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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规范银行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要求银行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加强风险评估,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风险可控,防范风险,促进经济发展。

三、贷款申请1.客户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和担保物,履行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2.银行应按照客户的实际情况和贷款用途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和担保方案。

3.贷款审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做到程序合法、信息真实、风险可控。

四、协议签订1.贷款协议应采用标准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应详细明确,确保客户知晓并提供必要的提示。

2.合同中应明确借款利率、还款方式、各种费用、借款用途及期限等内容。

3.合同签订前应对客户信息及以资产为担保物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担保物权益清晰。

五、贷款管理1.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加强贷款账户监控,了解平衡贷款占用情况和还款状况。

2.对逾期还款的贷款客户应及时采取措施,争取早日催收贷款,确保贷款的回收和损失的最小化。

3.贷款到期应及时审核,酌情提前提醒客户做好还款准备,确保不因未能及时还款而给银行自身带来损失。

六、风险预警1.银行应加强风险预警机制,明确风险指标,掌握控制预警线,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风险。

2.针对出现风险客户进行分类处理,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例如加强贷款管理、调整担保要求等。

七、违约处理1.银行应加强违约处理制度建设,制定合理的违约处置流程和程序。

2.对客户违约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例如调整扣款周期和金额、催收担保人、采取法律手段等。

3.对于客户故意逃避还款或恶意违约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银行合法权益。

八、附则1.本办法解释权及修订权属于银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办法及其他监管规定或制度与本办法冲突时,以本办法为准。

商业银行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业务管理和实施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业务管理和实施办法模版

xx市商业银行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暂行)xx银[xx] 57 号附件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我行信贷资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丰富我行信贷业务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原则。

1、坚持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2、坚持面向中小经营户择优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专项贷款的引导和带动作用;3、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银行自行控制风险,政府予以适当扶持。

第二章贷款的受理第三条贷款的对象和条件贷款对象原则上限定于xx市区及所辖县各种市场内经营户,主要解决经营户小额、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重点支持成长性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市场经营户,向我行申请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的经营户必须具备我行规定的信贷条件。

第四条贷款的种类、额度、期限及利率1、贷款主要是解决市场经营户小额、短期的流动资金不足,为流动资金贷款;2、对某个专业市场内单个客户贷款额度,由承办支行报总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3、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及我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贷款的担保方式贷款必须提供有效担保,借款人可以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质押及保证担保方式的一种或数种组合申请经营户周转贷款:第六条担保人或担保单位的担保能力、担保额度按贷款审批权限认定,超过须经总行认定。

第七条贷款的申请符合本章第一条所列条件的市场经营户因经营所需的正常合理的资金不足,可以向我行申请贷款。

一、受理的贷款必须所处地经贸委所辖的服务部门或相关市场管委会(包括我行认可的市场相关协会组织等)推荐的,需持有《xx市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需求申请表》。

二、需求申请表必须填写清楚企业基本情况、申请借款的原因、金额、用途、还款日期及上月末的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等内容。

三、在提交“需求申请书”的同时,借款申请人还需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相关资料(参见《信贷资金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xx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防范委托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xx银行作为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我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我行不办理非定向委托贷款。

第二章委托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四条委托人申请委托贷款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二)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和委托贷款基金账户;(三)委托资金的来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是委托人合法拥有的资金。

第三章借款人及条件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委托人确定的从受托人处取得委托贷款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第六条借款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受理委托人贷款业务的经办行开立存款账户;(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可靠资金来源;(三)与委托人有真实的委托贷款关系;(四)符合《贷款通则》所规定的贷款条件。

第四章委托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用途及担保第七条委托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委托人自行确定。

第八条委托贷款的利率由委托人确定。

第九条委托贷款的用途由委托人确定,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具有下列用途的委托贷款,我行拒绝受理:(一)生产、经营或投资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违反国家规定以贷款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或增资扩股;(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四)国家明确规定的其他禁止用途。

第十条委托贷款的担保事项由委托人与借款人自行约定。

第五章收费第十一条委托贷款业务收费按《xx银行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收取。

商业银行应急转贷资金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应急转贷资金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应急转贷资金业务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应急转贷资金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提高商业银行服务地方企业的社会影响,增加市场份额,根据《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本行信贷制度,结合本行工作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使用对象和条件应急转贷资金是指根据《办法》规定,对符合本行授信准入条件并且已落实授信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无法足额用自有资金还贷的中小企业和单位提供短期资金。

