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基础知识: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2418a6ac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17.png)
第⼀节民法概述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之间、公民和法⼈之间的财产关系和⼈⾝关系。
” 【真题实例】在我国,⽬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
A.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B.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C.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D.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解析】本题正确答案为C。
我国⽬前没有《中华⼈民共和国民法》、《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前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中华⼈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根据《民法通则》第3条⾄第7条的规定,我国民法有如下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在民事活动中,当事⼈的法律地位⼀律平等,任何⼀⽅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的约定⾏使权利,不得将⾃⼰的意志⾮法强加给对⽅。
在民事活动中,⽆论当事⼈的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有⽆差异,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
平等原则体现了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
2.⾃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原则 ⾃愿,当事⼈在进⾏民事活动时应当充分⾃由地表达⾃⼰的真实意志,按照⾃⼰的意愿依法设⽴、变更、终⽌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禁⽌任何组织或个⼈⾮法⼲涉民事主体依法表达其⾃由意志或⾮法阻碍其实现民事权利。
公平,指民事主体应当本着公平的观念进⾏民事活动,正当⾏使民事权利和履⾏民事义务;兼顾他⼈利益和社会公平利益。
等价有偿,要求民事主体在财产流转关系中进⾏等价交换,取得财产权利应当⽀付对价。
⾄于民事主体之间⾃愿⽆偿赠与财产或者依法继承财产、履⾏家庭成员间的扶养义务则属于例外的情形。
诚实信⽤,指当事⼈应讲诚实、守信⽤,公平地考虑对⽅的正当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善意地⾏使权利、履⾏义务。
3.保护公民、法⼈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民事主体可以⽽且只能依法⾏使其合法民事权利并获取因此⽽带来的经济利益,当其受到不法侵害时,可依照法律程序寻求合法保护。
4.公序良俗原则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民法的基本规则与原则
![民法的基本规则与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9474baab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78.png)
监护制度
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 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务。
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法律制 度。
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通过自身行为取得、行使和处 分民事权利的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 行为能力。
法人
法人概念
01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
时效与期间的区别
都是限制权利行使的时间条件,都涉 及时间的经过和法律效果的发生。
时效是法律事实之一种,其存在与否 及进行的条件,多依当事人的意志以 外的事实确定,具有客观性;而期间 一般被认为是诉讼行为的一种,其存 在和进行的条件,多取决于当事人的 意思,具有主观性。
适用规则
在民事诉讼中,当时效期间届满时, 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不消灭,而是转 化为一种“自然权利”,且诉讼时效 的抗辩权发生与否取决于义务人的态 度,法院不能主动适用;而期间的经 过则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权利 消灭、权利取得等,且法院可以主动 适用期间的规定。
07
物权制度
物权制度概述
物权定义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 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制度的意义
物权制度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 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维护 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物权的种类与内容
01
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期间制度概述
期间的概念
期间是指某一期日与另一 期日之间的时间。
期间的种类
包括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 。法定期间由法律直接规 定,指定期间由人民法院 根据案件情况指定。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27e8634cf01dc281e53af04a.png)
第二节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指在民事立法和司法中必须遵守的,其效力贯穿民法始终的根本性规则。
一、自愿原则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
坚持自愿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中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否则其行为无效。
自愿原则含义:1、当事人有依法进行某种活动或者不进行某种活动的自由,他人无权干涉。
2、当事人有选择行为相对人、行为内容与行为方式的自由。
3、当事人有权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明确纠纷发生后的解决办法。
二、平等原则平等原则: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包括机会平等,结果平等。
平等原则含义: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在同一民事关系中,对各民事主体适用同一法律,各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三、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符合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
公平原则含义:1、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的机会是公平的。
2、民事主体在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上应公平合理,不能显失公平。
3、民事主体合理承担民事责任,条件是公平的、相同的,在通常状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与过错的程度相适应;双方都没有过错但有损害的,由双方合理分担损失。
4、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该考虑公平原则,使裁判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公平合理。
在缺乏具体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裁判者更应当本着公平和正义观念进行裁决。
四、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指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都应当善意,诚实守信。
诚信原则要求:1、民事主体应讲究信誉,恪守诺言,诚实不欺。
2、任何人应当依照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充分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加害于他人。
五、公序良俗原则民事行为主体不得违背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违背国家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六、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一切民事权利的行使,均不得超过其正当界限,否则即构成权利滥用,需承当责任。
民事法律制度
![民事法律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5898423915f804d2b16c152.png)
4. 诚实信用原则(诚信原则)
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讲究信用, 遵守诺言,反对欺诈隐瞒,弄虚 作假。
5.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和国家政策;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 法权益。
