成要件3、行政诉讼法的概念、特征及作用4、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一般掌握:1、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关系2、行政诉讼法的渊源第二十二章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重点掌握:1、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2、行政诉讼管辖的基本内容一般掌握:1、确立受案范围的原则与方式2、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第二十三章行政诉讼参加人重点掌握:1、行政诉讼参加人与行政诉讼参与人的概念与范围2、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3、原告的概念、特征与类型4、被告的概念、特征及被告的确定5、第三人的概念与特征6、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特征与种类一般掌握:1、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2、共同诉讼的概念与种类3、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与诉讼地位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证据重点掌握:1、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与特点2、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3、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一般掌握:1、行政诉讼证据的来源2、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证据审查判断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第二十五章行政诉讼程序重点掌握:1、起诉的概念与条件2、第一审程序的概念与审理方式3、第二审程序的概念与审理方式4、审判监督的概念与审理方式5、执行的概念、根据与条件6、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概念与种类一般掌握:1、起诉的程序与方式2、第一审程序的基本内容3、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4、执行程序的基本程序与执行阻却第二十六章行政判决、裁定与决定重点掌握:1、行政判决的概念与类型2、行政裁定的概念与适用范围一般掌握:1、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的依据第二十七章涉外行政诉讼重点掌握:1、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和一般原则。
课程教学大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考察课堂 表现
抢劫案件的 1
侦查
小组报告
课堂展示
分工学习、 课堂报告、 展示打分 交流问答
第五讲 现场 2
勘察(二)
涉黑案件的 1
侦查
第六讲 侦查 2
询问
毒品案件的 1
侦查
第七讲 特殊
侦查措施
2
贪污贿赂案 1
件的侦查
第八讲 强制 2
侦查措施
盗窃案件侦 1
查
第九讲 侦查 2
试验和辨认
诈骗案件侦 1
查
附件 2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基本信息(Course Information)
课程代码
*学时
*学分
LA324 (Credit 32
2
(Course Code)
(Credits)
Hours)
*课程名称
(中文)刑事侦查学
(Course Name) (英文)science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其它
(More)
备注
(Notes)
备注说明: 1.带*内容为必填项。 2.课程简介字数为 300-500 字;课程大纲以表述清楚教学安排为宜,字数不限。
investigation and have a general understanding of the process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In
addition, the course will train students' criminal investigation ability, such as logical reasoning,
课程教学大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课 程 简 介 (Description)
程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法系统化的介绍,让学生了解国际商事仲裁在解决 国际商事纠纷和贸易争端中的地位和作用,通过对国际商事仲裁的机构设置及其运行机 理等介绍,使学生对国际商事了解仲裁有较为切实的认知,课程将结合具体的案例,将
国际商事仲裁的理论知识与国际商事仲裁实务相结合,为使学生对国际商事仲裁这一具
课程性质 (Course Type)
专业选修课程
授课对象 (Audience)
法学本科专业学生
授课语言
(Language of 中文 Instruction)
*开课院系 (School)
凯原法学院
先修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程
(Prerequisite)
授课教师 (Instructor)
课程网址
(Course Webpage )
期末大作业:50 分。
参考教材: *教材或参考资
料
1、 赵秀文:《国际商事仲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4 年版
(Textbooks & 2、 赵秀文:《国际商事仲裁法原理与案例教程》,法律出版社 2010 年版
Other Materials) 3、 邓瑞平:《国际商事仲裁法学》,法律出版社 2010 年版
课程教学大纲(course syllabus)
*学 习 目 标 (Learning Outcomes)
(1)知识的获得,通过系统化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概念和 理论知识,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框架和原则,丰富学生的知识面。
(2)观念的形成,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国际商事仲裁在处国际贸易法律纠纷中的 独特作用,启发学生将未来实务工作中,尤其是国际贸易争端解决中,采用国际商事 仲裁的可能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简介本科72学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简介课程代码LA104课程简介:本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学说和制度的基本体系、内容及其最新发展,并能初步掌握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相应的法律实际问题。
课程内容包括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绪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行为原理、行政立法、行政规范、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指导、行政程序法、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概述、行政赔偿、行政补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概述、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程序、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涉外行政诉讼等部分。
本课程中教师会根据内容的需要安排课堂案例分析讨论。
Brief Introduction of the Course:The teaching objective of this course is to make students master fundamental conceptions and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grasp doctrines, fundamental systems, contents and latest development of institutions in 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and have the capability ofpreliminarily applying their just learned knowledge to analyze related practical legal problems. The course includes following contents: introduc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and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Law; general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Law; parties in administrative legal relationship; principles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s; administrative legislation; administrative norms; administrative imposition;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administrative control; administrative penalties; administrative compulsion; administrative assistance; administrative rewards; administrative adjudication; administrative contract; administrative directio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al Act; administrative legal supervision; overview of administrative remedy; administrative compensation; administrative redress; administrative review; overview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reviewing scope and jurisdiction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parties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evidence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pplication of law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judgment; holding and decision i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with incidental civil action;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involving foreign interests. During the course, teacher will make arrangements of case analyzing and discussing in class according to the contents if necessary.撰写人:朱芒院(系)公章:院(系)教学主管签字(盖章):时间:。
