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润滑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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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润滑管理标准
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事故发生,减少设备磨损,延长使用寿命,降低动能消耗,特制定设备润滑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润滑管理的基本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及检查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引用文件、资料
设备工程实用手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设备维修分会编着
3.术语、符号、代号
3.1 润滑“五定”
3.1.1 定点:确定每台设备的润滑部位及润滑点;
3.1.1.1 各种设备都要按给油脂卡规定的部位或润滑点加、换润滑剂;
3.1.1.2 设备操作工人、润滑工人必须熟悉有关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
3.1.2 定质:根据设备技术性能、工况条件确定润滑点所用润滑材料品种、牌号;
3.1.2.1 必须按照油脂卡规定的润滑材料品种、牌号加、换润滑剂;
3.1.2.2 加、换润滑材料时必须使用清洁的器具,以防污染;
3.1.3 定量:确定各润滑点所用润滑材料的每次添加量,日常保持量,一次换油量及
每台设备每年所需各种润滑材料的总数量;
3.1.3.1 日常加油点要按照日常注油定额合理加油,既要做到保证润滑,又要避免浪费;
3.1.3.2 按油池油位油量的要求补充;
3.1.3.3 换油要按油池容量,循环系统要开机运行,确认油位不再下降后补充至油位;
3.1.4 定时:按给油脂卡规定确定设备加油周期、换油周期、取样检测周期;
3.1.4.1 设备操作之前操作工人必须按润滑要求检查设备润滑系统,对需要日常加油的润滑点进行注油;
3.1.4.2 设备的加油、换油要按规定时间检查和补充,按计划清洗换油;
3.1.4.3 大型油池要按时间制定取样检测计划;
3.1.4.4 关键设备按监测周期对油液取样分析;
3.1.5 定人:明确有关人员对设备润滑工作应负有的责任;
3.1.5.1 当班操作工人负责对设备润滑系统进行日常检查,确认润滑正常后方能操作设备;
3.1.5.2 当班操作工人负责对设备的日常加油部位实施班前和班中加油润滑;
3.1.5.3 由操作工人负责对润滑油池的油位进行检查,不足时及时补充;
3.1.5.4 由检修工人负责,操作工人参加,对设备油池按计划清洗换油;
3.1.5.5 由维修工人负责对设备润滑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治理漏油;
3.1.5.6 由维修电工负责对电动机轴承部位的润滑进行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润滑油脂;
3.2 “三过滤”:润滑油在进入油库时要经过过滤,放入润滑容器时要经过过滤,加入设备时也要经过过滤,合称为润滑三过滤;
3.3 集中润滑站和主要润滑系统油漆色彩规定;
稀油给油管:黄色
稀油回油管:棕色
干油管:黄色
水管、冷却器:绿色
油箱、油泵等设备:灰色
3.4 设备润滑状态良好标准
3.4.1 所有润滑部位、润滑点存有润滑剂,无干摩擦现象;
3.4.2 润滑装置设备齐全、完好,油管完好、油路畅通;
3.4.3 油线、油毡齐全、清洁、放置正确;
3.4.4 油质洁净,在使用期内;
3.4.5 各路油压符合规定;
3.4.6 无漏油现象;
4.管理职能
4.1 公司所属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设备润滑管理;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润滑设备和润滑材料,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润滑状态;
4.2设备管理负责人负责全公司润滑技术指导和润滑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润滑设备及备件的审定管理工作;
4.3原材料采购供应部门负责全公司所属润滑材料的采购、供应、储备管理工作;
