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兼论的果公司法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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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
股东查阅权属于股东知情权中的基本权利,是公司股东行使其它各项股东权利的基础和保障。

因股东查阅权的行使成本低、效率高的特征,从而成为股东防止公司或其他股东危害其股东利益的最直接的保护工具。

可以说,在一国的法律制度中如无法切实地实施和保护“股东查阅权”这一基础性权利,而高谈实现股东利益只能是纸上谈兵,哗众取宠。

随着社会经济和法治制度的发展,我国《公司法》对于股东知情权的规定逐步予以了重大的完善,但其中关于股东查阅权的规范仍然存在着诸多的不确定性,尤其是对于作为公司命脉的财务信息查阅,从股东查阅权利行使的内容到权利救济途径中股东应遵循的司法程序等方面都有待进一步的明确。

在司法实践中,涉及股东查阅权类的纠纷往往无法从《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中寻得直观的规范来指引和解决,从而给实务工作者带来很多困惑。

笔者深入研究了股东查阅权的相关理论和实务热点,从查阅权的主体、内容、行使方式和救济途径等要素逐一展开讨论,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常见问题进行探讨和梳理,通过案例来分析阐述,并提出自身的建议。

股东查账权之探讨公司法解释四为视角

股东查账权之探讨公司法解释四为视角

股东查账权之探讨公司法解释四为视角200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股东查账权制度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增强了股东查账权的保障和救济的可操作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非尽善尽美。

2009年10月专家论证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也对股东查账权的相关条款的适用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

本文就股东查账权方面的主体与客体,查账权的司法标准与商业秘密的平衡等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

关键字:公司法股东查账权商业秘密限制与保障一、股东查账权的概念及其重要意义(一)查账权含义所谓股东的查账权是指股东在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外享有的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权利。

中外各国小股东的维权实践表明,知情权是股东行使一系列权利的前提和基础。

知情权不仅行使成本低,而且在扶持小股东的弱势地位、监督大股东与管理层慎独方面效果良好。

小股东之所以在大股东和管理层面前沦为弱者,主要源于小股东与大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在占有公司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方面的不对称。

在公司实践中,许多小股东之所以长期遭受大股东欺凌与盘剥,之所以长期无法从经营绩效很好的公司获得正常的分红,主要的制度根源在于小股东无法查账。

账簿查阅权滥觞于美国。

美国的普通法和诸州的成文法均认许此种权利。

①1950年,日本修改其《商法典》时,从美国导入此制,以期加强股东权之保护。

1993年又根据日美构造问题协议缓解了股东行使账簿查阅权的持股要件。

日本一些学者根据媒体披露的公司情报资料推算,此种持股要件缓和后,得以行使账簿查阅权的股东数可增加10倍左右。

②为强化股东的知情权,改善中小股东的信息供给,提升中小股东的弱势地位,我国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广泛借鉴欧美和日本等市场经济大国的先进立法经验,回应了广大中小股东的查账呼声,明确授权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该条在第一款重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在第二款进一步明确规定:“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账簿查阅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探讨——兼论我国《公司法》第34条的立法完善

股东账簿查阅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探讨——兼论我国《公司法》第34条的立法完善



我国账簿查 阅权的相关立法及其缺陷
明确规定 ,给法律 的实施带来 了不 便 。有必要对 相关 问题进行较为深入 的研究 和探讨。 二、适 用我国股东账簿查 阅权 制度应注意 的主要
问题
股东账簿查 阅权 ,是指股 东查阅公 司制作 财务会 计 报告所需 的基础资料 ( 包括会计账簿 、会 计资料和 有关记 录)的权利 。我 国修改前 的 司法》 在此 问 题 上缺乏 明确规定 ,学界众说不一 。20 06年 1 1日 月 起施 行的新 《 公司法》 在吸收理论界 和司法实践先进 经验的基础上 ,明确规定 了股 东的账 簿查阅权 ,填补 了法律空 白。该法第 3 4条规定 : “ 股东可以要求查 阅 公 司会计账簿 。股东要求查 阅公 司会 计账簿的 ,应 当
分保护股东 的知情 权。但 在特定的案例 中 ,法官 可 以 依法将某些 涉及公 司商业秘密 的会计文件列 于原 告可 以查 阅的账 储 户的隐私权 ,可 以例外性地排 除股 东查 阅账簿 的权利。『 ”】 2 螂 2 股东可查阅的会计文件 的期限 .
S r lNO. ei a 4
股 东账簿查 阅权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 的探 讨
— —
兼论 我国
司法》 第 3 的立法完善 4条
张 卫 英
( 北京科技大学 法律系 , 北 京 10 8 ) 0 0 3

