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县“五个到位”创建规范化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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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一治两创实施方案

门源县一治两创实施方案

门源县一治两创实施方案门源县地处青海省西北部,是青藏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青海省重要的生态屏障。

为了进一步推动门源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一治两创实施方案,以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一、推进一治(一)加强生态保护门源县地处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脆弱,生态保护任务艰巨。

因此,推进一治,首先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监测和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推动产业升级门源县以畜牧业为主导产业,但传统的畜牧业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当今的发展需求。

因此,推进一治,要推动产业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特色产业,引导农牧民转变生产方式,提高农牧业生产效益,实现农牧业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两创(一)创新驱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是实施两创的关键。

门源县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大科研力度,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竞争力。

(二)创业创意鼓励和支持创业创意,是实施两创的重要内容。

门源县将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支持措施,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意环境,激发创业者的创业热情,推动创业创意成果不断涌现。

三、强化政策支持为了确保一治两创实施方案的顺利推进,门源县将加强政策支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包括财税支持、土地政策、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为一治两创提供有力保障。

四、加强组织领导一治两创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门源县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确保一治两创实施方案的有效落实。

五、加大宣传力度为了凝聚全县人民的共识和力量,门源县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治两创实施方案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全县人民积极参与,共同推动一治两创实施方案的落地见效。

总之,门源县一治两创实施方案的推出,将有力推动门源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建设美丽门源、富裕门源、幸福门源注入强大动力。

青海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青海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18.01.25•【字号】•【施行日期】201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委组织部、综治办、发展和改革委、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第一条青海省范围内司法所建设的相关事项适用本意见。

第二条司法所是县(市、区、行委)司法局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实行司法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司法所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

第三条司法所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基础设施完善、功能健全、保障有力,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充实、管理规范。

第四条司法所设所长1人,一般应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业务工作量较大的司法所,应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

工作力量不足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收公益性岗位人员、招募志愿者、组织选派挂职等方式补充辅助人员。

辅助人员应当具备满足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

第五条司法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任免调动由县(市、区、行委)委组织部门会同司法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同时征求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意见。

第六条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不得随意挪用、混用。

各县(市、区、行委)司法局按照“一人一档、人编对应、人岗对应”的规定,对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司法助理员职位出现空缺,各地按照空编额度,及时制定招录计划,原则上应在1年内及时补充到位。

第七条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法律相关专业知识,录用坚持“凡进必考、省级统考”的原则,采取公开考录的方式面向社会统一考录。

中央1号文件宣传期间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

中央1号文件宣传期间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

032012 02 28门源县司法局在中央1号文件宣传期间认真开展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工作门源县司法局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宣传活动为契机,搭车借力,深入农牧区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双进户”活动。

在总结以往农牧区法制宣传教育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了以“法制宣传员进村入户、法制宣传资料进村入户”为载体的“双进户”活动。

活动以案例剖析、解答咨询、法制文艺演出等形式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共进村入户2388户, 发放各类法律书籍4万余册,宣传了与农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19部法律法规,举办法制讲座240场次,法制文艺演出7场次,解答群众咨询1.5万人次,深受群众好评。

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

通过整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等措施,我县已有51个村级调委会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截至目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4次,调处矛盾纠纷41起,调解成功40起,调处成功率98%,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继续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

在开展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教育、服务工作的基础上,与县法院联系成立了社区矫正衔接办公室,法院与司法局各指定了1名联络员,衔接办公室的成立,准确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有效预防了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

本期发至: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各办公室,县委任副书记,政府王副县长,人大马副主任,政协才副主席,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祁连山报社,本局各局长,各司法所,档撰稿人:赵力莉签发人:马文杰。

规定动作不走样 自选动作有特色

规定动作不走样 自选动作有特色

“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县人大机关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做到“四个五”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县人大机关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创特色”,努力做到“四个五”,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达到了学习调研阶段的目标要求。

