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法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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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的知识点

国际投资法的知识点

国际投资法的知识点
国际投资法是一种以国家间双边投资协议和多边投资协定为基础的投资法律,其主要目的是保护进行境外投资的投资者,有效地采取措施来抑制各方之间可能存在的不公平竞争。

1. 监管和管制:当投资者进行境外投资时,国际投资法规定了对投资者需要遵守的法律和相关规定,以确保投资的安全性。

2. 投资平等:根据国际投资法,投资者应得到国家同等的投资权利和义务,而不受国家的歧视性待遇。

3. 债权人的权利:国际投资法保障投资者的债权,即投资者有权要求债务人按时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投资者有权向当地法院起诉。

4. 企业行为:国际投资法明确规定,企业在国家或地区之间运营时,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5. 投资禁止:国际投资法规定了投资者不能投资的行业,例如,投资者不得投资武器、毒品等禁止行业。

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

名词解释①特许协议:又称经济开发协议,指一个国家同外国私人投资者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用于公用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基于一定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②吸收分并:又称兼并,即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

③投资合同:指投资各方为实现特定投资的目的而缔结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④保护伞条款:缔约方须遵守其对缔约他方投资者(及其投资)所承担的任何义务或承诺。

⑤国家豁免:也称国家主权豁免或国家管辖豁免.国家豁免泛指一国的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的管辖,即非经一国同意,该国的行为免受所在国法院的审判,其财产免受所在国法院扣押和强制执行。

⑥相对主义:⑦绝对主义:⑧外汇管制:指一个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对本国的外汇买卖、国际结算、资本移动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⑨稳定条款:指一国通过合同或立法条款,向外国私人投资者作出承诺,保证外国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致因该国法律或政策的变动而收到不利影响。

⑩国际投资法:指调整国际间私人主体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艰难条款简答:1.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作用:①为没有国内投资担保机构的资本输出国提供了一个投资担保机构②便于承保不同国际的投资者投资于同一项目的投资③担保的投资更具发展性质④“机构”作为一个政府间的国际组织,比作为实现一国对外经济政策的工具的国内投资担保机构,更加有利于消除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猜疑,促进两者的合作⑤为资本输出国与资本输入提供了一个交换意见的场所。

2. 用尽当地救济规则主要内容:收到东道国侵害的外国人在未用尽东道国法律对其仍然适用的所有救济手段之前,其本国政府不得行使外交保护权追究东道国的国际责任。

依据理由主要是①在国外的公民被认为是已了解并应了解当地法律所规定的救济方法②一国既然享有主权与独立权,在其法庭能够公平裁判的前提下,当然有理由可以要求他国不予干涉;③侵害国政府必须获有机会按照其自己通常的方法对受害人予以公正救济,从而避免任何产生国际争执的可能;④如果侵害是由个人或下级官员所作,为确定侵权行为或拒绝司法是该国家的故意行为,用尽当地救济是必要的;⑤即令是国家的故意行为,也有必要确认该国家不愿意纠正错误的事实。

国际投资法部分

国际投资法部分

第三章国际投资法学第一节国际投资与国际投资法一、国际投资1,资本的定义资本与分配密切相关。

《辞海》上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是指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是指投于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价值形态;在会计学上,资本是指所有者权益。

2,国际直接投资与国际间接投资(1)直接投资:区别于“官方投资”,指国际私人直接投资,投资者在国外投资经营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其经营企业的活动;间接投资:金融投资,证券投资等。

国际投资法中的投资专指国际私人直接投资。

(2)国际私人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与外资合资经营;与外资合作经营;外资独资经营;国际合作开发;外资并购;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3,资本输入与资本输出接受资本进入的国家→东道国;输出资本的国家→投资国。

注:经济学上一般认为,一国人均收入超过3000美元,就有输出资本的基础与“蠢蠢欲动”。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是主要的资本输入国;2011年吸收外资1160亿美元。

近年来,随着中国外汇储备和GDP的大量增长,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10年累计2588亿美元;至2012年累计5319、4亿美元、。

201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对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5090家境外企业直接投资累计901、7亿美元,同比增长16、8%;同期吸收外国直接投资1175、86亿美元,同比增长5、25%。

2013年,中国GDP总额9、3万亿美元,人均GDP 6767亿美元。

(2010年,中国境内投资人向129个国家和地区的3125家境外企业直接投资590亿美元,同比增长36、3%);2011年9月6日第15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新闻发布会在厦门召开,会上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中国2010年对外投资688、1亿美元,同比增长27、1%,占当年全球对外投资流量的5、2%,位居全球第五;截至2010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净额为3172、1亿美元,位居全球第十七位。

