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权的定位问题研究
我国法院民事执行监督问题研究
我国法院民事执行监督问题研究摘要: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执行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
正确执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常常直接关系到法院判决书的权威性和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否实现;离开合法有效的执行,诉讼程序将会失去它的现实意义。
多年以来,在民事案件的执行中,“执行难”、“执行乱”、“乱执行”现象日益突出,这不仅不利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法院的执行工作也是大有弊端。
而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其中重要的一个就是民事执行缺乏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
光依靠法院内部监督不足以制约这些现象,因此,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的监督参与便是一个很好地解决之道。
关键词:民事执行法院检察监督一、民事执行监督的含义民事执行监督,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狭义的民事执行监督也就是现阶段最常见的人民法院民事执行监督方式,是指在执行程序中,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作出的通知、裁定、决定或具体执行行为不当或者存在错误的,依法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行为进行纠正。
也就是说狭义的民事执行监督是指法院内部上下各个监督主体对人民法院执行的工作实施的监督。
而广义的民事执行监督包括人大监督、党政机关监督、社会监督(包括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等)等。
在我国,我们必须坚持发扬的“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的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但是,这种监督更多情况体现在司法理念方面,党的机关对于司法理念的指引很容易造成司法的不独立。
随着法院的审判行为的透明度不断增强,带有感情色彩的舆论和社会的监督形成了非常重要的监督力量。
但是,这种监督方式并不是制度意义上广义的民事执行监督。
民事执行监督是一种监督民事执行的行为,不论从狭义还是从广义的角度都应该对民事执行监督作出这样的认识。
二、民事执行监督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随着民事案件的不断增多,民事执行的出现也是越来越多,但是,法院判决的顺利执行却是困难重重,“执行难”、“执行乱”、“乱执行”现象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我国多年来难以解决的问题。
民事执行制度研究
异议经审查成立的 , 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 不符合权利保护彻底
性的要求 因为这条只规定了对执行标的物的中止执行 , 还可 以恢复 执行。案外人异议的 目的是为 了排除对法律文 书指定 的标的物的执 行程序 , 除去执行依据中对该项 内容的执行力 , 终止执行 。 ( ) 三 执行程序 中的平等原则不合理 我 国《 民事 诉讼法》 虽然未直接规定执行程序 中的平等原则, 但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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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制度研究
王攀峰 刘 通
摘 要 民事执行制度在实现生效判决、 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 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 在实践中民事执行制度 存在诸多疏漏, 如执行措施有限、 执行救济不完善、 执行程序中的平等原则不合理, 远远达不到保证 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保 护 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任务, 更无法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目的。 因此, 民事执行制度应 当加以完善, 可以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执行
措 施 是 一 个 问题 的 两个 方面 , 执行 工 作 是 内容 , 执行 措 施是 手 段 , 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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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听取市 对人 的意见。它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 ¨ 是行政相对 人参与行政程序的重要形式, 是行政民主与执行公正的具体体现。 本 。 文所述 的执行听证是指人 民法院在执行程序r , l 采用 听证会 的形式, J
为 和具 体行 政 行 为时 , 其是 在 做 出不 利 于行 政相 对 人 的决 定之 前 , 尤 应
行措施 , 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 于实现执行公正与效率的 日的。 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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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论文范文
