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分局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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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国家税务局考勤制度

将乐县国家税务局考勤制度

将乐县国家税务局考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纪律意识,规范考勤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对考勤制度进一步修订和规范,具体规定如下:一、考勤规定(一)全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签到、签退,不得代签。

如遇因公出差、开会、下乡、下企业等公务活动,应事先在考勤系统上办理好有关手续。

各类请假除在考勤系统上操作外还必须事前进行书面审批,审批完毕后,请假审批单报人教科备案。

(二)上班签到、签退刷卡时应认真操作,凡发现没有本人图像的刷卡(故障除外),或他人代刷卡的,均作处理。

(三)上班时间外出,需要在各科室的去向登记簿上记录,以便查岗。

二、假期规定(一)探亲假: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满一年且父母或配偶不在本地工作的,可享受探亲假(见习期下半年期满的,须自下一年度开始享受探亲假待遇)。

已婚干部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探望父母(或养父母)任选一方,四年一次,假期20天,父母和配偶同居一地的,只享受一次。

未婚干部探望父母(或养父母)任选一方,每年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的,经领导批准,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探亲时间指团聚时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往返时间视途另行给假。

(二)婚假:工作人员男女双方结婚属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者)可享受15天的婚假;未达晚婚年龄结婚的,经批准的可给予婚假3天;一方在外地而前往结婚者,往返路程所需时间另给。

(三)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及自幼扶养人死亡时,经批准给予3天丧假;在外地办丧事的,往返路程所需时间另给。

(四)生育假:按正常婚龄生育的妇女,其产假为9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女方产假为135天,男方照顾假为7天。

晚育且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二胎的,其产假为56天。

婴儿一周岁内,女工每天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时间可合并使用。

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的,其见习期应相应延长。

(五)公休假:工作人员从转正定级的下一年度开始,可享受休假的时间分别为: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6天;满10年至20年的休假10天;满21年以上的休假15天。

国税考勤制度

国税考勤制度

国税考勤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考勤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员工的出勤行为,保障国税系统的高效运转。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促进国税系统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全体国家税务系统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合同工以及临时工。

三、考勤时间规定1. 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5:00,中午休息时间为12:00至14:00。

2. 员工应提前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3. 下班时间到后,员工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四、考勤记录方式1. 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打卡记录,员工每日上下班需通过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打卡。

2. 如遇电子考勤系统故障,应使用手工签到表进行签到,并由部门负责人监督确认。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1. 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早退15分钟以上视为迟到或早退,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5%。

2. 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无故缺勤一整天,按旷工一天处理。

3. 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将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六、请假规定1. 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

2. 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

3. 年假、婚假、丧假等特殊假期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加班规定1. 根据工作需要,经部门领导批准,员工可能需要加班。

2. 加班时间应予以记录,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八、出差规定1. 出差需提前报批,并按照出差审批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2. 出差期间的考勤按照实际出差时间记录,不计入日常考勤。

九、考核与奖惩1. 考勤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对于连续三个月考勤记录良好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

3.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附则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税务局考勤纪律管理办法

税务局考勤纪律管理办法

福泉市国家税务局考勤纪律管理办法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考勤纪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行考勤管理的目的:通过考勤管理,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工作秩序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福泉国税整体形象。

第二条考勤管理的范围:全局干部职工。

出勤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第三条考勤管理实行上班签到制度,上午上班签到有效时限8:00至8:30,8:30至9:00签到为迟到,9:00后签到为旷工,下午上班签到有效时限14:00至14:30,14:30至15:00签到为迟到,15:00后签到为旷工。

第四条市局机关、稽查局、金山税务分局的考勤由各部门按周轮流负责考勤监督;马场坪税务分局、牛场税务分局由分局长负责考勤监督。

第五条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一视同仁,不徇私情,未按制度执行或徇私舞弊的,发现1人次扣款20元。

第六条所有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自觉坚守工作岗位,有事、有病(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必须在事前请假。

