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学核心笔记
考研政法知识点归纳总结
考研政法知识点归纳总结政法是法学和政治学的结合,主要研究国家政府的组织和运行、政府的行政法规制度、社会秩序和社会法律制度。
考研政法是一个重要的学科,涉及到多个学科知识点,需要学生严谨的思维和扎实的理论基础。
在考研政法知识点归纳总结中,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下面就对考研政法知识点归纳总结进行详细介绍。
一、法理学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法律的逻辑结构以及法律的适用等内容。
在考研政法知识点归纳总结中,需要了解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方法和思想,熟悉法律规则的适用和解释方式,以及法律与道义、现实、国家等的关系。
1. 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国家规定的公共权力关系的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多种形式,涉及到国家、公民、法人等多个主体。
2. 法律规则的适用法律规则的适用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和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不能简单套用和机械应用。
要想准确的应用法律规则,需要理解法律规则的目的和精神,了解法律规则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等。
3. 法律和道义法律是国家强制性的行为规范,与道义有一定的区别和联系。
法律往往是道义的最低标准,但也要符合道义的基本要求,否则会引起社会矛盾和冲突。
4. 法律与现实法律是针对社会现实而设立的,需要与现实相结合。
环境和社会的变化会引起法律规则的调整和修改,法律适用要及时调整和动态变化。
5. 法律与国家法律是国家权力的具体表现,法律权威来自于国家的权力,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是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
二、宪法学宪法学是政法学科的基础学科,研究国家的宪法规范和国家政治制度。
在考研政法知识点归纳总结中,需要了解宪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内容,了解国家的宪法规定和调整国家的政治制度。
1. 宪法的基本概念宪法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根本规范,是国家的法律根源和权力来源。
宪法是超越一切法律的基本法,没有宪法就没有其他法律的效力。
2. 宪法的主要内容宪法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的组织结构、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的行政机构、国家的立法机构、国家的司法机构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涉及到国家的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的组织结构。
法理学重要知识点梳理(一)
法理学重要知识点梳理(一)引言概述: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它研究法律的本质、规则和原则。
掌握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通过对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进行梳理,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和掌握法理学的核心内容。
正文:
一、法的定义和特征
1. 法的定义:法是指规范人们行为的规则和原则的总体。
2. 法的特征:具有普遍性、强制性、时效性、公正性和效果性等特征。
二、法的功能和目的
1. 法的功能:法起到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和保障公平正义的功能。
2. 法的目的:法的目的在于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个人权利和维护社会稳定。
三、法律解释和适用
1.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说明,包括字面解释和精神解释两种方法。
2.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法律规定在具体案件中的具体运用和实施,包括法槌适用和裁判适用两种方法。
四、法律权利和义务
1. 法律权利:法律权利是指依法享有的权益和自由,包括人权、财产权、合同权利等。
2. 法律义务:法律义务是指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遵守法律、维护公共秩序等。
五、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
1.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等。
2. 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违反法律禁止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总结:
本文通过对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的梳理,明确了法的定义和特征,解释了法的功能和目的,介绍了法律解释和适用的方法,说明了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以及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的关系。
掌握这些重要知识点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提高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
法理学核心知识点总结
法理学核心知识点总结总结:龙海奇第一章绪论1.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门以法(或法律)这一社会现象......。
....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2.法学体系:一个由互不相同的但又有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知识系统。
3.法学的划分。
①从法律的制定到法律的实施...........的角度:立法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社会学。
②从认识论...角度:理论法学;应用法学。
③从法学和其他学科的关系..........的角度:法学本科;法学边缘学科。
4.法学产生的2个条件:①要有关于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②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学者阶层的出现。
5.在西方,法学最早导源于古希腊..的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学科。
...,到公元前...5.世纪在中国,法学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
6.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3点特征。
①以往法学都在不同程度上以唯心史观为基础,认为法与经济无关,否认经济对法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这种意志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②以往法学大多试图掩饰和否认自己的阶级倾向性,主张法是超阶级的,是“公共意志”的体现;而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阶级社会中,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法学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和对一定阶级有利的社会制度服务的;③以往法学大多认为法是超历史的、永恒存在的;而马克思主义法学则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随国家的消亡而趋于消亡。
第二章法的本质与特征1.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①神意论:托马斯·阿奎那......、圣·奥古斯丁——直接或间接地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神的意志。
