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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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简报

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简报

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简报1. 引言1.1 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背景工会矛盾纠纷是指工会组织内部或与雇主之间因利益分配、权力斗争等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发展,工会矛盾纠纷的类型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工会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组织,需要有效处理和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以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指通过多种手段和方法对工会矛盾进行有效化解和处理,包括协商谈判、调解调查、仲裁裁决等。

多元化解工作能够有效减少矛盾的扩大和升级,避免影响劳资双方的合作关系,提高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背景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环境的变化,劳动力需求的增加和就业压力的加剧,导致工会组织面临更加复杂和多样化的矛盾。

加强多元化解工作的建设和完善,成为当前工会组织面临的重要课题。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工会矛盾纠纷是劳动关系中的常见问题,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将会影响企业的正常运作,甚至导致严重后果。

开展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发展意义。

研究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目的在于探索有效的解决途径,促进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和谐共赢。

通过深入分析工会矛盾的产生原因和类型,制定相应的解决策略和方法,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劳动关系,提升劳动生产率,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研究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意义在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和稳定发展。

通过多元化解工作,可以有效减少工会矛盾的发生频率和危害程度,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社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积极性,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员工合法权益的平衡。

开展工会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工作对于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通过深入研究与探讨,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策略和方法,可以为企业解决矛盾问题提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2. 正文2.1 工会矛盾纠纷的类型和原因1. 薪酬纠纷:工会成员对于工资和福利待遇不满意,导致与雇主发生冲突。

2023年度工会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2023年度工会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报告

2023年度工会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报告一、工作总结本年度,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作用,为职工权益保障和劳动关系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工会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

以推进工会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中心,工会组织依法履职,积极开展专项排查,及时化解涉及职工权益的矛盾纠纷,为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劳动关系环境。

二、工会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概况1. 工作范围:本年度工会专项排查化解工作覆盖全国各地,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

2. 工作内容:本年度工会专项排查化解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职工工资福利问题:通过对企业职工工资结构、福利待遇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职工的劳动报酬合理、福利待遇符合标准。

(2)劳动用工问题:对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员工绩效考核、合理安排休假等问题进行排查,提升职工劳动待遇和工作环境。

(3)劳动安全问题:通过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措施、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等方面进行排查,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4)人事争议问题:及时处理人事争议和劳动纠纷,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5)其他问题: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作用,积极参与企业的员工关系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和服务。

三、工会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成果本年度工会专项排查化解工作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1. 职工工资福利得到保障:通过专项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一些企业存在的工资支付不足、福利待遇不标准等问题,确保职工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合理。

2. 劳动用工合规全面推进:在工作中,工会组织积极参与劳动合同订立、员工绩效考核和休假安排等工作,促进了劳动用工合规发展,提高了职工的劳动待遇。

3. 劳动安全得到加强: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措施的排查和落实,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强化,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得到了保障。

4. 人事争议及时处理:及时化解企业中存在的人事争议和劳动纠纷,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做法汇报

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做法汇报

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做法汇报为忠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基本职责,进一步畅通和规范职工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市总工会积极探索和实践“人社+工会”“法院+工会”裁调诉调衔接的劳动争议一站式、多元化解决机制,通过把劳动争议化解程序“联”起来、资源要素“聚”起来、配套制度“建”起来,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一、建设“一个场所”,职工有地找说法。

坚持把调解工作室建设作为调解工作坚实基础,统筹各方资源,强化工作保障,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工作模式,已高标准建成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12个,所有工作室敞亮整洁,工会会标上墙、业务指引清晰,既彰显了劳动争议调解中的“工会元素”,也让来访职工有进了自家门的亲切感,真正把习近平总书记“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的指示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全市12个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560件,成功调解1230件,为职工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4500万元。

二、建强“一支队伍”,矛盾纠纷有人调。

坚持把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调解工作的有力支撑,立足自身力量,建立一支以从事基层工会工作三年以上的工会干部为主的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

聘请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素质过硬、调解实务经验丰富的高校法学教师、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关系协调员、律师和人民调解员作为兼职调解员充实到调解一线。

