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GSP认证现场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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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一、兽药GSP佥查评定标准的说明1 •本标准根据《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兽药GSP制定。

2 •兽药GSP检查项目共60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 *”)7项,一般项目53项。

3 .在组织兽药GSF现场检查时,须依据申请企业经营范围,对照检查评定标准,确定相应的检查条款。

4 .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评定。

评定结果分为“Y”、“ 丫一”和“ N 3档。

凡属完整、齐全的项目,或判定某项目85%以上符合要求时,应打“ Y”;判定项目内容基本完整(60%-85%,但存在一般缺陷或不完善时,应打“ 丫―”;判定项目主要内容缺少、错误或者存在严重缺陷(在60%以下),打“ N'。

汇总时按照1个“N'相当于2个“丫一”的原则核定。

不涉及项目用“/”标注,不计算缺陷率。

通过计算关键项目(带*)缺陷数量和一般项目缺陷率来评定结果。

一般项目缺陷率=一般项目缺陷数(N*2+Y—)/涉及一般项目条款数(Y - +N+Y)X 100%5 .结果评定、检查程序:(一)首次会议:确认检查企业和检查范围,宣布检查纪律,公布举报电话,介绍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听取企业概况和兽药GSF实施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评议:检查经营企业现场,查看经营场所、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查阅企业的兽药GSP管理文件、制度和记录;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了解人员培训和 GS戎施情况;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议,撰写现场检查报告,作出“推荐”、“不推荐”的综合评定结论,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缺陷项目。

(三)末次会议:检查组组长向经营企业和观察员反馈检查结果和缺陷项目,双方认可后,将检查报告和评定标准填写或打印3份,签字后交省畜牧兽医局、市(县)畜牧兽医局观察员和被检查企业各1份。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综合评定结果:涉及一般条款条,结果属于“ Y' 条,属于“ 丫一”条,属于“ N' 条,一般条款缺陷率为% 涉及关键条款条,结果属于“ Y' 条,属于“ 丫一”条,属于“ N' 条。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者委托兽药检验机构检验的检 验报告应归入产品质量档案
70
第五章 陈列与储存
• 本章共有18条,涉及关键条款4条 • 501.兽药经营企业应按照兽药陈列、
储存保管制度,并采取有效监控措 施,确保兽药在保证符合规定的存 放环境、温湿度、设施、设备要求 的条件下陈列、储存
71
•502.兽药陈列应标明兽药名称、
•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共8章144项,
包括机构与人员、场所与设施、环境与卫 生、规章制度、陈列与储存、采购与验收、 销售与运输和宣传与技术服务。其中关键 项目(条款号前加“*”)34项,一般项目 110项 。
1
第一章 机构与人员
• 共有18条,其中关键条款6条 • 101.兽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与所经营兽药品
等场所外环境应保持平整、清 洁、无杂物、无污染源
49
•304.营业场所室内和库房的墙
壁、地面、门窗及货柜、橱窗 应整洁、卫生
50
•305.兽药经营企业应制定设施、
设备等卫生管理制度和清洁操 作规程,定期清洁消毒。清洁 后应及时记录。
51
•306.拆零销售兽药制剂或零售
中药饮片使用的包装材料应保 持来自洁、卫生。12•112.门店的工作人员应穿统
一的工作服装上岗。
13
•113.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
人员工作时间应在岗,因特 殊情况不在岗位时应指定代 理人负责。
14
•114.企业主管兽药质量负责人、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 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应有 任命文件,变更时要报兽药经 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备案。
15
种和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明确主 管兽药质量的负责人,建立明确的岗位职 责。
2
• *102.兽药连锁经营企业总部、主

兽药gsp验收标准

兽药gsp验收标准

兽药gsp验收标准兽药GSP验收标准。

兽药是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的重要物质,而兽药GSP(Good Supply Practice)验收标准则是保障兽药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兽药GSP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广大兽药从业者和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兽药GSP验收标准是指对兽药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其目的是保障兽药的质量和安全,防止因兽药质量问题对动物和人类造成危害。

在兽药GSP验收标准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生产环节。

在兽药生产环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生产许可证要求,严格按照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进行生产,确保兽药的质量稳定可靠。

同时,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生产过程、成品等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确保兽药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二、储存环节。

兽药的储存环节也是至关重要的,必须符合相关的储存条件和要求。

兽药必须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环境中,远离火源和阳光直射,避免受潮、受热、受污染等情况。

同时,必须对兽药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有效期。

三、运输环节。

在兽药的运输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运输标准进行操作。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受潮、受热、受污染等情况。

