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银行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加强对资金的运作和掌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涉及银行存款的业务和操作。
第三条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应遵从合法、规范、高效、安全、稳健的原则。
第二章存款操作第四条公司每月将闲置资金及时存入银行,并依据企业的资金周转需求确定存款金额。
第五条公司将存款资金依照实际需求分为部门性存款和企业性存款两部分进行管理。
第六条部门性存款指的是由各部门依据其实际业务需求自行办理的存款,存款期限为一年以内。
第七条企业性存款指的是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的存款,存款期限由财务部门依据资金周转情况和市场利率确定。
第八条部门性存款由各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须提前报备财务部门,确保管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办理企业性存款的申请和办理手续,确保管款期限、利率等信息的准确性。
第三章存款监管第十条公司建立存款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负责存款监管工作,包含存款的申请、办理、监督和结算等。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确保管款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存款进行分类、标识和记录。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每月综合资金周转情况和存款利率,及时对存款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存款监管台账,记录存款的开户行、账号、存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信息。
第四章存款利息第十五条公司存款利息依照市场利率和协议商定,由银行自动结息。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及时核查银行结息,确保利息计算的准确性。
第十七条存款利息收入将纳入公司财务收入,并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纳税。
第五章存款解除和调整第十八条公司发生重点更改或业务调整时,应及时调整存款计划。
第十九条存款解除和调整应经财务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条调整后的存款计划须符合公司资金流动性的要求,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资金安全。
第二十一条存款解除后,财务部门应妥当处理解除存款的相关手续和资金调度。
第六章监督与风险掌控第二十二条公司建立存款监督与风险掌控机制,防范和化解存款管理中的各类风险。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存款管理,规范银行存款结算行为,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行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分子公司,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指的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第四条企业发生的经济往来,除《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中使用现金的规定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第五条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计划部负责,日常管理由财务计划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企业开设账户的审批程序:企业账户分为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与临时户,开设与注销的审批流程为:资金管理专员申请→财务计划部资金主管复核→财务计划部主任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企业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
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一、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绩效工资、季度兑现、津补贴、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二、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三、临时存款账户: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在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四、专用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缴税业务或农民工预储保证金等资金收付,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异地结算账户:属于一般存款账户,不能取现,只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工程款。
如该账户为共管账户则由双方共同持有印鉴,一方持财务专用章,另一方持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印鉴卡、银行IC卡、开户资料等由海盛公司统一管理,并且在共管账户使用期间,甲、乙双方不得对账户资料进行变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情况除外。
在办理共管账户业务时,必须由甲、乙双方各自所指定的人员持相关印鉴到柜台办理,严禁通过网银等其他形式操作。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我司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司全体员工及各部门,涉及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付、存储、保管、使用等环节。
二、现金管理2.1 现金收入(1)各部门在收到现金时,应及时开具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款项来源、金额、日期等信息。
(2)收到现金后,应在当天将现金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2.2 现金支出(1)各部门需提前申报现金支出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照批准金额领取现金。
(2)现金支出需凭有效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报销,严禁虚报、冒领。
2.3 现金保管(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现金保管,确保现金安全。
(2)现金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三、银行存款管理3.1 银行账户管理(1)公司应在具备合法资质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并报财务部门备案。
(2)公司银行账户不得出借、出租或转让给他人使用。
3.2 银行存款收付(1)公司各项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截留、挪用。
(2)公司各项支出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
3.3 银行存款核对(1)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对账,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相符。
(2)如发现账务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四、监督检查4.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现金及银行存款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4.2 公司设立举报渠道,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责任追究5.1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5.2 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6.1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