邀请劳动争议调解实务经验丰富的仲裁员、法官、金牌调解员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实务培训,讲解示范裁判案例,传授调解方法、技巧和裁判的口径及走向。

组织劳动争议调处典型案例编纂,开展劳动争议调处十佳案例和金牌调解员评选。

与人社、法院三方联合建立日常信息沟通和典型案件共同研判机制,完善程序衔接,统一裁判口径,提升调解效率。

三、建立“一套机制”,争议调处有章法。

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调解工作的重要保障,出台《劳动争议调解员和书记员管理办法》,明确调解员的选聘、工作职责、行为规范、考核与监督等内容。

工会排查化解工作计划方案

工会排查化解工作计划方案

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复杂,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加。

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组织应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排查化解劳动争议。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工会排查化解工作计划,提高工会工作效能。

二、工作目标1. 提高工会排查化解劳动争议的能力,降低劳动争议发生率。

2. 加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和处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 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4. 提升工会组织在职工中的影响力,增强职工对工会的信任。

三、工作内容1. 建立健全劳动争议排查机制(1)成立劳动争议排查小组,负责日常排查工作。

(2)制定劳动争议排查工作流程,明确排查对象、排查内容、排查方法等。

(3)定期开展劳动争议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及时处理。

2. 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1)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职工法律意识。

(2)利用工会宣传栏、网站等渠道,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

(3)组织法律讲座、座谈会等活动,解答职工法律咨询。

3. 加强劳动关系协调(1)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化解劳动争议。

(2)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协调,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3)发挥工会调解员作用,协助调解劳动争议。

4. 加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1)建立健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

(2)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3)对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分析,为今后工作提供借鉴。

四、工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工会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完善工作机制。

制定劳动争议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

3. 加强队伍建设。

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工作水平。

4. 加大经费投入。

保障工会排查化解工作所需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5.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

与劳动仲裁部门、法院等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劳动争议排查化解工作。

2018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稳控工作实施方案

2018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稳控工作实施方案

2018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稳控工作实施方案编辑:绥阳县枧坝镇点击率: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为了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推进“平安枧坝”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政法工作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开始到8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

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县政法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实现“平安镇”创建目标,紧密联系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实际,集中精力,集中时间,突出抓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着力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我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三为主”原则。

即要求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坚持“调解协商为主、解决民生为主、理顺情绪为主”的原则,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最大限度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根本问题。

(二)坚持“因案施策,案结事了”原则。

要针对矛盾纠纷的不同情况,因情施策,因案制宜,对症下药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要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从根本上解决不安定隐患,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要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四)坚持“合力化解、协同配合”原则。

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整合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解决矛盾纠纷。

做到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切实把各种不安定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工作目标各村各单位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解决得好、控制得住”的要求,全面掌握、有效调处本辖区本单位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排查调处,着力解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以群众为中心;2. 统筹谋划,分类施策;3. 预防为主,化解为辅;4. 纵深推进,持续改善。

二、工作任务1. 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重点解决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纠纷;2. 加强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强化协调配合,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3. 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健全源头预防机制,提高矛盾纠纷的预防能力和水平;4. 加强对纠纷案件的研究分析,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措施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2.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3.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4. 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作战机制;5.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培训。

四、工作保障1. 加强资金保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顺利开展;2. 加强设施保障,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工具;3. 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化平台,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考核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问责。

六、工作实施本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实施,每年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和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重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重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文字号】苏人保规[2014]14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4.09.16
【实施日期】2014.09.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的通知
(苏人保规〔2014〕14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服务指导,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有效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现将《苏州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及各用人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6日
苏州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服务指导,规范用人单位对劳动用工重大事项的处理,预防和减少劳动用工突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2篇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2篇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2篇今年以来,我市维稳办在省委、省政府和上级维稳条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省委、省政府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后,我市迅速贯彻落实,6月9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商量研究我市稳评工作意见。

为切实加强稳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设在市委办,负责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市委办、市府办专门批转下发了《苏州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工业园区也分别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对开展稳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为实质性启动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针对我市当前实际,各区(市)、工业园区分别确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试点项目。

