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及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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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每次收入额×(1-20%)
•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
20000元的,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 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 为: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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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酬所得计算
• 1、应纳税所得额 •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
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及热 点问题解答
湛江市赤坎区地方税务局 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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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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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纳税人 • A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
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 人。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 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所 得的个人。
• (二)扣缴义务人 • 向个人支付税法规定的各项应税所得的企业、
•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
营所得;
• (四)劳务报酬所得;
• (五)稿酬所得;
•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八)财产租赁所得;
• (九)财产转让所得;
• (十)偶然所得;
•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
它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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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所得税税率及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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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 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是个人所得税 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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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对象
•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各
项应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 券。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把个人所得税的 征税对象划分为十一个应税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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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资、薪金所得;
•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
除数(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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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劳务报酬所得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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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报酬所得计算 • 1、应纳税所得额 •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
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
所得计算
• 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不扣除任
何费用,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 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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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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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方式 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纳 税两种征收方式。
• (二)纳税地点 • 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
得当地申报纳税。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 的,以及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以上取得所 得的,可以由纳税人选择一地申报纳税。
• (三)纳税期限 • 广东省税务局规定,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应当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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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税收征管法对扣缴义务 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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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 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 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 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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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适应
20%的税率,但对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暂 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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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转让所得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
合理税费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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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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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 •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
除数(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
-每月3500元×实际承包或承租月数
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 公式(1)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
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公式中(2)的 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 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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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税率表如下:
•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
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
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 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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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 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 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 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 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
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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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计算
• 1、应纳税所得额 • (1)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
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
•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总额-不属于征税所得-
免税项目所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
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法定扣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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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
所得税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 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 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
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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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租赁所得计算 • 1、应纳税所得额 •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
•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
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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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 以每月收入额减除法定扣除费用(从2011年9
月1日起减除费用为3500元)以及按照国家规 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 金之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中国境内 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籍人员、 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 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 所得的个人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它人员,减除 4800元费用,超过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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