要 :2 0 0 6年 1月 1日起 实施 的新 《\ 法》规 定 了股 东的账簿查阅权 ,但 该规 定过 于简单。为便 于公 , 司. 厶
如何 协调地保护股东 的知情权 与保障公司正 常的
经营活动是股东账簿 查阅权制度必须解决 的一对矛盾。

方 面 ,为使股 东更 充分地了解 自己所投资金 是否按 照约定 的用途得 到了合理利用 ,有效监督公 司高级管

股东查阅权研究

股东查阅权研究

股东查阅权研究引言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断发展,股东权益的保护越来越受到。

其中,股东查阅权是保护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

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在实践中,股东查阅权对于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以及保证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股东查阅权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文献综述股东查阅权问题是公司治理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

国内外学者对股东查阅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股东查阅权的法律基础、股东查阅权的范围和程序、股东查阅权的意义和限制等。

国内学者对于股东查阅权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其法律基础和意义方面。

例如,张琳(2018)认为,股东查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内容,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具有积极作用。

王燕(2019)则从公司治理结构的角度出发,认为股东查阅权是促进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重要手段。

国外学者对于股东查阅权的研究则更加深入。

例如,Jensen(1993)提出了“利益协同效应”理论,认为股东查阅权可以抑制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提高公司的整体价值。

而Smith(2000)则从公司法的角度出发,认为股东查阅权是保障股东权益的基本权利之一,对于维护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股东查阅权的概念和内容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会议记录、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具体来说,股东查阅权包括以下内容:1、行使条件:股东查阅权一般需要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行使。

同时,股东还需要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中说明查阅的目的和范围。

2、范围:股东查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的章程、会议记录、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这些文件和资料通常包括公司的经营计划、预算方案、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相关信息。

3、程序:股东查阅权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a.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查阅的目的和范围; b.公司审核申请,并在一定期限内答复; c.如果公司同意股东查阅,则需要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d.股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查阅,并需要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 e.查阅结束后,股东需要及时归还所查阅的文件和资料。

论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

论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

论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享有查阅公司文件和资料的权利,这是股东监督公司行为和管理的重要途径。

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既是保护股东权利的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在保护公司利益和商业机密方面的重要法律机制。

一、股东查阅权的保护1.公司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董事、监事的有关资料,公司应当根据股东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料。

这一规定保障了股东查阅公司资料的合法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公司应该如何执行股东的查阅权。

2.证券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股东可以查阅公司公告、有关公司的报告和公司财务报表等资料。

证券法还规定,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确保股东查阅资料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是公司规范内部行为的重要法规,公司章程中通常明确了股东查阅权的相关规定。

比如规定了每年股东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会议的议程和行程等。

这种规定能够保障股东有议会查阅所有与公司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权力。

二、股东查阅权的限制1.商业机密和隐私权公司有商业机密,这些机密资料是公司商业机密的关键内容,不能被任何人查阅,包括股东。

所以,商业机密和隐私权是限制股东查阅权的重要原因。

2.侵犯他人权利在公司管理过程中,为保护公司不受他人侵害或公司侵犯他人权利的问题,公司有时会限制股东查阅公司的某些文件和资料。

因为公司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都需要平衡维护。

如某些涉及供应商、客户的合同、协议或关键交易等重要信息,就需要保护记录着这些信息的文件,以免被股东获取或传播,并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3.国家机密公司也有与国家相关的机密事项,这些事项的保密性更高,因此不得公开;而股东查阅权也将受到限制。

事实上,保障国家机密的安全和保密,是公司的一项义务,也是公司承担的社会责任的体现。

三、结论股东查阅权的保障和限制是必须均衡的,公司只有恰当平衡股东查阅权的保护和限制,才能保障公司的经营稳定并维护股东利益。

股东失权的制度价值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股东失权的制度价值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股东失权的制度价值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股东失权是指股东在公司经营决策中无法有效行使其管理、监督和参与权利的现象。

这种现象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造成了许多问题,同时也凸显了在中国发展良好的治理机制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首先,股东失权制度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在于强调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应该在公司决策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然而,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由于股东失去了有效的参与和监督机制,公司的决策常常被一些强势的管理层所主导,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股东利益受损、公司治理不透明等。

因此,加强股东权益保护,提高股东的参与和监督能力,对于中国的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股东失权制度的借鉴意义在于促进了公司治理的法制化。

在中国,由于缺乏有效的股东保护制度,导致了一系列的违法行为,如股东被强制出售股权、公司盈利被侵吞等。

因此,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保护股东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的法制化,对于中国的上市公司来说是必要的。