6.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七、现金使用规范7.1 现金使用范围(1)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原则上不得使用大额现金,单笔现金支付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特殊情况需使用大额现金的,应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7.2 现金报销(1)员工因公产生的合理现金支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销申请,并提供相关原始凭证。
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办法【5篇】
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办法【5篇】【第1篇】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办法企业资金管理制度1.0目的本制度规定了企业资金管理方面的具体要求,希望通过本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工作,防范在管理资金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0要求2.1术语和定义2.1.1现钞-指企业经营过程中用于收支目的的所有人民币、各种外汇钞票。
2.1.2现金-指企业存放在银行账户中,通过发给银行指令、随时可以用来支付各项开支的资金。
即:通常所说的银行存款。
2.1.3资金管理-企业现钞和现金收付管理。
2.2资金管理制度2.2.1财务部是负责企业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企业资金管理制度。
2.2.2资金管理制度包括:现钞收支管理银行存款收支管理信用卡管理2.3现钞收支管理2.3.1企业财务部出纳负责企业所有现钞的收付保管工作。
2.3.2现钞的收入来源主要有:职工交回差旅费剩余款、处罚赔偿款、备用金退回款。
收取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的销售收入。
处理各类废旧物资的收入。
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设备车辆出租费、承揽外加工费等。
其他不足转账付款起点的小额收入。
客户或其他单位或个人通过邮局以汇款单支付企业的现钞。
2.3.3现钞支付范围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差旅费、备用金。
职工小额福利补助。
转账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励金。
小额零星采购付款。
2.4现钞收支管理政策2.4.1企业所有现钞的收支核算均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除财务部特殊授权以外,一律不准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2.4.2企业所有现钞收入均由出纳人员收取,并于当日存入公司的开户银行。
由于收款太迟而来不及在当天存入公司开户行的,出纳应于第二天送存银行。
2.4.3企业现钞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所有收付业务无论金额大小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账户进行,现钞收支业务应限制在最低水平。
降低现钞收支水平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
2.4.4企业应书面规定现钞支付的最高限额。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银行存款管理,有效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单位的银行存款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应依法合规、风险可控、资金有序、效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银行账户的设置和管理第四条公司银行账户的设置应按照公司设立程序,保证合规合法。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应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工作,包括账户的开立、变更、销户等事宜。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账户管理制度,包括账户信息登记、查询、调账和对账等操作程序。
第七条公司银行账户使用应合理规划,以保障资金的流动、利用和安全。
第三章资金监管和使用第八条公司资金监管应做到精细管理,包括资金收付、结算、托管、投资和使用等方面的监督。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预算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资金使用方案。
第十条公司应采取严格的资金申请、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资金存管和风险控制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存管机制,对存款进行专人管理、划拨和监控。
第十二条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制度,包括资金流动风险、投资风险等方面。
第十三条公司应根据不同存款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存款产品和形式,以实现资金的最大收益。
第五章存款利息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对存款利息进行专人管理,及时清算和调整存款利率,以提高存款收益。
第十五条公司应对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期限,实行差异化管理,以达到最佳资金利用效果。
第十六条公司应进行存款利息的衡量和评估,以不断提高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和效益水平。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第十七条公司各级部门应对银行存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应对银行存款管理负起直接的责任,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九条公司应定期对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普通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资金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合法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确保资金收支合法合规。
(二)集中管理原则:公司资金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率。
(三)授权审批原则:资金收支业务必须经过授权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四)责任明确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在资金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资金管理责任到人。
二、资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收支活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现金管理: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
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二)银行存款管理:公司应在银行开设账户,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
存款账户的管理应明确责任人,确保账户安全。
(三)其他货币资金管理:公司其他货币资金(如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应按照规定办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公司资金收支业务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经办人提出资金申请,填写资金申请单,并附上相关凭证。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资金申请,签署意见。
(三)经办会计审核资金申请,签署意见。
(四)财务部负责人审批资金申请,签署意见。
(五)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资金申请,签署意见。
(六)公司总经理审批资金申请,签署意见。
(七)经办人凭审批意见办理资金收支业务。
三、库存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四、内部稽核与责任追究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资金收支业务进行内部稽核,确保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前言为规范并加强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及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及相关单位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工作。
