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管理规程
工程取样检验制度范本大全
工程取样检验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取样检验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取样检验工作。
工程取样检验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
第三条工程取样检验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对符合标准要求的工程进行无理取样检验。
第四条工程取样检验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取样检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工程取样检验程序第六条工程取样检验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取样地点和取样数量;(二)进行取样操作;(三)送样并领取检验报告。
第七条确定取样地点和取样数量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取样地点应当选取为代表性的地点;(二)取样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取样操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送样并领取检验报告应当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确保检验结果及时准确。
第三章工程取样检验规范第十条工程取样检验应当遵循以下规范:(一)取样工作应当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二)取样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三)取样过程中应当做好记录工作,确保取样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对于检验结果发现问题的工程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处理。
第四章工程取样检验责任第十二条工程取样检验的责任人应当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确保取样检验工作的质量。
第十三条工程取样检验的责任人应当对取样检验结果负责,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对于取样检验结果发现问题的工程,责任人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工程取样检验监督第十五条各级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取样检验工作的监督,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六条对于取样检验工作存在问题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发现并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本制度未作出规定的事项,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化验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4年化验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一、引言化验取样工作是化学实验室中的重要环节,对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保障化验取样工作的安全进行,制定了本安全操作规程,希望能够帮助化验取样工作者做好安全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环境1.化验取样工作必须在专用实验室内进行,禁止在非实验室环境下进行化验取样活动。
2.实验室内应保持空气清新,保持温度适宜,避免冷热交替。
3.实验室内必须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堆积,确保工作区域干净整洁。
4.实验室内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护目镜、手套、实验服等,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三、操作规程1.进行化验取样前,应仔细核对实验方案和操作步骤,确保操作无误。
2.取样工作需要进行标本标记,准确记录标本信息,避免混淆。
3.在取样过程中,严禁吸烟、喝水、食物等,避免污染化验样品。
4.取样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工具,保持实验环境整洁。
四、安全预防措施1.进行化验取样工作时,务必佩戴护目镜、手套等防护设施,确保操作安全。
2.避免与有毒化学品接触,如若不慎接触,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3.遇有异常情况,如器皿破裂、泄漏等,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主管汇报。
4.操作完成后,及时将实验室内使用的化学药品和试剂妥善保存,避免混用或混乱存放。
五、紧急处理措施1.当操作人员发生意外伤害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就医。
2.如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应迅速疏散人员,关闭气源,并使用灭火器扑灭火源。
3.在化验取样工作中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主管报告,做好记录。