截至目前,我市共确定64个稳评工作试点项目,其中,张家港市6个,太仓市6个,昆山市13个,吴中区15个,金闾区6个,相城区6个,沧浪区6个,工业园区6个。

按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明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提出建议单位、重大项目的报建实施单位,重大事项的提出实施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和具体实施对重大决策、项目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市政府决定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由市政府直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的所在区(市)参与配合评估工作。

各区(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以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门班子,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障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市根据《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成效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考核范围,明确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存在重大涉稳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根据情况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警示或“一票否决”;同时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文明创建考评体系和机关作风考评建设体系,按照分类考核、逐项记分的办法,对各单位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全面考评。

街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街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街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源头防控重大社会矛盾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有效手段。

为维护街道社会大局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稳定工作的最新部署,策应省、市开展的“百日攻坚”行动,现决定在街道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理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紧紧围绕为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排查工作全面覆盖、问题隐患全面见底、重点人员全面管控、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的要求,及时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

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部纳入“三到位一处理”专项行动,做到依法处置、案结事了、稳控到位,达到社会矛盾纠纷规范处置率100%,按期结案率100%,稳控到位率100%,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进京去省集访、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有影响的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影响滨湖形象的重大社会炒作和负面舆情。

二、具体措施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XXX结束,行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实行边排查边化解,排查化解情况每周五上报区联席办。

一)突出隐患大排查一要全掩盖。

要结合街道“三带三联”大访问活动,对突出问题和社会矛盾隐患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做到排查主体全掩盖,组织各村(居)、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范围进行周全排查;排查范围全掩盖,街道、村(居)层层排查;排查内容全掩盖,一切领域的社会矛盾纠纷所有纳入视野。

二要抓重点。

增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排查,特别是对涉众型经济案件利益受损人员,局部军队退役人员、“民代幼”教师等重点群体,以及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征地拆迁、劳动社保等问题集中领域,以及今年以来进京非访、到省去市赴区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中尚未停诉息访的人员进行重点排查。

涉军群体是排查的重中之重,首要是在乡和局部企业退休参战人员,局部伤残军人,下岗、赋闲志愿兵(),2011年后局部转业以及1994年入伍前期进藏的交通运输兵等五类,对户在人不在的情况,要清分明楚,一一跟踪到位。

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继续保持全市社会持续稳定,根据省、市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综治委决定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关注民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作用,全面排查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推进我市的平安建设,为构建和谐阳明,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工作”是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以下工作原则:(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原则。

要在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下,由各级综治部门组织协调,有效整合资源和力量,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密切配合,推动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要增强调解意识,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

要做到预防工作走在前,把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解决矛盾纠纷的全过程,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要求,对发生在各乡镇、街道、农场等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由当地党委、政府负责解决;对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的,由上一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牵头,协调解解;对无主管上级的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地党委、政府牵头,有关部门会同有关企事业单位解决;涉及省市驻港单位,需要地方参与解决的,由当地党委、政府或者有关部门配合解决。

(四)坚持“边排查边化解”原则。

对已发生的矛盾纠纷要切实做到及时排查,统一管理,归口分流,限期办理,真正做到排查一起,化解一起,巩固一起。

(五)坚持“重在基层、源头治理”原则。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以基层调解为重点,发挥基层组织调解纠纷作用,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源头,守住基层“第一道防线”,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三、工作内容1. 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经济类矛盾纠纷:因企业改制破产、土地征用和承包、城市拆迁、劳动争议、产权等引发的矛盾纠纷;2. 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类矛盾纠纷:因环境污染、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违规办学、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矛盾纠纷;3. 历史遗留类矛盾纠纷: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军转企、各类退休人员及库区移民等利益群体在重大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4. 民间类纠纷:因家庭、邻里、恋爱、婚姻、财产、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5. 涉法涉诉案件引发的矛盾纠纷;6. 容易引发影响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的矛盾纠纷;7. 可能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8. 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

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一、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意义和目的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是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通过开展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职工群众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职工队伍的稳定,为企业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原则和任务(一)原则1. 预防为主,调解为辅。