4.4 备件采购部门负责全公司润滑设备及备件的采购、供应、储备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专兼职润滑负责人
5.1.1 参与制订润滑管理的制度、规程、标准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或工作标准;
5.1.2 负责润滑技术指导工作,业务上领导本单位各级润滑管理人员;
5.1.3 负责建立主要生产设备的润滑档案,汇编设备润滑图表或给油脂卡、制定“五定”和其它润滑技术资料;
5.1.4 负责编制润滑材料申请计划;于每年月日以前报公司审定, 月底以前报送公司原材料采购供应部门订货;次年月日以前统计当年润滑材料消耗量,计算油脂单耗,总结全年润滑工作并报公司;
5.1.5 负责对下属各级润滑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技术考核;
5.1.6 参与设备润滑事故分析;
5.1.7 开展对摩擦、磨损与润滑的理论学习和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润滑材料;
5.2 车间机械负责人或机械技师
5.2.1 负责指导设备操作工人正确进行设备润滑;
5.2.2 负责编制大型油池取样检验计划;润滑系统的检修计划;设备清洗换油计划和较大型油池清洗换油工艺;检修后润滑系统的质量检查工作;
5.2.3 负责重点设备的润滑状态监测,实施润滑动态管理;
5.2.4 负责润滑材料的更新换代试验及总结;
5.2.5 负责设备漏油的治理和润滑装置的改造;
5.2.6 改善设备润滑状态 ,预防因润滑不良发生设备事故;
5.2.7 对设备在润滑方面存在的重要问题应会同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调查,制订方案,求得及时解决;
5.2.8 负责组织召开设备润滑事故分析会;
5.3 专兼职润滑点检员
5.3.1 熟悉所负责区域内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所用油的品种、牌号、用量;
5.3.2 贯彻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和“三过滤”的规定;
5.3.3 对所负责设备进行巡检,督促设备操作工人做好设备日常润滑;
5.3.4 对设备油池进行巡检,及时补充至规定油位;
5.3.5 实施设备清洗换油计划,在设备维修工人和操作工人的配合下按清洗换油工艺换油;
5.3.6 负责较大型设备的润滑油脂按计划取样送检;
5.3.7 负责回收废旧润滑油;
5.3.8 负责填写设备清洗换油完工验收单返馈回设备主管部门;
5.3.9 配合车间机械技师、维修工人对设备润滑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安排治理;
5.3.10 管好润滑材料,保持润滑器具清洁;
5.4 设备操作工人
5.4.1 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润滑系统及所用润滑材料的品种、牌号和用量;
5.4.2 做好设备日常加油润滑;
5.4.3 检查油位、油量,及时补充润滑油;
5.4.4 协助检修工人做好设备的清洗换油工作;
5.4.5 工作中随时注意设备润滑状态;会调节润滑油量;发现不能排除的润滑故障立即找维修工人进行处理;
5.5 集中润滑系统及生产设备的润滑
5.5.1 凡有润滑点的设备都要制定给油脂卡,主要设备要有设备润滑系统图表或润滑示意图;
5.5.2 所有在用设备必须指定专职或兼职润滑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五定”,不得擅自更改;实行点检制的单位纳入点检,对所负责的区域或机台的各润滑点每班巡回检查一次;加油工具及润滑点周围要保持清洁,发现油脂变质、油量不足或润滑系统发生故障要及时处理或报告;
5.5.3 干、稀油集中润滑系统必须保持完好状况,控制系统和计器仪表要灵敏可靠;要坚持日常巡回检查或点检和计划检修,做到油路畅通,油量适当,用油合理,油脂干净,确保系统各点正常有效的润滑;
5.5.4 干、稀油集中润滑站必须有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值班操作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5.5.5 稀油集中润滑系统及大型液压设备的润滑用油实行定期化验,按质换油,并做好加、换油记录;化验周期和换油标准按新区润滑油脂监测分析管理标准执行;
5.5.6 集中润滑站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单独值班,以确保油站安全运行;