六、结语本安全操作规程旨在为化验取样工作者提供安全操作指南,希望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规程要求,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感谢您的阅读,希望大家能在化验取样工作中始终将安全放在首位,共同维护实验室的安全与稳定。
取样管理规程
目的:阐述取样环境、人员、工具、容器、方法及样品保留时间等规定,并规定药材、化学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取样通则,保证取样的科学性、真实性和代表性,减少因取样的片面性、随机性带来的差错。
范围:适用于药材、化学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取样管理。
职责:质保部对此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1定义:(1)取样:从同批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中抽取一定量具有代表性的供检验或留样用样品的过程。
(2)直接样品:取自原包装的样品称直接样品。
(3)混合样品:将一定数目的直接样品混合均匀后获得的样品称为混合样品。
(4)平均供试品:供检验、复核和留样用的混合样品。
2取样人员:2.1质量管理室取样员:(1)负责进库药材、化学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前的取样。
(2)负责库存药材、化学原辅料、包装材料在贮存期满或贮存期内特殊情况下复验前的取样。
(3)负责待检成品的取样。
(4)负责退货、收回成品的取样。
(5)其它文件规定的由取样员取样或陪同取样的项目。
2.2质量管理室质量监督员:(1)生产工艺规程规定必须检验的中间产品,由质量监督员取样。
(2)工艺用水的取样。
(3)洁净室(区)的环境监测取样。
(4)其它文件规定的由质量监督员取样或陪同取样的项目。
2.3检测室生测员:(1)微生物限度检查取样。
(2)其它文件规定的由生测员取样或陪同取样的项目。
3取样工具、容器:(1)产品抽样棒、药材采样器(探子)、吸管、锥形瓶、塑料袋等取样工具和容器必须清洁、干燥,并符合被抽样品的要求,在使用和贮藏过程中防止受潮和异物混入。
(2)抽取的样品应迅速放入密闭容器中。
(3)取样工具、容器在使用后按“SOP-HM-006-00取样工具容器清洁规程”的规定清洗。
4取样量:4.1平均供试品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的3倍数,即1/3供检测室分析用,另1/3供复核用,其余1/3则为留样保存。
成品的平均供试品量一般不得少于实验所需用的4倍数,其中一半为留样保存。
取样操作规程
总则1.1取样系指从一批产品(或物料)中按取样规程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样品系指从整批产品(或物料)中采用足够检验用量的部分。
取样人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为质量管理部经授权的QA人员。
1.2生产过程中所抽取的样品包括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及工艺用水。
质量管理部有权直接指派人员进入生产区和仓库进行取样及调查。
1.3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工艺用水应分别制定取样规程,并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等应有明确的规定1.4取样员接到请验单后应及时取样。
取样时严格按规定的取样程序、在规定的地点进行,并对照请验单检查品名、批号、数量及包装情况,无误后方可取样。
1.5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样品盛容器和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刀子、标签、笔、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1.5。
1固体取样时用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镊子等;液体取样时用玻璃取样管、玻璃或塑料油提、不锈钢管。
样品盛装容器——具盖下班瓶或无毒塑料瓶。
需取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时,以上相应器具均应灭菌。
1.6取样器具的清洁方法:1.6。
1取样容器、具的清洗与消毒:(1)在洗池或洗槽内清洗用具,必要时,可用适当的清洁剂。
(2)先用饮用水清洗然后再用纯化水淋洗至淋洗液呈中性。
(3)清洗后,将容器用清洁的擦布擦干;但塑料用具应擦干。
(4)干燥后,盖世太保盖子或放入橱内。
1.6。
2取样容器、具的灭菌:(1)需要灭菌的取样容器、一般情况具在清洁后4小时内进行灭菌。
(2)将消毒好的用具在12小时之内使用,使用之前移至指定的地点。
(3)超过时限未使用的用具,应进行重新灭菌处理。
(4)贮存:和微生物限度检查使用器具一同贮存。
1.7取样要有代表性(全批取样、分部位取样),一次取得的样品最少可供三次检验用量。
复验需再翻倍取样。
取样时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或编号、数量、来源、取样日期,必须有取样说明和取样人签名等。
委托方取样管理规程
委托方取样管理规程
委托方取样管理规程是指在委托方进行取样工作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委托方取样管理规程的示例:
1. 委托方需明确取样的目的和要求,并向取样人员提供详细的指导和说明。
2. 委托方应委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取样工作,并确保他们熟悉相关法规和标准。
3. 取样人员在进行取样前应准备好必要的取样工具和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4. 在进行取样前,取样人员应确认取样点的准确位置,并确保取样点的代表性和可重复性。
5. 取样人员在取样时应遵循标准的取样方法和操作步骤,并记录下取样的日期、时间、地点、取样人员等信息。
6. 取样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取样现场的卫生和安全,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的发生。