②理性论:西塞罗、格劳秀斯、斯宾诺莎、洛克等——将法的本质解释为理性、人性等。
③命令说:边泌、奥斯丁——法是国家对人民的命令。
④民族精神论:萨维尼——法就像语言、风俗、政治一样,是民族精神、民族特性和民族共同意识的体现。
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理学讲义
法理讲义舒国滢导论学习目标法理学乃法律思想之凝结,殊难以教材形式编写之。
从根本上讲,法理学思想散见于历代思想家们的论著之中,而一切所谓法理学讲义只不过是对这些论著之思想的复述和整理。
自然,本教案也是这样一种复述和整理的产物。
尽管如此,我们这些编写者们仍然不敢对法理学之题材有丝毫的怠慢,而尽力以专业的标准对待法理学所涉及的论题。
这样一种追求也许并没有完全顾及学习者的兴趣。
一切初入法理学之门的人均渴望法理学极尽简明,要求作者删繁就简、抽丝剥茧,透露思想之光点。
实际上,历史上只有那些在思想和文字上均达到炉火纯青地步的大学者才有可能满足我们的些许愿望。
比如,德国法哲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曾在1945年为海德堡的学生写过一篇不足千言的短文《五分钟法哲学》,以优美的文字将自然法和法律实证主义思想精义作了经典的表述,一时引为楷模。
我辈资质远未及此等进境,欲以五分钟之限说尽法理学之学,恐怕亦甚为困难。
不如退而守拙,尽力以平实手法呈展专业知识和问题。
为引领学生进入法理学思维之门径,本教案在结构安排上进行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尝试。
每章正文前列名言、警句若干,意在让学生借助智者们的微言大义把握所涉主题之要旨。
正文内时而插入一些“事例”,欲帮助读者直接感受生动的社会生活事实之中所蕴含的法学道理。
每章学习完毕设计多少不等的“本章习题”,旨在激活学生对法理学理论和问题讨论的兴趣,试图使参与思考、分析和讨论的每个人都能够共享法理学智慧、方法和技术所带来的精神愉悦。
但愿这样的方式逐渐为学习者适应,并产生编者无心插柳而柳树成荫的奇妙效应。
本章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学生应该能够:1.掌握法学的性质、特征2.了解法理学研究的对象和意义3.熟悉法学思维的基本特点第一节法学一、法学的概念所谓法学,就是研究法律现象的知识体系,是以特定的概念、原理来探求法律问题之答案的学问。
也可以说,法学是一门实践知识,实践学问,即通过“实践之思”获取的知识。
法硕笔记---法理学
法律硕士—法理学知识体系:第一部分(一~四章):法学的基本原理部分,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学和法产生和发展的理论;第二,法的概念;第三,法的本质;第四,法的特征;第五,法的作用。
第二部分(五~八章):围绕立法的相关理论。
第三部分(九~十二章):围绕法律的贯彻实施所涉及一系列理论。
第四部分(十三章):法治建设的理论。
第五部分(十四章):法与社会的关系(政治、经济与文化)。
第一章:绪论(法学和法理学)一、法学(这部分重点掌握):1、主要有三个问题:概念、产生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点(与旧法学的特点)。
2、概念(研究法或者法律现象)。
3、法学的产生和发展(重点):(1)法学和法不是同时产生,法产生在前,法学是在法发展一定时间后才产生;(2)法产生的条件:1)大量的法律现象出现;2)要有专门的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出现。
(3)法学产生的时间: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产生法学,主要表现为法家和儒家的思想;在西方国家,最早产生在古希腊,真正独立为一个部门的是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大约公元前5世纪),三大法学派: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
(4)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旧法学的区别):1)指导思想不同;2)阶级基础不同;3)法学的产生到发展是否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二、法理学(不是重点)第二章:法的本质和特征一、法和法律的名称(一般意义上和特殊意义上的法即国法意义上的法---国家制定法、国家认可的习惯法、法官判决书形成的判例法、教会掌握国家政权形成的法,本部分了解);二、法的本质(重点):主要涉及法到底体现谁的意识,代表谁的利益1、★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看法:(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基本观点:1)法根本上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同时也要体现一部分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2)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或者少数人的意志;3)法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法理学笔记(重点).docx
第一章、法学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1、法学概念P32、两个角度划分法学P33、一些古代法学发展P4第二节法学的历史第三节法学与相邻学科了解第四节法学的研究方法1、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法学理论研究必须坚持的基本方法论原则P82、阶级分析方法P83、价值分析方法P84、实证研究方法(五个)P9第五节法学教育与法律人才素质的养成1、中国正规法学出现时间P112、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10个)P123、法律人才的基本素质P13第二章、法理学概述第一节法理学的对象与性质1、法理学的对象P152、法理学的性质及其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P15第二节中国法理学1、法理学一词由来P182、中国法理学的体系P19第三节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和方法1、学习法理学的方法第三章、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了解第二节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了解第三节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了解第四章、法的概念第一节“法”概念的语义分析1、法律的广义狭义P39第二节法的本质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本质的论述P412、法的阶级本质P423、法的本质由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P44 第三节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P45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P453、法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P46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P47第四节法的作用1、法的作用的分类(填|选|判)P482、法的局限性(简|论|选|)P50第五章、法的渊源、分类和效力第一节法的渊源1、法的渊源类别P542、当代中国法的渊源P55第二节法的分类1、国内法与国际法P582、成文法与不成文法P593、实体法与程序法P594、根本法与普通法P595、一般法与特别法P59第三节法的效力1、法的效力的概念P602、法的效力与法的实效P603、法的效力范围P604、法的效力冲突及其解决的原则P63第六章、法的要素第一节法的要素释义1、法的要素的定义P65第二节法律概念1、法律概念(简|判)P672、法律概念的分类(判|选)P68第三节法律规则1、法律规则概念P692、法律规则的分类P70第四节法律原则1、法律原则的作用是法律规则不能替代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简|论)P74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P743、法律原则的分类P754、法律原则的司法适用P77第七章、法律体系第一节法律体系释义1、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P782、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P79第二节法律部门及其划分1、法律部门的概念和特点P812、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原则(选|判|简)P82第三节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P842、民商法P853、行政法