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补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讨论稿)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讨论稿)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提高参保人员的权益保障和医疗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范围内的补充医疗保险,包括企事业单位内部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以及其他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条补充医疗保险是指个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通过支付额外费用购买的保险产品,用于补充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
第四条补充医疗保险的筹资方式包括个人缴费、企事业单位缴费以及财政补助等。
第五条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医疗保险管理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补充医疗保险的设立与运行第六条补充医疗保险的设立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经过评估合规并报批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有明确的费用支付范围和额度限制。
第八条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费率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并定期按时缴纳。
第九条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和管理应当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补充医疗保险的运行应当健全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补充医疗保险的权益保障与服务第十一条参保人员享有依法获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益。
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提供额外的保障和服务。
第十二条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建立相应的理赔机制,确保参保人员在合理范围内享受保险赔付。
第十三条补充医疗保险应当积极引导参保人员选择合理的医疗服务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补充医疗保险应当鼓励和支持参保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和预防保健,通过提供相关服务和措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第四章补充医疗保险的风险控制第十五条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合理确定费用支付范围和额度限制,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六条补充医疗保险应当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防止过度医疗和滥用医疗资源。
第十七条补充医疗保险应当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应对风险事件。
公司本部员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公司本部员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员工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员工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特定办公人员。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要求,为员工购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医疗保障。
第四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分为基本保险和补充保险两部分。
基本保险由公司按照员工缴费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补充保险由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购买。
第五条存在和社会保险机构相冲突的规定,以及规定与社会保险机构相同的保险额度的保险条款,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合同为准。
第二章条款约定第六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包括住院费用、门诊费用和特殊疾病费用。
第七条基本保险按照社会保险规定的医保目录范围进行报销,补充保险按照保险条款约定范围进行报销。
第八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80%,自付比例为20%。
第九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限额由公司按照员工薪资水平和保险费用确定,并在员工入职时向员工进行说明。
第十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每年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包括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调整前必须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
第十一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申请报销流程为员工在就诊后收集相关发票和报销材料,填写报销申请表,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和报销。
第三章保险费用第十二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支付,员工不需要额外缴纳保险费用。
第十三条公司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合同由公司负责支付保险费用。
第十四条员工在享受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期间,如有欺诈、虚假申报等行为,将取消医疗保险待遇,公司有权追回已支付的医保费用。
第四章权益保障第十五条公司将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保险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十六条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险指导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医疗保险政策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第十七条公司将对员工的个人隐私和医疗信息进行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或经员工事先同意外,不得泄露。
企业补充医保服务制度范本
企业补充医保服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职工医疗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本企业补充医保服务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企业补充医保服务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本企业补充医保服务制度的目的是:减轻职工医疗负担,提高职工医疗保障水平,促进企业稳定发展。
二、企业补充医保服务内容第五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包括以下内容:1. 对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以外由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适当补助;2. 支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3. 支付职工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包括起付线、自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4. 提供职工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服务。