2. 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3.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

4. 密切联系职工,服务职工。

(二)任务1. 排查和掌握职工队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2. 预防和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3.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职工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4. 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促进职工队伍的稳定。

三、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方法和程序(一)方法和措施1. 开展职工群众访谈,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和诉求。

2. 收集和分析职工队伍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发现潜在的纠纷隐患。

3. 定期召开职工座谈会,加强与职工的沟通交流,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4. 开展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讲座等活动,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5. 加强与企业行政、人力资源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化解劳动争议。

(二)程序1. 排查发现矛盾纠纷,及时上报工会领导。

2. 工会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调解,组成调解小组。

3. 调解小组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纠纷事实和原因。

4. 调解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

5. 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备案。

6. 对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四、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保障措施1.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2. 落实工会工作经费,保障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开展。

3. 建立和完善工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XX街道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街道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XX街道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根据X综治办(2017)24号文件《全市集中开展危爆物品寄递物流清理整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X综治办(2017)26号文件《关于下发〈XX 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XX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全面覆盖、有效化解、多措并举、防止激化”的总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大排查,切实发现和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管控可能报复社会危害公共安全的高危人员,消除工作中的死角盲区,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最基层、化解在最萌芽状态,通过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着重打击一批重点人员非访、挑头滋事等违法行为,化解一批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确保各类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为迎接胜利召开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排查重点重点排查有大概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题目,有大概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突出治安题目,有大概影响稳定的突出题目。

主要包括:因企业改制破产、欠薪欠费、劳保待遇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题目;因城市建设办理、重点工程拆迁、房地产交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题目;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重大民间矛盾纠纷;因重大治安、交通、火灾、安全生产等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因民族、宗教题目引发的矛盾纠纷;涉法涉诉中的突出题目;因情况污染、医患纠纷、食品药品安全等引发的突出题目;大概引发杀人、爆炸、放火、械斗等恶性刑事、治安案件的民间纠纷;大概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性纠纷等。

三、专项行动时间从2017年4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四、主要措施和任务分工(一)主要措施1、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各工作片、职能科室要结合社会风险排查化解管控工作和“百日维稳攻坚大会战”,及时排查梳理一批涉及政治安全、经济运行安全、重大矛盾纠纷、社会治安安全、公共安全、安全生产、网络与信息安全等七个方面的社会风险隐患。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1 为全面做好本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滕州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自4月起,在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

特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确保我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立足源头预防,全面排查矛盾隐患。

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单位、本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及时上报各类矛盾和问题,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率、上报率达到100%。

2、立足事要解决,集中解决矛盾纠纷。

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梳理分析和多元化解,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以上。

3、立足维护稳定,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高度重视有激化倾向、可能引发“民转刑”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介入调处,并认真做好调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坚决防止可防可控的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特别是“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二、方法步骤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2-年4月初)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实施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部署。

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调处阶段(202-年4月上旬至202-年7月上旬)专项行动期间,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的原则,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全面排查与区域排查相结合,坚持重点时期、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排查,真实掌握教育系统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并着重及时有效化解,严防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

排查阶段,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滚动排查,特别是对“老民师”、非公办幼儿教师、计生辞退人员等涉众型利益群体访以及多次越级上访反映问题的重点人员等,要全面收集、录入、上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市维稳办在省委、省政府和上级维稳条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市实际,大力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扎实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省委、省政府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后,我市迅速贯彻落实,6月9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精神,并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要求。

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商量研究我市稳评工作意见。

为切实加强稳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成立了全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设在市委办,负责本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市委办、市府办专门批转下发了《苏州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工业园区也分别召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会议,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对开展稳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为实质性启动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针对我市当前实际,各区(市)、工业园区分别确定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试点项目。

截至目前,我市共确定64个稳评工作试点项目,其中,张家港市6个,太仓市6个,昆山市13个,吴中区15个,金闾区6个,相城区6个,沧浪区6个,工业园区6个。

按照“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明确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提出建议单位、重大项目的报建实施单位,重大事项的提出实施单位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和具体实施对重大决策、项目或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市政府决定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由市政府直接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涉及的所在区(市)参与配合评估工作。

