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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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企业资产管理政策—规章制度

集团企业资产管理政策—规章制度

集团企业资产管理政策—规章制度
目的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集团企业内资产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企业各部门和员工,在资产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本规定。

资产管理职责
资产管理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资产管理政策、标准和规程,监督和检查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并对资产进行分类、归档、建立档案和管理。

同时,还有责任对资产的购买、保管、处置和维修进行监督和管理。

各部门
各部门负责合理规划、使用、保管和维护资产,并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

员工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公司的资产进行爱护,不得私自动用任何资产。

资产的购买
所有资产的采购必须经过公司统一采购,不得私自购买。

资产的保管
所有资产必须建立档案管理,每个档案中需记录该资产的详细信息,包括购买时间、购买价格、保管人员等。

资产的处置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闲置或已不再使用的资产进行处置,处置方式可以是出售、转让或报废等。

资产的维修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并制定相应的维修计划和维修标准。

在维修过程中,应保证其维修人员的资质和维修品质。

风险管理
各部门必须加强资产的安全管理,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预防和控制。

对于因管理不当而造成的资产损失,由相应部门或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附则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企业所有。

如本规章制度有改动或补充,集团企业将及时发布通知。

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集团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运作效率,加强公司内部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适用于国有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国有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包括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运作、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第四条国有集团公司的领导班子要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带头执行,确保公司经营管理规范有序。

第五条国有集团公司的监事会、董事会、经理层及员工要相互配合,共同遵守公司制度,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公司治理第六条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治理机构,严格执行公司章程。

第七条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独立董事组成,行使公司最高决策权。

第八条监事会由监事长、监事组成,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九条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董事会工作规则、监事会工作规则,确保公司治理机构有效运作。

第十条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和批准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

第十一条监事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监事应履行忠实勤勉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国家利益。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国有集团公司应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运作合法、规范。

第十四条内部控制体系要涵盖组织结构、制度规定、流程机制等方面,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六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应得到董事会、监事会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与公司治理结构相互配合,确保公司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确保信息真实可靠。

第二十条公司要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确保公司财务健康发展。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确保财务风险的可控性。

公司资金转账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资金转账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资金转账管理制度汇编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资金转账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与高效运用。

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员工在进行资金转账时的操作流程和监督管理。

二、资金转账原则1. 合规性原则:所有资金转账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

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转账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资金流失和挪用。

3. 高效性原则:优化转账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滞留时间。

4. 透明性原则:资金转账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账户管理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转账操作,严禁使用个人账户进行公司资金往来。

2. 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银行账户,定期检查账户状态,确保账户安全。

四、转账审批流程1. 资金转账需提前填写转账申请单,明确转账金额、收款方信息、用途等关键信息。

2. 转账申请单需经过直接上级审核,并提交至财务部门复审。

3. 对于大额资金转账,须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

4. 财务部门在确认审批无误后,方可执行转账操作,并留存相关凭证。

五、资金监控与报告1. 财务部门应建立资金监控系统,实时跟踪资金流向。

2. 定期生成资金转账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汇报资金状况。

3. 对于异常资金流动,应及时调查原因并采取措施。

六、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资金转账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2. 如涉及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制度的修订与更新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变化,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之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监管,保障集团公司财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内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人员的工作行为、财务流程和财务信息披露等方面。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集团公司财务运作安全稳健。

第二章财务管理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四条集团公司设立财务部门,按照公司架构和业务需求设立财务管理岗位,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第五条财务主管负责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审批财务预算和报表,监督财务人员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财务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财务工作,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协助财务主管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出纳岗位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的收支安排、资金的保管和使用等。

第八条会计岗位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公司的财务账目准确无误,及时报送相关财务报表。

第三章财务工作流程第九条集团公司财务工作流程分为日常财务管理、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审核和财务监督等环节,各环节之间相互协作,形成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

第十条日常财务管理包括收款、付款、记账、票据处理等工作,要求财务人员按规定流程操作,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一条财务报表编制是财务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求财务人员按照会计准则和公司规定,准确地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并按时报送给相关单位。

第十二条财务审核是财务管理的重要控制环节,要求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数据进行审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财务监督是保证财务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关键,要求公司领导层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公司财务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财务信息披露第十四条集团公司要求财务部门定期向股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财务信息,包括财务报表、财务分析和财务风险等方面。

