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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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知识点整理(44页)

法理学知识点整理(44页)

法理学(整理)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的研究对象(了解)第一节:法学的概念1.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包括对法的历时性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

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都是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

作为整体的法学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第二节: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根据研究对象的不同,科学可以分为若干大类,每一类都包括一系列科学部门。

2.①法学与哲学: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知识的总结和概括。

法理学(法哲学)是对法的本质基础的哲学反思,或者说是根据哲学的观点和方法进行的法律分析。

②法学与政治学:政治学是以政治现象及其发展规律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科学。

所以,有人形象地说法学和政治学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③法学与经济学: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

(看书有四点:P6)④法学与社会学:社会学是一门重要的具有综合意义的社会科学。

原因:1.法学要研究社会中的法。

(把法作为社会现象的一部分研究)2.社会学要通过法律研究社会(把法律作为社会内容的形式)⑤法学与历史学:历史学是研究和阐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规律性的科学。

法学与历史学其中联系(P7到P8有四点)⑥法学与逻辑学: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及其规律和规则的科学。

(p9第二三句)第三节:法学的体系与分科从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实践需要,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划分:①:从法律部门的划分:由于法被划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应就有宪法学、行政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

②:从认识论角度:分为理论法学(侧重理论研究)+应用法学(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第四节: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含义:即整体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法理学重点整理

法理学重点整理

法理学重点整理1.法学研究对象的认识论(了解分析法学派、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及本书观点)2.法学的研究方法(了解有哪几种)3.法理学的性质4.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进程(了解三次飞跃,重点是第三次飞跃)5.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6.法的基本特征7.法的作用及其分类(学会区分法的作用的分类,重点法的规范作用)8.法的局限性9.法的定义(了解各种学说,重点是马克思主义的法定义)10.法的渊源的内涵及类别(注意区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和习惯)11.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12.法的分类(了解划分方法,注意一般法和特别法的效力位阶)13.法的效力范围(掌握法的对象效力遵循的原则;法的时间效力中最重要的是法的溯及力及原则;了解法的空间效力)14.法的效力冲突及处理原则15.法律体系的概念及特点16.法律部门的概念及特点17.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注意已经形成了,注意和法治体系不要混淆;了解当前九个主要法律部门)19.法律概念的分类20.法律规则(了解三要素说、二要素说,重点法律规则的三大特点)21.法律规则的分类22.法律原则的概念及作用(了解)23.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24.法律原则的分类(了解)25.法律原则的适用26.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了解各种学说,重点是P131页)27.权利和义务的分类(了解不同的分类,重点应有权利和义务,现实权利和义务,法定权利和义务;一般权利和义务与特殊权利与义务;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28.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了解关系,重点是权利本位的四个法律特征)29.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基本特征30.法律行为的结构(了解内在方面与外在方面包含哪些)31.法律行为的分类(了解即可,注意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公法行为与私法行为;主行为与从行为)32.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33.法律关系的分类(了解有哪几种分类,重点是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纵向法律关系和横向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34.法律关系的主体(了解有哪几种)35.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重点是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6.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及种类37.法律规范的概念38.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注意区分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39.法律责任的概念40.法律责任的构成41.法律责任的种类(了解即可)42.法律责任的原则概念及种类43.法律责任的认定与规则原则44.法律责任的承担(了解有哪些方式,注意违宪制裁)45.法律责任减轻的情形46.法律责任免除的条件和方式47.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48.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49.法的历史类型(了解有哪几种)50.法律演进的概念及基本规律51.法律继承的概念、特点和原因52.法律移植的概念及客观必然性和必要性53.法治改革概念及意义54.新时代中国的法治改革(熟读,了解即可)55.全球化法律发展趋势(了解即可,重点看法律全球化的基本标志;法律区域化;法律本土化)56.立法的概念和特征57.立法体制(了解我国的立法体制)58.我国的立法原则(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比较立法,了解这几种,熟读理基本内涵和要求)59.法律实施的概念60.全面实施宪法的重大意义及首要任务(熟读)61.全面实施宪法的精髓要义62.执法的概念及特征63.执法的原则64.司法的概念、性质、规律、原则(其中司法的原则是重点)65.守法的条件(了解即可)66.守法的原则67.法律程序的概念68.正当法律程序的概念及构成要件、价值69.程序正义的内涵及地位和功能70.法律职业(了解即可,选择题遇到说法好的一般就是对的)71.法律解释的概念及法律解释权限的划分(了解,注意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72.法律解释的原则(了解)73.法律解释的方法(了解有哪几种,注意目的解释、当然解释、扩张解释、限缩解释)74.法律推理(了解形式推理的类型)75.法的形式价值体系(了解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完备性。

法理学重要知识点梳理(一)

法理学重要知识点梳理(一)

法理学重要知识点梳理(一)引言概述: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它研究法律的本质、规则和原则。

掌握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进行梳理,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核心内容。

正文:
一、法的定义和特征
1. 法的定义:法是指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原则的总体。

2. 法的特征:具有普遍性、强制性、时效性、公正性和效果性等特征。

二、法的功能和目的
1. 法的功能:法起到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和保障公平正义的功能。

2. 法的目的:法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个人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法律解释和适用
1.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说明,包括字面解释和精神解释两种方法。

2.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法律规定在具体案件中的具体运用和实施,包括法槌适用和裁判适用两种方法。

四、法律权利和义务
1. 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依法享有的权益和自由,包括人权、财产权、合同权利等。

2. 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是指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遵守法律、维护公共秩序等。

五、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
1.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2.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禁止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总结:
本文通过对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的梳理,明确了法的定义和特征,解释了法的功能和目的,介绍了法律解释和适用的方法,说明了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以及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关系。