同时,必须对兽药进行合理的包装和标识,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质量问题。

四、销售环节。

在兽药的销售环节,必须符合相关的销售许可证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销售单位必须对兽药进行合理的陈列和保管,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有效期。

同时,必须对购买兽药的客户进行合理的宣传和指导,避免因误用兽药而导致的问题。

总之,兽药GSP验收标准是保障兽药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兽药的质量和有效性,为动物健康和生产提供可靠的保障。

希望广大兽药从业者和相关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兽药市场的秩序和稳定。

兽药gsp验收标准

兽药gsp验收标准

兽药gsp验收标准兽药GSP验收标准。

兽药是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的重要物质,而GSP(Good Supply Practice)验收标准则是保证兽药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兽药GSP验收标准是指在兽药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中,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验收,以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

本文将对兽药GSP验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兽药生产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了解和遵守。

首先,兽药GSP验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环境验收,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生产环境,包括生产场所的清洁、通风、消毒等条件。

验收人员应对生产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2. 原辅料验收,兽药生产所需的原辅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验收人员应对原辅料的来源、质量、存储等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3. 生产工艺验收,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生产工艺流程,验收人员应对生产工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GSP的要求,保证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4. 质量控制验收,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验收人员应对质量控制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兽药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 包装和标识验收,兽药的包装和标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验收人员应对兽药的包装和标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兽药包装完好,标识清晰、准确。

其次,兽药GSP验收标准的执行对兽药生产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具有重要意义:1. 保障兽药质量和安全,严格执行兽药GSP验收标准,可以有效保障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降低兽药的质量安全风险。

2. 提升企业信誉,遵守兽药GSP验收标准,有助于提升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 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兽药是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的重要物质,严格执行兽药GSP验收标准,有助于保障动物健康和生产安全。

最后,兽药GSP验收标准的执行需要兽药生产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共同努力:1. 加强培训,兽药生产企业应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兽药GSP验收标准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河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河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河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企业名称:验收时间:一、兽药GSP检查评定标准的说明1.本标准根据《河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

2.兽药GSP检查项目共55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15项,一般项目40项。

3.在组织兽药GSP现场检查时,须依据申请企业经营范围,对照检查评定标准,确定相应检查条款。

4.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评定。

评定结果分为“Y”、“Yˉ”和“N”3档。

凡属完整、齐全的项目,或判定某项目85%以上符合要求时,应打“Y”;判定项目内容基本完整(60%-85%),但存在一般缺陷或不完善时,应打“Yˉ”;判定项目主要内容缺少、错误或者存在严重缺陷(在60%以下),打“N”。

汇总时按照1个“N”相当于2个“Yˉ”的原则核定。

不涉及项目用“/”标注,不计算缺陷率。

通过计算关键项目(带*)缺陷数量和一般项目缺陷率来评定结果。

一般项目缺陷率=一般项目缺陷数(N*2+Yˉ)/涉及一般项目条款数(Yˉ+N+Y)×100%。

5.结果评定关键项目不完善数一般项目缺陷率结果带*的项目Yˉ数≤2 且N=0 ≤15% 关键缺陷数及一般项目缺陷率在规定范围内,作出“推荐”结论,检查合格;带*的项目Yˉ数﹥2或N﹥0 ﹥15% 关键缺陷数或一般项目缺陷率超过规定范围,作出“不推荐”结论,检查不合格。

二、检查程序:(一)首次会议:确认检查企业和检查范围,宣布检查纪律,公布举报电话,介绍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听取企业概况和兽药GSP实施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评议:检查经营企业现场,查看经营场所、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查阅企业的兽药GSP管理文件、制度和记录;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了解人员培训和GSP实施情况;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议,撰写现场检查报告,作出“推荐”、“不推荐”的综合评定结论,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缺陷项目。

(三)末次会议:检查组组长向经营企业和观察员反馈检查结果和缺陷项目,双方认可后,将检查报告和评定标准填写或打印3份,签字后交验收单位、初审单位观察员和被检查企业各1份。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兽药GSP现
场检查评定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1.03.02
•【字号】沪牧医办[2011] 10号
•【施行日期】2011.03.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正文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兽药GSP现场检查
评定标准》的通知
沪牧医办[2011] 10号各区县农委畜牧兽医办公室、市兽药饲料监督所、市兽药饲料检测所: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本市兽药GSP检查验收,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农业部令2010年第3号)和《上海市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沪牧医办[2010]38号),我办组织制订了《上海市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上海市畜牧兽医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河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河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河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企业名称:验收时间:一、兽药GSP检查评定标准的说明1.本标准根据《河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

