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学考试大纲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6(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 (2010年卷一20题,单选)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正确答案:C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20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在必要的时候,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可以举行秘密会议。
”故C项正确。
题干的“哪一”确实有误导嫌疑,出题人应该认真点! 知识模块:宪法学2.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一20题,单选)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条第1款,全国人大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注意是“推选”,而非“选举产生”,故选项A错误。
根据该法第10条,1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据此,1个代表团即可提案,而非“两个代表团以上”,故选项B错误。
根据该法第15条,全国人大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2002-2011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1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11年)22.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
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22题)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宪法没有附则【答案】C【考点】我国宪法的结构【解析】宪法结构,是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即指一部宪法典是怎样构成的,是如何把宪法的内容编排、组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一般包括序言、宪法正文、宪法附则三部分。
选项A说法正确。
宪法序言,指写在宪法条文前面的陈述性的表述,以表达本国宪法发展的历史,国家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等。
通常,宪法序言是宪法精神与内容的高度概括。
我国宪法规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选项B说法正确。
我国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选项C说法错误。
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由于宪法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与一般条文相同。
选项D说法正确。
我国现行宪法没有规定附则。
23.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
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23题)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答案】D【考点】宪法的效力【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侨居国外的华侨仍具有我国国籍,身份上是我国公民,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
选项B说法正确。
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宪法的空间效力都及于国土的所有领域,这是主权的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决定的,也是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决定的。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共四卷)
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
”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5(总分62,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英国宪法学家提出的一种宪法分类。
关于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7年卷一21题)A. 不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内容不见于制定法B. 宪法典的名称中必然含有“宪法”字样C. 美国作为典型的成文宪法国家,不存在宪法惯例D. 在程序上,英国不成文宪法的内容可像普通法律一样被修改或者废除2. 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0年卷一19题)A. 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B. 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C. 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D. 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3. 根据《宪法》的规定,关于宪法文本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一21题)A. 《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与国际条约的关系B. 《宪法》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制定、修改制度C. 作为《宪法》的《附则》,《宪法修正案》是我国宪法的组成部分D. 《宪法》规定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两者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4. 我国《立法法》明确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22题)A. 该条文中两处“法律”均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B. 宪法只能通过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下位法才能发挥它的约束力C.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只是针对最高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而言的D. 维护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需要完善相应的宪法审查或者监督制度5. 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
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卷一23题)A. 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 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C.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 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6. 关于各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的选举,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2年卷一24题)A. 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2012司法考试各卷分值分布
2012司法考试各卷分值分布第一卷1 、法理学20分到40分左右,关键法理的简答题怎么划分分数(有时是宪法,有时法治等内容)主要以书本复习为主,后期一定要看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有时间看下三大本卷一。
毕竟三大本卷一每年的修改还比较多,内容也比较新。
2 、宪法学:20分左右,考的比较细,一定要强化法条的复习;立法法、人大组织法、选举法中的重点法条以及宪法的修正、特别行政区法律制度、各级人大及常委会的立法权限与报请批准/ 备案等。
3 、法制史:10分。
推荐到九月再看,分数很少,题目很偏。
如果你不看可能得4 、5 分。
如果认真看了也就6 、7 分就很不错了。
4 、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总共40多分吧。
国际法主要考点有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引渡、外交特权与豁免等,国际私法重点突出,重复考点多,抓住历年真题即可。
80% 考点在第五、第六两章(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和国际民商事争议的仲裁与诉讼),其他考点有第三章的三个概念(法律冲突、冲突规范和准据法),第四章适用冲突规范的五个制度(识别、反致、查明、公共秩序保留和法律规避),跨国婚姻制度和中国与港澳台地区的司法协助(记忆的难点);国际经济法有点难度,需要空间想象。
重点在国际货物的买卖、运输、保险和国际贸易支付(汇付、托收与信用证制度UCP600)两部分,以及FCA/FOB/CIF/CFR 四个贸易术语。
5 、法律职业道德与司法制度:10分。
比较容易拿分,也是必须拿分科目。
复习的后期看重点法条和讲义注意心颁布的律师法。
6 、经济法:40~50 分。
看资料中总结出重点法条,复习真题。
第二卷1 、刑法:80到90分,重头戏。
不是很好拿分,一般和民法,民诉,刑诉放在司考的前期准备。
后期基本可以不复习了,看刑法法条和解析。
重点要分析犯罪的构成区分。
现在要和英美法系相接轨,犯罪构成条件变成了三段论。
2 、刑诉70分左右:程序法,和民诉一样,重点复习法条,“两高解释”及“六部委规定”等重要司法解释。
法学考试大纲(完整版)
1第三章 宪法概述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和本质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一)从内容上看,宪法规定一个国家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即国家生活中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重大问题。