第七条对迟到、事假、旷工等行为实行经济处罚。

每月第一次迟到不扣款,第二次迟到扣款10元,第三次迟到扣款20元,依此类推;事假每天扣款10元(公休假不扣款);旷工一天扣款50元。

全月累计迟到6次以上(含6次)、事假7天以上(含7天)、旷工2天以上(含2天)的,取消当月的岗位补贴。

全年迟到累计30次以上(含30次)、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含1个月)、病假累计1个半月以上(含1个半月)、旷工累计5天以上(含5天)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的优秀评比。

全年迟到累计60次以上(含60次)、事假3个月以上(含3个月)、病假6个月以上(含6个月)、连续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的不享受当年奖金和岗位补贴。

第八条一般干部(含部门副职)请假3天以内(含3天)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告知市局分管领导,3天以上的由市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告知市局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请假,经市局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局主要领导批准;市局班子成员副职请假,由市局主要领导批准。

地税考勤管理制度

地税考勤管理制度

地税考勤管理制度为加强和推进县局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政务秩序,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___公务员法》和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第二条工作是县局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内容,是干部职工年度、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章不循,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县局集中管理和科室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工作考勤管理的对象为县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建立和完善县局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台账,按月对工作考勤管理进行公示;各科室负责建立和完善本科室干部职工工作考勤管理台账,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按月传递至局办公室;监察考评科负责对干部职工工作考勤管理有关情况进行督办和通报。

第五条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双休日外,均为工作日。

县局干部职工上、下午上班实行登记签到,不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迟到;因公、参加会议、外出学习等未进行签到的,事前应由其本人填写《出勤证明》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局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视同旷工。

第六条每月终了,各科室负责人必须对本科室综合岗归集的《月度工作考勤情况统计表》进行审核确认,签字认可后于次月5日内报县局分管领导审签后传递至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严禁在工作时间内闲聊、下棋、打牌、擅自串岗离岗,逛大街、办私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事项。

要严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办公、优质服务;要注重仪表整洁,办税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一律着装上岗,其他人员按规定要求着装。

第八条因工作需要的,由科室填写《加班申请表》,载明加班人员姓名、加班时间、工作内容等事项,经科长签字认可后报县局分管领导批准。

并将批准通知交办公室人事教育岗统计汇总。

第九条加班由科室(局)安排调休。

第十条对特殊岗位确需加班,且不能安排调休的,由科室提出申请,经县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可按规定计发定额加班补助。

第十一条出差按照《请示报告制度》,履行报批手续。

地方税务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地方税务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地方税务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地方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考勤要求、休假制度、请假流程和假期福利等。

第四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监管,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意识,严禁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

第五条员工在享受休假权利时,应当按规定提前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有权利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七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建立考勤系统,对员工的上下班时间进行记录和统计,以确保正常工作的进行。

第八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到达并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串岗或旷工。

第十条对于迟到、早退等不正常考勤行为,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扣款或记过等处理。

第十一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做好员工考勤记录的保存和归档工作,以备需要时进行查阅。

第三章休假管理第十二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制定完善的休假制度,包括年休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

第十三条员工享有带薪年休假权利,年度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工龄长短有所差异,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探亲假、病假、事假等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总天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年度休假天数。

第十五条员工如需要休假,应当提前向直接主管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加必要的证明材料,经确认后方可安排休假。

第十六条在休假期间,员工应当遵守休假期间的纪律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七条地方税务机关应当及时核准员工的休假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福利和待遇,确保员工的权益。

第四章请假流程第十九条直接主管收到请假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批准,并及时将批准结果通知员工。

第二十条如果请假期间有变动或延期,员工应当及时与直接主管进行沟通并提出相关的调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根据不同的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地方税务机关应当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如带薪病假、扣薪事假等。

