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议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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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党委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18.11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会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体育联合党委自身建设,推动学院、中心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章程》和《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原则及规定(一)遵循原则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学院、中心的政治核心,对学院、中心工作起保证与监督作用,对学院、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培养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

会议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2.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3.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学院改革发展、党管干部原则,4.对学院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也要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二)会议规定党委会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根据党委委员提议确定,党委书记不能到会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议题,可以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列席人员名单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确定。

二、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文件会议精神及学校各项规定,研究提出落实意见。

2.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配合学校做好干部任免、考察推荐、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等工作。

4.涉及办学方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实行党组织研究前置,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一、总则1.为了提高党委委员会议事和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会议质量,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有效地履行党委的职责,根据党的组织原则和上级党委对高校基层组织的要求精神,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和行政要分清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分工又合作,共同做好全系的工作。

支持系行政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党委会议事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重要问题要集体讨论决定,在决策前要充分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领导成员之间要充分酝酿。

4.凡属特别重要问题和突出事件,要及时向院党委请示汇报,并结合站内的实际搞好贯彻落实。

二、会议制度1.党委会每周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可可以讨论布置具体工作,但不能决定重要问题。

2.党委会由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3.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4.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需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三、议事内容1.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指示精神和方法、步骤。

2.研究决定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就全系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廉政建设等作出部署。

3.研究党员的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4.研究本站的工作计划、规划;定期听取党委成员对分工范围内工作情况的通报或汇报;研究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和学科组的组成、人员调配等;研究拔尖人才的评选推荐。

5.审议通过党委向院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6.研究决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7.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决定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9、研究和处理系内重大突发事件。

10.研究决定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四、议事程序和规则1.凡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议题,分管同志要事先进行充分的论证;准备好具体意见和必要的材料。

会议议题经会议主持人审定同意后,一般要在会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提前了解情况,做好发言准备。

党委会议事制度

党委会议事制度

公司党委会会议制度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集体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党委会工作暂行规定》,特制定党委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有重要事情或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二、与会人员:党委委员和工作需要指定的其他1人员列席参加会议。

三、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又有必要召开会议时,可由党委副书记主持;四、会议内容:1、研究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经营工作为中心、围绕公司改革与发展、促进施工生产、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综合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内容;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组织2自身建设,研究开展党建工作、基层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任免、考察以及党员队伍建设的内容;3、参与公司“三重一大”的决策,研究需要参与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落实。

4、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5、研究组织发展,讨论发展新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等事项;6、党委各工作部门提出的需要研究的事项;37、其他事项。

五、会议议题党委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会前提出,征求各委员意见后由党委书记确定,并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印发给与会人员阅。

六、决策程序1、决策必须民主、科学,按“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人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

42、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会议之前提出。

3、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党委会必须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参加会议的领导成员必须本着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必要时可实行投票表决。

4、会议应由党委指定专人作记录。

5。

党委议事制度

 党委议事制度

党委议事制度党委议事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作(一(二(三;(四(一(二)讨论集团公司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三)重大决策、干部设置、职责、任免等重要人事问题、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五)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七)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三、会议议题的确定和材料准备(一(二(三(四(五(一(二纪委副书记(监察审计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必要时团委书记也需列席会议。

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议题和工作需要由呈报议题部室和单位提出,经政工部审查后,报集团公司党委书记确定。

列席人员除无表决权外,其它权利与出席人员相同。

(三)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应提前向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请假,并告知政工部。

(四)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在讨论重大问题因故缺席时,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或委托的有关同志事先征求意见,对议题的讨论意见可用书面的形式表达,(五(六(一(二(三卷归档。

查阅会议记录,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六、会议决定和决议的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一)集团公司党委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凡需要传达的,按会议要求及时传达到规定的范围,应公布的要及时公布。

(二)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落实。

(三)纪委负责对集团公司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工作。

(四)承办部室和单位应根据集团公司党委会精神认真抓好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党委。

(五谢!。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议事规则一、总则1、在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两个文明建设工作中,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更好地履行党委职责,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整体功能作用,保证党委会议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2、党委议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在党委内部和全处上下造成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又有统一意志、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二、议事范围1、围绕党的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学习领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分局党组和所在地方党组织的有关工作部署,联系本处实际,制定相应的贯彻执行措施。

