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二队包保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煤矿安全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必须建立科学的奖惩制度。
本文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
一、奖励制度1. 完善奖励机制:对于在煤矿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职级等,力求形成鼓励先进、激励干部职工的氛围。
2. 设立先进个人奖:每年评选出一批在煤矿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优秀成绩的个人,给予先进个人奖。
先进个人奖旨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勤奋工作,积极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提高煤矿安全水平。
3. 鼓励科技创新:对于在煤矿安全科技研发和应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
这有助于促进煤矿安全科技的创新,提高煤矿安全的技术水平。
4. 加强宣传教育:对于在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宣传教育是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手段,应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二、处罚制度1. 建立违法违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煤矿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必须依法严惩,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加强责任追究:对于在煤矿安全事故中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这有助于形成责任明确、失责必究的工作氛围,提高煤矿安全的管理水平。
3. 加大罚款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适当增加罚款金额。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方式,可以起到警示作用,提高违法违规者的成本,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4. 加大依法处理力度:对于涉嫌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对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应有处罚,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三、监督机制1. 加强日常监督: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对于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煤场管理制度奖罚
煤场管理制度奖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煤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场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煤场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煤场管理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法律效力和执行力。
第四条公司将采取奖罚相分离的奖惩制度,旨在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坚持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五条公司将采取奖励员工的方式,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第六条员工的奖励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提升、奖金、荣誉奖励、技术职称晋升等。
第七条员工的奖励标准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价、安全生产记录以及对企业的贡献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八条公司将定期组织表彰优秀员工,并在公司内部传播,以激励其他员工向他们学习。
第九条公司将为员工设立表彰先进的奖项,并举办颁奖典礼来给予公开表彰。
第十条公司将给予员工公开表彰的机会,使员工的奖励得到公司内外的认可和尊重。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违反公司纪律、影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处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扣减绩效工资、降职、辞退等。
第十三条处罚标准将根据员工的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影响程度等方面进行评定。
第十四条公司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规的员工予以列入黑名单,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将对严重违规的员工进行可以在一定限度内公开的处理,以给予其他员工以警示。
第十六条公司将对违规的员工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并要求其改正错误,避免再次犯错。
第四章奖罚相结合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奖罚机制,确保奖励和处罚相对等,公平合理。
第十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评价、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实行奖罚相对。
第十九条公司将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工作素质,增加员工的绩效评价和奖励机会。
第二十条公司将加强宣传,广泛普及奖罚制度,激励员工争做优秀员工,避免犯错。
煤矿采煤奖惩制度汇编范本
煤矿采煤奖惩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采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实际,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企业。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的原则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分明。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对象:在煤矿采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矿工、技术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奖励方式:(一)通报表扬;(二)颁发荣誉证书;(三)给予物质奖励;(四)晋升工资、职称;(五)优先安排培训、学习、休假等。
第六条奖励条件:(一)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二)在煤矿采煤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实现安全高效生产;(三)积极投身煤矿安全生产改革与发展,为煤矿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
第七条奖励程序:(一)由所在煤矿企业提出奖励建议;(二)报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批;(三)公布奖励决定。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惩罚对象:在煤矿采煤工作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责任人。
第九条惩罚方式:(一)警告;(二)记过;(三)降级、撤职;(四)罚款;(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十条惩罚条件:(一)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三)故意隐瞒安全事故,逃避责任;(四)其他严重违反煤矿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第十一条惩罚程序:(一)由所在煤矿企业进行调查核实;(二)报上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批;(三)公布惩罚决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奖惩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第十四条各煤矿企业可根据本奖惩制度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煤矿采煤奖惩制度汇编范本旨在引导矿工、技术和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安全生产观念,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同时,通过奖惩制度激发矿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实现安全高效生产。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是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工作的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而制定的具体操作规定,包括奖励措施和惩罚措施。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的范例:1. 奖励措施:1.1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创新、事故预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煤矿单位,给予表彰和奖金的奖励。