一、精心谋划“五到位”县人大机关自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以来,思想XX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做到了“五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为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成立了以机关党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王先华同志为组长,党总支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专工委、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办检查等工作,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

制定了《县人大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在时间上、工作安排上与县委保持一致的基础上,结合机关实际,注重特色创新,对学习进行了细化,对每一项活动,都明确有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和责任人。

制定了活动日程表,将活动安排到天,任务落实到人,实践活动环环相扣,使整个活动紧张有序地开展。

三是学习资料到位。

为确保机关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为机关干部统一发放学习资料,统一购买学习笔记本和笔。

在每次集中学习时,办公室统一印发学习通知,明确了学习主持人、组织领学人、中心发言人,使每次学习资料全,事项清。

四是思想认识到位。

全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后,人大机关迅速组织,积极行动,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县人大机关全体干部、退休干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到会指导并作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了机关干部的思想,形成了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共识。

五是活动开展到位。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认真扎实开展。

使机关学习实践活动达到了“十个一”的“规定动作”。

即“开好了一次动员会、制定了一个学习计划、开展了一次(九次)集中轮训、通读了一套指定书目、组织了一次(两次)集中测试、参加了一次实践活动、开展了一次专题调研、撰写了一篇体会文章、轮讲了一堂自选课目、举行了一场报告会”二、领导干部“五带头”县人大机关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常委会领导和机关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为干部作了表率。

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甘司办发[2012]121号

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甘司办发[2012]121号

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正文:---------------------------------------------------------------------------------------------------------------------------------------------------- 甘肃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的通知(甘司办发〔2012〕121号)各市、州司法局,甘肃矿区司法局: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司法部、省厅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暨“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暨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基层矛盾纠纷,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即将召开,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至关重要。

人民调解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的第一道防线,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坚力量。

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要在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坚持立足预防、重在化解、健全机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认真贯彻落实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要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1.03.29•【字号】•【施行日期】2021.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各市(地)司法局:现将《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司法厅2021年3月29日全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的规范、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管理制度体系,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内提素质、外树形象,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7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和《全省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黑司通﹝2016﹞11号)的要求,查找当前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存在的不足,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执业形象,促进基层法律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三、内容标准(一)组织机构规范化1.基层法律服务所应当为普通合伙制,有规范的章程、有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名的合伙协议。

2.基层法律服务所只能使用1个名称,名称应当由以下三部分内容依次排列组成:县级行政区划名称,乡镇、街道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字号,法律服务所。

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介绍】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益、解决民间纠纷等重要职责。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各级司法所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

其中,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成为了推动司法所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实施方案背景】司法所作为执法单位,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保证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司法所执法部门仍然存在执法不规范、执法过程不雅观、执法手段不妥当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所的管理,完善司法所的法律服务体系,司法部门制定了《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内容】一、规范司法所执法行为。

司法所在执法工作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行使职权,实行网格化执法,建立案卷档案,制定标准规范,提高执法水平。

同时,对于涉及需要加强依法行政的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使职权,严禁违反法律规定。

二、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

司法所必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于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整改,建立公开透明的反馈机制。

同时,司法所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执法技能和职业素养,德才兼备的员工才能胜任工作。

三、推进司法所服务优化。

为了满足公众预约、咨询、投诉等多方位法律服务需求,司法所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建立全网服务平台,提供在线服务,全面实现“一站式”法律服务。

四、建立执法责任制度。

司法所应建立明确的执法责任制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树立法律意识,强化法律宣传,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和信任度,树立司法所良好形象。

【实施方案的优势】一、规范司法所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

二、提高司法所管理水平,维护司法所工作效率。

三、全面优化司法所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需求。

四、严格执法责任制,保证司法公正。

【总结】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是加强司法领域建设的重要举措。

狠抓五个到位 推动合规文化建设

狠抓五个到位 推动合规文化建设

合规文化建设总结汇总狠抓五个到位推动合规文化建设——XX联社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经验交流材料今年以来,XX市XX区联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紧紧抓住“制度、执行、监督”三个环节,以制度执行年活动为载体,从全面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入手,狠抓“五个到位”,深入扎实做好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防范事故案件,有力地促进了全辖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到位自年初一开始,联社领导班子把合规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