第六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支付范围、支付比例等,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备案。
三、企业补充医保服务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当成立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负责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知识和能力,保证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应当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补充医疗保险的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费用报销等相关制度,保证医疗保险工作的规范运行。
四、企业补充医保服务待遇第十一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对职工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2. 对职工发生的特殊疾病、罕见病等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3. 对职工及其家属发生的紧急医疗救治费用,给予临时补助;4. 对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负担部分,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备案。
五、企业补充医保服务监督第十三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医疗保险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
企业内部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的医疗保障水平,有效减轻员工的医疗负担,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不适用于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保障内容企业将为员工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诊、住院、手术、重大疾病等,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条保险期限员工入职后即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与员工在职期间相同。
第二章缴费和福利待遇第五条缴费方式1.员工个人不需要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由企业全额承担。
2.企业按照员工人数和保险费率,向保险公司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第六条福利待遇1.员工在享受省级及以上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可通过补充医疗保险获得更高的报销比例和额度。
2.对于特殊疾病,如罕见病、高发病等,企业将提供额外的补充保障,报销比例可提高至100%。
第三章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第七条员工申报及报销1.员工发生医疗费用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企业负责审核员工所提供的医疗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将由企业按照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定进行报销。
第八条保险公司合作及监督1.企业将选择有实力、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作为合作伙伴。
2.企业定期对保险合作方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如有必要可进行合作调整或终止。
3.保险合作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对企业和员工的权益进行保障,并接受企业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保密和保管企业应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保管。
第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企业。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更新。
以上内容为企业内部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旨在保障员工的医疗权益,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发展。
企业应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执行,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享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
补充医疗保险规定
增补医疗保险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为企业员工供应增补医疗保险的实在管理标准和考核标准,促进员工的福利满足和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我司全体在职员工,不包含临时工、实习生和劳务派遣人员。
二、增补医疗保险管理标准1. 参保范围企业员工享受增补医疗保险的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特殊疾病医疗、手术费用、病愈治疗等。
实在的参保范围将由企业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施行。
2. 参保条件员工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享受增补医疗保险:—在职员工,非临时工、实习生和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具有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
3. 缴费和福利调配3.1 缴费:—在职员工个人应缴纳的增补医疗保险费用,依照肯定的比例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并由公司从企业经费中支出相应的增补医疗保险费。
3.2 福利调配:—员工支出的增补医疗保险费用将全部用于保险资金池,用于保险理赔和保障后续的保费支出;—公司将依据员工的实际保险理赔情况和费用支出,由管理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决议每年对员工的增补医疗保险补贴;—实在补贴标准将由公司相关部门依据财务情形和员工需求进行订立,并向员工公示。
4. 组织管理和监督•公司将委托第三方保险公司负责增补医疗保险的设计、管理和理赔工作;•公司管理部门将负责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协商、签订保险合同、处理员工参保、理赔等日常事务,并定期与保险公司进行联络、沟通;•监督部门将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三、增补医疗保险考核标准1. 增补医疗保险福利评估每年度结束时,公司管理部门将对员工的增补医疗保险福利进行综合评估,以衡量员工对增补医疗保险的实际需求和企业对员工福利的支持程度。
评估参考因素包含但不限于员工保险理赔金额、就诊频次、住院次数、重点疾病赔付情况等。
2. 考核评分和嘉奖2.1 考核评分:—依据员工在增补医疗保险福利评估中的表现,调配相应的评分。
员工补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员工补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补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补充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和流程,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报销补充医疗费用的事宜。
三、具体规定
1. 员工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但对于部分医疗费用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公司按照以下标准报销:
1.1. 标准:超出部分全额报销;
1.2. 申请流程:员工应在治疗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医疗费用补充申请,包括以下文件:
1.2.1. 医疗费用清单、收据或发票等相关资料;
1.2.2. 医生写的病历、检查检验报告等有关的医疗资料。
1.3. 公司要求员工必须到附近定点医院就医,不得到非定点医院就医,否则将不予以报销。
2. 员工如果选择去非定点医院就医,公司仅参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予以报销。
因紧急情况无法前往定点医院者,应在治疗结束后第一时间向公司报备并提供必要证明。
3. 公司追溯报销的最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员工如需追溯超过6个月的,应在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并向上级主管领导申请。
4. 如员工发生三甲医院的住院治疗,公司将按照员工个人实际负担的60%予以
报销,剩余部分由员工自行负责。
5. 青少年员工在进行口腔矫正治疗中需要用到费用,公司将在员工申请补贴的情况下,补贴一定比例的费用。
四、制度执行
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本制度进行监督和执行,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视情况予以纠正或处罚。
以上为员工补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欢迎随时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完善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购买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四条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医疗保险福利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公司将把员工医疗保险视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重视员工的生命和健康。
第二章医疗保险权益第六条员工在公司正式入职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员工的医疗保险费用由公司全额支付。
第八条员工在需要就医时,应当选择在合作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以便享受更多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九条员工在就医时,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治疗规范,如有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需求,提供一定额度的额外医疗保险福利,包括住院补充医疗保险、门诊补充医疗保险等。
第十一条员工在享受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时,应当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完全支付员工的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第十三条公司将提供充足的门诊医疗保险福利,员工只需支付少量的自己的门诊医疗费用。
第十四条公司将设立医疗保险受理窗口,由专业人员负责解答员工的相关问题和提供协助。
第三章医疗保险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医疗保险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制定医疗保险标准以及解答员工的疑问。
第十六条公司将设立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员工可通过系统查询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和报销情况。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如实填写医疗保险申请表格,提供真实的就医证明和费用发票等。
第十八条公司将对员工的医疗保险申请进行及时处理,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手续。
第十九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报销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报销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公司拥有对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员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医疗消费水平,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而由企业自行经办的保险,是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是对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应由其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进行的适当补助,是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提高员工归属感,增强企业凝聚力,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二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水平要与员工合理的医疗保障水平和企业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三条本制度原则上适用于已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岗人员、内退和退休人员(下称参保人员):(一)的在岗员工(不含派遣制和业务外包人员);(二)内退、退休人员(指企业上市以后办理的内退、退休人员);(三)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不纳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范围,其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补充医疗保险费采用统筹基的方式,单位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基独立公共账户。
每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额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存入公共账户。
成立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小组(详见附件),管理小组负责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管理、监督及对参保人员门诊特定项目、重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核定审批。
当年结余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可滚存到下年度使用。
第五条参保人员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共账户,分别用于适当补助在岗员工、内退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在岗员工、内退和退休人员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共账户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第六条内退、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
上市前内退、退休人员已划归省统一管理,该部分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由集团确定并拨付费用。
上市后的内退、退休人员的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依据上市前内退、退休人员的标准来确定。
第七条下列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共账户给予全额补助。