1.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积极主动、具有技术能力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的奖励。
1.3 安全生产新技术应用奖:评选出在煤矿安全生产中成功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等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金的奖励。
2. 惩罚措施:2.1 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违反操作规程等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生产、责令停产整顿等。
2.2 安全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对未能严格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区域安监局或督察单位,将其失职失责情况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2.3 违规行为行政处罚:对违反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警告、吊销许可证等。
3. 奖惩实施机制:3.1 制定奖惩标准: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制定奖惩标准。
3.2 奖惩评选机构:设立专门的煤矿安全奖惩评选机构,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评选奖惩对象。
3.3 奖项颁发程序:按照奖惩评选机构的评选结果,进行奖项的颁发,并将颁奖情况予以公开。
3.4 处罚执行程序: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执行单位应及时组织实施,并将处罚执行情况予以公开。
4. 监督和评估机制:4.1 监督检查机构:设立专门的煤矿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煤矿安全奖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 定期评估和总结:定期对煤矿安全奖惩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4.3 督促落实措施:对于奖惩措施的执行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认真履行责任,确保奖惩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
是指为了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激励全员参与安全责任,并对安全责任履行良好的员工进行奖励的一项制度。
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考核主体:煤矿全体员工均纳入考核范围,考核主体可以是煤矿的内部安全监测部门或者由煤矿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考核。
2. 考核标准:根据相关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考核标准,包括对煤矿事故数、事故处理及应急救援情况、安全培训情况、安全设施完善程度等方面的评估。
3. 考核方式: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方式,一般通过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巡查等形式开展。
4. 奖励办法:对于安全责任履行良好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晋升机会等。
5. 不良行为处理:对于不按照安全制度要求行事、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员工,可以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必要时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6. 定期评估和调整: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定期对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进行评估和调整,提高其科学性和针对性。
通过实施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可以有效激发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良性发展。
同
时,也可以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范文(二篇)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范文一、前言煤矿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加强对全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培养和奖惩机制建设,本文制订了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旨在推动煤矿全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稳定运行。
二、奖励考核内容1. 安全管理绩效奖励针对全员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突出贡献,建立奖励机制,通过评审和评分等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评选出的个人或团队将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安全责任履行奖励根据煤矿工作岗位和责任,对全员的安全责任履行进行考核,将达标的个人进行公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
3. 安全技能竞赛奖励定期组织安全技能竞赛,通过检验和评估员工的安全技能水平,优秀者给予奖励,并组织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
4. 安全创新奖励鼓励全员在工作中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问题的能力,对发表创新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并予以示范和表彰。
5. 安全宣传奖励对于在煤矿安全宣传工作中积极参与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通过评选和表彰的方式予以奖励,并发放奖金和奖品。
三、奖励考核程序1. 制定奖励考核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的要求,结合具体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标准,确保标准科学合理。
2. 考核对象确定根据煤矿的组织结构和工作分工,确定参与安全责任奖励考核的全员范围,并明确责任人。
3. 考核指标设定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率、隐患整改率、安全培训合格率等。
4. 考核方式确定考核方式可以采用定期考核、定期评估、不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通过实地检查、资料审查、面试等形式进行考核。
5. 考核结果公示对于考核合格的个人或团队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向全员进行通报,以激励大家共同致力于煤矿安全生产。
6. 奖励发放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政策,对合格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发放,并及时记录和归档。
