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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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应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施工中应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施工中应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随着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施工中常常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这些法律问题不仅可能给施工方带来经济损失,还可能导致施工项目的延迟或中断。

因此,施工单位应该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本文将介绍一些施工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法。

1. 合同纠纷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纠纷是最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合同是施工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一旦合同中的条款被违反,就可能引发纠纷。

例如,当施工方未按时完工,未达到质量标准或者未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时,业主可能会提起诉讼要求施工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决方法: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仔细审查合同中的条款,并确保其准确明确地表达了双方的意愿。

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可以通过洽谈、调解等方式解决,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2. 劳动法律问题施工现场是一个劳动密集型的环境,因此劳动法律问题也比较常见。

例如,工人的工资支付、加班费用、工伤赔偿等问题都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此外,工程项目可能涉及到工人的安全与健康问题,在这方面的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解决方法:施工方应全面了解劳动法律法规,并遵守相关规定。

工人应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施。

在发生劳动法律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3. 环境保护问题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施工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例如,在施工中产生的噪音、污染物排放等现象可能违反环境法律法规,从而引发法律纠纷。

解决方法:施工方应制定并执行环境管理方案,控制噪音、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影响。

在施工前,应向相关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必要的许可证,并按照要求进行监测和报告。

如果出现环境纠纷,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环境影响,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4. 质量问题施工质量是一个关键问题,与施工方和业主的利益密切相关。

如果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业主可能会要求返工或索赔,甚至提起诉讼。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风险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风险

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施工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然而,随之而来的建筑施工合同纠纷问题也日益严重。

合同纠纷不仅给当事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本文将从常见风险及防范措施两个方面,探讨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

一、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常见风险1. 业主资信风险业主资信风险主要体现在业主资金实力不足、诚信度较差、虚假发包等方面。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无法按时收到工程款,甚至陷入工程款拖欠的困境。

防范措施:加强对业主的调查,了解其资金实力、诚信度和工程项目的真实性。

在签订合同前,可要求业主提供工程款支付保函,以降低风险。

2. 合同风险合同风险包括合同条款不平等、合同内容不明确、合同履行不良等问题。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面临额外负担和损失。

防范措施: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公平、明确。

针对不平等条款,可与业主进行协商,争取修改为对双方均公平的条款。

同时,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控,确保合同条款得到落实。

3. 工程变更风险工程变更风险指在施工过程中,因业主需求变更、设计缺陷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工程进度调整等问题。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面临额外成本和工期延误。

防范措施: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条款,包括变更程序、变更成本和工期调整等。

在工程变更发生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和处理。

4. 质量风险质量风险指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验收不合格、维修加固等问题。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面临罚款、维修费用和声誉损失。

防范措施: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在工程验收环节,积极配合业主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5. 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包括政策变动、法律法规变化等。

这类风险可能导致施工企业面临合同无效、违法行为等法律问题。

防范措施:关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合同条款和施工行为。

建筑企业疑难问题涉税处理与司法实践案例解析

建筑企业疑难问题涉税处理与司法实践案例解析

建筑企业疑难问题涉税处理与司法实践案例解析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建筑企业是一种典型的实体经济企业,其涉税处理和司法实践往往备受关注。

在建筑企业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疑难问题,其中涉税问题尤为重要。

合理处理涉税问题不仅能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还可以避免因税务风险而带来的法律纠纷。

下面,我们通过一些案例来进行涉税处理与司法实践的解析。

一、案例一:建筑企业虚开发票案某建筑企业为了降低应纳税额,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

税务机关对该企业展开了调查,最终认定其虚开发票的事实,并依法进行了涉税处罚。

分析: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建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虚开发票等行为,不仅损害了税收利益,还可能导致企业面临巨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

建筑企业在涉税处理中,务必做到合规经营,如实申报税款,合法避税。

二、案例二:建筑企业项目款挪用案某建筑企业负责人在经营过程中,将项目款挪用于个人用途,导致项目无法如期完成。

被业主发现后,对企业提起了民事诉讼。

建筑企业经营活动中,项目款挪用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不仅会损害企业信誉,还会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在涉税处理与司法实践中,建筑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监督资金流向,确保项目款使用合规。

如遇到项目款挪用等问题,应积极与相关方沟通解决,尽量避免法律纠纷。

三、案例三:建筑企业合同纠纷案某建筑企业与供应商签订了合同,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导致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供应商提起了诉讼,企业被判定违约并赔偿损失。

建筑企业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应明确权利义务、交货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发生纠纷。

在涉税处理与司法实践中,企业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如遇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避免涉及司法程序。

总结:建筑企业在涉税处理与司法实践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内部管理,注重合规经营,预防风险,防止发生法律纠纷。

只有通过合规经营、规范管理,建筑企业才能健康发展,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风险摘要:建筑施工企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

本文将探讨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供一些建议来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

