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业费案例分析篇(1)
物业纠纷案例案例
2004 年 4 月 8 日,某封闭式管理的小区内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在小区内散步。
当其行至道路拐角处时,被一辆蓦地浮现的转弯车辆撞翻。
当时车辆时速明显超过小区明文规定的限速要求(现场有限速 15 公里/小时的标识牌),后来老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物业管理单位迅速展开了救助、报警、保护现场、拍照并记录、协助调查等措施,肇事业主也很配合,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
被撞老人的女儿 (业主) 在处理完交通事故和老人后事以后。
于 4 月 19 日找到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就管理不善和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使业主在公共场所受到人身伤害的事实承担责任,赔偿人民币 1 万元。
并声称已掌握了小区交通标识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且年久失修,已不能起到警示作用的证据。
经法院审理查明,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已设置合理的限速标志,已有监控设施,且事发后及时采取了救助措施,没有过错,故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
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关于道路的定义,未包括住宅小区内的道路。
实际上在各地类似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通常由辖区公安派出所民警行使属地管辖权。
从本案例情节看,肇事者没有主观故意但有车速过快的过失行为,应当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肇事司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物业管理公司虽然不是直接侵权人,并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小区内交通秩序管理的义务,设置的交通标识也并无不妥。
交通事故发生后物业管理企业积极依法(条例)履行义务。
但如果有证据表明物业公司设置的小区交通标识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年久失修使标识失效(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同时证据证明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因果关系,则物管公司应当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反之则物管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2、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此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可以视为两个债务:肇事者与原告之间是侵权民事责任(因侵权所生之债);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主张的是违约责任(因合同所生之债)。
物业费催缴法律问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位于我国某一线城市,业主们入住后,物业管理公司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业主因各种原因未按时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公司多次催缴无果,遂将部分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诉至法院。
二、案情简介原告:某物业管理公司被告:业主甲、业主乙、业主丙等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支付物业费及滞纳金。
被告答辩:被告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故拒绝缴纳物业费。
三、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被告作为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按时缴纳物业费。
关于被告提出的物业服务瑕疵问题,法院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已尽到物业服务义务,被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物业费及滞纳金。
四、法律问题分析1. 物业费的收取依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2. 物业服务瑕疵与物业费的关系本案中,被告提出物业管理公司存在物业服务瑕疵,故拒绝缴纳物业费。
然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意见的,可以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
但物业服务瑕疵并不影响物业费的缴纳。
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 滞纳金的计算与收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业主未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被告支付滞纳金。
4. 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
五、案例分析结论本案中,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
拒缴物业费的法律案例(3篇)
第1篇案号:(2023)某民初字第001号一、基本案情原告张某系某小区业主,被告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根据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原告张某应按照合同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
然而,自2022年起,原告张某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等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物业公司多次与张某沟通无果,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张某是否有权拒绝支付物业费,以及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法院审理1. 关于原告张某是否有权拒绝支付物业费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应当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按时缴纳物业费。
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张某作为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关于张某提出的服务质量问题,法院认为,张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物业管理涉及众多业主的公共利益,物业公司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难免存在一定瑕疵。
