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业主以油烟污染为由拒交物业费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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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关于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关于物业纠纷典型案例物业纠纷典型案例:1. 邻里之间的噪音纠纷:某小区的居民甲经常在深夜高声喧哗,影响到了邻居乙的休息。

乙向物业投诉,但物业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导致纠纷进一步升级。

2. 共用设施维护纠纷:某住宅小区的公共花园长期未得到维护,导致草坪杂草丛生,花草凋谢。

居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要求维护,但物业一直未能解决,引发了居民与物业的纠纷。

3. 物业费用纠纷:某商业楼宇的业主对物业公司提供的维护服务质量表示不满,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认为自己负责的范围内做到了合理的维护,因此拒绝退还费用。

4. 停车位纠纷:某小区停车位资源有限,物业未能按照规定为业主分配停车位,导致业主之间争夺停车位,引发纠纷。

5. 绿化维护责任纠纷: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履行绿化维护的责任,导致小区绿化环境恶化。

物业公司则认为绿化维护是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引发了双方的纠纷。

6. 物业管理规定纠纷:某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对业主的个人权益进行了限制,业主们认为这些规定过于苛刻,与物业公司发生纠纷。

7. 建筑质量问题纠纷:某新建小区的居民发现建筑质量存在问题,如墙体渗水、电路故障等,多次向物业反映,但物业未能及时处理,引发纠纷。

8. 物业公司服务态度纠纷:某写字楼的租户投诉物业公司服务态度恶劣,没有及时解决租户的问题,导致租户对物业公司提起纠纷。

9. 业主委员会选举纠纷: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选举中出现舞弊行为,导致业主对选举结果产生质疑,引发了纠纷。

10. 垃圾处理纠纷:某住宅小区的垃圾处理设施老化,垃圾无法及时清理,引发异味和卫生问题。

业主多次向物业投诉,但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纠纷的发生。

以上是关于物业纠纷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涉及到了物业管理、维护责任、费用支付等多个方面,对于解决类似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处理物业纠纷时,各方应积极沟通,寻求妥善解决的办法,以维护良好的居住、工作环境。

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案例

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案例

华成嘉园位于南昌市江大南路55号,由于对物业服务不满,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屡屡发生矛盾,并拒绝支付物业费。

面对拒绝交费的业主,先后有两家物业公司在物业委托合同期满前就单方面撤离小区。

与此对应的,是该小区屡被中断的物业服务窘境。

对此,律师认为业主委员会有权解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单方面撤离小区属违约行为。

为了追讨物业费,提前撤离的物业公司将3名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告上法庭。

记者了解到,目前此案已被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受理。

业主不满物业拒交物业费2009年9月,华成嘉园迎来了他的第一批业主,当时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南昌市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于华嘉物业的服务,我们很不满意。

”多名业主抱怨称,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问题。

以物业费为例,根据规定,一年内未入住的业主,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的50%交纳,但华嘉物业却要求全体业主支付全年的物业服务费用。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多付了物业费。

但华嘉物业的服务态度差,小区内经常是杂草丛生、垃圾成堆,失窃案屡有发生。

”今年6月,业主裴女士家中被盗,万余元现金、4部手机等财物不翼而飞。

据悉,这是该小区多起失窃案中损失最为严重的一起。

为了表达对华嘉物业服务质量的不满,小区业主们拒交物业费,并于6月20日自发组织了业主大会。

经过商议,业主们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举了8名委员及6名楼栋长。

他们的目标是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新世达物业“新瓶装旧酒”7月初,裴女士家中到访了一位特殊的客人。

此人自称是南昌新世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清华,他询问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并表示华嘉物业已撤离,新世达物业接管华成嘉园物业服务。

听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业主们很开心,但业主们很快发现,原先华嘉物业的保安、保洁、电工,甚至和业主发生口角的管理人员,仍在小区内出没,只是变成了新世达物业的工作人员。

“开发商的员工在小区内吵闹、随地小便,物业不管;有的业主与保安发生争执,还遭到殴打。

”据小区业主反映,新世达物业进驻后,之前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物业服务水平仍然糟糕。

3业主拒交物业费判决案例三则

3业主拒交物业费判决案例三则

业主拒交物业费判决案例三则作者:发表时间:2015-09-02 10:49:59 点击数:833鄞州法院今年受理91起案子判决几乎一边倒宁波鄞州区近年来新交付楼盘较多,在交不交物业费这件事情上,许多人都存在误区,不少物业公司都将业主告上法庭。