民事执行论文范文民事执行是指当事人一方没有履行民事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合法权益的一种执法活动。
民事执行程序是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手段。
本论文将从民事执行的定义、程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方面展开探讨。
首先,民事执行是一种执法活动,通过该活动,法院可以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以实现判决或裁定的效力。
民事执行分为行政执行和非行政执行两种情况。
行政执行是指执行机关依法对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非法行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非行政执行则是指执行机关对执行主体的非法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使其履行法律文书所规定的义务。
其次,民事执行的程序包括申请执行、执行裁定、执行、结束执行等阶段。
申请执行是申请人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过程,申请执行的条件和程序由法律规定。
执行裁定是指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后,作出的强制执行的裁定文书。
执行是指执行法院依照执行裁定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强制变卖等手段。
结束执行是指当执行标的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或部分履行完毕,执行程序最终结束。
然而,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首先,执行难问题长期存在,即执行裁定难以切实得到落实,执行效果不佳。
执行难的原因主要包括被执行人财产隐藏、虚假转移、执行机关力量不足等。
其次,执行程序繁琐复杂,导致执行效率不高。
执行程序过程中涉及到众多程序环节,导致时间和资源的浪费。
再次,执行成本高昂,执行费用及费用分配问题困扰着当事人。
执行所需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工本费、差旅费等,这对于一些低收入群体来说是一种经济负担。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大法律意识宣传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修养,增强遵法意识,减少违法行为。
其次,完善法律执行环境,加强执行机关的力量和执法能力,提高执行效率。
再次,推行创新的执行方式,如强制执行公证、电子拍卖等,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执行效率。
论民事执行运行体制的改革与完善
论民事执行运行体制的改革与完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执行体制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一直是法治化进程中的重点问题之一。
在过去的十年里,在广大法律工作者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民事执行制度得以不断完善和提升。
一、改革与完善民事执行中的规则制度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为民事执行的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律所、司法鉴定、资产评估等相关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推动了市场主体和执行部门的专业化和法律意识的提升。
同时,自执行法实施以来,司法部门不断探索和完善执行制度,为执行工作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1.案例:执行扶贫项目近年来,我国诸多地区为推进精准扶贫,出台了许多扶贫政策。
然而在实践中,执行扶贫政策的问题却时有发生。
为此,一些地区探索出行之有效的方案:通过将贫困户的名单列入法院执行列表,将政策性的款项按照规定的比例划拨到被执行贫困户的账户上,真正实现了将政策利益落到实处。
2.案例:建立信息化执行平台信息化执行平台的建立是整个执行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平台建成后,使执行机构能够更加全面、科学、准确的掌握案件情况,也更能规范执行,提高执行效率。
例如深圳市的执行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将市民对执行工作的信任感最大化。
二、改革定位于推动民事诉讼“弱量”群体的利益得到保障在实际执行工作中,由于执行权力的局部性、强制力的限制性,执行人员难免会受到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从而影响执行结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为了推动民事诉讼的“弱量”群体的利益得到保障,改革者不断加大对弱势当事人的保护和服务。
1.案例:执行收养案件在执行收养案件中,执行人员经常会面临各种关于户口、名认、赡养费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保障弱势收养孤儿的机会,在执行工作中,需要审慎权衡各种因素,确保执行结果公正并且合理。
例如湖北省黄冈市法院的执行工作中,为孤儿提供各方面全方位的服务支持,更好地保障了被执行收养孤儿的权益。
从民事执行权的性质论我国民事执行体制的重构——兼论我国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因所导致的. 因此 , 本文以探讨民事执行权的性质为出发点, 重点分析 了我国民事执行体制的重构, 为执行难问题 的解决提 出了相 关建议 。
关键 词 执行 难 执 行权 执 行体制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0 90 9 (0 90 .8 .2 1 0 .5 22 0 ) 1 1 6 0
法权。二是行政权说。此说认 为, 民事执行具有确定性、 主动性 、 命令
中图 分类号 : 2 . D9 0 4
一
、