引言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各种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来自于技术、管理、法律以及环境等方面。

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团队中,理解并应对这些风险是至关重要的,这将有助于保护企业的利益和财务状况。

本文将着重讨论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供一些建议来降低这些风险的影响。

一、技术风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技术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技术风险可能包括设计不合理、材料质量问题、施工质量控制不到位等。

这些风险可能导致项目延期、超出预算或者质量问题,进而对企业形象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为了降低技术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严格的质量控制:建立科学的质量监督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 合理的设计选择:与设计师密切合作,进行设计前的充分交流和沟通,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实际施工需求。

3. 严格选择供应商和材料: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严格选择供应商和材料,确保材料质量稳定可靠。

二、管理风险管理风险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

建筑施工项目的复杂性和规模使得管理风险尤为突出。

若管理不善,会导致项目延期、成本超支等问题。

为了降低管理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完善的管理团队:精选管理人才,组建高效的管理团队,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2.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在项目启动阶段详细规划项目里程碑和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3. 加强沟通和协作: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保持各方面的协作和合作,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三、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包括劳动合同、施工合同、环保法规等。

法律风险若处理不当,可能导致企业面临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为了降低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律师保持紧密联系:建立与律师的合作关系,及时咨询和处理法律问题,确保企业合法合规。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涉法纠纷及处理意见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涉法纠纷及处理意见

遇到建筑工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点击>> s.yingle.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常见涉法纠纷与处理意见一、XX发包的认定XX发包,是指建立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XX分包等XX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方法)第5条规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XX发包:(一)建立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的;(二)建立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或平安生产许可的施工单位的;(三)未履行法定发包程序,包括应当依法进展招标未招标,应当申请直接发包未申请或申请未核准的;结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立工程招标X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经过招标发包的工程X围有:第一,大型根底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平安的工程;第二,全部或局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让子的工程;第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第四,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工程。

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展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立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

我国只有少数不适用招标发包的特殊工程,才适用直接发包。

特殊性表达在两方面:第一,工程本身的性质不适宜进展发包,如某些XX工程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等;第二,从建筑工程的投资主体上看,对私人投资建立的工程,采取何种方式发包,法律一般没有必要加以限制,投资人可以自行选择发包方式。

具体由?招标投标法?第66条、?工程建立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方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12条规定。

(四)建立单位设置不合理的招投标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五)建立单位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假设干局部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本条规定即为肢解发包,其中所谓“单位工程〞,根据住建部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2款规定:“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以下原那么确定: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建筑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建筑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建筑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建筑⼯程】建筑企业存在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建筑市场风险带给建筑企业许多不同风险,建筑企业还有其它⼀些不可抗风险。

包含技术、环境⽅⾯的风险、经济⽅⾯的风险以及合同签订和履⾏⽅⾯的风险等。

当前,国企改制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盾集中⽽复杂,处理不当会引发各种法律危机,这也是当前建筑施⼯企业所⾯临的重⼤法律风险。

正因为这些风险的客观存在对建筑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提出了要求。

(⼆)⼯程⽋款据初步统计,到2003年底,全国建设项⽬累计拖⽋施⼯单位⼯程款3600多亿元,其中已竣⼯项⽬拖⽋1700多亿元,涉及到12.4万个项⽬,有的拖⽋款还是10年前形成的⽼账。

究其根本原因,⼀是部分地⽅盲⽬攀⽐,滥搞“政绩⼯程”、“形象⼯程”,导致不合理的负债建设;⼆是⼀些房地产开发项⽬资⾦不⾜,靠建筑企业垫资,把拖⽋⼯程款作为⼀种“经营谋略”;三是建筑市场缺乏有效的失信约束和惩戒机制,致使“拖⽋有理、拖⽋有利”的不良风⽓盛⾏;四是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导致恶性竞争,业主利⽤“买⽅市场”的优势,迫使建筑企业签订“⿊⽩合同”;五是个别业主甚⾄违反法律和合同的约定,利⽤建筑企业怕打官司的⼼理,故意拖延等。

应收账款居⾼不下,增加了企业的筹资成本、管理成本、坏账损失。

由于各种原因,在应收账款中总有⼀部分不能收回,形成呆账、坏账,直接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

应收帐款防范机制的建⽴和清理都离不开法律事务机构的参与。

(三)、法律事务管理的缺位经济学中著名的“⽊桶理论”认为,决定⽊桶能盛多少⽔不在于最长的⼀块⽊板,⽽在于最短的那⼀块。

对企业法律事务⼯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将成为我国建筑企业“最短的桶板之⼀”,这也是建筑企业升华管理⽔准的⼀项隐蔽性障碍。

尽管建⽴、健全与完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系统,不是中国建筑企业⾛向世界⼀流企业的充分条件,但它⼀定算得上是⼀项必要条件,即忽视法律事务管理的企业不可能发展为世界⼀流建筑企业。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风险及应对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风险及应对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风险及应对一、承包人垫资施工、融资风险承包人垫资施工实际是穷帮富。