第八章 国际双边投资法制1

第八章 国际双边投资法制1

二、双边投资条约的类型
• (一)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 在20世界 年代以前,投资国与东道国间 世界50年代以前 世界 年代以前, 调整两国投资关系、 调整两国投资关系、保护投资的条约是 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友好通商航海条约”(friendship, commerce and navigation treaty )。美国于 )。美国于 1778年同法国缔结世纪上第一个友好通商 年同法国缔结世纪上第一个友好通商 航海条约,目前,美国对外订立的此类条 航海条约,目前, 多项, 约130多项,1966年,不再订立此类条约。 多项 年 不再订立此类条约。
第八章 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制(Ⅰ)
第一节 双边与区域性协定
一、双边投资条约的产生与发展
• 双边投资条约(bilateral investment treaty)是东道 国与投资国调整两国关系, 国与投资国调整两国关系,促进和保护两国国民 在对方缔约国境内投资的主要法律手段。 在对方缔约国境内投资的主要法律手段。 • 两个时期: 两个时期:
• (四)国有化风险的保证 • 在双边投资协定中关于政治风险的保证,除了上 述回流权保证外,主要的是对国有化风险的保证。 在这项保证中,规定了国有化的条件、方式、国 有化赔偿标准与计算、支付方式。国有化的条件 是:东道国实行国有化措施应基于公共利益之目 的并根据本国法律规定或法定程序采取;国有化 措施是非歧视性的,或不违反特别的约定,在实 行国有化措施时必须给予赔偿。
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的目的在于使投资国 的国内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通过国际条约得到 东道国正式确认, 东道国正式确认,使国内法上的权利上升为国 际法上的权利, 际法上的权利,从而使东道国承担了在国际法 上约束力的政治风险赔偿义务, 上约束力的政治风险赔偿义务,最终使原属于 投资国国内私法中的代位求偿权被“国际化” 投资国国内私法中的代位求偿权被“国际化”。 • 年代到目前, 从1950年代到目前,美国已与 年代到目前 美国已与100多个发 多个发 展中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证协定, 展中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证协定,是当代投 资国中签订双边投资保证协定最多的国家。 资国中签订双边投资保证协定最多的国家。我 国于1980年和 国于 年和1984年分别以换文形式与美国和 年分别以换文形式与美国和 年和 加拿大两国签署了投资保证协议。 加拿大两国签署了投资保证协议。 •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1)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1)
第七章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教学内容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形式 二、保护投资的国际法制 三、投资争议的解决
教学重点
1、掌握国际投资的概念 2、掌握国际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 3、了解各国关于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 4、掌握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 有关投资的协议 5、掌握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概述
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包括四种: (1)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基于投资,所产生的商事关系; (2)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基于投资,所产生的投资管理与保护关系; (3)外国投资者与本国政府基于投资,所产生的促进与保护投资关系; (4)政府之间或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基于投资促进与保护或协调投资 关系而签订双边投资条约或多边投资条约,所产生的国际法关系。
3、外资企业
(1)外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外资企业主要是指,根据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全部或 大部分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外资企业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① 外资企业是依跨国法律在跨国境内设立的; ②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拥护者投资并归其所有; ③ 外资企业一般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经济实 体或法人实体。
一、国际直接投资的企业形式
(一)企业法律形式的概念
企业的形式,即企业资产的所有权形式都是由国家的专门法律予以 确定的,因此,企业形式通常被称为企业的法律形式。 (二)国际直接投资企业的法律形式
1、合资经营企业
(1)合资经营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为实现 特定的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 业形式。国际投资法所称合营企业,通常是由一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 (法人或自然人)同东道国的政府、法人或签名人按法定或约定的比例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特定事业,共同分享利润、共同承担亏损。