执行难问题 的背景认识
执行难是我国执行工作长期 以来面临的重大问题。在最高人民 性、 强制性等特征, 因此民事执行是一种行政活动, 民事执行权是国家 法院的《 关于解决“ 执行难” 问题的报告》中, 执行难 “ 被形象地概括 行政权的一部分。三 是折衷说。此说认为 民事强制执行是一种具有 为:被执行人难找, “ 被执行财产难寻, 协助执行人难求 , 应执行财产难 行政性和司法性双重特征, 以保证法院完成审判职能为基本任务的司 动。而在现实生活中, 执行难种类繁多, 表现复杂, 原因多样, 理论界 法行政行为。以上三种说法均有一定缺陷。 点一推理逻辑有误, 观 权 对执行难的认识也有分歧。 直到 2 0世纪 9 o年代后期, 理论界和实务 力的类别取决于该权力本身的属性和 内容, 而不取决于该权力行使的 界才有了统一的认识 , 即所谓执行难, 是指有条件执行 , 但是由于各方 机构或规范该权力 的法律; 观点二忽视了民事执行的整个过程必定存 面 的原因执行不下去 。 在着一定的法官行为, 即使 民事执行机构敲 在行政机关的国家, 民事
纵观民事案件执行难 , 其原因十分复杂, 且涉及面广, 有政治的、 执行工作也离不开法官的行 为; 观点三有拼凑之嫌, 实际上 民事执行 经济 的、 社会文化 的等。 但综合起 来, 不外乎两个方面 。 一是外因, 包 权与司法部( 司法厅、 司法局) 所行使的司法行政权无论在性质上还是 括执行立法滞后 , 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 为为工作设置障碍, 在 内容上都相去甚远。 当前人们法律意识普遍不强等; 二是 内因, 主要是指当前我国执行体 制不畅。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
民事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探析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民事纠纷得到了解决,但是,很多人在执行中却遇到了困难,导致维权难度加大,随之引发的民事执行难问题也逐渐引起关注。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民事执行制度存在诸多不足,比如,法律规定权限模糊、程序复杂繁琐、执行环境不良、司法救济难度大等问题,这些都会制约民事执行的有效推进。
二、执行主体不力。
将执行担当责任的人称为执行主体,执行主体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执行力度不够、执行效率低下、执行方法不当等问题。
三、执行客体问题。
执行客体也就是要执行的判决、裁定、令等,执行客体本身具有的问题主要有:执行难度大、履行意愿不强、被执行人资产不足、执行主体行为不当等。
那么,如何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呢?要想解决民事执行难问题,必须从根本上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要增强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度,强化司法救济制度的公正性和实效性,使其能够更快速、更有效地推动纠纷解决的执行工作。
加强执行力度,是化解民事执行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建立健全执行机构和执行队伍,规范执行程序,及时解决执行难题等,让执行的力度更加明确、有力,从而保障执行的实效性。
三、建立良好的执行互动。
民事执行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还与执行主体之间的关系有着直接的关联。
为此,建立良好的执行互动机制,加强执行主体之间的畅通,增强信息的共享,强化执行主体的合作、沟通和协调,保证执行环节的稳定性和良性信任度。
四、强化执行主体的职业素养。
执行主体的职业素养直接关系到民事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因此,我们应该倡导执行主体加强自身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水平,以显著提高执行主体的信誉度和执行质量。
最后,我们要坚持常态化、规范化、人性化的原则,不断地完善法律制度和完善执行机制,不断加强协作和协调,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从而达到让民事执行难问题得到专业、细致的解决,保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的目的。
民事执行权的性质及权能初探
民事执行权的性质及权能初探内容摘要: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一些民事执行中重大理论问题进行的争论,主要集中在执行权的性质、权能以及价值取向和功能等方面。
笔者围绕上述几方面对执行权进行了再探讨,认为执行权是国家民事执行机关代表国家依一定的法定程序行使的,强制债务人履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实现债权人的债权的一种权力;并提出了执行权的特征中包含着独立性。
执行权的性质问题是执行理论当中的核心问题。
笔者从执行行为的性质分析入手,结合我国整个司法大环境,及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救济制度的性质,对执行权的性质进行了分析。
尽管执行权具有行政性与司法性的双重属性,但笔者最终仍倾向于将执行权的性质定位为司法权。
执行权的性质决定着执行权的价值取向。
对执行权的性质的辨析最终是为执行改革寻找理论上的基础,其中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实务界和理论界同时也比较注重于对执行权的具体内容的研究,笔者认为两权说比较合理。
关键词:执行权概念性质权能正如一位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我国司法改革图景中,法院系统近年来开展的民事执行改革无疑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这种改革是鲜活的,具有浓烈的生活色彩和明确的问题指向。
” 执行改革因“执行难”而发动,改革首先从实践中开始,这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摸着石头过河的现实选择,这也使得改革从一开始就存在着先天不足。