第十五条财务信息披露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不能有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在企业集团内部,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其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和维护集团的整体财务健康。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筹集:规定资金筹集的来源和方式,如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内部调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筹集的限额和使用条件,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 资金预算:制定资金预算计划,明确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期目标,包括日常经营活动、投资项目、财务费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预算的编制过程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预算跟踪和调整。

3. 资金运作:规定资金的使用方式和流转路径,包括支付、收款、调拨、投资、融资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审批和核实资金操作,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合规和安全。

4. 资金监控:建立资金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实时监测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通过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检查等手段监督和评估资金管理的效果。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纠正措施,以应对风险和异常情况。

5. 资金结算:规定资金结算的方式和流程,包括货币结算、跨境结算、清算和结算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核实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资金流失和损失。

6. 资金管理责任:明确资金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批和授权机制,避免擅自挪用、私自决策或滥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管理者和员工的资金管理行为。

综上所述,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内部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集团的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

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

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资金管理制度(精选11篇)在现实社会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金管理制度(精选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资金管理制度篇1一、医院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

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二、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领导批准后提取。

三、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医院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院应当加强对银行结束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四、医院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券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五、医院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医院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七、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

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八、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

九、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报销票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相关附件单上盖“附件”鲜章。

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范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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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7篇范文精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范本篇11、目的: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采购审批、使用管理、维护管理、账务管理、报废处理等工作职责,保障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安全、完整。

2、适用范围:适用于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转让、报废、处置等活动。

3、定义:使用周期在1年以上或价格在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维修项目除外)。

4、管理职责:公司采用财务部、设备工程部/办公室、使用部门三级固定资产管理方法。

4.1财务部:4.1.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帐务。

4.1.2审核并办理固定资产新增、转移、调拨、报废等财务手续。

4.1.3监督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4.2设备工程部:4.2.1负责组织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保证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和效率;4.2.2负责固定资产使用中的专业指导、监督检查,保证使用安全;4.2.3负责建立健全生产设备、设施、仪器、厂房等档案资料和台帐,采购/建设、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4.2.4负责固定资产的统一编号工作;4.2.5参与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4.2.6负责厂房、设施、生产设备的大修计划。

4.3办公室4.3.1负责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统一管理,包括申购、调拨、报废等;4.3.2负责建立健全办公用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和台帐,从采购、使用、调拨、报废等帐务完整清晰;4.3.3参与办公用固定资产的盘点工作;4.4使用部门4.4.1建立部门固定资产使用、维护、保管等责任制度,保证使用安全、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4.4.2建立部门固定资产台帐和设备管理标识,帐、卡、物一致;4.4.3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掌握固定资产的状况并及时上报;4.4.4协助设备工程部制定年度生产设备、设施的大修计划。

5、固定资产购置5.1申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5.2审核: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办公用固定资产交办公室专业审核,办公用以外的固定资产交设备工程部专业审核,审核其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调给性;5.3审批:由分管领导先审批,再经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5.4采购:使用部门将审批报告按办公用固定资产交办公室,除此之外的交设备工程部,由职能部门按采购管理制度进行采购。

资金余额管理制度汇编

资金余额管理制度汇编

资金余额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资金管理活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明确资金余额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余额的监控和管理,促进公司资金的安全稳健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岗位,所有员工在资金管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资金余额是指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未使用的资金的余额,包括银行存款、现金等。

第四条公司的资金余额管理遵循合规、高效、安全、稳健的原则,加强对资金的监控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系统,对公司的资金余额进行实时监控,定期进行资金余额的归集汇总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二章资金余额管理第六条公司应根据业务规模和资金规模合理确定各个部门、项目的资金余额上限和下限,严格控制资金余额的大小。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资金需求,合理规划和安排资金的使用,严格保持资金的流动性,确保资金余额的合理利用。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各个部门和项目的资金余额进行排查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的安全使用和流转。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保管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资金余额利用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资金余额的规模和特点,合理使用各种资金管理工具,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资决策机制,合理配置资金,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第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控和管理,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资金余额监控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控系统,对公司的资金余额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余额异常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督促检查机制,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资金余额进行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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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条例第一章资金管理基本规定第一节总则一、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所指资金包括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和直营子公司在经营、投资和融资活动中形成的所有资金收入和支出。