《国际投资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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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的重要性
1 保障投资者权益
国际投资法的主要目的 是保护跨国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确保其受到公 正和平等的对待。
2 促进投资活动
3 维护国际法律秩序
在国际投资法的保障下, 投资者更加愿意跨境投 资,促进了全球经济的 发展和贸易的繁荣。
国际投资法作为国际法 领域中重要的分支之一, 有助于维护国际法律秩 序,增强国际社会的法 治意识和法律文化。
《国际投资法》PPT课件
了解国际投资法的背景和定义,探讨其重要性和主要原则以及案例研究。
何为国际投资法?
定义
国际投资法是国际法中一项举足轻重的领域, 涵盖了各种涉及国际投资的规则和法律原则。
历史
20世纪50年代,随着跨国公司投资的不断增加, 国际投资法的需要逐渐上升至国际议程的前列。
影响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投资法对全 球贸易和经济发展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
Vs. 多米尼加共和 国政府
多米尼加政府在拆除众多旅 游酒店的行为中出现了不当 行为,他们的裁定结果是违 法的。
Vs. 阿根廷政府
散户投资者状告阿根廷政府 的机构,认为政府的行为导 致这些投资者的损失,任后 成功赢得他们的大量赔偿。
Vs. 加拿大政府
加拿大政府虽然监管不力导 致坠机失败,但仲裁庭认为 州公司的过失也造成了损失, 因此加拿大商家没有赢得他 们所敦请的赔偿。
国际投资法的主要原则
公平合理原则
投资者对各国政府的投资待遇应当公平、合 理。政策和措施应该透明、非歧视。
最惠国待遇原则
政府应当把国际投资者关于投资措施和政策 方面的待遇与其他国家相同的对待。
国民待遇原则
外商在接受主权国家管辖下的所有权利、机 会和保护,享有与当地企业平等的待遇。

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

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的区别:对企业有无控制权 对企业有无控制权。 对企业有无控制权 由于控制权常与股权联系在一起,因此拥有多少股 权才是控制,并因而构成直接投资,各国立法解释 不一。美国《1976年国际投资调查法》规定:直接 投资是指个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一定工商公司 10% 10%有表决权并能代表公司资本的股份(证券) 参阅余劲松《国际投资法》P1
(二)发展中国家的外资立法 1、大多数国家对外资进入设有审批规定; 2、与发达国家相比,对外资鼓励较多,限制也较多; 3、从限制走向逐步开放。
第四节 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法 一、资本输出国(投资母国)关于海外投资的法制 较为分散,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 由于私人海外投资对其本国经济有利,如巨额海外 利润汇回,有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有利于开拓 国外市场;利用本国经济、技术上的优势来加强国际 竞争力。因此,各国都鼓励海外投资。 二、鼓励与保护措施 1)税收。①税收抵免:在东道国已缴纳的税款, 可在本国报税时从应纳税额中加以扣减。许多国家 都有此规定。如美国《国内收入法》允许纳税人从 其在美国的应纳税款中扣除外国对该海外企业已征 的税款。许多国家还通过签订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 协定实行税收抵免 。
二、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调整跨国(国际间)私人直接投 国际投资法 资关系的有关国内法和国际法规范的总称。 1、渊源 渊源:国内法与国际法渊源 渊源 ⑴ 国内立法: ①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 ②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法。 ⑵国际条约: ①双边条约; ②多边公约(区域性、世界性)。关于国际投 资的世界性多边公约目前有:《解决国家与他国 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1966) 、《多边投资担 保机构公约》(1988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 施协定》(1994)。国ຫໍສະໝຸດ 经济法学叶才勇

16国际投资法

16国际投资法

DDBBB,ACACA,ABCD,ABD,ACD,ABCD,ABCD16国际投资法:使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分支之一,是调整国际私人间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7共同海损: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长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18最惠国待遇原则:是国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一国在经济关系中给予另一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该国现在和未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19国际直接投资:是投资者跨越国界,通过掌握和控制国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从而谋取利润的一类投资活动。

伴有对企业经营管理权和控制权的投资。

20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它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和建设特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并准许其进行经营管理和商业利用,如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项目产品等方式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届满时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21简述要约的含义及一项有效要约必须具备的条件。

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条件: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

2)内容十分明确、肯定,一经对方接受,合同即能成立。

3)要约于送达送要约人时生效。

22 GATT1994基本原则1.最惠国待遇原则(MFN):要求一国在经济交往中给予另一国国民的优惠待遇不应低于现在和未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2.国民待遇原则(NT):一国在经济活动和民事权利方面给予其境内外国国民不低于给予本国国民享受的待遇。