2、研究通过党委选举筹备方案,工作报告(草案)及会议其它材料,对选举产生的新党委委员进行分工。

3、讨论通过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规划、支部建设目标管理实施意见和考核评比办法。

4、讨论通过基层支部设置、党员发展、培养计划。

5、讨论研究处下属机构设置,股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奖惩、调动、晋升、培养以及向上级推荐人才。

6、讨论通过招工、人员调配(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分配、部队转业和退伍人员安置等)以及一年以上脱产培训、学习人员选送等。

7、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对技术人员考核情况汇报,讨论通过或拟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聘用与管理办法。

8、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汇报,讨论通过加强党纪、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意见以及对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决定。

三、议事形式1、党委议事的基本形式是: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委中心学习组会议等形式。

2、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中心学习组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四、议事程序与要求1、各种议题要在广泛调查研究,征求各有关方面、有关人员意见的前提下选定。

议题要明确,中心内容要突出,在提出问题的同时,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19.11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2019.11

全文共计2109字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会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体育联合党委自身建设,推动学院、中心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章程》和《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原则及规定
(一)遵循原则
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学院、中心的政治核心,对学院、中心工作起保证与监督作用,对学院、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

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培养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

会议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2.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

3.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学院改革发展、党管干部原则,
1。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组(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支部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挥好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党支部委员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不负责现象,不断提高支委班子的整体合力。

2、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

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要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无督查的现象,不断提高党支部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1、支部委员会议是党支部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2、支部委员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副书记和全体委员参加,书记因故不能主持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3、支部委员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讨论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议题时可根据需要邀请非支部委员的学校行政班子成员列席,列席会议人员视需要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4、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支部书记提议可临时召集会议。

5、支部委员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与会人员(临时会议除外),不搞临时动议。

6、支部委员会议由党支部承办并做好记录,各种意见和主要理由应当详实记录。

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过程。

关于重大议题、重要干部任免等的讨论、审议情况,须在会后形成纪要。

三、议事决策范围支部委员会议对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工作任务部署,对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事项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经费预决算,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问题等进行讨论审议。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党委会会议职责,提高会议效能和议事效率,使党委会议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二条研究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在本单位具体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第三条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第四条研究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

第五条研究决定党群干部的任免报批、本单位员工队伍建设规划、党群工作人员职称评定与聘任方案、人事调动、奖惩、离退休工作等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和重要政策。

第六条研究决定本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对各基层单位党组织改选结果和分工及换届结果的审批和领导班子的配备,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讨论决定其它需要党委会研究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会议的举行第八条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委书记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九条党委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其他党委委员召集并主持。

第十条党委会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委委员,根据会议内容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的有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党委会会议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

第十二条党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十三条列席人员在讨论相关议题时进入会场,讨论结束时即退出会场,议题需表决时列席人员不参加表决。

第四章议事程序第十四条党委会委员可提出党委会讨论的议题。

重大议题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应进行充分地沟通和酝酿。

第十五条党委会会议的议题,由党群工作部会前征求党委委员的建议,突出重点、统一安排,由党委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会议主持人确定。

第十六条凡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的议题,有关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应提出具体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送交党群工作部,党群工作部汇总议题并征得会议主持人同意后通知与会人员。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煤业有限公司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煤业有限公司

党委会会议制度与议事规则一、议事决策范围1、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

2、讨论事关公司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包括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金额较大的财、物问题和有关全公司利益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

3、研究公司机构设置,确定两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调整,以及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用、调整、奖惩、返聘等问题。

4、制定整体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

5、研究本单位敏感事项工作制度和程序的制定与修改。

6、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

7、其它需要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决策程序1、会议时限:召开党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会议组织:由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书记较长时间离开公司,会议由副书记主持,会后向党委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党办负责将开会的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准备工作。

党办主任或干事作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3、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根据工作需要和委员的建议事先拟定,无议题不开。

重要议题事先要有预案,应提前通知党委成员做好必要准备;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

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

4、参会人员:会议由党委委员参加,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根据会议内容,经党委书记同意,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5、议程要求:党委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按急缓和重要程度排列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人员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