掌握这些重要知识点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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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第1,2章导论,法的概念导论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总称 ,我们的理解: 一类是可见的外在的法律现象,即为规范-—制度型法律现象; 另一类是不可见的内在的心理—-观念型法律现象。

2.应当注意的是,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学术分科实际上阐明的是法学的不同品质.首先,法学是理论性的。

其次,法学是实践的.3.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以一般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求法的一般原理为任务的学问。

现代法理学注重于对法律用语及专门名词的分类和进一步理解。

4. 法理学的性质和任务: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

5.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两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他们揭示了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利益的冲突,法律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等客观规律。

他们指出法律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揭示了法律与阶级、国家的联系。

6.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7.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权制度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西方法治文明和中国国情特点三者结合.◆核心架构:马克思主义法学三位一体的本原结构,即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

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

■体现上述基本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共性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对立的一面,即要以坚持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前提,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展之目的)。

◆理论特色:“五个更加”.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帮助;更加重视以社会公共利益约束和限制个人以享有和行使权利为名的任性;更加重视以公共社会福利平等再分配来调节在自由的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强弱分化、贫富差别;更加重视防止阶级分化、阶级矛盾、阶级冲突在我们这个社会重演;更加重视防止官员腐败、国家权力滥用和国家脱离人民监督和控制的倾向。

《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了解西方法学流派的发展历史。

名词解释:各法学流派。

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总体上来说,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大体了解即可。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总体上来说,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大体了解即可。

第四章法理学概述本章的核心问题是:法理学是什么?其答案的四个要点都要展开掌握。

其他知识点了解即可。

第五章法的概念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法的作用(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作用。

(2简答题:法的基本特征;法的本质;法的作用;法的局限性。

第六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力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的渊源;法的形式;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尤其是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规章;行政规章等概念;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法的清理;法的汇编;法的编纂;法的分类(六种分类各自涉及的概念;法的效力;法的溯及力。

(2简答题: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法的形式和法的渊源的界分;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法的汇编和法的编纂的区别;法的一般分类;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的冲突与协调第七章法的要素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的要素;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分类(具体各种分类的概念都要掌握;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分类(政策性原则和公理性性原则(2简答题:法的要素的特征及分类;法律概念的功能;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特点;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的功能;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原则的适用。

第八章法律体系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律体系;法律部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主要是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的概念(2简答题: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第九章权利和义务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权利和义务的概念;权利和义务的分类(具体的分类都要掌握;(2简答题:为什么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权利和义务的本质、特征和作用;权利和义务的分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为什么说现代法律是以权利为本位的?第十章法律行为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律行为;法律行为的结构;法律行为的确认;法律行为的分类(各种具体分类都要掌握(2简答题: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法律行为的结构;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第十一章法律关系本章的知识点主要走:(1名词解释: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分类(各种具体分类都要掌握;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律事实;法律事件;事实构成(2简答题: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关系的分类;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法律事实的分类第十二章法律责任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其中具体的各种分类都要掌握;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归责;免责(2简单题:法律责任的本质;法律责任的构成;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第十三章法律程序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律程序;自然正义(自然公正原则;正当程序;(2简答题:法律程序的特点;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法律程序对法律适用的作用;正当程序的特征;正当程序的意义第十四章法的历史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的历史类型;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2简答题: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法与原始习惯的区别;奴隶制法律制度的特征;中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差别;资本主义法的原则;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第十五章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名词解释:法律的演进;法律发展;法律继承;法律移植;法制改革(2简答题:法律演进与发展的特点:法律演进与发展的基本规律;法律继承的特点;法律继承的原因和内容;法律移植的原因;法律移植的实践;法制改革的意义;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必要性;当代中国法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法理学重点整理汇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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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重点整理汇总资料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法律规定应当作出和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界限。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2)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在价值指向上具有同一性,均是为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

2、成文法相对于不成文法的优点及影响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法的两种主要形式,其划分标准为法律是否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作为其存在状态。

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依照特定程序创制的,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者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的条文形式的法的总称。

不成文法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两种。

(1)成文法明确具体。

成文法是经过特定程序指定的,并有规范化的条文形式,因此,它特别明确、具体,便于实施。

不成文法就较为模糊,难于实施。

(2)成文法修改废止的程序严格。

成文法的修改和废纸均需必要的程序,因此其修改与废止,都十分明确,便于全社会在法律实施上令行禁止。

不成文法的修改和废止,往往缺乏严格的法定程序。

(3)成文法有利于社会的安全与自由。

在成文法下,由于其明确,社会普遍都能较好地获得法律的安全保障,自由的空间相对广泛。

在不成文法下,由于法律不明确,人们违法之虞常在,严重时动辄得咎。

考纲整理法理学必背知识点

考纲整理法理学必背知识点

第一章·法的研究对象1.法律现象【1999年,名词】:从宏观上讲,法律现象是社会现象的一种,其特点就是必须和法定权利义务相联系,凡是和法定的权利义务有直接联系的思想认识和各种活动都是法律现象。

2.法学: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3.法学体系:是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构成的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指法学研究的各分科,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往往有不同的法学体系,4.律学【2005年,名词】:根据儒学原则对以律为主的成文法进行讲习、注释的法学。

它不仅从文字上、逻辑上对律文进行阐释,也阐述某些法理。

5.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2004年,论述】:1)法学的一般理论:法理学以“一般法”即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a)所谓“一般法”首先指发的整个领域或者说整个法律现实,即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等在内的整个法律领域,以及现行法从制定到实施的全部过程。

b)“一般法”其次指古今中外一切法。

法理学应是对古今中外一切类型的法律制度及其各个发展阶段的情况的综合研究,它的结论应能解释法的一切现象。

c)我国的法理学也应当以研究自己的法律问题和法制建设为主,即以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建设和现行法律为主,其起点、重心和归宿都必须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