税务局干部考勤规章制度

税务局干部考勤规章制度

税务局干部考勤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秩序进一步规范考勤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干部考勤是年度考核、评奖、晋升和推选先进工作者的重要依据必须严肃对待做到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第三条考勤对象:x县国家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第四条各单位干部、职工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㈠考勤要专人负责、每日记录各单位必须将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的《月考勤汇总表》、《未考勤刷卡说明表》、请假条及其他证明资料(如:病历证明)在次月5日前上报县局人监科㈡干部职工每天上、下班以及值班到岗均需打卡(除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中途不得擅自离开岗位㈢执行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的国家机关上下班时间(下称规定时间)1、迟到: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2、早退:比规定下班时间早走㈣干部职工应亲自打卡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打卡受托人按违纪处理委托人作旷工处理第五条事假干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休息日和其他假期内安排处理的可请事假但必须严格控制干部请假时间㈠副科以上中层干部由分管副局长、局长审批;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一般干部3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超过规定时间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经县局领导(下同)批准才能离开岗位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两天内必须补办手续并经县局认可否则作旷工处理第六条病假干部因病不能坚持上班可请病假㈠请病假一律由医院出具证明就诊或病假3天之内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超过3天审批手续参照事假审批权限执行㈡除急病外病假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岗位视作旷工㈢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第七条婚假㈠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并按规定手续批准登记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㈡男、女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并按规定手续批准登记结婚的可请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如配偶在外地需要在外地结婚者另给往返路程时间㈢探亲假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㈣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㈤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㈥婚假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经县局批准才能离开岗位第八条丧假㈠直系亲属、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可请丧假3天㈡需到外地料理前款所指丧事的往返路程时间另加第九条产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其产假假期按下列情况确定:㈠正常分娩者产假90天其中产前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之内㈡提前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计算难产或双胞胎的增加产假15天㈢妊娠不满3个月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产假2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产假50天;7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㈣符合计划生育条件怀孕的女干部工作时间进行产前检查视为出勤㈤女方晚婚晚育男同志可享受护理假5天如属难产的男同志可请护理假7天㈥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干部未采取节育措施(采取措施又怀孕流产的由妇产科证明除外)造成引、流产的视作病假处理对抚育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干部、职工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为三十分钟也可将两次哺乳时间合并使用双生以上者的哺乳时间按每多生一胎增三十分钟计算往返时间另加第十条年休假㈠年休假的假期⑴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⑵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天;⑶参加工作时间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⑷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⑸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不再(或减半)享受年休假:⑴上年考核不称职(不合格);⑵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⑶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⑷当年病、事假相加超过40天;⑸当年产假超过90天的;⑹符合享受探亲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其年休假时间减半;⑺当年享受了年休假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上述⑵⑶⑷⑸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㈢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当年年休假当年享受不能跨年使用㈣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假日如年休假分段使用时不遇公休假日的其享受年休假假期中包含公休假日的天数㈤年休假先由干部事前提出休假申请由所在单位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安排休假并报人监科备案第十一条探亲假㈠父母在外地的(指x市以外的)未婚干部每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如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假或者干部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假期为45天㈡父母在外地的(指x市以外的)已婚干部每四周年可探亲一次假期为20天;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即可探亲结婚当年已探过父母的四年从下一年开始计算㈢夫妻分居两地(按行政区划不属同一县的)每年可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㈣在当年因其他事情已经和家属团聚过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探亲待遇㈤当年享受年休假的探亲假减半。

地方税务局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doc

地方税务局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doc

地方税务局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市地方税务局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程序,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在**市地方税务局机关工作的全体人员。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勤奋工作,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在公务时间内擅离职守。

二、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履行请休假手续:(一)主要领导请假、休假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局有关领导干部外出报备管理规定办理。

局领导、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请事假、病假、公休假的,一律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条报办公室备查。

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向主要领导电话或短信请假,经主要领导同意,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二)机关各科室副科长及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病假、公休假半天以内的报科长审批;半天以上的报分管领导审批,请假条均交办公室备查。

因特殊情况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应向分管领导电话或短信请假,批准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三、婚、丧、产、探亲请假,请假条由政治部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再交办公室备查。

工作人员因病需要请假,且病假超过一周的,应出具有关医院诊断证明,请假条由政治部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交办公室备查,并安排好本人工作后方可离岗。