一是成立了以党委书记、理事长为组长,纪委书记、监事长为副组长,经营班子和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执行年”、“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开展和检查督促,落实稽核监察保卫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分别制定了“制度执行年”活动和“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步骤、方法和要求,做到了有的放矢。

三是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联社监事长与各信用社主任、信用社主任与职工层层签订“合规经营、合规操作”自查自纠工作责任书XXX份。

联社领导、部门负责人按照分工各司其责,认真履职尽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己,争做合规带头人,为深化改革和促进发展奠定基础。

二、抓合规意识教育,培训学习到位为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新青员工的合规意识,联社一是把自省联社成立以来出台的制度办法和金融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法规以及各种案例作为学习培训内容,重点提高员工对基本制度的熟悉程度,强化“学法、懂规、遵纪、守制”意识。

二是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的原则,年内联社共组织培训学习班X期,参训人员达XXX人,其中一线员工的学习面达90%以上,使大家真正认识到“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重要性,理解和熟悉自身岗位内控要点,主动预防和发现风险。

三是是采取了自学、集中学、分散学、岗位交流学、互动式讨论学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业务流程合规操作手册》、《安全保卫工作理论与实务》等业务书籍。

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____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司法所在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公平正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我国司法所数量庞大、人员分散、管理不够规范,导致执法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

为了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的执法能力和规范化水平,促进司法所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提升司法所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提高执法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2. 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构建司法所管理体系,确保司法所工作的统一标准;3. 加强司法所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政府、社区和司法所的良好合作机制;4. 提高居民对司法所的满意度,增强社会对司法所工作的认可和信任。

三、重点任务1. 完善司法所的执法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执法工作依法进行;2. 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执法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3. 建立健全司法所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合作;4. 推进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提高办公效率和信息共享能力;5. 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规范和成效。

四、方案措施1. 完善司法所的执法制度和规章制度(1)制定司法所执法工作手册,明确执法机构职责、权责清单以及执法程序;(2)建立司法所执法规范化考核制度,对执法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3)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严禁滥用职权或徇私枉法。

2. 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1)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政策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专业素养;(2)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执法人员的廉洁意识和服务意识;(3)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交流,分享经验和技巧,提升工作水平。

3. 建立健全司法所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机制(1)建立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制度,定期开展执法宣传和法律讲座;(2)建设社区法律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司法所查漏洞、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司法所查漏洞、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司法所查漏洞、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自查报告根据司法局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查和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全力确保我乡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我所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一、我乡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我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截止今年7月底,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名,已矫正期满解矫的有9人。

目前在矫正的有4人,全部为缓刑人员。

在矫对象从年龄来看4人全为成年人,其中60岁以上只有1人,其余3人年龄均在45岁-60岁之间;从犯罪类型看,其中非法持有枪支的3人,聚众斗殴的1人。

今年7月份,我所已实现利用司法定位手机对2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监控管理。

二、规范管理,强化教育(一)落实日常动态管理。

一是及时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核实,了解社区服刑人员思想动态、家庭状况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重点排查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有情绪波动或反常现象,是否有重新违法犯罪的迹象。

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重点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置。

二是规范日常化管理工作,重点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控情况,司法所通过定位系统每天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多次定位检查,查找关机、欠费、离开监管区域、人机分离等情况,掌握重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

三是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

外出请假的社区服刑人员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上报外出目的地、外出时间、外出原因,经司法所核实确认、审批同意才能外出,对于无正当理由的一律不得请假外出,严防脱管、失控现象发生。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及进入特定场所、居住地变更审批等制度。

经排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操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也未发现不经请假而擅自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

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8 各司法所:为了贯彻落实全国zd工作会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的精神,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和作用,根据《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市司法局贯彻〈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就我区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zd组织建设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建设和规范司法所,增强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地区稳定,夯实司法行政工作基础,发挥更大作用。