7. 取样人员应在取样完毕后将样品进行包装和标识,并填写相关的样品信息,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追溯性。
8. 取样人员应及时将样品送达实验室,并确保样品的运输和储
存符合相关要求,避免样品受到污染或损坏。
9. 委托方应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取样工作的质量和符合要求。
10. 委托方和实验室应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样品的测试和分析结果能够及时反馈给委托方。
取样管理规程
取样管理规程1.目的:建立原辅材料、中间体、纯化水的取样管理规程,便于对成品的质量的管理。
2.责任:仓储管理员、QA取样员3.范围:原辅材料4.规程4.1取样样品应具有代表性,代表被取样的一定数量的物料。
已知物料是不均一的或非均相的(例如悬浮物),在取样前使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则应注意从物料的不同部位取样,使样品和它们在物料中占的比例相应;如物料组成不清楚或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则应随机在可能的部位取样,物料的表面与物料的主体可能有差异时,抽样不应只抽表面层。
4.2取样应在与生产同样级别的取样设施内进行。
4.3取样时,人物要进行必要的消毒,以免物料污染。
4.4原辅材料取样前,QA检查员应根据请验单核对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容器号、来源、重量、包装的完整性,还要核对该批原辅料的供应商的随货检验报告。
4.5取样时,样品应放置于清洁、干燥的玻璃瓶中,或双铝袋中,并作上标记(如物料的品名、编号、批号)取样时填写取样记录,内容有抽样的日期、品名、规格、批号、编号、批量、来源、取样件数、取样量、取样人及备注,每件被取样的外包装上要贴上有取样标签。
4.6根据请验单、收料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量,其原则如下:4.6.1药材(N为来料总包装件数):N<5时,逐件取样;N<100时,取样5件;N为100——1000时,按5%取样;N>1000时,超过部分按1%取样;贵重药材逐件取样。
取样量为全检量的2—3倍。
4.6.2化学原料药及辅料(N为来料总包装件数):N≤3时,逐件取样;4≤N≤300时,按√N +1件取样;N>300件时,按√N/2+1件取样。
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三倍。
4.6.3原辅料的取样量一般为每批40~100g(包括留样量每批原料20~30g)。
(具体见附表)4.7中间体取样必须对整个批号具有代表性,中间体的取样应在终混结束后,用取样棒从混合桶的内、中、外三处各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取样管理规程
安徽丰汇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文件范围:本文件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取样。
需要取样检验的原辅料系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物料,以及对产品生产质量有直接影响的辅助材料。
中间产品是指药品生产过程中,没有完成所有加工工序的产品。
责任:本文件由化验室起草,化验室主任审核,生产负责人批准,化验室负责实施。
正文:1.定义1.1.取样:是指为某一特定目的,自某一产品、物料、中间产品中抽取一部分的操作。
取样操作应与取样目的、取样控制的类型和取样的物料相适应。
1.2.样品:是指按照取样规程取得的一部分物料。
样品量应足够满足所有要进行的全部检验,包括复试和留样。
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1.3.取样目的工艺验证、设备清洁验证、设备确认等确认、验证环节取样;物料入厂检验,批放行检验,中间控制检验,持续稳定性考察取样;偏差调查过程中涉及的重新取样检验及掺假检验等。
1.4.取样类型常规取样、异常取样复验取样其中异常情况取样是指:对退货产品、入库后出现异常产品、偏差调查需重新取样的。
2. 取样人和取样时机的规定取样人应经相应的培训,由化验室主任授权批准。
2.1.原料、辅料生产使用的原料、辅料采购进厂时,经库管员验收合格后,由库管员填写请验单,化验室负责取样检验。
2.2.中间产品中间产品由该岗位人员在本工序完成后立即填写请验单;由化验室取样,并填写取样记录,化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
2.3.成品用于成品检验的样品取样由化验室在包装工序的前、中、后阶段分别取样。
留样观察和持续稳定性考察产品由化验室在生产外包装工序抽取。
成品取样由化验室完成,填写取样记录,化验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
3.取样操作取样前:按照请验单内容核对物料基本信息,如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等;检查物料包装是否密封、完整、是否存在物理破损。
凡有异常的包件,应单独取样检验并记录异常情况。
取样时:须填写取样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批号、物料编码、总数量(批量)、取样量、取样日期、必要的取样说明和取样人、复核人签名等项。
取样管理规程
取样管理规程取样管理规程1. 目的建立取样管理规程,阐明取样原则,QA 人员、QC 人员、库管员、取样员、生产人员相互合作衔接程序,使取样工作得以正常进行。
2. 范围公司所用取样操作。
3. 责任QA 人员、QC 人员、取样员、库管员、生产人员。
4. 内容4.1 取样通则4.1.1 质量管理部接到“请验单”后,进行抽样准备工作。
4.1.2 根据样品的性质和要求,准备好取样工具及适宜的容器。
4.1.3 取样时应先检查品名、批号、数量、批准文号、来及包装情况。
4.1.4 取样用具及容器应清洁、干燥,在使用或贮藏过程中,要防止受潮和异物混入。
4.1.5 原辅料的取样宜在取样室(其洁净级别与配料室相同)或取样区操作。