6、会议表决:遵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重大事项要进行表决,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除紧急情况外,应暂缓形成决议,待充分交换意见或向上级请示后,进行复议,再形成决议。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来源:济南市经委‎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规范健全领‎导集体的议‎事和决策机‎制,提高党委会‎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严格按客观‎规律办事,紧密结合经‎委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委会决定‎问题,必须经过充‎分讨论,委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

个人或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委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与奖惩‎,都必须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决定,任何人不得‎以书记办公‎会、个别征求意‎见、会签等形式‎做出决定。

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

在集体领导‎中,书记负有主‎要责任。

其他委员要‎增强整体、配合意识,全力支持书‎记的工作。

所有党委委‎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并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决‎定事项的落‎实。

二、议事范围(一)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决定,研究制定具‎体贯彻意见‎和措施。

(二)研究全市工‎业经济总体‎发展思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市‎工业区域布‎局,有关工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

Z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Z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02
促进民主管理
03
推动企业发展
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 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企业 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为企业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和规 划,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 保障。
02
党委会议事规则与程序
会议召开条件及程序
会议召开条件
党委会议召开需满足法定人数要求,且须有三分之二 以上党委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审查并批准党委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所作的工作报告,总 结过去工作,规划未来发展。
审议批准企业重要文件
包括企业章程、重要管理制度等,确保这些文件符合党的政策和法 律法规要求,并适应企业发展需要。
审议批准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企业需要,审议并决策其他重要事项,如重要人事任免、重大 资金使用等。
04
党委会议事决策机制
党委应加强对会议相关舆情的监测和引导,及时 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实信息传播。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议事效率
精简会议
党委应合理安排会议议程和时 间,避免召开过多、过长的会
议,提高议事效率。
改进文风
党委成员在发言和提交材料时 ,应言简意赅、重点突出,避 免空话、套话。
深入调研
党委在决策前应深入实际、深 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掌握真 实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
01
审议并确定企业的发展目标、战略规划以及重要业务领域的发
展计划。
讨论决定企业重大改革事项
02
包括企业组织结构调整、重要管理制度改革等,确保改革符合
党的政策和企业发展需要。
讨论决定企业重大投资事项
03
审议并决策重大投资项目,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审议批准重要报告和文件
审议批准企业党委工作报告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集体决策机构,是党委集体讨论、决策和领导党的工作的重要形式。

党委会会议制度是党的基本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议事规则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一般分为三个环节:准备、召开和总结。

首先,会前准备是召开党委会会议的必要环节。

党委书记应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并将会议通知发给党委会全体成员。

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准备会议所需的文件、材料,并提前向与会人员发放,以确保与会人员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和背景。

其次,会议召开是党委会会议的核心环节。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情况下,党委会全体成员都应到会,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示。

会议应按照议程有序进行,重大事项需进行投票表决。

在会议上,与会人员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通过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最后,会议总结是党委会会议的必要环节。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对会议进行总结和分析,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和决定通知发给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以便后续的工作贯彻执行。

二、党委会会议的参会人员党委会会议的参会人员一般由党委会全体成员组成,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

党委书记是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议程的安排。

副书记在党委书记缺席时,可代行主持党委会会议的职责。

在特定情况下,党委会会议可以邀请其他党外人士或专家学者参加,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这些党外人士在会议上享有发言权,但不能参与党委会的决策和投票。

三、党委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党委会会议的议事规则有助于保证会议的秩序和高效进行。

首先,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保证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

其次,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主持人的要求发言,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在讨论中保持积极参与的态度。

再次,会议进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重要讨论和决策内容。

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

学校党委会议事规则

浙江金华职业学院党委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更好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会是党委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统一领导学校工作、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最高决策会议。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三条党委会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

(二)研究决定向上级党组织呈送的重要请示、报告,讨论通过党委的重要决议、决定、通知及党委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

(三)研究决定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管理体制、重大改革方案等重要问题。

(四)研究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研究决定学校党建工作的规划和措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研究决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事项;研究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和审批下级党组织的组成。

(六)研究决定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50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

(七)研究确定校级学术机构、各类委员会的成立及调整。

(八)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奖惩;研究对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和决定对党员干部违纪的处理意见;研究决定中层干部培养的计划和意见。