建议:现实中很多项目需垫资施工、已无法避免,此类情况应对业主方的信誉、偿债能力、项目资金来源、到位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后再决定是否垫资;签合同时对垫资条款约定好还款时间及支付保障。

最高法院研究室有关人士在接受《建筑时报》记者采访时对垫资是否属于可以优先受偿的工程价款时解释说:承包人垫付的资金确实已经物化到建设工程中的部分,“应该纳入《合同法》286条所称的‘工程价款’的范围,并且应该优先受偿。

因此,承包人应注意付款的时间不要约定为超过竣工以后的6个月,以免丧失优先受偿权;此外,还应督促业主方按月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二、施工、业主、监理关系不稳定,业主变脸,口头承诺经常变有一对小两口都是干土木施工行当的,自己的小孩也就耳濡目染,一天小孩问妈妈:业主、设计院、施工单位、安监站、监理都是干什么的?其母回答:业主就象你爹,什么也不干,整天背着个手光知道训人。

设计院就象你爷爷,思想保守,观念落后,提着个鸟笼子瞎晃悠,到处指指点点其实啥事也不管。

施工单位就象你妈,整天傻干活,忙里忙外,有时还要挨你爹、你爷的训。

安监站就象你奶奶,处处看你妈不顺眼,整天唠唠叨叨,但谁也不听她的.小孩又问:还有一个监理单位是什么呢?其母说,监理就像你,说是监督爸、妈的,但又吃爸妈的饭、穿爸妈的衣、花爸妈的钱,只能装装样子监督一下爸妈,不过有时耍起小脾气来,老妈还得还哄着你。

实际上,业主和施工单位关系就如同时下离婚率高的婚姻关系,并不稳定.业主经常口头痛快承诺但事后拒不认帐:先干后谈,前后判若二人,防范这种风险的办法,我觉得应该“小事糊涂,大事要聪明”。

尤其是对于业主方的口头承诺,涉及数额较大的变化,项目经理要有签证意识和习惯,要趁大家关系尚好时及时签下书面凭据。

三、建筑企业以欠条换工程款当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依照合同分批向发包方要钱时,必须先给发包方打欠条才能得到。

建筑工程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建筑工程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建筑工程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在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

合理地应对这些风险,不仅可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合规建议,以帮助相关从业人员更好地管理风险。

一、建筑工程中的法律风险1. 建筑合同纠纷在建筑工程中,合同纠纷是最常见的法律风险之一。

合同可能涉及工期、质量、付款等多个方面,当双方对其中某些条款有不同的理解或者存在执行问题时,就可能引发纠纷。

2. 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如产生噪音、污染等。

如果未能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就有可能面临处罚和赔偿责任。

3. 劳动合同纠纷建筑工程通常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劳动合同纠纷也是常见的法律风险。

涉及工资支付、工时安排、工伤赔偿等问题,如果不合理处理,可能导致劳资矛盾升级和法律纠纷。

4. 设计侵权建筑工程的设计过程中,设计方必须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如果设计方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人的设计,可能会面临知识产权侵权的指控和赔偿责任。

二、合规建议1. 健全合同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在开始之前,双方应明确合同的内容和约定。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留下模棱两可的问题,以减少纠纷的产生。

双方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备纠纷解决之需。

2. 加强环境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应制定合理的环境管理方案,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法规。

在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噪音、污染等对环境的影响,并进行有效的治理。

同时,及时申请环评手续,确保合规合法。

3. 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建筑工程企业应注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管理,明确工资支付、工时安排、劳动保护等方面的约定。

加强沟通与管理,及时解决劳动纠纷,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同时,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4.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筑设计单位应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在设计过程中,严格控制设计范围,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建筑施工中的施工与法律问题

建筑施工中的施工与法律问题

建筑施工中的施工与法律问题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与法律问题密不可分。

合理的施工管理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

本文将从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入手,探讨建筑施工中的施工与法律问题,以期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启示。

一、建筑施工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1. 合同纠纷在建筑施工中,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

合同纠纷主要包括施工成本、进度、质量等方面的争议。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施工期限、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等关键事项,以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2. 违反法律法规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无证施工、擅自改变工程结构、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等。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危害工程的安全性与质量,还可能导致法律责任的追究。

因此,施工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建筑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3. 劳动纠纷建筑施工过程中,劳动纠纷也较为常见。

主要涉及工资支付、工时安排、劳动保护等问题。

雇主应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也应遵守劳动纪律,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 环境保护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建筑施工中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施工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安排施工工艺,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建筑施工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1. 合同签订在施工前,双方应签订明确的施工合同。