4.1.6 取样要有代表性(全批取样、分部位取样),一次取得的样品最少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 3 倍。
4.1.7 取样后重新封好。
每件取样容器和被取样包装上都应贴有取样标志。
取样时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来、编号、数量、件数、取样件数、取样量、取样日期、必要的取样说明和取样人签名等。
4.1.8 取回的样品,一般等量混合后检验。
制剂样品和包装材料不经混合,再随机取样检验。
4.1.9 需要重新取样时,亦按上述规则办理。
4.1.10 取样办法:4.1.10.1 对进厂原辅料按批(或件数)取样。
若设进厂总件数为 n,则 n le;3 时,每件取样;当 3<n le;300 时,按 radic;n+1 取样量随机取样;当 n>300 时,按radic;n/2+1 取样量随机取样。
4.1.10.2 对中间品按批(包装单位:桶、锅等)取样。
若设总包装数为 n,则当 n le;3时,按包装单位取样;当 3<n le;300 时,按 radic;n+1 取样量随机取样;当 n>300 时,按 radic;n/2+1 取样量随机取样。
4.1.10.3 对成品按批取样。
若设总件数(包装单位:箱、袋、桶、盒等)为 n,则当 n le;3 时,逐件取样;当 3<n le;300 时,按 radic;n+1 取样量随机取样;当 n>300 时,按 radic;n/2+1取样量随机取样。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
标本采集与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从事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实验室技术人员、医务人员等。
第三条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严谨、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标本采集与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管理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标本采集与管理工作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第二章标本采集第六条标本采集应选择适当的采集容器,并确保采集容器内无残留物。
第七条标本采集应按照标本采集要求进行,避免污染或损坏标本。
第八条采集血液标本时,应注意采血技术,避免造成血液混入或血管破裂。
第九条采集尿液标本时,应注意保持尿标本的新鲜度,避免细菌大量增殖。
第十条采集粪便标本时,应注意采样量,避免出现样本不足的情况。
第十一条采集组织标本时,应注意标本的保存和处理,避免组织坏死或脱水。
第三章标本保存与运输第十二条标本应按照标本保存要求进行保存,避免标本变质或污染。
第十三条标本保存时,应注意标本的正确位置和编号,避免标本混淆。
第十四条标本运输应采用专用运输箱和冷藏袋,保持标本的温度和湿度。
第十五条标本运输应避免剧烈摇晃和高温环境,避免标本变质或破损。
第四章标本处理与分析第十六条标本进入实验室后,应及时进行标本处理,避免标本损坏或变质。
第十七条标本分析时,应先进行标本质量检测,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八条标本分析时,应按照实验室操作规程进行,避免出现分析误差。
第十九条标本分析结果应及时录入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条标本分析结果应进行科学解读,及时向医护人员报告,确保临床诊疗的准确性。
第五章废弃标本处置第二十一条废弃标本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第二十二条废弃标本应经过消毒处理,再进行封装和清理,避免污染其他物品。
第二十三条废弃标本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确保废弃标本不再被使用。
取样管理规程
取样管理规程目的:为减少在定型和定量分析中取样的影响,使取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被抽检的批量物料样品组成具有代表性,特制定本规程,规范原辅料、中药材、包材、中间产品、成品的取样管理。
范围:适用于公司物料入厂检验、批放行检验、中间控制检验的取样;确认、验证环节的取样;持续稳定性考察取样、偏差调查过程涉及的取样等.责任人:仓库保管员:取样员:检验人员:定义:1 取样:按一定方案从总体产品中抽取能代表总体产品的样品,通过检验样品而对总体产品的质量作出评价和判断。
2 简单随机取样:从包含N个抽样单元的总体中按不放回抽样抽取n 个单元,若任何n个单元被抽出的概率都相等,也即等于1/(Nn),则称这种取样方法为简单随机取样.简单随机抽样可以用以下的逐个抽取单元的方法进行;第一个样本单元从总体中所有N个抽样单元中随机抽取,第二个样本单元从剩下的N-1个抽样单元中随机抽取,以此类推.3 样品:取自一个批并且提供有关该批的信息的一个或一组产品.4 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根据一个抽样方案,该方案可以确保抽取的样品按比例地代表同一批次总体的不同部分或一个非均匀样品总体的不同属性,这样的样品就是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正文:1 取样管理原则:1。
1 取样操作应与取样的目的、取样控制的类型和待取样的物料相适应。
1.2 取样人员应按照取样操作规程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做好相应记录和标识。
1.3 取样应使用适当的设备与工具按取样规程操作。
1.4 应制定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和抽取的样品,并防止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和抽取的样品之间发生交叉污染。
1。
5 取样操作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所取样品不得重新放回到原容器中。