四、实行电子门禁系统管理日常考勤,次月5日内由办公室会同信息中心对门禁系统产生的信息汇总后进行通报。

因公务原因未按时刷卡的,凭分管领导签批的核实证明报办公室核销。

考勤通报由办公室转政治部,便于考勤结果运用。

五、电子门禁系统刷卡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上班刷卡时间晚于规定时间的,视为迟到;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的,视为缺勤。

下班刷卡时间早于规定时间的,视为早退;早于规定时间10分钟以上的,视为缺勤。

凡每月迟到累计超过3次者,计1次缺勤;每月迟到累计超过5次者或缺勤超过2次者,由分管领导予以训诫谈话。

税务考勤管理制度

税务考勤管理制度

税务考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税务人员的考勤管理,规范税务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纳税机关及其所属各级部门的全体税务人员。

三、考勤管理原则1. 依法依规。

税务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纳税机关有关规定履行考勤制度,遵纪守法。

2. 严格执行。

税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考勤时间和考勤方式认真履行考勤管理义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未到。

3. 公开透明。

纳税机关应及时公布考勤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确保考勤管理工作公开透明。

4. 严格执法。

纳税机关应建立考勤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四、考勤登记1. 税务人员每月应按规定的考勤班制,填写个人考勤表,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给考勤管理部门。

2. 考勤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对考勤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 税务人员应如实登记每日的上下班时间及请假情况,不得造假或篡改。

五、考勤管理要求1. 准时上班。

税务人员应按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2. 严格请假。

如有请假需求,应提前填写请假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请假,未经批准不得请假。

3. 加班管理。

如有需要加班的情况,应填写加班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班,同时应记录加班时长。

4. 外勤管理。

税务人员如需外勤工作,应填写外勤登记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勤,外勤期间也应遵守考勤规定。

六、考勤记录1. 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不得篡改、伪造。

2. 每月底,税务人员应将考勤表报送给人事部门,进行考勤核算。

3. 考勤记录由纳税机关人事部门保存,作为个人工资核算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七、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税务人员,纳税机关将按照纪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

2. 对于恶意造假、串通作弊等恶劣行为,涉嫌违法的,将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八、制度管理1. 纳税机关应设立考勤管理委员会,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审定、调整及监督。

2. 纳税机关应定期对考勤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及完善,并及时公布相关调整。

税务局干部考勤制度

税务局干部考勤制度

税务局干部考勤制度2023-10-27•制度总则•考勤制度细则•奖惩规定•附则及解释权•相关表格和附件目录01制度总则目的确保税务局干部按时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意义加强干部的时间管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考勤制度的目的和意义考勤制度的管理范围和对象范围税务局全体干部,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

对象考勤制度适用于所有税务局干部,包括领导班子成员。

考勤制度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要求干部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因公出差、病假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干部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02考勤制度细则干部职工应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都会被严格管理。

加班安排如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和备案。

上班时间考勤时间规定VS考勤方式及要求打卡制度税务局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干部职工上下班时应在规定的考勤机上打卡。

外出报告如因公出差、开会、参加培训等活动,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外出事由、时间等信息。

请假审批及手续办理事假审批干部职工因私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请假事由、时间等信息,经审批后方可请假。

病假审批如因病不能上班,需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假期余数管理干部职工的假期余额应进行累计,并按照规定进行休假或调休。

03奖惩规定03奖励程序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名、审核、公示、批准等环节。

奖励规定01奖励种类包括通报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等。

02奖励标准根据干部的出勤情况、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评定,标准应当明确、客观、公正。

包括警告、通报批评、扣工资、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处罚种类应当明确、客观、公正,根据干部的违纪程度、工作失职等情况综合评定。

处罚标准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调查、取证、审核、决定等环节。

处罚程序处罚规定应当明确奖惩的执行机构,一般由人事部门负责。

XXX地税局考勤管理办法

XXX地税局考勤管理办法

XXX 地税局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机关求真务实、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根据国家、XXX人民政府和XXX地方税务局有关规定,结合XXX地税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修订本办法。