同时,加强对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也是促进公司治理法制化的重要途径。

第三,股东失权制度的借鉴意义在于促进了公司治理的透明化。

在中国,许多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财务报表造假等问题,导致股东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因此,加强对于公司信息的披露要求,建立透明的信息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对于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治理透明化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股东失权制度的借鉴意义在于强调了公司治理的多元化。

在中国,由于在上市公司中有相对较大比例的国有股东,导致了公司治理中受到政府干预的问题。

因此,建立多元化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吸引更多的民营和外资股东参与,能够减轻政府的干预,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

综上所述,股东失权的制度价值体现在对公司治理重要性的强调、促进公司治理的法制化和透明化、以及强调公司治理的多元化。

对于中国的上市公司来说,借鉴股东失权制度的相关经验和教训,可以推动公司治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促进中国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兼论德国公司法对我国的启示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兼论德国公司法对我国的启示

冯丽欣
任公 司股 东的这 一权 利相 当于股 份有 限公 司股 东的查询 权 , 却 但 远远 超过 了股份 有 限公司 股东 查询权 的 内容 :它并 不局 限于正确 评 判 股东 大会议 题所 必需 的 内容 ,而是 包括股 东 的所有可 查询 的 利益 。股 东可 以在任 何时候 提 出上述请 求 ,公司经 理则必 须及 时 给 予 回答 。 如果 经理 需要做 些准 备和调 查 , 么也 要立 即完成 。 那 ⑦ 公 司经理 所要 报 告的公司 事务主 要包括 确定利 润和税 收资 产负债 表 的主 要 资料 和 与此有 关 的数据 资料 、 理和 高级职 员的个 人关 经 系 和薪 水 、 划 、 本预 算 、 可合 同 、 业咨询 专家 的鉴定等 。 规 成 许 企 公 司 经理 与第三 者 签订 的合 同也属 于报 告 的 内容 。即使该 合 同中规 定 有保 密条款 , 是如此 。 为如果 不是这 样 , 也 因 经理就很 容 易以此 对 抗股 东查询 权 。⑧
理论研究
商 品与质 量
2l年6 干 00 月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
一 一
兼论 德国公 司法对我 国的启示
口姚 磊
股份 公司 股东行 使” 阅权 ” 查 的条件 与范 围 根据 德 国 《 股份 法》 的规定 , 在股 东 大会上股 东可 以要 求董 事 会对 公 司的所 有情 况进行 汇报 ,汇报 的 内容甚 至包 括与关 联企业 之 间的 关系 。总之 , 董事会 必须 提供 所有 相关 的资料 , 以便 股 东能 够对 大会 讨论事 项进 行正确 的评 判 。① 由此可 见 , 就股 份有 限公 司 的股东所 能 获得 的信息 范围来 看 ,德 国公司法 的规 定要 比我 国 公司法 的规 定要 宽泛 得多 。只要 是股 份公 司 的股 东 , 乎就 可 以 几 在股 东大会 上随 时提 出要求 , 并且 能够 不受任 何 限制地获 得有 关” 公 司事务” 的所 有信 息 。一般 认 为, 司事 务包括 所有 与股份 有 限 公 公 司及其业 务有 关 的事项 。与关 联企 业有 关系 的公司 事项有 : 参 股规 模、 双重 代理 、 在康采 恩 内部开 展的 包括供货 和信 贷在 内的业 务及其计 算的对价 、 签订企业 内部协议 及其 内容、 康采恩税 的计算 。 属于 公司事 务 的事项还 有 :子公 司进行 增 资或者 子公 司和孙 公司 之 间签订企 业 内部合作 协议 、董 事或者 监事 因其 在其他 企业 中兼 职而 获得 的报酬 。司法 判例 把董 事接 受康采 恩 以外企业 的委 托 出 任监事 也 当作为 公司事 务 。② 但 是 , 行 向其买卖 有价 证券 的客 银 户提 出的投票 建议 、监 事会 主席个 人 的一些 考虑和 想法 则不属 于 公 司事 务 。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若干问题研究》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若干问题研究》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若干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地位愈发重要。

股东作为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的保护与行使对公司运营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其中,股东查阅权作为股东权益的一种体现,更是对股东利益保障的关键手段之一。

因此,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深入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为股东权益的进一步保障提供参考依据。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概念与法律基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依法享有的查阅公司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权利。

这一权利的设定旨在保护股东的知情权,确保股东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从而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股东查阅权提供了法律基础,明确了股东的查阅范围、查阅方式以及相关程序。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行使问题(一)查阅范围股东查阅权的行使范围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等。

然而,对于一些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如合同、客户信息等,是否可以查阅,以及如何平衡股东知情权与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的关系,是股东查阅权行使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查阅方式与程序股东查阅权的行使需要遵循一定的方式和程序。

