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1
Temp“国培计划(2012)”内蒙古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文件(1)
内教师函…2012‟19号关于印发“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2012年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各盟市教育(体育)局、相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3号)等文件精神,在总结2011年我区“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调研论证,结合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坚持“统筹规划、按需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以突出自治区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为重点,我厅制定了“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2012年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计划,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通过“国培计划”各项目的实施,逐步形成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领导,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分工协作,高效运行的新型教师培训体系;依托教育部推荐的国家级远程培训平台,逐步建立自治区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继续教育频道及能满足我区特色需求的教师培训课程资源库;集中力量培训一批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骨干,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校本培训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区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2012年项目实施计划上述各项目参训骨干教师名额分配详见附件.请各盟市按照名额进行骨干教师选拔。
三、组织领导与管理体制(一)加强实施“国培计划”的组织领导。
成立由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内蒙古师范大学主要领导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本项目的组织领导、管理审查和评估验收等工作。
项目领导小组成员:李东升自治区教育厅厅长常军政自治区财政厅厅长姚云峰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杨一江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项荣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处长刘建榆自治区财政厅监督监察局局长何燕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二)加强项目协调与落实。
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负责“国培计划”政策解读、项目规划设计、项目承担单位招标、各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与协调落实等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11.07•【字号】内教发[2011]42号•【施行日期】2011.1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内教发〔2011〕42号)各高等学校: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110-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为推进高校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培育一批跨学科、跨领域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的高水平创新群体,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高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我厅在认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的培育一批优秀高校创新团队,持续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指在自治区高等学校范围内,以重点学科及其相关的创新平台为依托,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牢固的研究基础、较强的人才凝聚力和综合研究能力,创造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科研群体。
第三条创新团队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国家和自治区科学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问题,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组织开展协同攻关,产出原创性科研成果,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促进产学研用结合。
第四条创新团队的遴选坚持统筹规划、资源整合、限额申报、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五条创新团队的资助经费来源于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专项资金。
第六条创新团队资助范围限于自治区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每年资助6个左右创新团队。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教师厅[2011]2号【失效依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语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部门】教育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1.05.24【实施日期】2011.05.2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的示范引领、“雪中送炭”、促进改革作用,推动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开展,现就做好2011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2011年“国培计划”实施工作。
各地要紧密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目标,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要求,认真总结“国培计划”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切实做好2011年“国培计划”组织实施工作。
二、认真做好2011年项目实施方案的研制工作。