二、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组织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局成立创建规范化司法所领导小组。

由局长黄保卫担任组长,副局长马小平担任副组长,局政治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基层科、法宣科、安帮科、法制科科长为创建规范化司法所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指导和协调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

三、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工作目标再用2个月的时间,使我区各个司法所人员力量更加充实,队伍素质更加提高,内部管理更加科学规范,办公设施更加先进完善,以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开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确保在20XX年下半年,各司法所全部一次性通过市司法局对我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的主要内容(一)组织机构规范化司法所是区司法局在镇、开发区的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管理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

司法所实行区司法局和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司法所机构编制采用司法行政的单列编制。

2023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3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3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一、前言司法所是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人民群众普遍的法律需求和基本的法律服务工作。

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旨在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的执法行为及工作流程,提高司法所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二、总体目标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在2023年底前,实现司法所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所执法行为合法、公正、专业,提高司法所执法工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基本原则1. 法律优先原则:司法所执法行为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依法行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2. 公正公开原则:司法所执法行为应当公正、公开、透明,不得违法徇私。

3. 依法讲求方法原则:司法所执法工作必须依法讲求方法,注重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的统一。

4. 服务为先原则:司法所执法工作要服务当事人,解答疑问,提供法律帮助,推动社会和谐进步。

四、具体措施1. 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培训:加大对司法所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执法规范和职业道德的培训力度,确保执法人员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法经验。

2. 建立执法规范化制度:司法所要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制度,明确各项执法规程和执法标准,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完善执法工作流程:制定司法所执法工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对于重要案件和敏感案件,要确保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和严密。

4. 建立执法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执法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记录和档案保存,与立案、处罚决定等程序相衔接,确保执法行为的可追溯和可控制。

5. 优化执法设施和装备:对司法所执法设施和装备进行全面检查和改进,确保工作设施和装备的完善和规范,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6. 加强执法监督和评估:建立完善司法所执法监督和评估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并对执法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7. 积极推行信息化手段: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推行电子文书、电子档案等工作方式,提高办案效率和工作质量,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8.07.07•【字号】陕司通[2008]73号•【施行日期】2008.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通知(陕司通〔2008〕73号)各市、杨凌示范区司法局:2004年9月,省委、省政府两办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陕办字[2004]63号),几年来,各地在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2006年9月和2007年11月,司法部两次召开全国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对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为推动我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省厅决定制定《陕西省规范化司法所考核标准》,现下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积极主动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更好地履行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各市司法局要经常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司法部、省厅关于深入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的指示要求和本地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情况以及司法所职能作用的发挥情况,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关心。

二、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强化改革创新、勇创一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争先恐后意识和质量标准概念。

要建立健全领导包抓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使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注重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各地要把创建规范化司法所作为宣传司法所工作、展现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简报等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创建活动成果和先进典型,进一步扩大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影响。

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司法所作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解决民生问题和保障人民权益的重要职责。

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司法所执法不规范、执法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因此,推进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成为当务之急,对于加强司法所执法能力和提高执法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任务:1. 目标:通过实施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规范体系,提高司法所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增强司法所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2. 任务:(1)制定法律法规。

依法制定司法所执法的基本法律规定,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2)建立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司法所执法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执法人员选拔任用、职业培训、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规定,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3)加强执法装备建设。

投入资金,更新执法设备,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

(4)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养和管理,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5)推进信息化建设。

加强司法所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化水平,提高执法效率。

(6)加强协调合作。

加强司法所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形成整体执法合力。

三、实施步骤:1.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专门工作组,由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各级司法所和相关部门参与制定2019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详细实施方案。

2.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明确司法所执法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3. 建立规范管理制度。

根据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制定司法所执法规范化管理制度,确保执法程序的规范和法律原则的实施。