各区(市)、各有关职能部门也成立了以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门班子,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保障我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

公司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情况报告

公司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情况报告

公司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情况报告公司在第一季度的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隐患排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分析研判、顺应职工所愿、以摸排为基础、以化解为目标等。

通过这些措施,公司成功地排查出三类三项存在的风险隐患,并及时制定了相应的防范化解措施,做到了将排查化解劳动关系重大风险工作抓早、抓小、抓了,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在具体工作中,公司着重加强了隐患排查,掌握风险底数。

公司成立了劳动纠纷管理小组,并细化了工作事项,负责统筹推进,重点排查因可能引发的部门(项目部)、所属子公司上岗、裁员、减薪、社会保障等关系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等问题。

同时,公司还压实了工作责任,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排查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等,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

此外,公司还强化了分析研判,确保防控到位。

面临劳动关系领域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司及工会加强劳动关系发展态势监测和研判,深入分析当前劳动关系形势,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制定有效可行的措施,重点防范劳动关系领域重大风险,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公司还顺应职工所愿,维护权益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公司确定专人值守维权热线,全天候、全方位接听职工群众来电来访,对涉及劳动关系问题答疑解惑,做好心理疏导、政策解读、增强信心等工作,引导职工群众凝心聚力、共克时艰。

最后,公司以摸排为基础,以化解为目标。

经过摸排,发现共存在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3个类别3个劳动关系隐患,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建台账、明目标,并且直接责任人了解情况后,立即召集劳资双方调解协商,逐一研究、逐一化解、逐一落实,最终解决了全部问题。

通过不断的努力,我们公司在劳动关系领域的重大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已经取得了顺利的进展。

我们成功地将各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公司大局总体平稳可控的目标。

然而,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我们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受疫情的影响,劳动关系矛盾的处置难度增加了。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据区委、区政府“排问题、除隐患,喜迎党的十九大”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现就排查化解社会矛盾、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排问题、除隐患,喜迎党的十九大”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全力维护全镇政治稳定和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原则坚持“条块联动”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属地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牵头主管部门负直接责任、相关配合单位负连带责任。

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单位配合、齐抓共管。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各单位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类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治理哪类问题,哪类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哪类矛盾。

坚持“标本兼治”原则。

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要以严打开路,坚持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要注重因势利导、疏堵结合,确保做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要夯实基层组织,加强法制教育,完善社会治理,改进服务方式,保障经济发展,推进平安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

坚持“三位一体”原则。

各单位要按照“分管领导+部门+属地”三位一体责任制要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落实排查整治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排查整治的责任体系和工作合力,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到位、各类重点人群掌握管控到位。

三、组织领导为促进专项行动顺利实施,镇成立“**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四、工作重点(一)加强对特定利益群体的排查化解稳控。

1、加强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的排查化解稳控。

重点排查退伍士官、企业军转干部、涉核部队退役人员、越战退役人员、伤残退役人员、“三属”人员。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为深入更好地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有效开展,进一步发挥其在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我们会同市总工会法工部,通过座谈、问卷调查以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全市102家非公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市各级仲裁机构和工会组织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构建调防平台,合理引导和反映职工利益诉求,努力化解劳资矛盾,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一是各级仲裁机构工会组织高度重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

如扬中市今年上半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警信息“月报”和“专报”制度,做到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有排查、有登记、有整改,切实将劳动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丹阳市在市重点规模企业普遍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风险防范机制,建会企业预警机制建制率达85%以上。

润州区实施劳动争议案件基层调解组织先行调解的工作制度,工作关口前移化解矛盾,全区劳动仲裁立案案件下降5%左右。

市总工业工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劳动关系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工会及时上报劳动争议发生苗头及发展动态、突发性事件的原因及处置措施、工会预防和参与职工群体性事件处理工作等方面情况。

二是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

根据中央、省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工作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工会组织以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重点,指导基层工会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企业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场地、经费、调解制度和工作程序,并指导镇级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工作。