四、奖励考核管理1. 奖励资金管理建立奖励资金专门账户,对奖励资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发放奖励资金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煤矿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激励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全体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2. 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的;3. 在安全生产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4. 在安全生产中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实施,取得显著成效的。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提成奖励:对超额完成安全生产指标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奖励;2. 奖金奖励: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3. 评选年度安全标兵,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七条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职、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八条警告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情节轻微的;2. 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间接责任的;3. 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
第九条记过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情节较重的;2. 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3. 在安全生产中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条降职、撤职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2. 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3. 情节恶劣,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2. 在安全生产中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3.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章奖惩程序第十二条获得奖励的职工,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矿井领导批准。
第十三条违纪职工的惩戒,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报矿井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奖惩决定书应明确奖励或惩戒的内容、依据和期限。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范本
煤矿安全奖惩制度范本一、奖励制度1. 优秀安全生产单位奖励为激励和表彰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我们设立了以下奖励制度:(1) 煤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措施、人员培训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煤矿单位进行表彰,予以奖励。
(2) 矿长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上取得突出成绩的矿长进行表彰,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展示出杰出能力和卓越表现的个人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2. 安全生产贡献奖为鼓励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和贡献于煤矿安全工作,我们设立了以下贡献奖励制度:(1) 安全文化建设贡献奖:对在煤矿安全文化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员工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2) 安全技术创新贡献奖:对在煤矿安全技术创新研究、应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研人员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3) 素质教育推进贡献奖:对在煤矿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给予一定金额的奖金。
二、惩罚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我们制定了如下追责制度:(1) 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按照不同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等处分。
(2) 对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相关奖励资格。
(3) 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且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并取消其工作合同。
2. 安全生产纪律处罚制度为确保人员遵守煤矿安全生产纪律,我们制定了如下处罚制度:(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依照员工手册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罚款、停工、解聘等。
(2) 对有关煤矿设施设备、防护设备的破坏行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责令赔偿损失。
3. 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为建立较为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信用体系,我们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员工安全档案,记录员工的安全生产记录和履职情况。
(2) 对违反安全纪律、发生意外事故的人员进行信用扣分,并在个人档案中予以记录。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奖惩实施细则1. 奖励对象1.1 奖励对象为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企业、部门和个人。
1.2 获得奖励的企业和部门必须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没有主观或客观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并取得一定的安全生产成绩和效益。
1.3 获得奖励的个人必须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没有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技术提高,为安全生产事业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2. 奖励类型2.1 劳务奖励:包括表扬信、荣誉证书、纪念品、奖金等。
2.2 非劳务奖励:包括授予党政军荣誉称号、奖章、检查考察、参加国内外煤矿安全生产会议等。
2.3 劳务和非劳务奖励可同时授予,但总奖金额不得超过获奖企业和个人生产成本的3%。
3. 奖励程序3.1 奖励推荐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煤矿安全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等单位推荐获奖对象。
3.2 奖励评审评审委员会由煤矿主要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及安全生产代表组成,对推荐的企业、部门和个人进行初评,评选出候选单位和个人。
3.3 奖励公示对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4 奖励审批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奖励证书、奖金和纪念品等。
4. 惩罚对象4.1 惩罚对象为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部门和个人。
4.2 鉴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往往带来严重后果,特别是对工人生命和财产造成损失,个人的违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惩罚类型5.1 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规,对违规企业和部门给予罚款、停产整顿、责令改正等行政处罚。
5.2 合同承包和管理制度失信:对存在合同承包和管理制度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通报,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在煤矿矿区内参与任何经济活动。
5.3 刑事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安全生产事故,追究相关个人刑事责任。
6. 惩罚程序6.1 惩罚依据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为惩罚依据。
煤矿管理奖罚制度
煤矿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所有员工,包括管理层和一线作业人员。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奖励:- 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班组及成员一定的物质奖励。