P854、经济法P865、社会法P876、刑法P87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P87第八章、权利和义务第一节历史上的权力观和义务观第二节权利和义务概念1、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范畴P912、权利和义务的概念P94*第三节权利和义务的分类1、根据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形态所作的分类P952、根据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社会内容(社会关系)的重要程度所作的分类P963、根据权利和义务对人们的效力范围所作的分类P964、根据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所作的分类P975、根据权利主体依法实现其意志和利益的方式所作的分类P976、根据权利主体所作的分类P97第四节权利和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P982、数量上的等值关系P98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P984、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P99第九章、法律行为第一节法律行为释义1、概念P1022、特征P102第二节法律行为的结构第三节法律行为的分类1、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P108第十章、法律关系第一节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1、法律关系的释义P1112、法律关系的分类P112第二节法律关系的主体1、法律关系的主体种类P1132、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P115第三节法律关系的客体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特征P1162、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种类P117第四节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1、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P1182、法律事实的种类P119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一节法律责任释义1、法律责任的构成P1242、法律责任的种类P126第二节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1、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含义P1272、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P128第三节法律责任的承担1、法律责任的承担与法律责任的实现P1292、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P1303、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P1314、免责的条件和方式(简)P132第十二章、法律程序第一节法律程序概述第二节正当法律程序1、正当法律程序的价值(简|论)P140第三编法的起源和发展第十三章、法的历史第一节法的起源1、原始社会的调控机制P1472、法的起源的一般规律P1483、法和原始习惯的区别P149第二节法的历史类型1、法的历史类型的释义P1502、中西方封建法制的主要差别主要有五个方面(简)P1523、资本主义法律制度P1524、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简)P154第十四章、法律演进第一节法律演进概论1、法律演进概念P159第二节法律继承1、法律继承的概念P1612、法律继承的原因(简)P161第三节法律移植1、法律继承概念P1642、法律移植的必然性(简)P1663、法律移植的实践P167第四节法制改革1、法制改革的概念P169第十五章、全球化与法律发展第一节全球化概论第二节全球化下的法律发展趋势1、趋势⑤个P178第四编法的运行第十六章、法的制定第一节立法概念1、立法的特征P190第二节立法体制1、立法体制释义P192第三节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1、立法过程P1942、立法程序P196第四节立法的原则1、立法原则概述P1982、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P199第十七章、法的实施第一节守法1、守法的概念P2032、守法的条件P206第二节执法1、执法的概念P2072、执法类别P2083、执法的原则(简|论)P210第三节司法1、司法的概念P2112、司法体系P212第十八章、法律职业第一节法律职业概述1、法律职业的概念P217第二节法律职业技能与伦理第三节法律职业制度第十九章、法律方法第一节法律方法概说1、法律方法的概念P2302、法律方法的内容P231第二节法律推理1、形式推理概念P2332、辩证推理概念P234第三节法律解释1、法律解释的必要性(简|论)P2392、我国法律的正式解释P2373、法律解释的原则(简|论)P2384、法律解释的方法P239第四节法律论证第五编法的价值第二十章、法的价值概述第一节法的价值释义1、价值的概念P249第二节法的价值体系1、法的价值体系释义P2512、法的目的价值体系P2523、法的评价标准体系P254第三节法的价值的冲突与整合1、在立法、行政和司法程序中对法的价值进行整合,应当遵循哪些原则?P258 第二十一章、法的基本价值第一节法与秩序1、法对程序的维护作用P261第二节法与自由1、法对自由的确认和保障(简)P2652、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的一般方式(简)P266第三节法与效率第四节法与正义第二十二章、法与人权第一节人权的概念1、人权划分P2772、基本权利P280第二节法对人权的保护1、人权的国内法保护P282第六编法与社会第二十三章、法与政治第一节法与政治的基本关系1、法与政治的关系P290第二节法与国家的基本关系1、法与国家的关系P294第三节执政党的政策与法律第四节法与民主1、民主和法治的关系?*重要第二十四章、法与经济第一节法与生产方式1、法与生产的关系P302第二节法与市场经济1、为什么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重要P305第三节法与经济体制改革第四节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第二十五章、法与文化第一节法与文化的一般原理第二节法与道德1、道德的概念P3172、法与道德的联系和区别(简|论)P318第三节法与宗教1、宗教信仰自由法条P324第四节法与文化1、法律文化的概念P3242、法律文化的基本结构(简)P3263、法律文化的作用(简)P326第二十六章、法制与社会建设第一节法治的概念1、法治与法制关系(简)P3312、法治与德治(案例分析)P332第二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三节法治与和谐社会。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笔记
阅读建议
在本书的使用上,建议广大考生应在复习了法大考研相关考试教材的基础上,再来使用本书帮助梳理和总结; 对于复习考试较早,以及二战考生,也可直接使用本书。对于司法考试结束后才准备考研的同学,如复习时间仓 促无法先复习教材,也可以直接用本套笔记来帮助进行基本知识点的复习。
本书目录
《法理学》 引论★1 第一章法学的基本概念6 第一节法★6 第二节法的内容与形式★17 第三节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26 第四节法的效力★33 第五节法律规范★38 第六节法律体系★45 第七节法律行为与法律识50 第八节法律关系★52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笔记
北京天一智诚法学教育图书研发中心所著书籍
01 作者简介
03 本书特色 05 本书目录
目录
02 编写说明 04 阅读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笔记》是由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北京天一智诚法学教育图书研发中心组编的 最新法大考研教辅资料。本套笔记紧扣法大考研参考教材知识点,基于教材而超越教材,结构合理,重点突出, 同时对历年考研真题中的主观题考察知识点予以标注。对于最新更改的法律法规,该套笔记更是第一时间根据最 新法律法规作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北京天一智诚法学教育图书研发部门根据法大考研最新 特点、法律法规最新修改、参考书目最新版本而编写了“法大考研初试必备系列”参考资料,内容涵盖《法大考 研一本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真题详解》《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期中期末考试真题集》《中国政法 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笔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主观题终极背诵》等。衷心希望能够通过全面、全新、全程的 法大考研参考资料,真正帮助广大考生在准备法大考研的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成功晋级。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笔记》具有以下三大特点:
法理学考研笔记
法理学考研笔记法理学,作为法学体系中的基础性学科,对于理解和研究其他法学分支具有重要的理论支撑作用。
在准备法理学考研的过程中,做好笔记是系统掌握知识、提高复习效率的关键。
以下是我在复习过程中整理的法理学考研笔记,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与范围法理学主要研究法律的一般性、普遍性问题,包括法律的本质、法律的价值、法律的渊源、法律的效力、法律的运行等。
它不局限于某一具体的法律部门,而是从宏观的角度审视整个法律体系。
法律的本质是法理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不同的法学流派对此有不同的看法。
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的道德性和正义性,认为法律应当符合自然法的原则;分析法学派则侧重于对法律规范的逻辑分析,将法律视为一种独立的规则体系;社会法学派关注法律与社会的关系,认为法律是社会控制的工具。
法律的价值包括自由、平等、公正、秩序等。
这些价值相互关联又相互制约,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中有着不同的体现。
二、法律的渊源与效力法律渊源是指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在我国,主要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的效力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
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主要有属人主义、属地主义、保护主义和折衷主义等原则。
对事的效力取决于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空间效力通常以地域为标准,时间效力则涉及法律的生效、失效和溯及力问题。
三、法律的运行法律的运行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环节。
立法是法律运行的起始环节,是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立法应当遵循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原则,确保法律的质量和公正性。
执法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大考研私法类笔记经典总结
法理参考书:刘金国、舒国滢主编《法理学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99年版几个问题法理学三大范畴(三大组成部分):自然法学,法社会学,规范法学(分析法学)——每年均有这方面题目重要原理1、权利,义务2、法律规则,法律原则3、法律关系三要素4、法律的价值(四大价值)5、法律解释,法律推理6、法制,法治注意1、人权(系统认识其含义,在依法治国中地位,对法理学的基础性地位)2、法律思维的特点——法律思维方法(郑永流:合法律性优于合理性;程序性优于实体性;推理过程重于结论;严谨优于创新;谨慎优于自信)3、法治和民主的关系(司法和民主关系)——司法的广场化和剧场化问题4、当前法理学研究状况:基本范畴研究深入(权义,法治,法律关系等等);研究方法多元化(法律经济学,法律社会学,语言哲学等);与司法实践结合,更强调以司法活动为中心(法律解释);从以公法为中心到以私法为中心;研究的深入,如哲学的应用5、法律监督问题(法治国的重要方面):核心是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腐败研究不够的几个方面1、人权2、建立和谐社会3、司法改革如何推动: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比较法研究,借鉴外国法;借鉴其他学科尤其社会学科。
导论看三大范畴,二、三节不用看第一章重点,第三节不用看第二章比较重要,掌握二、三节,一四不看第三章比较重要,第二节不用看,重点掌握法的分类和两大法系比较第四章一五不看,二三一般掌握,注意对象效力的几个原则尤其折衷原则第五章一二重点,法律体系概念,法律部门划分标准,一国两制与中国法律体系第六章重点第七章一三重点第八章掌握立法程序,第二节不看第九章比较重要第十章一般掌握,没时间可不看第十一章比较重要,第四不看第十二章法律监督体系比较重要,注意意义第十三章法的实现和法的实施关系重点掌握,其他一般第十四章一般第十五章重点第十六章重点第十七章比较重要第十八章一般第十九章掌握法的继承和移植,其他一般了解第二十章一二节不看,其他一般第二十一章重点注意一四节,其他可不管第二十二章注意比较法治与法制第二十三章第三节注意一下第二十四章一般了解,可不看第二十五章第二节理解第二十六章法律意识的概念和分类第二十七章第二节重点掌握五个目标一、法理学研究的三个基本方向——当代世界三大法学流派1、法哲学(价值)——自然法学:强调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形成法的二元观,主张恶法非法,对法律的价值评价2、法社会学(事实)——社会法学:强调法和社会的关系,法的作用,民间法,地方性知识3、法的理论(规范)——分析法学:强调秩序,法律制度,法的遵守,强制性,恶法亦法二、法的概念:“国法”(国家的法律)外延1、成文法2、判例法(我国不包括!!)3、习惯法4、其他如教会法三、法的特征1、规范性(行为模式;区分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2、国家意志性(但法不等同于国家意志)3、国家强制性(法不具有国家强制力)4、普遍性5、程序性四、法的内容和形式1、法的内容(1)法律规范内容+法律技术内容(2)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法律部门--法律体系2、法的形式:内容的外在结构和组织形态,如法典、判例法、习惯法成文法形式三个层次:法律条文--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体系五、权利和义务——详看六、法的要素: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术语七、法的渊源:指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1、历史渊源2、本质渊源3、思想理论渊源4、文献渊源5、效力渊源(重点看)——习惯、判例、政策也属于我国法律渊源!!八、规范性文件及其系统化1、法律汇编2、法律编纂(是一种立法活动)二者区别:主体;内容;效力九、法的分类十、法系:历史传统两大法系区别十一、法的效力1、时间效力2、空间效力:凡中央制定,全国有效(包括香港基本法);凡地方制定,地方有效;域外效力问题3、对象效力:属人/属地/保护/折衷十二、法律体系:现行法;国内法十三、法律部门:划分标准(调整对象/调整方法)十四、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划分1、一国两制符合我国宪法,未破坏统一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我国仍是一个法律体系2、带有复合制特征,既包括资本主义法又包括社会主义法;既包括社会主义法系,又包括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十五、法律关系1、属于社会关系之一种,不是思想关系、物理关系、自然关系。
法理学考研重点知识点(二)2024
法理学考研重点知识点(二)引言概述法理学作为法学的重要分支之一,是考研法学专业中的重点知识点之一。
在法理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一系列的重要概念、理论和方法,以及它们在法学研究和实践中的应用。
本文将对法理学考研重点知识点进行详细阐述,并从五个大点入手进行说明。
正文一、法理学基本概念1. 法理学的定义: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理论根据、法律体系建构和法律规范解释、应用的学科。
2. 法理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法理学与法学、哲学、逻辑学等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与互相渗透,但又具有自身的独特性。
3.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法理学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规范、体系和解释方法等核心问题。
二、法律哲学与法律理论1. 法律哲学的基本观点:法律哲学是研究法律本质、价值和意义的学科,包括法律的目的、权力、义务等方面的问题。