张某若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依法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并要求其改正。
张某以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缺乏法律依据。
2. 关于物业公司是否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义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专业服务提供者,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经审查,物业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安保等工作;(2)定期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3)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求助。
虽然物业公司存在一定瑕疵,但并未严重影响张某的正常生活。
张某以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缺乏依据。
四、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原告张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其拒绝支付物业费缺乏法律依据。
物业费欠费被起诉的案例
物业费欠费被起诉的案例屡见不鲜,以下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王强(化名)家住郑州管城回族区某小区,今年5月份,他被小区的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物业公司称,按照合同约定,物业费每半年支付一次,每逾期一次按照欠费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物业支付滞纳金。
但2015年3月—8月及2019年1月—2021年2月物业费,王强一直未支付,他们经过多次催要,也没有结果,遂将王强诉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希望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物业费和滞纳金共计5000多元。
在这个案例中,王强因不满物业服务而拒绝支付物业费,但这种行为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也损害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
物业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是合理合法的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业主和物业公司应秉持平等、互利、合法的原则,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共同营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物业费法律催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小区位于我国一座繁华的城市,由A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物业管理行业也日益成熟。
然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物业费催收问题一直困扰着物业公司。
本案例即以A物业公司对某小区业主的物业费催收为切入点,分析物业费法律催收的相关问题。
二、案例经过(一)欠费情况2019年1月,A物业公司开始对某小区业主收取2018年度的物业费。
在收费过程中,发现部分业主存在欠费现象。
经过调查,发现欠费业主共有100户,欠费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
(二)催收措施针对欠费情况,A物业公司采取了以下催收措施:1. 发送欠费通知:通过邮寄、短信、电话等方式,向欠费业主发送欠费通知,告知其欠费金额及缴纳期限。
2. 上门催收:对部分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A物业公司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催收。
3. 发送律师函:对部分仍拒不缴纳物业费的业主,A物业公司发送律师函,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物业费。
(三)法律催收在上述催收措施无效的情况下,A物业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
具体如下:1. 收集证据:A物业公司收集了欠费业主的欠费通知、短信记录、电话录音、上门催收记录、律师函等相关证据。
2. 委托律师:A物业公司委托律师代理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法院判决:经过审理,法院判决欠费业主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所欠物业费及滞纳金。
4. 执行判决:法院判决生效后,A物业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欠费业主的财产。
三、案例分析(一)物业费催收的法律依据1.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出具相应的收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物业费催收的法律风险1. 违约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未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催收义务,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不交物业费的各类案例分析
不交物业费的各类案例分析“我的房子既没装修也没入住,为什么交物业费?”“物业公司什么都不干,我干嘛要交物业费?”……不少物业公司反映业主以种种理由拒交物业费。
结合沈阳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的《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记者咨询了物业管理部门和律师后发现,部分业主举动陷入误区,但一些物业公司的做法也存在问题。
业主对物业不满意不交物业费案例:大东区东北大马路某小区居民林女士反映,小区里卫生状况比较差,还有私搭滥建现象,外人随意出入小区大门。
她对物业的服务非常不满,所以拒交物业费。
律师说法:区、县(市)房产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发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乱、服务差等问题,应当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居民也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也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并有权选择服务更好的物业公司。
不过在此之前,业主应该缴纳物业费。
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案例:2011年8月,李先生在铁西区建设大路一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办理了入住手续,交了一年物业费。
几天前,物业公司要求缴纳下一年度的物业费,李先生认为,房子自己没住过,不需要交物业费。