同时,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和职业素质。

4. 加强执法装备建设。

根据司法所执法的实际需要,投入资金,更新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中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司法所的执法工作也逐渐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升司法所的执法水平,保障司法所执法公正、高效、权威,制定2023年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全面落实,并实现以下目标:1. 建立健全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执法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司法所执法规范的要求;2. 提升司法所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3. 加强司法所与社会各方的交流合作,推动执法工作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4. 提高司法所执法的公开透明度,增强社会公众的对司法所执法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二、重点任务1. 完善执法规章制度体系(1)修订完善司法所执法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科学合理、便于操作;(2)制定《司法所执法行为规范》,明确司法所执法人员的权责和行为规范;(3)加强对执法规章制度的宣传、培训,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并严格遵守。

2. 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1)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2)举办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3)加强道德教育和职业操守培训,塑造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3. 建设执法监督机制(1)建立健全司法所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2)加强对司法所执法的外部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监督的效果和效率。

4.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1)加强司法所与公安、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2)建立健全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机制,共同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3)加强司法所与律师、公民、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与交流,解决相关问题。

5. 提高执法的公开透明度(1)完善执法信息公开的制度和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执法工作的信息;(2)定期组织公开执法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估;(3)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收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和举报,及时处理。

县司法局五个到位

县司法局五个到位

县司法局“五个到位”
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
县司法局强化措施,坚持做到“五个到位”,切实做好法律政策进村入户工作,促进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使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认识到位。

做到对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认识到位,强化思想、提高认识,下大力气抓好“法律政策宣讲进村入户”,把普法宣传工作作为活动的重点,整合社会多种力量,形成合力,创造齐抓共管局面。

二是培训到位。

做好对农村法制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重点是把村干部,党团员、青年、户主等人作为普法骨干,先学一步,重点培训。

三是体系建设到位。

建立健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体系,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到位。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基础工作,重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构建普法网络,做到组织、人员、工作三落实,使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有组织保证。

四是宣传材料到位。

做到法制宣传材料到位,一方面,筹措资金征订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书刊;另一方
面,结合农村当前实际,自己编印了一部分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并将这些书刊、手册,分发到村及农户手中,使广大宣传骨干和群众有了不见面的“老师”,加强了对普法工作的指导,推动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是依法办事到位。

坚持做到依法办事,加强普法的自觉性,使农民认识到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作用,提高了他们对普法工作的认识,踏踏实实地将“法律政策宣讲进村入户”落实到位。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命名“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决定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命名“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决定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命名“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司法厅
•【公布日期】2020.12.24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2.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命名“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的决定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司法局:
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司文〔2019〕75号)和《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通知》(豫司文〔2019〕76号)要求,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抓手,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统筹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各地审核推荐,省司法厅实地调研和综合评定,决定命名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柳湖司法所等278个司法所为2020年“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希望此次命名的“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为2021年全省全部建成三星以上规范化司法所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大抓基层基础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厅统一安排,进一步提高站位、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持续推动司法所
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河南省司法厅
2020年12月24日附件:2020年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名单(278个)。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09.03.24•【字号】赣司基字[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赣司基字[2009]6号2009年3月24日)各设区市司法局:司法所是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和希望。

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几年,我省司法所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司法所建设的步伐,省厅决定,从今年开始,由各设区市对本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现将《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细化、量化考评办法,形成考核机制,每年第四季度开展一次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考评。

考评按不达标、达标、标兵司法所三个等级进行,达到标准的由设区市司法局予以命名,省厅将不定期组织抽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加大力量,采取过硬措施,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省司法所都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建设标准。

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根据《司法部关于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机构正规化1、经编制部门下文建立司法所,机构规格副科级,有3名以上政法专项编、地方行政编或地方全额拨款事业编的工作人员。

2、司法所为县(市、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实行县(市、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领导,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

3、司法所设所长1人,四人以上大所可设副所长,实行所长负责制。

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牢牢把握团结发展主题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牢牢把握团结发展主题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门源回族自治县是海北藏族自治州唯一的民族自治县,辖区总面积6902.26平方公里,历史上曾为“丝绸之路”的辅道,是青海省的“北大门”。