2)法学的基础理论:法理学的对象是一般法,但它的内容不是一般法的全部,而仅仅是包含在一般法中的普遍问题和根本问题。

a)法理学属于法学知识体系的最高层次,担负着探讨法的普遍原理或最高原理,为各个部门法和法史学提供理论根据和思想指导的任务。

b)它以其对法的概念、法的理论和法的理念的系统阐述,帮助人们正确理解法的性质、作用、内在和外在的变化。

c)它所处理的主要是法律的一般思想,而不是法律的具体知识。

因而,法理学的论题是法学和法律事件中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是法学各科解决其具体问题的前提,也是解决法律实践问题的前提。

法理学重点知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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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重点知识整理1,法的本质指法律这一事物自身组成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内在联系,本质掌握着可明白的世界的内容。

西方对于法的本质的各种学讲:1,神意论;神意论者以为法是由神制造的,是神的理性和意志,将法的本质与神意等同划一起来。

代表人物: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2,理性论;理性论即自然法,宇宙运行别变之自然法则。

自然法是西方政治法律文化中最具持久性的概念和范畴。

三大进展时期:古代自然法学、古典自然法学、新自然法学。

3,民族精神论,民族精神论即历史法学派,以为法是自发地、缓慢地和逐步成长的,是“民族的共接受识”,“世世代代别可分割的有机联系”,它“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民族的壮大而壮大”,当这一民族丧失其个性时,那个民族的法也就趋于消失。

适应法是法律的真正基础,适应法的地位远远超过立法。

4,规范论:规范论即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它强调的是国家制定的法。

依照逻辑推理来确定可适用的法;以为法与道德无关或至少二者没有必定的联系。

着力分析真正的法或“严格意义的法”,即国家制定的法律“国家法。

其二,实在法或国家法是由法律规则构成的,是一具法律规则或法律规范的体系;其三,法律是中性和价值无涉的,也算是讲它是一种纯粹技术性和工具性的东西;其四,执法者或法官只要遵循规则就能够审理各种案件,也算是讲,执法者不过法律推理的机器,别应当有任何的自由裁决权5,社会操纵论,社会操纵论即社会法学派,以为法是一种社会现象,强调法对社会日子中的作用或效果以及各种社会因素对法的妨碍;法或法学别应像19世纪那样仅强调个XXX利和自由,而应强调社会利益和“法的社会化”6,法治的核心内涵是指政府按照既定的、公开的普遍性法律行使权力与治理公共事务,政府权力受到法律制约,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受到法律的保障,具体含义:1、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与人治、德治相对。

2、法治是一种宪政层面的制度。

强调中央权力之间的分权制衡制度;3、法治是一种根据法律举行的有条别紊的社会秩序或社会状态;4、法治是一套保证公民基本权利的价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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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重点整理汇总资料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1)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法律义务是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法律规定应当作出和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界限。

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约行为、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关系的主体一般都应履行法律义务,但并非所有法律主体都必然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义务并不必然同不利后果相关,只有违反法律义务者才承担不利后果;而法律责任必是与不利后果相关的;法律义务可以通过义务主体自觉履行而完成,而法律责任则需要由国家机关来追究。

(2)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两者又有密切联系:一方面违反法律义务是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定前提条件;另一方面,有时候追究法律责任是法律义务得以履行的手段和措施;另外,两者都是对法律主体的约束,在价值指向上具有同一性,均是为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

2、成文法相对于不成文法的优点及影响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是法的两种主要形式,其划分标准为法律是否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作为其存在状态。

成文法又称制定法,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以国家名义,依照特定程序创制的,以规范化的条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文字形式或者虽有文字形式但却不具有规范化的条文形式的法的总称。

不成文法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两种。

(1)成文法明确具体。

成文法是经过特定程序指定的,并有规范化的条文形式,因此,它特别明确、具体,便于实施。

不成文法就较为模糊,难于实施。

(2)成文法修改废止的程序严格。

成文法的修改和废纸均需必要的程序,因此其修改与废止,都十分明确,便于全社会在法律实施上令行禁止。

不成文法的修改和废止,往往缺乏严格的法定程序。

(3)成文法有利于社会的安全与自由。

在成文法下,由于其明确,社会普遍都能较好地获得法律的安全保障,自由的空间相对广泛。

在不成文法下,由于法律不明确,人们违法之虞常在,严重时动辄得咎。

法理学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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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复习重点整理第一章法学一、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

法律现象是指以法律为核心并由法律引起的相关的各种社会现象。

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1)法学首先以法律为研究对象,其中包括国内外现行的法律规则、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也包括国内外历史上的法律规则、法律制度和法律程序。

(2)法学也研究与法律这一特定社会现象相关的其他社会现象。

(3)法学还应研究包括法律在内的各种法律现象的规律,包括法律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

二、法学的历史发展(一)西方法学的历史1、孕育时期:古希腊哲学非常发达,促进其他学科的发展与形成。

(法哲学)2、初步形成:古罗马的法律制度是古代法制发展的顶峰,第一次产生了法学著作,第一次出现了法律教育和法学流派,第一次出现了法学家集团。

3、从衰落走向复兴:中世纪的欧洲,神学的兴起于法学的衰落但是没有消失,中世纪后期日益发达的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对法律产生了日益增长的需要,以发行古罗马法学为中心,法学教育与研究得到了回复和发展,新的法学流派产生。

(复兴最强烈的是德国)4、蓬勃发展时期: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解放了法学。

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是其核心,社会契约论和天赋人权论是其基本思想,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充分的阐述和实验。

5、法学真正独立时期:19世纪前期,法学基本上是哲学家和政治学家的法学,19世纪中期以后,法学开始成为职业法学家的法学。

6、从分值化的休眠再到繁荣时期:20世纪法律的社会化成为世界历史潮流,战争期间法学处于休眠状态,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在一系列重大的政治争论和学术争论的推动下法学开始振兴。