我们应当从宏观上对改革的基础、目标、内容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理论研究,给与其充分的理论支持和指导,使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发展。
从理论层面上指导执行改革,关键在于为执行改革提供一个赖以进行的理论基础。
执行权问题和执行权主体问题因其在执行机制运行中的基础性地位而备受执行改革理论和实务探索者们的关注。
综观近年来我国各地方法院系统的执行改革成就,其改革的进行无不是围绕上述两个问题来展开的。
笔者基于以上考虑,拟对民事执行权的概念、性质、权能等问题展开论述,希望对于眼下方兴未艾的执行改革有所裨益。
一、民事执行权的概念和特征在我国,民事执行权作为一个法律概念,是在人民法院确立审执分立制度之后,由理论界提出来的。
执行难问题研究——以民事执行为视角
执行 是民事诉讼程序 的最后 阶段 , 是实 现审判确认的生 效法律文 书的主要途径 . 如果法院生效 的判 决长期得不到有 效执行 , 那么人们就会 对法 律 的价 值 产生怀 疑 , 而对法律 进 失去信心 , 更谈不上在全 社会 形成对 法律 的信仰。 “ 国家 的 凝聚力和国民对 她 的忠诚 , 取决 于国家 保证 个人 福祉 的 能 力, 热爱 国家是 由 于他得 到好 处 的结果 。 … 所 以 , ” 研究 “ 执
务, 将其 中的有效财 产全 部转移 之后 , 仅仅 留下 一个空壳 的 法人 , 法定代表人将 抽逃 出来 的资金注册公 司重新经营。而 正是这 一“ 空壳” 成 为 事人 与法 院执行 人员 周旋 的挡 箭 , 牌 j 。二是虚假验资。验 资机构对企业 增减资 本业务 审核
不真实 , 完整 , 不 不全面 , 不客观 , 使得企业 的注册资金 形同 虚设 , 有没有财产都能 开办企业 , 以后 不能履 行埋下 了隐 为 患。三是公款私存 , 多头开户。银行和非银行金 融机构为吸 引资金 , 允许企业多头 开户 , 使法 院难 以了解 和掌握 企业的
高人 民法 院在制定 和完 善相关 执行 立法 和司法解 释方面取
得了不少成就 , 但从现行的有关规定看仍存 在不少 的立法 缺 限。如我 国民事诉讼 法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不仅条文少 ( 0 3 个条文 ) 而且规定 的 比较笼统 , , 缺乏可操作性 。最 高人民法 院为执行 所作的 2 0多条司法解 释中 , 的与法律规 范相冲 0 有 突 , 的相互之 间矛盾 , 响了法 律 的严 肃性 和统一 性。并 有 影
如在实践 中, 因执行 机关 程序 上的违 法 , 不当执 行行 为而侵 犯执行当事人或有关案外人合法权益 的情况下 , 执行当事人
民事执行制度的现代化改革研究
民事执行制度的现代化改革研究引言:民事执行制度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执行制度在应对复杂的债权纠纷、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面临许多挑战。
因此,对民事执行制度进行现代化改革已经成为迫切的需求。
本文将探讨民事执行制度的现代化改革研究,分别从法律法规、执行程序和执行效果三个方面展开。
一、法律法规:民事执行制度的现代化改革首先涉及到完善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的民事执行法律法规相对滞后,难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环境。
因此,加强对民事执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制定将成为改革的关键。
首先,应当推进立法工作,制定出符合实际需要的法律法规。
例如,针对执行程序中的执行期限、执行异议等问题,可以制定详尽的规定,加强对相关程序的监管,确保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要加大对执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民事执行制度的了解和信任,使其能够在实践中得以广泛应用。
同时,也要加大对执行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专业素养,确保执行工作的高效进行。
二、执行程序:除了法律法规的完善外,民事执行制度的现代化改革还需要着重优化执行程序。
在传统的执行程序中,执行时效低、流程繁琐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执行工作的开展。
因此,对执行程序进行改革也是现代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首先,要加强执行机制的创新。
为了提高执行时效,可以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例如通过建立在线平台,实现执行文书的电子存档和查询等功能,以加速案件的办理速度。
此外,也可以探索跨界协作机制,通过与其他部门合作,加快执行过程中需要的信息交换和协调工作。
其次,要加强对执行程序的监管和评估。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执行程序各环节的监督,以确保执行工作的公正和高效。
同时,也要定期评估执行效果,对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整改,以提升执行的质量和效率。
三、执行效果:最后,现代化改革的目的在于提升执行效果。
在传统的执行制度中,执行效果不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民事执行法学简介
民事执行法学简介一、引言民事执行法学是指研究民事执行程序和方法的法学分支学科。
它以调查和分析民事执行中的法律规定、原则和实践问题为重点,旨在为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
本文将对民事执行法学的基本概念、研究内容、重要原则等进行介绍。
二、民事执行法学的基本概念民事执行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民事判决和裁定,确保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一种司法活动。
而民事执行法学则是对民事执行活动进行制度和理论研究的学科。
它研究的对象包括民事执行程序、执行方式、执行效力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与实践问题。
三、民事执行法学的研究内容民事执行法学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民事执行程序:研究民事执行的法律程序,包括执行申请、执行裁定、执行案件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等过程。