2 取样人员2.1 取样必须由专人负责,取样人员必须经过质量管理部授权。
2。
2 取样人员应具良好的示例和对颜色分辨、识别的能力;能够根据观察到的现象做出可靠的质量判断和评估(例如检查要取样物料的包装状况);有传染性疾病和在身体暴露部分有伤口的人员不应该被安排进行取样操作。
取样室管理规程
取样室管理规程内容:1 取样室应设在物料的仓储区域,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取样操作。
2 取样室的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要分开,要配备相应的更衣室和取样操作间,同时要配备相应原清洁功能区域。
3 取样间应确保3.1 从取样间应设计单独的人员更衣区域和物料缓冲区,人流和物流通道分开,避免交叉污染的发生。
3.2 取样区域的洁净级别至少和生产区域保持一致。
3.3 各功能房间之间的压差要求与生产区域保持一致。
3.4 取样区域风向为层流,防止开启的容器、物料和操作者之间的污染。
3.5 防止其他物料,产品和环境的交叉污染。
3.6 在取样过程中,应保护取也的样品的取样人。
4 取样室的常规要求4.1 进入取样室前,开启空调系统运行一定时间,直至取样室内环境温度、湿度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
4.2 凡是与产品直接接触的取样器具的清洁和消毒必须符合要求。
4.3 同一工作日取不同的物料之间需要对取样间进行适当的清洁,更换取样工具以防止可能的交叉污染。
5 人员进出要求取样人员自更衣间进入,更衣洗手,先戴上一次性帽子(必须不露耳朵的头发),然后换上洁净区用鞋,洗手进行入缓冲间。
随后换上已灭菌的应服,穿戴时避免无菌服接触地面带来污染,戴好防护眼镜(必要时)、防尘口罩、一次性手套和一次性套袖,穿戴完成后,检查穿戴正确完整,然后用消毒液擦拭双手后进入工作区域。
6 物料进出要求物料的进出需通过物流通道,进入取样间之前要对物料外包装进行清洁。
7 取样间的清洁和消毒7.1 清洁工具和消毒剂7.1.1 清洁工具包括吸尘器、水桶、不脱落纤维的拖把、无尘毛巾、擦拭布、乳胶手套等。
7.1.2 消毒剂:0.2%新洁尔灭溶液、75%乙醇溶液。
7.1.3 消毒剂每月轮换使用。
7.2 清洁和消毒频率7.2.1 桌面、门把手在取样前和取样结束后清洁和消毒。
7.2.2 地面、门在取样结束后清洁。
7.2.3 各房间墙面、窗户和天花板每星期进行清洁。
7.2.4 各房间回风口每月进行清洁和消毒。
取样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取样管理规程,保证取样具有代表性,随机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和工艺用水取样的管理。
三、责任人:质量检验部、质量保证部。
四、内容:1.取样的基本原则:代表性、随机性2.取样程序:2.1物料由仓库保管员初检(目测等)合格后,做好“待检品”标识,并填写“请验单”;中间产品、待包品和成品由车间灌封岗位人员填写请验单,工艺用水由制水人员填写请验单。
“请验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第二联通知取样员取样。
2.2取样员接到“请验单”后,做好取样安排,携带洁净的取样器具,到规定的地点取样。
取样前,取样员应先进行核对,核对内容有:产品名称、包装规格、批号、数量、供应商及对方的报告单等,若发现异常应该及时向QA经理报告。
2.3核对无误后,按规定取样数量随机抽取需要的取样单元。
2.4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取样,首先对外包装进行清洁,保证所取样品不受污染,取样按照以上规定的相应程序进行操作,取样时要迅速,防止样品吸潮、风化、氧化而变质,要尽量避免样品粉尘飞扬。
2.5取样结束后要立即把物料重新包装好,防止吸水和污染。
2.6填写“取样记录”,原辅料、内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小盒、中盒取样时需在已取样的单元外包装上贴“取样证”,并在样品瓶或样品袋上贴上标识,注明样品名称、批号、取样人、取样日期等信息;外包装大箱取样时,取样证就贴在货位卡卡夹上。
2.7把取样后的物料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取样工作完成后,要做好现场的清洁工作。
经取样后的物料,仓库管理员优先发放到使用部门。
3.取样用具、容器的规定3.1所有成品、中间体、中间控制的取样用具应该专用,并要贴上专用标识,除另有规定外原辅料的取样器具不需专用。
3.2取样用具用于固体、液体样品的取样,主要有不锈钢取样棒、聚乙烯取样棒、聚乙烯袋、玻棒、移液管及其它玻璃取样器具。
3.3根据所取样品和数量的不同,选择适当容器,一般固体样品可用清洁、干燥的玻璃瓶或聚乙烯袋盛装。
取样操作规程
取样操作规程《取样操作规程》一、目的为了保证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取样操作流程,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取样操作的场合,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化工产品等领域。
三、取样原则1. 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取样规程进行操作。
2. 取样前应认真阅读取样要求,了解取样要求和所用的取样设备。
3. 取样前应对取样设备进行检查和清洁,确保取样设备干净无污染。
4. 取样过程中需避免外界干扰和污染,保证取样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5. 取样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顺序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取样步骤或顺序。
四、取样操作步骤1. 准备取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玻璃瓶、采样勺、采样袋等。
2. 根据取样要求确定取样点和取样数量,遵循取样要求进行操作。
3. 将取样设备置于取样点位置,避免接触其他物质,以免造成污染。
4. 使用取样设备采集样品,确保采集过程中无其他物质污染。
5. 将采集的样品放入取样容器中,封闭容器并标记取样点、日期和取样人员等信息。