三、现金管理1. 现金收支(1)现金收入应根据财务汇总及登记,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确保财务资金来源合法及真实。
(2)现金支付应严格按照财务预算及授权程序进行,不得私自挪用或违规支付。
(3)现金库房应定期盘点并登记,存放在专人保管的保险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2. 现金保管(1)现金应根据规定存放于指定的现金库房内,确保安全。
(2)现金库房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盘点和验货,确保现金数量准确无误。
3. 现金报销(1)现金报销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报销单据必须真实有效。
(2)现金报销应通过财务部门审批,不得出现私自报销的情况。
四、银行存款管理1. 银行账户(1)企业应在正规银行开立账户,将资金存入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流动。
(2)每个账户应有专人管理,并进行定期对账,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
2. 存款管理(1)企业应根据资金的流动情况,合理安排存款期限和存款数量,确保流动资金的充足。
(2)对于闲置资金,应尽快存入银行进行理财或定期存款,获取更多的收益。
3. 资金调拨(1)资金的调拨应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不得私自调动或挪用。
(2)调拨的资金应明确用途,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取消资金权限、停职检查、追究法律责任等。
六、其他规定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修改或废止的,由公司领导部门负责决定并公布。
七、结语通过以上制度的规范管理,可以有效保障企业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提高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并将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和稳定发展。
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促进资金周转,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以及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筹资、资金支付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票据、财务印章管理、资金余额管理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票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筹资仅限于债务资本筹资,不含权益性资本筹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成员企业包括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实际控制的其它企业(控制是指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能够决定所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从所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预算控制、统一调度、分级授权、讲求效益、防范风险。
即通过实施资金预算管理,—实现资金的集中统一调控;实行分级授权审批资金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风险。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公司资金政策和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资金筹措、管理、监控、检查、考核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资金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单位及公司所属各成员企业。
第二章筹资管理第九条公司对筹资实行预算控制下的集中管理和总额管理。
凡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一切筹资行为,均须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公司董事会按程序批准。
未经批准,公司及各成员企业不得自行筹资。
第十条筹资预算的编制:财务部根据公司及各成员企业下一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需求拟定次年度筹资预算。
筹资预算应包括筹资金额、筹资利率、筹资渠道、筹资类型、担保方式等内容。
第十一条年度筹资预算的审批:财务部将拟订的公司年度筹资预算报告报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审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董事会批准,形成下一年度筹资预算。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主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筹资事项。
企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企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银行存款的管理,规范银行存款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在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开立的各类存款账户。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银行存款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存款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和合规。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确保双方记载的一致性。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第五条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应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专户专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办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手续。
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开立、变更或撤销银行账户。
第七条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三)公司授权办理开户手续的授权委托书;(四)公司章程或相关决议文件;(五)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对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对长期未使用或不再使用的银行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第三章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存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将闲置资金存入银行,并选择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银行作为存款银行。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密切关注银行存款利率变动,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合适的存款期限和利率,以提高存款收益。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银行存款进行对账,确保存款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相符。
第四章资金支付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支付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率。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制定资金支付计划和预算,合理规划资金使用。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6篇)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