- 对于提出有效安全生产建议并被采纳的员工,根据建议实施效果给予奖励。
2. 技术创新奖励:- 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提出并实施技术创新,显著提高生产效率或降低成本的员工,给予奖励。
3. 优秀员工奖励:- 定期评选优秀员工,对于工作表现突出、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惩罚:-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 对于因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2. 工作失误惩罚:- 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生产损失或影响生产进度的员工,根据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 违反纪律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影响团队和谐的员工,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
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一、概述为规范矿山生产管理、落实奖惩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特制定本规定。
二、奖惩考核1. 奖励(1)生产奖励针对生产中出现的矿山非常规状况(生产条件不好),员工团队通过判断、优化工艺及操作,最终保障了生产完成并整改了异常情况,能够获得由公司颁发的生产奖励。
(2)技术创新奖励对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并成功解决问题,或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生产效率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员工和团队,将授予相应的技术创新奖励。
2. 惩罚(1)责任追究如因员工行为或失职造成事故或生产损失,将责令员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工作追究责任,甚至开除员工。
(2)处罚企业将采取一些制度化的处罚措施:例如,吊销安全文明员工称号、评优评先等工作。
(3)惩罚性降薪对于违规操作、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员工将被扣除部分工资。
三、奖惩记录公司将建立工作处罚记录和表彰记录,监管管理人员对员工相关工作的考核,将以工作记录为重要的参考依据。
四、责任追究1. 指导思想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和企业安全生产规定,正确处理矿山生产中的背离、违规违纪、失职渎职、重大安全事件等问题,充分发挥责任追究的警示、震慑作用,打造企业安全文化,确保矿山安全稳定运行。
2. 目的通过责任追究,督促领导班子和员工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
3. 原则责任追究原则必须坚持“依法、公正、透明、自查自纠、从严从实”的方针,切实做到按照法律规定,认真调查、认定责任。
4. 实施步骤(1)责任认定对事故场所的责任人员进行查证和取证,认定监管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事宜;(2)整改措施公司督促有关承担责任的人员认真总结事故经验,及时出台整改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执行;(3)处罚措施责任追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当事人进行警告、降薪、带薪停职、开除等处罚;五、总结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责任追究工作,制定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将贯彻和执行,从而确保每个员工在岗位上安全无事故,公司的生产和经营顺利开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是指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奖励和惩罚的具体实施办法。
下面列举一些可能包括的细则内容:
1. 奖励措施:
- 安全生产责任人奖励:按照责任人层级和责任区域划分,对安全生产责任人实行奖励制度,如年度优秀安全生产责任人、季度优秀安全生产责任人等。
-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如个人创新成果奖、个人安全生产技能竞赛奖等。
- 安全生产团队奖励:对煤矿内部的安全生产团队进行奖励,如优秀安全生产监控小组、优秀安全生产突击队等。
- 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奖励:对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形成较好工作风气的单位进行奖励,如优秀安全生产示范煤矿、优秀安全生产示范车间等。
2. 惩罚措施:
- 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可以采取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
- 安全责任人追责:对安全生产责任人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导致事故发生的,可以追究其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 安全生产不合格产品处理:对生产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产品进行下线、召回和淘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罚。
- 煤矿安全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罚:对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认定,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这些奖惩实施细则旨在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倡导安全优先,切实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的实施办法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某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
某矿奖惩考核及责任追究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励员工乐观性,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某矿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建立奖惩制度,促进员工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嘉奖制度第四条嘉奖是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乐观性和创造力,以评定员工的优秀表现,并作为员工个人职业发展的紧要参考。
第五条嘉奖分为个人嘉奖和集体嘉奖两类。
个人嘉奖1. 优秀员工奖对矿山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和嘉奖,包含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先进技术工作者奖对在技术创新、技术改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嘉奖,包含奖金、荣誉证书等。
3. 优秀岗位劳动者奖对在岗位工作中出色表现,对工作流程进行改善、提高工作效率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嘉奖。
集体嘉奖1. 优秀团队奖对表现突出的生产团队进行表扬和嘉奖,包含奖金、奖品等。
2. 突出贡献奖对对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进行表扬和嘉奖,包含奖金、荣誉证书等。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六条惩罚是为了管束员工的行为,在员工违规、违纪或者工作不达标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七条惩罚分为警告、停职、解聘三个级别。
第八条以下行为将被视为违规、违纪:1.不听从管理、违背命令;2.玩忽职守、失职失责;3.不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4.偷窃、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5.偷工减料、供应虚假数据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6.拖延工期、影响生产的行为;7.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或安全隐患的行为;8.酗酒、赌博等影响工作纪律的行为;9.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10.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行为。
第九条依据违规、违纪的严重程度,可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1.警告:对细小违纪行为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进行记录;2.停职:对严重违规行为予以停职处分,期限依据情况而定;3.解聘:对严重违规行为或累积多次违纪的员工予以解聘处分。