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按需施训”的原则,处理好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长期研修与短期培训、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的关系。
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根据本地教师培训需求,做好项目规划,科学研制“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各有关省(区、市,以下简称各省)应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实施方案研制工作,并报送教育部、财政部评审。
三、进一步完善项目招投标机制。
要进一步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按照“国培计划”项目招标指南规定的流程,采取公开招标、邀标方式,择优遴选符合“国培计划”培训资质条件的院校和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01•【字号】内政发[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通知(内政发〔2011〕79号2011年7月1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截至2010年底,全区3至5周岁人口72.11万人。
全区现有幼儿园2039所,其中公办园656所,民办园1383所;在园(班)幼儿38.08万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23.6万人,民办园在园幼儿14.4万人;教职工2.7万人,其中园长和专任教师2.05万人,全区学前三年入园率为52.8%。
总体上看,我区学前教育相对基础教育其他领域发展滞后。
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机构不足,教学资源短缺;管理体制不顺,政府职责不清;幼儿教师不足,队伍不稳定,素质亟待提高;民办幼儿园管理存在诸多问题,保教水平不高;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差异明显。
二、指导思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中,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园,优先发展民族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实施好国家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学前三年入园率,“十二五”末全区学前三年入园率位居全国中上水平。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7.14•【文号】教师厅函[2011]18号•【施行日期】2011.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1〕2号)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要项目“国培计划(2011)”-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研修、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培训团队研修等五类项目。
二、培训目的通过培训,提高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化水平和培训者的教师培训组织实施能力,为各地输送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辐射作用。
同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和方法,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全国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开展。
三、培训对象及遴选条件全国8850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幼儿园骨干教师、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和培训者。
项目具体遴选条件见附件2。
四、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组织实施,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观摩考察与反思体验相结合,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突出参与互动,总结提升教育教学经验。
五、培训时间与地点2011年8月-10月。
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培训90学时(15天),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研修、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培训团队研修项目培训60学时(10天)。
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中小学
“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年农村牧区中小学
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顶岗实习相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了顺利完成“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年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顶岗实习工作,现将顶岗实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遴选一名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一名带队教师,并填写“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年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信息表、“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年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顶岗实习带队教师信息表,于月日之前报送继续教育学院。
二、遴选条件
、顶岗实习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工作态度仔细;熟悉中小学教育教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身体健康。
、顶岗实习带队教师的遴选条件:工作态度仔细;具有科级以上职务;具有学生管理或带队实习工作经验,有较好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师大赛罕校区行政楼三楼办公室。
联系人:丁慧、崔文
电话及信箱:、
继续教育学院
年月日
附件:“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年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
研修项目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信息表××××××学院(公章)
附件:“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年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顶岗实习带队教师信息表
××××××学院(公章)。
“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牧区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百年树人网 9月17日)