2. 法律理论的分类:法律理论主要分为解释性理论、规范性理论和描述性理论,分别关注法律规范的解释、规范的内在价值和对法律现象的描述。
3. 自然法学与实证法学:自然法学主张法律应当符合自然法原则,实证法学则关注法律规范的实际效果与社会影响。
三、法律逻辑与法律推理1. 法律逻辑的基本概念:法律逻辑是研究法律规范形式和结构、规范逻辑和规范推理的学科,关注法律规范的逻辑构建过程。
2. 法律推理的类型:法律推理主要包括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两种类型,分别通过逻辑关系和普遍化推理方法来处理法律问题。
3. 法律逻辑与法律推理的应用:法律逻辑和法律推理是法学研究中重要的思维工具,对于法律论证和判决理由的构建有着重要作用。
四、法律解释与法律规范1. 法律解释的类型:法律解释可分为历史解释、逻辑解释和系统解释,分别关注法律规范的历史背景、内在逻辑和与体系的关系。
2. 法律规范的层级关系:法律规范按照层级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不同层次的规范,彼此之间存在着上下位关系。
3. 法律规范的解释权:法律解释权是指对法律规范进行解释的权力,分为司法解释权和行政解释权,对于法律规范的适用具有重要意义。
法理学考研重点知识点
法理学考研重点知识点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对于考研学子来说,掌握其重点知识点至关重要。
以下是为大家梳理的一些法理学考研重点知识点。
一、法的概念与本质法的概念是法理学的核心问题之一。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法的本质具有多层次性。
从阶级本质来看,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机关将自己的意志上升为法律,以维护其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统治地位。
然而,法也具有一定的公共职能,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二、法的特征法具有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和可诉性等特征。
规范性是指法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一种模式、标准和方向。
国家意志性强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普遍性意味着法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
强制性是指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程序性要求法的制定和实施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可诉性则是指法可以作为诉讼的依据。
三、法的渊源与效力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国际条约等。
法的效力层次是指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在适用时的优先顺序。
一般来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次是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对人的效力涉及法对哪些人适用;空间效力指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时间效力则包括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法的溯及力。
四、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我国的法律部门主要包括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
五、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等;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法理学笔记
1广义的法律:指法律整体,就我国现行法律而论,它包括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指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狭义的法律:仅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学者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狭义的法律成为法律。
)法的阶级本质:第一国家意志的体现,第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第三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体现。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意志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初级本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更深层次。
法理学的性质1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2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3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4法理学是法学的意识形态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2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3法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行为规范4法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5法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需要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渊源(法的形式):(包括两个不可分割的要素:法的效力,法律外部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经济特区法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特别行政区法律,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
正式渊源:1、宪法2、法律(是指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3、行政法规(专指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依照宪法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制定和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总称)4、地方性法规5、自治法规6、经济特区的经济法规7、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8、国际条约与协定9、法律解释非正式渊源:1、习惯2、政策3、指导性案例(判例)4、道德规范和正义观念5、法理(法的渊源即法的形式渊源,是指法作为行为规则的具体表现形式。
根据各种法的渊源在法律形式上的明确程度,可以分为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
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指以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成文法,如立法机关或立法主体制定的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条约等。
法理学笔记
法理学笔记法理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学科,主要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法律的逻辑结构以及法律的内在价值体系等内容。
在法学教育中,法理学是学生们必修的一门课程,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下面将对我在学习法理学时总结的笔记进行分享。
一、法律的定义与特征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和实施,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的一种社会规范。
法律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法律具有强制力。