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和直营子公司。

第二节资金收支管理五、资金支出管理1.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和直营子公司要严格按照预算审定的现金流量预算、资本性支出预算安排支出,凡是未纳入预算的支出,未经公司高级管理层的特殊批准,财务人员不予付款。

2.在资金使用上,资金支出部门应分月编制上报资金用款计划,经财务中心门审核平衡提出意见后,由主管总裁批准后,按计划执行。

3.支付资金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稽核制度和审批手续。

支付物资货款时,要有购销合同、结算单、验收和入库手续;支付工程款、劳务款项时,要依据有关合同和培训的进度,以及工程审计报告等;支付对外投资款项时,要有批准的项目论证书、项目设立批准书、公司节程、合同等;发生工资性支出时,要有人力资源部编制的清册或特殊核准。

第三节银行存款和账户管理六、公司控制的所有在中国注册的实体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不得在非经营所在地开立银行账户。

七、严格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办理各种收支结算业务。

银行上门服务的,要与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制定往来单据交接规定和程序,指定专门的上门服务人员,明确服务内容以及传递单据的各项手续等,建立责任制。

八、银行开户手续必须由财务人员亲自前往开户行柜台办理。

严禁通过中间人介绍办理企业的存款业务,严禁公款私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拆借资金。

九、在办理银行业务时,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付款票据;严格控制加盖银行预留印签的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的使用,确需使用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时,要写明收款人和使用限额;不准出借本单位银行账户为外单位代收、代转款项。

第五节对外投资管理十二、建立对外投资项目产权代表制度。

产权代表作为出资人的代表对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负责,按章程明确的股东或董事权限参与管理,监督企业或项目的营运状况,定期出具投资项目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报告以维护出资人的权益。

产权代表每年应向公司有关部门提交述职报告,公司有关部门依据其述职报告考核产权代表的业绩,并进行奖惩。

十三、加强对外投资收益的管理。

财务中心门必须定期编制投资收益情况分析表,详细说明各项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情况,向主要领导报告以便采取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及时足额回收收益。

第六节建立资金管理责任制十四、财务中心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完善资金管理及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定期对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十五、公司法人代表是货币资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长和财务总监是主要负责人,负有重要职责。

财务中心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印鉴印章的保管、使用、监督制约制度,印鉴印章和各种付款票据、有价证券、银行存单要分岗分人管理,应付账款开具的各种付款票据必须经过财务中心门负责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经银行印鉴印章管理人员核准登记后方可加盖印鉴印章。

借调人员、见习人员、实习人员不得担任应付账款岗位工作。

第二章资金授权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一、为加强资金集中管理,规范资金支出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资金管理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明确各项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规、及公司内部的相关章程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资金支出是指公司为组织经营活动和其他需要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预算内、外资金支出,理财资金支出等。

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和直营子公司。

第二节授权的内容四、资金授权管理包括:预算内、外资金支出,理财资金支出等。

五、预算内资金支出是指列入年度预算的所有资金支出。

六、预算外资金支出是指未列入年度预算的各项资金支出,以及临时性支出等。

七、理财资金支出是指公司对于经营过程中暂时沉淀的资金进行的理财管理支出。

第三节分级授权八、公司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依据支出项目的金额,实行董事长或总裁授权下的分级审批制度。

九、预算内资金支出: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内的资金支出,在实际运行中,各使用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由总裁审批。

十、预算外资金支出分级别、分项目、分额度授权,详见第二部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十一、三个月以内的理财资金支出由财务总监提议,总裁审核,董事会批准;三个月以上的理财资金支出,由股东大会批准。

资产委托管理业务等其他理财支出,由财务总监提议,总裁审核,董事会批准。

第五节监督和责任制十九、为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完善资金管理责任制度,实行资金授权管理规定。

公司建立资金签批责任制,对于资金支出,实行“谁审批,谁负责”的制度。

二十、公司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要求的程序办理各项资金支出业务,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二十一、经批准使用预算外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要对签批的分管领导负责,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和公司的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转移、挪用,形成账外资金。