今年前8个月,鄞州法院共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91起,审结72起,其中大部分为物业公司追缴物业费的案件,除调解成功或物业公司撤诉外,其余案件均以业主败诉告终。

通讯员尹杉记者韩宇挺拒交物业费1小区卫生环境差车辆时常被刮擦鄞州蒋女士因拖欠2008年至2014年物业费及违约金,近日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小区卫生环境差,停在小区的车辆时常被刮擦,物业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

”庭审中,蒋女士说,小区开发商是以协议而非招投标的形式选聘物业公司的,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所以物业服务合同应视为无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一条例并非强制性规定。

开发商采取协议方式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并不当然无效。

蒋女士提出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的理由,并不能成为拒付物业费的法定事由,故判她支付物业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2万余元。

拒交物业费2排水沟堵塞雨水倒灌物业未及时处理杜先生自入住鄞州某小区以来一直按时交物业费,最近却因为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

去年夏天,杜先生的房屋因台风天雨水倒灌造成地板、墙面等处不同程度受损。

杜先生认为损失是因为屋外的排水沟被杂物堵塞无法排水造成的,并且认为该排水沟属于房屋外部结构,清理工作应由物业公司负责。

“事发当天,我曾多次给物业公司打电话报修,但他们过了半个小时才来处理,导致雨水持续倒灌进屋,加重了我的财产损失。

”鉴于上述原因,杜先生要求物业公司先处理他的损失财产问题,再谈物业费的事情。

法院审理认为,杜先生拒付物业费,但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物业的服务存在瑕疵,不予采纳。

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业主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业主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业主投诉处理案例分析在物业管理工作中,业主投诉是常见的情况,作为物业管理者,我们需要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理这些投诉案例。

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分析,探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业主投诉处理方法和策略。

案例一:小区噪音投诉某小区的居民向物业管理处投诉称,他们的邻居经常在半夜开派对,噪音扰人,使他们无法休息。

管理处立即派遣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噪音问题。

首先,管理处与涉事业主进行了沟通,并提醒其尊重邻里关系,减少噪音干扰。

同时,管理处还运用技术手段,在涉事业主的住宅周围安装了噪音监测设备,并设定了合理的噪音阈值。

通过这些措施,成功解决了这一投诉案例,保证了小区居民的安宁。

案例二:物业费收取问题有业主向管理处投诉称,物业费增长过快,且无法理解费用的构成。

管理处及时回应了业主的投诉,并邀请相关负责人与业主进行沟通。

通过详细解释物业费的构成和计算方式,管理处消除了业主们的疑虑。

此外,管理处还成立了一个社区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定期开展费用透明度公示,以确保物业费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这一系列措施有效地回应了业主的关切,并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

案例三:卫生问题投诉一位新入住的业主向管理处投诉说,小区的公共卫生状况不理想,垃圾不及时清运,楼道脏乱等。

管理处立即组织清洁队伍进行清扫,并与垃圾清运公司加强沟通,确保垃圾定期清运。

同时,管理处对小区的卫生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加强了对业主的宣传教育,提醒大家共同维护小区的卫生环境。

通过这些努力,管理处圆满解决了业主的投诉,并提升了小区的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业主投诉处理需要及时、妥善地进行。

在处理投诉时,需要与业主进行有效沟通,听取他们的声音和意见。

同时,物业管理者还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保持良好的社区秩序和积极的社区氛围。

(字数:566字)。

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案例

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案例

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案例最近,一起由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的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起案件涉及一名业主因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满而拒绝交纳物业费,最终被物业管理公司起诉。

这起案例引发了许多人对于物业费用的讨论以及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法律责任的质疑。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业主为什么会拒绝交付物业费。

据报道,该业主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段视频,内容显示物业管理公司长期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他在视频中指出物业公司未能及时处理小区居民的投诉和维修请求,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

此外,该业主还提到物业公司在处理业主们的建议和意见时态度恶劣,并未向业主们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

他认为自己拒绝交付物业费是一种抗议行为,他认为物业公司未履行其提供服务的责任,因此没有必要支付物业费。

尽管该业主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众多同情和支持者,但拒绝交付物业费却是一种违反合同的行为。

无论业主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满意,支付物业费是业主们的法律义务。

物业公司提供管理和维护小区的服务,需要资金来支持其工作。

业主们交纳物业费是一种法律约定,违约行为将被视为违法行为。

因此,无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有多么的不满,拒绝交付物业费都将为物业公司提起诉讼提供充足的理由。