法律作为国家的命令,具有强制性执行的特点。
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国家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法律具有普遍性。
法律适用于全体公民,不分阶层和群体,保证了人们在法律面前的平等。
3. 法律具有稳定性。
法律在一定时期内不发生变化或只发生少量变化,保证了社会秩序和正常的法律运行。
二、法律的目的与功能1. 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的基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2. 保护公共利益。
法律通过规定一系列社会行为的规范和标准,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平。
3. 促进社会进步。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为社会的繁荣做出贡献。
三、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进行分类,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分类方式:1. 公法和私法。
公法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私法是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民法、商法、劳动法等。
2. 权利法和义务法。
权利法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自由,如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法是规定人们的义务和责任,如刑法中对犯罪行为的处罚规定。
3. 国际法和国内法。
国际法是规范各个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主要包括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国内法是规范国家内部行为的法律,如宪法、刑法等。
四、法律的解释与适用1. 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规定的含义进行研究和解释的过程。
法律的解释可以通过法律文字本身、法律文件的制定者的意图以及司法实践等途径进行。
2. 法律的适用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情况和事实,判断出合适的法规进行适用。
法律的适用过程可能涉及法官的判断和裁量。
法理学笔记重点
《法理学》整理笔记第一编法学导论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第一节法学的研究对象(了解)1.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包括对法的历时性研究、共时性研究;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又要研究外部方面;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关系和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构以及法律关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作用和价值。
2.凡属于与法有关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的研究范围内。
法律意识、法律关系、法律行为等都是法律现象,都是法学的研究对象。
作为整体的法学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而部门法学以某个分支的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3.法学体系,就是由法学内部各不相同但又相互联系的分支学科构成的学科或知识系统。
根据研究对象,将法学体系划分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国内法学与国际法学交叉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律文学、法律心理学、法律伦理学、法人类学、法政治学、法社会学等)第二节法学的历史法学的产生是有条件的:(1)要有法律现象的材料的一定积累;(2)要有专门从事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阶层。
一、西方法学历史1)起始——古希腊:习惯法为主体的法律制度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
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2)顶峰——古罗马:法学获得相对的地位,成为罗马法渊源之一。
最早并保存完整的一部西方法学,盖尤斯的《法学阶梯》。
3)最灰暗——中世纪:基督教主导,独立法学消失。
4)复兴——中世纪后期:出现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出现注释法学派。
5)世俗化——文艺复兴:人文主义法学派产生。
6)蓬勃——资产阶级革命:出现法权世界观,表现为“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论”,提出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原则。
7)流派——18世纪末:哲理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标志法学作为独立学科出现)。
8)社会化——20世纪初:社会法学派、新黑格尔主义法学派、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9)休眠——二战前后:政府限制言论自由和学术研究,10)振兴——20世纪50年代:法学派新姿态,新兴法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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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考研笔 记4: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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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思维导图
03 目录分析 05 精彩摘录
目录
02 内容摘要 04 读书笔记 06 作者介绍
思维导图
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考点
自治
法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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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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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内容摘要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研考笔记》主要是针对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的考生,套书包括5个分册,分别 为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每本书都是对相应考研教材的提炼和综合整理,解析重点 和难点,紧扣考点,能够有效地提高考生的学习效率和效果。
目录分析
第一章宪法基础理 论
前言 preface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 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国家制 度和国家机构
附录
第一章宪法基础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宪法的渊源 第三节宪法的分类 第四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宪法效力 第六节宪法的创制与修改 第七节宪法解释 第八节违宪审查 第九节西方宪法史
谢谢观看
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法理学是法学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也是考研中的一项必备知识。