律师说法:物业服务费不仅限于垃圾清运、环境保洁,还涉及到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及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等,无论入住与否,这些费用都实际发生了,因此李先生不能以此理由拒交物业费。
对小区周边环境不满意不交物业费案例:王先生居住在大东区上园路某小区,刚入住时小区周边都是些便利店、洗衣店等,可是后来慢慢地都变成了汽修店、饭店等,环境越来越差,他认为物业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因此拒交物业费。
律师说法:物业的职责是对园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等,小区周边环境则超出了物业履约范围。
小区周边环境好坏非物业公司所能左右,不能因此拒交物业费。
其他业主不交我也不交案例:大东区德增街某小区居民何先生反映,由于大家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意,因此该小区物业费交费率比较低,原本他打算交了的,但是发现大家都不交所以他也不交。
业主欠费法律诉讼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被告:某小区业主李某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2.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答辩:1. 对物业管理费有异议,认为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2. 拖欠物业管理费并非故意,愿意协商解决。
二、案件背景李某系某小区业主,自入住以来,一直未缴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多次向李某催缴,但李某以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支付。
物业在多次催缴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争议焦点1. 物业管理费的合理性;2. 物业服务质量的认定;3.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法律责任。
四、法院审理过程1. 证据审查- 物业提供了《物业管理合同》、《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等相关证据,证明物业管理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李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
2. 法律适用- 法院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物业管理费为合法费用。
- 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的认定,法院认为李某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故不支持李某的答辩意见。
3.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李某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案例分析1. 物业管理费的合理性-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是业主应当承担的义务。
- 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当地物价部门的规定,并经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2. 物业服务质量的认定- 物业服务质量的认定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业主若认为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应当及时与物业沟通解决。
- 业主若要主张物业服务质量不达标,应当提供充分证据,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3.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法律责任- 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法院判决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启示1. 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履行自己的义务。
业主欠物业费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物业费作为物业管理的主要经济来源,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小区的维护。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业主欠缴物业费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物业公司的经营,也损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法律纠纷展开,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2019年,某小区业主李某因不满物业公司管理服务,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业公司多次与李某沟通无果,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欠缴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李某辩称,自己未拖欠物业费,且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因此拒绝缴纳。
双方对物业费的具体数额及服务质量存在争议。
三、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
李某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合法有效,李某作为业主,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关于李某提出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法院认为,李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在此情况下,李某无权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综上,法院判决李某支付欠缴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四、案例分析1. 物业费的性质:物业费属于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是业主为获得物业管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按时缴纳物业费。
2. 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效力: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3. 业主的义务: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即使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异议,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4. 物业公司服务的认定: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否到位,应以合同约定为准。