合同内容应明确施工工期、质量标准、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关键事项。

同时,要注意合同中的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及约定。

2. 安全管理施工中的安全问题是一项不可忽视的法律问题。

施工方应制定合理的安全生产方案,明确安全责任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

此外,要注意加强员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预防施工中发生事故。

3. 质量管理质量是建筑施工的核心问题之一。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加强质量监督与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同时,对于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发生争议时使用。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的十大风险及应对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的十大风险及应对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的十大风险及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着多种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对企业的运营、财务状况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以下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的十大风险及应对方法:1. 安全风险:建筑施工现场常常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如高处坠落、垮塌、火灾等。

企业可以通过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来降低这些风险。

2. 技术风险:建筑施工涉及到各种技术要求,如果技术不过关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企业应该确保拥有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并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施工质量。

3. 环境风险:建筑施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如噪音、灰尘、废水等。

企业应该遵守环保法规,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4. 供应链风险:建筑施工需要大量的材料和设备供应,供应链的延迟或中断可能会导致项目延期或成本增加。

企业应该与可靠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做好供应链管理,确保材料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5. 成本控制风险:建筑施工涉及到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成本控制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成本管理机制,严格控制成本,避免浪费和超支。

6. 法律风险: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法律纠纷和合规风险,如合同纠纷、侵权行为等。

企业应该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各类法律问题。

7. 延期风险: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不可预见的问题和变数,导致工程延期。

企业应该合理规划施工进度,建立变更管理机制,及时应对和解决延期问题。

8. 市场风险:建筑行业竞争激烈,市场需求和价格波动较大,企业需面对市场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

企业应该通过市场调研和业务多元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降低市场风险。

9. 债务风险:建筑施工项目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如果债务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企业应该建立科学的债务管理制度,合理规划资金运作,防范债务风险。

10. 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对建筑施工企业造成重大影响。

建筑工程中的施工质量问题处理与法律建议

建筑工程中的施工质量问题处理与法律建议

建筑工程中的施工质量问题处理与法律建议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然而,建筑工程中的施工质量问题时有发生,给建筑工程带来了不少麻烦与隐患。

本文将针对建筑工程中常见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法律建议。

一、基础施工质量问题建筑工程的基础施工是整个工程的基础,基础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整体稳定性。

常见的基础施工质量问题有基础不牢固、地下水渗漏等。

针对这些问题,施工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基础质量符合标准。

若发现基础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寻求专业工程师的建议,避免问题进一步扩大。

二、结构施工质量问题结构施工是建筑工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关系到建筑物的整体强度和稳定性。

常见的结构施工质量问题有混凝土质量不过关、钢筋绑扎不符合要求等。

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是在施工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材料进行严格检验、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相关规范。

另外,施工过程中要注重监督检查,并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确保结构施工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三、装饰施工质量问题建筑工程的装饰部分是直接关系到居住或使用体验的。

常见的装饰施工质量问题有墙面开裂、瓷砖脱落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施工方应选用优质的装饰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水、防霉等基础处理工作。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图纸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符合要求。

同时,对于装饰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修补,并与业主进行沟通与补偿。

四、法律建议当建筑工程中出现施工质量问题时,对于业主来说,维权是十分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建议供业主参考:1. 了解合同:在开始施工前,双方应签订合同并详细阅读合同内容。

合同应明确规定施工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2. 照相取证:业主应在施工过程中不定期地进行照相取证,记录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以及施工质量问题,以便在维权时提供有效证据。

3. 及时通知施工方:一旦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应立即书面通知施工方,并要求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摘要本文主要探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措施。

工程中,做好合同风险防范十分重要,有利于帮助企业控制损失,对于工程顺利实施也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在进行研究中,主要针对施工合同中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并且针对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总结。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措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方(又称:施工方)与建设方在达成施工意愿一致后,签订的正式并具有法律效应的承包合同文书。

合同签订后代表双方责任明确,一旦出现违约行为需要按照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各自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是工程施工前的关键环节。

因此,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更应该注重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做好防范工作,保证合同签订公平公正,为工程的良好开展也打好基础。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的全面解析通过对诸多合同纠纷案例研究并结合相关文献资料总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包括合同主体异常风险、阴阳合同风险、合同不平等条约风险、合同履行风险,以下是对不同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分析。

(一)合同主体异常风险该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签订后发现实际施工方与工程签订合同主体有所不同,签订合同的主体根本没有参与施工、或没有施工资质,又或者企业为“皮包公司”,如此一来,建设方与承包方的法律关系非常微弱,许多工作难以继续,甚至施工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另外,合同主体异常风险也表现为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属于法律上的异常状态,如当事人不具备民事权利和责任或者当事人不是企业法人等。

合同主体异常风险比较重要,关系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关系到工程中出现问题是否能够找到责任人。