煤矿奖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奖罚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煤矿全体员工。
第三条奖罚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奖优罚劣,激励员工积极投身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安全生产奖、突出贡献奖、优秀员工奖、技术创新奖等。
第五条安全生产奖: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无违章行为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得到有效处理的员工,给予奖励;3.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主动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六条突出贡献奖:1. 对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创新、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七条优秀员工奖:1. 对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表现优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的员工,给予奖励;2. 对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勇于创新,为煤矿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八条技术创新奖:1. 对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创新、设备改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奖励;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取得显著效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三章罚则第九条罚则分为:警告、罚款、停工、降职、辞退等。
第十条违章行为及处罚: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隐患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停工、降职、辞退等处罚;2. 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停工、降职、辞退等处罚;3. 违反煤矿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停工、降职、辞退等处罚;4. 违反职业道德,损害煤矿形象和利益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罚款、停工、降职、辞退等处罚。
第四章奖罚程序第十一条奖励程序:1. 员工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公司领导审批;2. 公司领导审批后,给予相应奖励。
煤矿区队奖罚制度
煤矿区队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区队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确保矿区安全生产。
2. 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区队所有在职员工。
二、奖励制度
1. 安全生产奖励:对于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班组集体奖励。
2. 创新贡献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的创新建议,一经采纳并实施有效,给予个人或团队奖励。
3. 效率提升奖励:对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相应的物质或荣誉奖励。
4. 优秀员工奖励: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根据工作表现、技能水平和同事评价综合评定。
三、惩罚制度
1. 安全违规惩罚: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作失误惩罚:因个人疏忽导致生产事故或财产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 违反纪律惩罚:工作时间饮酒、赌博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的,给予警告并记入个人档案,情节严重的予以解雇。
4. 贪污腐败惩罚:贪污、挪用公款或收受贿赂的,一律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执行
1. 奖罚决定由矿区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表现作出。
2. 所有奖罚决定应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性。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矿区管理层提出申诉。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矿区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矿区安全生产的需要。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奖罚制度草案,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综采二队安全奖罚制度
煤矿综采二队安全奖罚制度综采二队安全奖罚制度为了把综采二队的安全管理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在安全管理过程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违法违章必究、奖罚分明,让制度说了算。
依照有关安全法律规程、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奖罚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究、从严务实、按章办事”。
本队全体干部、职工都有监督、举报和制止“三违”的权力和义务。
所有人员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举报“三违”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各采掘工作面和特殊作业地点、在开工前,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不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的,罚队第一责任者100元。
无规程、无措施擅自作业的、罚责任队第一责任者及技术负责人各100元。
各部门安全台帐不健全、记录不详细罚第一责任者50元。
“周五安全活动日”及安全质量班评估工作必须正常开展,并做好记录,否则每少1次罚第一责任者50元。
值班领导及值班工作人员无故不上岗或中途脱岗的,发现一次罚50元。
井上下责任范围、作业地点、工作场所、工业卫生、环境卫生不清理,造成脏、乱、差罚部门领导100元。
特除工种人员未持证上岗,发现一次罚100元。
对发现“三违”不制止、不教育的人员,同“三违”者同等处罚。
对管理、制止、举报“三违”的人员进行殴打、谩骂和打击报复的,根据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直至开除或移送司法机关。
对发生人身事故和三级以上非伤亡事故隐瞒不报的罚责任者100元。
凡按要求应参加安全检查质量标准化验收人员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不遵守安全检查质量标准化验收纪律的罚款100元。
入井带烟、火和其它易燃品入井者,以及在井下吸烟者,一律开除。
酒后严禁入井,不听劝阻者罚款100元。
新工人未经培训,严禁入井,如发现私自入井者,罚款50元。
发现在井下躺卧、睡觉者,罚款50元。
第24条:“三违”人员被查处时谎报姓名的,罚款50元。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也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意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实施奖惩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就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以期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一、奖励制度(一)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重要作用,积极主动参与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资金奖励等。
(二)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中起到重要作用,集体协作紧密,安全意识强,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资金奖励等。
(三)优秀安全生产岗位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工作起到重要作用,不断创新、积极进取的工作岗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资金奖励等。