应急转贷资金优先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兼顾其他符合应急使用条件的企业和单位。

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本办法。

中小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符合___、___、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本行作为主要合作银行之一,由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管理平台安排专项资金存入该平台在本行开立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应急转贷资金的过渡核算。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市辖区。

第三章使用方式、期限及费率应急转贷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及单位需在市市辖区内依法成立、诚信经营,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及单位,应具备本期续贷条件及后续还贷能力,并自筹不低于续贷金额20%的还贷资金,经本行审批同意续贷的企业,可申请应急转贷资金。

使用额度及比例限制。

最高申请额度不得超过续贷金额的80%。

应急转贷资金采用个人信用担保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等作为共同还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在《市中小企业应急转贷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责任,原则上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夫妻共同承诺。

应急转贷资金的最长使用时限不超过10天,采取差别化收费方式,收费费率如下:用款金额单笔4000万(含)以下,单笔4000万元以上单笔1亿元以上0.2‰。

二)企业账户是否存在欠款或逾期情况;三)企业账户是否有其他不良记录。

银行外汇贷款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外汇贷款管理办法 模版

银行外汇贷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行外汇贷款业务,切实防范风险,提高运作质量,促进外汇贷款业务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政策,以及《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银行固定资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本行信贷业务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汇贷款是指本行对借款人自主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以外币为计价单位的贷款。

第三条外汇贷款按以下方式划分:(一)按期限划分:可分为短期外汇贷款和中长期外汇贷款。

1.短期外汇贷款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外汇贷款。

2.中长期外汇贷款是指期限在1年(不含1年)以上的外汇贷款。

(二)按用途划分:可分为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和外汇固定资产贷款。

1.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外汇贷款。

外汇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2.外汇固定资产贷款是指本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外汇贷款。

第四条外汇贷款业务纳入全行统一授信管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总行国际业务部是本行外汇贷款业务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汇贷款业务进行制度制定、业务指导、检查监督。

第六条总行授信审批部负责外汇贷款业务授信额度的核定,负责本行各级经营机构授权范围之外外汇贷款业务的审批。

第七条本行各级经营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根据授权依本办法办理外汇贷款业务。

第三章外汇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八条外汇贷款的对象:外汇贷款的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较强的直接或间接出口创汇能力,具有良好的进出口经营记录与资信状况,具有到期偿还外汇贷款能力的客户。

第九条除符合本行客户准入、信用评级、额度授信与对公贷款有关条件,申请外汇贷款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二)在本行开立人民币或外汇存款账户;(三)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收付汇记录良好;(四)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到期偿还外汇贷款的能力;(五)与本行和其他银行的信贷业务往来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六)在本行有对应的授信额度(低风险业务除外);(七)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八)有合理、合法的外汇贷款用途;(九)本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农村商业银行转贷基金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转贷基金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
转贷基金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防止和化解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提高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服务地方企业的社会影响,增加市场份额,根据《赣榆区中小企业转贷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中的规定及本行信贷制度,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转贷基金,是根据《办法》,对符合本行授信准入条件并且已落实授信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无法足额用自有资金还贷的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资金。

转贷基金优先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转贷,项目贷款、表外业务融资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中小企业,是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第四条本行作为主要合作银行之一,由市赣榆区企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项资金存入该平台在本行开立专用账户,专门用于转贷基金的过渡核算。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赣榆区。

第二章使用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转贷基金支持的中小企业需在本市赣榆区内依法成立、诚信经营,且企业经营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
1。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合理利用贷款资金,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贷款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款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贷款审批权限、程序和责任,加强贷款风险控制,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向商业银行提交真实、完整、准确的贷款申请材料,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等因素,审慎评估贷款风险,决定是否发放贷款及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

第七条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应当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明确各级审批权限和责任,确保贷款审批的合规性、合理性。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款风险评估制度,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全面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能力等风险因素。

第三章贷款合同与管理第九条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贷款用途、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利率、罚息、担保方式等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公平、合理。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款账户管理制度,对贷款账户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合规使用。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贷款资金的监督,确保贷款资金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款风险预警制度,对贷款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化解。

第四章贷款回收与风险处置第十三条商业银行应当依法收回逾期贷款,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贷款权益,包括催收、诉讼等手段。

第十四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贷款损失准备金制度,根据贷款风险状况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确保贷款损失得到及时弥补。

转贷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范本

转贷公司业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转贷公司业务管理,提高业务运营效率,防范风险,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转贷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高效、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四条业务申请1. 企业向转贷公司提交转贷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转贷需求、信用状况等。

2. 转贷公司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审批流程1. 审批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结合市场情况和风险控制要求,对企业转贷申请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后,转贷公司与企业签订转贷协议。