补充医疗与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增补医疗与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基本原则)为了规范企业的增补医疗与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工及临时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增补医疗与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享有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己乐意参保原则:员工参加增补医疗与社会保险依据个人意愿和需要为前提,不得强制参保。
3.统一管理原则:企业以统一的方式管理增补医疗与社会保险事务,确保各项制度的执行与落实。
4.责权明确原则: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
5.动态调整原则:随着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变动,不绝完善和调整增补医疗与社会保险制度。
第二章增补医疗管理制度第四条(增补医疗参保范围)1.正式员工可以自己乐意选择加入增补医疗保险计划,享受对应的保险待遇。
2.合同工和临时人员依据合同商定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加入增补医疗保险计划,享受对应的保险待遇。
第五条(增补医疗保险费用)1.正式员工的增补医疗保险费用由企业全额支出。
2.合同工和临时人员的增补医疗保险费用由员工自行承当。
第六条(增补医疗保险待遇)1.增补医疗保险待遇包含就医费用报销、住院补助、门诊费用报销等内容。
2.具体待遇标准和报销范围会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和公布。
第七条(就医及报销流程)1.员工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就医时应出具相关有效证件和医疗保险卡。
2.就医后,员工需依照企业要求填写有关报销申请料子,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企业。
3.企业将依据员工提交的报销申请料子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部分依照相关政策进行报销。
第三章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第八条(社会保险范围)1.基本养老保险:全部员工均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依照国家规定执行。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员工依照户籍所在地的政策要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员工个人和企业共同承当。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增补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增补医疗保险的管理,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并提高企业的福利水平。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二、管理标准1. 增补医疗保险的设立1.1 本企业将为全体员工购买增补医疗保险,以供应额外的医疗费用补贴支持。
1.2 增补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范围等认真信息将由企业职能部门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并以协商结果为准。
2. 参保条件和范围2.1 全部员工均可参加增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掩盖全体员工及其合法配偶、子女(包含已婚子女)。
2.2 新员工自入职后一个月内必需填写参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料子,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配偶和子女的相关信息等。
2.3 假如员工需要新增家庭成员参保或调整参保方案,应提前一个月向企业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
3. 增补医疗保险费用3.1 增补医疗保险费用由企业全额承当,员工无需个人缴费。
3.2 员工在享受增补医疗保险期间,如发生离职、辞职、退休等情况,保险费用由企业连续支出,直到保险到期。
4. 医疗费用报销4.1 员工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向企业职能部门供应相关报销料子,包含医疗费用发票、处方单、医院开具的医疗证明等。
4.2 报销料子应在就诊后的15个工作日内自动提交,否则将可能导致报销申请无效。
4.3 增补医疗保险报销实行个人先支出,然后企业予以报销的方式。
员工须在个人支出后的3个月内,提出报销申请,逾期将被视为放弃报销申请。
4.4 医疗费用报销标准依照保险合同商定的比例进行,实在比例由企业与保险公司商定,将以最新的商定为准。
5. 医院选择和网络医疗服务5.1 员工可在合作的指定医疗机构就诊,享受更方便和优惠的服务。
5.2 企业可与特定的合作医院达成协议,员工在就诊时需自动告知医院是本企业的员工,并出示工作证明或员工卡。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增补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员工的增补医疗保险管理,确保员工的健康与福利,并提高企业的员工满意度和竞争力。
本制度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和保险合同,并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相增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
三、管理标准3.1 增补医疗保险费用负担1.企业为每位员工购买全员增补医疗保险,保险费用由企业全额负担;2.员工所需缴纳的部分依照相关规定从工资中扣除,并及时缴纳给保险公司。
3.2 医保账户管理1.员工医保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健康保障用途,不得转移、挪用;2.员工需妥当保管医保账户卡或相关登录信息,如卡片遗失立刻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并及时办理挂失手续。
3.3 报销管理1.员工应依照保险公司规定的报销流程进行报销,提交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和报销申请表格;2.员工应遵守保险公司的报销时间要求,超时未报销的费用将自行承当;3.重点疾病医疗费用的报销,员工需提交相关医院的出院小结、病理报告等料子,经保险公司核准方可报销。
3.4 保险理赔管理1.如员工发生意外损害或重点疾病,需向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附带医院诊断证明、病例资料等必需料子;2.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将帮助员工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确保员工能够及时获得保险金;3.如员工因违反本制度或保险合同商定而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企业不承当相关责任。
3.5 保险续费管理1.企业将确保增补医疗保险的及时续费,避开员工因保险失效而导致的经济损失;2.员工需提前一个月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续费申请,保证保险定时续费。
四、考核标准4.1 医保账户及报销管理考核1.定时参加医保账户余额查询,并妥当保管账户相关信息,不应有挪用、转移等行为;2.定时准确报销医疗费用,符合保险公司报销要求,并及时提交相关料子。
4.2 保险理赔办理考核1.如发生意外损害或重点疾病,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并供应相关证明料子;2.自动搭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补充医疗保险政策,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员工福利水平,增进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和合同制员工。
补充医疗保险政策1. 公司将为所有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补充医疗保险,以补充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2. 员工入职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的申请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缴纳方式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3. 补充医疗保险将覆盖员工及其合法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在特定医疗机构的住院、门诊及药品费用等医疗支出。