本办法包括劳动纪律、考勤管理和监督、违规处罚及考勤纪律等。

第二条考勤管理对象为XXX 地方税务局全体干部职工。

第三条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考勤以科室为单位进行,实行科室负责制,科室领导为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人事教育监察科负责考勤汇总、督促检查,办公室负责兑现工资津贴政策,考勤资料由人事教育监察科按年度留存。

第四条考勤结果同基本工资和误餐补助(上岗津贴)3600元/年、目标管理考核奖12000 元/年、津补贴(其中:生活性补贴占60%、工作性津贴占40% )、上级一次性超收任务奖励及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等挂钩。

考勤结果也将作为个人年度考核定等、评选先进科室依据之一。

1. 生活性补贴比照工资的有关政策执行。

每月与考勤挂钩基数为津补贴X60%2. 误餐补助(上岗津贴)、工作性津贴、目标管理考核奖每月与考勤挂钩基数为:误餐补助(上岗津贴)3600 元/12=300元/月,工作性补贴21000元/12 M0%=700元/月,目标管理考核奖12000 元/12=1000 元/月,合计2000 元/月。

每日扣发误餐补助(上岗津贴)、工作性补贴、目标管理考核奖标准为2000 元/22天=90 元/日。

3. 上级一次性超收任务奖励按照职工年度实际出勤天数计发。

4. 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按照规定的标准、范围和各类假期要求计发。

第五条局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六条上下班纪律(一)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规定,做到按时上班、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二)上班规定时间内未到者为迟到,下班规定时间之前不在岗的为早退(另行通知的时间等特殊情况除外)。

税务部门考勤管理制度

税务部门考勤管理制度

税务部门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税务部门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国家税收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通过规范考勤管理,确保全体员工按时到岗,认真履职,树立良好的税务形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税务部门全体在编在职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工作,周六、周日休息。

2. 工作时间安排: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中午休息2.5小时。

3. 季节性工作时间调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节假日安排,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对工作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4. 特殊情况工作时间调整:因工作需要,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税务部门负责人提出,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 值班安排:税务部门设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处理紧急事务,确保税务工作正常运行。

6. 加班规定:因工作需要,需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加班的,应提前向税务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调休或加班费。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税务部门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作为出勤的依据。

(2)签到方式:采用电子签到系统,员工需使用本人账号进行签到。

(3)签到地点:税务部门指定的签到区域。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8:50-9:10,下午签到时间:13:50-14:10。

(3)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1个工作日内补签。

(2)补签需提供外出公干的证明材料,经直接上级审核确认后,由考勤管理员进行补签操作。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未签到后的1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原因。

(2)经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可由考勤管理员进行补签操作,但需扣除当月绩效奖金的10%作为惩罚。

税务规范考勤管理制度

税务规范考勤管理制度

税务 规范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税务部门工作纪律,规范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税务系统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税务部门全体在职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为:-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晚上:如需加班,根据工作需要,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2.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加班,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并报备。

3. 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 员工每日需通过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工号密码登录等。

- 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签到。

- 签到记录将作为员工出勤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 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 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8:30至9:00,下班签到时间为下午17:00至17:30。

- 员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签到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返回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

- 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报告,应在返回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说明,并经直接上级确认后,考勤管理员进行考勤调整。

4、忘记签到处理- 员工如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第一时间补签,并书面说明原因,经直接上级确认后,考勤管理员进行记录。

- 忘记签到补签不得超过两次,连续两次及以上忘记签到,将按迟到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 考勤管理员负责维护考勤系统,及时处理考勤异常情况,每月汇总考勤数据,提供给人力资源部门。

日常考勤管理制度税务

日常考勤管理制度税务

日常考勤管理制度税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和记录,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态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对员工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影响员工的奖惩、晋升、加薪等。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公司规定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休时间。

第六条公司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上班应当在指定位置打卡,下班时同样需在指定位置打卡。

第七条员工在上班期间需保持手机处于静音或振动状态,并且不得私自使用手机进行私人事务。

第八条员工请假应提前至少一天向所在部门主管请假并填写假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缺勤。