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
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过两个(一个基本户、一个结算户)。
各公司及下属单位只允许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开设一个账户。
因业务情况,需要开立个人账户的,要实行开户人、留密码人、持卡(折)人三者分立,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更换开户人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
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
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2)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账户开设程序:明确了公司开设银行账户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提供资料、填写申请表等流程。
2. 账户使用权限:规定了公司内部使用银行账户的权限和管理层级,以确保账户的安全和合规性。
3. 资金划拨和支付:明确了公司内部资金划拨和支付的规定,例如需要提供相关文件或经过特定程序才能进行资金划拨或支付。
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规,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监督等各项业务。
第三条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应以预防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实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控制。
第四条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公司规章制度。
(二)全面性原则:对公司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控制。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四)授权审批原则: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确保货币资金支付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五)透明度原则:提高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透明度,便于内部监督和外部审计。
二、职责分工和职权分离第五条财务部门是公司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完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协调、监督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会计、审计、稽核等工作。
第七条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核算等职责应由不同的人员担任,确保不相容职务分离。
三、授权审批制度第八条公司应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
第九条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授权批准,不得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第十条审批人应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必要性进行审查,确保审批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四、库存现金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对库存现金的管理,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合规。
第十二条库存现金的限额、存放、使用、核对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库存现金的账实相符。
企业公司银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公司银行业务操作,加强银行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银行资金业务的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银行账户的合法合规使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银行账户的设立、变更、撤销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银行账户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账户设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银行相关规定;(二)安全性原则:账户设立应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三)便捷性原则:账户设立应便于公司业务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变更、撤销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申请:各部门提出变更、撤销银行账户的申请,经银行账户管理部门审核;(二)审批:银行账户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报公司领导审批;(三)实施:经审批通过的,由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变更、撤销。
第三章银行资金管理第七条公司银行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金融风险;(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八条公司银行资金收支管理:(一)收入管理:各部门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收入数据,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入账;(二)支出管理:各部门提出支出申请,经审批后,由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支付。
第九条公司银行资金调拨:(一)内部调拨:各部门之间资金调拨需经公司领导审批,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执行;(二)外部调拨:公司对外资金调拨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定,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由银行账户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章风险防范与内部控制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银行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银行账户、资金的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银行账户、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和高效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挪用和被盗。
2. 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务会计制度。
3. 效率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 透明性: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公司现金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执行,遵守现金收支审批程序。
第五条公司设立现金出纳,负责现金的收付、保管和核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第六条公司库存现金限额根据业务需要和实际需求确定,一般不超过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现金开支。
第七条现金收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收据、发票、支票等。
第八条现金收支应按日编制现金日记账,及时核对现金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设,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公司设立银行账户管理员,负责银行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注销。