3.逐步消减关税和约束关税原则:指通过互惠互利的谈判,大幅度降低关税和进出口其他费用水平,特别是降低使少量进口都受阻碍的高关税,以发展国际贸易。

4.一般禁止实行数量限制原则:数量限制是国家对允许进出口的商品数额采取的限制措施,它通过配额制度和许可制度和其他方式来实施。

5.权利义务平衡,合理期待原则:各成员在贸易谈判中应作出对等的让步,交换各自的减让,使双方获利大致相等,贸易及国际收支大体平衡。

国际经济法(1)

国际经济法(1)

第一节 概 述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
国际直接投资(international direct investment)是指一 国投资者将其资本投放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直接开办 企业并对投资企业享有控制权和经营管理权的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的核心是投资者对其海外投资企业或投 资项目拥有一定量的股份,并行使支配权与控制权。
在契约式合营企业中,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组织 结构、各合营方的具体权利义务、企业终止后有关企业财产的 处理等问题,均可通过合营者之间的契约来约定,如果合营企 业不采取法人形式,可以不受公司法的约束,即使合营企业采 取法人形式(法人式合营),虽然也受着公司法人制度的限制, 但契约仍然起着主要作用。对成立为公司法人的契约式合营作 企业,各合营者的责任虽依公司法应承担有限责任,但对具体 的责任承担方式仍可由契约约定。对成立为非法人的契约式合 营企业,各合营者的权利与责任按契约的具体约定。因此在契 约式合营企业中,各合营者的意思自治程度高,契约因素占主 导地位,契约性是其根本性法律特征。
国际间接投资(international indirect investment)是指 资本持有者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贷款或购买股票、 债券,但不参与投资企业或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也 不享有企业或项目的控制权或支配权的国际投资活动。 其核心是投资者不以控制或支配投资企业或投资项目 为目的,而是以获得红利、利息或市场差价为主要目 的。国际间接投资(international indirect investment)
(二)外国独资企业
外国独资企业是指根据东道国法律在东道国境内设立的全 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有些国家的外国投资立 法将外国资本成份占一定比例以上的外国资本企业视为外 国独资企业或外国资本企业。如:菲律宾1968年《外资企 业管理法》规定,该法适用全部或大部分资本由外国投资 者投资的企业;阿根廷1973年《外国投资法》第2条规定, 外国资本公司是指阿根廷参股资本及其决定权在51%以下 的公司。我国《外资企业法》关于外资企业的定义将外资 企业严格限制为全部资本为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

国际投资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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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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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特征 • 1、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举办。 • 2、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共同经营、共同管理。 • 3、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投资者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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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营企业的法律性质

英美法系国家:合伙,类推适用关于合伙的规定。
第50页/共59页
• (3)违约险:东道国政府不履行或违反其与投资者之间订立的合同,并且,投资者无 法通过东道国的司法或仲裁程序予以解决的,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

“拒绝司法” 表现为3种情况:

①投资者无法求助于东道国的司法或仲裁机关对违约的赔偿做出裁决。

法律地位:

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国际组织。

组织机构:

①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

②董事会:

③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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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MIGA业务范围

1、担保业务(以担保业务为主)

2、非担保业务。包括:向会员国提供技术咨询和援助,以改善其投资环境;
传播发展中国家会员国投资机会的信息,促进外资流向发展中国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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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当事人

1、项目所在国政府——特许协议的一方当事人。

2、项目公司——为建设、经营和管理特定的基础设施项目,而专门设立的公
司。

3、其他当事人。

如贷款人、建筑公司、营运商
第26页/共59页

(三)合同安排

1、特许协议

特许协议是一个国家或政府与作为投资者的自然人或法人签订的,约定在一定

国际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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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课堂笔记郭栋22100703第一章、投资与投资条约(ICSID)一、投资与投资者的定义(一)国际投资法的概念及形式国际投资是指资本的跨国流动。

它可以分为国际直接投资和国际间接投资。

前者是指一国私人在外国投资经营企业,直接或间接地控制该企业的经营活动。

例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BOT(即“建设一运营一转让”)合作方式等。

后者是指将借贷资本输出到国外,投资者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

例如,债券或股票的投资等。

双边条约[中国与新西兰投资贸易协定11章(FTA)]1、动产、不动产以及其他财产权利,包括所有权、担保物权和用益物权。

2、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形式的参与和利益。

3、金钱请求权和其他与投资有关的具有经济价值的行为请求权。

【不包括货物买卖中的债券,货物买卖不是投资而是贸易】4、知识产权。

【作价投资也受到保护】5、自然资源或者公用设施的特许权利。

在实践中,一般纯粹的买卖合同被排除在外,银行保函被排除在外,而在特定语境下,政府本票、装船前检验服务、与投资有关的仲裁裁决利益被认为是投资。

ICSID公约第25条认定投资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1、资本投入2、持续一定期限3、面临一定的风险4、有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利润回报5、对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有贡献。