然而,这起案件也引发了对物业管理公司责任的广泛讨论。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公司的职责是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处理小区的维护和投诉问题,以及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

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其职责,业主们有权利提出投诉并要求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

这起案件引发的争议也反映了当前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质量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司,其服务质量的问题事关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权益保障。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确保其提供满意的服务。

与此同时,业主们也应增强自己的权益保护意识,如果有服务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提出投诉申诉,并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

拒交物业费(案例)

拒交物业费(案例)

业们主为何拒交物业费(案例)业主一致表示,之所以那么高比例的业主拒交物业费,主要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应有标准。

一、配套设施不到位物业费收取标准应包含配套设施和服务管理两方面内容。

业主认为,各项配套设施已构成销售附加条件,理应在竣工之日起交付业主使用,没能交付使用应当对业主做出相应赔偿,这些赔偿应体现在物业费中。

二、服务标准不明确服务究竟包括哪些内容,达到哪些标准,物业却从来没有向业主明确过,业主至今也不知道自己每月花那么多钱究竟可以享受哪些服务。

物业面对严重的后果,没有对业主表示任何同情,只是忙不迭地为自己洗刷,声称这事没有他们任何责任。

那么作为业主花钱雇来的管家,物业公司到底负有什么责任?业主该不该了解自己享有的权益?尽管业主一再要求物业部门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但这一业主认为合理合法的要求却始终遭到拒绝。

一些未交物业费的业主表示,他们并不是不交物业费,而是要求物业说个明白,你究竟都做了什么,做到哪项交哪项的钱,达到什么等级交什么等级的钱。

三、服务质量每况愈下业主家出现问题或困难,则经常拖延推诿;管理水平差,工作效率低;保洁越来越差,只做大路及门面卫生,小路基本不扫,草地满是狗屎,去年还用水冲地面,如今遍地灰尘无人打扫;园林管理不善,夏季蚊虫成团,小院根本不能呆人,秋天毛虫爬满墙,这种情况,越来越多的业主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表示不满,致使物业管理出现恶性循环,服务质量每况愈下。

四、物业费使用不透明按照物价和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物业公司应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费使用情况,但入住至今,物业公司从没有就此向业主做过说明,业主无从了解,更谈不上监督。

由于待遇过低,物业公司人员流动很大,保洁人员经常不能满员,很多素质较好受业主欢迎的客服代表纷纷离去。

另外按照有关规定,小区公共设施带来的经济效益,如屏幕广告、广告条幅、商家“入场费”、车位费等都归全体业主所得,并应摊入物业费,但这笔收入业主根本不知如何处置。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案例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案例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案例物业费是指业主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向物业管理单位支付的费用。

物业费的收取是保障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而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下面就某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探讨。

某小区的物业费用一直是业主们的热点话题,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一直备受诟病。

其中,有一位业主多次拖欠物业费,拒绝缴纳,给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这位业主的行为引起了其他业主的不满和抗议,也给小区的居住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业主不交物业费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正常运转。

物业费是保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转的资金来源,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就会导致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无法正常进行。

物业管理服务的不足会直接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给其他业主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

其次,业主不交物业费会加重其他业主的负担。

小区的物业费是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的,如果有业主不交物业费,就会增加其他业主的负担。

这不仅不公平,也会导致小区物业费的增加,给其他业主带来经济压力。

针对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可以通过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其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尝试解决纠纷。

其次,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向业主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按时缴纳物业费。

如果业主拒绝缴纳,物业管理单位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业主不交物业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正常运转和其他业主的利益。

物业管理单位应该积极应对,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所有业主的权益。

同时,业主们也应该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环境。

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能够解决业主不交物业费的问题,为小区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物业公司物业费诉讼案例分析

物业公司物业费诉讼案例分析

物业公司物业费诉讼案例分析本文针对小区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诉讼进行了分析,小区名称为虚拟名称。

蜂巢物业管理网从互联网收集并整理。

“小区大门无人把守, 夜晚出行路灯不亮; 垃圾成山, 遍地恶臭; 化粪池快溢进底楼住户, 随时存在沼气爆炸的危险; 缴费业主与欠费业主分成两派经常互相谩骂攻击甚至大打出手, 业主委员会负责人还曾被欠费业主殴打致伤。

