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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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11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一节 印花税 第二节 契税
2020年2月9日11时42分
管理技术学院
【教学目的】本章是一个多税种章节,内容涉及2 部税法,一个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 领受应税凭证的印花税;另一个是转移境内土地、 房屋权属,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契税。通过本章 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印花税和契税的基本原理, 掌握印花税和契税的主要税收制度,熟练掌握税 额计算和征收管理的主要方法。
立账簿 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2四0、2证0年照2月9日11时包土42括地分:使房用屋证产权证、工商营业管执理照技、商术标学注院册证、专利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③
(一)计税依据 大部分应税凭证按照计税金额的纳税。计
税金额以全额为主;余额计税的有两个: 货物运输合同、技术合同 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如果 是以物易物方式签订的购销合同,计税 金额为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 适用税率0.3‰。
四、税率②(记忆)
(一)四档比例税率 1.万分之零点五:借款合同 2.万分之三: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
包合同、技术合同 3.万分之五: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 书据、营业账簿种记载资金账簿
2020年2月9日11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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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千分之一: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 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股权转移书据 (2008年9月19日起)
【答案】D
【解析】施工企业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所签合 同,应根据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计载金额计算应 纳税额,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印花税= (6000+800)×0.3‰=2.04(万元)。
2020年2月9日11时42分

第11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第11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第11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第一节印花税法印花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印花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益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现行印花税法的差不多规范,是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公布并于同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一、印花税差不多原理(一)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因其采纳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印花税最早产生于1624年的荷兰,现在已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

旧中国,在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也先后颁布过《印花税法》,开征过印花税。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畴内开征印花税;1958年简化税制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将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印花税不再单设税种征收,直至经济体制改革往常。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的商品经济得以迅速进展。

为适应商品经济进展的要求,国家先后颁布了经济合同法、商标法、工商企业登记治理条例等一系列经济法规,在经济活动中依法书立、领受各种经济凭证已成为普遍现象,重新开征印花税不仅是必要的,也具备了一定的条件。

因此,国务院于1988年8月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卞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有打算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印花税的征收在规范书立、领受经济凭证行为方面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印花税的特点1.征税范畴广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其征税范畴十分广泛,要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涉及的应税行为广泛,包括书立和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这些行为在经济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二是涉及的应税凭证范畴广泛,包括各类经济合同、营业账簿、权益许可证照等,这些凭证在经济生活中被广泛地使用着。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 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以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算 应纳税额。
【例题·单选题】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 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 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 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 A.1.785万元 B.1.80万元 C.2.025万元 D.2.04万元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 同,又可分为以下六类: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 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 (一)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 鉴定人。
• (二)立据人
• (三)立账簿人。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 (四)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 (五)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 人是使用人。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 需要注意的是,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 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 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有( )。 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 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 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 D.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
订合 同人
二、书据 三、账簿 四、证照
9.财产保险合同
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1‰
10.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 转让、转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 按所载金额 0.3‰ 技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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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如果是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
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 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 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 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就全 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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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企业与货运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载明运 输费用8万元(其中含装卸费0.5万元), 货运合同应纳印花税为多少?
【答案】货运合同应纳印花税=(8万元- 0.5万元)×0.5‰×10000=3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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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即保管费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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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9年1月,甲公司将闲置厂房出租给乙公司,合同约定 每月租金2500元,租期未定。签订合同时,预收租金5 000元,双方已按定额贴花。5月底合同解除,甲公司收到 乙公司补交租金7500元。甲公司5月份应补缴印花税 ( )。(2019年) A.7.5元 B.8元 C.9.5元 D.12.5元
(一)立合同人。 (二)立据人。 (三)立账簿人。 (四)领受人。 (五)使用人。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需要注意的是,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 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 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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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有( )。 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 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 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
【教学重点】印花税的特点、税目税率、应纳税 额的计算方法;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计算 方法。