在准备法理学的考研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一些重要的知识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文将对法理学考研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和理解相关内容。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法理学是研究法的理性基础和法的本质特征的学科,它关注法的规范性、合理性和价值性。
在法理学中,我们需要理解以下概念:1. 法的规范性: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2. 法的合理性:法律应当符合理性原则,符合人类理性的需求和利益。
3. 法的价值性:法律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服务于社会公正、秩序和稳定。
法理学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理论性:法理学是对法的理性分析,是对法的本质和规范性的理论研究。
2. 综合性:法理学综合运用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3. 历史性:法理学的发展与法的历史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是法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法律理论与法律系统法律理论是法理学的基础,它是对法律本质的抽象概括和系统化的表达。
在法律理论中,我们需要了解以下知识点:1. 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规范性和一般性等基本特征。
2. 法律的分类:根据法律的不同内容和性质,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等不同类别。
3. 法律的层级结构:法律在不同层级上有一定的关系和依存。
比如宪法是最高法律,下面是法律总则、行政法、民法等。
法律系统是由大量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通过层层衔接、相互关联而形成的。
理解法律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对法律人士来说非常重要。
三、法律解释与法学方法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范进行理解、解释和适用的过程,它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了解以下内容对于法律解释非常有帮助:1. 法律解释的对象和内容: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条文和法律制度。
法律解释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的词义、立法意图和法律精神等。
法理学考研笔记
法理学考研笔记考研,这两个字在很多人的心中都有着沉甸甸的分量。
而对于选择法理学专业考研的我来说,那更是一段充满酸甜苦辣的独特旅程。
今天,就来和大家唠唠我那厚厚的法理学考研笔记。
还记得刚开始准备考研的时候,我像一只无头苍蝇,到处乱撞。
法理学的各种概念、原则、理论,就像一团乱麻,让我无从下手。
于是,我决定从做笔记开始,一点点理清这混乱的思绪。
我买了一堆厚厚的笔记本,五颜六色的笔,准备大干一场。
首先面对的就是那本厚厚的法理学教材,翻开第一页,我就感觉自己仿佛走进了一个神秘的法律世界。
为了做好笔记,我是逐字逐句地读教材,不敢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遇到不理解的地方,就反复琢磨,或者上网查阅各种资料,直到搞明白为止。
比如“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这一部分,什么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一开始我是一头雾水。
我就在笔记上详细地写下自己的困惑,然后通过不断地举例来帮助自己理解。
比如说,“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这里的“公共场所”就是假定条件,“禁止吸烟”就是行为模式,而违反这个规则所带来的处罚就是法律后果。
就这样,一个一个概念被我攻克下来。
做笔记的过程可不仅仅是抄书,我还会加入自己的思考和总结。
在“法律关系”这一章节,各种主体、客体、内容,复杂得让人头疼。
我就画了好多的图表,把不同类型的法律关系用不同的颜色标注出来,然后在旁边写上自己的理解。
比如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它们的特点、构成要素都一目了然。
有时候,做笔记做得累了,我就会停下来,看看窗外的风景,或者吃点零食放松一下。
但心里总是惦记着那些还没整理完的知识点,不敢休息太久。
随着笔记越来越厚,我的知识体系也在逐渐搭建起来。
有一次,和同学一起讨论一个法理学的案例,我惊喜地发现,自己能够运用笔记中的知识,有条有理地分析问题,那一刻,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记得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一直待到闭馆。
周围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我和头顶那盏昏黄的灯。
我正专心致志地整理着“法律的价值”这一部分,完全忘记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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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考研法理核心笔记一、了解命题人的思路、偏好、习惯连续三年法理都有道分析题基本一样重复率高,对连续三年的命题做出博弈的思辨客观题不要随便的涂改,涂改后机器可能不识别答主观题要简明扼要,要分段落,要分序号二、(1)法理学重点问题分为:1、一般重点:主观题占30%—40%2、不经常的重点3、非重点:偶尔会考三、考试类型(一)选择题:①属于记忆型的选择题;发展趋势:越来越少②理解型的选择题;考察基本理论知识的了解情况③应用型的选择题;这是最难的,考察全面的知识理解(二)主观题:考生应具备:①法律人分析问题的能力;对法律实践中的矛盾、争议做更深层次的分析;应以现行的规则、原则来分析。
②法学家分析问题的能力四、如何备考:重点放在法的本体论上,是解决分析问题的前提引论复习提示:《引论》对于教材来说本来就起到一个引子的作用,但从历年试题来看,本部分处于高频出题点,而且本部分的编写者为舒国滢教授。
在这简单的“引论”当中却隐含着他的研究理路和学术旨趣,故考生不可轻视之一定要将之揉碎吃透。
本部分有不少于10分的题目。
第一节法学一、法学的概念第一节是对法学的全方位论述,从法学的概念、性质到研究对象,最后还引出了法学思维的特点。
占据导论三分之二的篇幅,充分说明了法大法理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就学术现状来说,目前法大法理学的最大特征就是注重对法学方法论研究,法律思维也是研究生上课的必修内容之一;在99年的综合课试题中,“法学”是作为一个名词解释出现的,04年的综合课也以选择题的形式出现过,05年又出了一个6分的简答,因此,建议大家对这节的论述不要掉以轻心。
二、法学的性质(2005年简答题)此知识点出过简答。
考生在熟读教材的基础上熟记5点性质。
三、法学的研究对象(一)法律制度问题(二)社会现实或社会生活关系问题(何为法律制度的关联性?)(三)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如何对应的问题(结合教材P43法律作用的局限性之(3)“法律与事实之间的对应难题不是法律所完全能够解决的”,正因为该问题凸现了法律的局限性,所以法学家们才要研究它以使法律的作用更优化)⊙特别提示:考生应该清楚三个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即法律、事实、二者对应关系,这既是它们的逻辑关系,也是考生的记忆规律。
以上内容应当理解透,本知识点出大题的可能性小,但极有可能成为客观题的题点,需要考生灵活把握。
△考法:[案例分析题]在“知假买假”案中,有的法官支持了消费者双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有的没有支持?为什么面对似乎同样的事实,法官回做出相左的判决?第二节法学思维与法学方法(★)一、法学思维(一)法学思维是实践思维(二)法学思维是以实在法(法律)为起点的思维(三)法学思维是问题思维(四)法学思维是论证的思维、说理的思维(五)法学思维是评价性思维[无须深入理解,记住要点即可]二、法学方法(以下知识点必须熟记)1、从广义上,法学方法包括法学建构的方法、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法律适用的方法。
2、狭义的法学方法就是法律适用方法3、(狭义)法学方法的任务就是“找法”,就法官和其他的法律职业者能够怎样的手段和方式从有效的法律中去获得,从而为法律问题和争讼纠纷提供判断。
4、卡尔?拉伦茨认为法学方法论的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1)法条理论(2)案件事实的形成及其法律判断(3)法律的解释(4)法官从事法的续造之方法。