(二)从法律效力上看,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三)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而法律和其他议案则只需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一、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英国是近代资产阶级宪法的发源地,但其宪法并非由一部统一的宪法文件构成,而是由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和形成的宪法惯例组成。
美国是产生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国家。
法国是欧洲大陆上最早产生成文宪法的国家。
二、社会主义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三、我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1、《共同纲领》是建国初期的临时宪法2、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3、1975年宪法4、1978年宪法5、1982年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章程(这是现行宪法)第三节 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性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四节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又叫基本政治制度,或称”政体“,它是指统治阶级组织国家政权机关、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
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直接或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全国和地方的各级权力机关,并以其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
2 选举原则(一)选举的普遍性 (注意: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等,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二)选举的平等性(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选举权)(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四)无记名投票(五)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六)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第五节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的整体由哪些部分和依据什么原则构成以及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
《宪法学》考试大纲
《宪法学》考试大纲宪法(第四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XX年第四版第一编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释义:1、宪法释义;2、宪法的本质;3、宪法的分类;二、宪法的制定:1、宪法制定权;2、宪法制定机关;3、宪法制定程序;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宪法基本原则概述;2、人民主权原则;3、基本人权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5、法治原则;四、宪法渊源、宪法形式与宪法结构:1、宪法渊源;2、宪法形式;3、成文宪法的结构;五、宪法的价值与作用:1、宪法的价值;2、宪法的作用;第二编宪法基本制度一、国家性质:1、国家性质概说;2、国家政权的阶级归属;3、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4、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二、国家形式:1、政权组织形式概说;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国家结构形式概说;4、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6、特别行政区制度;三、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概说;2、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其及界限;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4、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5、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及其行使原则;三、选举制度:1、选举制度概说;2、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3、选举的民主程序;4、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四、国家机构:1、国家机构概说;2、代议机关;3、国家元首;4、行政机关;5、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五、政党制度:1、政党与政党制度概述;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第三编宪法实施一、宪法实施及其保障1、宪法实施概述;2、宪法实施的条件及过程;3、宪法实施保障;4、宪法实施评价;二、宪法解释1、宪法解释概说;2、宪法解释的机关;3、宪法解释的原则、方法及程序;三、宪法修改1、宪法修改概说;2、宪法修改的限制;3、宪法修改的方式;4、宪法修改的程序;四、违宪审查制度1、违宪审查制度概述;2、违宪审查的主要模式;3、违宪责任;。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21题,单选)(分数:2.00)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解析:解析: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称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
故A项称“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正确。
只要存在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就是成文宪法。
比如,我国是成文宪法国家,因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
但这并不意味着成文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
比如我国现行宪法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个统一宪法典外,还有4个宪法修正案。
故A项“只有一个书面文件”的说法错误。
1215年《自由大宪章》乃英国宪政之母,而英国宪政乃世界宪政之母。
它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
1215年大宪章经过历次修订至今仍是英国法的一部分(尽管只有开始的数句、中间三条条文以及结束语仍然有效,其余条文都已被废除)。
总之,B项正确。
法国1830年宪法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路易.菲利浦共同颁布的,故属于协定宪法,C项错误。
从实质意义上理解,不管其形式如何,也不管其是否具有最高效力,只要是规定国家最重要最根本问题并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利的,均属于宪法。
从这个意义理解的宪法,可能有成文形式,也可能没有成文形式;可能有最高效力,也可能没有。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对此意义上的宪法的分类。
4--司法考试--宪法学(图表格式)
人员十人。 程序:由委员长会议决 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
交各代表团审议,或者先交有关 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
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 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
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 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
决。
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
议。
提名时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
书长、委员的人选,中华人民共
过。
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
任要求职 行的须的政职向职机务常务关;务。、如委 审果员判担会机任辞关上去和述常检职务察务委机,员关必会
审议向全国人大主席团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
出有关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
制定和修改非基本法律 主要 职权 在大全制国定人的大法闭律会进期行间部,分对补全充国和人修
主体:主席团、常务委员会、 级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
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 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
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 员会提出属于常务委员会
权范围内的议案。
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程序: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 程序:由主任会议决定提
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或者并交 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不行使选举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
权
确认。
因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
停止行使选 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
举权利 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
举权利。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