2.兽药GSP检查项目共55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15项,一般项目40项。

3.在组织兽药GSP现场检查时,须依据申请企业经营范围,对照检查评定标准,确定相应的检查条款。

4.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评定。

评定结果分为“Y”、“Yˉ”和“N”3档。

凡属完整、齐全的项目,或判定某项目85%以上符合要求时,应打“Y”;判定项目内容基本完整(60%-85%),但存在一般缺陷或不完善时,应打“Yˉ”;判定项目主要内容缺少、错误或者存在严重缺陷(在60%以下),打“N”。

汇总时按照1个“N”相当于2个“Yˉ”的原则核定。

不涉及项目用“/”标注,不计算缺陷率。

通过计算关键项目(带*)缺陷数量和一般项目缺陷率来评定结果。

一般项目缺陷率=一般项目缺陷数(N*2+Yˉ)/涉及一般项目条款数(Yˉ+N+Y)×100%。

5.结果评定关键项目不完善数一般项目缺陷率结果带*的项目Yˉ数≤2 且N=0 ≤15%关键缺陷数及一般项目缺陷率在规定范围内,作出“推荐”结论,检查合格;带*的项目Yˉ数﹥2或N﹥0 ﹥15% 关键缺陷数或一般项目缺陷率超过规定范围,作出“不推荐”结论,检查不合格。

二、检查程序:(一)首次会议:确认检查企业和检查范围,宣布检查纪律,公布举报电话,介绍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听取企业概况和兽药GSP 实施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评议:检查经营企业现场,查看经营场所、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查阅企业的兽药GSP管理文件、制度和记录;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了解人员培训和GSP实施情况;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议,撰写现场检查报告,作出“推荐”、“不推荐”的综合评定结论,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缺陷项目。

(三)末次会议:检查组组长向经营企业和观察员反馈检查结果和缺陷项目,双方认可后,将检查报告和评定标准填写或打印3份,签字后交验收单位、初审单位观察员和被检查企业各1份。

兽药gsp验收标准

兽药gsp验收标准

兽药gsp验收标准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或诊断动物疾病的药物,它的质量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动物的健康和人类的食品安全。

因此,对兽药的生产、流通和使用进行严格的验收是非常重要的。

兽药GSP(Good Supply Practice)验收标准是指对兽药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质量管理的标准,下面将详细介绍兽药GSP验收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对于兽药的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合格的生产设施和设备,保证生产过程的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标准进行生产,确保兽药的质量稳定可靠。

同时,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原材料、中间品和成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其次,对于兽药的流通环节,流通企业必须具备合格的仓储设施和管理制度,保证兽药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流通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兽药的进货、储存和销售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流通企业必须加强对兽药的追溯管理,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追溯产品的来源和流向,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能够及时召回和处理。

最后,对于兽药的使用环节,兽药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按照兽药的说明书和兽医的处方进行使用。

兽药的使用必须符合兽医学和药学的专业知识,保证对动物的治疗和预防效果。

同时,兽药的使用必须符合动物保护和食品安全的要求,确保兽药残留不会对人类的健康造成危害。

总之,兽药GSP验收标准是对兽药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质量管理的标准,是保证兽药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保障。

各相关企业和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兽药GSP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动物的健康和人类的食品安全。

兽药GSP认证现场检查标准

兽药GSP认证现场检查标准

辽宁省兽药GSP现场评定标准
1.以现场检查发生的项次为评定标准,没发生的,不参与评定,可打“/”。

2.共48项,其中带※号的为关键项(8项),其余为非关键项(40项);N为不通过项,y-为需要整改项,Y为通过项。

凡属完整、齐全的项目,应打“Y”,判定某项目基本符合要求(打分在80分以上)时,也应打“Y”;凡属项目内容基本完整、齐全,但尚不够完善的项目,应打“Yˉ”,判定某项目存在一定缺陷(打分在60-79分之间)时,也应打“Yˉ”;判定某项缺陷严重(打分在60分以下)的,打“N”。

3.现场检查通过标准:关键项,无N,y-不超过2个为通过;非关键项,5个N以下(含5个N)为通过,3个y-相当于一个N。

辽宁省兽药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广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广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广东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我省兽药GSP检查验收工作,根据《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广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制定本标准。

一、现场检查评审内容为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规章制度、采购与入库、陈列与储存、销售与运输、售后服务等七个方面共款。

二、评审项目类别分为关键项(带“*”号)和一般项两类
三、单项考核结论分为:符合(Y)、不符合(N),不涉及项(/)
四、评定标准
关键项不符合为“严重缺陷”,一般项不符合为“一般缺陷”,评定标准如下:
广东省兽药经营企业GSP现场检查项目表。