一般来说,股东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向公司提出查阅请求,公司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予以答复。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合理期限”,以及如何处理股东查阅权行使过程中的纠纷,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保护与限制(一)保护股东查阅权为了保护股东的知情权,应当确保股东查阅权的充分行使。

这需要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股东能够便捷地行使查阅权。

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应为股东查阅权的行使提供法律保障。

(二)限制股东查阅权虽然股东查阅权对于保护股东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过度行使或滥用该权利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

因此,应当在法律上对股东查阅权进行一定的限制。

股东查账权制度探析

股东查账权制度探析

股东查账权制度探析
近年来,关于股东行使知情权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其中股东行使查账权以维护自身权益导致的纠纷占据着相当重要的部分,是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具备进行相关研究的价值。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增加了股东查账权的相应规定,对维护公司股东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不可忽视的是,我国对股东查账权制度的立法相对比较粗糙,缺乏进一步细致的规定,仍难满足股东维护自身权益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进行进一步完善。

本文拟从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出发,对股东查账权制度的概念、由来、作用等方面作相应的分析,运用案例分析、比较分析、归纳总结等方法,借鉴国外立法,指出国内立法存在的问题,以期提出对完善我国查账权制度有见地的建议。

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穿越行使的法律问题研究

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穿越行使的法律问题研究

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穿越行使的法律问题研究近年来,随着公司治理的不断完善,母公司股东的查阅权逐渐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关于母公司股东查阅权行使范围的争议,尤其是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下。

本文将对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穿越行使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母公司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依法对公司的书面材料进行查阅的权利。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有关公司的书面材料。

然而,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下,股东是否能跨越子公司直接行使查阅权引发了一些争议。

一方面,支持股东穿越行使查阅权的观点认为,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被视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但实际上存在着一定的关联关系。

股东作为母公司的股东,有权了解和监督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股东应当具有穿越行使查阅权的权利,即可以直接查阅子公司的相关材料。

这种观点认为,只有通过跨越子公司行使查阅权,股东才能真正了解到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事项,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另一方面,反对股东穿越行使查阅权的观点则认为,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应当享有相对独立的权利和义务。

母公司股东不能随意干涉子公司的经营,否则会损害子公司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因此,股东的查阅权应限于母公司本身的书面材料,不能跨越子公司直接行使。

这种观点认为,如果股东可以穿越行使查阅权,将会给子公司带来不必要的干扰,也容易导致股东对子公司的不当干预。

综上所述,母公司股东查阅权穿越行使的法律问题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争议。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衡和判断,既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又尊重子公司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同时,也需要加强公司治理的监督和规范,确保股东的查阅权得到恰当的行使,以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股东查阅权法律问题研究

股东查阅权法律问题研究

股东查阅权法律问题研究信息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是在研究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过程中,一个不容忽视和回避的话题。

信息是现代经营活动的核心资源,是股东用以估量自身的投资风险,对经营管理行为进行及时、充分评价的重要依据。

对股东来说,获取信息是由其股东地位和投资人身份所自然引发的对公司所享有的基本权利,这在实践中表现为股东和董事及公司管理层围绕公司文件材料提供和接受所产生的互动关系,在法律上则主要表现为股东查阅权制度的设置。

本文以股东查阅权的制度设计为核心,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展开论述:一.导论。

虽然公司的控制权逐渐为公司管理层所掌握,但股东作为公司所有人的经济地位没有实质改变。

对管理层的监督和各项股东权的行使都离不开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客观上需要建立查阅权制度。

笔者从权利保护和限制的角度出发,认为对查阅权的过度遏制与放任股东滥用查阅权一样,都是为公司法上平衡利益冲突的基本理念所不容的,由此奠定本文的论述基调。

二.股东查阅权概述。

笔者首先从股东查阅权的历史演变过程出发,考察了不同时期查阅权的特征以及与周围社会环境的相互影响,由此总结出查阅权产生的动因——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并形成对查阅权的客体、行使手段以及权利法定化的一般认识。

随后,笔者在经济学和法学两个领域对查阅权的正当性依据进行了分析。

笔者认为,正是两权分离下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导致公司失控的问题,为重塑股东投资信心,必须通过法律设计来弥补市场自发调节产生的信息鸿沟。

从法学理论上讲,查阅权制度也是基于股东与公司及管理层之间的关系,为维持公司内部利益主体的利益平衡并防止权利滥用而产生的。

最后,笔者从概念上厘清了股东查阅权与质询权、检查人选任请求权、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区别并形成对查阅权性质和分类的认识。