课程教学大纲-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进度安排及要求(Class Schedule& Requirements)教学内容学时教学方式作业及要求基本要求考查方式第一讲刑事诉讼法概述3 讲授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第二讲刑事诉讼法的目的和原则3讲授、课堂讨论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第三讲管辖与回避制度3 讲授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第四讲辩护与代理制度3讲授、课堂讨论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第五讲强制措施制度3 讲授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第六讲证据制度3讲授、课堂讨论小作业听课、完成作业作业的课堂讨论记分第七讲附带民事诉讼制度3 讲授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第八讲立案程序3讲授、课堂讨论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第九讲侦查程序 3 讲授小作业听课、完成作业作业的课堂讨论记分第十讲审查起诉程序3讲授、课堂讨论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第十一讲审判程序3 讲授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第十二讲执行程序与特别程序3 讲授听课、、课堂讨论积极发言考察课堂表现*考核方式(Grading)期末考试:100分。
*教材或参考资料(Textbooks & Other Materials) 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刑事诉讼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第5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其它(More)备注(Notes)备注说明:1.带*内容为必填项。
2.课程简介字数为300-500字;课程大纲以表述清楚教学安排为宜,字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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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信息
1、课程代码:
2、课程名称(中文):破产法
课程名称(英文):Bankruptcy law
3、学时/学分:36学时/2学分
4、先修课程:民法、民事诉讼法
5、面向对象:法学院本科
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
7、教材、教学参考书:
教材:《商法》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教学参考书:《中国商事法》王保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修订版
其他主要参考资料:《企业破产法》、《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课程性质和任务
破产法是商法学科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学的分支学科,是高等学校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必修课。
本课程主要介绍破产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破产法学是研究有关破产申请、受理、宣告以及清算等有关公司破产制度的科学。
本课程教学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破产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
论,熟悉有关破产制度的法律法规,并训练学生应用破产法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
破产法的教学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对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教学要求。
具体教学内容如下(括号中的数字为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第一章破产法概述(4)
1.破产和破产法
2.破产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破产的概念与特征;破产与民事执行制度的
区别;破产法的概念与基本内容。
第二章破产申请和受理(4)
1.破产要件
2.破产申请的提出与受理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破产要件的概念、内容和各学说观点;破产
能力的概念与内容;破产申请的提出;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企业涉诉
案件的正确处理;破产案件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
第三章债权人会议(4)
1.债权人会议的概念与组成
2.债权人会议的召集及其职权
3.破产监督人制度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债权人会议的概念;债权人会议的性质;债
权人会议的组成;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债权人会议的议决规则及其决议的效力;破产监督人的一般职权。
第四章和解与整顿制度(2)
1.概述
2.和解制度
3.整顿制度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各国破产立法中各种预防破产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我国和解整顿制度的特点与不足;我国提起和解程序的法律条件;破产和解的具体程序;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企业和解整顿的依法终结及终结后债务的清偿。
第五章破产宣告(2)
1.破产宣告
2.破产宣告裁定的法律效力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破产宣告立法中的申请主义与职权主义;破产宣告对债务人的法律效力;破产宣告对债权人的法律效力;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行为的效力;破产程序中的撤销权;清算组行使合同解除权对相对人发生的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第六章破产财产(2)
1.破产财产的概念与特征
2.破产财产的范围
要求:重点掌握的问题:破产财产的概念;各国立法对破产财产不同的
立法原则;我国《破产法》对破产财产范围的规定;哪些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
第七章破产债权(2)
1.破产债权的概念与特征
2.破产债权的范围与确认
3.未到期破产债权的清偿
4.破产程序中的连带债务问题
5.破产案件中的保证责任问题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破产债权的概念、特征及权利行使上的特点;
我国破产立法对破产债权范围的规定;破产债权的审查、确认程序;未到期破产债权的清偿与扣除利息问题;附条件债权在破产宣告后的清偿问题;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对破产债权人的清偿问题;连带债务人破产时,其他连带债务人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问题;破产程序中的保证责任问题。
第八章别除权、取回权、抵销权(4)
1.别除权
2.取回权
3.抵销权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别除权的概念与特征;别除权产生的法律依据;别除权人的破产申请权与债权申报义务;别除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上的权利;取回权的概念与特征;一般取回权及其正确行使;出卖人取回权及其正确行使;行纪人取回权及其正确行使;代偿取回权及其正确行
使;抵销权的概念与作用;破产法上抵削权行使的特点;各国立法禁止破产抵销的规定。
第九章破产管理人制度(4)
1.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2.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与职责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破产管理人的概念;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
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方式及我国在此方面应进行的改革;破产管理人的职责;破产管理人的义务。
第十章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分配(4)
1. 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变价
2. 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的支付与破产分配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清算组对破产财产实施收集的方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概念和特征;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各自包括的范围;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拨付与清偿的原则和方法;破产分配的顺序。
第十一章破产程序的终结(2)
1. 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和终结的程序
2. 免责制度
3. 复权制度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破产程序终结的原因;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效力;免责制度的概念和意义;破产人获得复权的方式。
第十二章破产救济与破产责任(2)
1.破产救济
2.破产责任
要求:重点掌握下列问题:我国现行破产救济制度的基本内容;我国现
行有关破产救济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措施;概述破产责任的追
究;我国破产欺诈行为的具体表现;破产程序中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
破产程序中违法犯罪行为的表现与刑事责任等。
四、实验(上机)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课程无实验和上机的教学安排。
五、对学生能力培养的要求
本课程属于大学本科法学专业中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
课程内容包括理论推论、法律规范研究和案例分析。
在任课教师的引导下,学生通过听取教师讲授、课堂讨论,能逐步掌握相应的破产法的理论知识,学会解剖实际的破产法现实案件方法和技巧,从而培养分析具体问题的能力。
六、其它说明
1、课程教学网站:
2、基于学业规范的要求:应遵守学校《上海交通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中的有关学术诚实方面的规定。
3、个性化的要求:希望学生能采用积极发言等方式参与到课程中来。
撰写人:韩长印院(系)公章:院(系)教学主管签字(盖章):×××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