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P系统无形资产入账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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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P系统无形资产入账操作步骤
一、外购无形资产入账操作步骤
1.经办人员通过外购取得无形资产时,依据相关财务凭证,在网上报销系统中填写无形资产报销单,打印报销相关单据,并提交相关管理部门;
2.相关管理部门在报销相关单据中会签,并提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3.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报销相关单据中审批签字,并在网上报销系统中审批无形资产报销单;
注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过ARP系统对无形资产进行入账前审批时要对无形资产名称、成本、摊销年限等进行确认。
4.财务部门在网上报销系统中审核无形资产报销单,并进行报销账务处理;
5.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网上报销系统中点击“无形资产导入”按钮,将无形资产报销单导入到无形资产管理系统“无形资产入账”;
6.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无形资产管理系统“无形资产入账”中点击“转ERP”按钮,将无形资产信息导入到ERP系统;
7.资产管理部门在ERP系统中接收无形资产信息;
8.资产管理部门在ERP系统中将无形资产及摊销信息传送
给财务部门;
9.财务部门在ERP系统中过账。
二、自行研制无形资产入账操作步骤
1.课题组人员申请知识产权时,在知识产权系统填写无形资产信息;
2.经办部门交纳知识产权申请阶段费用、知识产权服务费时,依据相关财务凭证填写普通报销单,打印报销相关单据,提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3.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报销相关单据中审核签字,同时依据相关财务凭证在知识产权系统“费用管理”中点“修改”按钮,录入知识产权费用信息;
注意:无形资产价值包括“申请阶段费用”和“知识产权服务费”。“申请阶段费用”指向国家有关部门交纳的注册费(申请费)等费用。“知识产权服务费”指向代理机构交纳的聘请律师费(代理费)。
4.财务部门在网上报销系统中审核知识产权申请阶段费用、知识产权服务费普通报销单,并进行报销账务处理;
注意:报销相关单据必须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否则财务部门不予进行报销账务处理。
5.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有关无形资产证书时,在无形资产管理系统“无形资产备查”中查询获得证书的无形资产及费用信息,将查询结果导出excel表;
注意:查询结果导出excel表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检查所涉及的无形资产信息,应与国家有关部门授予有关无形资产证书内容一致,确保无形资产入账不重、不漏。
6.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无形资产管理系统“无形资产入账”中,按照无形资产模板,将查询结果excel表信息粘贴到模板相应位置中,补充相关信息后,导入到“无形资产入账”;
7.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无形资产管理系统“无形资产入账”中点击“转ERP”按钮,将无形资产信息导入到ERP系统;
8.资产管理部门在ERP系统中接收无形资产信息;
9.资产管理部门在ERP系统中将无形资产及摊销信息传送给财务部门;
10.财务部门在ERP系统中过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