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理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施工阶段
重大危险源监理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监理部
2011年3月20日
目录
重大危险源监理方案 (1)
附件1: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工作 (8)
附件2: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增补名录识别确认表 (11)
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点 (12)
旧建筑物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17)
土方开挖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19)
建筑基坑支护方案编制要点 (21)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23)
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方案编制要点 (26)
模板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29)
落地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点 (32)
井架安装(拆除)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33)
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编制要点 (35)
施工电梯安装(拆除)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点 (36)
重大危险源监理方案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作业环境和条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大危险源识别
本方案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引发建筑施工重大安全事故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
较大的环境和因素,主要包括:
(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
1、基坑(槽)开挖与支护、降水
开挖深度超过2.5(含2.5m)的基坑、1.2m(含1.2m)的基槽(沟),或基坑开挖深交未超过2.5m、基槽开挖深度未超过1.2m,但因地水文条件或周边环境,需要对基坑(槽)进行支护和降水的基坑(槽),采用爆破方式开挖的基坑(槽)。
2、人工挖孔桩;沉井、沉箱;地下暗挖工程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4.5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或支撑在预制构件上,施工荷载大于预制构件设计荷载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物料提升设备、塔吊、施工电梯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各类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木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幕墙(含石材)的安装工程;预应力现场结构拉工程;隧道工程,围堰工程,架桥工程;电梯、物料提升等特种设备安装;网架、索膜及大跨度超过 5m的大跨结构安装;2.5m(含2.5m)以上的边坡工程包括四方、支护;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施工安全有影响的工程。
(二)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
1、安全网的具体悬挂部位;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侧边的具体位置。
2、施工专线工程临时用电线路铺设及三级配电(总配电房、二级配电箱和末端开关箱)的设置。
3、物料提升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危险性较大的施工机具的名录以及检查、维护、运行的责任落实。
4、高度大于2m作业面的具体部位。
5、可能遭受雷击的设备设施和部位;可能出现地基沉陷的设备设施;可能出现带电、漏电的设备、机具设施和施工作业活动。
6、在堆放与搬(吊)运等过程中可能发生高空坠落、
堆放散落、撞击人员和架体等情况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设施。
7、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部位;施工现场防火防爆的重点部位。
8、需要采取水平防护措施的井道、脚手架、洞口的部位和名录;进料口、卸料、上料平台的部位和名录;
9、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搭设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10、施工现场及毗邻周边存在的高压线、沟崖、高墙、边坡等影响安全的因素。
11、施工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容易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因素。
12、经论证确认或设计单位交底中明确的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有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施工部位或作业活动;其他潜在的有可能导致施工现场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因素(包括外部环境等诱因)。
13、施工现场及周边的人员通道、入口的数量、部位,施工现场的人员密集作业场所的数量、部位。
14、外脚手架需要垂直防护的部位。
二、监理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管理台帐,认真编制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以及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理。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对整改情况负责跟踪监督,直至整改到位;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及时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书面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参与施工总包单位组织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总包单位作出的检查记录出具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予以确认。
附件1: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工作
1、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围,在开工前识别并列出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经企业审查和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报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2、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分别建立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制度和系统。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对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 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