(二)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享有 者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 1. 自然人(公民)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享有 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知识产权的类型
它主要包括: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商业秘密权、
植物新品种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著作权
著作权人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 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 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 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权。
(4)物权基本分类
物权
自物权 所有权 他物权 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土地使用权 企业经营权 农地承包权 地役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2、债权法基本知识
(1)债的概念
民法中的债,指的是一种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一 方称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一方 称为债务人。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物权 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
从注册之日 起10年,可 以续展
(八)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
甲方 乙方
苹果 每公斤4元
要约
来4公斤
承诺
合同
民法通则新版
![民法通则新版](https://img.taocdn.com/s3/m/2f528ceac8d376eeaeaa317b.png)
(五)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四川省泸州市:轰动全国的案子
• 一名姓黄的男子将自己的全部遗产都留 给情人(张某)而没有留给自己的结发 妻子(蒋妻),但由于蒋某把持了所有 的财产,张某将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 兑现遗嘱财产。 • 如果你是法官,如何判决?
• 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 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 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二)客 体——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物, 行为,智力成果)。 (三)内 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
• 分析下列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1、甲与乙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
2、甲在孤儿院收养了乙女孩。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公民 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 •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 亡。
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
2002-03-08
张成与桂芳本来是夫妻。张成被宣告死亡后,其 妻桂芳改嫁李新。若干年后,李新病故,死亡后1年, 桂芳得知张成仍然在世。经多方查找,张成与桂芳又 重新联系上。桂芳随即向法院申请撤销原对张成的 死亡宣告。 问: 1、当年张成被宣告死亡后,桂芳可以改嫁他人吗? 2、张成的死亡宣告被撤销后,张成与桂芳的婚姻 关系将如何定性呢?意见一,自行恢复;意见二, 并未自行恢复;意见三,视为自行恢复;意见四, 经甲同意可自行恢复。你认为呢
民 法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三、民事法律关系 四、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一)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 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ae12640382c4bb4cf7ec4afe04a1b0717fd5b3bc.png)
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二、民法的性质:1 民法是私法;2 民法是任意法;3 民法是人法;4 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四、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2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属于上述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五、民法的渊源1:指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其因具有这一特征,即可作为法院或仲裁庭进行民事裁判的依据,因此这里所说的民法的渊源即民事规范的载体或在哪里可以找到民法规范.六、民法的渊源1:指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其因具有这一特征,即可作为法院或仲裁庭进行民事裁判的依据,因此这里所说的民法的渊源即民事规范的载体或在哪里可以找到民法规范.具体说来,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2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四)等价有偿原则.(五)诚实信用原则.(六)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四民法的渊源五我国民法的历史和现状六现代民法的发展(一)概述(二)民法形式的发展(三)民法内容的发展1 传统民法的基本内容有所动摇.2 家庭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得到改善.3 人格权的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4 知识产权愈来愈来受到保护.5 产品责任已发展为独立的侵权责任.6 强制性民法规范日渐增多.7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8 私法与公法的界限已经开始淡化.。
民法常识详解
![民法常识详解](https://img.taocdn.com/s3/m/800a42daa58da0116c174923.png)
民法常识详解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民法的概念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二条的规定,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按照1999年通过的《合同法》第二条,平等主体应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此,民法调整范围还应当包括其他组织。
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部门。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内容:(1)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2)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3)公平、诚实信用原则;(4)遵守法律和国家政策原则;(5)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一个国家的公民是指具有该国国籍的自然人。
我国公民就是具有我国国籍的自然人。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是公民主体资格的集中表现。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包括从事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对其违法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
我国《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和精神状况,把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二)法人的概念、条件和特征1.法人的概念及条件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一种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和依法定程序方可取得法人资格。
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特征法人的特征包括:(1)法人是独立的社会组织;(2)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3)法人承担独立的责任。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人能够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5c6a0a5c27284b73f2425061.png)
四、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功能: 1、指导功能 2、约束功能 3、补充功能
立法、守法、司法三个层面 具体可为:指导立法、确立行为规则、填补 法律漏洞、解释、降低交易费用增进效率等 功能。
8
讨论: 能否在司法裁判中直接适用民法的基 本原则?