它涉及到法院对执行申请的立案和审查,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辩论等程序环节。
2. 执行方式:研究民事执行的方式和方法,包括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手段。
这些手段是法院根据执行标的物的特点和具体情况,选择和采取的强制措施。
3. 执行效力:研究民事执行的效力和法律效果,包括对债务人和法院执行结果的拘束力、强制力等问题。
执行效力是保障执行结果得到有效实现的关键环节。
四、民事执行法学的重要原则民事执行法学的研究和实践中,有一些重要的原则需要遵循:1. 法律优先原则:民事执行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法律是指导和限制民事执行的根本准则。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来进行裁决和决策。
2. 公平公正原则:民事执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执行活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偏袒任何一方。
3. 高效便捷原则:民事执行应当高效便捷,确保执行结果及时实现。
法院在执行案件时要提高办案效率,采取合理的措施和方法,确保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总结民事执行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研究民事执行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和指导。
民事执行权配置研究
强化执行公开:通过公开执行过程,提高执行透明度和公信力。
执行权分权改革:将执行权分为裁决权和实施权,实现权力制约与监督。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的应用,减轻法院负担。
智能化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执行效率。
民事执行权配置的未来发展方向
智能化技术应用: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执行效率,减少执行成本。
执行权配置与司法改革不协调,影响改革进程
执行权配置缺乏统一标准,各地执行情况差异较大
执行权监督机制不完善,容易滋生腐败
民事执行权配置问题的原因分析
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法律法规对于民事执行权的配置规定不够明确和具体,导致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漏洞和不足。
执行机构设置不合理:执行机构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导致执行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问题。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事执行权配置的法律法规也需要不断完善,以适应新的执行环境和执行需求。
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执行效率,减少执行成本,是民事执行权配置未来的重要发展方向。
提升执行队伍素质:加强执行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行队伍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是保障民事执行权配置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民事执行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事执行权具有主动性,可以主动采取执行措施
民事执行权具有独立性,不受其他权力干预
民事执行权具有强制性,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执行权的功能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实现,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保障权利:确保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防止债务人逃避执行
强制执行:通过强制手段,迫使债务人履行义务
执行程序繁琐:执行程序过于繁琐,导致执行周期过长、执行成本过高等问题。
《民事执行审查权运行机制研究》范文
《民事执行审查权运行机制研究》篇一摘要:本文以民事执行审查权为研究对象,深入探讨了其运行机制。
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的梳理,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本文旨在揭示民事执行审查权的运作流程、存在问题及优化建议,以期为完善我国民事执行制度提供参考。
一、引言民事执行审查权是司法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民事执行审查权的运行机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因此,对民事执行审查权运行机制进行研究,不仅有助于理解其运作原理,也有利于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寻求解决之道。
二、民事执行审查权的法律基础与基本原则(一)法律基础民事执行审查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确立。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执行审查的目的、范围、程序及救济途径,为执行审查权的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执行审查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2. 公正性原则:执行审查应公正、公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效率性原则:执行审查应注重效率,及时解决纠纷。