(20世纪末后现代法学出现,其特点是反科学、反理性)(二)中国法学的历史1、萌芽期:夏商周时代出现了以天命和宗法制度为核心的法律思想。

2、形成期: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局面,法家代表人物明确提出“以法治国”的主张。

3、成熟期:西汉至清代中期。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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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法理学考试重点整理上课也许没认真听,假如有遗忘的请联系下,及时补充,感谢!第一编法学概论第一章:一、法学体系的划分(一)从部门法划分: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二)从认识论划分: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二、边缘法学边缘法学指横跨两个学科或由两个学科整合而成的,如:法律社会学,法律内心学,法医(表现为法学+其他学科)第二章:一、法理学在中国的进展1、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是中国法理学进展的客观基础;2、改革与开放是我国法理学进展的历史课堂;第三章:一、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1、法理学是法学的普通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办法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第二编法的本体第四章一、啥是法(名解-重点掌握)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力和义务为内容,反映由特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以确认、爱护和进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概念反映出的四方面内容:规范性;强制性;阶级意志性;物质制约性;二、法的本质1、阶级意志性,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2、物质制约性,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日子条件所决定的;三、法的特征1、特别规范性,法是调整人们行为关系的规范;2、国家意志性,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3、权利义务性,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规范;4、国家强制性,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第五章一、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二、法律概念是法律的构成要素之一,是对各种法律事实举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法律概念与日常日子用语中的概念别同,它具有明确性、规范性、统一性等特点。

法律概念是构成整个法律体系的原子,是法律知识体系中最基本的要素。

三、法律概念的分类:1、内容分:涉人;涉事;涉物2、涵盖面分:普通法与部门法;3、所涉及的对象分;主体、客体、内容、事实;四、法律规则法律规则,作为构成法的最要紧的要素,指的是规定权利和义务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讲是对一具事实状态给予一种确定的法律指示和规定。

法理学重点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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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重点章节第一章法的本体(法的起源) 1.原始社会的法律不存在(奴隶制法律产生) 2.奴隶制法律是从原始社会的习惯演变而来。

(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公证审判、法官职业化) 3.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丰富了法学理论宝库,但不够完备。

4.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律形成较早。

(罗马法)第二章法的运行(法的运行的机制) 1.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给法提出了许多新问题。

2.法的制定,需要采用科学的民主立法程序。

(宪法)第三章法的价值(法的功能) 1.法的价值概念:法对特定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调整与控制,从而对该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具有指引、评价、教育和预测作用的属性。

2.法的基本价值的层次性:人类社会有两种基本的法律价值,即自然秩序的维护和人的自由发展。

3.法的价值的实现:通过法律制度实现,即对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的设计上,应当充分体现和满足法的基本价值。

4.规范法律价值的实现:就是将某一法律规范内含的价值通过法律规范表现出来,实现规范所规定的价值的一种活动。

第四章法的渊源(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是指法所来源或者从属于的特定法律部门或者特定法律制度的总称。

2.法的渊源的构成:法的渊源包括国内法渊源和国际法渊源。

国内法渊源:国内法律规范和规章、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二)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是建立在农耕经济基础之上的中国古代社会的法律文化,这种文化虽然也不可避免地打上深深的农业社会的烙印,并且一直以天朝大国自居,轻视甚至蔑视“下民”的人权,但是它相对于同时代西方的文化,却又表现得更为自信、宽容和开放,其显著特征就是接纳吸收了外来法律文化,与此同时又以批判的眼光,总结、继承和超越外来法律文化。

封建时期法律理论的主要内容,有儒家的天命观和君权神授说、法律神权主义、德礼合一、法律无为主义和仁政思想等,另外还有董仲舒的“天人感应”、黄老之学的民本思想,杨雄的“为人者,莫重于义”,董仲舒的“春秋决狱”等等。

《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法理学》知识点梳理.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认识西方法学派别的发展历史。

名词解说 :各法学派别。

第二章法学的研究方法整体上来说,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 ,大概认识即可。

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整体上来说 ,本章几乎没有什么考点 ,大概认识即可。

第四章法理学概括本章的核心问题是 :法理学是什么 ?其答案的四个重点都要睁开掌握。

其余知识点认识即可。

第五章法的观点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 :法 ;法的作用 (通告 ;引导 ;评论 ; 展望 ;教育 ;强迫作用。

(2 简答题 :法的基本特色 ;法的实质 ;法的作用 ;法的限制性。

第六章法的渊源、形式和效劳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法的渊源 ;法的形式 ;今世中国主要法的形式 (特别是行政法例 ;地方性法例 ;自治规章 ;行政规章等概念;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法的清理;法的汇编;法的编纂 ;法的分类 (六种分类各自波及的观点 ;法的效劳 ;法的溯及力。

(2 简答题 :今世中国主要法的渊源 ;法的形式和法的渊源的界分 ;今世中国主要法的形式 ;法的汇编和法的编纂的差异 ;法的一般分类 ;法的效劳范围 ;法的效劳的矛盾与协调第七章法的因素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 :法的因素 ;法律观点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的分类 (详细各样分类的观点都要掌握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的分类 (政策性原则和公义性性原则 (2 简答题 :法的因素的特色及分类 ;法律观点的功能 ;法律规则的逻辑构造、特色 ;法律规则的分类 ;法律原则的功能 ;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差异 ;法律原则的合用。