9
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直接适 用民法基本原则的案例
10
五、我国民法基本原则的确定
(一)是否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 一章关于民事活动基本原则的规定来 确定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不妥:1.《民法通则》具有特定历史阶段 性;2.不能完全概括民事活动、民事立法、 民事裁判的基本原则。
(二)能否借鉴国外的民法学说来确 定我国民法基本原则? (三)有学者分类:公理性原则、政 策性原则、关于法律渊源的原则。
16
意思自治原则的内涵:
(一)赋予民事主体在法律范围内的广泛的行 为自由 1。有权依法从事或不从事某种民事活动。 2。有权选择行为的内容和相对人。 3。有权选择行为的方式。 4。有权选择补救方式。 (二)允许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 的关系 (三)确立了行政机关干预与民事主体行为自 由的合理界限。
14
采纳该原则的主要意义:
第一、集中体现民法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的特 点,表现了民法的基本价值理念。 第二、反映市场经济的要求,亦是构建市场经 济秩序的基础。 第三、体现现代法治精神,有助于政治文明建 设。 第四、有利于强化对财产的平等保护、促进社 会财富的增长。
15
(二)意思自治原则(PRINCIPLE OF FREE
11
(四)如何确定民法基本原则? 1. 首先应确定民法应具有的基本价值取 向。包括:(1)平等;(2)自由;(3)秩
法律基础5
![法律基础5](https://img.taocdn.com/s3/m/bc6fcd28e518964bcf847cf6.png)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
1. 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2.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指行为人内在意思表现于外 部行为的表现形式。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它形式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法律上所讲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
返回上层
(二)公民的行为能力
1.公民的行为能力的概念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独立地行使民事权 利与承担民事义务,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和资格。
2.公民的行为能力的种类
以公民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为标准,可将公民的民事行为 能力分为三种情况:
有以下四种形式:
1. 保证 2. 抵押 3. 定金 4. 质压 5. 留置
返回上层
四、人身权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二)人身权的种类
返回上层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1. 人身权的概念
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没有直接 经济内容的民事权利。
返回上层
(二)所有权的内容
占有 使用 受益 处分
返回上层
(三)财产所有权的保护
财产所有权的保护是指国家通过司法和行政程序保
障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行使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制度。
对所有权的保护有以下特殊的方法:
1. 确认所有权; 2. 恢复原状; 3. 返回原物; 4.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5. 赔偿损失
返回上层
第五节 民事权利
一、民事权利的含义和种类
二、财产所有权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e3c6432acfc789eb172dc8c2.png)
二、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的类型
违反性道德行为; 1.违反国家公序;2.危害家庭关系; 3.违反性道德行为; 违反国家公序; 危害家庭关系; 射幸行为; 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 4.射幸行为; 5.违反人权和人格尊严的行为; 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 违反公平竞争行为; 6.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7.违反公平竞争行为; 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 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 8.违反消费者保护的行为; 9.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 10.暴力行为。 10.暴力行为。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要求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
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维持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当事人利 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基本准则。 益与社会利益平衡的基本准则。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功能
(一)确立行为规则的功能 (二)通过解释填补法律漏洞和合同漏洞功能 (三)衡平的功能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原则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含义
(一)公共秩序 指社会存在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 指社会存在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 (二)善良风俗 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须遵循的一般道德。 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须遵循的一般道德。 其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 其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其一,是指社会所普遍承认的伦理 道德,其二,是指某区域社会所普遍存在的风俗习惯。 道德,其二,是指某区域社会所普遍存在的风俗习惯。