各地劳动关系三方组织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确认工作当中,同时在《XX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镇街道标准》中,将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制、作用发挥情况作为重要考核评价标准。

全市有2404家企业独立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覆盖面达到92.3%。

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

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关于印发《苏州市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
体协商操作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发文字号】苏工办[2010]11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日期】2010.01.26
【实施日期】2010.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总工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苏州市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
办法》的通知
(苏工办〔2010〕11号)
各市、区总工会(工联会、工会工作委员会)、人社局、经贸委(局)、工商局、工商联:
为深入贯彻全总《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指导广大企业建立工资分配共决机制和工资调整机
制,强化“市场经济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分配制度的执行力度,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苏州实际制定《苏州市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总工会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0年1月26日
苏州市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根据《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积极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结合苏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某省全面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作报

某省全面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作报

某省全面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工作报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是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

去年以来,我省在总结一些地区试点的基础上,从xx实际出发,全面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改革开放以来,xx从一个资源小省发展到经济大省,民营经济是重要的推动力。

多年来,我省一手抓民营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其市场竞争主体的作用,一手抓民营经济规范,引导其守法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使民营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但是,我们也深深地感到,xx的所有制结构以及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劳动者结构的日趋多样化,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尤其在民营经济比重高、中小企业数量多、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区和行业,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

主要表现为: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不到位,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明显;部分企业工资支付不规范,农民工工资偏低,工资拖欠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劳动条件比较差,超时加班加点现象普遍;农民工社会保险参保率偏低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省结合专项工作,分别就劳动用工管理、企业工资清欠、社会保障扩面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从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着手,把发展新型劳动关系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不仅是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经营、和谐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省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提升素质、转变增长方式、实现新飞跃的具体举措,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在去年年初的省政府与省总工会联席会议上,我省对创建活动进行了专题研究。

吕祖善省长亲自进行部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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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汇报
苏州市总工会
2014年7月8日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目前我市各种经济组织将近72万家,劳动关系总体平稳。

但是在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尚未摆脱危机影响的背景下,企业生存与劳动权益之间的矛盾也在不断加深。

从我市基层法院新收一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情况看,2011至2013年分别为5658件、5953件、8242件,同期分别增长18.74%、5.21%、38.45%;从我市劳动仲裁情况看,去年立案11422件,今年第一季度立案3022件,比去年同期上升23.3%(其中集体劳动争议上升47%);从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看,去年立案2304件(其中群体性突发事件51起),今年第一季度立案比去年同期增长148%(其中46%涉及社会保险缴纳);从我市工会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登记统计情况看,去年接待职工来访2597件,今年上半年接待职工来访604件,与去年同期相比,登记件次下降2.6%,登记人次上升12.1%,说明集体来访情况较往年明显增多,此外还有职工来访不愿透露身份信息的情况,我市工会法律援助机构按照应援尽援的工作理念进行接待,接待件次与实名登记件次大致相当。

面对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增多的现实,我市工会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提出的“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治会,进一步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等一系列要求,通过维护劳动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特别是在接到省总会印发的《关于积极主动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排查报告化解处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维稳工作切实维护职工队伍稳定的紧急通知》、《江苏省总工会维稳工作暂行规定》后,我市工会迅速学习贯彻,组织开展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的主要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
一是在工作指导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苏州市工会法律援助办法》、《关于建立苏州市工会系统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通知》,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切实履行基本职责,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法人登记、法律监督、法律援助工作,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是在工作内容上,按照《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规定,对平等就业情况,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情况,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工资报酬分配、支付和福利待遇落实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劳动安全卫生情况,参加社会保险情
况,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以及残疾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职工教育培训开展及其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执行情况,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劳务派遣机构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情况,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信访突出问题,逐项排查,依法整改。

三是在组织领导上,明确各级工会主席是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监督员)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对于专项行动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市将表彰鼓励;对于组织软弱涣散、专项行动迟缓的,市将通报批评;对于因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上访的,市将追究责任。

二、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
为了防止专项行动虎头蛇尾流于形式,我市工会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明确方法步骤,区分四个阶段,逐步推进排查化解工作。