业主如认为物业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业主的诉讼请求。
五、法律建议1. 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正常运营的重要经济来源,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物业费。
案例分析
《物业管理》各章案例分析第2章物业管理机构案例1 去年8月,张先生与王小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把自己的一套房子出租给她居住,租期为2年。
合同除了对租金及支付期限作了约定外,还约定物业费由王小姐承担。
前些天,张先生收到物业公司的催缴函,说他已欠付近一年的物业费。
请问,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客付物业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能否还向张先生收物业费?思考:在现实中,如租客欠供水公司的水费、欠供电公司的电费、欠燃气公司的燃气费,业主是否要承担支付责任?案例2 某小区在准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核定业主代表时,工作人员对一位老太太存有异议,认为她不是小区的业主,不能参加业主大会。
事后了解,原来这个老太太是本小区某业主的岳母,该业主认为,自己的岳母退休在家,身体也不错,又热心,而自己平时工作忙,由岳母代表自己参加业主代表大会,甚至参加业主委员会,是完全可以的。
请问,不是业主就不能参加业主代表大会吗?案例 3 某住宅小区业主李某就车辆管理问题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发生争吵,以至对物业管理公司不满,于是就向业主委员会主任提出书面申请,请求立即召开业主大会,讨论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水平及解聘问题。
请问,个别业主有要求,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吗?第3章物业管理招标与投标案例1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开发完一住宅小区项目,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物业管理招标。
因估计除本市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物业服务企业参加投标,故开发企业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
开发企业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单位,为简明起见,采用表格形式(见下表---招标文件答疑备忘录)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后,开发企业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小区现场踏勘。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开发企业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小区部分建筑面积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
问题:该项目招标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不当之处?请逐一说明。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案例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案例物业费是指业主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向物业管理单位支付的费用。
物业费的收取是保障小区物业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而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下面就某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案例进行分析和探讨。
某小区的物业费用一直是业主们的热点话题,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一直备受诟病。
其中,有一位业主多次拖欠物业费,拒绝缴纳,给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这位业主的行为引起了其他业主的不满和抗议,也给小区的居住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首先,业主不交物业费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正常运转。
物业费是保障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正常运转的资金来源,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就会导致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无法正常进行。
物业管理服务的不足会直接影响到小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障等方面,给其他业主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
其次,业主不交物业费会加重其他业主的负担。
小区的物业费是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的,如果有业主不交物业费,就会增加其他业主的负担。
这不仅不公平,也会导致小区物业费的增加,给其他业主带来经济压力。
针对业主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可以通过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其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尝试解决纠纷。
其次,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向业主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按时缴纳物业费。
如果业主拒绝缴纳,物业管理单位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权益。
总之,业主不交物业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小区的正常运转和其他业主的利益。
物业管理单位应该积极应对,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保障所有业主的权益。
同时,业主们也应该自觉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小区的和谐环境。
希望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能够解决业主不交物业费的问题,为小区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物业费催收优秀案例解析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物业费催收优秀案例材料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文章的内容不一定符合大家的期望需求,还请各位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下载。
本文档下载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任意改写,从而已达到各位的需求。