二、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 意思自治原则,即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 即自愿原则, 即自愿原则 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 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行为自由,并可以根据自己 的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 的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 二、意思自治原则的内容 (一)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主决定自 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 己的事务,自由从事各种民事行为; 己的事务,自由从事各种民事行为; (二)允许当事人通过法律行为调整他们之间的关 系; (三)确立了国家机关干预民事主体行为自由的合 理界限。 理界限。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22c8ddf281c758f5f61f6733.png)
(二)缺点
没有任何限制的自由,可能会对他人的自由造成践踏。
(三)总结
从来就没有无任何限制的自由。
第四节 公平原则 一、概念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本着社会公
认的公平观点从事民事活动,司法机
关对民事纠纷行使裁判权时,也要体 现社会主义及公共道德的要求。
二、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
(一)民事主体有同等机会参与民事活动,行使和 实现自己合法的民事权益
第四节 诚实信用原则 一、概念
《民法通则》第 4 条:民事活动应当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
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
义务时,应原则的起源阶段 2、诚实信用原则的发展阶段
3、诚实信用原则的鼎盛阶段
二、构成权利滥用的条件
(1)行为人享有权利 (2)权利人有行使权利的行为
(3)当事人的行为有滥用权利的违法
性
案例:
扬和彼得是邻居,扬在其房子前面竖起一根柱子, 并在上面挂满了大幅布条,以遮挡彼得的美好视线 。法院判决扬排除妨碍。扬却在同一地点建造了一 台风车,内设风力涡轮机,并称是用于灌溉目的, 不过风车并没有接上出水管道,法院再次判决扬排 除妨碍。扬没有拆除风车,而是在风车上接了出水 管道。这样,法院便驳回了原告的请求,理由为: 虽然扬的行为是为了彼得生气,但扬现在有自身利 益。但上诉法院推翻了初审判决,理由为:扬本来 可以在不对彼得造成影响的地方建造风车。最后, 最高法院又推翻了上诉法院的判决,认为不应对所 有权作如此广泛的限制。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一)概念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民事立法、民事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
![公共基础知识—民法](https://img.taocdn.com/s3/m/8def83b1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89.png)
第二章民法第一节民法概述一, 民法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 第二条给我国民法下了一个定义: 我国民法是调整同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 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ꎮ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1, 同等原则: 身份同等, 没有公权力的介入2, 自愿原则: 不肯定也不能违法3, 公允原则: 双方权利义务均衡同等ꎻ4, 诚恳信用原则☆: (民法的帝王条款)不欺诈, 要守信5, 公序良俗原则: 良好的秩序, 和善的风俗6, 禁止民事权利滥用的原则:可以运用权利, 但不能有碍他人或有损他人第二节民事主体一, 自然人概述自然人, 是依自然规律诞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是及法人相对应的概念。
ꎮ(一)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 是指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依法享有权利和担当义务的资格。
ꎮ1, 开始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始于诞生, 诞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 没有户籍证明的, 以医院出具的诞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 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ꎮ2, 终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最终死亡, 死亡有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之分。
ꎮ(二)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ꎮ自然人的民事行为实力类型包括:1, 完全的民事行为实力(完人)(1)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实力, 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ꎻ(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实力人。
ꎮ2, 限制民事行为实力(限人)(1)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ꎻ(2) 不能完全分辨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ꎻ(3) 只能实施及他的年龄, 智力, 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包括纯获利行为, 比如赠送), 其他民事活动须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ꎮ比如: 16岁的孩子经过父亲的同意卖了钢琴。
民法的概念、构成、体系及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构成、体系及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15a87feb2af90242a995e568.png)
第一章民法的概念、构成、体系、基本原理及基本原则一.民法的起源与发展1、民法的语源中华法系:诸法合一民刑不分;民法一词传自日本,具体说法不一。
罗马法市民法万民法2.民法之发展汉谟拉比法典(公元前十八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罗马法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51年)《优帝法典》、《学说汇纂》、《法学阶梯》、《优帝新律》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中国民法典(清末)3.近代民法模式与现代民法模式抽象的人格——具体的人格私的所有——私的所有的社会制约私法自治——受规制的竞争自己责任——社会责任4.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民法大陆法系:罗马法系,形式上的法典化英美法系:普通法系,判例法法系的相互渗透与合流二.民法的含义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平等主体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互不隶属,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意思自治:行动自主,不能通过命令令他人服从自己平等与独立:只具有抽象的、相对的和法律理念或形式上的意义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对人具有经济价值的一切事务。
