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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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4.19•【文号】建办市[2004]27号•【施行日期】2004.04.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04]27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的规定,为做好2004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重点和程序今年的资质年检工作继续试行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以下简称工程网)上年检,并突出工作重点,着重核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不良行为。

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年检材料。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部令第87号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企业上报的网上资料进行网上年检。

特级企业和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的年检,由建设部委托有关协会负责年检具体工作,建设部作出年检结论并核盖年检结论章。

一级资质企业中属地方管理的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的年检,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年检工作,作出年检结论并核盖年检结论章。

有关部门的直属企业,由相应部门负责年检具体工作,作出年检结论并核盖年检结论章。

以上所有企业的年检数据和年检结论均应于年检结束两个月内通过工程网报建设部备案。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初审部门、有关建筑市场监管机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招投标监管机构)应将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一年来作出的处罚决定记入相应企业年检记录栏内,并将书面处罚文件和资料上报年检部门,作为资质年检部门对企业作出资质年检结论的依据。

二、年检的主要内容企业申报内容主要包括:2003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的第一部分),新增业绩、人员、设备等变动及其他情况,以及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的事实,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网上格式进行填写和上传。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通知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通知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房地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1995年3月22日建房第147 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职改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管理,提高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素质,积极审慎地建立房地产估价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现将《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地产估价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房地产估价在房地产交易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估价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后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估价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和注册登记制度。

凡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单位,必须配备有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

第四条建设部和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考试、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试第五条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

原则上每二年举行一次。

第六条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会同建设部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

第七条建设部负责组织考试大纲的拟定、培训教材的编写和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并会同人事部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培训工作必须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第八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八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五年;(二)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六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四年;(三)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三年;(四)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二年;(五)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六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考试专业对照表

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考试专业对照表

93 年前专业名称 矿井建设 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 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 城镇建设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 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
工业自动化
自动化 自动控制 飞行器制导与控制 生物医学工程
-化工设备与机械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 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 料 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 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 --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 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 ----海洋船舶驾驶 轮机管理 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 汽车运用工程 -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 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 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 -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 飞行器自动控制 ,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 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
其他专业
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程力学 园林
工商管理
--
核技术
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
核工程
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
工程力学
工程力学
观赏园艺
观赏园艺
园林
园林
风景园林
风景园林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管理
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国际企业管理
房地产经营管理
--
工商管理
--
投资经济
投资经济管理
技术经济
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 [2004]16 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对照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4.07.12•【文号】建办房函〔2024〕258号•【施行日期】2024.07.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4〕2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4〕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房规〔2021〕3号),现就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一)考试报名条件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上述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审核。

(二)考试收费标准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报名期限各地考试管理机构自行确定本地具体报名日期,并向社会公布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和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

2004年一级建造师试题公布及考试内幕

2004年一级建造师试题公布及考试内幕

2004年一级建造师试题公布及考试内幕建造师考试内幕分析报告一级建造师可以说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建设行业唯一因此而变审批为考试的执业资格准入,他的前身就是施工企业一级项目经理。

一级建造师引起业内关注有以下原因,企业一级建造师的数量关乎企业的资质等级,关乎企业承揽工程的范围。

以往由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配名额,造成一些企业得到一个名额简直比登天还难,而与建设行政主管联系密切中国建筑总公司等企业自己就拥有审批权,造成了事实的壁垒;另外我国建筑业市场化程度不高,建设方和施工方国企及上市公司较多,作为掌握材料大权的项目经理自然拥有可观的灰色收入,10万左右的年薪是业内平均收入水平,这也是吸引考生的因素。

事实以往由于采取审批制度,这个资格准入形同虚设,还只是领导一句话。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这一对工程重要的专业人士,素质参差不起,往往是善于经营权术者的天堂。

如今实行公开的考试,大家希望能促进项目经理的学习,提高行业素质,同样是不学无术的善于经营权术之徒淘汰出局。

一、要闻回顾1、建设部从1994年就开始研究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长期的充分论证。

(摘自《关于建立建造师制度若干问题》·王早生)2、2000年,温家宝同志在听取建设部关于深化建设体制改革汇报时指出:“调整和完善现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分类,在现有的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的基础上,增设建造师。

实行建造师后,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须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以提高项目经理素质,保证工程质量。