与此同时, 开发商占据楼顶修建庙宇, 消防隐患及一户一(水)表问题迟迟不能解决,前期物管撤离不办移交手续, 物业管理用房没有着落以致新的物管企业不愿入驻。

,, ”这是重庆市南岸区海河花园小区(以下简称小区)的现状。

该小区位于重庆市南岸区海棠新街40号,住宅279户,人口1000余人,另有商场门面12家共1000多平方米、车库900 平方米、写字间2800 平方米。

小区开发商挂靠重庆市金山城乡建设实业总公司, 而该开发商同时又是小区的大业主,占据小区七个单元中六个单元的楼顶建造楼顶花园,搭建大面积的鸽棚, 并修建了一个用于烧香拜佛的庙宇。

小区前期物管据称与开发商有牵连关系, 对开发商的行为不闻不问, 引起小区大部分业主的不满,因此发生纠纷。

前期物管遂在未办理移交手续的情况下于2004年1月14日自行撤出。

由于有消防隐患、一户一表、物业用房等诸多遗留问题未能解决, 没有新的物管企业愿意接管该小区。

小区遂于同年 1 月17 日成立业主委员会,报南岸区房管局备案, 并召开业主大会, 以三分之二多数业主通过决定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暂时对小区物业进行自治管理。

小区业主委员会接手小区物管工作后, 立即就小区存在的违法建筑(如庙宇、鸽棚)、物业用房、消防隐患等问题向房管局、规划局、消防处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希望能够得到合理解决; 同时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约定开始向小区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以维持小区物管的正常工作开支。

但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很快就遇到了麻烦。

向政府部门反映的问题遇到了官僚式的相互推诿, 比如向规划局反映的开发商违法修建庙宇的问题, 规划局答复说那只是一个凉亭,是合法的, 而这个所谓的“凉亭”在房管局却是按住宅进行的登记;又比如开发商搭建超过100平方米的大型鸽棚的问题, 规划局以开发商在鸽协取得了批文为由予以推脱。

业主与物业纠纷案例

业主与物业纠纷案例

业主与物业纠纷案例
业主与物业纠纷是社区管理中常见的问题,一旦发生,往往会引起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下面就给大家分享一个实际案例,希望能够引起大家对此类问题的重视和警惕。

某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及时清理小区内的垃圾,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影响了业主们的生活质量。

王先生多次向物业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但物业公司一直未能有效解决问题。

于是,王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首先,王先生向小区业委会提交了书面投诉,要求物业公司对小区环境进行整改。

业委会收到投诉后,立即召开业主大会,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讨论和调查。

经过调查,业委会发现确实存在小区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于是决定对物业公司提出整改通知,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否则将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在业委会的督促下,物业公司最终同意对小区环境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清理工作。

小区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业主们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提高。

通过业主和业委会的共同努力,成功解决了业主与物业纠纷的问题。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业主与物业纠纷的解决需要业主们的积极参与和业委会的支持,同时也需要物业公司的配合和整改。

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够有效解决类似问题,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学会通过合理的途径解决与物业公司的纠纷,不要轻易采取激烈的手段,而是应该通过协商和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社区管理更加规范,小区环境更加美好。

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区环境。

拒交物业费的案例

拒交物业费的案例

拒交物业费的案例近年来,拒交物业费的案例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转,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因此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本文将从案例分析、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等方面深入探讨拒交物业费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拒交物业费的情况。

小区的一位业主因为不满意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拒绝缴纳物业费,并通过网络和社交媒体公开表达对小区物业公司的不满。

该业主声称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差,管理不善,且物业费过高。

结果,其他业主对此事持各种不同的态度,有的表示理解该业主的不满,也有的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拒交物业费。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拒交物业费的现象呢?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业主的不满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质量和物业费用两个方面。

一方面,一些物业公司在管理服务方面的确存在问题,包括回应业主投诉不及时、人员素质低下等;另一方面,物业费用的提高也令一些业主感到不满,他们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相应的服务,却要求他们缴纳更高的费用。

此外,一些业主也存在经济负担过重、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导致的拒交物业费的情况。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首先,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严格监管物业管理行业,加强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和惩罚机制,确保物业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其次,物业公司应加强沟通与业主服务,建立业主投诉反馈机制,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和意见,以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第三,针对物业费用的问题,应建立透明公开的费用核算机制,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发放相关补贴或减免物业费的政策来缓解一些经济困难的业主的负担。

