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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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采购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政府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是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我国实施政府采购制度以来,采购规模逐年扩大,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支撑点之一。
但从运行的实践来看,政府采购要进一步发挥调整总量平衡,优化经济结构,参与国际竞争,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作用,还存在亟待规范和完善的问题。
【关键词】政府采购财政支出问题对策
【正文】一、政府采购概述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政府广泛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干预经济的产物,其实质在于把市场竞争机制和财政支出管理有机结合起来。
政府采购的定义包括了采购人、采购资金、采购范围、采购对象四个方面。
1、采购人: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依法设立的团体组
织。
2、采购资金:采购资金的来源是财政拨款。
3、采购范围:依法制定的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和各级政府规定的采购限额
标准以上的货物。
4、采购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的特点
1、采购主体的特定性;
2、资金来源的公共性;
3、采购目标的单向性;
4、采购对象的广泛性;
5、采购过程的法定性;
6、采购结果的政策性。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1、公开透明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公正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四)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
1、公开采购;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
5、询价。
(五)政府采购在除了上述特点及原则方式外,还有政府采购合同的订立,其中包括合同的条款、形式及签订和生效等。
在采购合同生效后,还可以提出质疑、投诉和监督检查,对其中的不合理的条款和不理解等的条款提出自
己的见解我要更正等。
二、我国政府采购的开始及目前的现状
政府采购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但在我国起步较晚,尚属于新生事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与完善,我国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也越发的全面、清晰。
1996年率先在上海市展开政府采购的尝试,1998年扩大试点范围,随后陆续颁布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相关办法与规定,配合以切实可行的相关措施,使得政府采购工作于2000年在全国铺开。
并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行《政府采购法》,至此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
目前,随着我国改革进程的加快,逐步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政府履行其经济职能,丰富其调控经济运行的手段,显得极为重要。
而政府采购政策的合理制定与有效执行,就必须建立在深入研究政府采购与政府宏观调控关系的基础上。
三、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