愿本篇物业费催收优秀案例材料能真实确切的帮助各位。
本店铺将会继续努力、改进、创新,给大家提供更加优质符合大家需求的文档。
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物业费催收优秀案例解析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物业费收缴问题一直是物业管理中的难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系列物业费催收优秀案例,探讨物业公司如何提高物业费收缴率,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案例概述案例一:某物业公司通过发送电子律师函、群发催费短信等方式,有效提升了物业费收缴率。
案例二:某物业公司实行责任到人的集中催费作业,成立工作小组监督执行,提高了收费率。
案例三:某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分包上门催收,化解了基数大、时间紧的问题,成功完成了年度催费指标。
案例四:某物业公司通过公开、公正的竞聘方式,选定了合适的物业服务公司,使得物业费收缴率达到100%。
二、案例分析(一)案例一:法律手段的运用某物业公司在面对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时,采取了发送电子律师函的方式,有效震慑了欠费业主,提升了收缴率。
此外,公司还通过群发催费短信,提醒业主及时缴纳物业费,进一步提高了收缴率。
(二)案例二:集中催费作业某物业公司针对到期和欠费业主,实行了责任到人的集中催费作业。
公司成立了工作小组,由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主管为组员,负责监督、指导、协调相关工作。
每位员工根据领取的欠费任务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门催收任务,并答疑、收集业主提出的问题。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成功提高了收费率。
(三)案例三:全体员工参与分包上门催收某物业公司面对基数大、时间紧的问题,采取了全体员工参与分包上门催收的方式。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一、案例一:物业费收缴难引发的纠纷。
1. 案例详情。
在一个中等规模的小区里,有位业主李先生,他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长达一年。
物业公司多次上门催缴,李先生列出了一系列他认为物业没做好的事情,比如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绿化杂草丛生,还有楼道的灯坏了好几个星期都没人修。
2. 分析。
从业主的角度看,李先生觉得自己交了物业费,就应该享受相应的服务。
他看到这些问题一直存在,心里肯定不舒服,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就像你去餐厅吃饭,付了钱却吃到不新鲜的食物,肯定会想找店家理论。
但从物业公司的角度来说呢,可能他们存在人手不足或者管理不善的问题。
他们也有苦衷,也许是维修费用审批流程复杂,或者是清洁人员临时生病请假导致垃圾清理不及时。
但是,不管怎样,他们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服务,这是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应该首先承认自己的服务存在问题,积极改进。
比如尽快安排人员清理垃圾、修剪绿化、维修楼道灯。
同时,他们可以和李先生协商,制定一个解决方案,比如给予一定的物业费折扣作为补偿,以换取李先生补缴物业费。
而李先生也不能因为物业的问题就一直拒缴物业费,毕竟物业的正常运转也需要资金支持。
3. 解决结果。
物业公司对小区的服务进行了全面整改,增加了清洁和绿化维护的频率,建立了快速维修响应机制。
李先生看到物业的改变后,补缴了物业费,但物业也给予了他三个月物业费八折的优惠作为补偿。
二、案例二:停车管理引发的纠纷。
1. 案例详情。
张女士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突然改变了停车管理规定。
原来业主可以在小区内随意停车,只要不占用消防通道和他人车位就好。
但是新规定要求业主必须购买或者租赁固定车位才能停车,没有车位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张女士没有购买车位,她认为物业公司这样做不合理,因为小区内还有很多空闲的地方可以停车,而且她觉得这是物业公司为了赚钱故意设的规定。
2. 分析。
对于张女士来说,她习惯了之前的停车方式,新规定确实给她带来了不便。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述:1月11日北京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如下简称“某物业”)作为原告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规定被告某社区业主王某支付9月1日至4月30日旳物业费总计人民币30452.85元,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19378.37元。
原告诉称:被告王某为我社区业主。
9月1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书》和《客户手册》,原告于签订合同书旳同步向被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虽然《物业管理合同书》中商定该合同旳有效期限从9月19日起至8月30日止,但在物业管理合同商定旳期限届满后原告始终履行物业管理义务,故双方之间仍存在事实上旳物业管理关系。
故祈求被告支付其拖欠旳物业费和违约金。
被告王某辩称:1、原告在6月30日与开发商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时没有获得相应旳法人资格和物业管理资质,故该合同应当自始无效,原告非本社区旳前期物业。
2、原告所主张旳9月1日至8月31日旳物业费已经超过了一般诉讼时效,故祈求判决驳回原告旳诉讼祈求。
3、原告物业服务不符合法律以及《物业管理合同书》中旳商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因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旳违约形态,故被告祈求合适减少原告旳物业管理费用。
4、原告所主张旳违约金过高,没有书面合同作为根据。
虽然《物业管理合同书》中商定日违约金为标旳旳千分之三,但有效期限从9月19日起至8月30日止,其已经失效,对原被告不再有拘束力,且其主张旳违约金远远超过合同标旳以及原告实际损失旳数倍,故原告不批准支付违约金。
证据材料: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书》、《客户手册》、《北京物业管理资质合格证书》、《物业费阐明》、《北京市物价局批复》、《北京邮政同城快件单据》以及物业费公示、物业服务状况旳照片等。
同步被告提交了证明物业服务质量极差旳照片数张,该社区其他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旳证人证言数张。
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王某系该社区业主。
房地产开发商(甲方)与原告(乙方)签订《物业全权委托管理合同》符合有关旳法律、法规和政策。
小区物业费欠费催收解决案例
小区物业费欠费催收解决案例
《小区物业费欠费催收解决案例》
嘿,大家知道吗,咱小区以前那物业费欠费的情况,简直就像一团乱麻!(这就像一堆乱糟糟的线球一样让人头疼。
)
就说那李大爷家吧,一直拖着物业费不交,每次去问,李大爷都说:“我这不是没钱嘛!”(瞧瞧,多理直气壮啊!)咱物业的小姑娘那是好话说尽,嘴皮子都快磨破了,可就是没效果。
(哎呀呀,真让人着急上火!)
后来啊,物业想出了个办法,找来了李大爷的儿子。
儿子一听这事,就
埋怨起李大爷来:“爸,您这咋能不交物业费呢!”(可不是嘛,这样怎么能行呢?)李大爷一下子就不好意思了,说:“哎呀,我这不是没意识到重要性嘛。
”嘿,这还差不多!(这才像话呀!)从那以后,李大爷不仅补齐了欠费,还按时交以后的物业费。