第九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参加公司举办的各类会议、培训等活动,不得迟到和早退。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聚众嬉闹,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和记录。

第十二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员工的考勤数据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员工的考勤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四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保护员工的考勤数据的安全性,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十五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考勤纪律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考勤制度的认识和执行。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表现优异、无违纪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其考勤记录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七条对于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或其他违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十八条员工如果连续多次迟到或早退,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甚至开除等处理。

第十九条员工有权就自己的考勤情况向公司提出申诉,公司将对其进行调查并给予处理结果。

县地方税务局考勤制度.doc

县地方税务局考勤制度.doc

县地方税务局考勤制度县地方税务局考勤制度为增强全体人员的组织观念、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实现从严治队更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公务员法》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范围:所有在岗在册工作人员。

二、考勤办法:实行考勤签到制县局实行考勤指纹机考勤。

具体考勤时间为:冬季上午::下午::夏季上午::下午::。

各税务所、征管分局、稽查局的考勤时间参照县局执行。

三、考勤要求: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先请假不得弄虚作假。

四请假审批权限:、局机关各科室人员请假两天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各税务所人员请假两天内有单位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五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局长批准。

各所、分局、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均须主管领导批准。

三天以上须经局长批准。

五、请假规定:、请假(事假)应在工作允许的情况下有请假人填写请假条说明事由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不及时销假视同旷工。

、因故需延长假期的应办理续假手续对于请假外出不能如期返回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回单位后补办手续未经领导批准未按期上班者视同旷工。

、职工因病需休息时应持医院证明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急症除外)否则是同事假。

、职工本人长期有病住院超过一月者从第二月开始停发征收津贴、奖金、下乡补助(因公除外)直系亲属有病需护理者经领导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六、特殊情况事假:、婚假:本人结婚婚假为天。

父母为儿女操办婚事视为事假。

符合国家晚婚条件(为男女双方按法定结婚年龄个推迟三年)的婚假为天。

、事假:直系亲属病故假期为天。

、产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符合晚婚、晚育年龄计生部门发给准生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可享受个月假期。

其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七、违纪处罚标准、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天(特殊情况除外)超过天以上者每天扣款元。

、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天以上的的,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视同矿工按违反工作纪律处理。

最新-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 精品

最新-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 精品

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考勤制度一考勤由分局长室负责,建立考勤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汇总,由***负责整理与装订并报送人教科。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未驻乡干部每天上午800前到分局长室签到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代签到者扣代签人1分。

三、临时性请假须向分局长申请,由局长决定批准与否和替换人员,擅自外出每次扣2分以查岗或组长报告为准。

四、事假三天以内必须写出局面请假条,由分局长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报县局人教科批准,擅自旷工一天扣5分。

五、县局、分局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时间一律不允许缺席特殊情况除外,每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管理,使办税服务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纳税人来大厅办理有关纳税事宜,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

二、纳税大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厅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干净的座位、必备的纸笔。

三、大厅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中途有事请假需向局长说明,一天以上需凭请假条向分局长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工作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听音乐吃零食及早餐,不得串岗,不准大声喧哗,必须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五、服务大厅实行卫生责任制,坚持一天一扫,专人负责,每周五下午500进行全面清扫。

六、大厅必须设立来电登记薄和意见箱,电话记录由胡蓉管理,不准乱打与联系工作无关的电话,接来客电话要做到文明礼貌、用语礼貌。

七、大厅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一律着装。

八、大厅服务人员应遵守县局有关税收操作程序,爱护好一切办公用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离开时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财务经费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和执行《会计法》,加强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收入及时入帐,支出严格审批。

二、规范会计凭证,支付款项时,取得的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以上的签字,缺一不为合法凭证,会计有权拒付。

税务局干部考勤制度

税务局干部考勤制度

税务局干部考勤制度背景税务局作为国家重要的财政管理机构之一,其干部是执掌税收征管以及监管的关键力量,其办公效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和个人的税务纳税情况。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制度对税务局的管理和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目的本文旨在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税务局干部考勤制度,通过规范、激励干部工作,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税务服务的需求,保证税务工作的有效实施。