三、民事执行审查权的运行流程(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经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
受理过程中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二)审查与决定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执行依据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等。
经审查后,法院作出是否执行的决定。
(三)执行与救济若当事人对执行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同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民事执行审查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问题概述当前,民事执行审查权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审查标准不统一、审查过程不透明、执行决定缺乏监督等。
这些问题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也影响了司法公正和权威。
(二)原因分析1. 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现行法律法规对民事执行审查权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导致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
执行权研究——以民事执行权为中心
执行权研究——以民事执行权为中心周成泓[摘要]执行权是国家权力的一种,它在本质上是行政权。
执行权的配置有美国模式和法国模式,我国宜借鉴法国模式。
我国目前的执行权呈分散状态,应当对其进行改革,建立统一的执行机构,实行执行权的统一化。
执行体制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改革的中心环节是执行权的配置及其运行。
关于执行权,我国学者已有不少研究,但笔者感到已有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对执行权的定位仍存在问题,并且鲜有提及执行权的统一性的。
笔者拟在本文中拟对此做一研究,以期对我国的执行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有所裨益。
一、执行权的性质关于执行权性质理论的分歧主要集种在两个方面,其一是执行权的主体属性学说,其二是执行权的分权(工)问题。
(一)执行权的主体属性关于执行权的主体属性,学界有三种观点:(1)债权人说。
此说认为债权人是强制执行的主体,只是因为国家禁止自力救济,债权人自己不能行使而委托国家机关行使。
(2)国家说。
此说认为国家是强制执行的主体,执行权是国家统治权的一部分,债权人不得行使,仅得请求国家对债务人实施强制执行。
(3)折中说。
认为执行权的主体虽为国家,但国家得将其让与债权人行使,而债权人又委托执行机关行使[1]。
上述三种学说,笔者赞同国家说,理由是:执行权是国家权力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国家强制执行机关依法享有执行权,代表国家进行执行活动,执行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债权人享有的只是执行请求权。
债权人说和折中说都将执行权的主体用“委托”的方式在债权人和国家之间联系起来。
然而,“委托”并不符合执行权运作的实际,事实上债权人和国家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委托关系,也不存在委托的事实——如果说立法者制定法律是一种委托的话,那么,与其说这是债权的委托,还不如说是人民的委托。
(二)执行权的分权(工)执行权属于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是由国家统治权派生而来的。
那么,在国家权力体系中,执行权是否具有独立性?其性质如何界定?对此,我国现行立法并没有给出答案,学者们也是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民事执行工作新定位
导读要想解决中国“成长中的烦恼”,依靠法治权威无疑是最现代、最文明、最有效的手段。
当今中国问题的最大症结便是法治权威不足。
法院执行工作则是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撑的纯粹的司法变现活动,正是“四个全面”链条中的重要一环。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的 民事执行工作新定位文/夏朝阳 张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并形成了“四个全面”的宏大方略,赋予各项工作新的时代内涵。
民事执行工作作为调控和配置社会资源的司法管理方式,处于国家治理的关键领域,有必要结合自身权力特点和规律,自觉把工作放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和推进,从而促使执行工作发展方向与国家治理路线一脉相承。
“四个全面”的时代内涵解读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和世界各国的共同追求,改革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和时代潮流,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从严治党是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四者不是简单并列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
“四个全面”的提出,更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总体框架,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
在“四个全面”之中,小康社会是总目标,有明确的内容和时间表,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相互作用、螺旋递进,将贯穿中国实现小康社会的全过程。