注意:双边条约中投资包括了直接或间接投入的各种财产。

但ICSID25条规定,调整的是一个缔约国和ICSID公约另一缔约国或国民之间的直接因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

BIT双边投资条约和ICSID中关于投资的定义的关系:在实践操作中:一般除BIT投资定义条款外,还结合ICSID公约第25条认定投资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

现状:双重测试标准。

二者都要满足。

发展趋势:不考虑ICSID公约,只考虑BIT双边投资条约。

(二)投资者的定义1、自然人。

绝对排除具有东道国国籍的自然人。

【如果有双重国籍,只要有东道国国籍即排除:具有A国国籍,资产在B国,投资A国国际法不保护。

国际投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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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合资经营企业(joint venture)
(一)概念 一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法人或自然人)同东道国的政 府、法人或自然人按法定或约定的比例共同出资,共同经 营特定事业,共同分享利润并共同承担亏损。 (二)特征 1、投资者至少来自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 2、由外国合营者与东道国合营者共同投资设立。 3、由合营各方共同经营管理。 4、由合营各方共担风险并共负盈亏。
五、国际投资法的渊源
国内法规范和国际法规范 (一)国内法规范 一个国家关于跨国私人直接投资方面的法律规范。 1、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资本输入国调整外国私人直 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 2、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法:资本输出国为了维护本国经 济利益,保护私人海外投资,制定的对外投资的法律。 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在调整跨国私人直接投资时立法 侧重点不同
长期投资(long-term investment)和短期投资 (short-term investment)——前者常指为期5年以 上的国际投资;后者则常指5年以下的国际投资。
直接投资(direct invest或拥有公司、企业法人或 非法人团体,或者以直接参与其经营管理为直接目的国际 投资;后者则是指仅以取得利息或股息等形式的资本增殖 为直接目的的国际投资。
第十一章 国际投资法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概述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和种类 (一)国际投资的概念 所谓投资,是指投资者为了得到不确定的未 来收益,将其某种形式的资产投入一定经济过程 的行为。 (趋利性和风险性)
国际投资:资本的跨国流动
• 怎么样来规范国际投资行为? 目的: 1.要把投资行为纳入自己的法律轨道。 2.要给投资者以适当的保护。
三、国有化及补偿问题 (一)国家是否有权对外资实行征收和国有 化 (二)补偿 全部赔偿 不予赔偿 适当赔偿

第五章国际投资法

第五章国际投资法

案例1
美国华盛顿国际银行在多米尼加境内投资组建了一家 木材公司,运营伐木、制材、出口等业务。尔后不久, 美洲国度组织的专家们对多米尼加自然资源的概略停 止了三次调查研讨,在此基础上撰写的专题报告指出: 由于林业管理松弛,伐木商乱砍滥伐,多米尼加国际 的森林资源日益锐减,并危及国际的水土坚持。如不 及时采取护林弥补措施,临时以往,结果不堪想象。 多米尼加政府十分注重该项意见,于是公布法则,对 木材的砍伐和出口实行定量的容许证控制,由此形成 华盛顿国际银行投资的木材公司几度停产、运营困难 而盈余累累。1968年9月,投保人华盛顿国际银行向 美国国际开发署〔美国海外公家投资公司的前身〕索 赔。
保险金额是保险合同中规则的,当保 险风险实践发作时,保险人对被保险 人赔偿的最高金额。在海外投资保险 中,保险金额普通并不是作为保险的 投资的全额,而只是它的一局部,通 常是80%一95%。
6.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 金和保险期限
保险金是当保险风险实践发作时,保 险人向被保险人实践赔偿的金额。保 险金除与保险金额直接相关外,还与 保险标的的实践损失水平直接相关。 因此,保险金能够等于或小于保险金 额,但不能大于保险金额。
5.保险标的的合格性
〔2〕保险标的必需是为东道国所接纳 的投资。只要关于为东道国所接纳的 投资,其在东道国所接受的非商业风 险才是能够的风险,因此可以成为保 险风险。而假设投资不为东道国所接 纳,那么该投资在东道国所接受的非 商业风险就曾经不是能够的风险,而 是理想的风险了,——东道国对该投 资采取某种不利措施已应在预料之中, 因此不能成为保险风险。
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 二、多边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一、双边投资法律制度
双边投资条约是一个通称;其详细的称 号常因其内容的不同而不同,比拟罕见 的有«双边投资保证协议»和«双边相互 促进〔或鼓舞,下同〕和维护投资协议 »。