第八章法律系统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法律系统;法律部门;今世中国的法律系统(主假如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的观点(2 简答题:法律部门的区分标准和原则第九章权益和义务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权益和义务的观点 ;权益和义务的分类 (详细的分类都要掌握 ;(2 简答题 :为何权益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围 ? 权益和义务的实质、特色和作用;权益和义务的分类;权益和义务的关系;为何说现代法律是以权益为本位的 ?第十章法律行为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构造 ; 法律行为确实认;法律行为的分类(各样详细分类都要掌握(2 简答题:法律行为的基本特色 ;法律行为的构造 ;法律行为的基安分类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本章的知识点主要走:(1 名词解说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分类(各样详细分类都要掌握;权益能力 ;行为能力 ;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 ;事实组成 (2 简答题 : 法律关系的特色 ;法律关系的分类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法律事实的分类第十二章法律责任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此中详细的各样分类都要掌握;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纳;归责;免责(2 简单题:法律责任的实质;法律责任的组成;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纳的原则;法律责任的担当方式 ;法律责任的减少与免去第十三章法律程序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法律程序 ;自然正义 (自然公正原则;正当程序;(2 简答题:法律程序的特色;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法律程序对法律合用的作用 ;正当程序的特色 ;正当程序的意义第十四章法的历史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 :(1 名词解说 :法的历史种类 ;法系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2 简答题:法的发源的一般规律;法与原始习惯的差异;奴隶制法律制度的特色 ;中西方封建制法的主要差异 ;资本主义法的原则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比较 ;第十五章法律演进与法律发展本章的知识点主要有:(1 名词解说 :法律的演进 ;法律发展 ;法律继承 ;法律移植 ;法制改革 (2 简答题 :法律演进与发展的特色 :法律演进与发展的基本规律 ;法律继承的特色 ;法律继承的原由和内容;法律移植的原由 ;法律移植的实践 ;法制改革的意义 ;今世中国法制改革的必需性;今世中国法制改革的基本内容。

法理学重点知识总结

法理学重点知识总结

第一节法的概念一、法的概念的争议(一)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1、权威性制定2、社会实效(二)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法的概念二、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一)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二)阶级性(三)社会性(物质制约性)三、法的特征(一)规范性(二)国家意志性(三)普遍性(四)权利义务性(五)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六)可诉性四、法的作用(一)法的作用的表现1、法的作用体现在法与社会的交互影响中,法在由社会决定的同时,也具有相对独立性;2、法的作用直接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3、法的作用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

(二)法的作用的分类1、法的规范作用(1)指引作用(2)评价作用(3)预测作用(4)教育作用(5)强制作用2、法的社会作用(1)法的社会作用的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2)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第二节法的价值一、法的价值的含义1、法的价值体现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2、法的价值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它体现了其属性中为人们所重视、珍惜的部分。

3、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

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一)法的价值冲突的三个层面(二)平衡价值冲突的原则1、价值位阶原则2、个案平衡原则3、比例原则第三节法的要素法律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因素或元素。

一般认为,法律由规则、原则和概念三种要素组成,其中基本的、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一、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任何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二)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1、法律条文可以分为规范性条文和非规范性条文2、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1)一般关系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

(2)立法实践中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1、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

法理学知识点整理

法理学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法的概念一、名词解释:1、广义的法律:指法的整体,包括由国家制定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国家认可的习惯、判例等。

2、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法的本质: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

二、论述题:﹡法的基本特征:法的基本特征表现为法在现象上所具有的四个独特属性。

1、国家创制性:从产生方式上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表明法律来源于国家。

并且法律与国家权力有着密切联系。

2、特殊规范性:从内部结构上看,首先法律规范是一种行为规范,它是通过对人的行为提出模式化要求,进而实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其次法律规范有着独特的、严密的逻辑结构,法律规范在逻辑上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

3、普遍适用性:从适用范围上看,法作为一个整体在本国主权范围内或法所规范的界限内,具有对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一体遵行的法律效力。

4、国家强制性:从实施方式上看,在所有的社会规范中,只有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

所谓国家强制力是一定的阶级为了一定的统治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国家暴力,它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运用的。

综上所述,法的基本特征是法在现象上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显著特点。

﹡法的本质上的属性:法的本质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

1、国家意志性:从初级本质上看,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即法是国家意志的表现。

剖析法的本质,需从法的现象上入手,法律是国家意志的凝结,是实现国家意志的重要手段,法律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阶级性:从二级本质上看,法具有阶级性,即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所谓国家意志实际上只能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统治阶级凭借自己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统治地位,把本阶级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奉为“法律”。

3、物质制约性:从终极本质上看,法具有物质制约性,即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该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
法理学是法律学和哲学结合的一门学科,是从法律学角度理解和再现法律的思想基础,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历史因素:探讨法律的演变、相关法律的比较,结合古今中外的信仰、文化和历史政治背景了解法律生成的历史背景;
(二)理论基础:以哲学方法研究从法律角度反映的价值观,试图捕捉法律文本背后的更深层次的法律原则;
(三)政治学:研究法律实施的过程,深入分析法律机构和其社会、政治环境的内在联系;
(四)道德层面:以道德准则和道德原则来鉴别合理与非合理、正义与失义,综合法律与道德影响以及社会决定,以道德审视当今社会;
(五)社会学:研究社会信仰与价值观念以及修改法律观点,为促进法律更新、传播、实施以及司法制度维护提供有力的支持。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大纲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大纲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大纲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大纲1、根本法:在整个法的形式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的一种规范性法律文件。

2、比例原则的关键点在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为了达到目的,必须要侵犯其他价值时,应当选择侵害最小的手段。

只要题目中出现“必须的”“不得不”这样的字眼,基本就可以确定是比例原则了。

3、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和普遍性。

4、律的起源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发展过程。

5、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考点一:法的概述主要是包含法的概念和特征,在考试中,法的概念几乎很少独自原文考察,均是结合法的特征一起考察,例如:“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的总称”体现出法的什么特征?这道题目就是最简单、常见的考法,答案是“国家意志性”。

因此对于法的特征和法的概念,我们需要灵活地结合起来,更要明确法具有的特征包括:物质制约性、阶级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普遍性、程序性、可诉性等。