第十一条银行存款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第十二条银行存款收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支票、汇票、电汇等。
第十三条银行存款收支应按日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资金审批第十四条公司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资金支出审批权限如下:1. 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1000元以上至5万元的支出,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3. 5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支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4. 10万元以上及以上的支出,由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一、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1. 安全性原则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必须以确保资金安全为首要原则。
所有账户必须设立合理的安全措施,包括密钥管理、访问控制等,以防止非法操作和资金风险。
2. 规范性原则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规定,并制定合规的操作流程。
所有账户开户和操作行为必须符合规范,并建立相关的审批和监督机制。
3. 透明性原则公司银行账户管理必须保持透明度,确保资金流向的合法合规和清晰可查。
所有账户交易必须记录并及时更新,并建立完善的账户调查机制以随时掌握账户状况。
二、账户开立与注销1. 账户开立(1)公司银行账户应由授权人员提交申请,申请人必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2)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法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供公司相关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申请人需提供公司章程或授权书等文件,以确保账户开户行为符合公司内部规定和授权范围。
2. 账户注销(1)账户注销需由授权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供合法有效的注销申请书。
(2)账户注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注销公告、注销批文等。
(3)账户注销后,公司需确保相关账户已经清理完毕,不得再进行任何交易和操作。
三、账户操作与管理1. 操作权限管理(1)公司应设立明确的账户操作权限管理制度,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账户操作。
(2)不同的账户操作权限应根据职务和责任划分,明确各人员的权限范围和操作限制。
2. 资金流动管理(1)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进出必须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不得违规转移、挪用或私自处置。
(2)公司应建立预算和报销制度,控制资金流出,并建立资金审批和流转的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 账户余额管理(1)公司应定期对银行账户的余额进行核对和管理,确保账户余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账户余额的管理应及时记录,并建立日常对账和月度对账的机制,确保账户资金不受遗漏和异常情况的影响。
企业资金管理制度及流程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及票据的管理工作,确保企业货币资金、银行存款及票据安全与完整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公司资金管理的范围包括:(一)、现金管理;(二)、银行存款管理;(三)、付款管理(四)、资金计划。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应遵从以下两个原则(一)风险控制原则通过货币资金程序控制、授权控制、实物控制、职责划分、人员控制、会计及核算控制、监督措施,加强货币资金的风险控制,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二)效率原则银行账户统一管理,减少货币资金的闲置,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二章现金管理第四条现金开支范围现金开支范围如下: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奖金;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4.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5.零星采购支出;6.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五条现金收支管理(一)、现金管理须做到现金业务处理与会计记录分开,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二)、现金的收付必须填制或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审核后方可作为编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的依据;(三)、每笔现金的收付都必须经会计人员认真复核,审查手续是否完备、数字是否正确,内容是否合法等;(四)、所收付的现金必须认真清点;(五)、要支付现金前,必须复核用款批准手续,报销单据和报批手续,具备合符规定的手续和凭证后才予以付款。
凡收付现金,必须一律开具凭证,并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字样的戳记。
出纳人员还必须及时根据凭证记账。
(六)、支付现金时原则上由收款人当面签收,否则需有收款人的有效委托书方能代收代转。
为避免嫌疑,原则上本公司经办人不得接受委托。
第六条现金保管(一)、库存现金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保险柜内禁止存放私人现金或财物。
保险柜的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接触。
(二)、出纳人员必须每天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库存现金情况,要保证现金的账存与实际库存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严禁挪用库存现金;(三)、会计人员应定期检查出纳的库存现金是否与账存相符;发现库存现金的长余或短缺,应立即作出记录,及时查明原因并向领导报告。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条例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条例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一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解、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真是、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察,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有关企业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二1、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合理调度资金,减少资金浪费,在确保集团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集团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有偿使用”原则,以确保资金供需平衡。
2.1、“集中管理”是由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统一管理资金的收入、支出。
2.2、“统一调度”是由集团财务中心资金运营部根据各公司资金收支计划及集团资金总体平衡计划,实行资金审批原则,对资金需求进行总体、时间上平衡,协调公司各方面,保证公司经营资金的需要。
2.3、“有偿使用”是指集团下属公司、控股公司使用集团资金,需要支付资金使用费。
3、集团公司、集团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必须遵守本制度,同时对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集团财务中心负责。