总之,拒交物业费对于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和其他业主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相关部门和物业公司应加强监管与服务,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改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不满与不信任。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业主的法律教育和宣传,让他们明白拒交物业费不仅是违法行为,也是对自身权益和小区居住环境的损害。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一、物业费拒交纠纷。

1. 案例。

老张觉得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小区垃圾经常好几天才清理一次,绿地里杂草丛生。

所以他拒绝交物业费。

物业呢,就把老张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发现,虽然物业确实存在服务瑕疵,但这些瑕疵不足以构成老张完全拒交物业费的理由。

最终判决老张按一定比例交纳物业费,毕竟物业也做了一些基本服务,像安保人员正常值班之类的。

这就告诉大家,不能因为一点小问题就完全拒交物业费,要合理维权。

2. 幽默解读。

老张就像是一个挑剔的食客,看到餐馆(物业)有几道菜(服务项目)没做好,就想直接吃霸王餐(拒交物业费)。

可法院就像是个公平的裁判,说餐馆虽然有些菜没做好,但也上了其他菜啊,你不能一毛不拔,多少得给点饭钱(按比例交物业费)。

二、公共区域收益归属纠纷。

1. 案例。

小区的电梯里贴满了广告,业主们觉得这些广告收入应该归业主所有。

可是物业却把这些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说是用于弥补物业费的不足。

业主们不干了,集体和物业理论。

法院经调查后明确,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物业只是负责管理和运营这些资源,要把收益公开透明地向业主交代,并且要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来使用这些钱。

2. 幽默解读。

这小区的公共区域就像一块大蛋糕(公共资源),物业看到蛋糕上能插广告旗(广告收益),就想自己独吞。

业主们就像一群护食的孩子,大声喊着“这是我们的蛋糕,你不能偷吃”。

法院呢,就出来主持公道,说这蛋糕是业主们共有的,物业你只能当个帮忙切蛋糕的,可不能偷拿。

三、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赔偿纠纷。

1. 案例。

小李家的窗户坏了,向物业报修了好几次。

物业每次都说会尽快来修,可就是一直拖着。

结果有一天下雨,雨水灌进屋里,把小李家的地板泡坏了。

小李要求物业赔偿损失,物业却说是小李自己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法院认为,物业有维修的义务,由于物业的拖延导致小李家受损,物业要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小李也可能有一定的防范措施可以做,但主要责任还是在物业。

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拒交物业费败诉

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拒交物业费败诉

龙源期刊网
房屋质量有问题业主拒交物业费败诉
作者:
来源:《中国建筑防水·悦居》2017年第02期
在房屋验收时没发现有质量问题,等到入住后才看出问题,面对开发商的不理不睬,很多业主便以此拒交物业费。

近日,某小区业主张某一家因拒缴物业费,而被物业诉至法院。

张某在法庭上辩称,其名下的该套房屋自入住后便存在花园外墙裂缝、下沉及房屋外墙漏水、发霉等现象。

其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上述情况,物业公司在拖延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派人对外墙开裂部位进行了维修,但对外墙渗漏水、发霉问题未作处理。

房屋发霉问题已经影响其正常生活,故其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一定的责任,对物业费进行扣减。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与其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包括承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卫生、交通项目的维护、管理服务。

对张某提出要求对房屋的渗漏水、发霉等自用部位维修、维护的项目,不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即使该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亦应由张某另行向责任人主张权利。

法院最终判决张某应向物业公司支付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

律师提醒:将本应属于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矛盾转变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是生活中普通老百姓都会有的一个法律误区。

业主不能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开发商前期的建设质量等问题负责,因此不能以物业管理费来抵消前述遗留问题产生的损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给付物业管理费。