财产关系:人与人之间因财产所发生的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
3.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身关系:与人身不可分离而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物质利益的社会关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
人身关系的分类:人格关系与身份关系分行三.民法的构成1、形式民法与实质民法形式民法:以民法命名的成文法典实质民法:成文的民法典,以及一切具有民法性质的法律、法规及判例、习惯法2、普通民法与特别民法普通民法指民法典,为整个私法之普通法。
对人、地域、事项等不作限制,规范一般的民事生活关系。
特别民法:各民事单行法、商法典。
中国采民商合一主义,民法通则相当于民法典的普通法地位四.民事法律关系模型有甲乙二人,各有其财产AB。
甲乙协商,就交换财产达成合意。
另有一人丙,对甲或乙(及其财产)实施了侵害行为。
就此形成需要由民法予以规范的三种关系:1、甲乙之间的约束关系——契约关系;2、甲乙及其各自所有物之间的关系——财产所有关系;3、甲乙与加害者丙之间的关系——A在财物被侵占的情形下,则要求加害人丙返还财物;B财产毁坏不能返还,或人身伤害的情形,则要求以金钱赔偿损害。
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063aa1e4866fb84ae55c8d47.png)
区别对待,从而尽可能以法律的方式弥补不同民事主体相互间
的差异。
• 3.对民事主体进行平等的法律救济
•
在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法律应给予所
有民事主体一体保护,不得因行政权力和经济实力的差异
而有所不同,也不应当以所有制成分为区别对待的标准。 而且在贯彻平等原则时,应注意以下两点
• (1)遵循平等原则,不等于在实际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每个当事人所享有的具体的权利和所承担的具体的义务都 是一样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原则中的平等 更多的是机会平等,而不是结果平等。
全一样,如果各个民事主体之间的任何差别在法律规范中均予
以考虑,则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将丧失;但因20世纪社会经济生
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传统民法所规定的抽象人格已不能适应 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发展,因此,现代民法在维持传统民
法关于抽象人格的规定的同时,又从抽象的法律人格中,分化 出具体的法律人格。此时,可以针对不同民事主体的具体情况
原则的适用,则该约定不发生法律效力。
• (三)民法基本原则是不确定性规范,该规范授予了司法机关一定的自由 裁量权。
• 确定性规范详尽无遗地、具体而全面地规定了民事主体的行为模式和法律 后果,未给司法机关运用自由裁量权来具体、个别地调整社会关系留下机会。 而民法基本原则由于未规定具体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从而以其模糊性授 予司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第五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 民法基本原则概述
• (一)民法基本原则含义 •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 (三)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一)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法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
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行为规范和价值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汇总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799edf7bbe23482fb4da4c62.png)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5.守法原则 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应当遵守法律和行政 法规。 守法原则一般不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 任意性规范和倡导性规范,主要是指民事 活动应当遵守法律的强行性规范。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6.公序良俗原则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总称。 公序良俗原则是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守公 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是维护国家社会一般 利益及道德的重要准则。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1.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 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 断准则。 2.民法的基本原则的意义的体现: 是民事立法的准则; 是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是法院解释法律、补充法律漏洞的依据; 是解释、研究民法的出发点。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平等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守法原则 6.公序良俗原则 7.(等价有偿原则)
二、民法基本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则的内容
1.平等原则 亦称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即当事人在民 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平等原则集中反映 了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区别于其 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强调民事主体享 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2.自愿原则 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基于其自身的意志 独立自由的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自愿原则的存在以平等原则的存在为前提。 自愿原则的核心是合同自由原则。包括缔 约自由、选择相对人自由、内容自由、变 更或解除的自由、方式自由以及争议解决 方式的自由等。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cb7db670b14e852459fb5756.png)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作者:————————————————————————————————日期: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民法是商品的产物。