“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牧区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七月“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牧区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1)”—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11‟23号),我公司将针对小学科学和小学美术2个学科共计1450名农村骨干教师开展80学时的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
为做好自治区农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工作,针对农村教师的需求和自治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实施本项目要达到的目标是:按照“国培计划”要求,根据自治区的实际需求,为了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骨干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促进我区教师远程培训体系的建设,帮助农村小学骨干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新课程教学理念,提高农村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促进骨干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中发挥带头、指导、辐射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使他们成长为优秀的农村骨干教师,在实施课程改革方面发挥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达成课程目标,提高教育教学实效。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1.培训学科:小学科学、小学美术。
2.培训对象小学科学和小学美术2个学科的1450名农村小学骨干教师。
培训对象的具体人选由各盟(市)的教育管理机构确定。
各盟(市)确定的培训名单统一由各盟(市)相关负责人报送,以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提交给省项目办备案。
3.培训内容围绕师德与教师心理培训、新课程通识培训、学科教学能力培训、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四个方面的内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及培训对象的具体需求共设计80学时的培训内容。
课程资源内容需要充分考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教师的教学经验、知识背景及实际情况进行课程设计,从问题入手,着重解决教师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注重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的有机结合;课程内容丰富、实用,注重资源建设的引领性与拓展性的结合、国家级资源与地方优质资源的有机结合。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
课程资源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
•【公布日期】2011.07.15
•【文号】教师厅函[2011]19号
•【施行日期】2011.07.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
源目录的通知
(教师厅函[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培计划”培训课程资源征集、遴选、推荐活动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7号)要求,我部委托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申报的2471件课程资源进行了评审。
经过资格审查、初审、复审三个阶段的工作,确定“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662件(见附件),其中包括公开征集的课程资源494件,“国培计划”生成性课程资源168件。
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培计划”资源库,是保证培训质量一项重要举措。
各地要充分利用“国培计划”资源库,学员学习资料要优先从“国培计划”推荐资源目录中选用。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国培计划”任务承担院校(机构)可登录国家教师教育课
程资源网()和“国培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查询使用资源。
我部将对资源库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
附件:“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附件:
“国培计划”资源库首批推荐课程资源目录。
国培计划6篇
国培计划6篇国培计划篇1能有幸参加本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网络培训,这无疑会在我的教育教学成长上添上一道亮丽的彩虹。
为了能让本次培训学习起到真正的实效,真正让自己获得一定的长进,我将以在培训期间各位专家教授的授课精髓为指导,制定一套自我研修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网络学习,在专家教授的讲解引领,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促使自己向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研修目标1、转变固有的教育观念,与新时期的教育观念保持一致。
2、提高自己对信息技术应用在语文教学中应用的理解能力和操作能力。
3、能结合有关信息技术应用能力,针对语文教学不断反思和总结,提高自身的专业发展能力。
三、研修方式及内容1、积极学习珍惜这次培训提升机会,认真遵守培训能力提升工程的各项要求,每天挤出时间上网学习,专心听讲,认真聆听专家报告,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无论专家报告何种风格,都坚持在最快的是时间内调整思路,融入专家讲解思路,内化成自身的知识,弥补自己专业知识的不足。
2、聆听请教对讲解中不明白问题和教学中的困惑,及时上网查询并向同行请教,努力向寻求专家帮助解决。
积极参与研修班的各项研讨活动,努力向各位学员交流学习,拿出自己的问题请教各位学员,与各位学员共同探讨。
3、反思提升每天结合自己在培训学习中的感受写出学习心得、研修日志,发表在班级培训平台上,与各位学员共同交流探讨不断提升自己的信息技术在语文教学中应用能力。
4、学以致用争取通过学习,在研修结束后写出研修学习的体会和收获。
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恰到好处地运用多媒体信息技术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发展学生能力,激发学生兴趣,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合理运用信息技术,能使传统与现代教学媒体互相渗透,弥补传统教学手段的不足。
有老师说,好学才能博学,博学才能让教学生动有意义。
一个教师的认知背景是怎样的,他的学生的能力就是怎样的。
作为一名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更新自己的认知背景,才能得到学生的喜欢。