(二)阴阳合同风险阴阳合同方法是真假合同的另一个名称。

所谓真假合同是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某一方与对方签订合同并不是真合同。

双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另一份合同中包含了许多法律规范之外的合同内容,也是为了逃避国家税收的一种行为。

但是,签订阴阳合同,另一份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应,并且大部分另一份合同均为口头协议等内容,一旦双方出现利益纠纷,很容易给双方造成风险问题。

建筑行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与法律规定

建筑行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与法律规定

建筑行业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与法律规定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一直以来扮演着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

然而,在建设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违规行为,严重影响着建筑质量和社会稳定。

为了保证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处罚措施,并对此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

一、违规行为的种类在建筑行业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施工违规:包括违法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等行为。

2.安全隐患:建筑工地存在危险条件,如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施工现场缺乏安全设施、施工过程中无组织、无计划等。

3.环境污染:工地施工过程中未按照环保要求进行排放控制,导致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受到污染。

4.工程质量问题:工程施工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如使用假冒伪劣材料、施工不规范等。

以上违规行为在建筑行业中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建筑行业的信誉和社会稳定。

二、行政处罚措施为了打击和惩治建筑行业的违规行为,相关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处罚措施,包括:1.罚款:对于违法建设行为,政府会根据违法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违规企业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以此来警示和惩罚违法行为。

2.责令停工整改: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工地,政府会责令立即停工整改,直到问题解决之后才允许继续施工。

3.吊销许可证: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政府有权吊销施工许可证,禁止违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4.行政拘留:在一些严重违法建设行为中,政府有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以起到震慑作用。

以上行政处罚措施旨在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使建筑企业遵守法律规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人员的安全。

三、法律规定为了维护建筑行业良好秩序,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建筑行业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该法规定了建筑行业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管理制度,对违法建设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2.《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该条例针对建筑市场管理的各个环节,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详细描述,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的十大风险及应对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的十大风险及应对

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的十大风险及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在日常业务中面临着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和项目的顺利完成。

下面我将介绍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的十大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1. 安全风险:施工现场的安全问题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常见的风险之一。

为了应对这一风险,企业应注重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和巡查,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2. 质量风险:建筑施工项目的质量问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客户满意度。

为了降低质量风险,企业应采用可靠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并进行严格的质量监控和检测,确保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3. 环境风险:建筑施工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为了应对环境风险,企业应遵守相关环境法规,采取防护措施,合理使用和处理材料,同时加强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合作。

4. 工期风险:建筑施工项目的工期延误会导致额外的成本和客户不满。

为了应对工期风险,企业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加强对施工进展的监控和调度,并做好风险预测和应急计划。

5. 成本风险:建筑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可能导致项目成本超出预算。

为了应对成本风险,企业应进行充分的成本估算和预测,与供应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优化资源配置和成本控制。

6. 合同风险:合同争议和不合理的合同条款会给企业带来法律纠纷和经济损失。

为了应对合同风险,企业应与客户建立合理的合同关系,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并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合同的履行。

7. 供应链风险:建筑施工需要大量的材料和设备,在供应链中可能出现供货延迟、质量不合格等问题。

为了应对供应链风险,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供应商管理和品质控制,建立备用供应渠道。

8. 技术风险:建筑施工涉及各种技术和工艺,技术问题可能导致项目延误和质量问题。

为了应对技术风险,企业应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装备,与专业技术机构合作,解决技术难题。

9. 劳动力风险:建筑施工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劳工问题可能引发人事纠纷和劳资矛盾。

建筑施工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建筑施工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建筑施工企业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应对策略摘要:建筑施工企业审计是确保企业财务状况透明与合规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审计过程中常常会发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涉及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合规性等方面。

本文将探讨建筑施工企业审计中常见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应对审计风险,提升管理水平与绩效。

一、财务管理问题1.1 资金管理不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常常面临资金流动性紧张的情况,而资金管理不规范则可能导致资金的浪费、滞留或挪用等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应对策略:- 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计划和资金监控等,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追踪;-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审批制度和权限管理,防范资金的滥用和挪用;- 积极开展资金周转,合理运用短期贷款和银行授信等方式,缓解资金紧张状况。

1.2 费用核算不准确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涉及多个方面的费用,如材料、人工、设备等,若费用核算不准确,则可能导致成本控制不力、成本超支等问题。

应对策略:- 建立严格的费用核算制度,确保各项费用的收支记录准确无误;- 加强物资管理,确保材料的使用和消耗得到严格控制;- 设置成本控制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二、内部控制问题2.1 人力资源管理不规范建筑施工企业通常涉及大量的人力资源,如果人力资源管理不规范,可能导致员工流动率高、绩效低下等问题,进而对企业的施工质量和进度造成不良影响。

应对策略:- 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和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增加员工参与感和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加强绩效管理,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的工作动力。

2.2 设备管理不当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设备,而设备管理不当则可能导致设备的损坏、浪费或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