4. 公司将定期对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报销政策等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符合员工的实际需求。
保险申请和理赔1. 员工需在就诊时携带有效的医保卡和补充医疗保险证件进行结算。
2. 如需申请理赔,员工应及时提交相关的医疗费用、账单以及其他必要文件,并按照相关程序向公司申请理赔。
3. 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规定,及时处理员工的理赔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管理责任1. 公司将设立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责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和执行。
2.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将负责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解决员工的保险问题,提供咨询和服务。
3. 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医疗保险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险理解和使用能力。
附则本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由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在管理制度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制度。
以上是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全体员工遵守并共同维护,以确保员工的健康和福利权益。
员工医药报销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医药费用报销工作,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医药费用报销。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政策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报销范围第四条员工医药费用报销范围包括:1.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2.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药品费用;3.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4.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5.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
第五条以下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1. 已由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渠道报销的费用;2. 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伤害;3. 非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产生的费用;4. 非因公司工作原因产生的费用;5. 与工作无关的保健、美容等费用。
第三章报销程序第六条员工医药费用报销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员工发生医药费用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保留相关凭证;2. 部门负责人审核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对符合报销条件的,填写《医药费用报销申请表》;3. 《医药费用报销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核;4. 财务部门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费用真实性、合理性后,办理报销手续;5. 财务部门将报销款项支付给员工。
第四章报销标准第七条员工医药费用报销标准如下:1. 公立医院、民营医院等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政策执行;2. 药品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政策执行;3. 检查、检验、治疗等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政策执行;4.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5. 其他合理费用,按照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公司对员工医药费用报销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报销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虚报、冒领、骗取医药费用的员工,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退赔冒领的医药费用;2. 通报批评;3. 纪律处分;4. 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医保 管理制度
企业医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职工的医疗保健事务管理。
第三条企业医疗保健工作必须服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的规定,并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第二章保险范围第四条企业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是本企业全体职工。
第五条企业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两个部分。
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国家统一制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由本企业负责。
第六条企业医疗保健范围包含基本医治、门诊治疗、住院治疗和其他医疗保健服务。
第三章医保管理第七条企业医疗保健工作精心管理,专职负责,逐级由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监督。
第八条企业医疗保险工作人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保守职业秘密。
职工医疗秘密不得泄漏。
第九条企业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对职工进行医疗检查时,应当尊重职工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条企业医疗保险费用必须按照财务制度管理,保证按时足额交纳。
第四章医疗待遇第十一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措第十二条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
第十三条企业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按年度各项收入的比例,决定企业需要缴纳的医疗保险基金,企业按月折合计算。
第六章医保福利第十四条企业医疗保健工作应当定期为职工进行健康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卫生质量。
第十五条企业医疗保健工作应当组织开展各项职工的健康检查,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
第七章医疗服务监督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对医生的诊断和治疗工作进行审查,不能独裁任意。
第十七条企业医疗保险工作应当受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任何有关医疗保险费收交,资金使用等管理规定都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予以通过。
第八章医保管理的违纪处罚第十八条对企业医疗保险工作中违反国家法规,违背医德,给职工及家属造成损失的须负相应责任。
员工补充医疗实施方案
员工补充医疗实施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企业的一份子,员工的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稳定。