”3、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印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4、2003年4月23日,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86号)。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事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建办住房函[2001]402号【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1.12.21【实施日期】2001.1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住房函[2001]40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01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统计、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106号)的精神,现将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注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合格名单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共3580人(名单见附件一)。

二、考试后续工作1、各地考生可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http://)或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网站(http://)查询2001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成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也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本地区考试人员成绩。

2、按照有关规定,考生如要求查对本人试卷,只能查对卷面合分是否准确。

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省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申请查对,由省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向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查询。

查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

三、注册根据《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0号)的有关规定,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应当在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后30日内提出注册申请,经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产管理局初审后,统一报建设部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申请表、注册应提供的资料,见附件二)。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评估
【发文字号】湘人函[2004]79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4.06.14
【实施日期】2004.06.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函[2004]79号)
各市、州人事局、房地产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就有关考务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4年10月16日至17日。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附后。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公布第二批房地产估价师名单的通知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公布第二批房地产估价师名单的通知

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公布第二批房地产估价师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4.20•【文号】建房[1994]296号•【施行日期】1994.04.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建设部、人事部关于公布第二批房地产估价师名单的通知(建房(1994)296号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土地管理局、人事(职改)部门,各有关部委人事(干部)部门:为了加强房地产估价专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建立起规范的、符合国际惯例的房地产估价制度,根据建设部、人事部〔1993〕845号文件的精神,由两部共同组成了“房地产估价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自1993年11月开始了第二批房地产估价师专业资格的评审认定工作。

经各地和各有关部委考核初评,并经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认定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胡志勇等206名同志具备房地产估价师专业资格(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准予注册并发给《房地产估价师证书》。

建设部、人事部将于近日内颁发《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考试大纲、考试规程和辅导教材也即将公开发行,今年底或明年初,将在全国范围内举行首次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从而使我国房地产估价师的管理全面进入符合国际惯例的考试和注册制度。

凡“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取得,必须按建设部、人事部的有关文件执行,否则,一律不予承认。