第六条转贷资金发放1. 转贷公司根据转贷协议,将转贷资金发放至企业指定账户。

2. 转贷公司对资金发放过程进行监控,确保资金安全。

第七条转贷资金回收1. 企业按照转贷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转贷本金及利息。

2. 转贷公司对回收资金进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转贷终止1. 企业提前终止转贷,需向转贷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终止。

2. 转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提前终止转贷产生的损失进行追偿。

第三章风险控制第九条贷前调查1. 转贷公司对申请转贷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贷前调查,包括企业信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

2. 贷前调查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经营风险等问题,应谨慎审批。

第十条贷后管理1. 转贷公司对转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确保资金用于合法合规用途。

2. 转贷公司定期对企业进行贷后检查,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风险预警与处置1. 转贷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

2. 针对预警风险,转贷公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损失。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十二条转贷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岗位职责,确保业务运营安全。

第十三条转贷公司对业务部门及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业绩、风险控制、服务质量等。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转贷公司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转贷公司的管理行为,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转贷公司是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为获取资金并以利率收益的方式,再次出借给资金需求者。

第三条转贷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第四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风险防范,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第五条转贷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第六条转贷公司应当遵循市场规律,保持市场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第七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避免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保障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科学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利。

第九条转贷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实行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条转贷公司应当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

第十一条转贷公司应当设立合规部门,加强对公司业务合规性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转贷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对内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转贷公司应当设立业务部门、财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协作机制。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

第十五条转贷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六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激励机制,激励员工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七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评价员工工作表现。

第十八条转贷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九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审查流程,严格控制贷款风险。

第二十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制度,保护客户权益。

第二十一条转贷公司应当注重市场拓展,提高公司知名度和业务规模。

第二十二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估体系,提高贷款违约风险的预警能力。

银行转贷流程及注意事项

银行转贷流程及注意事项

银行转贷流程及注意事项
答案:
银行转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企业或个人需要向原有贷款银行提出转贷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如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原有贷款合同等。

银行审核:原有贷款银行会对申请进行审核,考虑企业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

洽谈新银行:如果原有贷款银行同意转贷申请,企业需要与新银行进行洽谈,提供详细资料,并就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进行协商。

新银行审核:新银行会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风险评估,可能需要企业提供更多材料或更深入的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

签订合同:如果新银行同意提供转贷服务,双方将签订转贷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具体条款。

办理贷款结清及转移:企业需要向原有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并将贷款转移到新银行。

在转贷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确保转贷申请时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仔细阅读并理解转贷合同中的所有条款,确保自己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各项义务。

注意新的银行贷款合同中是否有限制还款自由或提前还款罚息的条款。

了解新的转按揭贷款是否有存抵贷的理财功能。

确认新的银行贷款对央行利率调整的反应方式(如按季、按月还是按年调整)。

此外,转贷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如“高利转贷罪”,因此在进行转贷操作时,应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规定,避免触犯相关法律。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贷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转贷公司、客户及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转贷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主要从事贷款转让、贷款咨询、短期融资等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转贷公司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转贷服务。

第四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障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防止经营风险。

第二章业务管理第五条转贷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能力,制定合理的业务范围和业务计划。

第六条转贷公司应与客户签订书面贷款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转贷公司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贷款转让义务,确保客户合法权益。

第八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审查制度,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查。

第九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对贷款转让业务进行全面风险管理。

第十条转贷公司应定期对业务进行审查和评估,及时调整业务策略,防范业务风险。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转贷公司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和激励。

第十五条转贷公司应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员工合规经营。

第十六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制度,保护客户信息和公司商业秘密。

第五章客户服务第十七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转贷服务。

第十八条转贷公司应尊重客户意愿,保护客户隐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

第十九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公正、有效地处理客户投诉。

第六章合规与风险管理第二十条转贷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规定,确保合规经营。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转贷公司的管理,规范各项业务活动,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二条转贷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市场部、风控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的决策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场部负责公司的市场开拓和推广工作。

第五条风控部负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八条总经理办公室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监督和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第九条市场部的职责包括:负责公司的市场调研、市场定位和市场推广。

第十条风控部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规定,监控借款人的信用风险。

第十一条财务部的职责包括:审核公司的财务报表,管理公司的资金流动。

第十二条信息技术部的职责包括:搭建和维护公司的信息系统,确保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十三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转贷公司应加强对借款人的风险评估,确保借款人有还款能力。

第十五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公司的财务活动。

第十六条转贷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信息安全。

第五章外部监管第十八条转贷公司应合法合规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转贷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

