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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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再认识

奉化市司法局方敬誉

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作,也是整个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所在。努力把基层司法所建设好,把基层司法所各项职能发挥出来,使基层工作活跃起来,对于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更好地围绕党的工作中心,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对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看到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加快推进司法所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当前的大好机遇,推进我市司法所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司法所的地位和作用

在我国现有的司法行政体系中,司法所是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直接面向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重要职能,是司法行政机关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的重要渠道和前沿阵地。

司法所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它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保障民生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司法所承担着本辖区普法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担负着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性工作,是基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司法所通过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民间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化解、承担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以及法律援助等项职能,发挥着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防线作用;司法所通过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对服务“三农”、服务民生、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起着保障作用。此外,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法组织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综治、信访等部门协作联动,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完善基层法治机制的重要使命。

司法所的基础地位决定了它是司法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能的组织保障,尤其在指导和依托的社会组织网络体系(包括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法律援助等工作网络)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龙头作用。实践证明,只要把司法所建设好,各项职能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才能夯实打牢,即所谓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强。因此,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强化司法所工作,是抓基础、促全局的关键环节,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根基所在,重点所在,希望所在,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并当作是一项硬任务狠抓落实,力求取得实效。

(二)新形势下司法所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加强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促进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是司法所工作的主要职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变化,基层各种涉法问题不断增多,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都要求我们进一步强化司法所的工作,以满足基层对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日益增长的需求。最近,省委、宁波市委和奉化市委先后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文件,这为司法所建设和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长期以来,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具有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服务改善民生的职能优势。但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仍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困难。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司法所在镇(街道)机构改革中机械地与综治中心合并,职能有所削弱;作为县级市的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所

建设面临的困难缺乏信心,有畏难等情绪,抓司法所建设只求面不求本;司法所队伍人员调动频繁,整体素质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任务的需要,亟待改善提高;个别地方由于管理体制不顺,管理工作不能到位,司法所人员被随意抽调,不能保证专职专用,从而影响职能作用的发挥。对此,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司法所建设面临的挑战和困难,按省委、市委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抓住新的发展机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推进司法所建设工作。

(三)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的意义

1、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机关服务“两创”,服务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最近省司法厅先后发出文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五年行动计划》,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战略,也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大局指明了方向,提出了任务。目前,我市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正在加快建设宁波南郊现代化生态城市。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打破了原有的利益格局,形成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大量出现。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解决和化解利益冲突,是服务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环节。司法行政工作担负着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职能,在推行民主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司法所植根基层,直面民生,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积极推进司法所建设,大力加强司法所工作,是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两创”、服务保障民生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事关全局,我们应该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为服务“两创”、

服务保障民生奠定扎实的基础。

2、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是加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又快又好发展的基础工作。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体系中最基层单位,是司法行政大多数职能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的直接组织者、承担者和实践者,所谓“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我们只有着力将司法所建设好了,司法所的工作加强了,职能充分发挥出来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才有可靠的组织保障,根基才稳固,司法行政自身建设和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服务“两创”,服务保障民生才能落到实处。司法所工作直接为基层党委、政府服务,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司法所建设和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理解、信任和关心,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因此,我们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尽最大努力把司法所这个窗口和平台建设好,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好地满足和解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只有把司法所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才有基础,才有后劲,才有作用,才有希望。

推进司法所建设,事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全局,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和省委、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精神上来,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司法行政事业长远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总体部署,精心组织,精心实施,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确保司法所建设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二、司法所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

近年来,我市司法所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市11个基层司法所,有6个经评审考评被评为省级示范司法所,但从深层次看,规范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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