6. 将取样容器存放在规定的条件下,确保取样样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五、取样记录和处理1. 取样过程中应当记录取样时间、地点、数量、设备和人员等信息,并做好取样记录。
2. 对于不同种类的样品,应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储存和处理,确保样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3. 取样完成后,及时清洗取样设备,保持设备的干净和卫生。
六、取样流程的管理和文件记录1. 对取样操作规程的执行应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取样操作的规范和准确性。
2. 取样操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应保存完整,以备日后查阅和审核。
七、附则1.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取样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处理,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对于取样设备的清洁和维护应加强管理,确保取样设备的完好和清洁状态。
上述规程为取样操作的基本规范,取样人员在进行取样操作时应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取样留样标准管理规程
1.目旳:建立取样、留样旳原则管理程序,使取样、留样规范化。
2.范围: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旳取样和留样。
3.负责人:QC、库管员、QC负责人。
4.程序:4.1 取样管理4.1.1化验员接到库管员或包装人员旳《请验单》后,填写《取样证》,及时完毕取样。
4.1.2取样用品及容器应清洁、干燥,在使用或贮藏过程中防止受潮和异物混入。
4.1.3取样之前应先检查物料与否包装完好,品名、规格、批号与否相符,有无水渍、受潮结块或其他物质污染等状况,液体物料要注意外观及气味,如发现异常,此包装应单独取样检查。
4.1.4 取样时间应尽量缩短,以减少物料吸潮及污染旳机会。
4.1.5 对易挥发、有刺激气味、腐蚀性物品,取样时应注意安全,操作迅速,样品装入密闭容器中。
4.1.6取样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写明取样日期、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来源、取样人以及必要旳取样阐明。
4.1.7取样结束后,应立即封闭内外包装,并在被取样包装上贴上《取样证》,在所取样品容器上贴签标识,注明品名、批号。
被取样包装应优先使用。
4.1.8 取样量4.1.8.1按批取样,若批件数为n,当n≤3时,规定每件取样,n≤300时,取样数量为n1/2+1,n>300件时,取样数量为n1/2/2+1。
4.1.8.2取样量应为全检用量旳6倍。
4.1.9 取样措施4.1.9.1固体物料,每件约等量抽取,充足混合均匀,即为总样品,将总样品摊成正方形,依对角线划:“X”,等分为四份,去掉对角两份,将剩余部分混合均匀,再以此措施反复多次,直到最终剩余量足够完毕检查及留样数量为止,然后装入取样容器中。
4.1.9.2液体物料,必要时将物料摇匀,约等量抽取后混匀。
4.2 留样管理4.2.1将按4.1.8所取旳样品检查剩余部分,密封包装后,贴签,注明生产厂家、品名、批号用作留样。
4.2.2留样应填写《留样台账》,内容包括品名、批号、来源、留样日期、留样人等。
4.2.3 留样期限:原辅料留样期限为用此原辅料生产旳产品销售完后六个月。
取样管理规程
取样管理规程目的:建立取样管理规程,规范取样管理。
范围: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工艺用水职责:质量部经理、QC、检验室主任。
内容:1 取样量的确定1.1 对于原辅料和成品,原则上取样量为检验用量和法定留样量之和。
若检验失败需增加样品时,可通过增补取样的方式获得。
1.2 法定留样不得少于项目全检量的三倍(一般不包括微生物检验所需样品量)。
1.3 稳定性考察的取样量,则应根据稳定性考察的项目、每次试验的用量、考察期的长短等因素来决定,考察期往往超过有效期。
1.4 对于内包装材料及中间产品,取样量见附表一。
1.5 取样件数: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量为n+1;n≥300时,取样量为n/2+1。
中间产品、成品及特殊要求的物料等按具体情况另行规定。
2 取样指令2.1 质量部接到供应部发出的请检单后,开出取样指令。
2.2 取样员根据请检单所记录的样品数量,准备取样标签、清洁干燥的取样工具、容器,到达到取样地点后,即可着手取样。
2.3 对于中间产品的取样,由相关班组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现场检查员确认后,检验员根据“中间产品请检单”上内容,并准备合适的取样容器和标签,到取样地点取样。
2.4 对于增补取样,由检验室会同生产部决定,由生产部填写请检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质量部开出取样指令,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由取样员到现场增补取样。
3 取样方法3.1 取样时填写取样记录,内容有取样日期、品名、编号、规格、批号、取样人签名等。
3.2 取样时应注意样品的代表性。
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则应随机地在左右、上下到达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与物料的主体可能会存在差异时,抽样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
3.3 取样由质量部根据相应的规定取样,由取样员进行取样,取样员必须经过适当培训和考核,以避免差错,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取样 送样管理制度