夺政治权利的;(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09年卷一22题,单选)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现行《宪法》第12条第1款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据此,选项D中的“神圣”二字错误。
在我国宪法上,“神圣不可侵犯”的是“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而非“私有财产”。
知识模块:宪法学2.近代意义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是宪法的内容。
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3年卷一23题,单选)A.1787年美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广泛的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B.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文化权利C.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做了比较全面的规定D.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国家机关的文化教育管理职权和文化政策,是宪法文化制度的主要内容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美国1787年宪法就公民文化权利和国家的文化政策未作广泛规定,故A项错误。
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不仅详尽地规定公民的文化权利,而且明确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
这部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文化制度,后为许多国家的宪法所效仿。
故B项正确。
我国现行宪法对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作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定,主要包括宪法第19条至第24条关于文化政策的规定,第46条至第47条关于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文化活动的自由的规定以及第89条第7项、第107条、第119条关于文化教育管理职权的规定。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及答案解析
1.下列哪一项是我国宪法界定公民资格的依据?(2006年卷一第14题-单选)A.出生地主义原则B.血统主义原则C.国籍D.以血统主义为主、以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考点]确定公民资格的依据。
[分析][1]《宪法》第33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因此C项为正确答案。
而D项是取得国籍的方式。
[命题思路]公民是宪法上地重要概念之一,确定一个人是否为该国的公民主要看其国籍。
而国籍的取得各国有不同的规定,此题的目的在于考察确定国民资格的依据和国籍的取得方式之间的区别。
[常见错误]大多数考生没有仔细审题,误选了D。
[法条导读]考生在复习这个知识点时,应当注意下列内容与其法条:1、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取得中国国籍,就不得保留外国国籍;一旦具有外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国籍法》3、5、8、9、13)。
2、国籍的出生取得(《国籍法》第4-6条)国籍法第4条、第5条的规定是统主义的体现,第5条的“但书”是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原则的体现。
国籍法第6条是出生地主义的体现,注意其适用对象。
3、注意国籍法第1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4、国籍的加入、退出和恢复应当申请获得批准(国籍法第7、10、1 3条)。
国籍申请的受理机关与审批机关是不同的(《国籍法》第15、16条)。
(1)受理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2)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公安部审批。
答案:C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2005年卷一第6 0题—多选)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分析][1]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规定,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真题版2012年07月自学考试05679《宪法学》历年真题
全国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宪法学试题课程代码:05679答案请百度搜索自考一点通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宪法关系的一方通常必然是【】A.公民B.国家C.国家机关D.国家或国家机关2.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3.我国宪法以较多的条文规定了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在内的广泛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予以切实的保障,这体现了我国宪法【】A.坚持四项基本原则B.以人为本原则C.依法治国原则D.民主集中制原则4.在英国,承担宪法监督职责的是【】A.英王B.首相C.议会D.法院5.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产生于【】A.奴隶制社会B.封建制社会C.资本主义社会D.社会主义社会6.中国近代史上最早的宪法性文件是【】A.《钦定宪法大纲》和《重大信条》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C.《天坛宪法草案》D.《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7.在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中,以人民公社作为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被规定在【】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8.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A.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B.人民民主专政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单一制9.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是【】A.人大常委会B.选举委员会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10.县的设立由【】A.全国人大审议决定B.国务院审批C.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11.下列关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说法,错误的...是【】A.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是国家授予的B.特别行政的自治属于地方自治C.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比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要高D.特别行政区的自治权不包括司法终审权12.居民委员会的任期是【】A.2年B.3年C.4年D.5年13.世界上第一个把人权写入政治纲领性文件的是【】A.《独立宣言》B.《人权宣言》C.《联合国宪章》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4.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责任制【】A.是集体负责制B.是个人负责制C.是个人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D.既不是集体负责制也不是个人负责制15.下列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的说法,正确的是【】A.国家副主席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B.国家副主席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续任职两届以上C.国家主席缺位时,由全国人大补选,补选之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国家主席的职位D.国家副主席没有独立的职权,其职责主要是协助国家主席工作16.各国议会最重要、最基本的权力是【】A.立法权B.财政权C.监督政府权D.人事权17.不需要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家机关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军事委员会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8.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担任【】A.行政机关的职务B.审判机关的职务C.检察机关的职务D.军事机关的职务19.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审计署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其领导的是【】A.国家主席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C.国务院总理D.国务院副总理20.我国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关系是【】A.审判监督关系B.法律监督关系C.行政领导关系D.法律指导关系21.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是【】A.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B.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C.司法行政机关之外的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D.职业律师22.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是在检察长的主持下,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
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