三.股东查阅权的行使要件。

着重阐述股东查阅权行使的主体要件(权利主体)和客体要件。

笔者认为,考虑到股份投资价值实现的相对多元化,应当适当扩大查阅权的主体范围,而就认定查阅权的存无而言,应当将股东资格作为一个前提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研究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组织形式,其股东作为公司的所有者和投资者,在公司的经营决策中拥有重要的权益。

为了保护股东的利益,法律规定了股东的查阅权,使股东能够获取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信息。

本文将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进行研究,探讨其法律基础和实践应用。

首先,股东查阅权的法律基础主要源自公司法和证券法。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文件。

除此之外,证券法还规定了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发行文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证券登记簿和股东名册等相关资料。

这些法律规定为股东行使查阅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其次,股东查阅权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通过查阅公司的相关文件和资料,股东可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决策过程,增强对公司的监督能力。

其次,股东查阅权有助于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信任度,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全面的信息,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股东查阅权还可以帮助股东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公司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利益。

然而,股东查阅权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对于一些大型企业而言,公司的文件和资料庞杂繁多,股东可能面临查阅难度较大的问题。

其次,一些公司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即公司向股东提供的信息有限或不完全。

此外,股东查阅权的行使也可能受到公司的限制或拖延,使得股东无法及时获取所需信息。

为了进一步保护股东的查阅权,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相关部门和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对股东查阅权的宣传和教育,使股东了解自身权益和权利。

其次,建立健全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公司应向股东提供的信息内容和披露方式,加强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此外,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总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阅权是股东保护自身利益、监督公司经营和促进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
公司治理结构中,公司的投资人和公司利益的受益者都是股东。

不过,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成为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原则,这使股东大多数都远离公司的日常经营,从而减少了他们对公司经营知情。

公司法在许多国家都被赋予了股东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的权利,以此来克服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让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有一定的了解,有利于股东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有利于其对公司管理者进行监督。

然而,该权利会为部分恶意股东滥用,这样就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

立法者在力求平衡股东和公司间利益以及赋予股东查阅权的同时,应适当限制其权利的行使。

如:在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原始信息及相关内容等这类会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时,必须具有正当目的。

还对主体客观方面及查阅对象范围进行限制。

另外,国外的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的行使程序以及相应的救济制度都作了想尽的规定。

在新《公司法》中,股东查阅权制度得到确立,但仍有一些不足之处,笔者认为仍需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首先使主体资格明确化,其次股东查阅权的主体主观目的即正当目的进一步完善,同时扩大其查阅范围,并授予股份公司主体查阅权,再次明确权利的行使程序,最后强化司法救济。

股东查阅权法律适用的探讨

股东查阅权法律适用的探讨
动。
正当 目的,可 以拒绝提供查 阅,并应 当 自股东提 咄书面请 求之 日起 十五 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 明理 由。 三、 现行立法规定的股东查 阅权 的法律适用
( ) 阅权的行使主体 一 查
新公司法并未对股东持股 比例 提出要求, 同的查阅权立法应 我 当纳入 单独股东权模 式。这种 立法模式对 于保障 股东尤 其是 中小 股东的查阅权非常有利 。但 查阅权 制度的确立 , 一方 面要使股东充 分享受到知情权 , 另一 方面耍使公司利益受 到尽 可能小的损害 因
中 图分类 号 : 9 2 9 D 2. 2


股东查 阅权 的界定及存在的法理基础
股东查阅权是股 东知情权的一个重要组成 部分 。 知情权是指股 东了解知晓 公司经 营活动和经营效果等真实情 况的权 利, 是保障股 东权 实现 的丛础 性权利 。股 东 查阅权 是实现其他 权利 的前提 和基 础 。关于股 尔查阅权,不同学者有不 同的观点,有狭义说和广义说
第三 , 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簿 查阅权的行使程序和 条件 有了 较 为明确的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 司会 汁账簿 的, 应当 向公司提出
书 面 请 求 , 明 H 的 。公 司有 合 理 根 据 认 为 股 东 查 阅会 计 账 簿 有 不 说
理 中,大多数股东 不参 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因此 , 东常常会处于 股 信息不对称 的弱势 地位。设立股东在阅权制度在 于平衡 各方利益 。 股 东只柯能及时 了解 公司的运 营情况和资产状况 , 能更有效地保 才 护 白身及公 司的利 益。 因此, 赋予股东 查阅权是 公司法的必然选 择。 二、 我国股东查 阅权制度的立法进程及其评析 公司法在股 东查阅权制度 的进展主要体现 在本 次修订前后的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若干问题研究》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若干问题研究》范文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若干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重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股东的权益保护一直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