河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河北省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225
兽药经营企业应设置质量信息公示板,公布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兽药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质量抽检通报、非法生产企业和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违禁兽药清单等内容,并及时更新内容。
226
兽药经营企业应当配备实施卫生清洁的设施、设备等。
227
兽药经营企业应定期对使用的设施、设备实施有效的检查、维修、保养和清洁,并及时进行记录。
502
兽药陈列应标明兽药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保存条件等信息。
503
兽药经营企业应按照兽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兽药原料与制剂、内用兽药与外用兽药分类陈列与储存,类别标识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楚。
504
易串味兽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危险品等特殊兽药应与其他兽药分开陈列与储存,类别标识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楚。
505
兽药经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培训,每位员工均应建立培训考
核档案。档案内容应真实、完整,并有针对性。
*117
兽药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主管兽药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没有违反兽药管理法规的记录。
118
兽药经营企业每年应对直接接触兽药产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患有可能污染兽药产品质量疾病的人员应当调离工作岗位。
113
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应在岗,因特殊情况不在岗位时应指定代理人负责。
114
企业主管兽药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应有任命文件,变更时要报兽药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备案。
115
兽药经营企业应按照岗位、经营类别、品种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员不得在本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
110
经营中药材、水产养殖用药和蜂产品用药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111

GSP认证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完整版)

GSP认证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完整版)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说明
一、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应当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包含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按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过程中,有关检查项目应当同时对照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如果附录检查内容检查中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四、本指导原则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8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6项,主要缺陷项目(*)107项,一般缺陷项目145项。

本指导原则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80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 4项,主要缺陷项(*)58 项,一般缺陷项118项。

五、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六、结果判定: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第一部分药品批发企业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部分
二、附录部分
(一)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与运输管理
(二)药品经营企业计算机系统
(三)温湿度自动监测
(四)药品收货与验收
(五)验证管理。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解析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解析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12.门店的工作人员应穿统
一的工作服装上岗。
•113.兽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
人员工作时间应在岗,因特 殊情况不在岗位时应指定代 理人负责。
• 114.企业主管兽药质量负责人、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质量管 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应有 任命文件,变更时要报兽药经 营许可证发证机关备案。
• 115.兽药经营企业应按照岗位
• 513.兽药经营企业应按照兽药
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搬运和 堆垛,操作规范。怕压兽药产 品要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 514.不合格兽药、待验和退货
兽药、合格兽药应分别采用红 色、黄色、绿色三色标识管理
• 515.兽药堆码应与地面、墙壁、
顶棚、散热器等之间有适宜的 间距或者隔离措施。
• *516.兽用生物制品经营单位应建
立兽药运输、陈列、储存的管理和 所需特定环境、温湿度条件控制管 理制度;贮藏条件特别是冷库的温 度应符合要求,各种防潮、控温、 控湿措施应有效,并及时记录,有 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规定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 管理制度、操作程序等质量管 理文件,并形成手册。
• 403.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对有
效期兽药产品核查制度和不合 格兽药产品的处理制度,并做 好记录
• 404.兽药经营企业制定的教育、
培训、考核等管理制度应符合 规定要求
• 405.兽药经营企业应建立自检
制度,制定自检方案与计划, 并定期组织自检工作
设备等卫生管理制度和清洁操 作规程,定期清洁消毒。清洁 后应及时记录。
• 306.拆零销售兽药制剂或零售
中药饮片使用的包装材料应保 持清洁、卫生。
第四章 规章制度
• 本章共有18条,涉及关键条款3

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安徽省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评定标准备注:1、根据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评定标准。

2、本评定标准共分为7大项46小项。

3、检查验收人员应根据确定的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对本评定标准所列项目逐一进行检查并作出评定.每一个小项的评定结果分为合格(Y)和不合格(N),凡属完整、齐全或者该项评分在80分以上的项目,应判定为Y;判定该项存在较为明显缺陷的或评分在80分以下,应判定为N;不涉及项目在该项条款后画“/".Y项数占现场检查验收涉及的总项数比例不低于85%为验收合格,低于85%为不合格。

综合评定结果:检查结果属于“Y”的条,属于“N”的条,合格率为%.检查验收小组成员签名: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安徽省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评定表年号() 兽药GSP字()号附件2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申请表申请单位名称:(公章)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类别:兽用生物制品□其他兽药□申请日期:年月日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制表一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申请表注:1. 经营方式系指连锁经营、批发经营、零售经营、批零兼营。