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D.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罪2、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构成****罪。
按照文理解释,可将丈夫强行与妻子性交的行为解释为“****妇女”B.《刑法》对抢劫罪与****罪的手段行为均使用了“暴力、胁迫”的表述,且二罪的法定刑相同,故对二罪中的“暴力、胁迫”应作相同解释C.既然将为了自己饲养而抢劫他人宠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那么,根据当然解释,对为了自己收养而抢劫他人婴儿的行为更应认定为抢劫罪,否则会导致罪刑不均衡D.对中止犯中的“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既可解释为自动采取措施使得犯罪结果未发生;也可解释为自动采取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有效措施,而不管犯罪结果是否发生3、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A.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B.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C.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D.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4、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
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5、郭某涉嫌报复陷害申诉人蒋某,侦查机关因郭某可能毁灭证据将其拘留。
2012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 乙再转让给丙, 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 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 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 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2、甲公司与 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 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 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 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 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3、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 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 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 :C参考解析 :《律师法》第 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 c 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 :B参考解析 :B。
司考宪法的基本理论司考宪法讲义
司考宪法的基本理论司考宪法讲义想通过2016年司法考试宪法,那么就一定要弄清每一个考点哦。
教师资格考试网为您整理“司考宪法的基本理论”,希望考生们可以顺利通过考试!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一部分宪法学基本理论一、宪法的特征(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就在于宪法的根本法属性,即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法律的法律”,是母法。
将宪法与同一法律体系之下的普通法律相比较而言,宪法有如下三个特征: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的内容涉及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各方面的重大的原则性问题,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及根本任务问题。
其内容具有根本性、宏观性和全面性的特点。
而普通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只涉及国家生活或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的问题,它是宪法某一方面规定或某一项规定的具体化,其内容具有具体和微观的特点。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①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或立法基础。
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律严格①制定和修改的机关往往是依法特别成立的,而并非普通的立法机关。
②宪法的修改与普通法律的修改在提起主体和通过程序上不一样。
如在我国宪法的修改的提案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在通过程序上,我国宪法规定,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全体代表或委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①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②从历史上看,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最早是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为了确认取得的权利,以巩固胜利成果而制定出来的。
③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即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规范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也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不受侵犯。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_真题-无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9(总分64,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 根据宪法分类理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21题)A. 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 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 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 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 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21题)A. 《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B. 《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C. 《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D. 《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3. 宪法的渊源即宪法的表现形式。
关于宪法渊源,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2015年卷一21题)A. 一国宪法究竟采取哪些表现形式,取决于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等多种因素B. 宪法惯例实质上是一种宪法和法律条文无明确规定、但被普遍遵循的政治行为规范C. 宪法性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典而制定的调整宪法关系的法律D. 有些成文宪法国家的法院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形成的判例也构成该国的宪法渊源4. 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
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卷一22题)A. 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B. 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C. 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D. 宪法没有附则5. 根据《选举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关于选举的主持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24题)A. 乡镇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任命B. 县级人大常委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C. 省人大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时,由省人大常委会主持D. 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向选民说明情况6.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一23题)A. 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B. 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C. 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D. 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7.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卷一26题)A.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B.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C. 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乡镇政府主持D.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8. 某市执法部门发布通告:“为了进一步提升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整体水平,根据相关规定,全市范围内禁止设置各类横幅标语。