CPA 《税法》 基础班 第十一章 印花税法和契税法111

CPA 《税法》  基础班 第十一章 印花税法和契税法111

CPA 税法基础班主讲老师:马兆瑞第十一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考情分析本章是税法考试中的非重点章。

题型多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偶尔会和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结合出在综合题中。

但分值不高,约为3—5分。

近三年题型题量分析本章的重点、难点1、征税范围;2、计税依据;3、应纳税额的计算;4、违章处理;5、税收优惠。

本章易错考点1、印花税(1)征税范围:(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2)应纳税额的计算①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加工承揽合同、借款合同)②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订立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以货易货的合同、股票交易、分包转包合同、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③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是否按期兑现,均应贴花(3)纳税人缴纳的印花税应记入“管理费”。

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再作为税金扣除。

2、契税(1)征税范围①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的纳契税②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契税③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纳契税④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抵债,获奖,预购方式,预付款方式的,均纳契税(2)计税依据①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时,计税依据以补交的土地出让费或土地收益作为计税依据②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法定继承人除外)应全额征契税(3)契税应记入土地使用权或房产的购置成本,而不记入“管理费”本章识记性的内容1、印花税(1)征税范围(2)税收优惠——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征免规定(3)违章处罚2、契税——税收优惠——企业改制重组中的契税政策本章主要内容一、印花税法(一)纳税义务人1、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

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

是指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过程中买卖双方的当事人。

3、立账簿人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所谓立账簿人,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领受人,是指领取或接受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注会税法-第十一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3)

注会税法-第十一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3)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第二节契税一、契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一)概念:契税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契税的特点1.契税属于财产转移税。

2.契税由财产承受人纳税。

二、契税征税对象(熟悉,能力等级2)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及房屋的买卖、赠与、交换。

某些特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也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赠与缴纳契税:(1)以房屋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以房产抵债的,过户时按照折价款缴纳契税。

【例题】居民甲某有四套住房,将第一套价值120万元的别墅折价给乙某抵偿了100万元的债务,假定采用3%的税率,则乙应纳契税1000000×3%=30000(元)(2006年考题中的一个步骤)(2)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企业,因未发生权属变化,不需办理房产变更手续,故免纳契税。

(3)买房者不论其购买目的是为了拆用材料还是为了得到旧房后翻建成新房,都要涉及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只要发生房屋权属变化,就要照章缴纳契税。

(4)某些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赠与而交纳契税的特殊规定还有: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 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 据;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 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 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 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的依据
【例题】
居民甲某有四套住房,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 别墅折价给乙某抵偿了100万元的债务;用市场 价值70万元的第二、三两套两室住房与丙某交换 一套四室住房,另取得丙某赠送价值12万元的小 轿车一辆;将第四套市场价值50万元的公寓房折 成股份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当地确定的契 税税率为3%,甲、乙、丙纳税契税的情况是 ( )。 A.甲不缴纳,乙30000元,丙3600元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缴纳 C.甲不缴纳,乙36000元,丙21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缴纳 【答案】A
三、 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1.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上 所记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 = 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以凭证件 数为计税依据,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印花税计税依据有两种:计税金额和凭 证件数。
税目、 二、 税目、税率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分为四大类13个税目 1. 购销合同2. 加工承揽合同3.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合同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 财产租 赁合同6. 货物运输合同7. 仓储保管合同8. 借 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9. 财产保险合同 10. 技术合同 11.产权转移书据 12.营业帐簿 13.权利、许可证照
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
契税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税率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动产的价格。依不动 产的转移方式、定价方法不同,契税计税 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 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 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 价格核定;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一个多税种章节,内容涉及2部税法,一个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印花税;另一个是转移境内土地、房屋权属,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契税。

本章的2个税法,在以往的税法考试教材中就涉及,其中印花税作为历年注会考试的比较重要章,题型除选择题、判断题之外,还出现在计算题、综合题;契税则为非重点章本章内容:第一节印花税法第二节契税法第一节印花税法一、印花税基本原理(一)概念: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二)特点:1.征税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纳税;4.多缴不退不抵。