5.5.7 各种设备上的润滑装置不得任意拆除不用,关键设备的润滑装置的拆除或更换需经厂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公司备案;
5.5.8 关键设备的润滑用油品种、牌号的更改需经厂设备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5.5.9 采取各种密封措施,减少一般漏油设备,杜绝严重漏油设备;漏油设备占设备总台数的百分比,每年应有计划地降低;
5.6 润滑装置及备件
5.6.1 设备操作工人要正确使用和爱护润滑装置,不野蛮粗暴操作,以避免损坏润滑装置;
5.6.2 设备润滑装置与系统要定期检查,确认润滑装置性能良好,润滑系统油路畅通;
5.6.3 标准润滑元件要有备用件储备;一经发现损坏、失效,要立即更换,以保证设备润滑;
5.6.4 进口设备的润滑装置的易损元件,要准备必要的备件;
5.6.5 润滑装置的改进原则:
5.6.5.1 改善设备润滑状态,纠正因设备设计制造原因产生的润滑不良;
5.6.5.2减少人工加油工作量,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润滑故障;
5.6.5.3原有润滑装置已损坏,换用性能更好的润滑装置;
5.6.5.4润滑装置的高性能化;用性能优良的润滑装置代替设备原有的较落后润滑装置;
5.7润滑油脂
5.7.1 公司每年根据生产检修安排,设备状况及近年消耗情况下达年度油脂单耗指标,并纳入考核;
5.7.2润滑油脂实行按计划供应;原材料供应采购部门按各单位所报计划、品种、数量、要求时间采、供润滑油脂;如缺货原材料供应采购部门应提前通知使用单位选择代用
油品;
5.7.3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建立班组或车间油脂使用台帐,指定专人按规定品种、规定数量领用,并做好纪录
5.7.4设立润滑油脂保管站,配置滤油机及适当的防火装置,设专人管理及发放,严禁油脂存放露天或现场;
5.8润滑油的抽样监测分析
5.8.1当润滑油、脂牌号不明,外观发现异常或储存期达到或超过一年时,须抽样分析;
5.8.2凡设备上使用期较长,容油量较大的系统或设备的用油均应实行定期抽样监测分析;
5.8.3在设备检修前对接近换油期的油应提前抽样分析;
5.8.4在使用过程中,油质发生异常现象,应立即抽样分析;
5.8.5 在油品换代、试用新油时,按规定时间作抽样分析;
5.8.6 各种润滑油品的监测分析要求见新区润滑油脂监测分析管理标准;
5.9 润滑油脂发放
5.9.1 大批发送的油脂,要按申请单位的计划品种、牌号、数量、要求时间发送;班组领用要按规定的品种、牌号、数量发放,不得擅自改代;
5.9.2 同一品种按入库先后顺序发,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5.9.3 油品变质或不明规格牌号不发;
5.9.4 领油容器应涂有油品品种、牌号,标记明显,内无其它油脂及水分杂质;领油容器标记不正确或不清洁者不发油;
5.10 废旧润滑油回收
5.10.1 各类油品均应按品种、牌号分别装桶存放;
5.10.2 根据油质的老化、污染成度以目测鉴定、分开保管,废阻燃液压液如:水乙二醇不能和一般废矿物油混合;
5.10.2.1 一等废油外观质量:无明显乳化现象及明显变质或污染物;
5.10.2.2 二等废油外观质量:有轻度乳化、轻度老化、污染;
5.10.2.3 三等废油外观质量:有较重乳化、明显老化、污染;
5.10.2.4 四等废油外观质量:高粘度油、工业齿轮油、混合油不明牌号严重污染的油、循环水处理的油;
5.10.3 盛装废油的容器要与好油的油桶分开存放,不能混放,并做好标记,清楚标明废油的品种、牌号和等级;
5.10.4 盛装废油的容器也要防雨、防晒,妥善保管,有条件的单位应盖防雨棚,存有一定数量后要及时提交申请回收处理;
5.11 油库
5.11.1 油脂总库及各供应站油库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干燥,空气流通,无明火,
库内温度保持在4℃~35℃,库内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具,严禁油脂敞盖和放在露天;
5.12 检查与考核
5.12.1 设备润滑纳入公司设备等级管理进行检查和考核;
5.12.2 平时对设备润滑管理随时进行检查,发现因严重违反润滑管理标准,造成严重后果或设备事故者,按公司事故管理标准和专责制进行考核;
最终解释权归设备管理部门解释
附加说明:
本规定制定部门:设备管理部门
本规定归口部门:设备管理部门
本规定起草人:夏金华本规定审核人:
本规定审定人:
本规定批准人:
本规定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光大冶金大连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