为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我公司决定制定员工补充医疗实施方案,以更好地满足员工的医疗需求,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
首先,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
公司将与专业的医疗保险机构合作,为员工购买全面的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等。
同时,我们还将提供员工补充医疗保险,覆盖更多的医疗项目和费用,确保员工在面临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帮助。
其次,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健康管理体系。
公司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对员工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和评估,及时发现健康隐患,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和管理方案。
此外,公司还将定期开展健康讲座和健康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促进员工积极参与健康管理。
再次,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医疗服务体系。
公司将与优质的医疗机构合作,为员工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和就医渠道,确保员工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健全的医疗费用报销制度,为员工提供便捷的医疗费用报销服务,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让员工在面临疾病时能够更加放心和安心。
最后,我们将建立健全的健康档案管理体系。
公司将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对员工的健康信息进行全面、规范的管理和记录,为员工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指导。
同时,公司还将加强健康数据的统计和分析,为公司领导提供科学的健康决策依据,为公司的健康管理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员工的健康是公司最宝贵的财富,也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员工补充医疗实施方案,我们将更好地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质量,为公司的发展和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希望全体员工能够积极参与和支持公司的健康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管理办法【呕心沥血整理版】
2019智慧树知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山东联盟-山东科技大学版)]章节答案[第一章测试]绪论单元测试1.【判断题】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战略要求。
错对答案:对错2.【判断题】大学生应该以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为根本要求。
对错答案:对3.【判断题】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
对错答案:对4.【判断题】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的人生,才是有意义的人生。
错对答案:对对5.【判断题】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不一定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
错对答案:错1.【单选题】人的本质属性是( )。
自私本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社会属性自然属性答案:社会属性2.【单选题】人生观的核心是( )。
人生态度人生目的人生价值人生追求答案:人生目的3.【单选题】人生目的在人生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对这句话理解错误的有( )。
人生目的决定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决定人生道路人的欲望决定人生目的追求人生目的决定人生价值标准答案:人的欲望决定人生目的追求4.【单选题】对人生态度正确的理解是( )。
人生态度就是人生价值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人生态度就是低层次的人生观人生态度是指人为什么活着答案:人生态度是人生观的表现和反映5.【单选题】学生应该有端正的人生态度,反对以下( )态度。
功利认真乐观进取答案:功利[第二章测试]1.【单选题】理想信念是人( )的核心。
答案:精神世界2.【单选题】信念同理想一样,也是人类特有的一种( )。
答案:精神现象3.【单选题】理想信念的作用主要表现在:提供人生的前进动力、提高人生的精神境界和( )。
答案:指引人生的奋斗目标4.【单选题】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 )的领导。
答案:中国共产党5.【单选题】马克思主义为人们( )提供了科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答案: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公司本部员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本部员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北京市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21〕16号)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公司本部员工患病后的合理医疗水平,减轻因医疗造成的个人经济负担,根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必要、有限的补充,其内容与国家规定的原则相一致,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与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由委托保险公司代管,专款专用。
第三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对象为本部正式员工。
第四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按本部员工上年度工资总额5%计提,税前列支。
管理方式第五条企业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金,按照有关规定列入人工成本。
第六条本着提高管理效率原则,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委托管理方式,由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公司统一择优选择专业服务机构(商业保险公司)进行委托运营管理。
运营管理第七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分为公共医疗基金、大病健康保障和补充医疗基金三部分管理和使用。
其中:1.公共医疗基金用于员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报销支付;2.大病健康保障用于员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重大病和疾病身故保障支付;3.补充医疗基金用于员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及药店购药费用报销支付。
第八条公共医疗基金公司每年以定额的方式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由保险公司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度范围外的自付部分进行全额报销。
第九条大病健康保障公司每年以定额方式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病保障、疾病身故、女性重疾产品。
具体保费根据参保职工人数及投保项目等因素确定。
在保障期内,员工和退休人员因罹患重大病或疾病身故后,由保险公司根据协议约定金额进行支付。
第十条补充医疗基金补充医疗基金分为补充医疗备用金和个人补充医疗基金,公司根据基金使用情况合理划分补充医疗备用金和个人补充医疗基金所占比例。