再例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体现出法的什么特征?答案是“普遍性”。

建议此处考点通过记忆的方式掌握理论知识,但要学会灵活运用。

考点二:法的渊源和法的效力层次法的渊源就是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在考试中,重点考察法的正式渊源当中包括哪些以及它们的制定主体是谁,比如:宪法—人民制定,法律—全人大制定基本法、全人常制定非基本法,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等。

同时在法的非正式渊源中也常用一道题考察,主要是问我们常见的法的非正式渊源有哪些,包括有习惯、判例、政策等,通过简单的记忆我们就可以轻松掌握考点。

法的效力层次就是紧跟法的渊源之后需要我们掌握好的一个考点,我们需要明确:宪法效力>法律效力>行政法规效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效力相等,地方性法规效力>地方政府规章效力。

法理学要点整理

法理学要点整理

法理学要点整理法理学要点整理法的价值一、概述(一)法的价值1、定义:法这个客体对满足个人、群体、社会或国家需要的积极意义。

2、范围:(1)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时能够保护或促进哪些价值——人权、秩序、自由、正义、效率都需要法律来维系和促进;(2)法本身所应当具备的本质和属性——逻辑严谨、简明扼要、明确易懂;(3)法律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二)法的价值体系1、基本特征(1)价值属性:由一组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责任以及法的创制、实施相关的价值所组成的系统;(2)价值主体:由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集团所持有的一组价值所组成的系统;(3)价值体系的结构:由法的价值、形式价值和和评价标准三种成分组成的价值系统A、目的价值:多元性、时代性——基础地位B、形式价值:权威性、普遍性、统一性和完备性——必要条件;C、评价标准:解决价值确认与确定价值位阶——证成目的价值的准则;评价形式价值的尺度(两者相互依存)·我国的法制建设应坚持的评价标准或原则:a、生产力标准:是否有利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是否有利于我国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我国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b、人道主义标准:以人为本有助于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自由与能力的全面提高c、现实主义原则:从社会实际出发d、历史主义原则:用历史的眼光看历史(三)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1、冲突:公平VS效率;自由VS秩序2、冲突的原因:(1)人类生活需求的多样性价值目标的多元化;(2)人类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法的价值冲突更为常见和复杂3、解决法律价值冲突原则(1)价值位阶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发生冲突时,在先的价值优先于在后的价值;(其中涉及的法益较其他法益是否具有优越性)(2)个案平衡原则:同一位阶的……,综合考虑需求和利益,使解决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3)比例原则: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应该使被损害的价值减到最小限度二、法的基本价值(一)法与秩序1、“秩序”:事物存在的一种有规则的关系状态2、秩序观:(1)等级结构秩序观:把人分为不同的等级,各等级之间不得互相僭越,要求任何人不得破坏这种秩序;(2)自由平等的秩序观:资产阶级保护自由平等的竞争、反对政府干预、消除封建专制势力的愿望;(3)“社会本位”秩序观:强调“社会统治”“社会连带”及“个人与社会的和谐”(4)历史唯物主义秩序观:A、秩序的特殊性质取决于生产方式的历史个性;B、秩序的力量最终来源于生产关系的历史合理性;C、阶级社会中的秩序首先是阶级统治的秩序,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平等的秩序,只有在消灭了私有制、剥削和阶级之后,才能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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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导论》孙笑侠、夏立安主编绪论2001年简答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P15个人认为,没大有必要在绪论花太多时间,大体看看有印象就好。

另外还应该准备下法理学的作用这个题目第一章法的概念(本体论)第一节法的概念的语义分析1、“法”的中文词源部分灋的意义2、资料部分庞德,哈特,以及发的代表性意义都要好好看看,尤其是其中涉及富勒等法学家的主张。

个人认为在准备笔试阶段单纯看这本书还是可以应付的,但是要把书看活了,用巧了,比如说我是把涉及法学家的部分都总结了下,统筹理解,相似概念、专题也要注意比较,不单单是书中明确列出的部分。

第二节法的现象的特征1、2005年(法理学专业)论述法的现象的独立性p252\法的现象形式性和自治性韦伯形式主义法律或者形式法律(韦伯等法学家的代表性主张,代表作也要掌握)2004年,2008年3、法的现象的特征3、材料部分伯尔曼,韦伯第三节法律的特征1、2003年法理论述(法理专业)、2006年简答法的一般品性p302\2006年名词法律的规范性p313、2004年名词法律的利导性p33这一节是重点,可以说考题已经覆盖全部,个人认为每个小标题都可以作为论述题目来出,而且除却准备考试的角度,但凡学法律的,这个是基础的基础,这部分掌握的好,看后面的很多内容包括法的制定、实施、作用、价值都可以穿起来的。

4、材料部分凯尔森的主张,哈特,法治与法的程序性的关系的论述,这部分在书中涉及的很少,我觉得还是要好好准备下。

第四节法的现象的本质1、法的现象的规律性与意志性部分,个人认为过于简单,可以配套张文显教授的《法理学》补充一下,神意论、理性论,自然法、社会法观念还是要仔细看一下的,可能说不会直接考,但是这是法律素养必须的。

2、法的现象的正义性与利益性中庞德和亚里士多德。

虽然阶级性是法的最根本,不过不会考吧,而且也好理解,我就不罗嗦了。

3、资料部分耶林、庞德第二章法律要素第一节法律要素概述1、大体了解一下就好,法律要素的内容部分认真看看,个人建议看后面几节的时候或者看完后反馈一下这个部分,或者自己思考一下。

2、资料部分法律要素的各学说,尤其是庞德,德沃金和哈特。

第二节法律概念1、2005名词法律概念p442、法律概念的功能(该部分一般不会直接考,不过个人觉得可以跟定义联系,加深理解)3、资料部分博登海默大体了解一下,张文显的书上有关于正义“普罗休斯脸”的论述,非法学专业可能对此不太了解,建议补充一下。