法律职业资格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模拟试卷63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宪法)模拟试卷63(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下列有关宪政含义的说法错误的是哪一项?( )(分数:2.00)A.宪政又称为“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宪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B.从历史渊源看,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交替运用宪法、宪政和国体等词语√C.亚里士多德运用的宪法与宪政含义是一致的D.到了近代,宪法与宪政的含义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解析:解析:从历史渊源看,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交替运用宪法、宪政和政体等词语,所以B选项中“国体”是错误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宪政与宪法是毫无二致的。
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政的特征?( )(分数:2.00)A.成熟的宪法观念是宪政的基本标志√B.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C.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D.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解析:4.宪法与宪政的区别不包括下列哪一方面?( )(分数:2.00)A.具体含义和表现形式B.内容范围C.价值取向D.逻辑方面√解析: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分数:2.00)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B.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征收和征用并给予补偿解析:解析:《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012宪法期末考试A卷(印刷版)
机密★启用前重庆师范大学第2011至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核试卷宪法学 (A 卷)(闭卷)课程性质:必修 考核方式:考试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年级:2011级本科本卷满分100分 完卷时间:120分钟1.下列哪项不属于宪法产生的思想基础? 【 D 】 A .天赋人权论 B .社会契约论 C .主权在民论 D .君权神授论2. 在西方,“宪法”在英文中为constitution ,有组织、结构、规定的含义,然而最早确立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宪法内涵的宪法,是 【 B 】 A .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 B .美国1787年宪法C .法国1791宪法D .德国1919年《魏玛宪法》 3.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如果多为其他国家所效仿,这个国家的宪法往往被称之为“宪法之母”。
被称为“宪法之母”的是下列哪国的宪法? 【 D 】 A .法国宪法 B .美国宪法 C .德国宪法 D .英国宪法4.下列自然资源不属于国家专属所有的是 【 D 】A .水流B .矿藏C .野生动物D .草原5.下列选项中属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的是 【 C 】A .起草制定法律B .批准国家预算C .听取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D .罢免国家副主席6.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论述正确的是 【 C 】 A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立法权B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后生效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 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可以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D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法律 被后者发回后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不具有溯及力 7. 根据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和罢免原则,选民和原选举单位有权对人大代表实行监督,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人大代表,经过一定程序可以将其罢免。
下列论述正 确的是 【 B 】院 系: 专 业: 年级: 姓 名: 学 号:密 封 线 内 不 要 答 题密 封 线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 分 复查人得分得 分 评卷人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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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宪法学考试大纲宪法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基本要求:了解:宪法的概念、特征、分类,宪法产生的条件,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正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作用,宪法渊源,宪法结构,宪法效力,宪法规范,宪政的含义与特征。
理解: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及其在我国宪法上的具体表现。
熟悉: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修改内容、宪法的基本原则,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有关宪法现象、宪法事例或宪法问题。
考试内容: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含义宪法的基本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与法律的关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的分类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旧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新中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约原则第四节宪法的作用宪法的一般功能宪法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的作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第五节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宪法的渊源(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 宪法典的结构(序言的效力正文附则)第六节宪法规范宪法规范的概念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 宪法规范的分类(确认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权利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程序性规范)第七节宪法效力宪法效力的概念宪法效力的表现宪法与条约关系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基本要求:了解: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以及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的内容。
理解: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障,我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规定。
熟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的一般原理,并能够具体运用。
考试内容:第一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与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爱国统一战线)第二节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三资”企业)]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第三节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文化制度的概念与特点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基本要求:了解:政权组织形式的含义与分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国家结构形式的含义,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含义与特征,我国实行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和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含义和特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
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直接和间接选举的组织与程序,我国的行政区划,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与特征,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