俗话说,要给学生一碗水,教师必须要有一桶水,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做一名新型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
参加国培计划有什么用
参加国培计划有什么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由教育部、财政部2010年全面实施,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参加国培计划有什么用?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培计划有什么好处,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参加国培计划有什么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于2010年开始实施的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2010年启动的“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中央财政投入5.5亿元支持“国培计划”的实施。
通过创新培训机制,采取骨干教师脱产研修、集中培训和大规模教师远程培训相结合方式,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
为做好“国培计划”的实施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经教育部组织评审和遴选,确定了18家机构为教育部推荐的“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其中高校一共有9所,分别是北京大学、广州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
国培计划任务和重点“国培计划”包括“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和“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两项内容。
(一)“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教育部、财政部直接组织实施面向各省(区、市)的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等示范性项目,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和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在教育部、财政部统筹规划和指导下,中央财政专项支持中西部省份按照“国培计划”总体要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对中西部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同时,引导地方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提高农村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国培计划”
9月13日上午,“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2012年幼儿园、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启动仪式暨内蒙古师范大学顶岗实习生出征大会在盛乐校区和赛罕校区先后举行。
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处长何燕、我校校长杨一江出席启动仪式并分别讲话,我校副校长刘前贵主持仪式。
何燕处长在讲话中指出,当前,自治区教育发展和改革进入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历史新时期。
教师是教育改革发展的第一资源,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提出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战略任务。
在此背景下,“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2012年幼儿园、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教师培训,进一步创新培训模式和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师范生培养的一项新政策。
她希望学校内部相关各学院认真组织、科学安排、严格管理、密切配合,指导和帮助学生圆满完成顶岗实习任务。
我校校长杨一江在讲话中指出,“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2012年幼儿园、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作为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组织实施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一部分,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个重大项目,是新时期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西部农村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我国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杨一江校长对参加此次顶岗实习的876名同学提出了几点希望:一是希望同学们牢记使命,充满活力,充分认识国家实施中西部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置换脱产研修项目的重要意义,认清自己肩负的重任,珍惜这次学习与锻炼的机会,向实习学校、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充分展现当代青年大学生的风采,展现内蒙古师范大学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业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
业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内教高函[2012]10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2.03.22
【实施日期】2012.03.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高等学校新增本科专业的通知
(内教高函〔2012〕1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1999年颁布)等文件精神,在自治区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的基础上,经报教育部备案审批,我厅同意内蒙古大学等12所高校2011年度新增“统计学”等34个本科专业(见附件)。
各高校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学条件,加强新增专业的建设,合理控制招生规模,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度新增本科专业名单。
谈“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教育政策的积极作用
[作者简介]李强,男,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
谈“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教育政策的积极作用○李强(内蒙古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22)[摘 要] 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