取样送样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取样与送样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实验室内所有取样和送样工作。
三、取样管理1. 取样流程(1)提取样品信息:根据客户要求和实验需求,确认取样信息,包括样品名称、数量、来源等。
(2)选择合适的取样器具:根据样品性质选择适合的取样器具,确保取样过程不受外界干扰。
(3)获取样品:按照取样要求和方法,取得代表性的样品,并确保样品完整无损。
(4)记录取样信息: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包括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等。
2. 取样要求(1)取样器具必须干净、无异味、无污染,取样前应进行清洁和消毒。
(2)对于不同性质的样品,应选择相应的取样器具,以避免交叉污染。
(3)取样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取样记录(1)对每次取样进行记录,包括取样时间、地点、人员、取样器具等。
(2)样品必须经过标识,确保取样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四、送样管理1. 送样流程(1)确定送样信息:提供准确的实验要求和送样信息,包括样品名称、数量、送样地点等。
(2)选择合适的包装:对于易破损或易挥发的样品,应选择适当的包装方式,确保样品不泄漏。
(3)填写送样单:填写送样单,包括实验要求、送样时间、送样人员等信息。
(4)送样交接:将样品和送样单交接给实验室接收人员,确认送样信息无误。
2. 送样要求(1)送样单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漏填或填错信息。
(2)对于特殊要求的样品,应在送样单中标注,以便实验室人员正确处理。
(3)送样人员应仔细检查送样单和样品,确保送样无误。
3. 送样记录(1)对每次送样进行记录,包括送样时间、地点、人员、送样单等。
(2)实验室接收人员接收样品后,应签收送样单,确认无误。
五、责任分工1. 实验室主管:负责制定并实施取样送样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工作规范有序。
2. 取样人员: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完成取样工作,确保取样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取样管理规程
一、目的:建立取样管理规程,规定取样规则与取样管理内容和要求,保证取样具有代表性,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品种的取样。
三、职责:品质部受权取样人按本规程规定取样、分发样品,对取样的代表性负责。
四、内容:1、名词解释:1.1样品系指为了检验药品质量,在整批产品中采用足够检验用量的部分。
1.2取样系指从一批产品中,按取样规则抽取一定数量,并具有代表性的样品。
2、管理内容与要求:2.1取样计划:制定各个品种的取样计划。
包括取样量和需抽取的样品包装数。
2.2取样量的确定:2.2.1 取样量为检验用量和留样量之和。
若检验失败需增加样品时,可通过增补取样的方式获得。
2.2.2 留样的样品量通常不得少于项目全检量的3倍。
2.2.3稳定性考察的取样量,则应根据稳定性考察的项目、每次试验的量、考察期的长短等因素来决定,考察期往往超过有效期。
通常到检验项目出现不合格为止。
应以足够供观察期间检查之用,留样量为全检量的三倍以上。
2.2.4除已有物料标准的中另有规定外,抽取的样品包装数,按下表确定:2.2.5包装数与样品数关系表:混合样品:将一定数目的直接样品混合均匀后获得的样品称为混合样品。
2.2.6同一批号产品方能作一个取样单位,否则分别取样。
2.2.7同一批号产品、半成品、包装材料的取样件数规定2.2.7.1 同一批产品,据其包装数量确定其取样件数;2.2.7.2 小包装(1kg以下)可原包装取样;2.2.7.3 在供应商审计已经合格,并长期供应质量稳定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凡遇下列情况可酌情减小取样量:2.2.7.3.1 凡开启后极易吸潮变质的原辅料;227.3.2 价格贵且启封后不宜长久存放的原辅料;22733 贵重药品为1倍全检量。
2.3取样工具:固体用不锈钢探针取样器,液体用玻璃吸管取样,包装材料用剪刀、粘贴胶带等。
取样用具及容器应清洁干燥,样品需做微生物限度的,取样工具、容器应事先灭菌处理。
取样管理规程
本公司生产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和生产产品的取样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生产产品的成品、中间产品、生产用原辅料、包装材料等取样操作。
主责:质量部(质量保证室、质量控制实验室)、各生产车间、供应销售部。
释义:取样是指为某一特定目的,自某一药品中抽取一部分的操作。
关联:《质量管理规程》。
正文:1、取样管理通则1.1 取样要求抽样操作应当保证所取的样品与抽样单元内的药品质量一致,应具有代表性,样品量应足够满足所有要进行的全部检验,包括复试和留样,并保证抽样单元内的药品不因抽样而导致质量变化。
1.2 取样人员的要求1.2.1 取样人员应经过质量部充分的取样操作培训合格并授权,熟悉取样方案和取样流程,掌握取样技术和取样工具的使用,必须意识到在取样过程中样品被污染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1.2.2 有良好的视力和对颜色分辨、识别的能力。
1.2.3 能够根据观察到的现象做出可靠的质量判断和评估,必要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1.2.4 有传染性疾病和在身体暴露部分有伤口的人员不要被安排进行取样操作。
1.2.5 取样人员要对物料安全知识、职业卫生要求有一定了解。
1.3 取样器具1.3.1 取样器具的要求1.3.1 应该根据要取的样品选择合适的取样器具。
1.3.2 取样器具应具有光滑表面,易于清洁和灭菌。
1.3.3 取样器具使用完后应尽快清洁,必须在清洁、干燥的状态下保存,再次使用前要进行消毒。
1.3.4 用于微生物检验或无菌产品取样的取样器具在使用前必须先灭菌,灭菌后的器具要在48小时内使用,过期使用需重新灭菌。