第一阶段从6月10日到6月30日,进行全面排查。

要求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对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尤其是信访突出问题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分门别类,逐件按诱因、属地、责任单位(部门)、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期等要素登记建档,并向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报告排查情况。

第二阶段从7月1日到8月10日,进行集中化解。

要求各级工会主席亲自督导所属劳动法律监督机构,认真落实《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情况登记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四项工作制度,与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密切配合,坚决纠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阶段从8月11日到8月31日,进行就地稳控。

要求对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回头看”,对尚未停诉息访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进行就地稳控,防止已化解的案件当事人出现反弹,防止未化解的案件当事人越级上访,防止越级上访人员出现极端行为。

第四阶段从9月1日到9月20日,进行总结提高。

要求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建立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

三、多措并举务求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专业法律援助体系。

县和县以上各级工会组织,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第十五条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为保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服务。

镇(街道、开发区)工会依托职工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站,安排专业人员或聘请执业律师从事职工法律援助工作。

市和各县(市、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站,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为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提供专业支持。

各级工
会不断宣传法律援助的意义,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劳动权益。

目前我市工会已建职工法律援助机构580个。

其中,苏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每周一至五的工作日均有律师值班;张家港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与劳动仲裁机构和基层人民法院形成联合维权工作机制;常熟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进驻各镇职工法律援助站;昆山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区域工会和基层工会广泛开展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工作;吴江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采取执业律师值班接访与义务调解员巡回服务相结合的方法,为基层工会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提供专业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率先在全市成立网上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安排3名律师常年在线服务;苏州高新区狮山街道工会聘请1名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提高了区域工会排查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专业能力。

二是完善群众法律监督网络。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有组织的群众监督,凡未建立劳动法律监督机构的基层工会组织,不能取得基层工会社团法人证书。

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法现象及时向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机构报告,遇有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咨询,通过上下联动和专业支持,及时排查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目前,我市各级工会共设立劳动法律监督机构29109个,按照市总工会明确的集体劳动争议情况报告规定,基层工会在事发1小时内报告村(社区)工会,村(社区)工会在
事发2小时内报告镇(街道、开发区)工会,镇(街道、开发区)工会在事发3小时内报告县级市(区)工会,县级市(区)工会在事发4小时内报告市总工会,市总工会在事发6小时内报告省总工会。

按照排查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和突出信访问题专项行动要求,全市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监督员)正在组织开展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针对当地劳动关系特点,正在进行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专项排查行动;相城区116个村和社区工会都设立了劳动法律监督机构,积极维护维护全区17万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依法维权宣传教育。

继续贯彻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切实“将法律交给广大人民掌握,使广大人民知法、守法,树立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作斗争,保障公民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我市工会以宪法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为重点,通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法治文化巡演,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地铁,综合运用QQ、微博、微信、邮箱传媒手段,向工会干部和职工普及法律知识。

苏州市总工会在办理基层工会社团法人核准登记过程中,坚持登记一家发放一套普法资料。

太仓市总工会通过《五月风》报纸和“职工微信家园”进行法治宣传。

吴中区总工会定期印发《工会法制宣传专刊》。

姑苏区总工会通过与竹辉律师事务所合作,提高送法进企业质量。

四是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

全市工会积极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按照2012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支持劳动行政部门推动用人单位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组织,全市2309家300人以上企业和20233家已建工会企业100%建立企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

市总工会根据市“两办”2008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意见》,指派法工部副部长常驻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工会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

地方和区域工会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运行过程中,密切关注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注重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例如,苏州工业园区工会联合会与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工资指导理事会,逐年审议公布园区企业职工工资指导建议。

企业事业单位工会组织,不断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通过受理职工申诉和组织劳资恳谈会等途径,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

按照我国社会“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管理体制,我市工会开展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后还需要在奠定维权维稳组织基础、落实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加强法律援助人才培养、加强三方机制信息交流、畅通投诉举报服务渠道、加强依法维权宣传教育等方面,不断加大力度,形成长效机制,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撰稿:苏州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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