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参考标准
附录B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那么分值参考标准
〔标准性附录〕
说明:
1.各参评旅游度假区在满足附录A相应条款后,且度假区游客问卷综合满意度结果为75%以上时,使用本表进一步评分。
2.参与细那么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三组。参与人员可根据各分项标题括号内的评定人身份提示及参考标准给出分项得分,并填入汇总表〔表B1〕中。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数平均分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汇总表〔表B1〕中分项得分为记分项,工程得分为各局局部项得分的合计。
4.本细那么中的选择项为单项选择,并有一定的分值浮动,评估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细那么标准最接近的分值;累计项为多项选择,符合细那么标准即可累积记分。
5.细那么中出现X~Y时,指≥X且<Y。
1度假资源条件
说明:
注意区分“度假资源〞与“自然环境〞在本标准中的不同,借以形成核心度假产品的自然或文化吸引物才可作为“资源〞,如形成滑雪度假产品的滑雪地资源、形成海滨浴场度假产品的滨水资源等。度假区资源的认定须由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或技术组进行论证,防止低质高量。
对于依托10公里内旅游区的度假区,如果旅游区已通过GB/T1777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评定并已得到评级,可以根据旅游景区的相应评级以及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合作关系直接给分。具体分值见下表:
注:风景名胜区属于严格保护的自然资源,度假区的边界不可与风景名胜区交叠,本表中的“依托风景名胜区〞指与度假区临近的风景名胜区,并非包含在度假区范围内。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说明:
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
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类区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 类标准。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表
5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说明:
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
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
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分值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总表》满分为2000分。《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满分为120分,对应游客评价包含在2000总分以内。另设加分100分,
游度假区:总得分1500(含)~1700分
2。旅游度假区等级具体评定方法
⑴本标准从度假资源条件、区位条件、市场条件、空间环境条件、核心度假设施及服务条件、支撑性设施及服务条件、管理条件等7大方面考评度假区规划建设,每一部分由若干小部分组成,每一小部分都给出了具体细则及相应的分值。
⑵具体评定按照《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及其附件中的《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强制性指标一览表》(表A)、《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参考标准》(附录B)、《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汇总表》(表B1)及《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附录C)执行。其中表A为度假区进行等级评定的强制性前提条件,附录B为具体评定细则、标准、分值和说明,并注明分项的评定人,表B1为评分汇总表,附录C为游客评价.
⑶评价步骤:检验待评度假区是否满足表A全部相应指标;检验游客
问卷10.1~10。23项统计结果综合满意度百分比值是否大于等于75%;在满足表A全部相应指标且游客综合满意度百分比大于等于75%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技术组及统计人员进行打分.专家评分项目由专家组各专家根据附录B的要求打分并分别填写表B1相应项目,由统计人员统计有效数据,将算术平均值计入表B1评分汇总表;技术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对相应项目进行打分并直接填入表B1评分汇总表;游客打分项目由统计人员将有效问卷得分进行算术平均,并计入表B1评分汇总表.统计参评度假区的最终得分以表B1为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2015年4月17日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
说明:
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
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类标准。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3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说明:
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
一、概述
为了推动江苏省旅游度假区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旅游度假区的管理水平和综合效益,江苏省旅游局制定了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该细则旨在通过对旅游度假区的硬件设施、软件服务、管理效能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为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发展提供指导。
二、考核指标
1、硬件设施
(1)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的完善程度和舒适度。
(2)旅游度假区自然环境建设:包括自然生态保护、绿化景观营造等。
(3)旅游度假区文化设施建设:包括文化展示、体验活动等设施的建设。
2、软件服务
(1)旅游度假区信息服务:包括旅游信息咨询、预订服务、导游服务等。
(2)旅游度假区客户服务:包括旅游安全保障、投诉处理等。(3)旅游度假区管理服务:包括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安全管理等。
3、管理效能
(1)旅游度假区战略规划:包括战略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效果。(2)旅游度假区运营管理: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3)旅游度假区市场营销:包括市场推广策略、品牌建设等。
三、考核方法
1、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对每个指标进行量化评分。
2、组建专业的考核团队,对旅游度假区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
3、结合公众满意度调查,对旅游度假区的综合发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将考核结果与江苏省旅游度假区整体发展目标相结合,为旅游度
假区提供改进建议。
四、考核结果应用
1、根据考核评分结果,对旅游度假区进行分类管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对优秀和良好的旅游度假区给予奖励和支持,鼓励其继续发挥优势,提升综合发展水平。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一、概述
二、等级划分
1.一级度假区: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高品质的服务,以及出色的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一级度假区通常具备以上优势,并且在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2.二级度假区:相较于一级度假区,二级度假区在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上可能有所欠缺,但仍然能够提供较为舒适和便利的度假体验。二级度假区需要通过改善设施和服务,逐步提升自身的品质。
3.三级度假区:相对于一级和二级度假区,三级度假区的设施和服务普遍较为简陋,但仍然能够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三级度假区需要进一步投资和改进,提高设施和服务水平,以增加竞争力。