由教育部、财政部于2010年开始实施,是提高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
“国培计划”是指选拔优秀的农村教师脱产3个月到院校集中研修,由高等师范院校的师范生到受训学员所在农村学校顶岗实习。
笔者参加了内蒙古师范大学2012年度的“国培计划”项目,到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中学顶岗实习,在实习中得到了“真枪实弹”的锻炼,并切实地感受到这一教育政策的积极影响与实际意义。
[关键词] 国培计划;教育政策; 中小学教师; 积极影响[中图分类号]G 40-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610(2014)01-0132-02一、“国培计划”概况2010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教育文件指出,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对教师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在实施过程中,中小学教师培训属地方的实权,应以地方为主实施,中央实施“国培计划”旨在发挥示范作用。
通过实施“国培计划”,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推进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教师培训,引导和鼓励地方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加大农村教师培训力度,显著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师教育改革,推动高等院校面向基础教育,服务基础教育。
二、对“国培计划”的认识“国培计划”的制定是根据党的十七大“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育素质”的要求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中西部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着力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目标的教育政策。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9月起全面实施
内蒙古中小学教师“国培计划”9月起全面实施
桂梅
【期刊名称】《师资建设》
【年(卷),期】2010(000)009
【摘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内蒙古将集中力量培训一批农村牧区骨干教师,促进内蒙古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今年“国培计划”从9月份起全面实施,到2011年3月结束。
【总页数】1页(P14-14)
【作者】桂梅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5.12
【相关文献】
1.精心组织务实创新认真做好2011年“国培计划”——在“国培计划(2011)”一中小学教师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评审会上的讲话 [J], 宋永刚
2.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后期跟踪指导研究r——以贵州师范学院国培计划为例 [J], 王晴晴;郭龙;王玉清;崔忠伟;熊伟程
3.略论"国培计划"与广西农村初中历史教师培训的衔接问题——以"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培训团队置换脱产研修项目(初中历史与社会)为例 [J], 韦世强
4.中小学教师职前职后一体化协同培养实践
——以河南师范大学"国培计划"中西部乡村中小学教师为例 [J], 郝二军;江智勇;祁巧艳
5."国培计划"乡村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实施困境与策略研究
——以周口师范学院"国培计划"为例 [J], 金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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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农村牧区幼儿园骨干教师区外高级研修项目和名额分配表(共五篇)
“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农村牧区幼儿园骨干教师区外高级研修项目和名额分配表(共五篇)第一篇:“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农村牧区幼儿园骨干教师区外高级研修项目和名额分配表附件1:“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农村牧区幼儿园骨干教师区外高级研修项目和名额分配表一、培训目标通过过我区农村牧区幼儿园骨干教师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为普及学前教育和规范幼儿教师培训管理提供师质保障。
二、培训对象及规模农村牧区幼儿园骨干教师;200人。
三、培训内容针对学前教育实践性、操作性强的特点,以“参与式培训”为主,重视优质幼儿园观摩实践,促使幼儿园教师更新教育观念,解决教育中的实际问题,提高科学保教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要将师德、教师专业标准解读和信息技术列入必修课程。
四、培训时间、培训形式与组织管理2013年9月-2013年12月期间,为期12天。
分集中培训和实践性培训。
把学员集中到项目承办院校,各培训院校按照经上报审批通过的课程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关于专家聘请,省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三分之一,幼儿教育教学第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不低于50%。
专家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首席专家要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培训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
采取专题学习与交流研讨相结合,观摩考察与反思体验相结合,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突出参与互动,总结提升教育教学经验。
各地要做好学员训前需求调研、训中跟进调研、训后实效调研,增强培训的针对性。
要优化课程设置,设定核心培训课程模块,强化案例运用,提高案例教学的有效性。
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加强观摩实践,提高幼儿教师的教学技能。
做好训后跟踪指导。
五、名额分配“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农村牧区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表一:农村牧区幼儿园骨干教师区外高级研修项目第二篇: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农村牧区幼儿园转岗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和名额分配表附件4:“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农村牧区幼儿园转岗教师短期集中培训项目和名额分配表一、培训目标通过对我区农村牧区幼儿园未从事过学前教育工作的转岗教师和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与实践,帮助教师树立学前教育专业思想,掌握学前教育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科学保教能力。
国培学员考核要求
1篇,8分
阶段五