2。

经营范围系指兽用生物制品、化学药品、生化药品、中药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原料药、特殊药品(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3。

经济性质系指国有、集体、外资、合资或私营。

表二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注:填报本表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其他人员的有关学历证书复印件附后。

表三单位场所和设施设备一览表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说明:1。

根据单位经营类别和场所设备的实际情况填写。

如无栏目所设项目,应注明“无”。

2。

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3. “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栏目中“辅助用房”指房屋中服务性或劳保用房。

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doc

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doc

附件3
企业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
云南省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
一、为统一标准,规范兽药GSP检查验收,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根据《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及《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制定本评定标准。

二、兽药经营企业GSP现场检查项目共90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前加“*”)22项,一般项目68项。

三、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评定。

评定结果分为“Y”和“N”二档,凡属完整、齐全或者基本符合要求的项目,应判定为“Y”;判定某项存在明显缺陷的,打“N”;不涉及项在检查条款后画“/”。

通过缺陷项类别及数量来评定是否符合兽药GSP规定的要求。

关键项目不合格的则称为严重缺陷;一般项目不合格的则称为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项目或检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严重影响兽药质量的则视同为严重缺陷,检查员对此应调查取证,详细记录。

四、组织兽药GSP检查验收时,须以申请检查范围,按照兽药GSP检查验收项目,确定相应的检查范围和内容。

1
五、结果评定:
2
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分表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涉及总条款 条,其中涉及一般条款 条,结果属于“Y ” 条,属于“N ” 条。

涉及关键条款 条,结果属于“Y ” 条,属于“N ” 条。

检查组成员签名:
日期:年月日
13。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

企业名称:验收时间:一、兽药GSP检查评定标准的说明1.本标准根据《山东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兽药GSP)制定。

2.兽药GSP检查项目共60项,其中关键项目(条款号前加“*”)7项,一般项目53项。

3.在组织兽药GSP现场检查时,须依据申请企业经营范围,对照检查评定标准,确定相应的检查条款。

4.现场检查时,应对所列项目及其涵盖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作出评定。

评定结果分为“Y”、“Yˉ”和“N”3档。

凡属完整、齐全的项目,或判定某项目85%以上符合要求时,应打“Y”;判定项目内容基本完整(60%-85%),但存在一般缺陷或不完善时,应打“Yˉ”;判定项目主要内容缺少、错误或者存在严重缺陷(在60%以下),打“N”。

汇总时按照1个“N”相当于2个“Yˉ”的原则核定。

不涉及项目用“/”标注,不计算缺陷率。

通过计算关键项目(带*)缺陷数量和一般项目缺陷率来评定结果。

一般项目缺陷率=一般项目缺陷数(N*2+Yˉ)/涉及一般项目条款数(Yˉ+N+Y)×100%。

(一)首次会议:确认检查企业和检查范围,宣布检查纪律,公布举报电话,介绍检查要求和注意事项,听取企业概况和兽药GSP实施情况的汇报。

(二)检查评议:检查经营企业现场,查看经营场所、仓库及相关设施、设备;查阅企业的兽药GSP管理文件、制度和记录;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考核,了解人员培训和GSP实施情况;根据评定标准,进行综合评议,撰写现场检查报告,作出“推荐”、“不推荐”的综合评定结论,对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填写缺陷项目。

(三)末次会议:检查组组长向经营企业和观察员反馈检查结果和缺陷项目,双方认可后,将检查报告和评定标准填写或打印3份,签字后交省畜牧兽医局、市(县)畜牧兽医局观察员和被检查企业各1份。

兽药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涉及一般条款条,结果属于“Y”条,属于“Yˉ”条,属于“N”条,一般条款缺陷率为 %。

涉及关键条款条,结果属于“Y”条,属于“Yˉ”条,属于“N”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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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兽药GSP现场评定标准
1.以现场检查发生的项次为评定标准,没发生的,不参与评定,可打“/”。

2.共48项,其中带※号的为关键项(8项),其余为非关键项(40项);N为不通过项,y-为需要整改项,Y为通过项。

凡属完整、齐全的项目,应打“Y”,判定某项目基本符合要求(打分在80分以上)时,也应打“Y”;凡属项目内容基本完整、齐全,但尚不够完善的项目,应打“Yˉ”,判定某项目存在一定缺陷(打分在60-79分之间)时,也应打“Yˉ”;判定某项缺陷严重(打分在60分以下)的,打“N”。

3.现场检查通过标准:关键项,无N,y-不超过2个为通过;非关键项,5个N以下(含5个N)为通过,3个y-相当于一个N。

辽宁省兽药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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