(九)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十)研究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情况,讨论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措施,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站稳守牢意识形态阵地。

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制度指的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第一章总述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议事和决策水平,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三条党委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工作日的第一周周三下午,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第四条党委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

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党委委员会集体决定,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五条党委委员会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两天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第六条机关党委秘书负责党委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制发,负责会议准备以及会议议决事项的督促、落实等工作。

第三章会议的内容第七条党委委员会议题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决定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三)研究决定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机关党内工作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四)研究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委支部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五)研究审议支部向机关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六)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七)研究审议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问题;(八)研究决定机关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

党委(扩大)会议事工作规程1、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公司党委(扩大)会议召开过程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保证会议质量和实效,依据《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会议制度》、《公司党委会议事制度》、《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召开全过程。

3、职责3.1 党委书记负责召集和主持会议,确定会议议题,审批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

3.2 党委员负责向会议提交议题,出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履行表决权。

3.3 非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向会议提交议题,列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对会议议题发表意见。

3.4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甄别、提出议题建议并整理相关资料,根据要求列席会议,汇报、解释、答疑所提议题。

3.5 党委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列席会议。

3.6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议题征集、组织及服务。

3.7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公司相关保密制度,禁止泄露任何党委会议事的涉密信息。

4、工作流程4.1 会议准备4.1.1 会议议题(1)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会议题的征集,并呈送党委书记审核。

(2)党委委员、非党委委员领导班子成员如有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事项时,可向党委书记提交议题;各部门梳理甄别本部门业务,如有需提交党委会讨论审议事项时,可向分管领导提出议题建议,或与党委办公室主任沟通,向党委书记提交议题。

(3)提交党委会审议的议题,由有关部门认真准备材料,征求分管领导意见后,应至少提前3 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4)党委书记根据所征集的议题,最终确定党委会议题。

4.1.2 会议时间、地点(1)党委书记根据党委会议题,并在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能够出席会议的前提下,确定党委会召开的时间及地点。

如讨论干部问题,必须保证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出席。

(2)党委办公室根据确定的党委会议题、时间、地点,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参会,必要时将会议材料呈送出席会议人员;组织布置会议室,与会人员座次应按照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任职先后依次排序。

党委议事表决制度

党委议事表决制度

党委议事表决制度(一)基本原则1、集体领导原则。

党委实行集体领导。

党委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委领导集体的权威。

2、平等的原则。

党委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

党委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和责任。

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3、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

党委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4、分工负责原则。

党委会作出的决定,党委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工作责任。

(二)议事范围1、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议、指示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2、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3、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

5、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议事方法1、确定议题。

由书记、副书记先对拟讨论的问题进行酝酿,由书记确定议题。

党委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通知各位党委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2、充分讨论。

召开党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

由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坚持一事一议,每位成员应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3、作出决定。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多数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如遇重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应进行表决外,一般应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

4、做好会议记录。

党委会记录使用专用的党委会议记录簿。

会后应及时将有关决定告知未参加会议的党委成员。

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党委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党委成员通报。

(四)决策程序1、调查研究。

需经党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按职责范围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有关具体情况。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

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会议事规则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委会议的议事质量和效率,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党委会由党委书记或其委托的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第二条党委会组成人员为党委委员。

主持人也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其他列席人员。

第三条党委会必须有过半数的组成人员出席方可举行,并表决议事事项。

第四条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五条党委会的主要议题: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指示、决议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和意见。

2、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职工队伍建设、干部任免、党员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事项。

3、研究决定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等费用支出。

4、研究党风、党纪、政纪情况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

5、研究决定的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基层建设、宣传工作、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其他需要由党委会议决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分管领导和党政职能部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或可以协调解决的问题,不列入党委会议题。

第七条凡属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的议题,由有关单位和各办公室提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在会前三天将书面材料送综合办公室,经综合办公室汇总后,报请党委书记审定。

党委会按规定的议题议事,一般不得临时动议。

第八条党委会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每个议题,一般先由提出议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情况,再由分管领导作出说明,然后展开讨论。

讨论中要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必要时采用表决方式进行。

如有不同意见难以统一且双方人数接近时,应暂缓作出决定。

第九条党委会是根据上级党委的精神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的会议,组成人员应在时间和精力上给予保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者,应事先向主持人请假并征得同意。