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与作用、选举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任务并能够结合《宪法》、《选举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与种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与特点第二节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概念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秘密投票原则) 选举机构代表名额的分配选举程序(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候选人制度投票选举代表的罢免、辞职与补选)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对破坏选举的制裁)第三节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概念我国是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第五节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予以保留的原有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适用于特别行政区的全国性法律)第六节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含义和特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基本要求:了解:公民与国籍的含义,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一般原理,人权与公民权的含义,基本义务的含义与主要内容。
理解: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概念、内容与特点。
熟悉:公民基本权利的一般原理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并结合宪法文本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基本权利效力基本权利限制界限基本权利与人权 2004年修宪载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第二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项政治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生命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获得物质帮助权) 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文化权利和自由) 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第三节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基本义务的概念与特点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主要内容(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其他基本义务)第五章国家机构基本要求:了解: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国家机构特征,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与划分。
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不同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职权、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职权和基本制度,审判中的宪法原则,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和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相互关系。
熟悉:国家机构的活动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宪法地位,并能够结合宪法文本分析有关的宪法案例、宪法事例或法条。
考试内容: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的职权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与工作程序) 全国人大各委员会(常设性委员会临时性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的性质和地位国家主席的产生和任期(国家主席的产生国家主席的任期) 国家主席的职权国家主席职位的补缺第四节国务院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国务院的组成国务院的任期) 国务院的领导体制(总理负责制会议制度) 国务院的职权国务院所属各部、各委员会(各部、各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各部、各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各部、各委员会的职权) 审计机关第五节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第六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大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大的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专门委员会和调查委员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 地方各级大代表(地方人大代表的权利地方人大代表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和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任期和领导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组织和制度(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人民法院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的组织和制度(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院人民检察院的职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关系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其保障基本要求:了解:宪法实施的特征与意义,宪法修改,宪法解释。
理解: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机制。
熟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方法,宪法修改的程序,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并运用宪法文本和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分析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宪法问题或相关的宪法事例。
考试内容:第一节宪法实施概述宪法实施的概念(宪法实施的含义宪法的执行和宪法的适用宪法的遵守) 宪法实施的主要特点(广泛性和综合性最高性和原则性直接性和间接性)第二节宪法的修改宪法修改的含义宪法修改的方式(全面修改部分修改) 宪法修改的程序(提案先决投票起草和公布通过公布)第三节宪法的解释宪法解释的机关宪法解释的原则宪法解释的方法宪法解释的程序第四节宪法实施的保障宪法实施保障的内容(保障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保障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政党、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全体公民行为的合宪性) 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司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 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方式(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附带性审查和宪法控诉) 我国的宪法实施保障的基本体制附录:法律法规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88年4月12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9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4年3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反分裂国家法(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5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 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0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 1号公布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l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l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 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1989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82年12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14号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l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 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04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0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公布自1997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3年3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自1999年12月20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公布自199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