1.3.5 破损的取样器具必须有明确标识并立即停止使用。
1.3.2 取样器具分类1.3.2.1 取样器具:药匙、取样棒、镊子、称量纸、烧杯、锥形瓶、量筒、饭盒等。
1.3.2.2 盛样容器:取样塑料袋、烧杯、具塞试管、50ml具塞磨口三角瓶、500ml 具塞磨口三角瓶等。
1.3.2.3 辅助工具:消毒的酒精棉球、手套、封口膜、扎丝、样品盒、剪刀、刀子、标签、笔、取样证等。
取样室管理规程
取样室管理规程你的签名表明你已清楚了解本文件及附件内容,充分理解并认可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任何对本文件的目的、范围、责任、内容、附件的改变都必须起到改善的作用,并详细记录文件的修订及变更历史,并且在执行以前必须取得批准,下表仅记录修订的主要内容。
1目的规范取样室日常管理,防止取样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污染,保证取样的可靠性。
2范围适用于取样室管理。
3责任质量部、QC室4内容4.1取样室的常规要求管理4.1.1取样室的洁净级别应和生产区域保持一致。
4.1.2取样室应设在物料的仓储区域,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取样操作。
4.1.3取样室的人流通道和物流通道要分开,要配备相应的更衣室、物料缓冲区和取样操作间,避免发生交叉污染。
4.1.4各房间之间应保持一定压差;每次取样时应记录压差情况。
4.1.5进入取样室前,开启空调系统运行30 分钟(应不少经验证的自净时间)方可进入。
4.1.6取样前应记录取样操作室的温湿度,温湿度控制应与被取样物料的贮藏要求相一致。
4.1.7同一天取不同的物料时需要对取样操作间进行适当的清洁,更换取样工具以防止交叉污染。
4.2取样室的日常监控421取样室应定期进行悬浮粒子和沉降菌的监测,洁净度级别应达到D要求。
(1)悬浮粒子每月静态监测一次。
具体要求如下:>0.5卩m最大允许数/M3为3520000;>5卩m最大允许数/M3为29000。
注:95%置信上限也应达到以上要求。
(2)沉降菌每月动态监测一次,微生物应小于100cfu/4 小时。
4.2取样室的清洁与消毒管理4.2.1清洁工具清洁工具包括吸尘器、刮墙器、水桶、不脱落纤维拖把、无尘毛巾、擦拭布、乳胶手套等。
4.2.2清洁剂和消毒剂(1)清洁剂:纯化水(2)消毒剂:0.2%新洁尔灭溶液、5%来苏尔溶液、75%乙醇。
4.2.3清洁和消毒范围地面、台面、门、洗手池、墙壁、天花板、回风口。
4.2.4清洁和消毒频率(1)每次取样前和更换批次或更换品种取样时对取样操作间各清洁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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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人: 培训日期:2011年10月
一.目的
规范QC用于实验室分析或留样样品的取 样程序,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可靠性。
二.范围
规定了QC用于实验室分析或留样样品的 取样程序。
1.检品分类
本规程所指的检品包括进厂原辅料、包 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
进厂原辅料包括原料、辅料(不包括检 验用试剂)。
如遇同一批号检品外观质量不一致时, 可拒绝取样或按件分别取样、分别检验。
如遇到厂家报告产品批号与实物上批号 不一致时拒绝取样。
麻醉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必须由二 名取样人员取样
工艺样具有代表性,如果样品 不均一,要求混合均匀后再进行取样。
不要污染被取样品。 取完样后封口尽量与开袋前一致,一定
取样器具用后应立即清洗、干燥、存放于干净 处,以便下次使用。
5.取样方法
取样一般取两份一份作为检验样品,另 一份作为留样,数量为2~3次全检量。
粉状、颗粒状及块状物料用取样器从各 被抽件检品的上、中、下及周围各部位 取样,然后混匀 。
液体物料(包括乳剂、混悬剂)应混匀 后再取样
5.取样方法
中间体(半成品)系指产品生产过程中 未形成成品之前的产物。
2.取样指令
收到请检单 登记 确定取样件数 准备取样器具 个人防护 准备标签 着手取样 核对批号 外观 检测
出报告
3.取样环境
检品的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要求应不 低于该检品生产时要求。
与最终产品直接接触的内包装材料应在 符合洁净度要求的取样室内取样。
稳定性考察的取样量,根据考察项目、每次试 验用量、考察期的长短等因素决定
8.取样记录
取样时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内容有取样 日期、品种、代号或编号、规格、批号、 数量、来源、取样件数、必要的抽样说 明和取样人签名等
每件被抽样的容器上要贴上取样证
9.复检取样
原辅料发放时,发现其有疑问应重新取 样复验
谢 谢 大 家!
超过规定的储存期的原辅料,应重新取 样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发现检测异常时复测结果仍然不可相信 的应重新取样。
10.取样工具的清洁
用乙醇冲洗3遍后用毛刷反复刷洗,然后 用清水冲洗3遍,最后用纯化水冲洗至表 面没有水珠。
如上述不能清洗干净,玻璃取样管可将 一头封闭后加入重铬酸钾洗液浸泡过夜, 如是不锈钢取样管可将其泡入40-70℃的 洗液中浸泡30分钟后重复以上步骤。
成品应在车间精、干、包区内取样。 无环境空气洁净度要求的一般原辅料可
在仓库取样。
4.取样器具及容器
固体检品用多层取样器,取出的样品放入清洁、 干燥的聚乙烯袋或铝箔袋内。
液体检品用干燥的玻璃管 ,取出的样品放入清 洁的具塞玻璃容器内。
供微生物限度项目检查的检品取样所用取样器 具及容器必须预先灭菌后方可使用。
要密封。
7.取样数量
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 ≤3时,每件取样;n为 4~300时,取样数为SQR(x)+1,n>300时, 取样数为SQR(x)/2+1。
取样量为全检所需数量的1~3倍,特殊情况另 定。
法定留样量依据实际情况决定,通常不少于项 目全检量的2倍(不包括微生物、无菌和热原 检查所需的样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