第十条建立侯会制度。

党委议事制度_规章制度_

党委议事制度_规章制度_

党委议事制度
(1)党委会议实行集体领导。

(2)党委会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会或常委会提出。

(3)会议讨论的文件由党委主要领导、常委或有关部门准备。

(4)召开党委会的日期和议题,除临时召集以外,一般应在会前通知委员。

(5)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

决定重要干部的职务任免或提名,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开会和表决。

(6)委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议召开前提出。

(7)党委会在决定问题时,应当进行充分的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举手表决或口头决议等方式进行。

(8)表决时,赞成人数必须超过到会委员半数以上方能生效。

(9)党委会通过的决议和文件,经会议同意可在党内通报或传达。

未经会议批准传达,不得向外泄露。

(10)每次会议均要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须传达时由书记签发,或由书记委托其他领导签发。

(11)决定的事项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将落实情况向党委汇报。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

党委议事决策制度一、议事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严格执行党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作出决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

党委委员平时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在会上,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研究的问题要有鲜明的态度。

3、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

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党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意见比较一致时,方可进行表决。

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进行表决。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方式。

讨论决定干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要实行票决制。

会议主持人要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列席会议的成员不参加表决。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

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

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4、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委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

副书记主要职责是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根据分工负责有关工作,也可以受书记委托处理党委有关事宜。

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

委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沟通、加强团结协作。

5、坚持督查督办的原则。

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委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

决定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向书记和党委会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或更改的,经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委会议上复议,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6、坚持理论学习和联系群众的原则。

坚持和完善党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

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企业党委会议事制度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总支:
依据公司章程和《党章》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公司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
会议内容为:
1、公司党群各部门汇报
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

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公司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公司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

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四、党委书记例会制度
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由公司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一般为每季度最后一周,地点由主持人确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

参加人员为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纪委副书记、工会副主席、党校校长、团委书记;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书记。

会议内容为:
1、各基层党委、直属总支(支部)汇报
上一季度工作落实情况和下一季度的工作打算及措施。

2、公司党委总结上季度工作,对下季度工作提出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3、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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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会议事制度
依据公司章程和《党章》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党委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程序,有效加强我矿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保障我矿各项事业顺利推进,实现跨越式发展,特制定如下议事制度。

一、党委(扩大)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有关党委讨论决定问题的范围和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任务及有关议题召开的会议。

2、以党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如有特殊情况,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党工部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决议、决定或纪要等。

3、会议时间一般选定在委员都能参加的时间,具体由主持人确定。

4、参加会议的范围一般不扩大,如需扩大可由主持人确定。

除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外,扩大人数一般不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以保证委员的发言条件。

5、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委内部,书记同委员是平等关系,在讨论决定问题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书记要善于当好“班长”,充分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切实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

6、党委会讨论、决定和参与决定以下问题:
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主要措施。

⑵参与决定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

包括:企业的经营决策、长远规划、年度和季度的经营计划及主要措施;重大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及施工原则;重大人身、设备、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职工培训计划;企业自有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工资奖金调整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机构设置及定员编制;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废除;职工福利方面的重大问题。

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共青团、女职工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计划生育等重要事宜。

⑷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⑸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⑹干部的任免或报请上级任免、调动、晋升、奖励和考核及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⑺公司以上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的确定和呈报。

⑻党委认为必须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

7、拟列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议题,需经党政分管负责人审阅提出,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尽量做到会前交换议题,以便形成统一意见。

8、党委会议记录按会议内容确定密级妥善保管,定期立卷归档,
不经党委书记、副书记或党工部同意,一般不得调阅。

二、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矿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外出由副书记主持,具体时间、地点由主持人确定。

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党群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讨论研究和议定党委有关工作和党委书记、副书记分管范围内的专项工作及需报公司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它重
大事项。

党工部负责会议的通知、记录,如需要可根据会议要求起草纪要等。

会议内容为:
1、党、工、团各部门汇报上一季度工作情况,包括工作进展、职工思想动态。

出现的问题和难点;提出下季度本部门及系统工作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包括对党委整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2、党委总结上一季度工作情况,综合提出下一季度的工作要点和具体措施。

3、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经验交流和工作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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