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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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讲课稿
以前对咱们城管大队了解的比较少,这次和葛队长一交流才感受到咱们的工作是多么的“庞杂”,大的如依法拆除违章建筑物,小的如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及乱丢瓜果皮核、烟头、口香糖等,现在最常见的如整治散发、张贴小广告,清理“无照商贩”,甚至井盖丢失、夜间施工扰民等,都是城管的职责与任务。
这是葛队给我的一本《城市管理法规汇编》,也是咱们的执法依据,它包括《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51部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政府规章。涉及范围之广,从城容环境到城市节水、违法停车、毁坏绿地、施工现场扬尘和遗洒等各种事情,都在咱们的管辖范围内。
多、杂、细、碎是城管工作的特点。如果把咱们的县城比作一个大家庭,那么城管就是这个县城的“家庭主妇”,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做好这个“家庭主妇”呢?
俗话说:“打铁先要身硬”。作为执法人员首先要求我们自身要有过硬的法律水平。而行政处罚法是《城市管理法规汇编》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今天我们着重学习一下这部法律。
一、行政处罚概述
(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的概念
行政处罚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对实施违反行政管理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且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进行的行政法律制裁。
(二)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1、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行政处罚法定原则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定权限内依据法定程序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2、行政处罚公正、公开原则
首先公正是指行政处罚应当具有公正性。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行政处罚应当合法。其二,行政处罚应当适当。
其次,公开是指行政处罚应当公开。要求:1、设定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要公布;
2、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要表明自己的身份;
3、在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要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和依据,必须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4、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时必须举行听证,而听证原则上必须公开举行;
5、行政处罚决定书要公开送达等等。
3、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能给予两次以上的罚款。就是说同一个违法行为,依法可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如果一个行政机关给予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就不得再次实施罚款。
4、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要注意说服教育,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实现制裁与教育双重功能。
5、保障权利的原则
行政处罚法还赋予当事人九种程序性权利:1、知情权;2、陈述权;3、申辩权;4、听证申请权;5、申请回避权;6、申请行政复议权;7、提起行政诉讼权;8、行政赔偿请求权;
9、拒绝交纳权等。
6、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7、行政处罚不得以罚代刑原则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8、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9、行政处罚权分离原则
(1)行政处罚设定权与行政处罚实施权分离。
(2)行政违法调查权与行政处罚决定权分离。
(3)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10、行政处罚监督原则
行政执法监督来自于以下几方面监督:一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来自于专门机关的监督。如审计、物价、监察;三是来自于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四是来自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五是来自于新闻媒体的监督;六是来自于检查院、法院的司法监督。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行政处罚裁量情节
1、不予处罚情节
不予处罚情节,是指据以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的特定情形,它是一种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裁量情节。《行政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处罚:
①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即14周岁。
②精神失常。
③超过追诉时效。(2年)
④同时具备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三种情形。
2、从轻处罚情节
从轻处罚情节,是指据以对违法行为人从轻处罚的具体情节,它是一种有利于违法行为人的裁量情节。
①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②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③受他人胁迫实施违法行为的。
④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⑤其他依法应于从轻行政处罚的。
3、减轻处罚情节
减轻处罚情节,是指据以对违法行为人减轻处罚的具体情形。它也是一种有利于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裁量情节。
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幅度的最低限度以下给予处罚。应当注意的是,减轻处罚也不是无限制的,应当在法定最低限与免除处罚之间选择处罚。《行政处罚法》对减轻处罚的适用情形与从轻处罚的几乎相同。
4、从重处罚情节
从重处罚情节,是指据以对违法行为人从重处罚的具体情形。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重实施行政处罚:
(1)危害社会管理秩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末改正的;
(2)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3)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力,其违法行为呈持续状态的;
(4)拒绝、阻碍或者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的。
四、行政处罚决定程序
行政处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顺序等。
(一)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对案情简单清楚,处罚较轻的行政违法行为当场给予处罚所采用的程序。
l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适用简易程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第二,案情简单、违法事实确凿。
2、简易(当场)处罚程序步骤
第一,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第二,口头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根据。
第三,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四,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六,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七,对当场处罚程序的法律救济。
(二)—般程序
一般程序又称普通处罚程序,是指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最基本的程序。
1、一般程序的适用范围
除以上规定的简易程序以外,其他行政处罚应适用一般程序。
2、步骤:1、:登记立案润查取证:填写立案审批表。2、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笔录、询问笔录、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辩解。3 、做出处罚决定: ( l )办案执法人员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处罚意见,填写处罚审批表; ( 2 )按有关审批机构批准的处罚意见填写处罚决定书。 4 、送达: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5 、执行督促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旅行处罚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可采取下列措施:(1)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 2 )将扣押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 3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 案卷归档:填写结案报告,存入档案。
(三)听证程序
1、听证的概念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之前以特定方式听取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允许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与执法人员进行质证的程序。
2、听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