(摘编自青海新闻网)。

拒交物业费案例

拒交物业费案例

拒交物业费案例我朋友小王,住在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小区。

这小区啊,刚开始的时候物业表现得可积极了,就像刚上岗的小蜜蜂,到处忙活着打扫卫生、修剪花草。

可是呢,时间一长就开始出问题了。

有一次,小王家里的下水道堵了,那污水都快漫出来了,简直就是个小“污水湖”在家里。

他赶紧给物业打电话,想着物业能像超级英雄一样迅速赶来解决问题。

结果呢,等了好几个小时,物业的维修人员才慢悠悠地过来,还一脸不情愿,就好像是小王求他做额外的工作似的。

这还不算完,那维修人员捣鼓了几下,没彻底修好就走了,说什么工具不全,过两天再来。

这可把小王气坏了,家里的味道简直能把人熏晕过去。

又有一回,小区里的路灯坏了一大片。

晚上小王下班回家,那小区里黑灯瞎火的,跟恐怖片现场似的。

他又给物业反映这个事,物业答应得倒是挺痛快,说马上修。

可这“马上”就没了下文,好几个星期过去了,路灯还是坏的。

小王晚上出去散步的时候,差点因为看不清路摔个狗啃泥。

你说,就这种物业服务,小王能愿意交物业费吗?小王觉得,自己交物业费就像是花钱买服务,可这物业就像是只收钱不干活的主儿。

所以啊,到交物业费的时候,小王就直接拒绝了。

物业的人还找上门来,说什么这是规定必须交。

小王也不客气,把之前物业那些不作为的事情一桩桩、一件件地给他们数出来,说得物业的人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不过这物业费还是没交成,因为小王觉得物业得先把服务搞好了再说。

还有我邻居老张,他那个小区的物业更奇葩。

小区里的绿化本来是个很漂亮的地方,老张每天早上都喜欢在那儿溜达一下,呼吸新鲜空气。

可是呢,物业不知道怎么想的,突然把小区里好多的花草都给拔了,说是要重新规划绿化。

结果呢,这一规划就规划了好几个月,小区里到处都是光秃秃的土坑,风一吹,尘土飞扬的,老张的白头发都快被染成黄头发了。

而且啊,物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也特别差劲。

小区的门禁就像个摆设一样,经常有陌生人随便进出。

老张有一次在电梯里还碰到一个看起来鬼鬼祟祟的人,问他是干嘛的,那人支支吾吾半天说不清楚。

烟道_法律_案例(3篇)

烟道_法律_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住宅小区日益增多。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其中之一便是烟道问题。

烟道作为高层住宅中重要的排气设施,其设计、施工和使用问题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居住安全和舒适度。

本案即是一起因烟道设计不合理导致业主权益受损的典型案例。

二、案情简介原告张某,女,某市居民,住某小区18层。

张某于2010年购买该小区一套住宅,入住后不久便发现厨房烟道存在严重问题。

具体表现为:1. 烟道出口设计不合理,距离张某家厨房窗户仅1米,导致油烟倒灌,严重影响室内空气质量。

2. 烟道材质为PVC,不耐高温,容易老化,存在安全隐患。

3. 烟道内部积灰严重,清洁困难,影响排气效果。

张某多次与物业沟通,要求整改烟道,但物业以种种理由推脱。

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承担修复烟道、赔偿损失等责任。

三、争议焦点1. 被告某房地产公司是否应对张某家厨房烟道问题承担责任?2. 若被告承担责任,责任范围如何确定?四、法院判决1. 被告某房地产公司应对张某家厨房烟道问题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过程中应确保房屋及配套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保障业主的居住安全和舒适度。

本案中,被告设计的烟道出口距离张某家厨房窗户过近,且材质不耐高温,存在安全隐患,已构成违约。

2. 被告责任范围包括:(1)修复张某家厨房烟道,使其符合国家标准;(2)赔偿张某因烟道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室内清洁费用、通风费用等;(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判决被告承担责任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 被告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建设过程中有保障业主权益的义务;2. 烟道问题直接影响到张某的居住安全和舒适度,被告的设计存在明显缺陷;3. 被告在接到张某投诉后,未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存在违约行为。

本案的判决结果对于保障业主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建设过程中应承担的责任,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烟道_法律_案例(3篇)

烟道_法律_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2018年某月某日,某市某小区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财产损失严重。

经调查,火灾原因系该小区居民在厨房使用燃气灶时,烟道堵塞,导致燃气泄漏,遇明火引发火灾。

此次火灾事故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暴露出我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不足。

二、案例分析1. 事故原因分析(1)居民使用燃气灶不当:在此次火灾事故中,居民在使用燃气灶时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导致烟道堵塞,燃气泄漏。

(2)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管理公司未对小区烟道进行定期清理,也未对居民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3)消防设施不完善:小区消防设施不完善,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2. 法律责任分析(1)居民法律责任:居民在使用燃气灶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烟道畅通。

此次火灾事故中,居民未能履行安全使用燃气灶的义务,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物业管理公司法律责任:物业管理公司作为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责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3)消防部门法律责任:消防部门作为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消防部门未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 《物业管理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案例分析总结1. 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居民在使用燃气灶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烟道畅通,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加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定期对小区烟道进行清理,对居民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 完善消防设施:消防部门应加强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监管,确保消防设施完善,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案例: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输官司