下设4镇8乡109个行政村,地区总人口15.96万人,其中农牧民12.92万人,占81%;有回、汉、藏、蒙古等21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10.07万人,回族7.4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63.1%和46.4%。

境内主要有伊斯兰教、藏传佛教两大宗教,面对多民族多教派的县情,历届县委、县政府始终牢牢把握“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来抓,开创了全县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事业进步、宗教和顺有序、民族关系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民族团结基础进一步夯实。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门源县不断夯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增强凝聚力。

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大力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强化思想道德、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感恩、形势政策教育,有针对地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八进”、校园“七进”、寺院“六进”、社区“五进”等活动,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了“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个维护”意识。

“一把手谈创建”访谈、“中小学生与家长同做共答民族团结进步知识作业题”等特色宣传活动和各乡镇开展的民族文化活动月、体育赛事、广场文化等群众性文化宣传活动,增强了宣传实效,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

——和谐稳定的机制不断完善。

围绕巩固提升“全国平安先进县”建设成果,继续狠抓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落实网络化管理。

建成重点城镇和社区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大调解机制,创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字”、人民调解“六诊”、维护边界稳定“四个一”、促进团结开寺的“八个一认同”教育等工作法,有效控制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全县呈现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创造了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自2005年以来,门源县连续两次获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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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门源县“五个到位”创建规范化司法所
(2010年9月6日)
近年来,门源县在创建规范化司法所工作中,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水平推进,在人员落实、经费保障、规范管理、业务培训、设施配备等五个方面落实到位,确保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一是人员落实到位。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2008年,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从政法各部门中选拔12名具有法律专业,率先在全省一次性配齐12个司法所长,落实了副科级职级待遇。

针对司法所成立后无工作人员的实际,我县把12个乡镇综治干事列入司法所工作人员,帮助司法所开展日常工作。

与此同时,解决大学生志愿者3名、见习岗位16名、公益性岗位8名全部充实到各司法所工作。

目前,青石嘴司法所工作人员达6人,浩门、泉口、东川司法所达4人,其余8个司法所工作人员均达3人。

二是经费保障到位。

2007年,积极争取国债资金120万元,修建完成了办公面积100平米以上的12个基层司法所;逐年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经费,由2006年的3千元提高到了现在1.2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按期拨付到位,足额下沉到各基层司法所;2009年,为司法行政下拨业务办案经费20万元。

三是规范管理到位。

按照省州司法行政半年创建规范化司法所目标要求,为各司法所统一制作了的印章、竖牌和制度牌。

制定了《门源县基层司法所管理办法(试行)》、《司法所九项职责》、《司法所工作语录》、《年度考核乡镇5+1制度》、《司法所车辆管理办法》、《关于下达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后勤财务经费保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年初签订《基层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考核内容和奖罚措施,
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目标考核,年终进行综合目标考核并兑现奖惩。

四是业务培训到位。

开展了以“五个一”(参加一次业务培训、形成一篇调研报告、撰写一篇案例分析材料、制作一份规范的调解协议文书、上一堂法制宣传课)为主题的司法所长“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司法所长在“办文、办会、办事、办案”的能力。

坚持司法所月会制度,形成了以“局长带所长、所长教所长、律师指导所长”的学习交流机制,通过交流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农牧民群众服务。

五是设施配备到位。

为12个司法所配齐了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办公设备,解决了7个司法所的交通用车;积极筹措资金23万元,配备了桌椅板凳、沙发、档案柜等基础办公设备,极大地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8个离县城较远的司法所开通宽带,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月报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的网上传输。

近两年来,各司法所认真履行“九项职能”,稳步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纠纷、维护稳定、平安建设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县巩固、提高“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成果的主力军。

目前,司法所的工作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为构建平安门源、法治门源、文化门源、和谐门源营造了宽松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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