第二十条转贷公司应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转贷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十三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转贷公司所有。

《外汇转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外汇转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外汇转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外汇转贷款业务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华⼈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和国家有关部门及总⾏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外汇转贷款系指由我⾏或我国有关政府部门向境外⾦融机构、政府机构及境内外资⾦融机构(含中外合资⾦融机构)等借⼊并通过我⾏转贷的期限1年(含)以上的外汇贷款,包括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买⽅信贷和政府贷款(含混合贷款)等。

第三条外汇转贷款业务仅限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总⾏批准经营外汇贷款业务的⼆级分⾏及其以上机构办理。

第四条国际业务部门是我⾏外汇转贷款业务的归⼝管理部门。

国际业务部门和项⽬信贷部门按专业分⼯负责。

国际业务部门应根据本⾏的外汇资⾦实⼒及外汇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依照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外汇转贷款项⽬的合规性及⾃⾝的转贷能⼒等进⾏审查。

项⽬信贷部门负责组织对外汇转贷款的借款⼈及项⽬进⾏评审、报批,负责同借款⼈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有关担保⼿续和对转贷款项⽬进⾏监督、跟踪检查及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等⼯作。

第⼆章外汇转贷款的对象、⽤途及条件第五条外汇转贷款的对象为中国境内经⼯商⾏政管理部门和国家有权部门批准设⽴的具有独⽴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借款⼈)。

第六条外汇转贷款的投向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利⽤外资政策,主要⽤于国内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

第七条项⽬须经有权机关批准,并列⼊中央或地⽅年度固定资产技资计划和利⽤外资计划。

第⼋条项⽬应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且具有稳定的收⼊来源。

第九条项⽬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资本⾦,须落实国内配套资⾦及其它配套条件。

第⼗条借款⼈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例符合规定,有⼀定的经济实⼒,能落实可靠的还款来源,能按期偿付转贷款本息和费⽤。

第⼗⼀条借款⼈应提供⾜额有效担保。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转贷公司的管理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转贷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转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转贷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四条转贷公司应当遵循市场化、规范化、透明化的经营原则,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合规性,提高公司经营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

第六条转贷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职责第七条转贷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建立公司决策机构,并明确公司的经营管理责任和权力。

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供指导。

第八条转贷公司应当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行使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职责。

第九条转贷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转贷公司应当设立监察检查机构,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

第三章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第十一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第十二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和排查,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经营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转。

第十四条转贷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合规经营和社会责任第十五条转贷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转贷业务的合规、高效运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及参与转贷业务的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公司转贷业务遵循合法、合规、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安全,维护客户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转贷业务部,负责转贷业务的策划、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转贷业务部职责:1. 制定转贷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2. 负责客户咨询、接洽及业务洽谈;3. 负责审查客户资料,评估风险;4. 负责签订转贷合同,办理相关手续;5. 负责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6. 负责贷款回收及逾期催收;7. 负责业务档案的管理。

第三章业务流程与操作规范第六条客户咨询与接洽:1. 转贷业务部负责接待客户咨询,了解客户需求;2. 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转贷条件;3. 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安排业务人员进行详细洽谈。

第七条风险评估:1. 转贷业务部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详细审查,评估客户信用风险;2. 结合行业特点及客户实际情况,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八条合同签订与手续办理:1. 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转贷合同;2. 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到账。

第九条贷款监督与回收:1. 转贷业务部定期检查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于约定用途;2. 负责贷款回收工作,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

第四章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第十条本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转贷业务风险可控。

第十一条转贷业务部定期对业务流程进行自查,确保业务合规。

第十二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制度及操作规范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员工管理与培训第十三条本公司对转贷业务部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及风险意识。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公司制度及操作规范的员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转贷业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转贷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转贷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借款人的权益,提升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转贷公司是指专门从事借款与出借业务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包括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借款、出借资金等金融服务。

第三条转贷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转贷公司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主管和员工,具体组织架构如下:1. 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对公司业绩和风险负责。

2.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分管公司的运营、风险控制等具体业务。

3. 各部门主管:负责各自部门的管理工作,执行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指令,协助完成公司的各项业务。

4. 员工:根据公司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各部门主管组成,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决策。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转贷公司应制定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借款与出借的资金安全。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进出管理、资金调配、信贷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章借款与出借管理第九条转贷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规范自身的借款与出借业务。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借款与出借审核制度,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资质、资金用途等进行审查,确保借款与出借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借款合同和出借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资金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执行。

第五章风险管理第十二条转贷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风险部门,负责监测和评估公司的各项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风险防范。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借款人和出借人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问题。