还有那家做生意的,总说自己忙忘了。
物业就专门派人上门,跟他坐下
来好好聊聊,说:“您看啊,这小区环境维护好了,对您生意也有好处呀,
要是都像您这样不交,那小区不就乱套啦?”(这说得在不在理?谁不想住在干净整洁的小区里啊!)那人想想也是,也就痛快地交了。
通过这些例子,咱们可以看出,催收物业费可不是简单粗暴地催就行,得讲究方法策略。
得用心去沟通,让大家明白交物业费的重要性。
小区是我们共同的家,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按时交物业费,我们的小区才能越来越好啊!(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嘛!)这不就是我们都希望看到的嘛!(是不是这个道理呀!)
所以啊,遇到问题不要怕,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大家都愿意为小区出一份力,那还有什么问题解决不了呢?(大家说对不对呀!)。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
物业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分析一、案例一:物业费欠费纠纷。
1. 案例详情。
老张住在一个老小区,这个小区的物业已经服务多年了。
最近,物业一纸诉状把老张告上法庭,原因是老张已经拖欠物业费两年了。
老张觉得很委屈,他说小区里垃圾经常清理不及时,单元门的门禁坏了很久也没人修,小区的路灯也有好多不亮的,所以他觉得物业没有尽到责任,不应该交物业费。
2. 分析。
从老张的角度看,他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是有一定道理的。
比如垃圾清理、门禁维修和路灯照明这些都是物业基本的服务内容。
就像你去饭店吃饭,服务员该给你上菜没上齐,你肯定不愿意付全款一样。
但是呢,老张直接拒交物业费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法。
对于物业来说,他们虽然可能存在服务瑕疵,但也不能因为部分问题没解决就被业主完全拒绝支付物业费。
他们应该把服务中的问题整理出来,积极改进,并且有义务向业主解释费用的构成和使用情况。
在法庭上,法官最终判决老张支付部分物业费。
因为虽然物业有服务不到位的地方,但老张也不能完全拒绝支付。
法院考虑到物业的服务缺失,也适当减少了老张应支付的金额。
这就像在做买卖的时候,两边都有点问题,那就互相让一让。
二、案例二:公共区域使用纠纷。
1. 案例详情。
小区里有一块公共绿地,物业想在绿地上建一个自行车棚,方便业主停放自行车。
但是部分业主不同意,尤其是一楼的王奶奶。
王奶奶说这片绿地是大家的,当初买房就是看中了这片绿地的景观,现在要建车棚,破坏了小区的美观,还可能会有噪音影响她休息。
物业却认为建车棚是为了满足大多数业主的需求,很多业主都抱怨自行车没地方停,乱停乱放影响小区秩序。
2. 分析。
对于王奶奶来说,她对自己居住环境的要求是合理的。
她买房的时候是基于当时的小区环境,现在要改变,肯定会影响到她的生活质量。
就像你在一个安静的图书馆看书,突然有人要在旁边开个摇滚音乐会一样,你肯定会反对。
物业呢,他们考虑的是整个小区的管理和大多数业主的需求。
自行车乱停乱放确实是个问题,建车棚能解决这个问题,就像要给一群调皮的孩子找个固定的玩耍场地一样。
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案例分析
房屋买卖常见纠纷案例分析在房地产市场上,房屋买卖是一个复杂且容易引发纠纷的过程。
买房者与卖房者之间,往往会因为合同解释、价格争议、房屋状况等各种因素产生纠纷。
针对这些常见纠纷,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探讨其中的争议焦点及解决方式。
案例一:欠缴物业费引发纠纷小明购买了一套位于某小区的房子。
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卖方并未告知小明存在欠缴物业费的情况。
房屋交付后,小明接到物业公司发来的通知,要求补缴前一年欠缴的物业费用。
小明认为这是卖方的隐瞒行为,要求卖方承担该费用。
在这个案例中,纠纷的焦点在于卖方是否有义务向买方披露相关的物业费情况。
根据《合同法》第16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相互信任,注意对方的利益,有义务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
如果卖方故意隐瞒物业费欠缺情况,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费用,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解决方式:小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卖方追偿欠缴的物业费用。
首先,可以向物业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是卖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的纠纷。
然后,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二:房屋瑕疵引发纠纷小红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在入住后不久,发现房屋存在漏水问题。
经过检查,发现漏水是由于房屋屋顶存在构造缺陷导致的。
小红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责任,卖方却表示不知情。
在这个案例中,焦点在于房屋瑕疵是否属于卖方的隐瞒行为。
根据《合同法》第17条规定,卖方应当就房屋的瑕疵事项如实告知买方。
如果卖方故意隐瞒瑕疵问题,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责任。
解决方式:小红可以委托专业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房屋瑕疵问题进行评估,并取得评估报告作为证据。
根据评估报告,可以证明卖方存在隐瞒瑕疵问题的行为。
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或者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卖方承担维修责任,赔偿相关损失。
案例三:房屋交付期限纠纷小王购买了一套尚未开发完工的房屋,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9年底。
物业费收费案例分析
物业费收费案例分析案例1:王先生从2001年入住小区后,按照每平方米0.5元的标准向该小区物管公司缴纳了2002年6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物业管理费后,再未缴纳物业管理费。
和王先生一样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还有很多,由于小区大部分业主未缴纳物业管理费,该物管公司不得不于2007年9月7日撤离小区,不再对此进行物业管理。
2007年8月30日,物业公司在小区张贴通知将此事告知了业主,随后将拖欠物管费的王先生等业主告上了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的物管费和滞纳金。
王先生居住的房屋面积有119.28平方米,从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0日,他拖欠物业管理费2862元。
审理天心区法院一审认为,该物管公司为王先生进行物业管理,在其居住小区内配备保安,提供了卫生管理、绿化养护、花园楼宇及其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维修保养等各种服务,并为其代收代交水费,王先生也向该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管理费,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物业管理关系,故王先生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至于物管公司要求王先生支付拖欠物业管理费的滞纳金,起算时间应从2007年8月30日物管公司正式通知王先生撤离小区后计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先生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支付物管公司拖欠的物业管理费2862元及滞纳金(滞纳金的起算时间从2007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计算)。