国际投资法复习资料

国际投资法复习资料

《国际投资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什么是BOT它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和建设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进行经营管理和商业利用,如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项目产品等方式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届满时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1712、什么是外资法外资法是外国投资法(foreign investment law)的简称,指资本输入国制定的关于调整外国私人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包括外国投资的范围、形式、外国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地位、对外资的保护、鼓励及限制措施等。

3、什么是征收险征收险,即东道国基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实行征用、没收或国有化。

1934、什么是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权是指投资担保机构在赔偿被保险人后,取得向东道国政府求偿的权利。

312 5、什么是合资经营企业合资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为实现特定的商业目的,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一种企业形式。

1196、什么是抵免制又称外国税收抵免,是配合冲突规范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采用。

按照抵免制,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向居住国缴纳所得税额内抵免。

7、什么是稳定条款是指一国通过合同,向外国私人投资方作出承诺,保证外国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致因该国法律或政府的改变而受到不利影响。

8、什么是国家行为原则国家行为原则(ActofStateDoctrine)一般是指:一国法院不能审查一个外国主权者在其自己的管辖范围内所作行为的合法性,从而承认外国国家行为的效力。

9、什么是特许协议特许协议是东道国政府与外国投资者之间签订的通常以自然资源的开发或公用事业的建设为目的的一种协议。

14310、什么是卡尔沃主义卡尔沃主义是指属于一国领域内的外国人同该国国民有同等受到保护的权利,不应要求更大的保护。

国际投资法-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国际投资法-多边投资担保机构
Shares
认购股份
Each original member of the Agency shall subscribe at par to the number of shares of capital stock set forth opposite its name in Schedule A hereto. Each other member shall subscribe to such number of shares of capital stock on such terms and conditions as may be determined by the Council, but in not event at an issue price of less than par. No member shall subscribe to less that fifty shares. The Council may prescribe rules by which members may subscribe to additional shares of the authorized capital stock.
The authorized capital stock of the Agency shall be one billion Special Drawing Rights 特别提款权 (SDR 1,000,000,000). The capital stock shall be divided into 100,000 shares having a par value of SDR 10,000 each, which shall be available for subscription by members.