股东查阅权作为股东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股东的知情权、监督公司运营、维护自身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股东查阅权的行使往往面临诸多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若干问题的研究,为完善我国公司法中股东查阅权的相关规定提供参考。

二、股东查阅权的法律基础与意义股东查阅权是指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资料,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他重要事项的权利。

这一权利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体现,也是股东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

股东查阅权的法律基础主要源于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其意义在于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行使中的问题1. 查阅范围不明确:现行公司法对股东可查阅的范围规定较为笼统,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模糊性。

2. 查阅程序繁琐:股东行使查阅权需要经过一系列繁琐的程序,如提前申请、说明目的等,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股东查阅权的行使。

3. 公司内部阻碍:部分公司内部存在阻碍股东行使查阅权的情况,如以保密为由拒绝提供相关资料。

4. 法律救济不足:当股东的查阅权受到侵害时,现有法律救济措施不足,难以有效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权的建议1. 明确查阅范围:通过制定详细的法规,明确股东可查阅的公司文件、资料范围,提高操作的明确性。

2. 简化查阅程序:简化股东行使查阅权的程序,降低股东的行使成本,提高查阅权的可操作性。

3.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公司内部阻碍股东行使查阅权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4. 完善法律救济:建立健全的法律救济机制,为受到侵害的股东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救济途径。

五、案例分析以某有限责任公司为例,该公司股东在行使查阅权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问题。

股东查阅权研究

股东查阅权研究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股东查阅权研究吴高臣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关键词: 股东查阅权/正当目的内容提要: 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完善了股东查阅权制度,但还是十分粗陋。

国外股东查阅权制度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完善的过程,并且这一过程还在继续。

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司立法,剖析查阅权的主体、行使查阅权的条件、查阅权的客体及查阅权的限制等,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我国股东查阅权制度的可操作性。

股东查阅权滥觞于美国,(P366)指股东对公司会计账簿、会计文书等相关会计原始凭证和文书、记录进行查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对股东查阅权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本文将全面探讨查阅权制度,包括查阅权的主体、行使查阅权的条件、查阅权的客体及查阅权的限制等。

一、查阅权的主体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查阅权能够使股东获得公司必要的信息,那么是否任何股东都可以行使该权利呢?换言之,查阅权究竟为单独股东权还是少数股东权呢?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立法例:一是少数股东权模式,即持股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方可行使查阅权。

1969年美国《示范公司法》第52条规定,只有持股6个月以上或者持股比例达到5%的股东才可以行使查阅权。

1997法案通过之前,纽约州《商业公司法》第624条也存在类似规定。

《日本商法典》(2001年修订)第293条之6规定,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行使查阅权。

二是单独股东权模式,即任何股东均可单独行使查阅权。

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某些州在修改公司法时就放松甚至取消了持股比例的要求,例如:《纽约州商业公司法》经过1997年的修订,其第624条删除了股东行使查阅权关于持股时间和比例的要求,任何股东均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簿记录;《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第220条(2005年修订)规定,任何股东都可以要求查阅公司账簿记录。

我国台湾《公司法》(2001年修正)第48条规定:“不执行业务之股东,得随时向执行业务之股东质询公司营业情形,查阅财产文件、账簿、表册。

股东查阅权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研究

股东查阅权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研究

股东查阅权诉讼的证明责任问题研究股东查阅权作为现代股东权利的重要体现之一,已成为维护股东权益的重要工具。

在公司治理方面,股东查阅权的实现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资本市场的稳定性。

但是,在股东行使查阅权的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其中之一便是证明责任问题。

证明责任问题指的是股东在行使查阅权时,会面临证明自己身份和权利的困难,而公司又不愿意提供相应的证明。

这种情况下,股东如何才能行使查阅权呢?这需要对股东查阅权的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首先,股东查阅权是法定权利。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资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公司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与公司有关的资料。

这就意味着,股东有权行使查阅权,并且公司必须提供相应的资料。

但是,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证明责任问题仍然存在。

具体表现为公司在股东行使查阅权时,不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者提供的证明不清不楚,无法证明股东的身份和权利。

这种情况下,股东就难以行使查阅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加强证明责任的约束力。

公司应当明确证明责任的作用和意义,认识到提供证明的重要性,并切实履行证明责任。

对于不履行证明责任的公司,应当依法追究其责任,以保护股东权益。

其次,完善查阅程序。

公司应当设立查阅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和处理股东的查阅请求,并规定查阅的程序和流程,以保障股东权利的合法行使。

最后,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公司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披露公司的财务信息和决策信息,提高公众对公司的了解和认知,以减少证明责任的问题。

总之,证明责任问题是影响股东查阅权行使的重要因素之一,必须引起各方的重视。

加强证明责任的约束力,完善查阅程序,加强信息公开,是解决证明责任问题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公司治理改革的必要手段。