应对策略:- 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购置、使用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 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作;- 提前规划设备使用计划,并进行设备资源的合理配置,以避免资源浪费和闲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问题与策略应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问题与策略应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存在的问题与策略应对摘要:我国我国建设工程中合同是主要工作之一,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

但是,随着建设工程的量越来越多,建设工程合同出现了瑕疵,在合同的拟定和签订实施上出现了比较大的纠纷,最常见的有工期纠纷、造价纠纷和质量纠纷,严重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经济效益。

所以,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需要加强管理,对于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和潜在风险进行防范。

本文就主要是针对建设工程合同法律纠纷的防范措施进行深入的研究,保障建设工程合同的合理性,推进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纠纷;防范措施引言在实际的建设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对于整个施工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划分合同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保证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并且为企业的经济效益的提升提供重要保障。

针对此种情况,施工方应当重视合同管理与成本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针对性优化措施的设计,从而为建设工程的正常开展提供保证,降低工程成本风险。

1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合同管理对工程建设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制定科学的合同是开展工程项目的必要前提,更是工程建设发展的重要保障。

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中包括工程投资、质量监管、进度管理、安全保障、合同工管理等多个方面。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中最重要的环节,也是整个工程的开始,能够有效地对工程项目进行指导。

首先,合同可以确定工程项目施工的目标;其次,合同可以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和需要承担的义务;最后,合同能够为整个工程项目提供良好的保障,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中的地位是不可忽视的,企业一定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分析2.1合同管理机制不完备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对合同的签订过程、执行过程及监管机制,有时候缺乏清晰的认识,导致合同即使签署生效了也很难高效运行,发挥应有的作用。

建筑行业中的建筑法规与法律问题

建筑行业中的建筑法规与法律问题

建筑行业中的建筑法规与法律问题在建筑行业中,建筑法规和法律问题是至关重要的议题。

本文将探讨建筑行业中的建筑法规与法律问题,以及对建筑师、承包商和业主等相关方面的影响。

首先,我们将介绍建筑法规的重要性,其次分析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最后提出一些建议以应对这些问题。

一.建筑法规的重要性在建筑行业中,建筑法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建筑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使得建筑项目能够按照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建造和运营。

这不仅有助于确保建筑物的安全和质量,也保护了公众的利益。

建筑法规通常涵盖了建筑物的规划、设计、结构、材料和施工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建筑法》规定了建筑物的基本要求和使用规范;《消防法》规定了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要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建筑施工的质量控制要求。

二.常见的法律问题在建筑行业中,存在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包括建筑合同纠纷、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等。

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各方的纠纷和争议,甚至会对项目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

1. 建筑合同纠纷建筑合同纠纷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之一。

纠纷可能源于合同的解释、履行和变更等方面。

例如,业主可能会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不满意,或者承包商可能会对付款问题产生争议。

这些问题需要依靠法律来解决,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各方的权益。

2. 工期延误工期延误是建筑行业中常见的争议问题。

建筑项目的延误可能导致业主的损失,也会给承包商带来经济和声誉的损害。

在法律上,工期延误纠纷通常需要根据合同的规定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解决。

3. 质量问题建筑质量问题也是建筑行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当建筑物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时,可能会对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影响。

在法律层面上,建筑质量纠纷通常需要采取法律救济措施,以要求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赔偿等。

三.应对建筑法规和法律问题的建议为了应对建筑行业中的法规和法律问题,各方应该积极采取措施,以确保建筑项目的合规和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建议:1. 遵守建筑法规建筑师、承包商和业主等相关方应该深入了解建筑法规,并在项目的不同阶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常见合同纠纷处理及税务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企业常见合同纠纷处理及税务风险防范

建筑施工业务流程及重要法律概念
02 建筑施工服务纳税简介
建筑施工服务纳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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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服务纳税简介
建筑施工服务纳税简介
建筑服务税目
建筑施工服务纳税简介
建筑施工服务纳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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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案例
案例1: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甲建筑企业到石家庄市赵县施工,甲企业2018年2月收到赵县项 目的预收款时,需要在机构所在地长安区税务局预缴税款。5月收到赵县项目进度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由于属于本地项目,在机构所在地长安区税务局申报纳税。 案例2: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甲建筑企业到天津市施工,甲企业2018年6月收到天津项目的预 收款,需要在天津项目所在地税务局预缴税款;2018年8月收到天津项目的工程进度款, 纳税义务发生时,需要在天津项目所在地税务局预缴税款,在长安区税务局纳税申报。
建筑施工服务纳税简介
纳税人
跨省异地 代扣代缴
03 挂靠合同的连带责任 及税务处理风险
挂靠合同的连带责任及税务处理风险
案例1
基本情况 1、2010年12月,北京中建国材绿色材料开发有限公司(发包人)与中扶公司(承包人)签订了《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 2、合同签订后,被告张某在该工地带领原告龙某等人进行施工,原告负责管理生产。 3、 2011年10月30日,被告张某为原告出具欠条一张,记载“中扶建设(北京中建国材绿色材料开发有 限公司)项目部、2011年1月—10月30日欠到工地现场生产经理龙某工资120 000元,车费和办公费垫 支23 387.43元,合计143 387.43元,在2012年1月10日之前付清”。被告张某在该欠条上签字,并加 盖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建国材轻板工程项目资料专用章。 4、 2012年8月28日,被告张某在该欠条再次签字承诺于2012年12月10日付款。经核实,该工程已于 2012年底完工,被告中扶公司与张某尚未结算。