商业银行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业务管理和实施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业务管理和实施办法模版

xx市商业银行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暂行)xx银[xx] 57 号附件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我行信贷资产结构的合理调整,丰富我行信贷业务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款原则。

1、坚持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2、坚持面向中小经营户择优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专项贷款的引导和带动作用;3、坚持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银行自行控制风险,政府予以适当扶持。

第二章贷款的受理第三条贷款的对象和条件贷款对象原则上限定于xx市区及所辖县各种市场内经营户,主要解决经营户小额、短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重点支持成长性强、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市场经营户,向我行申请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的经营户必须具备我行规定的信贷条件。

第四条贷款的种类、额度、期限及利率1、贷款主要是解决市场经营户小额、短期的流动资金不足,为流动资金贷款;2、对某个专业市场内单个客户贷款额度,由承办支行报总行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3、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及我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贷款的担保方式贷款必须提供有效担保,借款人可以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质押及保证担保方式的一种或数种组合申请经营户周转贷款:第六条担保人或担保单位的担保能力、担保额度按贷款审批权限认定,超过须经总行认定。

第七条贷款的申请符合本章第一条所列条件的市场经营户因经营所需的正常合理的资金不足,可以向我行申请贷款。

一、受理的贷款必须所处地经贸委所辖的服务部门或相关市场管委会(包括我行认可的市场相关协会组织等)推荐的,需持有《xx市市场经营户周转贷款需求申请表》。

二、需求申请表必须填写清楚企业基本情况、申请借款的原因、金额、用途、还款日期及上月末的企业财务经营状况等内容。

三、在提交“需求申请书”的同时,借款申请人还需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相关资料(参见《信贷资金业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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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贷业务管理办法
一、转贷业务要求
1、要求转贷银行县级及以上支行出具转贷承诺书
2、原则上要求提现3天向朱荣权进行微信或书面预约,提供用款日期、转贷银行、转贷金额、转贷期限等基础信息。

3、例入优先级的银行和优先级的客户可优先安排资金,其余客户或者同为优先级的两家客户(银行)按照预约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资金。

二、业务收费标准
1、提前3天预约的,单位收费标准(每1000万元每天的费用)为8000元。

2、提前2天预约的,单位收费标准不低于8500元;提前1天预约的,单位收费标准不低于9000元;当天申请办理或月底当天使用的,单位收费标准不低于10000元。

3、转贷期限超出约定期限的,从超出之日起,单位收费标准提高到10000元。

三、业务考核措施
1、业务绩效
(1)绩效基数=营业收入-资金成本-运营成本-基本工资。

(2)业务绩效按照当月绩效基数的4%-5.5%计提。

当月营业收入达到40万元以上的,计提比率为5.5%。

当月营业收入在15万元-40万元(含)之间的,计提比率为5%。

当月营业收入低于15万元的,计提比率为4.5%。

(3)每位客户经理当月绩效=当月全部业务绩效G该客户经理当月营业收入/当月全部营业收入。

(4)绩效按月计提,次月全额发放。

2、实际收费金额超过公司规定的最低单位收费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客户经理与公司5:5的比例分配,业务做完当日兑现。

3、已预约的业务未按时续作或取消的,产生的资金成本的50%由预约客户经理承担。

4、故意造成公司业务流失的,一经查实,公司将对当事人进行必要处罚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开展全员营销
1、公司其他部门人员营销的业务绩效计提兑现给具体营销人员。

2、全员营销业务统一由娄林林做好跟踪操作,各营销人员直接和娄林林对接。

五、存量业务归属
1、存量客户一般归属原经办客户经理。

但存量客户已超过三个月未有业务的,按本办法下发之日起谁先办理认定给谁的原则确定归属客户经理。

2、存量业务清单(附件)
六、优先级客户、银行认定标准及第一批名单
1、优先级客户为达到以下其中一条者:
(1)单户年转贷规模达到2亿元;
(2)全部转贷业务都在我公司续作;
(3)每月转贷业务达到1笔;
2、优先级银行为达到以下其中一条者:
(1)我司已开立账户且合作良好的银行
(2)全部转贷业务在我司续作的银行
(3)对我司业务量贡献度超过10%的银行
3、第一批优先级客户名单
万峰建设、大和印染、昌丽家居、华升建设、天宇交通、华商汉贾、恒丰聚氨酯、美德丰纺织、汇同蓄电池、宇通塑胶
4、第一批优先级银行名单
嘉兴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绍兴银行。

八、其他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开展转贷业务。

2、本办法自2016年5月1号开始实施。

201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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