第三节法律规范(这是重点,无需赘述)1、法的逻辑结构2、2007年名词行为模式P493、法律规范的定义4、2009年简答法律规范的特征P50(这个部分由其重要,每个小标题都可以出论述)5、了解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的区别第三节法律原则1、法律原则的概念,特征2、2005年、2007年简答法律原则在法律适用中的作用P573、2004年论述“泸州遗赠案”p58第三章法律的分类第一节公法、私法和社会法1、公、私法、社会法的概念2005年论述社会法的理解p662、2007年简答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之间的区别p67(个人建议这部分内容准备论述来准备吧)3、资料部分公法、私法的划分标准,经济法与狭义社会法的区别,大家看一下,加深一下理解第二节根本法与普通法1、根本法与普通法(定义、区别)作为次重点准备一下吧,个人认为一般不会考,但这个是基础法学问题,在法学中是重要的,尽管考试不太作为重点。

2、资料部分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划分第三节实体法与程序法1、99年简答(法理学专业)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p75第四节一般法与特别法(大体了解即可)第五节国内法与国际法(大体了解即可)1、资料部分法学家奥斯汀的说明太简单,可以补充一下需要注意的是,这一章可以总起来看,作为一个法的分类的简答。

第四章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体系的概述1、法律体系,法系,立法体系的定义2、2003年、2007年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区别p843、2006年名词立法体系p84(立法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别,虽然没考过,不过还是要准备下吧)4、大体了解一下法学体系(在法理学的作用部分,在立法体系中的地位的基础作用要理解一下)5、法律体系的特征,还是要看一下的,不过个人觉得这部分写的不如张文显那本书,可以结合看一下。

第二节法律体系的基本结构1、乌尔比安的公私法划分2、公私法划分的历史发展,结合“市政”结构,个人建议结合市场经济对法治的发展来看3、公私法划分面临的挑战,,多看一下可以看出法律思想的演变,可能不会直接考这部分,但是在法律价值等方面,都可以联系起来。

第三节法律体系的部门结构1、法律部门的概念及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2、划分法律部门的原则第四节我国法律体系(大体了解)1、公法、私法和社会法(这部分要结合到上一章的法的分类以及法的发展来看)第五章法律权利与义务(这部分是重中之重,不言自明)第一节法律权利与义务概述1、2008年论述,2009年简答法律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中的地位p1072\2003名词权利(个人认为,各学说有个大体认识,掌握通说的观点即可)既然已经考了权利,就再掌握一下义务吧第二节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分类1、作为简答掌握下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分类2、2005年名词应有权利p1133、原有,救济性权利,对世、对人权利义务的概念需要准备下(包括区别)第三节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大体了解相关理论2、权利义务的关系,因为我的真题不全,是没有涉及到这块,但是这个是法律的重点问题,还是准备下吧。

而且可以结合法的特征,法律规范,法的作用看一下3、资料部分权利本位,义务本位要有认识第四节权利与权力的关系1、韦伯对权力的认识2、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区别于联系2006年简答p1223、2005年简答权力与权利运用推定规则的不同p122(可以从权力与权利的特点来分析,以及法律思想)4、权力与权利的关系是现代法律的核心作为论述题准备一下(资料部分要结合一下)第五节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对于要素大体认识即可,法律关系倒是法律的重点,建议结合权利义务来看。

2、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针对主体来看,能理解即可3、法律事实的概念及特征(这部分确实写得太简单,要结合张文显的书补充一下)4、法律事实的分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概念以及区别,要加深理解第六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的概述1、萨维尼2、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2008年名词法律行为的概念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种类作为简答法律行为的分类(抽象、具体这个要注意一下)第三节法律行为的评价大体了解就好第七章法律责任(这是法律的基本理论问题)第一节法律责任的概念1、2001年(法理专业)名词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和法律制裁的关系,这部分名词简答都要准备下3、2006年简答法律责任的意义4、2004年简答试析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p157(有精力的同学可以看一下张文显的书补充下)第二节法律责任的分类1、法律责任的分类2、名词也要准备几个,比如说公平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在民法中这也是个重点,不过准备考试的同学,考哪个专业的卷子就按那个专业的书来答就好,我有同学挺好玩的,就是万变不离其宗,说是以不变应万变,我个人觉得没必要省这个劲吧?第三节法律责任的归结这一章考题中并无涉及,但个人认为这是法律理念中该掌握的问题,刑法、民法等部门中会有涉及,还是好好看一下吧。

第四节法律责任的方式简单了解即可资料中关于哈特的论述第八章立法原理第一节立法概述1、立法的特征(富勒)第二节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立法的基本原则(简答、论述准备下)2、2005年名词立法的民主原则p180(其中涉及庞德的名言)第三节立法体制1、洛克该部分有提及,准备下洛克的名词2、中国的立法体制大体有了解第四节立法程序与立法技术大体了解即可第九章司法原理(这部分是重点)第一节司法权的性质1、洛克、孟德斯鸠以及司法的定义,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思想,个人建议结合权力与权利的关系加深理解2、司法权的判断权的性质(结合后一节特征来看)3、资料部分司法权、孟德斯鸠、洛克、哈耶克的论述第二节司法权的特征这部分每个标题都是重点,简答、名词、论述都可以出,要加深理解。