二十二、各用款部门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正确核算各项预算外资金,并在年度终了时将其实际支出纳入年度决算。

二十三、凡是未按照本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资金支出事项,财务中心一律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各分公司分公司不得自行开展理财业务或资产委托管理业务。

第三章货币资金和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财政部颁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及国家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和直营子公司。

三、本规范旨在规范各单位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以及银行账户、银行结算票据、内部结算票证等与货币资金相关业务的管理。

第二节现金及备用金管理四、制定现金收支范围,按照规定范围使用现金,超出现金收支范围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在合法规范的前提下,运用金融结算工具,减少直接以现金方式办理的收支业务。

能够办理转账结算的业务,不得办理现金收付。

对职工个人发放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直接划入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五、制订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按核定限额管理现金,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于当日存入银行。

六、建立健全现金日记账。

逐日逐笔记录现金收付,并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七、在现金业务办理中,严禁以下行为:(一)借用其他单位现金或向其他单位借出现金;(二)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三)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四)利用本公司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五)保留账外公款;(六)将公司现金存入个人账户;(七)白条抵库。

八、加强备用金管理。

(一)核定备用金的使用部门和支出范围。

备用金主要用于差旅费借款等日常零星开支。

严禁以备用金的方式办理异地项目结算。

(二)制定备用金使用限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严格控制使用大额备用金,完善审批制度,超限额的大额备用金使用上报资金使用计划,列明用途和使用时间,由单位负责人审批。

(三)财务中心门应按月核对检查备用金使用情况,督促业务人员及时报销;原有备用金未清账的不得新增备用金借款;发现有超出审批支出范围使用备用金的,立即纠正,并收回未使用的备用金。

(四)严禁长期占用备用金,暂时不需动用的备用金及时交回清账。

年底对备用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进行清收和盘点。

(五)严禁办理以单位名义开立、供个人因私使用的各种信用卡。

九、财务人员在办理报销业务时,严格审核并监督报销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报销人的主管报告。

第三节票据管理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相关规定,办理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业务。

(一)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严禁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背景和债权债务关系的票据;严禁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严格控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的使用,确需使用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时,必须写明收款人和使用限额,并经财务中心门负责人批准。

(三)规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①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必须立即到开户行验证汇票的真实性;银行承兑汇票的背书单位与挂帐的往来单位必须相符;被背书人名称、背书时间必须填写正确清晰;多次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应审核背书的连续性,其他票据的背书转让依照执行。

②需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时,由财务中心门审核业务部门提出的用款申请、注明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货款的合同及相关资料后办理。

③以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背书转让时,在背书栏内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注明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时间。

④对即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银行办理托收手续。

(四)建立票据登记台账,按照出票人、出票银行、金额、期限等项目逐项登记,并及时向出票人函证。

(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各种票据。

由收款人员直接收取的票据,自取得票据之日起3日内交本单位财务中心门。

票据一旦丢失,经办人必须立即报告财务中心门负责人,及时采取挂失止付等补救措施。

(六)票据交接时需设立登记簿,并由移交人和接交人签字。

十一、加强内部结算证和内部本票等具有内部支付效力的结算票证管理。

(一)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结算票证的购买(印制)、保管和发放,并实行统一编号。

(二)内部结算票证购入后,由专人及时登记,妥善保管。

(三)内部结算票证发放时,详细登记领用票证的名称、数量、起始编号,领用人员应当在登记簿上签名。

(四)内部结算票证发放后,由票证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正确使用。

第四节银行账户及存款管理十二、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

银行开户手续必须由经过法定代表人或财务总监书面授权的财务人员亲自前往开户行办理,严禁交由他人代办。

按照规定的账户用途规范使用各类账户。

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转款项。

十三、选择经济实力强、金融信誉好的银行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

十四、加强银行存款业务管理。

(一)加强头寸管理。

根据资金的收支情况妥善安排资金头寸,合理安排存款结构。

(二)出纳人员妥善保管存单及相关单据,并及时将定期存款原件及相关单据交与会计人员做账。

(三)办理银行存款业务时,严禁以下行为:①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拆借资金;②办理违规高息存款业务;③严禁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④在企业非经营所在地存款。

十五、规范网上银行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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