案例: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输官司

案例: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输官司2010年10月,张某在一小区购置新房入住,后因不满该小区物业的管理而拒交物业费长达两年多,致双方对簿公堂。

业主认为物业公司不作为时就可以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认为其为业主提供了服务收费理所当然。

那么,双方该如何寻求更好的沟通方式来避免纠纷产生呢?近日,李沧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物业合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

起因:业主两年多拒交物业费被诉2010年9月,青岛某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单位青岛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业公司)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为某小区的E、F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同年10月1日,物业公司与该小区业主张某签订了一份《业主手册》,约定张某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为90.42平方米,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42元收取。

此外,双方还对物业公司的相关服务内容进行了约定,包括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公共环境的保洁;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和基层治保组织搞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及巡查工作;庭院绿地及设施的养护管理;房屋公共部位及其附属设施的运行和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车辆行驶及停放秩序的管理以及告知有关单位维护有关市政公共设施等。

此后,张某入住该小区,并按时交纳物业费。

然而,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张某突然停止交物业费,至2013年12月31日仍分文未交。

经物业公司多次催要,张某仍拒绝交纳。

无奈,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张某支付物业费1610元。

庭审: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张某从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欠交费用共1025.36元,其中,每月按照合同约定的0.42元计算,且因其房屋附带阁楼,应按照建筑面积的一半收取。

2013年1月1日,我公司调低了物业费标准,每月按照0.36元计算,至当年年底张某共欠585.92元,以上共计1611.28元。

现我公司仅主张1610元,张某应立即支付!”庭审中,物业公司负责人主张,并向法庭提交物业费价格文件、收款收据及照片等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物业纠纷 典型案例

物业纠纷 典型案例

物业纠纷典型案例
案件类型:民事案件
案由:物业纠纷赔偿损失
受援人:阿布都(男,44岁)
承办单位:哈巴河县阿克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承办人:陈国芳加孜恩 .
案情简介:
赵文杰住在哈巴河县老市场附近的一处平房,邻居阿布都因为开了一家饭馆,安装了一个大型油烟机,其排烟口设置在刘某自家的房顶上。

赵文杰的二层住房一侧窗户恰好与阿布都安装油烟机的墙体相邻。

两者相距离约1米,中间形成一条窄道,虽然不走人,但一直是杨某家一层住房主要的通风通道.
阿布都的饭馆正式营业后,赵文杰发现自家二层房间里总有股油烟味,且一旦开窗通风,油烟味反而更达。

查找原因后,赵文杰发现原来是阿布都饭馆厨房的油烟机排放口离自家二层窗户太近,只要油烟机一开,就会有油烟味儿到自己的房间里。

赵文杰找到阿布都商量解决油烟排放问题,但阿布都置之不理,之后赵文杰到物业公司投诉,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也只能上门劝说,然而丝毫为起效果。

调节过程:不得已之下,赵文杰经人介绍向阿克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求助,阿克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此案后,先主持双方进行调解,
要求阿布都改建油烟机的排放口,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因双方分歧较大,经多次调解才调解成功。

调解结果:阿布都的饭馆排放油烟的行为已构成对赵文杰的合法权益的损害,阿克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两位工作人员依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对阿布都做工作,最后阿布都停止使用饭馆的油烟机了.
点评:本案涉及相邻关系中几个方面的问题,相邻关系,从权利的角度可以称为相邻权,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遵守《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对前期物业不满可开业主大会。

油烟致癌起诉案例

油烟致癌起诉案例

油烟致癌起诉案例原告观点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对油烟旧管道做出改造,排放的油烟不要吹到原告的客厅和卧室。

事实和理由:现在是夏天,只要202用户做饭炒菜,所有的油烟全部立马全跑到201的客厅和主人房,关上窗户则热得大汗淋漓,透不过气来,油烟致使呼吸系统健康不利,长期吸油烟会使人体致癌。

被告观点被告辩称,被告的房子从购买至今没有作任何修改排烟结构,而且排烟经过国家政府部门验收,没有过错,之前物业称要求将排烟口接到下水道,是不可行的,因为会很多老鼠、蚊虫、沼气等进入被告家厨房,导致病害滋生。