企业内部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保证医疗保险制度的平稳过度,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形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条为合理使用补充医疗保险费,均衡企业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按不高于企业上一年职工工资的4%提取,列入成本。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采取按季提取,由公司集中管理和使用,定期报表,年底结算。
第四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单独列帐,纳入补充保险基金专户,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当年节余部分,结帐下一年度使用。
第五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下列费用:(一)个人帐户不足支付时的医疗费用。
(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三)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第六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比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管理规定,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确定。
第七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按下列规定支付:(一)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大额互助资金支付后,对个人支付部分,企业再报销50%。
(二)退休人员在一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的部分,大额互助资金支付后,对个人支付部分,企业再报销60%,个人负担40%.(三)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及个人负担的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对个人支付部分,企业再报销70%。
(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3万元.第八条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额需要调整时,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第九条职工和退休人员按规定应由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支付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支付,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分别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之余应由个人支付部分进行汇总后办理申报,填写申报审批表并附有关材料,经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填写报销凭证,到财务部门报销,业务部门将支付费用填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季报表》.第十条对特殊人群的处理意见对于建国前参加改革工作享受100%退休费的老工人、退职人员以及享受本市城镇军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和退休人员、企业特困职工、特困退休人员和由企业负责管理的患精神病的职工,由公司制定相应的政策,适当照顾.第十一条加强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公司内部医疗福利制度范本
公司内部医疗福利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关心员工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医疗福利制度。
本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确保员工在遇到健康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医疗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三条医疗保险公司为员工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承担员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
员工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第四条补充医疗保险公司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以提高员工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报销比例。
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未能覆盖的费用,以及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较低的费用。
第五条医疗补助员工因病住院治疗期间,公司给予一定数额的医疗补助,以减轻员工的经济负担。
医疗补助的金额根据员工的工龄、职级和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病假管理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
病假期间,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员工工资。
第七条健康检查公司定期为员工组织健康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治疗疾病。
健康检查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第八条心理咨询公司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员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心理问题,提高员工的心理素质。
第九条医疗咨询公司为员工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帮助员工解答医疗问题,提供医疗建议。
第十条就医绿色通道公司为员工提供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员工在生病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
第十一条管理制度公司设立医疗福利管理小组,负责医疗福利制度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医疗福利管理小组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和工会组成。
第十二条保密原则医疗福利管理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员工的隐私权。
第十三条解释权本医疗福利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四条生效时间本医疗福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医疗福利制度旨在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医疗保障,关心员工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将努力为员工创造一个和谐、健康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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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补充医疗费用管理制度
1目的
1.1切实有效地加强员工补充医疗费用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1.2为员工补充医疗费用的报销提供操作依据。
2适用范围
2.1除试用期人员以外的总部各部门、分公司、办事处全部在册员工。
3核心条款
3.1门诊管理规定
3.1.1总部各部门人员因病需到医院门诊治疗时,应先填写“员工门诊住院申请表”
(见附表),经部门经理证明,报部门总监批准后方可到医院门诊治疗。
3.1.2分公司、办事处人员因病需到医院门诊治疗时,通过OA审核流申报,需由人
力资源部根据创维工龄及办理医疗保险情况,审核确定报销比率。
3.1.3经批准外出门诊治疗的员工,按如下办法报销补充医疗费