/
120分钟, 3分
1次,4分
1篇,8分
阶段六
/修习惯养成:参训教师在完成研修任务的同时自主参与社区学习共同体研修,通过社区积分完善个人数字成长档案袋,养成常态研修习惯,积累学习成果。社区积分无上限,作为评优参考。
贡献积分
写日志:2个积分/1篇;发问答:1个积分/1篇
课程学习
1分/40分钟
4分/1次
实践作业
8分/1篇
参加线下校(园)本(区域)研修活动每学期3次以上,学校(园)综合评定线下研修成绩。
必修任务(100分)
阶段一
10分
120分钟, 3分
1次,4分
/
阶段二
/
120分钟, 3分
1次,4分
1篇,8分
阶段三
/
200分钟, 5分
1次,4分
1篇,8分
阶段四
/
120分钟, 3分
“国培计划(2015)”—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网络研修与校(园)本研修
整合培训项目考核要求
发布日期:2015-11-12来源:项目组
学员
1.学员
考核维度
阶段
网络研修(50分)
线下研修(50分)
自我管理
(10分)
平台学习
(20分)
线上活动
(20分)
课堂应用
(32分)
线下活动
(18分)
提交一份年度专业发展计划
活跃积分
评分(作业、资源):1个积分/1次;评论(课程、作业、日志、问答):1个积分/1次
魅力积分
作业、日志被评论:1个积分/1次;作业被推优:20个积分/1次;
资源被推优:2个积分/次(被学友评分为10分);1个积分/次(被学友评分为8分);资源被下载:1个积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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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牧区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二〇一一年七月“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牧区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1)”—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内教师函…2011‟23号),我公司将针对小学科学和小学美术2个学科共计1450名农村骨干教师开展80学时的小学骨干教师远程培训。
为做好自治区农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工作,针对农村教师的需求和自治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实施本项目要达到的目标是:按照“国培计划”要求,根据自治区的实际需求,为了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小学骨干教师教学能力的提升和教学水平的提高,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的均衡发展,促进我区教师远程培训体系的建设,帮助农村小学骨干教师准确理解和把握新课程教学理念,提高农村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促进骨干教师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中发挥带头、指导、辐射和示范作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
使他们成长为优秀的农村骨干教师,在实施课程改革方面发挥骨干示范和辐射作用,达成课程目标,提高教育教学实效。
二、培训对象及内容1.培训学科:小学科学、小学美术。
2.培训对象小学科学和小学美术2个学科的1450名农村小学骨干教师。
培训对象的具体人选由各盟(市)的教育管理机构确定。
各盟(市)确定的培训名单统一由各盟(市)相关负责人报送,以纸质盖章版和电子版提交给省项目办备案。
3.培训内容围绕师德与教师心理培训、新课程通识培训、学科教学能力培训、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四个方面的内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及培训对象的具体需求共设计80学时的培训内容。
课程资源内容需要充分考虑内蒙古自治区农村教师的教学经验、知识背景及实际情况进行课程设计,从问题入手,着重解决教师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注重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的有机结合;课程内容丰富、实用,注重资源建设的引领性与拓展性的结合、国家级资源与地方优质资源的有机结合。
1)通过师德与教师心理培训,提高教师对待教育教学的认识,理顺师生之间、教师之间的关系,为教师素质的提高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奠定坚实的基础。
2)通过新课程通识培训,准确把握新课程的定位与性质,更新教育理念,落实课改精神,懂得如何处理课标、教材与教学之间的关系。
3)通过学科教学能力培训,在课程论、教学论、学科专业知识方面获得理论武装与专业提升。
—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技能,提高课堂诊断、合理设计及有效实施教学的能力,并有所创新,能够在实际教学中根据自身教学和学生发展的需要,采用合适的教学策略;—懂得如何抓住学生的盲点、误区、兴奋点与热点,掌握如何为学生提供内化、感悟知识的机会;—并通过模仿、改造、重新设计案例课程,能够自我评价、自我检查,在实践与反思中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水平;—研究课改中呈现的问题,提升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实践的热情。
4)通过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形成网上研修的有效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共享教学经验,从而在未来的教学中,更好地将课改的追求落在实处。
5.通过课程学习,掌握远程培训的学习流程,了解骨干辅导者在远程培训中的职责,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全员培训中能够带领更多的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各学科培训课程介绍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安排1.培训时间2011年9月18日-2011年9月30日:培训者培训(3天集中面授,10天远程备课);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1月28日:远程培训;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30日:培训总结。
2.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学习和远程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首先对培训者(包括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以集中学习为主,由省级项目负责人、学科课程专家及网络平台技术人员组成培训专家团队,采取“送培到省”的方式对管理者及辅导教师进行3天的集中培训,10天的远程辅导答疑。
培训者培训后对学员进行远程培训,以远程自主学习为主,学员通过网络培训平台自主学习网络课程,研读学习材料,参与在线交流研讨、提交作业,省级专家定期组织辅导答疑,培训期间组织两次远程集中研讨活动。
3.组班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
原则上以盟(市)为单位,按学科进行组班,一个班级原则上不超过100名学员。
每个班级配备辅导教师1名,辅导教师兼任班主任。
4.辅导方式采取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的方式。
本地研讨主要在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在培训平台上开展线上研讨。