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及常见问题

建筑施工企业账务处理及常见问题

兼营业务范围的,其取得的收入都属于其他业务收入。其次,按企业适用的会计政策来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051 其他业务收入”中规 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 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小企业会计 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5051 其他业务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 算小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其他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 产、出租无形资产、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 如何认定营业外收入?首先,应考虑收入与经营活动有无直接关系。其次,按企业适用的会 计政策来确定。《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主要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301 营业 外收入”中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收入,主要包括 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罚没利得、政府补助利得、 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5301 营业外收入”中规定, 本科目核算小企业实现的各项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政府补助、捐赠收 入、盘盈收益、汇兑损益、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确实 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违约金收益等。
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非金融向金融借款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同期同类计算数额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权益性投资5业借款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内其他业2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无关联关系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同权益性投资5倍内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部分不得扣除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据实规定范围内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据实规定范围内补充养老保险5工资总额补充医疗保险5工资总额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得扣除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费用不得扣除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据实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财产保险据实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可以扣除其他商业保险不得扣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按租赁期均匀扣除经营租赁租入分期扣除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劳动保护支出据实合理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如上缴总机构管理费不得扣除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得扣除未经核定准备金不得扣除固定资产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林木类10年畜类3无形资产摊销不低于10年分摊一般无形资产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摊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不可扣除自创商誉不可扣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限额内可扣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摊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开办费可以扣除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据实审计及公证费据实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扣税金可以扣除所得税和增值税有条件不得扣除所得税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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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处理建筑施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事宜相当广泛。

本文,主要同大家交流讨论:业主(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农民工这一链条,每两个法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问题如何处理?而且在业主(发包人)—承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建筑施工企业(承包人、分包人)—农民工每个法律关系中,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前者占有优势地位。

因此有必要站在后者的角度,从维护后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分析如何处理相关法律问题,这是本文的角度。

其次,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工程质量、工期、工程价款是三大核心问题。

工程质量是建筑工程的生命,《建筑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均将工程质量作为立法的主要出发点和主要目的。

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质量合格的,承包人有权取得工程款;相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无权取得工程款。

工程质量合格是承包人主张工程款的前提。

工期往往被发包人用来对付承包人达到少付、拖付工程款的惯用手段。

价款是承包人从事一切经营活动所追求的主要目标。

特别是到了每年末,施工企业处境相当为难,一头面对的是业主,拖延不给工程款,另一头面对的是农民工,政府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要求越来越严,并给予绝对保护。

施工企业资金周转在年末非常困难。

因此,清理拖欠工程款是施工企业面临的中心课题。

一、业主(发包人)故意拖延不进行竣工结算,承包人如何处理?1、业主(发包人)故意拖延竣工结算的情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往往催促交付工程。

业主实际占有建设工程后,通常采用各种方法故意拖延结算。

① 有的业主对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故意不签收,包括不接收结算书,虽接收结算书但不签字、盖章,或派一个普通职员只签字,不盖章,让承包人无法证明签字人的身份;② 有的业主收到承包人的结算报告后,派员假装与承包人对帐,但故意拉长对帐过程,不给承包人任何书面答复;③ 有的业主收到承包人结算报告后,回复一个很低的结算价方案,有意扩大双方的结算价差距。

2、案例大兴某施工企业给一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一批别墅。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就交付了工程。

承包人及时提交了单方结算报告,但开发公司只收不签字。

后开发公司在承包人催促下,派员与承包人对帐。

开发公司的对帐人员一周只出面一次,讲工作忙,任务多,没时间,而且对帐人员频繁变动,帐没有核对一半,开发公司的对帐人员又换岗了。

结果,工程交付了两年多,竣工结算事宜双方也没有一个结论,当然工程款更无法给付了。

3、处理方案(1)、承包人应该坚持工程不结算,不交付工程的策略。

合同依据示范文本第32条竣工验收条款、第33条竣工结算条款约定: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给付结算价款→交付工程四个步骤的先后顺序。

示范文本第33.2条规定: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建设部规定《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21条: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279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2)建议在承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应及时审核,并执行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示范文本的缺陷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33条竣工结算,共有6个条款,但没有言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单方竣工结算报告28日内不予答复的,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竣工结算价。

