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与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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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与防范

税务机关是国家和政府税收工作职能部门,通过贯彻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来组织各种税收收入,运用税收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这种经济权力就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各种利益的包围,有的不法分子为偷税漏税想方设法拉拢腐蚀税务干部。一些意志薄弱者经受不住“物欲横流”的诱惑,就很容易被突破防线,走上不归路。

税务人员实施职务犯罪的心理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攀比失衡的反差心理。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建设迅猛发展,部分地区和部分人先富了起来。我们有些国家工作人员看到他人一夜暴富,就心理失衡、眼球变红。特别看到以前混得没有自己好的同学、战友、朋友都发了大财,办了公司、建了厂房、买了汽车、购了洋房,一掷千金、花天酒地,心想,论学历他们没有自己高、论能力没有自己强、论贡献没有自己大,凭什么他们获得这么潇洒,我为何要受穷?越想越来气、越想越不平衡。表现在工作中,往往是依据自身职权,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二是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

有些人认为自己的身份特殊、保护伞厚,行为隐蔽、犯罪手段高明,每次受贿,都是单线联系,只要送钱人不说,别人就不会知道,就不会被查处。一些人头脑中存在“只要为公,自然无过”的认识,“我不是为了自己”成为理直气壮的辩解。在这种心理支配之下,他们曲解“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观点,滥用权力谋取地方利益和部

门里,臵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不顾。

三是按“劳”取“酬”的交易心理。

封建官场自古就有:“千里来做官,为了吃喝穿;当官不发财,请我也不来”。在这种腐朽权力观的支配下,一些税务人员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看成是待价而沽的特殊商品,为别人办了事,帮了忙,总希望“投桃报李”。一些税务人员看到别人发财,就觉得自己吃亏,“我辛辛苦苦工作几十年还不如人家搞一年”,“自己手中有权利,为什么不能去致富?”,从而产生了以权谋私,趁势“捞一把”的心理。北京海淀区国税干部吴芝刚,是个刚刚毕业的年轻人,他目睹了纳税人开上“宝马”,购臵别墅,眼红心热,羡慕不已,在纳税人的拉拢腐蚀下,先后违规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给国家造成3.5亿余元损失,被判处死刑。

四是贪图享乐的放纵心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某些拥有实权的税务人员爱慕虚荣、贪图享受,被金钱、人情和关系所包围,成了“糖衣炮弹”袭击的对象。这些人在社会上广交酒肉朋友,吃喝玩乐、花天酒地。

有人说“自古贪官多好色”、“十个贪官九个色”,此话一点不假,几乎所有的贪官后面都有一本风流帐。他们一边捞取钱财,一边寻花问柳。这些贪官,往往在下级群众面前像老虎,威风凛凛、不可一世;而在情人小蜜面前就像绵羊,服服帖帖、要啥给啥。据统计,目前立案查处的贪官中,60%以上跟“包二奶”有关,95%以上有情妇。这些贪官们,由权如色、贪色兼容,最终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

五是“见钱眼开”的贪婪心理。

实践告诉我们,人一旦开了贪污、受贿的先例,只要没有及时被发现和查处,就会暗自庆幸并且日趋贪婪。

中国心理学会法律分会的研究者发现,官员并不是生来就贪,堕落有一个过程。既退一步,必退第二步;退了第二部,离彻底退步也就不远了。不是说官员没有心理防线,但在一而再再而三退让的情况下,防线必破。

六是随波逐流的从众心理。

有些人错误地认为,现在社会上腐败现象普遍存在,“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没有不贪”,于是萌生出“不贪白不贪、贪了也白贪、要贪就快贪”的错误念头。一些接近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感到自己快要退下来了,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松口气”的思想,自觉不自觉中放松了对自己或其配偶子女的要求,认为自己还在台上,可以最后抓紧捞一把,不然就没有机会了,结果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邪路。这也就是江泽民同志总结的“五十九现象”。还有一些年轻的中层干部,在升迁无望的情况下,心理失衡,也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和世界观的改造,把手中的权利变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腐化堕落、以权谋私,这也就是近年来新出现“四十九现象”、“三十九现象”。

除了主观方面的原因外,还存在一些客观原因给了职务犯罪可乘之机。

一是体质还不够完善。

税务部门在执法中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

对罚款规定的弹性过大,导致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更大,增强了一些人实施职务犯罪的投机心理,为滋生以税换贿提供了土壤。同时,一些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淡薄,法律意识不强,希望通过偷逃税款达到致富的目的,以为只要和税务征管部门搞好关系,就可以少缴税甚至不缴税或者少罚款、不罚款,因此把一线税务人员作为拉拢腐蚀的主要对象,税务人员经受不住利诱就会被腐蚀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制度落实不力。

各级税务机关在规范行政管理权、税收执法权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少数领导干部维护制度、坚守制度的自觉性不够,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致使不少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实,未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是监督制约不力。

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些地税部门和单位在对干部的监督管理中,存在着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监督还没有完全渗透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和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从而给个人私欲膨胀的干部留下了空档和可乘之机。

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与建议。

从单位来说,做到三点:

一是要加强预防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许多案例表明:“千腐败,万腐败,都是思想先腐败”。“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教育是基础。一是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法制讲座。二是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三是扎实开

展理想信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是要加强制度建设。贪官走上职务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个人素质问题,但在很大程度上有体质、机制方面的因素。制度很完善,想腐败也难以下手,制度不健全,好人也容易“下水”。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力行使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近年来,税务系统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这些制度都非常好,有了制度,关键是抓落实,不落实就是一纸空文,不能光“写在纸上,喊在嘴上,挂在墙上”,而是要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要加强监督制约。任何一种权力都具有天然的扩张性,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失控,失控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的立足点在于对公权力行使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衡,使公职人员难以滥用职权。在监督制约方面,职务犯罪风险源点分析与控制实施办法,即针对特定岗位排查出若干个风险源点,制定出若干条预防措施。这是当前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有效对策之一。

从个人层面讲,要具备以下几种意识:

一是要有风险意识。风险不仅仅存在于经济领域,它是我们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面对的一种社会现象。《感恩的心》第一句歌词“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有谁看出我的脆弱”,这句话就开宗明义地表达了人生的脆弱和无奈。人生的脆弱不仅仅表现为自然状态的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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