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
ຫໍສະໝຸດ 知识点02:国际投资法的渊源
知识点03:世界性多边投资条约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国际投资条约: 1966年10月生效的《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
间投资争端公约》,又称《华盛顿公约》 1988年4月生效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
约》,又称《汉城公约》; WTO下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
议》 简称为TRIMs协议。
知识点04:区域性多边投资条约
可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以调整成员国之间和成员国与非成员国之间私人
投资关系为主要内容的条约,如欧洲联盟的《马 斯特里赫特条约》; 以调整成员国和非成员国之间私人投资关系为主 要内容的条约,如1970年安第斯条约组织的《安 第斯共同市场外国投资规则》; 以促进和保护区域性国际组织成员国之间相互投 资为主要内容的条约,如1990年的《东南亚国家 联盟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国际投资法
第1节 国际投资法概述 第2节 发展中国家关于国际投资的立法 第3节 发达国家的对外投资立法 第4节 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 第5节 区域性国际投资法制 第6节 世界性国际投资法制 第7节 《华盛顿公约》ICSID体制 第8节 《汉城公约》和MIGA体制
第 1 节 国际投资法概述
知识点05:双边投资条约
主要包括三种形式: 第一,友好通商航海条约 第二,“投资保证协定”,由美国在战后首倡。
其核心在于让对方缔约国确认美国的海外投资保 险机构在有关政治风险事故发生并依约向投保的 海外投资者理赔后,享有向东道国政府索赔的代 位权。目前,美国已经与140多个国家之间签订 了此类协定。
知识点01:国际投资的种类 国际投资是指资本的跨国流动,既包括国际直接
投资,也包括国际间接投资。 国际直接投资主要方式包括:在国外设立独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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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MIGA
股权式投资
在东道国的公司及其他法人资格的实体中的股份; 在合营企业中的股份; 在区域分支机构或其他机构中的资产所有权; 有价证券投资和因债务转换而产生的股份; 对有关企业的股权持有者进行的担保或发放的中长
期贷款
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形式的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是一种涉及长期关系并反映一经济体的居民 实体在另一经济体内的居民企业中的永久利益和控制的投资。 前者称为外国直接投资者或母国企业,后者称为外国直接投 资企业或附属企业或外国附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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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WIR2019(UNCTAD)
FDI implies that the investor exerts a significant degree of influence on the management of the enterprise resident in the other economy. Such investment involves both the initial transaction between the entities and all subsequent transactions between them and among foreign affiliates, both incorporated and unincorpor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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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直接投资:WIR2019 (UNCTA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DI) is defined as an investment involving a long-term relationship and reflecting a lasting interest and control by a resident entity in one economy (foreign direct investors or parent enterprise) in an enterprise resident In an economy other than that of the foreign direct investor ( FDI enterprise or affiliate enterprise or foreign affilia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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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国际”
投资者来自境外?
投资者与投资企业位于不同的经济体内 投资者是外国人?
投资资本来自境外?
收益的再投资earnings reinvestment
外币?
股本亦或贷款
投资者是外国人?
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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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法(一)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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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主要参考书及网站
郭寿康、赵秀文主编:《国际经济法》3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余劲松:《跨国公司法律问题专论》,法律出 版社2019
余劲松主编:《国际投资法》(第三版),法 律出版社2019
史晓丽、祁欢:《国际投资法》,中国政法大 学出版社2009
经济合合作与发展组织《外国直接投资标准定 义》(第4版,2019)第117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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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OECD Benchmark Definition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reflects the objective of establishing a lasting interest by a resident enterprise in one economy (direct investor) in an enterprise (direct investment enterprise ) that is resident in an economy other than that of the direct investor. The lasting interest implies the existence of a long-term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irect investor and the direct investment enterprise and a significant degree of influence on the management of the enterprise. The direct or indirect ownership of 10% or more of the voting power of an enterprise resident in one economy by an investor resident in another economy is evidence of such a relatio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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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者
指对另一经济体境内的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至少 10%投票权或拥有非公司型企业的同等权力的一经济 体内的居民企业。
122. A foreign direct investor is an entity (an institutional unit) resident in one economy that has acquired, ei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at least 10% of the voting power of a corporation (enterprise), or equivalent for an unincorporated enterprise, resident in another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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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与非股权安排WIR2019
跨国公司通过并购而非“绿地”式外国直接投 资进入新的市场内诸如银行、电信和供水行业 趋势更为强劲
横跨多种服务业,跨国公司活动和国际生产的 增长所采开用的方式为非股权安排—例如,发 放特许、管理合同,结为伙伴而非外国直接投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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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中新投资协定
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
如抵押权、使用权、留置权或质权
公司的股份、股票、债券和类似利益 金钱所有权或具有经济价值的任何合同的所有权 著作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工艺流程、商名和
商誉 法律赋予或通过合同而具有的经营特许权
包括自然资源的勘探、耕作、提炼或开发的特许权
Forms that an investment may take include:
(a) an enterprise;
(b) shares, stock, and other forms of equity participation in an enterprise;
(c) bonds, debentures, other debt instruments, and loans;1
直接投资(主要是股权投资)
投资者参与经营管理
直接投资者对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控制权 或重大影响,在股权投资的情形下其判断标准 一般是10%的股权
间接投资(主要是财务投资)
投资者不参与经营管理
发行债券
证券投资(Portfolio investment)
二者的区分标准并不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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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与调整范围
调整国际直接投资的法律规范
国际(跨国) 私人 直接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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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清的投资概念
有形与无形资产 资产与企业 股权式与非股权式 长期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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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futures, options, and other derivatives;
(e) turnke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production, concession, revenue-sharing, and other similar contracts;
OECD Benchmark Definition of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FOURTH EDITION,2019, para.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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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商投资形式(跨国投资?)
合资经营:股权份额/法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经营:约定份额/法人/非法人 外资企业/法人/非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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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式与非股权式
股份、股权、资产所有权 管理合同、合伙、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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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形式
绿地投资
新建投资或创建投资
枯地投资
并购投资
特许协议 BOT
实为一种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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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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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estment: US Model BIT 2019
“investment” means every asset that an investor owns or controls, directly or indirectly, that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n investment, including such characteristics as the commitment of capital or other resources, the expectation of gain or profit, or the assumption of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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