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及税务政策监管下的非贸付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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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直接或者间接经济利益 (6种情形)
抵
扣
企业向仅拥有无形资产法律所有权而未对其价值创造做出贡献的关联方 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
企业以融资上市为主要目的,在境外成立控股公司或者融资公司,因融资上 市活动所产生的附带利益向境外关联方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BEPS的影响
关联方 交易申
报
转移定 价申报
区企业提供服务。 • 合同备案时按照50%离岸(免税)和50%
在岸(应税),成功会备案及汇款。 • 税务部门再审查时提出异议,汇款搁置。
案例问题总结 • 同一份合同涉及多家企业,关系判别不清。 • 自贸区企业较难区分离岸业务和在岸业务
的收益比例。 • 税务部门在不同时期或不同人经手会有不
同的理解。
自我排查早绸缪
“税基侵蚀 和利润转移 (BEPS)” 行动计划
借鉴案例查端倪
案例一 代垫工资人民币支付
境内公司
香港公司 外币结算 境外公司
外币支付所面临的挑战: • 复杂繁琐的备案流程及文档要求包括一对
一劳务派遣合同,护照及出入境记录,工 资明细等。 • 超过十二个月的代垫工资无法用外币支付 • 不接受经由支付代理付款
外汇监管政策及现状
一看金额
• 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 – 原则上不审核 • 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 – 两局双审 • 参考汇发[2013]30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3]40号
二看币种
• 外币从严,人民币从简(单据及审核流程 - KYC) • 与税务审查相剥离 • 参考银发[2013]168号
税务监管政策及现状 – 非居民企业
• 所得税 • 流转税 • 其他税费
税种
• 核定利润率 * 所 得税率
• 法定源泉扣缴或 协定低税率
税率
• 境内 vs 境外 • 非居民 vs 居民
应税
税务监管政策及现状 – 居民企业
企业向未履行功能、承担风险,无实质性经营活动的境外关联方支付的费用
税
企业因接受境外关联方提供劳务而支付费用,该劳务不能够使企业获得
合同合规审查 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
明确接受服务必要性、境内境外服务比例划分的原则
明确费用计算的依据
根据服务性质、所匹配的费用进行拆分列项 避免多方合同,一揽子合同
及时备案,主动申报 保持沟通,有问必答
费用计算范例
财务规划
明确各种方案应付税费
明确由谁承担税费的影响
不同所在地税务部门对于利润率或税率的判定不同 离岸与在岸的比例影响所得税 国内公司间归集费用会产生额外的税费
人民币支付解决方案 简化的人民币支付流程无需提供税务备
案表 在进行税务备案的同时可先行支付 没有12个月的期限约束 潜在汇率风险
案例二 总部管理费间接支付
境外服务协议 境内服务协议
境外服 务提供
方
境外支 付代理
境内牵头 子公司
境内外服务协议
子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司A
子公司B
子公司C
外币支付所面临的挑战: • 每家子公司都必须与境外服务提供方签订
税务监管政策及现状
备案制
• 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 – 两局双审 • 合同备案和支付备案 •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40号
实务监管
• 重点关注大额服务费和特许权使用费 • 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可以进行调整 •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6号和税总办发[2014]146号
外方承担所有税款: 应扣缴企业所得税 = 支付金额/(1+增值税率)* 企业所得税率
中方承担所有税款: 应扣缴企业所得税 = 支付金额/(1-企业所得税率-增值税率 *13%)* 企业所得税率
通常做法:所得税和增值税由外方承担,附加税费由中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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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及税务政策监管下的非贸付汇案例解析
研讨议程 了解现状 剖析案例 总结要点
理解政策明方向
外管 局
税务 局
非贸付汇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
支付项目的合同备案 – 税务局
代扣代缴税率的核定或纳税人自行申报 – 税务局
支付备案以及代扣代缴税项支付 – 税务局
支付项目相关文档的合规审查 – 由支付银行代理外管局行使
服务协议以支持直接付汇。 • 虽然合同内容相同但可能由于所在地税务
机关不同而核定不同税率。
间接支付解决方案 减少备案合同数以简化备案流程 集中在一个地方审批税率 国内用人民币支付,境外用外币支付 额外的税费(国内部分)
案例三 同一份合同的不同对待
境外公司A
境外公司B
自贸区公司
外币支付所面临的挑战: • 两家境外公司基于同一份合同为境内自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