二、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照所书立、使用、领受的应税凭证不同,又可分为以下六类: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一)立合同人。

指合同的当事人。

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二)立据人。

(三)立账簿人。

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四)领受人。

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五)使用人。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需要注意的是,对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有()。

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D.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答案】CD三、税目与税率【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201109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201109

印花税和契税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基本概念征税范围征税对象税目与税率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广税负从轻自行贴花纳税多缴不退不抵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配合和加强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有利于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有利于维护国家经济权益有利于配合对其他应纳税种的监督管理•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立合同人使用人立据人领受人立账簿人权利许可证照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计税依据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以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1)各类经济合同,以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收入或费用为计税依据。

(2)产权转移书据以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为计税依据。

(3)对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两项合计金额为计税依据。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甲方(某建设单位)与乙方(建筑公司)、丙方(建筑设计单位)签订了一份经济合同,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将建筑设计项目承包给丙方。

建筑总投资2,000万元,勘察设计费用200万元,请计算甲、乙、丙三方各自应缴纳的印花税额。

甲方:2000×0.03%+200×0.05%=0.7 万元乙方:2000×0.03%=0.6 万元丙方:200×0.05%=0.1 万元�某企业于2009年成立,领取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商标注册证各一件,资金账簿记载实收资本1350万元,新启用其他营业账簿8本,当年发生经济业务如下:�(1)4月初将一间门面房租给某商户,签订财产租赁合同,租期一年,合同记载年租金12万元,本年内租金收入9万元。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三、税目、税率
• (一)税目 • 共13个税目及计税依据 • 1、购销合同 • 包括订单,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 对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
售电合同按购销合同征收印花税。 •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
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 (三)立账簿人 • 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非营业账
簿不征税) • (四)领受人 • 权利、许可证照的领受 • (五)使用人 • 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
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 (六)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 2、加工承揽合同 • 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 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可不并入计税
金额(原材料应按购销合同另交印花税); • 由委托方提供辅助材料的金额,应并入计税金额。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 举例: •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甲公司提
• A.7.5元
B.8元
C.9.5元 D.12.5元
• 应补缴印花税=(5000+7500)×1‰-5=7.5元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 6、货物运输合同 • 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
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 7、仓储保管合同 • 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即保管费收入)。
方的加工费收入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 (委托加工的“原材料”不贴印花)
第11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 4、建筑安装合同 • 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 5、财产租赁合同 • 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 • 注意: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定的合同

第11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11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u 【答案】D u 【解析】施工企业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所签合
同,应根据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计载金额计算应 纳税额,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纳印花税= (6000+800)×0.3‰=2.04(万元)。
第11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u 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即租金收入)。注意两点:(1)税额不 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2)财产租赁合同 只是规定(月)天租金而不确定租期的, 先定额5元贴花,再结算时按实际补贴印花。
第11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u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勘 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 入)。
u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 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施工单位将 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 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 以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依 据计算应纳税额。
u 【答案】A u 【解析】根据印花税法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
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 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税票。
应补缴印花税=(5000+7500)×1‰-5=7.5(元)
第11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u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 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 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u 8.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即借款本金)。另: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 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为 计税依据计税贴花。 (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 (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 限额内随借随还,为避免加重借贷双方的负担,对这类合 同只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 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贴花。 (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 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 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 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4)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 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
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 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 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 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4)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
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 借款合同计税。
即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只就合同贴花;凡 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适 用的,其适用的单据应按规定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
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 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产权
财产所有权 商标专用权 专利权 专有技术 土地使用权
“财产所有权”转换数据的征税范围
经政府机关等级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 转移书据 企业股权转让所立书据 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应纳税额的计算
9、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费金额
10、技术合同: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 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单对合同 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应 按一定比例的报酬贴花。
11、产权转移书据:书据所载的金额
12、营业帐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 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 额
(2)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按辅助材料与加工费合计数, 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材 料金额不计税
应纳税额的计算
3、建设安装勘查设计合同: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租赁金额,税额不足一元的,按
一元贴花 6、货物运输合同:运输费,不包括货物金额、
10、运输合同 (1)对国内各种形式的货物联运,凡在起运地统