在跟原告沟通过程中,被告感受到没有受到尊重,所以被告没有答应原告的要求。

案件事实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于2001年至2002年期间购买佛山市顺德区××××房屋。

被告于2011年11月15日购买佛山市顺德区××××房屋。

被告购买上述房屋后即入住该房屋,未对厨房的排烟管道进行任何改造。

原告认为被告厨房的排烟管道排放的油烟吹到其客厅和卧室,影响其健康,为此于2021年8月31日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本院向原告释明,要求其明确如何改造被告厨房的排烟管道,其未能说明具体的改造方法。

法院观点本院认为,本案系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案的法律事实属于民法典施行前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应适用民法典的规定。

本案中,从被告提供的照片来看,被告的厨房排烟口与原告房屋的客厅和卧室相距一定的距离,原告提供的证据未能证明被告厨房排烟管道排放的油烟吹到其客厅和卧室而影响其健康,且排烟口是开发商建设时设计且建造,被告购买并入住房屋后未对厨房的排烟管道进行任何改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可见,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在合理范围内应保持容忍,本案原告应对被告厨房的油烟排放保持合理的容忍。

物业管理案例讨论2

物业管理案例讨论2

相邻业主因通风问题产生纠纷怎么办案情介绍:原告王某住在西城区一个临街巷内,住房是一砖木结构的平房,于王某相邻的刘某因为要开一家粤菜饭馆,他便安装了一个大型油烟机,其排烟口设置在自己的房顶上。

王某的住房一侧窗户恰好与刘某安装空调冷气机的墙体相邻,两者相距约有1米,中间形成一条窄道,虽不走人,但一直是王某家一层住房主要的通风通道。

刘某的粤菜饭馆正式营业后,王某发现二层房间里总有股油烟味,且一旦开户通风,油烟味更大。

查找原因,王某发现原来是刘某的粤菜饭馆厨房的油烟排放口离自己家二层窗口太近,只要油烟机一开,就会有油烟窜进王某的房间里。

王某找刘某商量解决油烟排放问题,刘某置之不理。

不得已,王某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改建油烟机的排放口,赔偿精神损失人民币500元。

审理: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先主持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被告刘某的粤菜饭馆排放废气的行为以构成对原告王某合法权的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当确处理通风、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各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法院要求被告刘某,停止使用粤菜饭馆的空调器、排油烟机,直到进行相应处理、不影响原告通风为止。

判决宣告后,双方当事人都表示服从该判决。

分析:本案涉及到相邻关系中的几个方面的不同问题。

相邻关系,从权利的角度可称为相邻权。

所谓相邻权,是指两个或两以上的不动产所有人或占有人、使用人、收益人,因一方对自己所有或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收益时,享有的要求对方给予必要便利的权利。

正确的处理相邻关系,必须遵守《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省事、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

这些原则,既是相邻各方正确行使相邻权、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同时也是人民法院正确处理相邻纠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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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业主以油烟污染为由拒交物业费败诉
案例分析:业主以油烟污染为由拒交物业费败诉提要:法院认为,案件双方之间形成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殷小姐理应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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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业主以油烟污染为由拒交物业费败诉
案例:
居住在上海市七宝某小区的业主殷小姐因楼下美食一条街油烟扰人而拒付物业管理费,结果被物业管理公司起诉到法院。

3月1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殷小姐支付所欠物业管理费2070元。

殷小姐于2000年入住该小区,并依约向物业公司按每月90元的价格交纳物业管理费。

但自2005年1月1日起,殷小姐开始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公司诉称,由于殷小姐购买的是二手房,从她入住房屋时,就已明知美食街的存在,所以不同意殷小姐以美食街环境污染为由拒付物业管理费。

经多次催讨,被告均置之不理。

为此,要求判令殷小姐交纳2005年1月1日起至去年11月30日止的物业管理费2070元。

殷小姐辩称,对所欠物业管理费的金额和证据都没有异议。

但是,自己家的楼下是一条美食街,里面开了许多的饭馆,饭馆的烟囱就放在自己家的窗户外面,对环境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正是因为楼下饭店的环境问题,使得该楼里的许多业主都不交纳物业管理费或享受一定的折扣。

因此,被告要求享受该楼中其他业主的同等的权利。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案件双方之间形成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殷小姐理应支付相应的物业管理费。

现物业公司要求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及业主委员会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于法有据,可予支持。

至于殷小姐认为其楼下开设餐馆对其生活产生影响,其可通过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等途径予以解决,但不能以此为由拒付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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