(5)法学概念及其体系的形成5、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节法理学一、“法理学”一词的演变及含义作为背景常识了解即可二、法理学体系法理学体系由法本体论、法价值论,法认识论、法学方法论构成。
其他内容都是纯法理学教学方面的问题,不可能出题。
三、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作用与地位[2005简答]重点掌握法理学的地位四、学习法理学的意义(了解即可)第一编法学的基本概念第一章法第一、二节法的名称及概念争议[2006年单选]所谓三大法学流派,即自然法学派、实证分析法学派、社会法学派。
三大学派都在试图说明“法是什么”。
P28页,法的内涵与外延部分说明了本书的语境和视角,本书所讲的法,是从实证法的角度理解的,这一观念是必须首先树立的,否则在复习中你会走入死胡同。
“国法”即国家制定的法,是本书所指的法的内涵,外延有四,此略。
第一节第二节内容,关键不在于记忆,而在于树立起一种观念或者说进入语境即可第三节法的特征[2005单选]需要明确的是:本节所讲的“法的特征”是指法的外部特征,是在法与相近的社会现象相比较的层面上说的一、关于法的规范性P30,第二段内容至关重要,必须深刻理解并准确记忆(法律文件包括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二者的区别主要是依据该段的内容。
所谓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文件,可在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简言之,即具有普遍性的法律文件是规范性的法律文件。
法律、法规都是规范性文件。
所谓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是指没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文件(没有普遍效力,但具有法律效力)它是针对个别人个别事项所作出的,如判决书、公证书、委任书、结婚证、遗嘱、合同等)二、关于法的国家意志性从体现国家意志角度讲,法总是一元的;法是实现国家意志的重点手段,但法并不等于国家意志,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
[选择题出题点]三、关于国家强制性法本身只有国家强制性,而不具有国家强制力,国家强制力是法外的东西。
P31,最后一段。
国家强制力即国家暴力,亦即国家权利体系。
法的强制性体现国家强制力,国家强制力决定法的强制性。
[选择题出题点]四、关于法的普遍性法的普遍性也称法的普遍适用性,法的概括性,应当将法的规范性和法的普遍适用性联系起来理解,二者实际上是对同一问题在不同角度的阐述。
这一部分内容教材的说明比较浅析,关键是记住书中某些命题的提法。
[选择题出题点]五、关于法的程序性程序实际上是说,法和其他社会规范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的区别。
比如道德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时候,并不是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的。
程序性是法的内在品质,其一,法律在本质上要求实现程序化;其二,程序的性质和功能也是对法律效率和权威的保障,防止了人们行为的恣意性。
程序性保证了法的确定性和公正性。
随着法学界对程序和程序正义的关注,这一内容的重要性也随之提升。
以上的说明主要是针对小题,但是也可能出样案例分析,让你分析法律和道德调整人们行为的区别。
遇到这种情况,需要用法的这些外在特征(加上法的“可诉性”)与道德比照解答。
四、法的可诉性P37页第一段重点。
⊙特别提示:《法理学》P26—31 在法的每一特征下又有分述的几个命题,考生务必记清楚,都很可能转成选择题。
第四节法的作用一、法的作用的含义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和功能。
以义务为本位的古代法和以权利为本位的现代法相比,法的作用的区别:前者更多的是涉及阶级统治。
而后者还更多的涉及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其作用的目的倾向于保护人权、平等自由、保障经济效益和秩序等。
二、法的作用的实质第一、法的作用是国家权利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手段和表现。
第二、法的作用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体现。
三、法的作用的分类(记住作用分类的标准,在选择题中可能以选项的形式出现。
)依据什么把法的作用划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这种划分方式其实就是把法是一种社会规范这一命题就行分解之后得出(理论来源于拉兹)。
法的规范作用指因法律的规范性(由“法是规范之一”命题分解)而具有的作用,即法律对人们的行为加以规范、指导的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作为特殊的社会规范、为实现阶级统治、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等社会目的而发挥的作用。
四、法的规范作用(一)指引作用。
指引规定人们的可为、能为、必为、勿为。
(2001年法理学综合课多选题2选项4),请考生一定要全面掌握教科书中重要命题的。
(二)评价作用(三)预测作用(四)强制作用(五)教育作用五、法的社会作用(1998、2001年在法理学综合课中出过选择和判断)(一)维护社会秩序与和平(二)推进社会变迁(三)保障社会整合(四)控制和解决社会纠纷和争端(五)促进社会价值目标的实现六、法的作用的局限性一、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的表现1、法只是许多社会调整方法的一种2、法的作用的范围是有有限的3、法律与事实之间的对应难题也不是法律所能够完全解决的4、法律自身的缺陷也影响起发挥作用⊙特别提示:3、4点一定要密切关注二、正确认识法的作用法律不是万能的,没有法律是万万不能的第二章法的内容与形式第一节法的内容与形式的概念一、法的形式与内容的含义法的内容包括法律规范内容和非法律规范内容,核心是权利和义务。
从结构上说分三个层次:其一、法律规范其二、法律部门其三、法律体系此三个层次的内容一定要明确法的形式,简言之,即法的内容的表现形式。
如,法典、判例法、习惯法。
就成文法而言,与法的内容相对应,也可分三个层次:其一、法律条文其二、规范性法律文件其三、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对于这一节,主要即是掌握上述内容,一看到上述六个概念就要知道它是属于法的内容的范畴还是法的形式的范畴。
另外还要明确的一点是: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的关系二、法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这部分内容作次要掌握,而且其论述与前一部分内容有矛盾之处第二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权利和义务是整个法律体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一对概念,出太题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基于其本身的重要性,略加说明这一部分的复习方法。
一、关于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性P48,四点内容,理解性的记忆即可:其一、从法律规则的行为模式角度来讲其二、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讲其三、从法律运行的角度来讲其四、从法学的基本范畴的角度来讲二、权利的概念这一内容不会出题,了解即可法律的内容包括:自由权、请求权、诉权。
三者的具体含义书中表述明确,三者之间的关系是:自由权是基础,请求权是实体内容,诉权是保障手段。
关系可能会在选择题目中出现,明确记忆。
三、义务的概念其一、P50最后一段,重点理解其二、应该区分作为义务(积极义务)和不作为义务(消极义务)其三、法律义务不同于法律责任,它是构成法律责任的法定前提条件。
在一定意义上,法律责任就是因不履行义务(违法)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权利和义务的分类权利和义务的分类出小题的可能性相当大,需明确把握分类标准。
五、权利和义务的关系该内容是徐显明校长在《公民权利和义务通论》中提出的观点,所以要给予适当的关注,对于应试而言,只要记住大点即可。
第三节法的成文形式与不成文形式一、历史上各种法的表现形式二、成文法与不成文法1、概念一定要明确判例法有文字记载但不是成文法的原因2、成文法的优点(记住书中主要知识要点即可)3、不成文法的优点(记住书中要点即可)三、法的形式与传统第四节法系掌握两大法系的概念和区别第三章法的渊源与法的分类第一节法的渊源的概念一、法的渊源的含义法的渊源的含义在学术上争论比较多,教科书采用效力渊源说,即本书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其定义为:有不同国家或机关制定或认可,因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或法律地位的各种法律类别,如指定法、判例法、习惯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