王先生不服一审判决向长沙市中院上诉。
“王先生称物管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与收费标准不符,应通过协商等其他途径解决,不能以此作为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抗辩理由。
”长沙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判决从2007年9月1日起计算滞纳金符合法律规定,长沙中院驳回了王先生的上诉,维持原判。
说法在本市的不少小区,对家中被盗得不到赔偿、小区乱停车没人管、收费高服务质量差等种种物管问题,拒交管理费已成为业主维权的首选武器,但是,业主一旦以“拒交物业管理费”来表达不满,物管公司只要告上法院,业主大多败诉。
物业费法律时效的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XX小区位于我国某大城市,是一个有着十年历史的住宅小区。
小区共有业主2000余户,物业服务公司为XX物业公司。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业主需按时缴纳物业费。
然而,近年来,小区内部分业主因各种原因开始拖欠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运营困难。
在此背景下,XX物业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物业费拖欠问题。
一、案件背景1. 物业费拖欠现象:自2018年起,XX小区部分业主开始拖欠物业费,拖欠比例逐年上升。
截至2020年,拖欠物业费业主已达300余户,拖欠总额超过100万元。
2. 物业公司催收无果:物业公司多次采取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但效果甚微。
部分业主以各种理由拒绝缴纳物业费,甚至拒接电话、拒绝上门。
3. 物业公司运营困难:物业费拖欠导致物业公司收入锐减,无法正常开展物业服务工作,严重影响了小区业主的生活质量。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
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
三、案件经过1. 诉讼准备:物业公司收集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名单、物业费缴纳记录、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证据,并委托律师起草诉状。
2. 法院受理:XX物业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支付物业费及滞纳金。
3. 法庭审理: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依法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物业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了拖欠物业费的业主有义务按照约定支付物业费。
部分业主辩称,物业公司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拒绝支付物业费。
4.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为,XX物业公司已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物业收费案例
案例五: 不交钥匙是否该交物业管理费?
刘先生几年前购买了本市闵行区“剑桥景苑”的一套商品房。之 后,小区开发商委托某物业管理公司担任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2004 年12月9日,刘先生在交房之前就先于其他业主取得了小产证,房产商 将该套房屋的产权过户到名下。2005年6月1日,小区正式交付。刘先 生收到开发商的交房通知,于是在交房当天,刘先生与家人前去某公司 处办理入户交接手续,并且在记载着物业管理费标准的《剑桥景苑物业 管理相关事项的备忘录》一份,还签收了《文件签收、紧急联络单》一 份,表明已收到《入住手册》和《入住联络册》,并且还在联系册上登 记了联系电话号码,但是,刘先生却没有从物业公司处收到钥匙。而事 后,物业公司也没有通知刘先生前去领取钥匙。
根据杨女士等人提供的照片及物业管理满意度调查问卷可以认定该小区存在着部分公共设施不整洁且损坏树木枯黄草地光秃草地上留有粪便草地光秃草地上留有粪便停车秩序混乱等问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存有一定的瑕疵故应当对其诉求的物业服务费予以一定比例的扣减扣减的比例根据物业服务的实际情况确定为30
华强物业安阳分公司培训教材
案例三:
2003年4月,杨女士等人购买了丰台区某小区的房屋,并与小 区的开发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2004年7月1日, 开发公司与某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其对小区 实行物业管理服务。该合同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标准作了约定,其中 包括小区整体形象安全舒适,环境卫生干净、利落,保洁工作高标 准、高质量、无死角,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手、走廊、地下室等部 位保持清洁,无随意堆放杂物和被占用现象,花草树木长势良好、 无病虫灾、无死枝、无死株和干枝,达到四季常青、三季有花。当 年,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之后,杨女士等人只向 物业公司交纳了2003年4月3日以前的物业服务费1240元,但此后至 今的6950元物业服务费一直未付。于是,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 杨女士立即交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3、法院判决
法院对朱某的辩称不予支持 理由: 法院认为朱某辩称因房屋质 量存在问题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由 于房屋质量问题并非《前期物业管理 服务协议》所约定的范围,与本案不 存在关联性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一、房屋质量问题的标准化清收方案
04点评
(1)、保修期内,发现质量问题 的,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开发商 上门维修,并注意保存催促其上门 维修的书面记录;
(2)、超过保修期限的,属于业 主专有部分房屋需要维修的,维修 费用需由业主支付;
(3)、因第三人引起的质量问题 ,且物业公司已尽到管理职责,仍 无法避免业主损失发生的,物业公 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一、房屋质量问题的标准化清收方案
5 催收话素
01 业主,您好!根据法律的规定, 房屋质量问题的保修责任在开发商 。您可将问题报到物业来,我们物 业将积极协助您报告到开发商处, 由开发商采取维修措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1条“建设单位应 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 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02 业主为何会有这样的抗辩理由呢?