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16条,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该文件规定,发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审查时间为:20天至60天,根据工程规模大小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0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结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主动约定相关内容: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28天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

含蓄的表达方式见上。

(3)承包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递交应当是书面形式,由发包人签收,留下发包人签收的书面凭证。

递交结算报告不适用留置递交的方式。

发包人不签收结算报告怎么办?邮寄递交。

注意邮寄文件清单、邮寄送达回执的保存。

可以公证。

二、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业主(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如何处理?1、案例某建筑公司,为某工厂改扩建厂房,将厂房改造成集贸市场用房。

建筑公司施工范围是二次结构、装饰工程。

工程完工后,业主在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情形下,单方面直接启用工程,招商入场,开张营业。

显然摆出了不与承包人结算的架势。

承包人还要等待发包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吗?律师视点:承包人用数码器材固定业主启用工程的时间和状况,主动启动结算程序维权。

《建筑法》第61条: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处理方案首先,承包人应当立即用数码器材固定业主启用工程的时间和状况。

业主擅自使用该工程的时间,就是实际竣工日期。

业主启用工程的行为,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免除了承包人部分质量保修责任。

但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仍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第13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司法解释》第14条:当事人对建筑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其次承包人主动启动结算程序递交竣工结算报告,不要再等业主组织工程验收了;或直接启动法律维权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合同阅读申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

三、如何运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来保护工程款债权的实现?1、什么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合同法》第286条最顶: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力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通过打破债权平等受偿的局面,优先保护承包人的工程款。

2、案例2001年2月原告(承包人:江苏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发包人,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和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自己开发建设的2#高级公寓发包给原告施工,施工范围是在其它单位已完成的大楼主体结构基础上进行装修。

原告按约进行了装修,2004年9月16日双方个确认装修工程总价为811.7万元,被告已付387万元,下欠424.7万元。

另外,被告未告知原告该大楼已于2000年1月被法院因银行借款纠纷诉讼查封。

原告于2005年1月初诉至法院,要求:1、责令被告给付工程欠款424.7万元;2、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原告就自己施工完成的装修部分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原告第2项确认之诉讼请求的重要性。

因为本案中被告的中大财产已被人民法院因银行提起的借款纠纷诉讼二实际查封,如果原告的优先受偿权能得到确认和保护那么原告的工程款债权就能实现。

如果原告的优先受偿权得不到法院的确认和支持,那么,原告的第一项工程款诉讼请求,即使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也无法实际执行,因为被告可供执行的财产有限!法院判决: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424.7万元。

法院认为,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其就所施工工程价款现有优先受偿权,其请求不违反法院的相关规定,理应得到支持。

3、建议方案(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之日起,或约定的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及时行使优先受偿权。

理由有二,一是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了6个月期限;二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目前只能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是,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就不得对抗买受人。

(2)在仲裁或起诉程序中,在请求给付工程款的同时,提出确认承包人有优先受偿权的请求,并配合查封房产的保全措施。

四、黑白合同内容冲突,依据哪份合同结算工程款?1、案例:某建筑公司为开发商承包施工了高档商品房工程,通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备案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 5000 多万元;其后,开发商称其是中外合资企业,要与国际惯例接轨,要采用 FIDIC 条款,与承包人又签订了一份承包合同,约定工程价款是 4000 多万元。

工程竣工后,双方产生结算纠纷。

在建设工程承发包市场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签订两份合同的情况时常发生。

其中一份是双方根据中标文件签订的合同,即中标合同;另一份则是内容与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合同,被称为“黑合同”。

这两份合同往往在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工程期限等方面有不同的约定。

一旦发生纠纷,承包人与业主,双方各持一份对自己有利的合同要求结算,那么,如何确定哪一份合同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呢?2、律师视点( 1 )《招标投标法》第 46 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2 )《司法解释》第 21 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 3 )承包人应重视备案合同的严肃性,避免以低价的、虚假的合同送建委备案。

( 4 )在中标合同备案后,如果出现业主强行要求承包人让利、并签订新的承包协议的情形下,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承包人可以理直气壮地主张以备案合同结算工程款。

( 5 )注意划清正常的合同变更与黑白合同的界限。

例如,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的情形较大,导致工程价款重大变化,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不属于签订黑白合同。

变更的协议最好补备案。

五、承包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1、案例北京某建筑公司与开发商(业主)签订承包协议,承包建筑一批别墅。

其后,北京公司又将其中的几十幢别墅包给江苏某建筑公司施工,双方共签订了一份《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别墅工程由江苏公司承包施工,材料、设备均由江苏公司提供。

合同采取固定价,每平方米包干价。

现工程已经施工完毕,结算中产生矛盾。

江苏公司主张: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较多,但签证手续不全,如按劳务分包合同中的包干价结算亏本,故要求调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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