各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估价队伍建设的领导和管理,加强对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事房地产估价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整体队伍的素质,以适应我国房地产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全国第二批房地产估价师专业资格人员名单(共206人)胡志勇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高千里京港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张葆玲北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所潘永兴北京市东城区房地产管理局刘瑞华北京市朝阳区房地产管理局刘静宜北京市海淀区房地产管理局李希福北京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李思忠北京市城市改建综合开发总公司王寿松北京市大成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卢炳哲北京市住总房地产开发部史贤英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地政处林凤秋北京市住总房地产开发部臧美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洪亚敏北京经济学院刘岐北京市房改办公室季如进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冯长春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系邬翊光北京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系阎旭东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叶剑平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孙仁先中国建筑技术发展研究中心柴强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廖俊平武汉城建学院李秀恩中房集团建银咨询公司郑世晶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杨亚彪中大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陈玮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冯俊国家建设部宋启林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李京中联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许远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王杜中国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工程局王连印中国建筑工程公司深圳公司柳杰中国建筑工程公司实业开发公司刘同书中国建筑工程公司审计部俞小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房地产信贷部曾北川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房地产信贷部黄朝晖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房地产信贷部郑修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李凡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忻鸿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陈玉华建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孙洪力建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张化中国家物价局张光远国家物价局石小抗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张京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杜鸣华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家■天津市土地管理局刘惠生天津市土地管理局肖云天津市房产公司赵树梅天津会计师事务所第十三分所徐大章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刘明刚辽宁省大连市房地产管理所孙伟辽宁省鞍山市房地产交易所冯国柱辽宁省铁岭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关玉寰辽宁省抚顺市房地产交易所马德山辽宁省沈阳市房产评估中心孙连仲辽宁省沈阳市房产交易所李兆国辽宁省丹东市房地产管理局蔡之洲辽宁省鞍山市统建办公室叶涛辽宁省本溪市开发办公室龙永春辽宁省沈阳市房地产评估中心金龙善辽宁省抚顺市土地估价事务所许怀云内蒙古建设厅梁永富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房地产产权交易处游和平内蒙古乌海市房地产管理处王恭敏内蒙古伊盟直属房管局施金俊河北省沧州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宋全玲河北省秦皇岛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臧荣华河北省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处白明河北省邯郸市房地产交易所李永德河北省邢台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赵建波河北省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史中兰河北省石家庄市房产局长安房管所杜修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房地产管理局齐中成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房地产管理局果端惠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房地产管理局周有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房地产管理局郑伟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房地产管理局王敦尚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房地产管理局张珍德黑龙江省阿城市房地产管理局姜悦明山东省建委房地产处武桂花山东省烟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王慎祥山东省滕州市房地产评估所王信湘山东省济宁市房产交易监理处李明山东省房地产咨询服务公司袁崇吉山东省济南市房产交易监理处石跃山东省青岛市房产评估所高有书山东省潍坊市房地产管理局伊善成山东省淄博市房地产管理局王信义山西省阳泉市房地产管理局段福林山西省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高贵山西省大同市房地产交易所路文吉山西省长治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处李明德山西省朔州市房产管理交易所裴金川山西省长治市房屋产权产籍监理处程殿壁山西省雁北房管所陈双泉山西省大同市房产交易所赵满堂山西省榆次市城建综合开发总公司XXX 山西省吕梁建设局价格评估所彭启金福建省南平市房地产局戴建裕福建省建委房地产处谢兰捷福建省三明市建设委员会范朝霞福建省漳州市房地产局李贻景福建省晋江市建设委员会陈扬榕福建省建委房地产处刑献祥江苏省镇江市房地产管理局胡志刚江苏省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顾建新江苏省无锡市房地产管理局于凤兰江苏省连云港市房地产管理局汪均江苏省南通市房地产交易所潘光亮江苏省扬州市房产交易所李恒江苏省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卜端良浙江省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曹驭浙江省建设厅房地产管理处桂如春安徽省芜湖市房地产监理处李景忠安徽省毫州市房地产管理处舒贻仁安徽省安庆市房地产管理局马传利安徽省淮南市房地产交易所周玉智安徽省淮北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袁俊山安徽省蚌埠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陈肆■安徽省合肥市地价评估事务所尚艾群安徽省滁州市房地产估价事务所许建民安徽省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陆义炳安徽省黄山市房地产管理局刘少为安徽省建设厅罗祖清湖北省十堰市房地产交易所刘淦培湖北省荆门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张法政湖北省黄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周克生湖北省鄂州市房地产交易所雷仲■中南财经大学尹恩平湖南省长沙市房地局吴有章湖南省益阳市房地局杨学政湖南省常德市房地局李加林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国土局陈进兴广东省汕头市国土房地产局评估所桂强芳广东省深圳国际房地产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廖永鉴广东省深圳市住宅局金贻国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地产局张鹰广东省广州市国土房地产局市场处徐隆赞广东省汕头市国土房地产局评估所佟捷世联房地产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余必龙广东省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洪仕华广西北海市房地产管理局谭华寿广西北海市房地产管理局靳履桂广西桂林市房产交易所黄少丰广西梧州市房地产管理局王波广西北海市信和咨询公司李执勇海南省建设厅胡洪山海南省建设厅房地产处符瑞钊海南省文昌县房地产管理所刘承贵四川省房地产信息咨询中心张尔富四川省成都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张能杰四川省重庆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李一兵四川省重庆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温德才四川省自贡市房地产交易所陈远富四川省泸州市房地产评估事务所郭昌河四川省万县市房管处周林仿四川省重庆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冯骏四川省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处陆进科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县房地产管理科王学哲甘肃省城建局冯力民甘肃省兰州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杨万开甘肃省金昌市房产管理处王其通河南省洛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冯书勤河南省建设厅冯明新河南省南阳地区计建委何天榜河南省平顶山市房地产交易所姚凤城吉林省长春市房地产经济研究会栾国强吉林省四平市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处苏振刚吉林省长春市房地产交易所朱永坚吉林省长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王继勉陕西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刘富生陕西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孟周济陕西省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王方幸陕西省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刘长文陕西省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张宗岐陕西省宝鸡市房地产交易所张宪周陕西省宝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所张宝菊陕西省宝鸡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所罗时顺江西省南昌市房产交易管理所苏品德新疆乌鲁木齐市建委郭宪德全军房地产管理局翟光明全军房地产管理局钟福元海军房地产管理局邓海乾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王建中全军房地产管理局仇世发北京军区房地产管理局张纯空军房地产管理局王义方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任■桦上海市产权产籍登记发证办陆振国上海市闸北区房政科殷友田中房上海公司桂国杰中房上海公司郑克宣上海市房管局陶孝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吴娟娣上海市静安区房管局蒋如高上海市土地局谭企坤上海市建委杨国诚上海市土地估价所秦晓福上海市土地费管理所。