(1)、认为开发商与物业互相踢“皮球”, 互相包庇; (2)、找开发商难,找物业易,最终成为物 业的矛盾,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爆发。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一、房屋质量问题的标准化清收方案
04 问题
业主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 业主的抗辩理由99%是不能成立的!
根本的原因是什么? 与业主是否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有着重大关系!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02
物业费拖欠的原因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物业费拖欠的原因
01、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高 02、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 03、业主违约成本很低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业服务收费标 违章搭建
权利在小区内 诺“减免物业 不好
准
受损
费”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04
非诉清收方案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一、房屋质量问题的标准化清收方案
1 案例简 介
(2015)金民二初字第2870号
郑州甲物业公司诉朱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朱某认为甲公司
未按协议履行公共部位的维修义务导致房屋出现墙体渗水,故不
各地对此规定不同:如长沙打9折,重庆打5折, 苏州打7折,四川不打折。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二、空置房问题的标准化催收方案
3、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物业服务具有公共性,其管理 、服务面向小区整体,某某物业公司依照协 议约定为路某入住的太极公馆提供了物业管 理服务,小区业主不得拒绝公共部分管理、 服务,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义务;
02 多层次清收理念
多样性
清收策略
原则性与 灵活性
清收方法
长期目标和 短期目标
清收规划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03 市场调查与分析
01、以房屋存 在质量问题拒 交 25%
02、以物业服 务质量 (保 洁绿化安保) 不合格23%
03、空置拒交 20%
04、法不责众 跟风不交 、 恶意拖 欠10%
05、以被盗不 交 8%
拖欠物业费案例分析篇(1)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目录
非诉清收的原则 物业费拖欠的原因 物业费拖欠的情形 物业费清收的方案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01
非诉清收的原则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01清欠总决
01 原因 02 道理 03 法律 04 人情 05 底线 06 策略 07 时机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02但是,我们物业公司无权强制开 发商进行维修。建议您及早通过我 们物业或直接找到开发商解决此问 题。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 权益。
03您看,您过来报修的时候把物业 费一并带过来,好吗?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二、空置房问题的标准化催收方案
1 案例简介 (2014)管民二初字第1796号
河南某物业公司与路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某某 物业公司请求路某支付物业费及违约金。路某称其房屋 在2003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没有住人,长期空置,没 有享受物业服务,因此应当减半收取这十个月的物业费 。
06、 以相邻 权关系侵权拒 交 7%
07、以未签物 08、公共设施、 业合同、前后 水管、电梯致 物业企业交接 人身财产损失 问题拒交2% 为由拒交 2%
09、对物管利 用公用面积经 营不满为由拒 交1%
10、房产转让、 11、其他原因
租赁等为由拒 (学期房、地
交1%
面不平老人摔
倒)1%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路某作为该小区的业主亦应履行协议约 定的义务,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路某拖欠 物业管理费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 续履行的责任。故某某物业公司要求路某支 付物业管理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二、空置房问题的标准化催收方案
4 物律联点评
01 业主因未入住或者提出自己 并未享受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而拒 交物业费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 物业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予以 打折或者不打折。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03
物业费拖欠情形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物业费拖欠15种情景
1、房屋质量 2、空置房 问题
3、物业合同 4、配套设施 5、公共环境
无效
设备管理不当 管理不当
6、治安消防 7、相邻关系 8、物业管理 9、非物业实 10、服务态度
管理不当
行为违规
际使用人
不好
11、不同意物 12、未能阻止 13、人身财产 14、开发商承 15、主观感受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二、空置房问题的标准化催收方案
2 法律分析
01 空置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
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 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 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 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 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02空置房是否打折?
交物业费。此事经物业多次协商无果因墙体渗水原因系与房屋质
量有关,甲物业公司并非房屋质量问题的相对义务人。朱某表示
只要物业将房屋质量问题解决就立刻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指出
房屋质量问题系开发商责任,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团结 信赖 创造 挑战
一、房屋质量问题的标准化清收方案
2 法律分析
01 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