“四个全面”具有宏大的全局观,将成为未来治国理政的总遵循,国家的工作重点将是这份顶层设计图之下逐步骤、逐领域地加以细化和深化,能够有效防范改革发展的碎片化、盲目性、短视观。
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许多风险、矛盾和考验,国家治理的最大特征便是推崇法治精神。
就全面依法治国来说,没有法治中国的建设,小康社会的图景再美,也终如镜花水月,可望而不可及。
法学家拉德布鲁赫形象地表达,“法律秩序关注的是,人类不必像哨兵那样两眼不停地四处巡视,而是要能使他们经常无忧无虑地仰望星空和放眼繁茂的草木。
”有了良法善治,公民才有足够的安全感;有了法治,公平正义才不会虚幻。
法院执行权监督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权监督调研报告
法院执行权监督调研报告
一、调研目的和背景
法院执行权监督是确保司法公正和执行效力的重要环节。
为了全面了解我国法院执行权监督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我们进行了法院执行权监督的调研。
二、调研方法和过程
我们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法规、研究文献资料、参观法院执行活动,并进行了座谈交流,深入了解了法院执行权监督的具体情况。
三、调研结果
1.法院执行权监督存在的问题
(1)执行流程不透明。
在一些案件中,执行流程、执行标准
等信息对外公开不够,导致执行结果无法及时有效地监督。
(2)执行方式不规范。
执行法院在执行程序中缺乏标准和规范,导致执行过程中出现乱象,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便和不公平。
(3)执行效果难以评估。
对于执行结果的评估标准不明确,
无法准确判断执行是否到位,执行效果如何。
2.法院执行权监督的改进建议
(1)加强信息公开。
法院应积极主动地向当事人、社会公众
公开执行流程、执行标准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信息发布平台。
(2)规范执行程序。
加强对执行法院的监督,建立完善的执
行程序,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规范和标准。
(3)制定执行效果评估标准。
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执行
效果评估标准,定期对执行结果进行监测和评估。
四、结论
法院执行权监督是确保司法公正和执行效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我国法院执行权监督的调研,我们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
希望相关部门和法院能够采纳这些建议,进一步完善法院执行权监督机制,推动中国法院执行工作的发展。
论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兼谈执行体制改革
论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兼谈执行体制改革【摘要】本文围绕民事执行权再分配及执行体制改革展开讨论。
首先介绍了民事执行权现状分配及执行困难问题,指出执行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随后提出了执行体制改革的路径和方向,强调法律责任的明确化与规范化。
在结论部分强调了民事执行权再分配的重要性,指出执行体制改革在推动中的作用,同时勾勒了未来研究方向。
文章旨在引起社会对民事执行权再分配的关注,倡导对执行体制的改革,以促进民事执行效率和公正。
【关键词】关键词:民事执行权再分配,执行体制改革,执行困难,法律责任,推动作用,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的,路径和方向,规范化,重要性,研究方向1. 引言1.1 研究背景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是当前我国法律领域中一个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民事执行权的分配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在现有的执行体制下,存在着一些执行困难的问题,如执行效率低下、执行成本高昂、执行标准不统一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司法实施的效果,也影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进行深入研究,探讨如何通过执行体制改革来解决这些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研究背景的提出,旨在引起社会对民事执行权再分配问题的关注,推动相关学者、立法者和实践者对该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探讨。
通过对民事执行权的现状分配进行研究,可以更好地把握执行体制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为建设更加公正高效的执行体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深入探讨民事执行权再分配的重要性和执行体制改革的推动作用,有助于指导未来相关研究的方向和重点,为推动我国民事执行制度的完善和进步提供借鉴和支持。
1.2 研究意义民事执行权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法院通过执行程序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的权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事执行难题也日益突出,执行效率低下、执行成本高昂、执行程序繁琐等问题时有发生。
对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进行深入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民事执行权的再分配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关乎社会公平与正义的维护。
民事执行权研究论文
民事执行权研究论文民事执行权作为一种通过强制手段实现民事权利的方式,受到了很多研究者的关注。