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

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
信息与电子科学
电子科学
与技术
电子材料与无器件
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
微电子技术
半导体物理与器件
物理电子技术
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
光电子技术
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
物理电子和光电子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及应用
计计算机科学教育
软件工程
计计算机器件及设备
石油工程
石油工程
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
油气储运工程
石油天然气储运工程
石油储运
化学工程
与工艺
化学工程
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
化工工艺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
高分子化工
高分子化工
精细化工
精细化工,感光材料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工业分析
工业分析
电化学工程
电化学生产工艺
工业催化
工业催化
化学工程与工艺
其他
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
城镇建设
城镇建设
交通土建工程
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饭店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建筑学
建筑学
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
电子信息
科学与技术
无线电物理学
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
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
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生物化学工程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工
微生物制药

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考试专业对照表

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考试专业对照表

人事部、建设部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专业对照表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对照表摘要: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

其他专业的具体范围由建设部、人事部确认。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技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力与运动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及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工业工程等36个专业。

核工程与核技术核技术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核工程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工程力学工程力学工程力学园林观赏园艺观赏园艺园林园林风景园林风景园林工商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商管理--投资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技术经济技术经济邮电通信管理--林业经济管理林业经济管理其他专业-- 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管理或经济专业1、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100个,相近专业9个。

2、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

200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真题及答案-中大网校

200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真题及答案-中大网校

2004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真题及答案总分:100分及格:60分考试时间:150分一、单项选择题(共35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请在答题卡上涂黑其相应的编号。

)(1)房地产具有供给有限特性,本质上在于()。

A. 土地总量有限B. 规划限制C. 房地产不可移动D. 价值量大(2)某套住宅总价为30万元,套内建筑面积为125㎡,套内墙体面积为20㎡,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25㎡。

该套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为()元/㎡。

A. 1667B. 1765C. 1875D. 2000(3)某宗土地面积为2000㎡,城市规划规定的限制指标为:容积率3,建筑密度30%。

在单位建筑面积所获得的利润相同的条件下,下列建设方案中最可行的是()。

A. 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为800㎡,总建筑面积为5000㎡B. 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为1400㎡,总建筑面积为5000㎡C. 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为600㎡,总建筑面积为5500㎡D. 建筑物地面一层建筑面积为600㎡,总建筑面积为2500㎡(4)房地产的实物通常是指房地产中看得见、摸得着的部分,具体包括有形的实体、该实体的质量以及()。

A. 相应配套的基础设施B. 土地的形状C. 组合完成的功能D. 立体空间(5)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建筑结构安全的条件下,住宅所有权人寻找他人出资,合作加盖房屋并进行分成,属于动用()的行为。

A. 宅基地所有权B. 空间利用权C. 地役权D. 建筑物相邻关系(6)某宗面积为3000㎡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为8,楼面地价为700元/㎡。

现按规划拟改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5.0,楼面地价为960元/㎡。

理论上应补地价()。

A. 78万元B. 882万元C. 1210万元D. 1272万元(7)某幢可出租房地产尚有1年时间才可投入使用,与之类似的现房价格为5000元/㎡,现房出租的年末净收益为500元/㎡。

建设部关于评定2004年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函[2004]55号

建设部关于评定2004年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函[2004]55号

建设部关于评定2004年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建设部关于评定2004年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函[2004]5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等级管理的若干规定》(建房[1997]12号),现对2004年评定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格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资格证书有效期在2004年9月10日之前届满的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示范作用,经初审达到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条件的二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二、审查重点各地要根据建房[1997]12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关于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1号)以及《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的通知》(建住房[2000]96号)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机构的初审工作,在初审中应重点审查以下几方面内容:(一)人员。

重点审查申报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数量、业务水平、继续教育、职业道德等情况。

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指注册在申报机构,与申报机构签订了劳动合同、人事档案已转入申报机构在人才中心开设的人事代理户下,且申报机构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的房地产估价师。

对从其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调入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法变更注册到申报机构,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方可视为申报机构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二)名称。

申报机构的名称应当体现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性质。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行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行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行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0.11•【文号】人办发[2002]86号•【施行日期】2002.10.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举行首次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2]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建设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1]128号)精神,为做好2002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报名工作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2002年11月20日前结束,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1)须按照“数据库格式及说明”(附件2)的要求建成数据库。