公司银行转账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银行转账和现金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银行转账和现金收支的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银行转账管理第三条银行转账是公司资金收支的主要方式,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操作:1. 严格审批程序:所有银行转账业务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涉及大额资金或特殊业务时,需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2. 凭证齐全:办理银行转账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合法的原始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合同、收据等。
3. 金额准确:确保转账金额与凭证金额一致,避免出现错账、漏账等情况。
4. 及时反馈:转账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将转账信息反馈给财务部门,以便财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四条公司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限额管理:公司应设立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规定金额。
超出部分应存入银行。
2. 合法用途:现金支出仅限于以下合法用途:a. 职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b. 日常零星开支,如小额购买办公用品、零星维修等。
c.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d. 银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3. 严格审批:现金支出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涉及大额现金支出或特殊业务时,需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
4. 定期盘点: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确保现金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司银行转账和现金收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公司可以确保银行转账和现金收支的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日常资金存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日常资金的存放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日常资金存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被盗、丢失或被非法挪用。
2.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合理配置和及时周转。
3. 规范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资金存放管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日常资金存放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制定日常资金存放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2. 核定库存现金限额,确保现金安全;3. 管理银行账户,办理资金收付业务;4. 定期盘点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5. 定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实际余额相符;6. 对日常资金存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出纳人员职责:1. 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2. 定期核对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3. 及时将现金收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4. 保管好现金、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防止丢失或被盗。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第七条库存现金限额:1. 公司库存现金限额由财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核定,一般不得超过3-5天的零星开支需要量;2. 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应在当天解缴银行。
第八条库存现金存放:1. 库存现金应存放于公司保险柜内,并妥善保管保险柜密码和钥匙;2. 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人员保管,非出纳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第四章银行存款管理第九条银行账户:1. 公司应设立专用银行账户,用于日常资金存放和管理;2. 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及撤销需经财务部审批。
第十条银行存款收付:1. 出纳人员应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办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2. 收付业务需有合法凭证,并经财务部审核。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一条财务部应定期对日常资金存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
公司资金管理规范
资金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提高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集约化管理水平,强化资金安全管控,提升资金风险防范和安全保障能力,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根据国网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资金是指公司所属单位生产经营以及投融资活动中形成的各类形态的可用于交易及结算的资金,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金融票据、信用货币及其他金融工具。
本规范所称资金管理是指银行账户、资金集中、资金结算、安全备付、融资运作、资金配置、资金安全、资金监控、检查考核等涉及资金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
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一)执行资金收支流程,规范资金业务行为;(二)强化融资统一管理,保障公司发展需要;(三)优化资金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规模效益;(四)创新资金管理模式,提升集约管理水平;(五)促进产融协同发展,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六)加强资金安全管控,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本规范合用于公司本部及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财务资产部是公司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网公司资金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和资金业务标准流程;(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负责制定本公司资金业务实施相关流程、规范;(三)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归集、现金流量预算、收支流程、支付结算、金融票据、安全备付、资金调配、融资运作、资金监控及资金安全等管理;(四)负责协调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关系;(五)负责对所属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价和考核。
财务分部是本单位资金管理归口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资金管理规范;(二)负责本单位银行账户、资金归集、支付结算、安全备付、资金调配及资金安全管理;(三)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统筹平衡管理;编制、申报并执行公司下达的现金流量预算方案。