三、评估指标
1.设施与设备:包括住宿、餐饮、娱乐、交通等设施和设备的数量、品质和便利程度。一级度假区应拥有高品质的酒店、度假村、公共交通工具等设施,二级度假区应具备相对较好的设施,三级度假区可以提供基本的设施。
2.服务质量:包括员工素质、服务态度、服务流程和维护等方面。一级度假区的员工应具备专业素养和高品质的服务态度,二级度假区和三级度假区的员工也应受到培训和评估。
3.环境保护:度假区应具备良好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质、空气质量、废物处理等方面。度假区应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并在游客教育方面做出
努力。
4.文化资源:度假区应充分利用本地的文化资源,提供具有地方特色
的文化体验和活动。一级度假区可通过举办文化节日、展览等活动来推广
本地文化,二级和三级度假区应提供一些基本的文化活动。
四、评定流程
1.提交评定申请:度假区运营方或管理机构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评
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旅游景点考核内容及操作评分标准
旅游景点考核内容及操作评分标准
一、背景
旅游景点的考核评分标准对于景区的管理和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通过制定清晰的考核内容及操作评分标准,可以评估景区的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吸引力,提供参考和指导,有助于景区提升整体竞
争力。
二、考核内容
1. 游客满意度:评估游客对景区服务、设施和环境的满意程度。
2. 安全管理:评估景区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设施和应急处置
能力。
3. 资源保护:评估景区对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的保护措施和效果。
4. 清洁卫生:评估景区的保洁工作和公共卫生设施的维护情况。
5. 经营管理:评估景区的票务管理、人员培训和活动策划等经
营管理方面的工作。
6. 环境氛围:评估景区的绿化、景观和音乐等环境氛围的营造
程度。
7. 文化传承:评估景区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方面的工作成效。
三、操作评分标准
1. 游客满意度评分标准:
- 优秀:游客满意度超过90%。
- 良好:游客满意度在80%至90%之间。
- 一般:游客满意度在70%至80%之间。
- 待改进:游客满意度低于70%。
2. 安全管理评分标准:
- 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安全设施齐全,应急处置能力优秀。
- 较好:安全管理体系完备,安全设施良好,应急处置能力较强。
- 一般:安全管理体系基本健全,安全设施一般,应急处置能
力一般。
- 需改善:安全管理体系不完善,安全设施缺陷,应急处置能
力弱。
3. 资源保护评分标准:
- 优秀: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 良好: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
- 一般: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保护措施有限。
- 需提升: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保护措施不足。
江苏省乡村旅游区等级划分评定细则
江苏省乡村旅游区等级划分评定细则
一、评定说明
根据乡村旅游区的环境风貌、设施配套、服务质量、智慧旅游与营销、综合管理、资源价值、游客停留时间、餐饮、住宿与服务、购物、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影响力等项进行评分。总分值1000分。
二、江苏省乡村旅游区等级划分评分表
江苏省乡村旅游区等级划分评分表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2015)》
说明: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35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评分体系由8个一级指标构成。即度假环境与质量、度假资源与产品、度假设施与服务、公共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影响、项目建设与投资、规范管理与政府支持、综合发展与社会带动.总分值为1000分。
标准化处理:采用极值处理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消除原始指标量纲的影响。假设具体指标分值为A,对具体指标数据进行排队,确定最大值和最小值,若为正指标(数值越大越好),则用Aij=(λij—λmin)/(λmax-λmin)×A计算得分;若为负指标(数值越小越好),则用Aij=(λmax—λij)/(λmax-λmin)×A 计算得分。Aij的值分别在0-A分之间.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标准
一、概述
本评分标准旨在为申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单位提供一套全面的评估体系,以便对其软硬件条件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面积门槛、住宿设施、度假产品、年过夜游客规模和游客结构。
二、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
面积门槛(满分20分)
(1)旅游度假区总占地面积应达到500公顷(5000亩),其中非建设用地占比应达到60%以上。
(2)旅游度假区应具备足够的拓展空间,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评分细则:
(1)符合总占地面积要求的得10分;不足的不得分。
(2)非建设用地占比达到60%以上的得10分;不足的不得分。
住宿设施(满分30分)
(1)旅游度假区内应具备各种类型的住宿设施,包括酒店、度假村、民宿等,总床位数应达到1000张以上。
(2)其中五星级或同等档次的酒店应不少于3家,且每家酒店客房数应不少于50间。
评分细则:
(1)住宿设施类型多样,总床位数达到1000张以上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2)五星级或同等档次酒店数量不少于3家,且每家酒店客房数不少于50间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度假产品(满分30分)
(1)旅游度假区内应具备各种类型的度假产品,包括文化体验、主题游乐、运动健身、康体疗养、温泉养生等。
(2)每个度假产品应有相应的设施和服务配套,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评分细则:
(1)度假产品类型多样,数量不少于5种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2)每个度假产品设施和服务配套完善,能满足不同游客需求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年过夜游客规模(满分20分)
(1)旅游度假区年过夜游客规模应在100万人次以上。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2.26
•【字号】苏政办发〔2021〕10号
•【施行日期】2021.0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
正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21〕1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26日
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21年
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核评价组织
第三章指标体系
第四章考核评价程序及审核要求
第五章结果发布及应用
第六章动态管理机制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开发区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实现改革开放再出发,更好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以下简称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设定、数据收集、材料审核、结果发布以及动态管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与评分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说明:
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
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类区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类标准。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表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说明:
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一、前言
二、等级评定标准
1.规模与面积:旅游度假区的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能够容纳大量的
游客和提供多样化的度假活动。
2.环境与景观:旅游度假区应处于自然环境优美的地理位置,拥有丰
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并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基础设施:旅游度假区需要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暖等,以及提供各类服务的酒店、餐饮、购物、医疗等设施。
4.旅游资源丰富度:旅游度假区应拥有多种不同类型的旅游资源,如
自然景观、文化遗产、民俗风情等,能够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
5.社会文化影响:旅游度假区应能对当地社会文化产生积极的影响,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
6.服务水平:旅游度假区的服务水平应达到一定标准,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三、等级评定标准细则
1.五星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
(1)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并具备较高的环境
质量。
(2)基础设施完善,包括道路、供水、供电等,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设
施和便利的交通。
(3)酒店及其他服务设施数量充足,服务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具备较强的文化内涵和社会影响力,能够吸引大量的国内外游客,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2.四星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
(1)面积达到3000亩以上,拥有较为丰富的旅游资源,环境质量较好。
(2)基础设施健全,交通便利,服务设施较为完善。
(3)酒店及其他服务设施数量较多,服务水平良好,能够满足游客的
需求。
(4)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和社会影响力,能够吸引一定数量的游客。
3.三星级旅游度假区评定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2015年4月17日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说明:
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国家标准,其中空气质量应达到GB 3095的二类区标准,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类标准。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
说明:
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
《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2015)》
说明: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35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评分体系由8个一级指标构成。即度假环境与质量、度假资源与产品、度假设施与服务、公共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影响、项目建设与投资、规范管理与政府支持、综合发展与社会带动。总分值为1000分。
序号考核项目项目
分值
得
分
说明
1 度假环境与质量90
1.1 空气质量15 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采样地点应在接待设施集中区的户外空
间。2016年将实施2012版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将1996版标准中的
三类区并入了二类区,因此二类区的空气质量标准将成为最低标准。备
注:在2012版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位实行之前,延用1996版标准。达到GB3095一类区标准15
达到GB3095二类区标准 5
1.2 负氧离子15 度假区环境质量检测中需增加对负氧离子的检测项,鼓励度假区建立负
氧离子的检测基站,并与智慧旅游系统结合,形成播报数据。
备注:在未设立基站之前,以环保部门的抽样点采样检测数据为准,基超过3000个/cm315
1500-3000个/cm310
序号考核项目项目
分值
得
分
说明
501-1500个/cm3,低于500个/cm3不得分 5 站建立后以基站统计数据为准。
1.3 地表水水域环境质量15 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监测范围包括江河、湖泊、运河、渠道、
《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全文及解释说明
附件1
江苏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2
指标解释
1.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速:指报告期内,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
(以下简称开发区,包括所有行政管辖范围)内所有常住单位在报告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及增速。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
期中间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收入分配之和;从产品形态看,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价值与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价值之和。在实际核算中,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方面反映地区生产总值及其构成。
2.地区生产总值占所在设区市比重:指报告期内,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开发区所在设区市地区生产总值。
3.制造业增加值占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指报告期内,开发区内制造业增加值占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指报告期内,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全区期末从业人数(计算时可以“四上”企业从业人数(时点数)乘以一定系数计量)。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报告期内,区内各项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的地方留成部分。
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所在设区市比重:指报告期内,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开发区所在设区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数量:指报告期内,区内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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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考核评分细则(2015)》
说明: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度假区发展评价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35号)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评分体系由8个一级指标构成。即度假环境与质量、度假资源与产品、度假设施与服务、公共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影响、项目建设与投资、规范管理与政府支持、综合发展与社会带动。总分值为1000分。
标准化处理:采用极值处理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以消除原始指标量纲的影响。假设具体指标分值为A ,对具体指标数据进行排队,确定最大值max λ和最小值min λ,若为正指标(数值越大越好),则用Aij=(λij -λmin )/(λmax -λmin )×A 计算得分;若为负指标(数值越小越好),则用Aij=(λmax -λij )/(λmax -λmin )×A 计算得分。Aij 的值分别在0-A 分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