报名库中各字段均不能为空。

“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一栏,军人填写军人证件号码,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填写护照号码。

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内容要填写中文全名,不得填写代码。

报名库中考生的姓名如出现异体字,需书面说明,加盖公章,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与报名库一起报送。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报名库和报送的试卷征订单核发试卷。

请各地于2002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人员名单及试卷预订单(附件3)和数据库软盘送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报名条件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一)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12.07•【文号】国人厅发[2004]123号•【施行日期】2004.1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根据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数据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单位共同研究,现将本年度两专业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合格标准┏━━━━━━┯━━━━━━━━━━━┯━━━━━━┯━━━━━━━┓┃专业│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00分│55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 100分│60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100分│60分┃┠──────┼───────────┼──────┼───────┨┃│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100分│55分┃┠──────┼───────────┼──────┼───────┨┃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 150分│90分┃┠──────┼───────────┼──────┼───────┨┃│房地产经纪概论│ 150分│90分┃┠──────┼───────────┼──────┼───────┨┃│房地产经纪实务│ 150分│90分┃┠──────┼───────────┼──────┼───────┨┃│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 150分│90分┃┗━━━━━━┷━━━━━━━━━━━┷━━━━━━┷━━━━━━━┛二、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将分别向各地发送考试成绩数据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关于2004年评审合格的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的公示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关于2004年评审合格的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的公示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关于2004年评审合格的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公布日期】2004.06.07•【文号】•【施行日期】2004.06.07•【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关于2004年评审合格的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的公示根据《建设部关于评定2004年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住房函[2004]55号)的规定,受建设部委托,我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机构进行了评审,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评审合格机构名单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站(http://)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网站(http://)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请于2004年6月17日前(以发出邮戳为准)书面将有关情况寄(送)到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

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来信请寄: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B座9001室邮编:100037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二00四年六月七日附件:拟公示的2004年评审合格的一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56家)北京市(4家)中地不动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天平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资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圣元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4家)天津天元有限责任房地产咨询评估事务所天津市岳华有限责任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天津市中量有限责任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天津市正德有限责任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河北省(1家)石家庄石房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山西省(1家)山西大地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2家)内蒙古内蒙古新广厦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济丰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3家)辽宁隆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大连今朝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大连同信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吉林省(1家)吉林省经纬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省(3家)哈尔滨滨港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哈尔滨国信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新功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上海市(2家)上海国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上海建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江苏省(2家)江苏首佳咨询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物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省(3家)杭州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浙江恒信房地产估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浙江众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安徽省(3家)宣城金桥房地产估价经纪咨询有限公司铜陵市天正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华瑞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1家)福建君健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1家)南昌市洪城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省(3家)山东三鑫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山东博莱仕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青岛恒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北省(1家)武汉天马东湖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湖南省(3家)湖南经典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广联评估有限公司湖南建业房地产评估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9家)珠海市公评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东万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同致诚评估顾问有限公司广东南粤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市粤国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中天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茂名市鸿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世联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深圳市戴德梁行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西自治区(1家)广西华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市(1家)重庆瑞升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2家)四川恒通评估师事务所四川通和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省(2家)贵州瑞普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贵州惠仕物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云南省(1家)云南瑞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甘肃省(1家)兰州中瑞房地产咨询估价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1家)宁夏力天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

建设部、人事部发文:200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即

建设部、人事部发文:200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即

建设部、人事部发文:200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
试在即
倪吉信
【期刊名称】《中国房地产业》
【年(卷),期】2002(000)005
【摘要】建设部、人事部以建办住房[2002]26号文发出“关于进行200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说,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下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2]14号)精神,从2002年起,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报名时间:200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应在7月31日前完成。

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

考试报名
【总页数】1页(P13-13)
【作者】倪吉信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相关文献】
1.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即 [J], 张小宏;
2.建设部、人事部最近公布全国第二批房地产估价师名单 [J], ;
3.2002年全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特点分析——以《房地产估价理论
与方法》课程为例 [J], 张协奎
4.建设部、人事部关于1998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J],
5.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1998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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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国人厅发[2004]27号
【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4.03.16
【实施日期】2004.03.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全国
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4]27号)
各省、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直辖市人事局、房地产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厅、建设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3]20号)精神,现将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一)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的报名条件,分别对参加相应考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各地应于2004年8月15日前完成200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和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工作。

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自行确定。

(三)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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