考勤制度员工签到税务局干部需在每天上班前到达办公室,进行签到,签到方式为通过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考勤。

在签到时应该准确填写有关打卡信息,包括上班时间、考勤机编号和个人信息等。

加班记录税务局干部需要在完成正常工作后进行额外的工作,这类工作为加班离不开的一部分。

因此,加班记录也非常重要。

干部需在加班时,在考勤系统内进行打卡,以此记录加班时间和加班内容。

同时,干部的上级领导应该审批加班申请,避免干部超过工作时限。

请假管理干部请假需通过考勤系统或直接向上级领导提出请假申请,申请需提前至少一天,领导需要批准后方可休假。

在请假时需要说明具体时间、请假事由和请假方式。

请假后需向其他干部和机构通报,以方便人员调整和替代。

迟到早退管理干部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前到达办公室或提前离开,均被视为迟到和早退,其考勤记录将被认定为迟到和早退记录。

干部应在考勤系统上填写迟到或早退的原因,工作上的事情应该优先考虑。

奖惩制度为了激励干部认真履行考勤制度,增强干部对规章制度遵守的信念,税务局对干部的考勤表现进行奖惩处理。

具体如下:•优秀:干部能够遵守考勤规定,按时按量完成任务,工作效率高,记录得分高的,将被认定为考勤优秀员工。

•得分一般:干部未按时上班、未按时完成任务或工作着力未达到预期标准的,将被认定为考勤一般员工。

•不合格:干部未遵守考勤规定,疏于工作,效率低下的,将被认定为考勤不合格员工。

考勤评分计划为一年一度,总评分为100分。

税务局将在每月底公布考勤表现,记录得分不合格的干部将面临惩罚,如降职、调整职位、扣减工资或免职等。

地税人员考勤制度

地税人员考勤制度

地税人员考勤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税队伍建设,提高地税人员工作效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全体地税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和合同制人员。

第三条地税人员考勤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考勤结果真实反映地税人员的工作状况。

第四条各级地税机关应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本机关考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考勤内容第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请假、加班、出差等。

第六条出勤:地税人员应按时到岗,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迟到:地税人员迟到10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超过10分钟,按旷工半天计算。

每月迟到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3次按每次半天扣除当月奖金。

第八条早退:地税人员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未经领导批准,按早退处理。

每月早退次数不超过3次,超过3次按每次半天扣除当月奖金。

第九条请假:地税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提前向领导请假,并填写请假条。

请假半天以内,不扣除奖金;请假超过半天,按实际请假时间扣除相应奖金。

第十条加班:地税人员加班应提前向领导申请,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加班时间按实际加班小时计算,加班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十一条出差:地税人员出差应按照上级安排,提前准备好出差所需材料。

出差期间,按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工资。

三、考勤管理第十二条地税机关应建立考勤档案,详细记录地税人员的考勤情况。

第十三条考勤记录应由地税人员本人签字确认,每月进行一次公示,接受全体地税人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地税人员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考勤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考勤管理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十五条考勤结果作为地税人员年度考核、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罚则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1. 伪造、篡改、隐瞒考勤信息的;2. 不按照规定履行考勤职责的;3. 泄露考勤秘密的;4. 其他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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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分局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分局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签到考勤方法。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相关负责人同
意。

第四条考勤总负责人由分局长担任,实行轮流值班制度。

值班负责人每天提前五分钟到岗,延迟五分钟退
岗,认真考勤,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如实
记录考勤状况,次日上交分局保存,作为分局本月
考勤考核依据。

如有特殊情况,值班负责人由分局
长另行安排。

第五条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局长批准,3天(含3天)以上的,报上一级领
导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对旷工行为处理具体按县局相关制度执行。

第七条上班时间禁止外出办私事等,未经分局长批准,中途离岗30分钟,当天按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迟到3小时、早退3小时,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分局领导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分局上下班时间规定,按照县局上下班时间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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