印花税和契税法

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主要内容:
❖印花税法 ❖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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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印花税法
一、印花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 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 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二)特点:1.征税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纳 税;4.多缴不退不抵。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印花税的项目有 ( )。
A.产品加工合同 B.法律咨询合同 C.技术开发合同 D.出版印刷合同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 印花税的有( )。
A.商品房销售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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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目与税率
❖ (一)税目
应税凭证类别
税目
税率形式
1.购销合同
按购销金额 0.3‰
2.加工承揽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 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 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 0.3‰
5.财产租赁合同
按租赁金额 1‰
一、合同或具有 6.货物运输合同
合同性质的凭 7.仓储保管合同
• (一)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 鉴定人。
• (二)立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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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立账簿人。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
• (四)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 (五)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 人是使用人。
•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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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凡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应 税凭证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 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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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P233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四大类共十三个税目。
第一类: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 10个: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 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 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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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 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 卸费和保险费等。
应纳印花税=(300 000+250 000)×0.5‰=275(元)
【例】某电子企业4月与某工厂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受托 加工一批专用电子部件。合同规定,电子企业提供价值85 万元的原辅料,另收加工费20万元;
应纳税额 = (850 0000×0.3‰+200 0000×0.5‰) =255+100=355(元)
【答案】D
【解析】施工企业将承包工程分包或转包所签合同,应根 据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计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该建筑公 司此项业务应纳印花税
=(6000+800)×0.3‰=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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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 金收入)。注意两点:
(1)不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
【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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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率 印花税税率最高税率是最低税率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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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纳税额计算
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上所 记载的金额,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计税依据为凭证件数, 计税公式为:
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5元)
(5)营业帐簿分为记载资金的帐簿和其他帐 簿.
(6)权利、许可证照仅包括“四证一照”:政府 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 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P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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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题 】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 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
A.商品房销售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Stamp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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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花税基本原理
•(一)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
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印花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广;2.税 负从轻;3.自行贴花纳税;4.多缴不退不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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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印花税的纳税人
(2)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月)天租金而不确 定租期的,先定额5元贴花,再结算时按实际补贴 印花。 P246(六)
【例】 A公司向B汽车运输公司租入5辆载重汽车, 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5辆载重汽车的总价值为 240万元,租期3个月,租金合计为12.8万元。则 A公司应缴印花税额?
租赁合同以租赁金额为计税依据,应纳印花税 = 128 000×1‰ = 128(元)
(3)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 属于技术咨询,不贴印花。(P233)
(4)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 专有技术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 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 不动产登记表都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 (P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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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要注意区分技术合同和产权转移 书据中与专利有关的项目,二者适用税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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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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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如果是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凡在合 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 “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 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加工费 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应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 同”计税贴花。
第二类:产权转移书据: (税目11)
第三类:营业账簿: (税目12)
第四类:权利、许可证照: (税目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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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同合同、凭证的项目范围的差异:
(1)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书刊、音 像制品的应税凭证如订购单、订数单等属于购销 合同。(P233)
(2)融资租赁合同属于借款合同,不属于财产 租赁合同。(P233)
印花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 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各类行政(机关、 部队)和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包括:
(一)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包括合同的担保 人、证人、鉴定人。
(二)立据人: (三)立账簿人: (四)领受人: (五)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 税凭证的纳税人。 (六)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如果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金额的,原材料不计税 ,受托 方将加工费和辅料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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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 价值30万元的辅助材料并收取加工费25万元,乙公司提 供价值100万元的原材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
加工承揽合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为受托方收取的加工 费和提供的辅助材料金额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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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 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 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 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 )。
A.1.785万元 B.1.80万元 C.2.025万元 D.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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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勘察、 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 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转包给 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应 以新的分包合同或转包合同所载金额为依据计算 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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