尤其是被动性、中立性、终极性。

我以前的时候看过陈瑞华的专注,学有余力的同学可以找出他的书来看一下,写的很透彻。

当然因为综合卷里不太可能考的很深,大家稍微整理一下这部分的重点,理清一下脉络还是可以的。

资料部分关于中立性的论述,要好好看一下,加深理解。

第三节司法独立原理1、司法独立的思想基础三权分立(认识即可)2、司法独立的含义(主体、内容)3、司法独立的理由(结合司法权的特征)4、资料中孟德斯鸠和宪法的规定5、资料中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的关系如何处理,作为一个论述题整理一下6、司法独立与权力制衡,结合行政权力的扩张,把给部分资料串起来看,多角度理解,多看几遍书后,建议把该章整体来看。

第四节司法独立的制度保障1、司法独立的权能保障2、司法独立的职业保障3、资料中汉密尔顿的名言,加深对司法独立的理解;以及高薪养廉与司法独立的关系4、资料中关于我国“错案追究”制与司法独立的关系5、另外需补充我国现行制度下,那些与司法独立相违背,以及对策建议第十章法律程序(重点章,结合程序公正来看)第一节正当程序的特征与要素1、2000年法理学论述,2003年简答法律程序的一般特点p2242、2007 年休厄特关于“得见的正义”p2252009年,2006年名词“自然公正“名词解释p225(结合回避等来加深理解)3、正当法律程序的含义4、资料答题看一下,加深理解即可第二节正当程序的特征与要素1、正当程序的特征对于各个正当程序的特点都可以准备下简答和名词解释2、序的要素做简答准备即可3、资料中罗尔斯的程序正义,正义论4、补充程序公正(正义)与法治的关系第三节法律程序的相对独立性1、法律程序的相对独立性2、富勒提出法律的八项特征3、伯尔曼4、资料中大体看一下,加深理解第四节正当程序的作用和意义1、2003年论述(法理)正当程序的作用2、法律程序对法律行为的调整方式(个人觉得大体认识即可3、法律程序对于法律适用的作用4、正当程序对法治的普遍意义5、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要好好加深一下理解6、韦伯第十一章法律渊源第一节法律渊源概述1、2006,2007年名词法律渊源(也可以从简答来准备)第二节法律渊源的形式1、法律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这两个概念可以准备下2、至于正式和非正式渊源的种类大体了解即可3、博登海默4、资料中关于我国法律渊源的论述,可以结合一下司法判例、习惯的作用,5、资料中齐玉芩与陈晓琪案,补充下宪法司法化,以及宪法是否可以直接作为法律渊源第二节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和系统化1、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概念和特征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3、2009名词法律清理4、法律汇编5、2004、2007年名词法律编纂(建议做简答准备)第三节法律效力1、法律效力的概念(理解即可)2、法律效力范围2005年名词对象效力p2613、法律溯及力3、效力等级规则(这是重点)第十二章法律解释概说第一节法律解释概说1、法律解释的概念2005年名词p2662、有权解释和无权解释的概念也做好准备下3、2003年简答法律解释的必要性p2674、2000年法理学专业简答,简述法律解释的意义(实际是法律解释的功能)5、2003年司法解释名词p269(大体了解行政解释、立法解释)6、资料中萨维尼“立法者意志说”第二节法律解释的目标和原则1、2008年名词立法者意志说p2722\2007年简答法律意志说(最好把这几种学说都好好准备下,以及代表人物,相关的法律名言解析)3、2005年简答2009年简答与分析法律解释的原则p2742001年法理学专业论述法律解释的一般原则(三大原则点都可以作为单独题目出题的)4、2007年简答伽达默尔(资料之中结合教材即可)第三节法律解释的方法1、法律解释的方法的种类以及分类的依据2、文字解释与文理解释大体了解即可3、扩张解释与缩小解释的概念4、类推解释,相反解释,2004年名词当然解释p2795、论理解释与体系解释6、历史解释、目的解释,个人认为要好好看一下,容易混淆7、2006年名词社会学解释2005年论述并举例社会学解释p281(结合材料部分)8、大体了解法律解释方法的运用规则9、材料中的比较法解释与合宪性解释第十三章法律推理(这也是重点章节)第一节法律推理的概述1、2000年名词法律推论2001年法理学专业名词法律推论(法律推理)(对于特征也需要把握)2、法律推理的基本分类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3、法律推理与法律解释的关系4、法律推理与法律渊源的关系(结合法律渊源一章来看,非法律渊源的地位)第二节形式推理1、形式推理的概念与种类2、2005年名词演绎推理p2913、2009年名词类比推理p2924、形式推理的局限性5、霍姆斯第三节实质推理1、2002年名词法理学专业辩证推理p2972、2008年简答实质推理的特征P2983、实质推理的适用范围4、博登海默,拉伦兹5、了解法律渊源理论、法律解释理论、法律论证理论(把握罗伯特将法律论证分为内部证立和外部证立,这是法理学的一个基本问题)第十四章法律历史第一节法律的历史类型1、原始社会的氏族习惯与法律的区别2、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分类2001年法理学专业名词衡平法3、资料中庞德、梅因,韦伯4、了解近代资本主义法的价值标准和形式标准,加深理解第二节法律起源与发展的规律1\、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2、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大体了解即可)3、法律进化理论部分韦伯、梅因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类型的法义务本位与权利本位的法人治的法与法治的法(个人认为单独考的可能性并不大,但是对于法律理念的理解,市场经济法律体制的完善等的理解还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后面两个)5、资料中法律发展的进化论与建构论,本土化与国际化,内源型与外源型发展(这部分内容在这本书中太简单,我当时看的时候是把张文显的法理学这部分内容都看了)6、法律继承7、2003年名词法律移植2004年简答法律移植的重要性p3188\法制改革(这部分还是多看看张文显的书吧)第三节法律的历史传统1、99年、2000年法理学专业论述中西法律传统的差异2、法系的概念及划分标准,当今世界几大主要法系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别3、2007年名词大陆法系p3234\、英美法系6、两大法系的区别(这是法学的传统重点)7、了解法系的发展趋势8、资料中第二部分关于法系的论述,加深理解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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