在线交流应在本地研讨的基础上,在学科课程专家的引导下,组织学员进行交流和专题讨论。
专家答疑是针对各班级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由专家组织集中答疑和指导。
每个学科将配备1名学科课程专家。
5.培训平台选用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搭建的内蒙古农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网()作为本项目的培训平台。
根据国家总体要求与本省实际需求,该培训平台集教学、管理、学习于一体,面向培训管理部门、辅导教师、学员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处理、教学组织及教务管理等专业化集成服务。
四、培训实施步骤(一)准备与启动阶段1.培训课程和资源准备时间:2011年7月—8月30日进行课程资源整合与开发;制作网络课程、发布网络课程并准备培训相关手册,包括:学员学习指导手册、辅导教师工作手册、培训管理员工作手册等。
2.平台准备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30日根据培训的规模,部署培训平台,提供平台操作手册,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
3.培训信息报送及账号发放时间:2011年9月1日—2011年9月30日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报名,汇总学员班级统计表、辅导教师名单表、管理人员名单表。
由盟(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培训组织机构)汇总交省教育厅备案。
根据各地报送的名单,由省级培训机构向各地培训机构发放学员账号、辅导教师账号和管理人员账号。
各地培训机构需将账号发放到对应的学校,并通知参与人员及时登录培训平台进行注册和个人信息的完善。
4.培训者培训时间:2011年9月18日—2011年9月30日为保障培训的顺利实施,将开展面向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者培训。
参训人员包括各地区遴选的16名辅导教师及12名各地培训管理人员。
培训方式为3天集中面授,10天远程辅导答疑。
(二)实施阶段1.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1月28日,按照培训课程的安排,开展大规模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和培训目标。
2.具体安排具体安排如下表:3.职责与分工——学科课程专家:负责培训者培训,在培训期间对辅导教师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集中在线答疑,抽查学员作业,评选和点评优秀作业,点评学员文章,总结典型问题并发布课程简报,评选优秀学员等。
——辅导教师:辅导教师由各地教育部门遴选产生。
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提炼学员典型问题和疑难问题并与学科课程专家组进行沟通,推荐优秀学员,撰写总结报告等。
——管理人员:管理人员由各级教育部门确定。
负责组织本地区学员报名注册,了解本地区各班学员学习进度,抽查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员学习,检查审核作业情况,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并反馈有关信息。
——学员:按时参加集中学习,在各模块学习时间内在培训平台上完成学习任务,遇到学习问题及时与班级的辅导教师沟通,若遇到平台操作上的问题需及时在培训平台中获取帮助并解决。
(三)总结阶段时间:2011年12月1日-12月30日。
开展培训评优活动,进行工作总结。
具体安排如下:1.培训评优活动根据评优标准,由专家评选出省级优秀学员60名、优秀辅导教师5名。
各市可自行组织评选市、县层面优秀单位和个人。
2. 培训工作总结做好培训总结,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将学员优秀作品汇编成册报教育厅教师管理处,进行成果展示、网络出版、表彰奖励。
六、评价与考核(一)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课程评价分为网络学习考核和在岗实践考核两个部分,评价方式如下:1.网络学习评价:根据课时量布置远程自主学习任务要求,对学员作业、专题研讨、发表文章数、共享互评数等进行量的规定,学员须完成对应的学习任务量才能达到合格标准。
2.在岗实践评价:在完成远程自主学习任务后,学员需将所学内容应用到学科教学实践中,完成相应的在岗实践任务,通过培训平台提交学科教学案例。
通过培训平台的综合评价功能,形成学员培训的参考成绩。
最终成绩由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实际情况,结合培训平台提供的参考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二)考核标准七、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1、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师管理处牵头,成立“国培计划”——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农村牧区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统筹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文件保障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国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建立项目实施各级管理机构,负责省内各地区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主要职责有:培训教师遴选,本地区教师参训的组织与报名,组建和管理培训班级,配备本地区辅导教师和各级管理人员,组织本地区教师远程学习和集中研讨,以及管理和监控本地区培训工作等。
3、各有关学校须结合参训教师的实际情况,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学习环境(具体要求见附件四),包括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与专家进行交流互动的必要设施条件。
同时确定学校培训项目负责人,为参训教师提供必要的人员支持,对于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员要给予帮助,保证学员能够正常进行课程学习和参与在线学习交流研讨等活动。
(二)教学保障成立学科专家团队。
一方面确保本次培训的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培育一支本省的专家团队,在今后常规化培训中,能够发挥本省专家团队的作用。
组织辅导教师团队,承担培训中的教学支持等工作。
选择并培育一支富有经验和责任心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担任辅导教师,全程负责培训课程教学和辅导工作,组织在线研讨和教学监督。
这支团队是一支稳定的团队,在今后的本省常规化培训中均能发挥重要的作用。
(三)技术保障为确保培训的顺利开展,由北京百年树人远程教育有限公司建立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
对培训平台进行统一部署,保障技术准备工作有效落实;根据业务需要,改进、完善平台功能;采用服务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平台的运行情况;积极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突发情况做到快速有效应对,保证服务器及系统稳定运行;提供专业客户服务团队,提供热线咨询电话,提供技术咨询邮箱和技术支持论坛,及时高效解答用户在技术操作上的问题。
热线咨询电话:400-810-1126技术咨询邮箱:neimengpeix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