3.1.3.1已办理住院保险(即大病保险)的员工产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3.1.5表中规定
的比率给予报销。
3.1.3.2公司为网络员工办理的保险均为综合医疗保险。
员工工作所在地与医疗保险办
理地在同一城市,门诊就医时可直接出示医保卡刷卡。
不在同一城市时,则无
法使用医保卡,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余额始终为个人所有。
3.1.3.3办理综合医疗保险的员工,不论投保地与工作所在地是否为同一城市,所产生
的门诊医疗费用按3.1.5表中规定比率的50%给予报销。
3.1.4
3.1.5门诊治疗时所进行的特殊检查(如核滋共振、CT、同位素扫描,彩色普格勒及
最新使用的昂贵检查项目等),其费用按第3.2.3.3.条的规定报销。
3.1.6报销时需附部门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员工门诊住院申请表”。
3.1.7如属因公负伤经总部确认后其医疗费用由公司给予100%报支。
3.2住院管理规定
3.2.1员工因病重、工伤需住院治疗时,需提交县级以上正规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证
明并附检查报告,填写“员工门诊住院申请表”,由部门经理(或办事处经理
和财务助理)证明,报部门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批示,经总部人力资源部
审批后,方可住院治疗。
3.2.2已参加公司办理的医疗保险(含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的员工经批准
后需要住院治疗的规定
3.2.2.1请选择在投保地就医住院,住院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医保规定比例由医疗保险承
担,公司不对其承担相关费用。
3.2.2.2如确属工作关系,或工作地点不在投保地工作的,如因需要住院,不能在投保
地住院的(异地住院),在深圳市投保的请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薪酬管理科,
在分公司所在地投保的请通知分公司社保经办人(分公司文员或财务人员),
由经办人与投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并备案,以便出院后报销费用,报销流程按投
保地社保政策规定,公司也不承担住院相关费用。
3.2.2.3异地住院报销流程:员工需把住院的相关资料提供给投保地的社保局(或医保
局)进行报销
(1)以深圳市为例:在外地住院出院后,可向深圳市社保局提供以下材料到深圳市社保局进行报销:原始收费单据、费用明细清单、门诊病历原件及住院病历复
印件(加盖医院公章)、疾病诊断证明书、住院人社会保障卡原件、住院人的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员工在外地无法来深圳报销,也可以将以上相关资
料寄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代为报销。
(2)其它分公司、办事处人员在非投保地住院的,可咨询投保地医保部门,以便及时报销相关费用。
3.2.2.4如果异地住院的员工不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经办人,或在投保地工作
而自行到外地住院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公司不再报销相关
费用。
3.2.2.5因急病或意外事故负伤需紧急住院,可先入院后补办有关手续。
3.2.3经批准住院治疗且公司没有为员工办理医疗保险(含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
保险)的,其住院产生的费用仍然按3.1.5款《员工补充医疗费用报销比率表》
的规定报销
3.2.3.1住院的床位费控制标准为:县级(含县级市)医院每人20元/天,地级市医院
30元/天,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特区医院每人40元/天,超过部分本人自理,且
床位费必须在医疗费报销单据上单独列明,否则,总部财务有权拒绝受理。
3.2.3.2住院所需的常规检查可按本人享受的比率报销。
3.2.3.3住院所需的特殊检查:如核磁共振、CT、同位素扫描,彩色普格勒及最新使用
的昂贵检查项目,需凭医院主治医生以上出具需要检查的证明为依据,经部门
经理(或办事处经理)证明,报部门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检
查,如病情危急可先检查后补办申请手续。
经批准后检查的相关费用,如本人
按规定享受的比率超过50%(含50%)按50%报销,低于50%按享受比率报销。
3.2.3.4住院必需的正常护理、急救、氧气、输液、手术等费用,可按本人享受的比率
报销,特殊护理和高级病房的费用自理。
未列明支出项目及明细的住院费用不
能报销。
3.2.3.5在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就医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报销范围,不属报销
范围的贵重药品或给家人、朋友开具的药品费用一律由本人自理。
3.2.3.6出差在外突发病或意外事故负伤需在当地住院治疗的,须凭当地医院出示的证
明提出申请报部门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3.2.3.7因公负伤住院经部门经理(办事处经理)、财务助理证明,经部门总监(或分公
司总经理) 及总部人力资源部总监批准后,可全部报销其住院费用。
3.3其它规定
3.3.1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若发生工伤意外,请分公司、办事处及时向保险经办人
及投保地工伤保险部门报案,由社会保险部门承担相关费用,公司不承担相关
费用。
3.3.2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员工,其本人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产前检查费用、生育
医疗费用,凭收费单据及相关证明,交由投保地保险经办人汇总单据向社会保
险部门申报结算,由社会保险部门承担相关费用,公司不承担相关费用。
3.3.3公司为其办理了团体交通意外伤害保险的员工,因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而
发生医疗费用的,应在第一时间向总部人力资源部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向投保
的商业保险公司备案并进行相关处理,医疗费用在把保险额度内由商业保险公
司承担,公司不予报销医疗费用。
3.3.4门诊费、住院押金、医疗费先由员工支付,凭报销单按规定的享受比率报销。
如家庭较为困难,其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借款,借款额不能超过其本人1个月工
资。
员工的医疗费用须及时报销,如超过3个月未报销一律由员工自理。
3.3.5员工遇重大伤害事故或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超过其负担程度,可由本人或家
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借款申请,借款额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经部门总监
(或分公司财务经理、分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报总部财务副总审批。
10000-
20000元(含20000元)须由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报总部财务总监和营销总
经理会签后方可。
由单位垫付的员工住院费不得超过两万。
3.3.6员工医疗费用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应报总部人力资源部批准。
超过10000
元以上须报营销总部总经理批准。
员工不论患有何种疾病,由公司报销医药费
的最高限额不超过50000(含50000元),超过部分由患者本人自理。
3.3.7分公司、办事处员工一次性报销医疗费用10000元(含10000元)以内的由分
公司、办事处承担,超过部分报经总部批准由医疗互助基金承担。
3.3.8试用期人员不享受医疗费报销比率,转正后正式员工的工龄含试用期。
特别引
进人员,凭集团落实通知可另适当提高其报销标准。
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含
办事处主持工作的副经理。
3.3.9住院、门诊医疗费的报销凭据必须是县级以上正规医院提供的有效、合规的收
费单据,其他私人医疗所、非正规医院的收费单或零售、批发药店提供的药费
发票不得报销。
3.3.10员工因违章驾驶汽车、打架斗殴等而支付的门诊费、住院费、检验费等100%由
其个人承担,部门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总部财务人员(或分公司财务人
员)必须严格把关。
3.3.11员工因美容、整容而发生的门诊费、住院费、检验费等100%由其个人承担,部
门总监(或分公司总经理)、总部财务人员(或分公司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把
关。
4附表
员工门诊住院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