业务部门在资金管理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公司资金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和资金业务标准流程;(二)负责及时准确编制并执行本部门资金收支预算;(三)严格履行支付审批程序 ,规范提交资金支付申请,并对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业务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XXXX集团及下属各事业部各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加强对资金的合理运用和有效监控,促进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事业部各公司本制度资金是指法人主体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理财产品和其他货币资金等。
三、资金管理原则(一)合规性原则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各项资金收支业务必须合法、真实、准确。
(二)安全性原则公司的资金管理要遵循“资金安全第一”的原则,对资金存储、经营收支、借款归还、融资、对外投资等活动必须按授权进行审批,并选择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资质良好的银行进行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三)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制定资金政策、进行资金调度时应当做好统筹规划,平衡各单位利益的基础上确保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四)计划性原则根据公司战略目标、投资计划及未来生产经营计划,预计一定期间内货币资金的收支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或融资筹资计划,保证各项企业活动的收支平衡。
四、资金管理机构及职责集团财务部负责制定公司系统的资金政策、实施公司的资金政策、制定资金运作方案,以及协调平衡资金管理事宜。
五、资金管理计划1、各单位资金管理计划根据资金收付实现制编制,编制周期包括年度预算和月度预算。
2、资金管理计划内容应当涵盖所有与生产经营及各类投融资活动有关的资金收入和支出,以经营计划为依据,准确预测各项现金收入、支出及现金盈余缺口,为资金管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3、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现金流量,严格保证生产经营必要的资金储备。
4、各单位应当按照结账计划,由各板块财务BP负责统筹安排编制资金管理计划并上报集团财务部,集团财务部资金主管汇总各单位的资金计划表,并考虑集团层面的投融资等业务,编制集团资金计划,提交财务总监审阅和平衡调配。
六、货币资金收支管理(一)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1、各类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千元的日常零星小额现金收款应当至少于月末前存入开户银行,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当于收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及时存入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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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银行资金管理
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银行资金管理制度1、目的
加强公司银行资金内部控制,保证资金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使用银行资金的所有业务过程。
3、职责
3、1出纳负责票据的保管及收付款项的办理。
3、2出纳负责“承兑汇票登记簿”的建立及登记。
3、3总公司总经办财务专员负责授权范围内支付款项的审批。
3、3总公司总经办财务助理负责本制度的编制、培训落实与监控执行。
3、4财务部门负责制度的审核确认及执行。
3、5总公司企管部负责协助本制度的编制与审核。
3、6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批准执行。
4、内容
4、1支票领用管理
4、1、1经办人将经过批准后的《请款单》(依据金口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款项审批程序》制度)交出纳。
4、1、2出纳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交总公司总经办财务专员审核。
4、1、3出纳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
4、1、4经办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后领取支票。
4、1、5出纳将支票存根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4、1、5内部提现由出纳填写《支票领用审批单》,日累计提现金额在20000元(含)以下的由财务专员审核后可直接办理,支票存根事后集中报总经理补签,20000元以上须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提现。
4、2支票核销管理
4、2、1经办人将付款或提现后的支票存根和有关发票等单据签字后交出纳。
4、2、2出纳人员核对有关金额是否相符。
4、3承兑汇票保管管理
4、3、1业务经办人将收取的承兑汇票交于出纳并签收。
4、3、2出纳根据承兑汇票登记“承兑汇票登记簿”;往来帐会计开具一式二联到票收据。
一联给经办人;一联做帐务处理。
4、4承兑汇票使用管理
4、4、1未到期使用
4、4、1、1经办人将经过批准后的《请款单》(依据金口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款项审批程序》制度)及加盖收票单位公章或财务章的收据交出纳。
4、4、1、2出纳将“承兑汇票登记簿”和收票单位收据报总经理审批确认。
4、4、1、3收款单位经办人在“承兑汇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承兑汇票。
4、4、2未到期贴现
4、4、2、1财务专员根据资金计划向总经理提出贴现申请。
4、4、2、2总经理批准后出纳办理贴现业务。
4、4、2、3出纳将“承兑汇票登记簿”及银行回单报总经理审批确认。
4、4、3到期承兑
4、4、3、1出纳填写银行进帐单,办理承兑手续。
4、4、3、2出纳将“承兑汇票登记簿”及银行回单报总经理审批确认。
4、5汇款管理
4、5、1经办人将经过批准后的《请款单》(依据金口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款项审批程序》制度)交出纳。
4、5、2根据资金计划出纳办理汇款手续。
4、5、3出纳将银行汇款回单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4、6银行汇票管理
4、6、1收取汇票
4、6、1、1业务经办人将汇票交出纳,往来帐会计开具一式二联到票收据,一联给经办人,一联自留。
4、6、1、2出纳办理银行进帐手续。
4、6、2开具汇票
4、6、2、1经办人将经过批准后的《请款单》(依据金口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款项审批程序》制度)交出纳。
4、6、2、2根据资金计划出纳办理银行汇票手续。
4、6、2、3出纳将银行汇票申请书回单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4、6银行本票管理
4、6、1收取本票
4、6、1、1业务经办人将本票交出纳,往来帐会计开具一式二联到票收据,一联给经办人,一联自留。
4、6、1、2 出纳办理银行进帐手续。
4、6、2开具本票
4、6、2、1经办人将经过批准后的《请款单》(依据金口公司《借款和费用报销及款项审批程序》制度)交出纳。
4、6、2、2根据资金计划出纳办理银行本票手续。
4、6、2、3出纳将银行本票申请书回单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4、7有关简化管理的说明
4、7、1采购付款:凡“请款单”已经总经理签字批准,金额在10万元以内,财务部门可根据资金计划先安排付款,有关支付单据事后报总经理集中补签。
另外:凡需由分管副总监控或直接经办的采购业务,“请款单”还需经分管副总签字。
4、7、2投标保证金:对于金额在20000元(含)以下的投标保证金,应急时,“请款单”经分管副总审批后,财务部门可根据资金计划先安排付款,有关支付单据事后报总经理集中补签。
4、7、3行政后勤用款:对于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行政后勤(电话、用餐、水电、办公用品、汽油、维修、邮寄等)用款,凡“请款单”已经总经理签字批准,财务部门可根据资金计划先安排付款,有关支付单据事后报总经理集中补签;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先批后办。
4、7、4借出往来款和退货款:凡“请款单”已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四家关联企业往来款在10万元以内的调拨可由财务经理或总经办财务专员审批先办)财务部门可根据资金计划先安排付款,有关支付单据事后报总经理集中补签。
4、7、5税款:应先报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根据资金计划按排付款。
5、相关表单
5、1承兑汇票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