在漫长的商品交换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大家所共同遵守的习惯和规则。
商品经济的发展,要求国家将人们自然形成的习惯和规则,提升为具有强制力的规范,于是产生了早期的民法。
随着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产生了一些民法新观念,民法在走向现代化。
我国历史上商品经济不发达,所以不重视民法的作用,形成“重刑轻民”的传统。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实行计划经济,没有重视民法的作用,造成人们头脑中的民法观念淡薄,一提到法律手段就是《刑法》,在很多情况下,所谓要追究侵权责任,一些人主要考虑的是《刑法》中有没有这种罪名设置:能不能抓起来?能不能给他判几年?好像这才叫有法律管了。
实际上,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更主要的法律调整手段是民法手段,民法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了。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研究民法。
接下来,我们就来共同学习什么是民法、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什么是民法?民法的含义——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之间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什么是自然人?什么是法人?什么是平等主体?民法在调节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又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范?自然人(naturalperson) 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
公民: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法人:法人不是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平等主体:1.当事人之间具有平等地位。
当事人之间互不隶属,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有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2.当事人的意志是平等的,各自可以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愿,自愿结成各种关系。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e6d49e9c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2766c21.png)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法是以个人、家庭、财产等私人法律关系为对象的法律体系,主要涉及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设立、变更、转移和消灭等问题。
其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自由原则:法律保障并保护个人的平等自由权利。
2. 合同自由原则:个人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可自由缔约。
3. 财产权保护原则:法律保护和维护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4. 调整利益平衡原则:通过合法的程序调整各方利益的平衡。
5. 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交往中应该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6. 法律优先原则:法律是民事活动的基础和规范,应该优先运用法律。
7. 保护弱势群体原则:法律应该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使其在民事关系中不因弱势而受到侵害。
以上原则是民法的基础,在实际应用中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平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一、民法的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关系的总和二、民法的性质:1 民法是私法;2 民法是任意法;3 民法是人法;4 民法是民事财产法。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司法、进行民事活动的带有根本性和普遍性的指导意义的基本行为准则。
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的始终。
四、简述民法的调整对象与基本原则。
调整对象:1)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2)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属于上述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原则: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2)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原则;3)诚实信用原则;4)合法原则;5)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6)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五、民法的渊源[1]:指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其因具有这一特征,即可作为法院或仲裁庭进行民事裁判的依据,因此这里所说的民法的渊源即民事规范的载体或在哪里可以找到民法规范。
六、民法的渊源[1]:指民法规范的表现形式或存在形式,其因具有这一特征,即可作为法院或仲裁庭进行民事裁判的依据,因此这里所说的民法的渊源即民事规范的载体或在哪里可以找到民法规范。
具体说来,民法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1)民事主体资格平等。
(2)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地位平等。
(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等价有偿原则。
(五)诚实信用原则。
(六)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四民法的渊源
五我国民法的历史和现状
六现代民法的发展
(一)概述
(二)民法形式的发展
(三)民法内容的发展
(1)传统民法的基本内容有所动摇。
(2)家庭婚姻关系的法律调整得到改善。
(3)人格权的范围呈日益扩展之势。
(4)知识产权愈来愈来受到保护。
(5)产品责任已发展为独立的侵权责任。
(6) 强制性民法规范日渐增多。
(7)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由过错责任向无过错责任转变。
(8)私法与公法的界限已经开始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