本文就对民事执行权进行了深入研究,包括其概念、执行程序、执行权的保障等方面,以期对民事执行权的实践有所帮助。
一、民事执行权的概念民事执行权是指债权人为维护其权益,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实现其在民事诉讼中获得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生效文书的一种权利。
民事执行权的行使实际上就是通过强制手段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障法律实施效力的一种有效方式。
二、民事执行程序民事执行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生效文书未能得到履行时,债权人按照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通过强制手段实现其依法获得的合法权益的一种程序。
民事执行程序主要包括立案、财产保全、执行申请、执行裁定、执行到位等环节。
其中,财产保全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为了保全债权人的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在财产保全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执行到位则是指当执行裁定生效后,被执行人在限期内未能履行时,法院通过执行程序强制执行,实现债权人的权益。
三、民事执行权的保障为了保证民事执行权的有效行使,我国法律对执行程序中的保护措施进行了规定。
其中,法律对被执行人的依法义务及其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法律还对执行程序中的取证、财产保全、公示期间等环节进行了规定,并加强了法官对执行程序的监督。
此外,在执行程序中,法院还可以依据债权人的申请,采取一些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拍卖等,来实现债权人的权益。
被执行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严格按照执行裁定的要求履行义务。
四、结论民事执行权不仅是保障债权人依据法律获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法律实施效力的一种有效方式。
民事执行程序是执行权实现的重要程序,其中财产保全、执行到位等环节的规定和实践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在实践中应进一步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检验,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执行,提高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民事执行救济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民事执行救济法律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及意义民事执行是指经过诉讼程序,法院最后判决或仲裁机构仲裁后,对判决或裁决的强制执行过程。
民事执行的目的在于保障民事权益的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然而,在当前的民事执行中,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如执行效率低下、执行成本高昂、执行难度大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民事执行的关键性作用。
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法律界一直在不断探索解决方案和具体做法。
其中,民事执行救济就成为了解决民事执行难题的一个重要手段。
民事执行救济,是指在民事执行中,当一方对执行结果不满意,存在利益受损失的情况时,通过法律途径对执行结果进行申诉、抗诉,以获得合法权益的救济。
因此,通过对民事执行救济法律问题的研究,可以提高法律界的对民事执行的认识,更好地掌握并运用民事执行救济的法律规定,促进民事执行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高效化,提高司法公正性和司法效率。
二、研究内容及方法本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 民事执行救济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在民事执行救济的研究中,首先需要明确民事执行救济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
这包括对民事执行救济的定义、种类、法律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等方面的阐述,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2. 民事执行救济的实践问题分析在对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理论研究之后,需要深入了解民事执行救济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这包括民事执行救济的适用范围、立案审查程序、审判程序、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分析,以便为民事执行救济的改进提供参考和建议。
3. 民事执行救济的制度完善在深入分析民事执行救济的基本概念和实践问题之后,本研究将提出一系列建议和措施,以完善民事执行救济制度,包括制度改革、流程研究、法律实践等方面的探讨,为民事执行救济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
本研究采用文献法、案例法、比较法等方法进行论文的撰写与研究。
三、预期结果与贡献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民事执行救济相关法律问题,对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具体的预期结果和贡献如下:1. 通过对民事执行救济的基本概念和法律规定的介绍,可以使人们对民事执行救济的理论有更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