我国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制度检讨

我国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制度检讨

我国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制度检讨
安锐
【期刊名称】《当代经济》
【年(卷),期】2008(000)006
【摘要】修订后的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新公司法的这一制度设计对于维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但新公司法关于股东账簿查阅权的设计存在重大缺陷,不论是享有查阅权的股东主体范围方面,还是查阅权针对的对象即账簿的范围和查阅权的保障手段方面.文章从股东账簿查阅权的价值诉求入手,针对我国股东账簿查阅权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的建议.
【总页数】2页(P130-131)
【作者】安锐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
【相关文献】
1.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的正当目的限制 [J], 杨娇娇
2.试论中国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制度的完善 [J], 苏丹
3.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正当目的”的界定 [J], 王静
4.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账簿查阅权正当目的的认定 [J], 张海燕;刘向林
5.有限公司股东会计账簿查阅权之查阅范围浅析 [J], 龚倩倩;高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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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语
职而扶得的报酬。司法判例把蕾事接受康采恩以外企业的委托出 任监事也当作为公司事务。②但是,银行向其买卖有价证券的客 户提}“的投票建议、监事会}席个人的一些考虑和想法则不属于 公司事务。③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行使”查阅权”的条件与范围 笔者曾经参与代理一个小股东诉请行使查阅权的案件,法院 支持了原告股东的诉请,判令公司向该股东出示公司会计账簿。④ 但是,股东在拿到公司会计账簿之后却发现非但从中无法获得任 何实质性的信息,对方反而还提起了上诉。⑤根据笔者的了解,从 会计学的角度来看,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以经过 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 簿籍。⑥从这个经典的会计学定义中我们不雉发现,所谓的会计 账簿并不包含原始凭证,它只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的记录经纪业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会对公司的所自.情况进行汇报,汇报的内容甚琶包括与关联企业 之问的关系。总之,董事会必须提供所自.相天的资料,以便股东能 够对大会讨论事项进行正确的评判。①由此可见,就股份有限公
司的股东所能钦得的信息范围来看,德国公司法的规定要比我国 公司法的规定要宽泛得多。只要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几乎就可以 在股东人会.卜随时提出要求,并且能够不受任何限制地获得有关”
司经理报告公司的所有事务以及查阅公司的账簿和文件。有限责 外资引向我国国内更需要发展的地区,从而 拉动当地经济发展。 3、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为税收优惠法 律制度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为确立投
资人的投资信心,必须要用投资环境的改善 ①参见联合困跨困中,D(UN,CTC),Bilat・
eral Investment Treaties(1 988).P46.
务的目录性质的簿册,所以如果没有原始凭证作为参照的话,单单 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中的各项记录是根本无法发现任何徇私舞弊、 损害股东利益的经营行为的。然而,在前述案例中对方公司就抓
无可否认,随着一批与市场经济和国际社会接轨的法律法规 的颁布施行,近年来中国的法制进步很大,尤其是新公司法的修订, 起码艰难地跨越了从无到自.的草创阶段,勉强算是在公司法制建
都可以根据《彳r限责任公司法》第5la条、第5lb条的规定要求公
●-●●●-●●●●●●-●●●洲●..●-●●●-●●●-●●●-●●●-●●●●●●●●●●●●-●●●●●●●●●●●●-●●●●●●㈣●-●●●-●●●-●●●-●●●-●●●●●●●●●●●●-●_●㈣●-●●●-●●●..●●●●●●●●●●●●●●●●-●_●-●_
体系和上下文的参考功能,缺失了其中任何一个小起眼的环节,都
会使一套在嗣外经历了干锤百炼、行之有效的制度在我们国家陷 入”前后不逢源、里外不是人”的尴尬境地。
注释: ①(德)莱塞尔著,高旭军等译:《德国资合公司法》,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5年1月第l版,第237页。 ②(德)莱塞尔著,高旭军等译:《德国资合公司法》,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5年1月第l版,第239页。 ③转引自:OLG Stuttgart AG 1995,234. ④参见: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22日作出的(2007) 杨民--(商)初字第361号民事判决。 ⑤ 参见:卜.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4日作出的(2007)沪二 中民--(商)终宁第273号民事判决。 ⑥ 参 见:http://www.china-b.com/kaoshi/ ckks/20090327/1241312_1.html,2009年12月27日访问。 ⑦(德)莱塞尔著,高旭军等译:《德国资合公司法》,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5年1月第l版,第452页。 ⑧(德)莱塞尔著.高旭军等译:《德围资合公司法》,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5年1月第l版,第453页。 