(四)安全生产优秀技术人员奖:对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具备一定技术水平,不断学习和掌握新技术,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称号、资金奖励等。
(五)其他奖励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其他奖励措施,以激励广大人员积极参与煤矿安全生产。
二、惩罚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违反煤矿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流程,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等。
(二)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煤矿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对于事故责任单位,可以给予罚款、暂停生产等惩罚措施。
(三)经济处罚:对违反煤矿安全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经济处罚措施,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四)停产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煤矿,可以采取停产整治措施,直到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解聘:对违反煤矿安全规定,严重失职失责的人员,可以解聘处理,终身不得从事煤矿相关工作。
(六)其他惩罚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立其他惩罚措施,以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采煤班组奖罚制度
采煤班组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提高采煤班组的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2. 奖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采煤作业的班组成员。
二、奖励机制1. 安全生产奖:连续三个月无安全事故的班组,给予班组总额为X元的奖励。
2. 超产奖励:完成或超额完成月度生产任务的班组,按照超产比例给予奖励,每超产1%,奖励Y元。
3. 创新改进奖:对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显著提高生产效率或降低成本的班组成员,给予Z元的一次性奖励。
4. 优秀班组长奖:每季度评选一次,根据班组的整体表现和班组长的领导能力,给予优秀班组长A元的奖励。
三、惩罚机制1. 安全事故处罚: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扣除班组B元的奖金,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未完成生产任务处罚:未完成月度生产任务的班组,按照未完成比例,扣除班组C元的奖金。
3. 违反操作规程处罚:对于违反操作规程的班组成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扣除D元的奖金。
4. 旷工处罚:无故旷工的班组成员,每次扣除E元的奖金,并记入个人考核档案。
四、奖罚执行1. 所有奖励和惩罚由班组长提出,经安全生产部门审核后执行。
2. 班组成员对奖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法律法规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奖罚制度草案,具体的奖金数额(X, Y, Z, A, B, C, D, E)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来确定。
此外,所有的奖罚措施都应当符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并得到员工的认可。
《采煤线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小编整理]》
《采煤线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整理]》第一篇:采煤线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平煤股份三矿技术科采煤线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危害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订采煤线安全生产考核奖励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采煤战线各个基层单位及相关生产科室,各单位及科室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职责:1、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及我矿的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2、各部门要强化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坚持上岗前培训考核,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加强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
3、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所管辖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4、班组长对所管辖工作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5、员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6、发生一般事故后,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矿调度室采取措施组织抢救。
二、安全生产奖励: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激励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做出成效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进行表彰奖励。
(1)单位认真执行“三大规程”,积极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全年实现安全目标,年终给予200—5000元的奖励。
(2)出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矿办室,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了事故危害程度的给予表彰或50元及以上的奖励。
(3)对制止举报“三违”人员的,给予表彰或50元/次以上的奖励。
(4)在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重大改革,推广新技术有较大成绩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5)抢险救灾有功人员,给予表彰50—200元/次的奖励。
(6)以上奖励由安质科每季度提出意见后经矿委会讨论决定。
三、违章生产处罚。
1、发生死亡事故及重大以上非伤亡事故,重伤超标,事故单位取消奖励资格,季、年度轻伤事故超标单位取消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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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矿xx队队干师带徒包保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队培训工作更加有效服务生产以及培训工作落实到实处,依据相关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队培训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包保责任制
本着队长对全队培训工作负总责,分管队长负直接责任的原则,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队干包人,一包到底。
坚持谁包保、谁负责,跟踪考核。
包保内容:
1、考试成绩;
2、参加日常安全培训学习;
3、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考核;
二、奖惩制度
1、在每次矿每月抽考中,被包保员工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给予包保队干100元奖励;在队月考中被包保员工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给予包保队干表扬,
2、在河南煤化、焦煤集团组织的考核中被包保员工获的名次,给予包保科干奖励500元。
三、处罚制度
1、在河南煤化、焦煤集团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因被包保员工扣分导致矿受影响的,给予包保队干1000元罚款。
2、在矿考核中,因被包保员工扣分导致区队受影响的,给予包保队干500元罚款
3、本办法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xxx矿xx队
201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