【I]余劲松:《国际投资泫》,法律H{版社 1997年版。 【2]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论丛》第l卷,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3】张建清:《战后外国在美国投资发展研 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4]姚梅镇主编:<比较外资法》,武汉大学 出版社1993年版。 【5】王洛林:《I|1圉投资报告一外商投资的 行业分析》,经济管理H{版社1997年版。 【6】丁伟:《国际投资的法律管制》,上海译 文出版社1996年版。 [7】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 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8】刘笋:《国际投资保护的国际法制一若 干重要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出版丰十2002年版。 【9】王玉梅:《中国的外国直接投资法律制 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设的路径卜渐渐转入了正轨。但是同样/f;可俞认的是,我们的市
法者总足试图创造}Il一些与众不I司的有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的法制 因素来,所以总是高举着鲁迅先生的”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旗帜 来对从两方引进的公司法律制度进行”辩证地、有条件地”吸收。但 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任何一套成熟的法律制度都霄其内部的逻辑
理论班究
直晶皇厦量
2Q!Q生鱼旦型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
一一兼论德国公司法对我国的启示
口姚磊冯丽欣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00) 一、股份公司股东行使”查阅权”的条件与范围
根据德国《股份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要求笸事
任公司股东的这一‘权利相当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查询权,但却
远远超过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查询权的内容:它并小局限于正确 评判股东大会议题所必需的内容,而是包括股东的所有可查询的 利益。股东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上述请求,公司经理则必须及时
住了我困公司法条文中的这‘致命的技术件破绽,拿出法院判决 他们败诉的削决义本作为挡箭牌,只同意交出会计账簿而不愿意 同时提供原始凭证作为股东盘阅会计帐簿时的参考,导致原本胜 诉r的股东最后无功而返,只好满嘴钢牙打碎了往肚里吞。
相形之下,德国公司法的规定就再一次深刻地体现了德意志
民族严谨、认真的特质。1980年修改《有限责任公司法》时正式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查询查阅的权利纳入了法律规定。任何股东
次的改革。我们应当抓住当前的大好形势, 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调整,以促进我国经济
迅速腾飞。 注释:
②参见徐崇利:”试论我国对外实行国民 待遇标准的问题”,载于陈安i编:《国际经济 法论丛》第l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95 页。 ③详见曹建明:”中国服务贸易立法与服 务贸易市场开放”,载于陈安土编:《国际经济 法从论》第l卷,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 13l一138贞。 ④参见姚梅镇上编:‘比较外资法》。武汉 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 19-520贝:余劲松 主编:《国际投资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第190—19l页。 ⑤参见王洛林主编:<中国投资报告一外商 投资的行业分析》,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版. 第14页。 ⑥参见江小娟:”实行国民待遇条件基本 成熟”,载《经济参考撤》,1996年2月2口。 参考文献:
万方数据
股东查阅权制度研究——兼论德国公司法对我国的启示
作者: 作者单位: 刊名: 英文刊名: 年,卷(期): 被引用次数: 姚磊, 冯丽欣 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200000 商品与质量·理论研究 SHANGPIN YU ZHILIANG 2010,(6) 0次
本文链接:/Periodical_spyzl-llyj201006060.aspx 授权使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bjhkht),授权号:6139d1f9-c008-45c9-843c-9e6e016d0ff2 下载时间:2011年1月17日
向其表明其投资【n1收有保障。这是‘个巨
大的系统l:程:既包括硬件也包括软件,既
包括经济基础层面上的也包括上层建筑层 面上的东【|【i,包括加强法制建设.转变政府 职能,强化基础设施,建立商事主体问的信
赖等。 总之,种种涉外优惠制度确实曾经为我 国的经济发展起过积极作用,但是随中国的 进一步开放,就要求对现行体制进行更深层
给予同答。如果经理需要做些准备和调查。那么也要立即完成。⑦ 公司经理所要报告的公司事务主要包括确定利润和税收资产负债
表的主要资料和与此有关的数据资料、经理和商级职员的个人关
公司事务”的所有信息。一般认为,公司事务包括所有与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业务有关的事项。与关联企业有关系的公司事项有:参 股规模、双晕代理、在康采恩内部开展的包括供货和信贷在内的qk 务及其计算的对价、签订企业内部协议及其内容、康采恩税的计算。
属于公司事务的事项还有:子公司进行增资或者子公司和孙公司 之间签订食业内部合作协议、蕈事或者监事因其在其他企业中兼
系和薪水、规划、成本预算、许可合同、企业咨询专家的鉴定等。公 司经理与第三者签订的合同也属于报告的内容。即使该合同中规
定有保密条款,也是如此。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经理就很容易以此
对抗股东奁询权。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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